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通用35篇)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買賣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地皮買賣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地皮基本情況
1、 乙方購買甲方合法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界,宗地編號_________號,宗地面積__________m。
2、 甲方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乙方確保該地真的容積率小于等于2.5,綠化率不少于30%,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5%,高度不得高于30米。土地用途為商服用地。
第二條:付款方式
1、 雙方協定上述地皮出售價格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此地皮款為甲方凈價,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費用。
2、 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大寫),其余款項應在甲方辦妥相關產權交易后_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
3、 買賣上述地皮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繳納,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第三條:雙方責任
1、 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2、 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二份共二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2
出賣人: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標的、數量及價款 標的名稱
牌號商標
生產單位
規格等級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第二條 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內容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________時起轉移,買受人未履行全額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________所有。
第六條 檢驗檢疫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擔保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仗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________起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
出賣人:(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郵政編碼:
買受人
買受人(章)
地址:
電話: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3
一、理論的準備:法律行為
法律行為曾被視為“大陸法系民法中最輝煌的成就”,又被稱為德國民法中的“最難理解的基本概念”。它最早由德國法學家胡果在1905年在其所著的《日耳曼普通法》一書中提出的,當時的意義僅為具有法律意義的適法行為,后由海瑟將其內涵擴大到一般性法律行為,于1863年首次出現在撒克遜民法立法中。薩維尼在《當代羅馬法體系》中創立的法律行為體系至今仍堪稱為經典。他是這樣描述法律行為概念的:“行為人為創設其意欲的法律關系而從事的意思表示行為。”
至今,學術界對法律行為是否都是具有合法性有爭議。有些學者為了解決此矛盾,提出了一個上位概念:民事行為,指民事主體為了設立,變更或終止民事法律行為而實施的以意思表示為構成要素的行為。它包括準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民事行為,可變更可撤消的民事行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為等。在立法上,我國沿襲了前蘇聯的觀點,民事法律行為僅僅指合法行為。《民法通則》第54條明確規定了:“民事法律行為是公民或者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合法行為。”
二、有因行為與無因行為
1、概念
學理上,根據不同的標準將民事法律行為劃分為不同的類型。以法律行為與原因的關系為標準,可以將其劃分為有因行為和無因行為。
梁慧星《民法總論》中的觀點是,有因行為,指行為與其原因在法律上相互結合不可分離的法律行為;無因行為指行為與其原因可以分離的法律行為。
梅仲協的《民法要義》對該對概念稱謂是要因行為和非要因行為。要因行為云者,以原因為法律行為之要件之謂也;非要因行為則異是。在非要因行為,原因超然屹立于法律行為之外,不以原因之欠缺致法律行為之效力受其影響。
江平的《民法學》中指出,有因民事行為指財產為給付的民事行為中,以給付原因為成立和有效要件的民事法律行為;無因民事法律行為是指以財產為給付標的的民事法律行為中,不以給付原因為成立和生效要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馬駿駒,余延滿的《民法原論》中的觀點是:有因行為,是指財產給付行為中,以原因存在為必要,若其原因無效則行為亦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無因行為,是指在財產給付行為中,不以原因的存在為必要,即使原因無效而其行為仍然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 彭萬林在《民法學》中指出,有因法律行為指給付原因與行為在法律上互相結合不可分離的法律行為,其特點是,給付原因是行為成立,有效的要件,即欠缺給付原因將影響法律行為的成立和生效;無因法律行為指給付原因與行為可以分離,獨立的法律行為,其特點是,給付原因不是行為成立,有效的要件,即欠缺給付原因,不影響法律行為的效力。
王澤鑒的《民法總則》中指出,法律行為以得否與其原因相分離,亦即是否以其原因要件,可分為要因行為(有因行為,原因行為)及不要因行為(無因行為)。要因行為,指法律行為與其原因不相分離,以其原因為要件的法律行為。不要因行為,指法律行為與其原因分離,不以其原因為要件的法律行為而言。進而,王澤鑒認為無因行為包括債權契約(買賣和消費借貸等);無因行為包括無因契約和無因單獨行為(票據行為),無因契約包括處分契約(物權契約,債權讓與)和債權契約(債務拘束,債務承認)。
由上面的論述,我們可以看出,其實學者對這一對概念的含義并不存在多大的分歧,只是各自的表述不一。其內涵都是法律原因是否是法律行為的一個基本構成部分,即法律原因和其他要件共同組成一個法律行為成立,生效的支架。如果在有因行為中,抽離了法律原因,那么法律行為就喪失了一個要件,不得成立。無因行為,則反之。
在此,我們必須弄清楚一個基本的概念,就是法律原因。法律原因在羅馬法上被稱為causa(原因),是指主體之間財產給付的目的。梅仲協先生說“法律上直接之目的,吾人均稱之為法律行為之原因。”它與動機有所區別,法律原因是指直接的法律目的,為法律行為的內容,而動機不具有法律意義。梅迪庫斯也指出了行為雙方當事人通常所追求的其他目的,則不能作為有意義的法律原因,只有在例外情形,此類目的才能通過條件或交易基礎學說,獲得法律上的意義。在這里,梅迪庫斯指的是將此類動機作為法律行為成就的條件。
梅迪庫斯關于無因性的觀點較具特色,在這里,我將簡要地論述一下。他認為絕大多數債務合同都是有因行為,而卻大多數處分行為都是無因行為,他還舉出了幾種例外的情形,如負擔行為也可以是無因的,處分行為的法律原因也可以是純粹的原因約定,有些處分行為無須具備任何法律原因。他還將無因性分為外在的無因性和內在的無因性。外在的無因性指處分行為的效力不以該行為以外的存在的負擔行為的效力為前提。內在的無因性,或稱內容上的無因性,是指處分行為本身在內容上也是無目的的。
2、分類的意義
民事主體之間的財產流轉行為一般情況下都存在給付原因,如贈與原因,負擔原因或清償原因等等。這是由民事行為的本質決定的。對有因行為而言,如果原因不存在,不可能,違反法律強制性或禁止性規定或者雙方對原因認識不一致,都可以使法律行為歸之無效。比如說甲已雙方并不存在借貸關系,甲誤以為自己欠了已1000圓錢,而作出了給付,此法律行為的原因不存在,給付行為是無效的,甲可以請求已返還1000圓。反之,就算民事主體為民事行為的原因不存在或欠缺等,仍然有效的民事行為即為無因行為。如甲已雙方之間存在一個票據預約關系,甲承諾以已要求的方式和數額發行一票據,
票據流通后,即使他們的預約行為存在瑕疵,票據的流通仍然有效。
法律上為何要規定無因行為,我認為至少有三個方面的意義。第一,有利于準確地把握法律行為的性質,正確適用法律,以判別民事主體之間法律關系所處的狀態。第二,也是最重要的意義,如梅仲協先生所說:“誠欲使一般社會上之交易,臻于安全而云爾。”即維護法律交往的方便性和安全性。如果我們假定,所有的法律行為都是有因行為的話,法律行為受到其他與之相關的法律行為的影響,原因關系就會在同一標的物上累計,權利行為無效的原因越多,交易方識別權利性質會相當困難,使后面的交易根本無法進行。為了切斷原因關系瑕疵對后面交易的影響,法律就規定了無因行為。這使交易方只須關注此次交易的合法有效性,大大地便利了財產的流轉。第三,有利于完善民事法律理論體系。雖然有因行為和無因行為,與負擔行為和處分行為的分類有許多相似之處,但是,我們不能以后一種分類取代前一種,因為民事行為本來就具有多樣復雜性,我們只有從不同的角度分析和探討民事行為這個問題,民事法律理論的張力才能更大,維度也才能更寬廣。
三、物權行為的無因性
1、歷史沿革
物權行為是指民事主體以物權的設立,變更或終止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為,包括雙方行為和單方行為。雙方的物權行為即為物權契約,是最主要的物權行為。實際上,物權行為制度早在羅馬法中便已存在。例如羅馬法上的交付(traditio)要求當事人一方以移轉所有權的意思,移交物件于另一方,才能移轉所有權。“在古典法和優士丁尼法中,對占有的轉讓可以通過某些隱蔽的和準精神方式加以完成,幾乎是通過雙方合意來宣布對所有權的轉讓”。但物權行為的概念最初由德國法學者薩維尼在他1840年出版的《現代羅馬法體系》提出,他寫道:“私法上契約,以各種不同制度或形態出現,甚為繁雜。首先使基于債之關系而成立之債權契約,其次是物權契約,并有廣泛之適用。交付具有一切契約之特征,是一個真正之契約,一方面包括占有之現實交付,他方面包括移轉所有權之意思表示。此項物權契約常被忽視,例如買賣契約,一般人只想到債權契約,但卻忘記交付之中亦含有一項與契約完全分離,以移轉所有權為目的之物權契約。”
可見,薩維尼將物權行為與債權行為區分開來,進而提出了物權行為的無因性理論:“一個源于錯誤的交付也是完全有效的。”也就是說,在交易中,當事人承擔交付標的物的義務與完成標的物所有權移轉的行為是兩個分別獨立的行為,它們各自有獨立的意思表示和成立方式,各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后來,德國在起草民法典時,將無因性理論適用到土地讓與,動產讓與及債權讓與等法律行為中。
關于物權行為各國立法存在肯定主義,否定主義和折中主義三種不同的立場。德國立法對物權行為持肯定立場,法國立法對物權行為持否定的'立場,瑞士立法對物權行為持折中主義立場。相應地,對于物權變動的原因的法律行為的效力,也有三種立法體例。
一種為形式主義,認為物權的變動是債權合同的效果,在債權合同之外,不認為有直接引起物權變動的其他合同存在,而交付與登記不過是對抗第三人的條件而已;第二種為形式主義,認為債權合同僅發生以物權產生,變更和消滅為目的的債權,而物權變動效力的發生,直接以交付或登記為條件,即在債權合同之外還有以直接發生物權變動為目的的物權合同;第三種為折中主義,分別結合了意思主義和形式主義。
2、我國關于物權行為的立法
我國是否已采納了物權行為,對于這個問題,仁智互見,歧義紛呈。學術界有兩種基本對立的看法。一種認為我國承認物權行為,依《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60條,第61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或移轉行為必須登記,而且行為自登記時起生效;動產物權的設立或移轉必須移轉占有,而且行為自交付時生效。我國海商法第9條規定:“船舶所有權的取得,轉讓和消滅,應向船舶管理登記機關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二種觀點認為,我國現行立法不承認物權行為。依《民法通則》第72條規定“按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也就是說所有權移轉是債權行為和其他合法方式的當然后果,是合同效力的體現,交付只是合同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繼承法》第2條也有規定,繼承人從被繼承人死亡時就取得被繼承人遺產房屋的所有權,而不是繼承人去房管部門進行變更登記后才取得所有權。
我認為,我國沒有采納物權行為的概念。首先,從立法來看,現行中國民法和合同法中并沒有出現"物權行為"或"物權合同"概念,至于民法通則及擔保法有關條文的解釋,也很難確證立法者在事實上承認物權行為的存在。第二,在司法實踐中,如果當事人之間訂立不動產買賣合同中,因具有欺詐、脅迫或違反法律法規等原因被法院確認無效或被撤銷以后,即使不動產已交付、登記,也會宣布登記無效,這說明司法實踐也沒有采納物權行為理論。
3、物權行為無因性的思考
物權行為面臨著兩難的選擇。如果雙方當事人履行買賣契約,一方將標的物轉移,而另一方交付價款。但是如果買賣合同由于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或公序良俗等而被宣布無效或做撤銷以后,雙方當事人可否請求對方返還已給付的標的物?根據物權行為無因性的原則,物權契約即使在債權契約無效的情況下,仍然產生法律后果。標的物的受讓人仍能保留標的物之所有權,出賣人喪失所有權,出賣人不能基于物權的請求權要求返還原物。這時,對所有權人的救濟只能基于不當得利債權的請求權要求返還。原所有權人喪失了所有權,而獲得了債權。如果買受人宣告破產,則出賣人不能享有別除權,而只能作為普通債權人參與破產財產的分配;如果買受人將標的物出賣給第三人,則為有權處分,出賣人不能享有追及權,而只能請求買受人返還因轉賣所得的價金。第三人直接取得標的物時,即使是出于惡意(即明知或應知買賣合同已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也得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如果買受人在標的物上設立擔保物權,由于擔保物權具有優先于普通債權的效力,出賣人不能請求返還標的物,只能向買受人請求賠償。
由此可以看出,物權性的無因性理論存在著明顯的弊端。它“違背生活常情,與一般觀念顯未有符”,同時也違背了交易活動中的公平正義原則。我們這樣分析一下,既然合同雙方之間轉讓標的物的契約歸于無效,那么他們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理應恢復到契約訂立以前的狀態之中,但是如果嚴格地遵守物權行為無因性的原則,民事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卻被重塑,法律地位轉換了,原買受人成為所有權人,而原所有權人卻成為可以請求對方返還標的物的債權人。債權是沒有優先性和排他性的,原所有權人的原權利就被降格了。這對所有權人非常不利。
有鑒于此,在學術界,有些學者試圖通過盡量強調物權行為與債權行為的聯系,提出了物權行為無因性相對化理論。該理論共有三種:一是共同瑕疵說,該學說認為如果債權行為因為當事人欠缺能力,或因欺詐、錯誤、違法等原因而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物權行為也因具有共同的瑕疵而因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二是條件關聯說,此說認為當事人可以依據其意思將物權行為的效力與債權行為的效力聯系在一起。此種意思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默示的,在很多情況下,可以解釋當事人有默示意思。三是法律行為一體說,即將物權行為與債權行為統稱為一個整體的法律行為,適用民法關于法律行為一部無效而導致整個法律行為無效的規定。因此,當債權契約無效時,物權契約也應該宣告無效。在實踐中,物權行為無因性的發源地德國也通過了判例或解釋緩和無因性原理。判例認為,在一定的前提條件下,附著于原因行為之瑕疵,會反射于物權契約,致使物權契約無效,此在原因行為之因欺詐為理由被撤消時亦然。移轉所有權為目的之物權契約亦會受欺詐締結的影響,可一起主張撤消。
既然物權行為的獨立和無因原則有如此多的缺陷,那么在否定物權行為時,我們會受到怎樣的阻礙?此時,我們一定考慮到了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如果物權行為為有因行為,物權第一次變動的瑕疵將會被保留下來并傳遞下去,也就是說物權行為會受到以前在此物上所為的所有法律行為的影響,設想一下,會有很多人的利益處在不安全的狀態。如上例,如果已已經將標的物賣與丙,亦或是已經經歷了多次交付,如果我們否定無因性,甲在任何情況下都可要求返還所有物,交易的安全得不到保護,社會利益將受到更大的損失。因而,法律不可能要求交易方每次交易時,都必須考察物權的合法性。為了使財產在流動中更快地增殖和考慮交易的安全性,法律只有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必須強調的一點是,第三人是受到嚴格限制的。在日本,對第三人的限制存在三種理論,一是正當利益說,二是有效交易說;三是或者吃掉或者被吃掉說。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4
經供方:
需方:
充分在執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
1.商品品名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備注貨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2.商品質量:
3.作價辦法:
4.交貨時間:
5.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6.質量檢驗及驗收方式:
7.結算方式:
8.運輸辦法:
9.供方違約責任: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需方同意收貨的,按質論價;需方不同意收貨的,由供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未按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而需方仍有需要的,應照數補交,按延期交貨處理。完不成合同任務,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應交貨總值%的違約金。
(3)包裝不符合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應承擔支付的費用和損失;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要求賠償損失的應予賠償損失。
