青島供貨商品買賣合同(精選3篇)
青島供貨商品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賣方:
買方:
一、茲經買賣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條款由買方購進賣方售出的以下商品:
二、交貨方式:青島保稅區倉庫室內自提。
三、費用承擔:報關、倉儲費(從實際轉貨權日至提貨日)、裝卸費用等由買家承擔。
四、付款方式:D/P,買方須在賣方單據到達買方銀行之日起3日內贖單.交單單據包括DO,發票,箱單,檢測報告,產地證(一、三聯正本),熏蒸證明
五、交貨時間:年月,全款到賬當天放貨;合同簽訂后4個工作日內辦理貨轉。
六、品質、數量異議:按國際質量標準執行。若有質量異議需在轉貨權之日起20日內提出,逾期視為買方已經接受。
七、違約責任:對于買方因各種原因拖延付款的情況,每延期一天,征收5‰滯納金。同時違約方須向對方賠付不低于合同貨款總額20%的違約金。
八、爭議及仲裁條款:有關本合同及在本合同執行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提交青島人民法院,關于本合同項下一切爭議的解決,包括程序和實體上的,均適用中國法律。除另有規定外,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九、其他條款:賣方對于因自然災害、暴雨、惡劣天氣、不可抗力等非控制之情況,造成船期延誤,致使買方有所損失,概不承擔任何責任。雙方應共同采取合理步驟,協商解決以減少損失。
十、其他事項:本合同傳真件與原件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共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于簽訂當日回傳生效,逾期作廢。
賣方確認: 買方確認:
年月日
青島供貨商品買賣合同 篇2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舊貨基本情況
舊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大寫)
二、價款
總價款為:¥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整。乙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所有價款。
三、質量要求
因雙方交易貨品為舊貨,故雙方簽訂協議時乙方已經對該貨品的使用年限、損耗程度、零部件狀況等質量現狀有充分的了解并表示認同,乙方在購買該貨品后,負責該貨品的維修以及使用過程中的維護,因該貨品質量問題所導致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交付方式、時間及地點:
該貨品目前所在位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協議簽訂后乙方即自行前往貨品所在地提貨。乙方負責自行拆卸該貨品。
五、責任承擔
1、乙方人員在拆卸貨品過程中受到損害或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2、乙方應按照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完成拆卸工作,如拆卸過程中對甲方財物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在拆卸過程中造成貨品損毀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舊貨所有權自本協議簽訂后即轉移,舊貨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所有權轉移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七、權利保證
因時間久遠,甲方不提供該貨品的相關權利證明手續及證書。甲方保證簽訂本協議時對該貨品享有合法的產權,保證該貨品不屬于贓物物品。甲方保證簽訂本協議時該貨品上不存在第三人的權利。
八、本合同項下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其他約定事項: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青島供貨商品買賣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為保障、明確甲、乙雙方的義務和權利,經甲、乙雙方充分洽商達成共識并制訂本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履行。
1、供貨范圍
1.1使用工程的名稱:福永中心小學舊教學綜合樓改造工程。 1.2供貨地址:福永中心小學內。
2、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如表):
備注:
①以上混凝土價格為到工地不含水泥發票價,本混凝土價格不含發票,如需開水泥發票每立方混凝土增加5.00元/m3發票費。但不含混凝土泵機械費。
②全瓜米石每立方加收10元/方,外摻劑AEA-UEA膨脹劑后澆帶施工部分每立方以30元另行計算。
3、質量要求: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GB50204-92《混凝土結構施工及驗收規范》作為混凝土驗收的質量標準。質量保證止于上述供貨地點現場標準試塊的取樣,由甲、乙、監理三方共同進行,成、養護等工作由乙方負責,成型的式樣由甲方按時送到甲方指定的有資格的質量檢測單位檢測,檢測費用由甲方承擔,由質量檢測單位發出的28天強度報告并經評定合格后作為驗收供方混凝土質量的檢驗依據。
4、驗收標準:
為保障甲方利益,甲方有權按GB/T14902-20標準抽驗每車混凝土實際數量,須在甲乙雙方確認的第三方地磅進行。磅單每車抽查方量須由甲、乙雙方確認并各執一份(乙方由司機簽字確認),如混凝土數量超出每車允許(≤2%),則按此車數量作為結算甲方當月所供應混凝土數量的依據。
5、 工程部位:
基礎、主體結構及其它需要商品混凝土的部位。
6、 交貨日期及期限:
按現場甲方電話通知。
7、 結算方式及相關事項:
以支票結算(支票要寫明深圳市福盈混凝土有限公司)。當月貨款次月15號前付80%(以此類推),余款在當月供混凝土評定強度報告合格后60天內予以付清。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供貨,甲方有權立即中止合同,并不負責對此引起的乙方的損失進行賠償,甲方同時有權要求由于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供貨而對引致的甲方的損失進行賠償。
8、 雙方權利與義務
8.1甲方按合同條款及時結付貨款。
8.2甲方根據工程進展提前1天向乙方通知,需材料時間和數量。
8.3甲方委派黃同志負責生產計劃通知乙方;負責提供堆放點,辦理簽證手續。
8.4乙方應按時、保質、保量將混凝土送到現場,主體重要部位混凝土澆筑派技術人員到現場進行指導。
8.5乙方供應的材料必須滿足甲方進度和質量的要求,若影響甲方施工進度和工程質量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且甲方可以更換其它供應商。
8.6乙方負責貨源運輸到甲方指定地點。
8.7乙方進入甲方施工現場,應遵守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車輛必須服從指揮(不違章的情況下)。
8.8乙方只能按本合同規定供料范圍供料,不得借各種理由干擾甲方在本合同外其它材料進場施工,保證甲方工程順利進行。
8.9乙方在供料過程中所發生的安全責任自行負責。
8.10乙方供料質量低劣或短方缺量時,甲方有權拒絕驗收,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8.11混凝土卸料過程中,甲方人員不得往混凝土中任意加水或其他材料,若因待料時間長,混凝土和易性變差,由乙方技術員添加適當外加劑調整,混凝土到工地必須在2小時內卸完。
8.12若因甲方施工進度或泵送等其他原因影響,運輸車輛在工地等待時間超時,混凝土已到達初凝時間(有結塊)還沒卸完,為保證質量,乙方技術員有權強制報廢,因此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8.13因現場抽樣檢驗不合格,而對檢驗結果有異議時,雙方協商后可委托有資質的質檢部門可再用回彈、抽芯等方法進行鑒定,鑒定費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9、 違約責任:
乙方不能按時供貨,應賠償甲方因此引起的直接損失。甲方不能按時付款,須向乙方支付總欠款3%0/天的違約金,乙方有權暫停供貨,直到收到所欠材料款為止。
10、 其它約定事項:
雙方對本合同不得做出任何修改,如確有必要修改須經雙方在修改之處蓋章后方能生效,任何一方擅自做出的修改視為無效。甲方應提前24小時預約供應混凝土,如有變動必須于4小時前通知乙方。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優良工程相應的技術資料。
11、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合同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