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長期買賣合同(通用3篇)
白酒長期買賣合同 篇1
買方:湖北__酒業有限公司
賣方:四川__營銷管理有限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則,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買賣雙方訂立本合同。
一、交易商品
1.1商品名稱:,濃度為__%。
二、數量
2.1買賣雙方成交的原酒數量:__。
三、訂貨價格
3.1買賣雙方成交的原酒的凈價為__/噸。
3.2貨款總金額:
四、交收地點
4.1到交貨地點的運費由方承擔。
五、供貨時間
5.1賣方從月噸,至__年__月__日止發完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原酒,每批次發貨數量及時間等相關事宜以買方定貨單通知為準。賣方同意買方通過如下方式將定貨單發給賣方后生效:。
六、質量規定
6.1產品質量以賣方提供的1號標樣為準。
6.2本合同對應的原酒,應當是同一工廠、同一年份、同一質量標準的原酒。
七、驗收
7.1鑒于原酒是特殊商品,因此買方在收貨時應當場驗收,對于貨物的質量異議應當在收貨時提出,未提出的視為對貨物質量無異議。
八、貨款結算
8.1買方需支付每批次發貨總金額的10%作為定金,賣方收到定金后即按買方定貨單要求發貨。
8.2賣方每批次貨到指定卸貨地,由買方按標樣檢驗合格后付清本批次發貨原酒%余款,賣方收到全額余款后將貨權轉交給買方。
九、保證金
9.1為保證本合同順利執行,賣方需提供10萬元合同履約保證金。
9.2合同履約保證金在每批次發貨金額中扣減30%貨款,扣足10萬元為止。
9.3合同履約保證金在本合同終止后三個工作日內買方退還給賣方。
十、違約責任
10.1賣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約定質量標準的,如果買方愿意接收,則由雙方另行按質協商價格;如果買方不愿接收的,賣方應當無條件更換為合格貨物,損失由其自行承擔,若因此供貨逾期的仍應承擔逾期違約責任;如果買方不愿接收,賣方又無法更換為合格貨物的,則買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由賣方立即雙倍返還買方已付定金。
10.2賣方未能按時將合格的貨物交付給買方的,每逾期一天應按貨款總額的千分之一向買方支付違約金;若賣方逾期交貨超過十天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三日內賣方應當雙倍返還買方已付定金,同時賣方逾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十一、免責條款
11.1受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導致本合同不能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
十二、其他條款
12.1本合同未盡事宜,買賣雙方另行協商。
12.2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買賣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解決未果的,可提交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為憑。
合同有效期:_______
買方:賣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白酒長期買賣合同 篇2
1.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買賣合同的實質是以等價有償方式轉讓標的物的所有權,即出賣人移轉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方,買方向出賣人支付價款。這是買賣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與贈與合同相區別。是有償民事法律行為。
2.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在買賣合同中,買方和賣方都享有一定的權利,承擔一定的義務。而且,其權利和義務存在對應關系,即買方的權利就是賣方的義務,買方的義務就是賣方的權利。是雙務民事法律行為。 3,買賣合同是諾成合同。買賣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標的物。
4.買賣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況下,買賣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備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5.買賣合同是雙方民事法律行為。
白酒長期買賣合同 篇3
需方: 國貿中基C座精裝修工程
簽訂日期: 20_年x月_日
供方: 北京_x制品經銷部
合同編號: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需方向供方訂購下列貨物,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一、供貨金額
供貨總金額(大寫): 叁萬捌仟貳佰伍拾陸元整,(小寫):38256.00元。
二、運輸方式及費用
1. 運輸方式:汽運。
2. 運輸費用:由供貨方承擔。
需方貨運詳細地址: 東三環大北窯東北角中基新東方C座。
三、結算方式:
貨款在供方供貨后一個月內結清 ,供方開具普通發票。
四、交貨方式
1.交貨日期:需方在簽定合同后 3 個工作日內供貨。
2.由供方負責發貨,交貨日期以需方簽字的送貨單日期為準。
五、貨物驗收
1.驗收標準:。
2.需方收到貨物后經現場驗收合格后進入工地。
六、保修條款: 按照國家規定 。
七、所有權:貨物所有權在需方未全部支付貨款前仍屬于供方,如需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內履行付款義務,供方有權將貨物收回,同時需方須承擔因此給供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違約金、貨物收回所產生的運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八、風險轉移:貨物損毀的風險自到貨之日起轉移到需方。
九、違約責任:
1.供方責任:供方如不能如期交貨,供方須按照供貨金額的%/日向需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需方造成的損失。
2.需方責任:需方未能按時履行其付款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須按照未付款部分的 %/日向供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供方造成的損失。
十、不可抗力:因臺風、地震、水災以及其它非需、供方責任造成的,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為不可抗力。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件情況通知對方,并在15天內提供事件詳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按事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
十一、解決糾紛的方式:如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程序予以解決。十二、合同擔保:如需提供擔保,另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三、合同變更: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必須在供方發貨前 3 日提出,在雙方同意后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之附件。
十四、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無
十五.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十六、本合同一式 兩 份,供方執 壹 份,需方執 壹 份。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十七、合同簽訂:合同簽訂時間:20_年 9 月 27 日;合同簽訂地點: 北京田野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辦公室 。
需方: 代表: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蓋章)
供方: 代表: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蓋章)
開戶銀行: 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