(4)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交貨,每延期交貨一個月,應償付需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違約金。
(5)不符合同規定的產品,在需方代保管期內,應償付需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達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外,并承擔因而多付的運雜費和造成延期交貨的責任。
10.需方違約責任:
(1)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規格給供方造成損失時,應賠償供方實際損失。
(2)中途無故退貨,應償付供方以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違約金。
(3)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按照銀行延期付款規定,償付供方違約金。
(4)未按合同規定的驗收辦法和時間驗收,應償付供方因延期驗收造成的損失;無故延期驗收超過三個月即按中途退貨處理。
(5)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照銀行延期付款規定償付供方違約金。
(6)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無故拒絕接貨,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金。
11.風險的承擔
12.爭議解決的辦法
13.供需雙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非企業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立即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或合同管理機關查實證明,可免予承擔經濟責任。
14.上述條款如有未盡事宜,應以書面補充,作為附件。有效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供方:代表:地址:電話:開戶銀行: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賣方:
買方:
中國_________(以下簡稱賣方)和_________國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一、商品品名:
_________。
二、數量:
_________噸。
三、規格:指標項目試驗方法。
1.密度:_________克/立方厘米。
2.含硫:重_________%最高_________。
3.含水:重_________%最高_________。
四、價格:
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_________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貨期:
_________年第1季度_________噸;第2季度_________噸;第3季度_________噸;第4季度_________噸。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
_________。
七、目的口岸:
_________。
八、付款條件:
買方應于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1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據:
1.賣方在貨物啟運后,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1)發票_________份;
(2)清潔裝船提單正本_________份;
(3)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鑒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2.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_________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其余單據副本_________份航寄買方。
十、附注:
1.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后決定的條款履行。
2.本合同的執行由商事株式會社開立信用證。
3.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_________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一、總則:本部分條款與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交貨條件:
1.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接點作為分界線,貨物通過該連接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2.買方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后,應根據港口當局的規定把壓艙污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買方負擔。
3.買方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地行政當局所規定的有關油輪作業安全規則。
4.買方所派油輪載重噸不得超過_________噸,滿載最大吃水不得超過_________米。油輪長度不得大于_________米。如買方所派油輪不符合上述規定時,必須事先征得賣方同意,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港口當局拒絕油輪靠棧橋,或發生空艙及與此有關的損失均由買方負擔。
5.由于賣方的原因,如在裝貨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賣方負擔。但由于買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買方負擔,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為了確保油輪的安全,裝船移泊費用由買方自理。
6.每批裝船數量允許增減5%,由買方選擇。
三、裝船通知:
1.買方應在裝船月15天前電告賣方派船計劃,包括船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賣方接到買方派船計劃后,應在五天內電復買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預抵裝港日期和裝運數量。買賣雙方對油輪預抵裝港日期或裝運數量的意見不一致時,雙方協商安排一個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裝運數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輪來接貨。雙方商妥的油輪預抵裝港的日期叫做“確認日期”。
2.買方應按雙方商妥的“確認日期”派油輪抵達裝港。賣方應及時裝貨。如買賣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確認日期”或裝運數量時,對方根據儲罐,泊位和供貨或接貨的可能以及油輪安排的可能,應在兩天內電復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輪在“確認日期”以前或以后抵達裝港,賣方應做出最大努力盡快裝貨。
3.買方在本條第1項通知派船計劃時,已列明預抵裝港日期及裝運數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時,買方應最遲在確認日期十天前將船名電告賣方。
4.雙方商妥“確認日期”的油輪,允許買方按同一“確認日期”,同一裝運數量和裝貨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輪代替。但買方最遲應在“確認日期”前五天將代替油輪的船名等有關情況通知賣方。
5.買方在油輪抵達裝港前五天電告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預報船名,船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買方應指示船長在油輪抵達裝港前48小時和24小時及6小時向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報告預抵裝港的時間。
6.裝船完畢后,賣方應在24小時內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密度(注明換算溫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貨人,裝運數量,發票單價,總值,提單日,離泊時間。
四、裝貨定額:
1.油輪抵達裝港后,具備裝貨條件時,船長通過裝港外輪代理公司應在辦公時間內以書面或vhf電話向裝港賣方或外輪代理公司提出備裝通知書并同時確認。裝船作業開始時間按以下規定計算。
(1)按“確認日期”抵裝港的油輪,以確認備裝通知書六小時后開始起算。但如在確認備裝通知書后不到六小時裝油時,以開裝時間起算。
(2)在“確認日期”前一天辦公完畢時間(從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時,從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前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后,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沒有條件裝油者,則以確認日上午八時起算。
(3)在“確認日期”前一天從辦公完畢時間至24:00時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后,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如沒有條件者,則以確認日下午二時起算。在“確認日期”以后抵裝港的油輪,以開裝時間起算。
2.自起算裝船作業時間開始,賣方應在36小時內將整船貨物裝完,除大風雷雨天氣及港務當局另有規定外,應日夜連續裝貨。
3.由于下列情況耗費的時間,均不計算在裝貨作業時間以內:
(1)由于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而不能進行作業的時間。
(2)港務當局由于安全原因不準靠棧橋而在港內停留的時間及港務當局禁止裝船的時間。
(3)排放壓艙污水至驗艙完畢的時間。
4.以拆卸輸油管線完畢時間作為裝貨作業的完畢時間。
5.因碼頭裝貨設備故障而發生的滯期費按本部分第五條第1項所規定的運費率的50%計算。
五、滯期費:
1.賣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條2款所規定的裝貨定額時間裝貨完畢,則賣方應向買方交付滯期費,滯期費應以雙方確認的裝船數量作為它的船型,每日滯期費應以worldscale所規定的基數(以提單日期為準)乘相應的afra運費率計算。
2.油輪在裝貨港口的動態,以裝港外輪代理公司編制的并經船長簽字確認的裝貨時間事實記錄為準,賣方應在裝貨后三十天內向買方提供裝貨時間事實記錄一份。
3.買方向賣方提出的滯期費,經賣方審核屬實后,應以美元現匯支付。
4.如果買方向賣方提出滯期索賠,須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內提出。
六、商品檢驗:
1.重量的鑒定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出具的重量鑒定證書為準。提單數量應根據重量鑒定證書填寫。重量鑒定證書及提單所列數量作為買賣雙方交貨數量的依據。
2.品質的檢驗: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按syb-59石油產品試樣法取樣,混合后分裝三份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標準樣品。上述三份樣品之中的一份將交給油輪船長。其余二份均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一份供化驗用,一份裝貨后保存六十天。國家商檢局經化驗后所出具的品質證書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依據。
七、投保油污責任險:
1.買方所派油輪應加入基于1969年《國際油污民事責任公約(clc)》第七條的金額保證(p&iclub保險)以及tovalop協定。
2.由買方所派油輪,當在裝港遇事故而發生油類和油類混合物的污染或有發生這類污染的可能性時,船東或船長應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損失,或為避免油污損失進一步擴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東或船長不采取上述措施時,賣方在通知船東或船長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進行清除工作和減輕油污可能造成的損失。賣方應隨時將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訴船東或船長,如時間允許,應在采取措施前,將擬采取的措施告訴船東或船長。賣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認為是按船東或船長委托進行的。在這種場合,對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權按實際情況向對方提出異議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則應無權再繼續進行工作。
3.賣方或船東船長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與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clc)》及tovalop協定的規定相抵觸。
八、人力不可抗拒: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交貨時,賣方可以延期交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賣方應向買方提交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開具的發生事故情由的證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接貨時,買方可以延期接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買方應向賣方提交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簽發的證明文件。
九、罰款:
如買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按合同規定執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執行,而使賣方遭受損失時,買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執行部分總值的1%。如賣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約交貨而使買方遭受時損失,賣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履行部分總值的1%。
十、仲裁:
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簽訂合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后尚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訴。仲裁在被告所在國進行。在中國,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在_________,由_________國際商事仲裁協會根據該協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簽訂合同雙方都應執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_____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蓋章):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6
出售方:
承購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江蘇省城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出售方與承購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房屋買賣事宜訂立以下合同。
第一條:房屋基本信息
1.坐落: 本市_________幢號:____________ 單元號:_____________ 室號: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3.產權登記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附屬用房情況:______________
4.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5.國有土地使用權類型:_______( 【出讓】或【劃撥】或【 】 )。 (僅選一種)
6.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房屋樓層:________________ 層; 總樓層:________________ 層。
8.建筑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其它情況
1.房屋共有情況為下列______:(僅選一項)
【1】出售方保證該房屋無共有權人。【2】該房屋共有權人為:________________;共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售方保證已經就該房屋出賣事宜征得所有共有權人的同意。
2.房屋抵押情況為下列______:(僅選一項)
【1】出售方保證本合同簽訂之時該房屋不存在抵押關系。【2】該房屋在本合同簽訂之時已存在抵押關系。 出售方承諾在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前解除該抵押并注銷相應的抵押登記,相關費用由出售方承擔。
3.房屋租賃情況為下列______:(僅選一項)
【1】出售方保證本合同簽訂之時該房屋不存在租賃關系。
【2】該房屋在本合同簽訂之時已存在租賃關系。出售方證明承租人已經明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三條:房屋價款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的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小寫); ___億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萬 ____千 ____百 ____十____ 元整(大寫)。
2.該房屋價款具體支付方式約定為下列第____款。(僅選一項)
【1】一次性付款:
承購人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小寫);__百___十___萬 ___千 ___百 ___十____ 元整(大寫)。
【2】分期付款:
承購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按本合同約定房屋總價款的_____%,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億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萬 ____千 ____百 ____十____ 元整(大寫)。
承購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按本合同約定房屋總價款的______%,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億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萬 ____千 ____百 ____十____ 元整(大寫)。
承購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按本合同約定房屋總價款的______%,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億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萬 ____千 ____百 ____十____ 元整(大寫)。
【3】貸款付款:
承購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按本合同約定房屋總價款的______%,首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億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萬 ____千 ____百 ____十____ 元整(大寫)。剩余房款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申請辦理貸款手續,并按貸款方式支付。
第四條:承購方逾期付款違約責任
由于承購方原因,承購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向出售方支付相應房屋價款的,分別作如下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__天,每逾期一天,承購方按天向出售方支付逾期應付價款的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天,出售方催告后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承購方應向出售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第1款約定的房屋價款的______%的違約金。承購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售方同意,每逾期一天,承購方按天向出售方支付逾期應付價款的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若因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同意承購方購房貸款申請,導致承購方無法支付相應房款的,買賣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銷已經辦理的變更登記申請,并按下列第____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1】承購方不向出售方支付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房屋交付
出售方應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騰空該房屋,并書面通知承購方驗收。承購方應當在驗收通知書到達之日起____內,會同出售方對房屋及本合同附件一明確的房屋附屬物品狀況進行查驗,查驗后滿意的,出售方應當將房屋鑰匙移交承購方,以示房屋交付。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承購方承擔。
第六條:出售方逾期交房違約責任
由于出售方原因,出售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向承購方交付房屋的,分別作如下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__天,每逾期一天,出售方按天向承購方支付已交付價款的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天,承購方催告后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出售方應向承購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第1款約定的房屋價款的______%的違約金。出售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經承購方同意,每逾期一天,出售方按天向承購方支付已交付價款的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七條:出售方承諾已如實陳述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中房屋的有關情況,若因相關承諾或保證失實,致使本合同成立后發生房屋基本狀況糾紛、權屬糾紛、債務糾紛或優先購買權糾紛的,出售方按本合同第三條第1款約定的房屋價款的____%向承購方支付違約金;造成承購方其它損失的,出售方另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天內,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如因一方責任,致使在約定期限內未能申請的,責任方應承擔以下違約責任;造成對方其它損失的,責任方另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屬于出售方責任的,分別作如下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__天,每逾期一天,出售方按天向承購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第1款約定的房屋價款的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2)逾期超過_____天,承購方催告后有權退房。自承購方退房通知書到達之日起____天內,出售方應將已收價款如數退還給承購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條第1款約定的房屋價款的_____%向承購方支付違約金。出售方要求不退房的,經承購方同意,每逾期一天,出售方按天向承購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第1款約定的房屋價款的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屬于承購方責任的,分別作如下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__天,每逾期一天,承購方按天向出售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第1款約定的房屋價款的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2)逾期超過_____天,出售方催告后有權解除合同。自出售方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____天內,承購方應將房屋及其附屬品退還給出售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條第1款約定的`房屋價款的_____%向出售方支付違約金。
承購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售方同意,每逾期一天,承購方按天向出售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第1款約定的房屋價款的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稅費、傭金及相關權益約定
1.房屋轉讓過程中應當交納的相關稅費,按下列第____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1】雙方各自按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分別繳納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買賣居間代理傭金,按下列第____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1】買、賣雙方按委托合同中的相關約定各自支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交付前發生的水、電、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及相關配套設施的使用費用應當由出售方承擔,交付后發生的費用應當由承購方承擔,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 房屋所有權轉讓時,出售方應當向承購方說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和結余情況并出具有效證明,該房屋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買賣雙方應當在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完成之日起____天內,共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物業服務和相關配套設施的過戶手續。逾期申請辦理的,每逾期一天,責任方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
5.出售方保證于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完成之日起_______天內,將其落戶于該房屋的所有戶口關系遷出,逾期遷移原戶口的,每逾期一天,出售方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造成對方其它損失的,出售方另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遭遇不可抗力,且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天內及時書面告知對方,并在合理時間內提供證明的,免除其因不可抗力而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相應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合同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款方式解決:(僅選一款)
【1】提交常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合同雙方另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雙方不得在本合同以外的其它約定中,設立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條款。
本合同連同簽章共____頁,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打印文本由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 售 方 簽 章 承 購 方 簽 章
出 售 人(簽章): 承 購 人(簽章):
出售方共有人(簽章): 承購方共有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出售方代理人(簽章): 承購方代理人(簽章):
房地產經紀機構(章): 房地產經紀機構(章):
房地產經紀人(簽章): 房地產經紀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7
煙花爆竹安全買賣合同合同編號:〔20〕號
供貨單位(章):
購貨單位(章):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訂貨清單產品代碼
(同流向登記的產品代碼)產品名稱產品類別產品
級別規格/型號計量
單位箱含藥量(千克)
數 量單 價(元)
金 額(元)合計人民幣(大寫):
一、本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買賣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經營,保障安全。
二、產品質量標準及要求
三、禁(限)用藥物要求:
四、產品包裝標準及要求:
五、提(交)貨時間和地點:
六、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七、驗收標準與方法:
八、提出異議期限: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產品安全與質量責任:
十一、運輸安全責任: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選擇一種):
1、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其他約定事項(可另附頁):
購貨單位 ( 章 )單位名稱許可證編號單位地址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
(簽字)聯系電話委托代理人
(簽字)聯系電話電子郵箱電子郵箱開戶銀行賬戶
供貨單位 ( 章 )單位名稱許可證編號單位地址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
(簽字)聯系電話委托代理人
(簽字)聯系電話電子郵箱電子郵箱開戶銀行賬戶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制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安部二〇xx年七月
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8
一、買賣合同的法律風險
1.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沒有實際履行能力。
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經常出現的合同欺詐行為就是訂立合同的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根本沒有履行能力。這種情況主要出現在以法人及其他組織為一方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合同中間,主要表現形式為:a.訂立合同的一方根本沒有提供法人資格證明;b.合同一方雖提供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為副本或復印件,其實為偽造的證明;c.合同一方提供了正式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其實際虛報注冊資本,無實有資金,并沒有實際履行能力;d.合同一方在訂立合同時雖提供了正式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因未參加工商局年檢已被吊銷營業執照。
2.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買賣合同。
在買賣合同的簽訂中,經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合同的情況,在被代理人授權范圍內,代理人所簽訂合同的權利義務應由被代理人承受。但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授權期限已屆滿后所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由行為人承擔。根據《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可能會給合同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
3.標的物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物。
在買賣活動中當事人不了解買賣物品在法律上有無限制、禁止買賣的規定,盲目簽訂合同卻因標的物為法律禁止流通物或限制流通物,而導致合同的無效。
4.買賣合同的內容中出現漏洞導致權利得不到保護。
買賣合同中經常出現因為對業務不熟悉或者談判經驗不足而在合同內容中出現漏洞,常見漏洞有:a.質量約定不明確;b.履行地點不明確;c.付款期限不明確;d.違約責任不明確;e.付款方式不明確;f.履行方式不明確;g.計量方法不明確;h..檢驗標準不明確。以上漏洞多出現在合同主文內容缺少或者約定不明,使用字眼雙方有爭議等情況。
5.在買賣合同中的惡意履行。
簽訂了一份內容齊備、詳盡完善的合同并不代表沒有任何風險,在實際履行中有可能出現惡意履行的情況,一般有:a.借口產品質量差而拒付貨款;b.產品有質量問題而故意不告知;c.在發生多交貨時不予通知;d.在對方履行不符合約定時,不及時采取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失的發生。
6.虛開支票,套取貨物。
虛開支票是近年來增長較快的一種欺詐行為。主要形式是開具不實面額的支票即空頭支票,這樣當收票人將支票交給自己的開戶行轉賬時會被出票人的開戶行拒付而使支付額不可兌現。另一種形式是故意制造障礙使開出的支票不能兌現,這種形式更具有隱蔽性。例如,支票上的印鑒與出票人在銀行預留的印鑒不同;支票的大小寫不同;日期有誤;連筆致使支票不能清晰辨認;有涂改等都會導致支票被拒付。虛開支票方利用收票人需用一段時間才能弄清支票真偽,而套取了貨物,使對方處于十分不利的局面。
二、買賣合同法律風險的防范
對于買賣合同中易出現的`漏洞及欺詐行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可以從以下方面采取防范措施:
1.訂立合同前應盡可能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有關信息。
訂立合同前應對對方的法律地位、經營范圍、資信狀況以及近期的經營業績、商業信譽進行必要的考察,如當事人自己進行了解有困難,可以向對方當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門進行查詢,并且可以通過對方同行業或相關企業進行了解。
2.對代理人簽訂合同應對其代理權進行了解。
對于對方業務員或經營管理人員代表其單位訂立的合同,應注意了解對方的授權情況,包括授權范圍、授權期限、所開立介紹信的真實性,對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如副總經理、副董事長等,應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權。
3.注意提高具體業務人員及領導人的素質。
在合同訂立過程中許多漏洞的出現是由于經辦人員對業務不熟悉,對相關法律法規不了解所致,因此應注意提高業務人員及領導人員的業務能力及素質,熟悉本行業的業務情況切實反映和保護自己的利益。掌握本行業相關法律法規,了解法律是否對該交易行為有禁止或限制性規定。對專業性較強的合同可以讓律師等法律專業人員提供幫助。
4.合同訂立應采取書面形式并使用比較標準的合同范本。
我國《合同法》雖然允許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但因為非書面形式在發生糾紛時不好確定責任,也為避免被人利用進行欺詐,訂立合同應盡量采用書面形式。同時訂立合同時應盡量參照合同范本,并結合具體情況訂立。內容應盡量詳盡、明確。我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布有標準的合同范本可以進行參照。若有條件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合同進行鑒證。一方面可以對內容進行把關,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強合同的嚴肅性和可信度。
5.對惡意履行的防范。
對合同進行惡意履行的情況非常復雜,但在訂立合同時如能進行積極的事前防范將極大的減少合同風險。如,對對方當事人的資信有所懷疑,應盡可能要求對方提供擔保。另外在合同履行中出現問題,應積極主張自己的權利,并保留相關證據。積極行使訴權通過人民法院保護自己的權利,以免因超過訴訟時效而蒙受損失。
6.對用支票進行支付應按規定程序檢查以免被套走標的物。
防止虛開支票的欺詐有兩個方法較有效,一種是款到交貨,根據支票轉賬所需時間,要求買方款到賣方賬面后才交貨,但這種方法一般很難使買方接受除非貨物較為緊俏。另一種方法是直接到出票人開戶銀行去持票入賬,馬上就能知道支票能否兌現,如能兌現可以即行轉賬,如被拒付可以立即停止發貨,從而避免損失。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9
出售人(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購買者(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購買該房屋。現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于___,建筑面積___平方米;
(二)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___,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元整(大寫: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第三條乙方在___前應向甲方給付定金人民幣___元整(大寫: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上述定金在乙方___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付款時間及方式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為:
第五條甲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將房屋交付給乙方,并在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甲方應在___前將其落戶于該房屋的戶籍關系遷出。
甲方承諾并保證,依法享有本合同所售房屋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依法取得房屋登記在乙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并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所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的,雙方約定,該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除本條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第八條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第十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本合同所售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在交易時沒有產權糾紛或影響雙方交易的任何法律障礙,有關按揭、抵押、租賃、稅項等,甲方均在合同生效前辦妥。生效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房價款的,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房價款的萬分之___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超過___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___日內將已收房價款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的,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總房價款的萬分之___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___日,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乙方解除本合同之日起___日內將已收房價款和雙倍定金返還乙方,并按總房價款的百分之___支付違約金。
2、如因甲方的故意或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總房價款的百分之___支付違約金。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依法由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本合同一式___份。其中甲方執___份,乙方執___份,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10
一、約定解除
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當一定的情形出現時,房屋買賣合同解除。只要該約定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行性規定,不具有欺詐脅迫或者顯示公平的情形,那么,在約定的條件具備時,合同解除。如延期交房約定,付款約定,房產證辦理約定等等。約定解除條件具備時,權利人應當及時行使權力。根據法律規定,開發商遲延交付房屋,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房的,購房人有權解除合同。當然,購房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付款的,開發商也有權解除合同,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當事人不得再單方面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的.情況很多,主要有以下情形:
1、開發商隱瞞房屋真實情況構成欺詐的
開發商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的預售許可證明的,或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的,或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利要求賠償損失。
2、開發商將已售房屋私自抵押
根據《擔保法》及《物權法》等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開發商私下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導致購房人購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買房人有權退房并解除合同,并要求出賣人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3、一房二賣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第3項之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4、房屋不符合質量要求或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
因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質量經檢驗確屬不合格;房屋的主體結構、防水等存在嚴重影響正常居住的;賣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沒有約定處理方式或約定的處理方式不明確的,若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請求返還購房款及利息,并要求賠償損失。
5、開發商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無法辦理產權證
開發商在交房期滿后,經購房人催告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33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屆滿后超過一年,導致買房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6、擔保貸款合同不能訂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3條之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7、開發商虛假宣傳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構成根本違約,致使購房人在購房時期望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8、不可抗力
根據《合同法》第94條第1項之規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購房合同目的的,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
9、不屬于不可抗力的事由,但是出現在在簽訂額合同時無法預料的情形,繼續履行合同無必要,或者也無法履行的情形。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11
購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_________
第三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___________
第五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
4.運輸費:_______
第六條 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__%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__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X%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__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___的罰金。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12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集裝箱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
1x40GP
二、產品質量
1、質量標準:符合國際海運過程中要求的各種標準,適用于正常存貨。
2、乙方對產品質量的特殊要求:無
3、乙方對產品包裝的特殊要求:無
三、產品價款
產品的單價:人民幣22000元
運費:人民幣20__元
總價:人民幣24000
四、產品交付
甲方產品交付方式為:甲方送貨產品交付地點為甲方所在地,交貨時間為合同生效后 7 天,若乙方對甲方產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應當在乙方提供相關確認文件后 7 天內交貨。但乙方未能按約定付款甲方有權拒絕交貨,乙方未能及時提供相應文件的,甲方有權延期交貨。
在合同約定期限內甲方違約未能及時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甲方承擔;產品交付后或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拒絕交貨、延期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五、價款結算
乙方應在本合同書簽訂7 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24000 元,甲方在收到貨款當日或次日須將集裝箱安全及時送達乙方所在地。若因甲方延遲送貨,由此給乙方產生不必要的損失,損失由甲方承擔。
六、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七、商業秘密
乙方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等)均為甲方的商業秘密。
無論何種原因終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對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為履行本合同義務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八、不可抗力
因火災、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終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損失各自承擔。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雙方需要繼續履行合同的,由雙方另行協商。
因不可抗力終止合同履行的一方,應當于事件發生后 2 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文件并及時通知對方。未履行通知義務而致損失擴大的,過錯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九、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聯系人或授權代表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諾、通知等,都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具有不可撤銷性。
2、簽訂或履行合同過程中,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確認,乙方對甲方任何人員的個人借款,均不構成乙方對甲方的預付款或已付款款項。
3、乙方聯系地址、電話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聯系方式無法與乙方聯系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經營的證明文件。
6、簽訂本合同時,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一、明示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已充分閱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愿意簽訂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本合同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13
原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籍貫,工作單位,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被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籍貫,工作單位,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訴訟請求:
一、請求貴院判令被告繼續履行合同,并限期被告無條件交付原告之房屋合法手續。
二、請求貴院判令被告即日給付原告因延遲收房產生的銀行同期貸款利息人民幣×元,違約金×元/天,(由20xx年10月31日至20xx年6月10日)逾期7個月,(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三、原告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違約金數額。要求按照22元/月/建筑平方米向原告支付補償金,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
四、請求貴院判令被告因延期交房給原告辦理房屋產權延期帶來的損失×元。(按銀行現利率執行)。
五、請求貴院判令本案包含訴訟費在內的一切相關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系商品房買賣合同關系。原告于200×年×月×日與被告簽署了《商品房的買賣合同》,原告購買被告開發的紅橋區咸陽路南端東側龍悅花園×樓×門號商品房一套。合同中對原、被告之間的'權利義務進行了詳細約定。原告于200×年×月×日將首付款人民幣×元,于200 ×年×月×日將貸款人民幣×元付于被告帳戶,合計總房款×元全部支付到被告指定帳戶。原告依據合同中的約定履行了自己作為一個買受人應盡的付款義務。根據合同第三條約定,該商品房應于20xx年10月31日前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但由于被告沒有依照《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合法取得《住宅商品房準許交付使用證》,導致至今20xx年×月×日,原告不能合法入住。被告的行為構成了嚴重違約且惡意拖欠賠償款。按照合同第五條第一款之約定,“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第十七條損失賠償額標準: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的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參照“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關于發布20xx年房屋租賃市場指導租金的通知》中《紅橋區20xx年住宅房屋指導租金》06-05邵公莊新區22元/月/建筑平方米,以此為依據要求增加違約金數額。自20xx年10月31日至20xx年6月10日的違約金為人民幣×元。
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利息及違約金的合理請求都遭到拒絕,被告故意躲避原告之詢問,無奈之下,原告只得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xx年6月1日執行版的相關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附:一、本訴狀副本×份(按被告人人數提交);
二、證據×份。
具狀人:
×年×月×日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14
出賣人:*公司 (甲方) 合同編號:
買受人:*公司 (乙方) 簽訂地點: 太原
一:標的物 簽訂時間:2 0 1 2 年 1 月 4 日
產品名稱品種或者規格生產廠家計量 單位數量價款 單價(元/袋)總價(元)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捌萬捌仟貳佰元整
二、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質量符合國家食品衛生標準,必須是20xx年12月以后生產的新產品。
三、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提供:饅頭5公斤紙盒包裝。
四、 交貨日期及交貨地點:乙方指定地點。
五、 損耗物品數量或缺損部分由甲方10日內補齊。
六、 運輸方式及到站(港)和費用負擔:運輸費用由甲方負擔。
七、 驗收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到貨后由乙方進行抽樣檢查,檢驗標準達到合同約定單項物品質量要求,檢驗費和用品損失由甲方負責并與樣品相符。
八、 結算方式:甲方拿到乙方提供的提貨小票,太原以外地區貨到驗收合格后,無質量問題及不良反映,甲方10日內付清全款,甲方向乙方開具正規發票。
九、 違約責任:甲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應向買方支付總貨款的5%的`違約金。
十、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太原大同臨汾鐵路運輸法院起訴。
十一 、本合同自 簽訂之日 起生效。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出 賣 人
出賣人(章): 營業執照號碼: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稅號: 郵政編碼:買 受 人
買受人(章): 營業執照號碼: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稅號: 郵政編碼: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15
再審申請人(原審原告):黑龍江機械有限公司,住所地 。 法定代表人:,該公司負責人。
被申請人(原審被告):重機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蘇省昆山市經濟技術開發區。
法定代表人:,該公司董事長。
再審申請人黑龍江機械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重機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蘇中商終字第0700號民事判決,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再審請求:
一、撤銷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蘇中商終字第0700號民事判決,對本案依法進行再審。
二、支持申請人全部訴訟請求。
三、原審訴訟費由被申請人全部承擔。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第二百零五條:“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特申請再審。具體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原審法院認定被申請人僅接收了申請人7位客戶的786116元債權屬于事實認定錯誤,實際轉讓債權應為1616858元。
申請人提交的20xx年度客戶墊款明細中列明的12位客戶的款項共計1616858元,是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終
止合作協議時,根據當時銷售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核算得出的。原審中被申請人僅認可其中的7位客戶的786116元債權轉讓,其余5位客戶830742元債權轉讓不予認可,對此主張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首先,5位客戶之所以沒有簽訂三方債權轉讓協議,是由于被申請人交付的挖機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導致5位客戶拒絕配合簽訂三方債權轉讓協議,在申請人作了大量說服及修復挖機的工作后,5位客戶最終仍然沒有簽訂三方債權轉讓協議的主要過錯在于被申請人。
其次,5位客戶中,有的挖機已經被被申請人及其黑龍江代理商三君公司強行拖回,有的挖機款已被被申請人關聯企業昆山中發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收走,在這種情況下,申請人沒有權利也沒有任何依據再向5位客戶主張債權,所以事實上相當于5位客戶的830742元債權已經轉讓給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應向申請人支付830742元。對此,申請人在本案一審、二審中已經提交了三份證明、兩位證人證言等證據,足以證明上述觀點。本次再審中,申請人提交一份新證據,內容為客戶劉玉發關于墊款的說明,也能夠證明上述觀點。
二、原審法院關于50萬元獎勵的條件并未成就的認定屬于事實認定錯誤,被申請人應支付申請人50萬元獎勵。
首先,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關于解除代理關系的《協議》第十條約定“鑒于乙方在市場開拓方面做出的貢獻,甲方向乙方支付獎勵資金300000元”,從本條約定可以看出被申請人承諾支付申請人50萬元獎勵主要是針對申請人的貢獻,至于開具增值稅發票、交付樣機和配件只是附帶的條件,不能因為申請人沒有開具增值稅發票就否定申請人作出的貢獻,進而拒絕支付獎勵,這既不符合協議雙方的真實意思,也對申請人極不公平。
如果以開具增值稅發票作為付款條件的話,那么在本案中,被申請人同樣要為申請人開具141萬的增值稅發票,作為申請人支付被申請人141萬元的支付條件,在被申請人未開具增值稅發票的情況下,141萬也不應支付給被申請人。
其次,申請人之所以沒有為被申請人開口增值稅發票的原因在于,
根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協議》及補充協議的'約定,被申請人需要向申請人指定的第三方開具金額更大的增值稅發票,由于被申請人拒不開具,由此雙方產生矛盾,申請人是為了減少不必要的損失才延遲開具獎勵金額的增值稅發票,被申請人對此是存在過錯的。
最后,申請人愿意在本次再審中為被申請人開具增值稅發票。
三、原審法院認定申請人應支付被申請人744730元主機貨款屬于事實認定錯誤。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終止代理關系的協議雖然是在20xx年4月16日簽訂,但相關債權債務核算的時間節點為20xx年12月31日,也就是說,申請人已經將20xx年12月31日之前的債權債務全部核算清楚并全部轉讓給了被申請人,事實上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債權轉讓及代理關系的終止在20xx年12月31日就已經完成了。20xx年12月31日之后產生的744730萬元債權和申請人已經沒有任何關系,相應的債權屬于被申請人,應該由被申請人直接向客戶催收,申請人無權去向客戶收取,原審法院認定申請人向被申請人支付主機貨款744730元屬于事實認定錯誤。
換個角度講,如果此筆款項應該由申請人支付給被申請人,那744730元的債權申請人就應該有權利向客戶去收取,但鑒于雙方的代理關系已經終止,申請人向客戶收取貨款已經無法實現,因此原審法院判決申請人再向被申請人支付744730元既是事實認定錯誤,又對申請人極不公平,申請人的權利無法實現。
綜上所述,原審法院所作的判決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依據,申請人提交的新證據足以推翻原審判決。因此,再審申請人請求再審法院撤銷該判決,依法改判,支持再審申請人的再審請求。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收購方)
乙方:____________(種植方)
為了推進我縣葡萄產業化經營,探索科技興農、品牌興農戰略,生產綠色食品,打造知名品牌,開拓市場,促進農戶增產增收,推行訂單農業模式,本著互利雙贏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種植葡萄面積共________畝。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打造我縣“________”葡萄品牌。增加必要投入,在品牌上做好廣告宣傳文章,切實提高和擴大我縣“________”葡萄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2、“________”葡萄注冊商標的使用需經商標所有權人許可,乙方銷售的葡萄必須統一使用甲方按成本價提供的外包裝紙箱,甲方對使用上述外包裝紙箱的葡萄質量及規格進行監督。
3、質量及規格要求:
(1)收購的葡萄無明顯病蟲害,無機械損傷,農藥殘留量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符合綠色食品要求。
(2)分級指標和收購價格
特級:穗重600克以上,粒重9克以上
一級:穗重500克,粒重8克
二級:穗重400克,粒重7克
(3)為保證葡萄種植戶的收益,實行最低保護價,最低保護價不低于當年的市場價,如有特殊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議定。
(4)貨款結算辦法。乙方產品交貨后,甲方應在30天之內,憑甲方開具的收購單據,向乙方支付貨款,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對乙方的葡萄種植、銷售、經營管理要實行有效的指導和管理,幫助乙方技術培訓、考察及新品種引進、市場信息提供、做好產前、產中、產后的服務。
三、乙方的責任及權益
1、乙方應保證產品質量,從種子引進、栽培、施肥、病蟲害防治、田間管理、產品適時采摘及銷售需專人負責,并接受甲方監督和管理,確保“________”葡萄成為無公害產品、綠色食品。
2、乙方在葡萄種植期間、采摘期間如遇不可抵抗的自然災害(如洪水、干旱、冰雹、臺風等),或因乙方種植管理上差錯造成葡萄質量不能保證的,由乙方自行承擔損失,甲方提供必要扶持,減輕農戶損失。
四、在訂單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議,可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如調解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期限____年,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六、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17
一、本合同是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據國家和本省、本市有關政策法規。
二、存量房買賣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之前,應當閱讀并了解本合同內容。
三、本合同所稱存量房專指已經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房屋。
四、本合同文本中的固定格式不容刪改,提示性文字的'選擇、補充性文字的添加,應當由買賣雙方自行約定。合同生效以后,選定的提示性文字或添加的補充性文字內容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五、買賣雙方就存量房買賣事宜協商一致后,應當通過網上簽約受理機構,依托蘇州市區存量房買賣網上管理系統在線擬訂合同電子文本具體內容,然后由買賣雙方根據在線打印的合同草稿或在線修改、校對合同內容,確認無誤后由買賣雙方在線設置各自專用密碼,最后由網上簽約受理機構在線打印出合同紙質文本,經各方相關當事人簽章后即由網上簽約受理機構負責上傳備案。
六、買賣雙方在線設置的本合同專用密碼,由英文字母(包括大小寫)和阿拉伯數字單一或交替組成,密碼字符7~20個,密碼中間不得出現空缺或其他符號。買賣雙方在線設置本合同專用密碼以后,任何人均不得對合同內容進行更改。
七、本合同未經各方相關當事人正式簽章的,網上簽約受理機構不得擅自將合同文本提交網上備案。網上簽約受理機構擅自備案的,必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在線打印的紙質文本不得做任何涂改。
九、本合同文本格式化條款、專業用詞和網上簽約操作事項由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18
原告(反訴被告)杭州金瑞工貿有限公司,住(略)
法定代表人:劉培煉,公司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特別授權代理)張杰,浙江泰易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反訴原告)耶魯(杭州)機械有限公司,住(略)
法定代表人:石維綱,公司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特別授權代理)劉恩,浙江浙杭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特別授權代理)鄒永闖,浙江浙杭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杭州金瑞工貿有限公司為與被告耶魯(杭州)機械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于20xx年3月29日向本院提起訴訟,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傅建昌適用簡易程序進行了審理。同年4月11日,被告對原告提供的貨物申請質量鑒定,在鑒定期間被告撤回鑒定申請。后因被告于同年7月21提出反訴,本院受理被告反訴后,本案轉普通程序,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于同年8月30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張杰、被告委托代理人鄒永闖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杭州金瑞工貿有限公司訴稱:原、被告于20xx年9月6日簽訂購銷合同一份,約定由原告提供給被告各種規格的鋼材。合同簽訂后,原告依約向被告提供價值274795.25元的鋼材,但被告只支付了部分貨款,經原告多次催討,被告至今尚有貨款46177.05元未付。故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立即支付貨款46177.05元、違約金5649.92元,并由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被告耶魯(杭州)機械有限公司辯稱:原、被告訂立合同的實際時間應是20xx年9月1日,同時被告已經付清了全部貨款,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現根據20xx年9月6日簽訂的購銷合同,原告應于同月7日前供貨,逾期供貨一日應按總貨款的1%向被告支付違約金。合同簽訂后,原告分別于同年9月6日和9月10日向被告提供了價值274795.25元的貨物,遲于合同約定的供貨期限3天,已構成違約。故向法院提出反訴,要求反訴被告支付違約金8243元,并承擔本案反訴費。
反訴被告杭州金瑞工貿有限公司辯稱:原、被告雙方訂立合同的時間應是20xx年9月6日,反訴被告實際是在同月6日就交貨了,由于反訴原告提出規格不合適,要其他類型的鋼材,故反訴被告于同月10日提供了反訴原告所需的鋼材。按合同規定是反訴原告帶款提貨,是反訴原告違約在先,同時違約金每天按總貨款的1%計算應屬過高。
庭審中,原、被告雙方爭議的焦點主要為:
一、雙方簽訂合同的時間。原告認為簽訂合同的.時間為20xx年9月6日,被告認為簽訂合同的時間為20xx年9月1日。根據原、被告所提供的合同,雙方簽訂的時間為20xx年9月6日,同時被告在反訴狀上也明確認為是9月6日,被告也沒有向法院提供證據可以證明是9月1日。故本院確認原、被告所簽訂合同的時間為20xx年9月6日。
二、對原告于20xx年9月6日、9月10日所供給被告價值274795.25元的鋼材,被告已付貨款多少元?原告認為,被告于同年9月26日付貨款100000元,同年11月賣給原告價值6724元的貨物,同年12月19日賣給原告價值34950元的貨物,20xx年2月7日付貨款86944.20元,共計被告已付給原告貨款228618.20元。被告認為已付上述款項是事實,但被告已于20xx年9月5日支付了原告210994.82元,并提供了同日銀行存根1份,故被告已付清了全部貨款。原告認為被告于20xx年9月5日所付的貨款是支付以前其他貨物的款項,且與本次貨物的規格也不一樣,與本案沒有關聯性。本院認為,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合同時間為9月6日,且合同約定了帶款提貨,故原告的異議成立。對原告于20xx年9月6日、9月10日所供給被告價值274795.25元的鋼材,本院確認被告已付貨款228618.20元。
三、反訴被告于20xx年9月10日供給反訴原告的鋼材根據合同規定是否違約?反訴原告認為,反訴被告應于9月7日前供貨,而其于9月10日供貨,逾期3天構成違約。反訴被告提供了價值274795.25元的鋼材,故反訴被告應依約支付8243元的違約金。為此向法院提供了雙方所簽訂購銷合同1份及9月10日的送貨單1份。反訴被告認為,在9月6日送貨后,根據反訴原告的需要送了其他規格的貨物,反訴被告沒有違約。本院認為,根據反訴原告提供的送貨單看,反訴被告于9月10日所供的貨物與雙方所簽訂合同所需鋼材的規格不一樣,且反訴原告收貨后在合理期限內也沒有異議,應視為對原合同的變更。故反訴被告于9月10日的供貨行為并未構成違約。
通過對上述爭議焦點的認定及原、被告雙方在庭審中的陳述,本案事實確認如下:
20xx年9月6日,原、被告雙方簽訂購銷合同一份,合同約定由原告在同年9月7日供給被告約定規格的鋼材一批,同時約定帶款提貨等條款。合同簽訂后,原告分別于同年9月6日、9月10日按被告所需供給了價值為274795.25元不同規格的鋼材,被告在收貨后已支付原告貨款228618.20元,余款46177.05元經原告多次催討,被告至今未付。在庭審中,被告對原告違約金5649.92元的計算沒有異議。
本院認為:原、被告間的買賣合同成立并有效。被告在收取原告的鋼材后,尚有46177.05元貨款未付,現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該款,本院予以支持。被告未按約支付原告貨款,已構成違約,對被告逾期支付的貨款原告要求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違約金符合法律規定,且被告對原告違約金的計算也沒有異議,故本院對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違約金5649.92元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被告辯稱已付清全部貨款,依據不足,本院不予采信。反訴原告訴稱反訴被告構成違約,要求反訴被告支付違約金8234元,無事實依據,本院不予支持。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一百六十一條的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耶魯(杭州)機械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杭州金瑞工貿有限公司貨款46177.05元、違約金5649.92元,共計54826.97元,此款限被告在本判決生效后10日內付清。
二、駁回反訴原告耶魯(杭州)機械有限公司要求反訴被告杭州金瑞工貿有限公司支付違約金8243元的訴訟請求。
本案本訴受理費20xx元,反訴受理費340元,合計2405元,由被告(反訴原告)耶魯(杭州)機械有限公司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并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預交上訴案件受理費2405元(開戶銀行:工商銀行湖濱分理處;賬戶:;戶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上訴期滿的次日起七日內仍未交納的,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審 判 長 施 飛
審 判 員 傅 建 昌
代理審判員 王 輝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19
需方: 中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甲方購買乙方經銷 PVC管用于建設工程事宜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產品品名、規格、單價及數量
PVC 管材、管件暫估總價為;元;規格型號、單價、數量詳見附表(此價已包含制作、包裝、到春天廣場工地的運費、檢測等費用,數量按實際發生量進行結算。)最終結算總價以實際數量乘相應確定單價為準,如最終結算總價超過暫估總價的10%,雙方應簽訂補充協議。
二、產品質量要求
質量標準為PVC 排水管材按GB / T58361—92 標準;管件按GB / T5836 .2 —92 標準;螺旋消音管以Q / XSJ 82002為標準;螺旋消音管材以Q / XSJS—20xx 為標準要求。為符合國家和天津市有關質量的規定和要求,隨貨向甲方提供產品合格證、質量證明書、國家級的檢測報告及相關資料。
三、產品的包裝要求
在保證PVC 管材、管件外表的完整和清潔的前提下由乙方自定,包裝物不回收。
四、產品的交貨時間和方式
交貨時間按甲方的工程進度計劃,方式由乙方將產品送至工地并卻至甲方指定位置,所發生費用已含在合同單價內。
五、產品驗收方式
產品進入工地后,由甲方指定人員專業工長 在表面材質上予以驗收確認,并在送貨單上共同簽字認可為準,其他人員簽字無效。整體質量和性能測試在產品安裝完畢后由建設單位、監理及甲方根據國家和天津市對質量的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驗收。
六、產品貨款結算及支付方式
1、貨款結算:貨到工地經表面驗收合格后支什該批貨款的% ,以此類推。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總貨款的 %。余款 %留作質保金,經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無質量問題前提下無息退還。
2、支付方式:由乙方出具正規稅務發票,甲方以轉帳方式支付。
七、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和交貨時間及方式供應甲方所需產品,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的,甲方有權要求退貨并要求乙方退回已支付貨款并賠償損失;或要求乙方保修、保退、保換。
2 、甲方應做好乙方產品進場前的準備工作。
3、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要求履行完交貨義務后,應按合同支付貨款。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應保證交付的貨物符合合同中約定的數量、品種、規格、質量的要求。
2、如因乙方原因產生退貨,乙方承擔因此而發生的所有費用。
3 、乙方應提供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各一份。在產品進場后應向甲方和監理 單位提供有關產品的合格出廠證明文件和國家權威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
4、產品在本工程竣工驗收后24 個月內,出現質量問題的應及時無償進行維全修和調換,超出質保期限后,由乙方有償進行維修和調換。
5、如因產品質量有問題的應及時予以調換并承擔費用;甲方或乙方允許的有合法使用權的第三人在使用產品過程中,因乙方質量原因造成甲方和第三人安全事故或其他不利于甲方的事故的,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責任期限內均應承擔全額,賠償責任,此賠償責任應當在接到甲方包括下屬分支機構的書面通知后五日內履行。
7 、如因甲方或甲方允許的人合法使用權的第三人使用不當而發生事故,乙方不承擔責任及費用。
八、違約責任
1 、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期限交貨或乙方提供的產品不合格的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貨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甲方實際損失。
2 、甲方無故退貨的.,應向乙方償付退貨貨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 、其他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九、爭議的解決
合同履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
1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債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債權。
2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經甲方蓋章或項目經理蓋章簽字方可生效, 其他視為合同未變更。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員不能代表甲方方處理本合同引起的債權債務,擅自處理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欠款證明、對賬單據等等, 因此而產生的債權債務甲方不予認可,且對甲方不產生法律效力。
3 、乙方應當將以下資料提交給甲方存檔備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 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紅章)一份,PVC管材的產品質量標準及相關說明:國家或天津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各種備案所要求的文件資料:提供合法的《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4 、雙方確認來往函件, 按對方營業執照上的住址或合同中載明的聯系方式 郵寄,即視為己送達。地址如有變更應書面通知對方。
5 、乙方必須保證標的物不侵犯他人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 否則一切行政、民事等責任由乙方承擔: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抵扣貨款并向乙方索賠。
6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款清后自行終止,乙方應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前向甲方出具合同終止函,但質保條款有效期至質保期滿。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理人: 代理人:
電話:電話:
郵編:郵編:
簽約地點: 工程工地
簽約時間: 年月日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20
甲方:鄂爾多斯市騰強路橋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郭繼軍
根據買賣自愿原則及《合同法》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甲方將所擁有的10輛德龍自卸車自愿賣給乙方,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內容
甲方將所擁有的車號為蒙K46486、蒙K46496、蒙K46498、蒙K46484、蒙K46499、蒙K46495、蒙K46497、蒙K46500、蒙K46492、蒙K46491十輛自卸車賣給乙方。
二、買賣時間
20xx年2月21日。
三、買賣金額及付款方式
每輛車壹拾陸萬貳仟元整(¥162000元),總計壹佰陸拾貳萬元整(¥1620000元)。乙方將于20xx年2月21日一次付清。
四、雙方責任
1、甲方應將車輛所用證件交與乙方;
2、甲方負責解除所有車輛的銀行抵押;
3、甲方應將在20xx年2月21日前所有車輛的'違章記錄消除;
4、甲方應提供所有車輛正常過戶手續;
5、乙方承當所有車輛的正常過戶費用;
6、乙方應當面驗車,接車后車輛再出現任何機械故障,甲方概不負責;
7、乙方應盡快辦理過戶手續,如不及時辦理過戶手續,在此期間,出現任何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此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時 間: 時 間: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21
一、買賣合同的概念與特征
(一)買賣合同的概念
買賣合同,是指出賣人交付標的物并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買賣合同的主體是出賣人和買受人。交付買賣標的物并轉移其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也就是賣方,受領買賣標的物并支付價金的一方是買受人,也就是買方。
(二)買賣合同的特征
1.買賣合同是有名合同。買賣合同是合同法分則中明確規定的合同,因而屬于有名合同。而且,在各國合同法中,買賣合同都是最基本的有名合同。
2.買賣合同是轉移財產所有權的合同。買賣合同的賣方要轉移財產所有權于買方。賣方不僅要將標的物交付給買方,而且要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給買方。轉移所有權,這使買賣合同與一方也要“交付”標的物但不移轉所有權的其他合同(如租賃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等)區分開來。同時,買賣合同是買方應支付價款的合同,賣方將取得價金的所有權。這又使買賣合同與其他轉移財產所有權的合同,如互易合同、贈與合同等區別開來。
3.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買賣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享有合同權利的同時,都負擔相應的合同義務。其中,出賣人負有交付標的物并轉移其所有權于買受人的義務,買受人負有向出賣人支付價款的義務。因此,買賣合同是典型的雙務合同。
4.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買賣合同中,出賣人的給付(即交付標的物并轉移其所有權于買受人)與買受人的給付(支付價款)互為對價,因此買賣合同是典型的有償合同。所以,任何買賣合同的當事人從對方獲得利益,須支付相應的代價。
5.買賣合同是諾成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買賣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之時起成立,而不以標的物的交付或合同義務的履行作為合同的成立要件。因此,買賣合同為諾成合同。
6.買賣合同為不要式合同。除非法律或行政法規另有規定,買賣合同并不需要采用特定的形式。因此,買賣合同為不要式合同。
二、出賣人與買受人的主要義務
(一)出賣人的主要義務
1.交付標的物,并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
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并移轉其所有權,這是出賣人和主合同義務、基本義務,這在各國或者地區的民法中都是一致的。該項義務由兩方面的內容組成:其一為交付標的物;其二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
2.交付有關單證和資料
出賣人應當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的單證。提取標的物的單證,主要是提單、倉單,是對標的物占有權利的體現,可以由出賣人交付給買受人作為擬制交付以代替實際交付。對于這些單證和資料,如果買賣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出賣人交付的義務或者是按照交易的習慣,出賣人應當交付,則出賣人就有義務在履行交付標的物的義務以外,向買受人交付這些單證和資料。該項義務系屬出賣人在買賣合同中所負擔的從合同義務,該項義務輔助主合同義務實現買受人的交易目的。對此,我國《合同法》第136條明確規定:“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或者交易習慣向買受人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
3.質量瑕疵擔保義務
如果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其質量標準(存在質量瑕疵),按照《合同法》第155條的規定,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這一責任的基礎是出賣人的質量瑕疵擔保義務。質量瑕疵擔保義務,是指出賣人應當保證其所交付的標的物不存在質量瑕疵。所謂質量瑕疵,又稱為品質瑕疵、物的瑕疵,是指標的物的質量沒有達到出賣人聲稱的標準,或者沒有達到法律規定的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或者沒有達到一個誠信善意的買受人所應當合理期待的標準。
4.權利瑕疵擔保義務
出賣人的權利瑕疵擔保義務,是指買賣合同的出賣人應當保證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權利,第三人不會就該標的物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買賣合同當事人的根本目標在于標的物所有權的轉讓,因此,出賣人必須保證其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權利(比如所有權或處分權),這也是出賣人的一項基本的法定義務,即使當事人未在合同中作此約定,出賣人也負有此項義務。
具體而言,出賣人的權利瑕疵擔保義務包括:(1)出賣人對出賣的標的物享有合法的權利(所有權或者處分權);(2)出賣人應當保證標的物上不存在他人可以主張的權利(如抵押權、租賃權等);(3)出賣人應當保證標的物沒有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5.其他義務
除負擔前述主合同義務和從合同義務外,出賣人還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交易習慣等,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附隨義務以及相應的不真正義務等法定義務。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22
賣方: 買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現住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買賣雙方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達成賣方向買方出售自有的車輛牌號為 小汽車壹輛(具體描述見合同第一條)的意向,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轉讓車輛基本情況
車主: 車輛登記地址:
車輛牌號 車輛類型:
車輛使用性質: 品牌:
型號: 顏色:
出廠日期: 初次登記日期:
登記證號: 發動機號碼:
車架號碼: 行使里程: km
使用年限至 年 月 日
車輛年檢有效期至 年 月
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證號: (征稅、免稅)
車船稅納稅繳付截止期 (證號 )
車輛路橋費交訖截止期 年 月(證號 )
交強險有效期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條、車輛轉讓價款
該車轉讓價款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其中包含車輛、備胎以及車內的附載設備等款項。(不含稅費或其它費用。本合同簽訂的當天買方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元(小寫)¥ 元,剩余款項人民幣:(大寫)元(小寫)¥ 元于辦理車輛轉籍后的當天內支付。
第三條、轉讓車輛相關文件
賣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向買方出示并提交該車輛及車主身份的相關證明文件。相關證明文件情況如下:1、《機動車登記證書》(有、無)2、《機動車行駛證》 (有、無)3、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 (有、無)4、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有、無)5、車船使用稅繳付憑證 (有、無)6、路橋費繳付憑證 (有、無)7、車輛保險單 (有、無)8、購車發票 (有、無)9、身份證(代碼證)復印件(有、無)10、戶口本(營業執照)復印件(有、無)(以上資料有無在括號內以打勾方式選擇)
第四條、轉讓車輛的交付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定金后應即時將本車輛的相關文件交付給買方。相關證明文件具體情況如本合同的第三條條款的選擇。車輛及行駛證即應在車輛辦理轉籍、買方支付剩余購車款后的當天支付。
第五條、轉讓車輛的風險承擔
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前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賣方承擔和負責處理(其中因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發生的費用、路橋費、稅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后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買方承擔和負責處理(其中因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發生的費用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六條、轉讓車輛的轉籍時間、地點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定金并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后30日內協助買方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具體的辦理過戶時間、地點由賣方電話、短信形式通知買方)。
第七條、轉讓車輛的轉籍費用
本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所有稅費、中介服務費等全部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
1、賣方承諾出賣車輛不存在任何權屬上的'法律問題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身份證明文件及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明文件是合法、真實、有效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后,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第九條、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有關車輛信息不真實,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并按本車價款總額 3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買方收到賠償金、違約金后將車輛退還給賣方。
2賣方未按合同的約定將本車及其相關憑證交付買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3%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3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 3%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4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30日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并承擔一切損失;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 3%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5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30日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并承擔一切損失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 3%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6買方的原因造成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合同無法履行的,則由賣方沒收定金,合同終止;賣方的原因造成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合同無法履行的,則由賣方雙倍返還定金給買方,合同終止。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買賣雙方因本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買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后即時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買方、賣方各執一份,交車輛登記部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車庫買賣合同工業品買賣合同范本20xx年二手房買賣合同范本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23
家具名稱 :
家具名稱
商標
規格型號
主材、輔料
顏色
等級
產地
數量
單價
主材
輔材
面料
五金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第二條 定作家具圖紙的提供及要求:
買受人定作家具的,買受人于 年 月 日前將圖紙一式兩份交付出賣人。出賣人認可后,由賣場銷售人員簽名(蓋章)后,將其中一份交給買受人留存。
第三條交貨方式、時間及地點:
(一) 買受人自提,于 年 月 到出賣人處自提;
(二)出賣人送貨,送貨費用由 承擔。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
第四條付款方式、時間:
□ 買受人簽約時一次性支付全部貨款;
□ 買受人簽約時支付 元的預付款,余款 元在 時付清。
□ 買受人在 年 月 日支付總價款 %的定金(此比例不得超過20%),余款 元在 時付清;出賣人交貨時,定金抵作貨款。買受人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賣人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五條質量標準:每件家具應符合GB 5296.6 要求的《家具使用說明書》中標明的標準,或不低于樣品同等質量。生產家具使用材料的標注應當符合《家具產品標識標注規范》規定。
第六條家具的驗收:買受人在驗收中發現家具的數量、商標、外觀、顏色等直觀特征有異議的,應當場提出;對于其他質量問題,可在《天津市家具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所規定的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出賣人在知悉或應當知悉買受人有異議后,按照《天津市家具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辦理,并于知悉或應當知悉買受人有異議之日起5日內告知買受人。
出賣人或主辦單位做出對買受人更有利的責任承諾的,按照該承諾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送貨或提貨的,違約方應每日向對方支付違約部分家具貨款 %的違約金;
(二)違約超過 日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支付定金的,可選擇適用定金罰則。
(三)經國家認可的家具檢測機構檢測,家具的有害物質含量或家具質量不符合國家或天津市有關標準的強制性規定的,買受人有權無條件退貨,并要求出賣人賠償相應的檢測費、交通費、誤工費等損失。
(四)定做的家具不符合約定的,雙方當事人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五) .
第八條 市場主辦單位的責任:出賣人撤離展銷會或市場的,由展銷會或市場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主辦單位承擔責任之后,有權向出賣人追償。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或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訴解決;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
出賣人(章) 買受人(章) 主辦單位(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電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24
甲方:(簡稱甲方) 乙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銷售大米給甲方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一、購銷大米名稱:五常貢米
二、合同數量及價格:
三、質量標準:
四、包裝標準及作價辦法,新編織袋包裝,包裝物不計價不返還。
五、結算方式:貨到付款。
六、合同有效期限: 年月日前大米全部抵達甲方指定地點,貨款兩清止。
七、違約責任:乙方不能因大米漲價為由解除合同,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八、大米質量檢測以甲方為主,若有異議三日通知對方,甲方拆樣后并保留小樣。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履約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履約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有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25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儲藏室____________平方米,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______萬元整,即小寫____________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_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___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___元罰金,逾期______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并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施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26
我們在房屋買賣中難免出現問題,買賣合同中的違約條款一方違約,就應該向對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了解了這些知識才能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利。
一、房屋買賣合同違約金條款有什么?
1.出售人與購買者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中應約定違約責任,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應該要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應當依法賠償。
2.違約金的數額,雙方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沒有約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規定的標準確定違約金:因房地產轉讓人的過錯,未在定的時間內交付房地產的,轉讓人向受讓人支付的違約金為已經收取的轉讓價款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所得利息的兩倍。因房地產受讓人的.過錯,未在約定的時間內支付轉讓價款的,受讓人向轉讓人支付的違約金為逾期支付的轉讓價款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所得利息的兩倍。
3.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應按實際發生的情形分項計算損失數額。
二、違約金條款有什么意義?
1.如果約定了違約金條款,會給對方造成一定的心理威懾,促使對方盡可能的依約履行合同。
2.如果你具有一定的實際控制能力,你就可以直接依違約金條款扣款、壓款,取得進一步的談判主動。
3.如果對方提出違約金過份的高于所造成的損失,則對方應對此承擔證明責任。
買房合同的違約條款意義都是很重大的,在簽訂合同之時,我們就要更加關注這些事項,維護好自己的權益。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27
出賣人:淮安市博隆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標 的 名 稱
牌 號商 標
規 格型 號
生 產廠 家
計 量單 位
數 量
單 價
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 質量標準:符合 標準。
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交付產品按 標準檢驗,有異議在30日提出有效。
第四條 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物由出賣人提供,不回收。
第五條 隨機的必備品及供應辦法:
第六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七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 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出賣人所有。
第八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
第九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第十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 標準檢驗。
第十一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三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第十四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 提交由當地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 依法成立時生效。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
出賣人
出賣人(章):淮安市博隆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住 所:淮安市西安路十八號
法定代表人:邢光仁
居民身份證代碼:
委托代管人:
電 話:
開戶銀行:
賬戶:
郵政編碼:223001
買受人
買受人(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代碼:
委托代管人: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鑒(公)證意見:
簽(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28
甲方(需方):x有限公司盧氏迎賓館(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供方):三門峽市專賣店(以下簡稱為乙方)
通過甲方考察確定乙方為甲方興建的盧氏迎賓館工程項目 全部瓷磚供貨單位,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雙方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及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乙方所供的衛生間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生產供應,按規范要求需要檢測合格后才能收貨,其檢測費用由乙方負責;顏色按乙方送交的樣板顏色規定;如因乙方所供的 衛生間瓷磚質量標準問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質保期為乙方所供瓷磚施工后經驗收合格之日起 1 年為限。
三、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乙方所供瓷磚均由乙方根據甲方的計劃要求(甲方以傳真或電話通知交貨量和交貨日期),采取公路或鐵路運輸方式和多退少補方式將所供瓷磚送到甲方興建的x酒店工地一樓,即x市路與路交會處東北側x酒店一樓。
四、運輸及運輸保險費用:
乙方所供瓷磚的裝卸、運輸及運輸保險(即動輸途中的材料設備、運輸工具及司乘人員安全、……等均由乙方負責)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五、包裝標準及包裝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磚包裝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即符合公路或鐵路運輸要求,確保瓷磚不受損壞;包裝物由甲方或施工單位負責回收處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裝物或必須由廠家回收的`或國家規定必須由有關專業部門回收的包裝物由乙方負責回收。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磚在運輸途中和加工時產生的所有損耗均由乙方負責;施工中的損耗均由甲方負責。
七、驗收標準、方式及異議的提出:
乙方所供加工好的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由乙方和甲方材料設備采購組及施工單位三方共同驗收,三方驗收人員在驗收憑證上共同簽字確認,并以此驗收單作為結算憑證;如對所供瓷磚質量標準有異議,甲方須在施工開始至施工完畢提出,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隨瓷磚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
按國家和省、部(委)或行業規定的標準要求隨瓷磚提供(應)備品、配件、工具數量。
九、結算、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以甲方負責人簽字的瓷磚供貨清單上的數量和單價進行結算。
2、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伍萬元(¥50,000元),每批瓷磚到達工地經甲方材料設備采購組和施工單位及乙方送貨人員共同驗收簽證后30天內支付該批瓷磚貨款的 50% (含定金5萬元);施工完畢15天后經竣工驗收合格,付足所供瓷磚貨款總額的 60% (含5萬元定金和前一次付款);余下所供瓷磚貨款的40%購買一間(套)產權式客房。
3、乙方所供瓷磚可不開具增值稅發票,但須開具國家正規稅務發票;發票在甲方支付第二筆款時開具,但前次付款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收據備查。
十、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交貨日期按時交貨,每延期一天交貨,則按延期交貨部分價款每天萬分之五向甲方計(支)付違約金,并賠償施工單位的誤工費用;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的日期按時付款,每延期一天付款,則按延期付款金額每天萬分之五 向乙方計(付)違約金。
十一、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甲方所在地經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
在施工中的瓷磚損壞、浪費損耗由甲方或施工單位負責,但乙方須補足工程所需的瓷磚以滿足工程建設需要;其它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地址: 地址:
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8625318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簽訂地點:x省x市 簽訂時間:20xx年7 月 日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29
供方:(以下簡稱供方) 需方:(以下簡稱需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年月日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
產品名稱:
規格:
單價:
數量:
貨款金額(大寫)
二、質量要求交售日期
(1)交售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發貨為準。
(2)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貨,均事先書面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后按協議執行。
三、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一)供方采用汽車運輸的方式,按需方指定的到站發運,然后將提貨單寄給需方所在的單位。
(二)供方負責發貨及汽車的運輸費用。
(三)需方必須在貨到五日內進行質量驗收,并將驗收的質量結果在驗收后三日內發傳真給供方。如需方不在本條規定時間內驗收,視為需方對本次交付貨物質量無異議。 (四)合同簽訂生效當日,需方必須預付5%的定金。
(五)需方收到貨進行質量驗收后,必須在自到貨之日起 天內將貨款匯入至供方的指定帳戶上。
五、供方的違約責任
(一)供方在交產品時, 未達到行業標準或雙方約定的交付貨物質量標準,需方有權拒收并退貨或協商解決。
(二)供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發貨或交貨,每天按合同價的萬分之五支付賠償金。
六、需方的違約責任
(一)需方在合同執行中無正當理由退貨的,供方不返還定金。
(二)需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付款的,需方每天按合同價款的5%支付滯納金。 (三)需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后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的,視為默認本批次產品質量符合合同規定。
七、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或以補充協議方式約定。八、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訴訟解決。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供方:(章)需方:(章)
法定代表(簽字):法定代表(簽字):
開戶銀行:
帳號: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30
確認書號:_________ 日期:______ 簽約地點: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
買賣雙方茲同意根據下列條款成交:
------------------------------------------------------------
------------------------------------------------------------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運:于___________從__________港至______允許轉船和分批裝運。
保險:賣方須投保水漬險及戰爭險,按__________保險公司條款規定投保金額為發票金額之110%。
付款條件:茲確認,賣方須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收到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該證在上述裝運日期后15天內在______議付有效。
信用證須證明允許轉船和分批裝運。如果賣方在規定日期前未能收到信用證,則本確認書即告失效。
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詳見憑買方樣品圖解(略)
賣方: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
注:憑樣品買賣確認書。其樣品“是由一批商品中篩選出來的或由使用部門設計出來的,能夠表示商品質量的實物。憑樣品買賣是籍實際樣品作為合同貨物品質的驗收標準。憑樣品買賣,樣品的各種性能數據系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憑樣品買賣可分,“憑賣方樣品(quality as per sell er's sample)”和“憑買方樣品(quality as per buyer's sample)”的買賣。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31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買賣桂花活樹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位于富貴園門前桂花活樹賣給乙方。
第二條:甲方承諾擁有上述桂花樹的合法處理權,保證上述桂花樹無任何權屬紛爭和經濟糾紛,乙方應在合同簽定后一月內取走上述桂花樹。
第三條:甲乙雙方確認上述桂花樹的出賣價格,共計39336元。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生效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39336元。
第四條:乙方自行負責具體開挖、包裝、裝卸、運輸上述桂花樹的相關事宜,并自行承擔安全責任。
第五條:乙方移栽上述桂花樹的成活問題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即簽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如有違反,雙方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32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一、合伙購買機械設備的概況
1、甲乙雙方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同出資購買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機械設備),型號規格________________,機械設備總價款為___________萬元。
2、甲乙雙方以聯營方式合伙經營機械設備。
3、本協議在機械設備存在期間且雙方未解除本協議時始終有效。
二、雙方總付款共出資_____________萬元。
1、甲方出資_______________萬元,占購買機械設備總金額二分之一的產權份額,乙方出資__________________萬元,占購買機械設備總金額二分之一的產權份額雙方按上述產權分割比例在日后經營中獲得收益即各二分之一。
2、甲乙雙方依照各自的產權份額分配機械設備的經營收益,承擔經營期間的各種費用、經營風險、事故風險以及其他應由產權人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三、機械設備的業務管理、財務管理及利潤分成
1、機械設備由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機械設備正式開始運營時,由雙方各自記錄經營收入和費用支出的詳細賬目,并于每月30日前雙方核對賬目,共同認定并簽字。
3、每月機械設備實際收到勞務收入,扣掉機械設備產生的開支后,是每月經營利潤。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四、以下事項必須由雙方協商決定:
1、機械設備的轉讓
2、機械設備的經營事項
3、機械設備的抵壓事項
4、機械設備的交通事故處理事宜
5、其他有關機械設備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重大事項。
任何一方對機械設備做出的上述事項均屬無效,因一方違反本協議而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時,應全額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五、一方違約時,另一方有權按以下約定行使權利:
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解除協議后挖掘機的產權歸屬問題守約方決定,無論產權歸何方所有,應付清另一方所享有產權份額的應付價款后散伙。
六、本協議生效期間,一方轉讓其所享有的產權份額時,另一方在同等價格的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利。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雙方協商本合同不用公證,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具備法律效力。合同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公平的原則,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都可向戶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_(簽章)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_(簽章)
日期: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33
供方: 徐州大華新型墻體材料有限公司
需方: 通州建總集團有限公司
為完成徐州歐蓓莎國際商城(二期)C區 工程施工,經雙方協商一致,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署本合同,以備雙方共同遵守。
無論市場價格如何變化,國家政策如何調整,本單價均不做調整。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供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滿足施工圖紙要求,且經政府相關檢測部門檢測合格
三、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供方必須滿足需方對產品質量的要求。材料質量保證期為: 按各種產品質量保證期執行 (自材料最終驗收之日起計算)。
四、交(提)貨地點、方式: 供方負責運至需方工地所指定地點(徐州歐蓓莎國際商城二
期工地)、供方負責及時卸貨。
五、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費用由供方承擔。運輸過程中要按國家標準包裝、覆蓋,做到無拋灑、無遺漏,不污染環境。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無
七、計量方式(結算依據):以運至需方工地,需方實際驗收合格的數量為準。
八、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供方提供的包裝標準為:包裝標準要符合國家標準。費用由供方承擔。供方對包裝物不進行回收。
九、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貨到需方工地后,需方按國家標準進行驗收,供方須隨貨提供產品出廠材質單等技術資料原件加蓋紅章;需方在貨到工地后 1 日內驗收完畢,如有質量異議須在貨到3日內向供方提出。
十、安全防護:供方應對送貨人員配備必要的勞保用品和安全防護用品,產品應是有生產許可證的廠家、并且符合國家安全防護標準要求。需方不對供方在供貨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負責。
十一、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無 十二、結算方式及期限:無預付款。貨款到10萬元時開始支付,保留5萬元貨款作為質量保證金,待工程完成無質量問題時,需方無息支付給供方;結算時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書面授權委托人到場(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留需方財務)。
供方貨款賬戶:
戶名: 彭亮 開戶行: 徐州彭城農村商業銀行青山泉支行十四、雙方責任:
(一)需方責任
1、 按需方指定時間交貨的,需方提前 3 天通知供方具體的供貨時間、規格、數量(或施工計劃安排)等信息,以便供方提前作好供貨準備。
2、 需方負責提供材料存放場地。供方駕駛員須服從供方收料人員的指揮,把貨物卸到指定地點;
3、 如果需要需方可到供方廠內進行實地考查,供方應提供方便條件并給予配合。
(二)供方責任
1、供方負責供應滿足業主、監理和需方試驗室檢驗合格的材料,需方對材料質量有監督權。
2、供方所供應材料如不符合合同約定要求且已經卸料的,供方要及時負責清理出場,所發生的費用由供方自行承擔。
3、供方供應量不能滿足需方或材料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時,需方有權終止合同執行并另選合格供貨商。
十五、違約責任:
1、供方如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提供需方所訂購的產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根據影響施工的程度,所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全部由供方承擔。
2、經證實因供方產品質量原因而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供方承擔 。
3、因需方計劃不及時而影響供方的供貨,所造成的損失由需方自行承擔。
十六、不可抗力: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十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可向工程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結果是最終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十八、其他約定事宜:
1、 需方若因業主原因發生設計變更,需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時,則供方應無條件服從;雙方因其他原因引起的合同變更或解除,需雙方同意且以書面形式確定,若一方不同意,原合同繼續有效;
2、 監理、業主對供方提供材料同樣有權檢驗,提出的合理要求,供方必須無條件接受。
3、供需雙方均為獨立核算單位,雙方與第三方的單位、集體、個人發生的任何經濟往來均不牽扯另一方。
4、由于供方駕駛員操作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供方負全部責任,需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十九、本合同一式 肆 份,供方執 貳 份,需方執 貳 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結清帳款后自行終止。
供方簽字:
單位名稱:(蓋章) 需方簽字:單位名稱:(蓋章)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3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產、養殖等需求,要求從乙方處購買奶牛 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有償的原則,制定本合同。
一、甲方從乙方處購買奶牛的標準和要求
購買的奶牛必須是頭胎懷孕的奶牛或成齡沒有懷孕、品質好的奶牛,身高達到1.3米以上,(驗胎由甲方負責),甲方可按要求在乙方圈舍內挑選,達不到標準的不要。奶牛的體況要良好,無疾病及傳染病。
二、乙方負責辦理奶牛的檢疫證、運輸證、健康證等一切手續,并負責所有費用。乙方負責押運,確保奶牛安全到達甲方養殖基地。
三、運輸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費用。 四、奶牛的'價格及付款方式:以懷孕的頭胎奶牛每頭價格是壹萬陸仟元整,成齡沒有懷孕的奶牛每頭價格是壹萬肆仟伍佰元整。甲方挑選好奶牛裝上車后,按裝車頭數付給乙方50%買奶牛款,押送到甲方基地卸車后,經驗收沒有任何問題,付齊購買奶牛的剩余全部款。如發現有病或不健康的奶牛按現實情況處理。死亡的由乙方負責。(運輸過程中發生意外除外)。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必須認真履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買賣合同模板(通用合同) 篇35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買賣桂花活樹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位于富貴園門前桂花活樹賣給乙方。
第二條:甲方承諾擁有上述桂花樹的合法處理權,保證上述桂花樹無任何權屬紛爭和經濟糾紛,乙方應在合同簽定后一月內取走上述桂花樹。
第三條:甲乙雙方確認上述桂花樹的出賣價格,共計39336元。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生效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39336元。
第四條:乙方自行負責具體開挖、包裝、裝卸、運輸上述桂花樹的相關事宜,并自行承擔安全責任。
第五條:乙方移栽上述桂花樹的成活問題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即簽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如有違反,雙方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