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買賣合同(一)(精選34篇)
煤炭買賣合同(一) 篇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20__年 月煤炭購銷事宜達成以下一致意見:
1.甲、乙雙方同意通過秦皇島海運煤炭交易市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易市場”)完成煤炭交割,并遵守交易市場制定的《交易規則》和《交易商管理辦法》。
2.煤炭品種: 。
3.交貨期限:20__年 月 日~20__年 月 日。
4.交貨數量: 噸。
5.交貨方式:平倉交貨;
6.船名: ,航次:
7.交貨地點:秦皇島港。
8.乙方應根據甲方船舶抵港的通知按船期備妥貨源,并在甲方船舶抵港前辦好煤炭裝船的一切手續。若船舶到達裝船港天后,乙方仍未備齊貨源,甲方有權提出撤船,并且由乙方負責賠償船務公司的船舶滯期費。
9.質量指標(收到基):
質量項目 標準規格
低位發熱量(Qnet,ar) ≥ 大卡/千克
全水份(Mt) ≤ %
揮發份(Var) %
全硫份(St,ar) ≤ %
灰 份(Aar) ≤ %
10.價格:
10.1含稅平倉價 元/噸(全額增值稅發票一票結算)。
10.2煤炭價格調整辦法:
序號 質量指標 質量標準 價格調整
1 收到基低位
發熱量
(Qnet,ar)
≥ > 大卡/千克,每升1大卡/千克加價 元/噸;< 大卡/千克,每降1大卡/千克減價 元/噸11.數量驗收確認:雙方在裝船港經水尺公估后出具的港航交接清單簽數作為雙方數量結算的依據。
12.質量驗收確認:雙方在裝船港委托 在裝船過程中進行全過程采樣并化驗,以其化驗結果為結算依據,甲方承擔檢測費用。
選項:(①通標標準技術有限公司(SGS)秦皇島分公司、②秦皇島市煤炭檢驗中心、③華正煤檢行、④秦皇島市商檢)。
1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在船舶平倉離港后均有權提出商檢建議,將雙方協商一致,請到達港口所在地商檢機構復檢水尺并計算實載數量,該商檢結果即為交接驗收數量。檢測費用由提議方承擔。
14.結算及付款:甲乙雙方 。
選項:{①通過交易市場第三方結算帳戶結算全部貨款;②通過匯入交易市場帳戶結算全部貨款}
14.1在本合同甲方、乙方和交易市場的《委托交易結算合同》簽署完畢后,甲方按本合同第4條約定的數量和第10.1條約定的平倉價格,將全款匯入 。
選項:(①交易市場帳戶;②委托交易市場監管的第三方委托結算帳戶)
14.2煤炭驗收完畢后,乙方以雙方確認驗收的重量、質量數據為依據開具發票(全額增值稅平倉一票),雙方根據實際結算貨款多退少補。乙方應在日內開具專用增值稅發票,并將增值稅發票交送或郵寄給交易市場,由交易市場郵寄給甲方。
15.履約權利和責任:
15.1甲乙雙方均有責任按照“第4條”規定購銷數量的范圍分別完成供貨及貨款的結算。
15.2一旦雙方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應以補充協議形式并雙方簽字確認,視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
16. 違約責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17.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對執行合同的一切爭議,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可向裝船港所在地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8.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約代表簽署蓋章后,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其他: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易市場一份備案。
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一) 篇2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貨時間、數量收貨人名稱發站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貨時間、數量全年合計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二、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煤炭買賣合同(一) 篇3
甲方:
乙方: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交(提)貨時間、數量
收貨人名稱
發站
到站
品種規格
質量
交(提)貨時間、數量(噸)
全年合計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二、交(提)貨方式:
1、甲方送貨到濮陽火車站
2、乙方從濮陽火車站提貨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1、質量驗收標準:
2、質量驗收地點:
3、質量驗收方法:
4、質量驗收時間:
5、質量異議期間:
6、數量驗收標準:
7、數量驗收地點:
8、數量驗收方法:
9、數量驗收時間
10、數量異議期間:
四、煤炭價格及執行期:
1、每噸______元(包括貨款、運雜費),執行至_____年___月____日
2、任何一方如需變動價格需在發貨_____日前通知對方,并與對方協商一致后才可發貨。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
1、甲方發貨到濮陽火車站的當天(以運輸部門的憑證為準)乙方付清全部貨款、運雜費
2、乙方如果對貨物數量、質量有異議,也應在貨到濮陽火車站的當天支付全部貨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其余貨款在3天內付清。
六、責任:
1、甲方逾期發貨和乙方逾期付款,均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對方逾期付款利息。
2、因貨物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逾期提貨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七、解決合同的方式:
1、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一) 篇4
出賣人:
簽訂日期:x年xx月xx日
買受人:
簽訂地點:
1、此價格為現金一票到廠價
2、此儲量為暫定量;
3、市場如有變化,價格隨行就市,雙方另立補充協議。
合計:(人民幣):(具有結算金額以實際發貨量為準);
第二條、質量標準及結算辦法:1、質量標準:灰份:≤9%、揮發份≤34%、s≤0.5%、H2O≤15%、發熱量≥6800大卡。2、結算辦法:①灰份>9%時,灰份以9%為基數,每高0.1個百分點,扣2元/噸;②、揮發份>34%時,揮發份以34%為基數,每高0.1個百分點,扣2元/噸;③、S>0.5%時,S以0.5%為基數,每高0.01個百分點,扣2元/噸;④、H2O>15%時,超出15%部分從總重量重扣除;⑤6600大卡≤發熱量<6800大卡時,每降低1大卡扣0.3元/噸,加權平均。發熱量<6400大卡時,每降低1大卡扣0.8元/噸,單獨結算。
第三條、包裝標準:散裝
第四條、檢驗標準、方法及地點:以買受人過磅檢斤、化驗為準,出賣人人員與貨物應同時到場,與買受人共同取樣,如貨物到時,出賣人無人到場,則以買受人單方取樣檢驗為準,僅限取樣一次。如出賣人對買受人檢驗結果有異議,應當在收到買受人檢驗結果出后48小時內提出質量復驗,可以到雙方認可的有資質的機構進行質量復驗,以標樣為復驗依據,48小時內不提出復驗的視為認可買受人的檢驗結果。如單車煤中出現下部或中部劣質煤灰高于上部優質煤灰份6個百分點以上視為違約,出賣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按本合同第八條執行。
第五條、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汽車運輸,由出賣人承擔到買受人公司內的一切運雜費用。
第六條、結算方式、時間:批量加權平均結算,貨到驗收合格后,付款。
第七條、交貨地點及時間:出賣人按買受人通知的時間、地點交貨。
第八條、違約責任:違約方承擔違約金1萬元/車(按違約車輛計算)并退貨,不能退貨的按灰份高的進行結算。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應向買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它約定事項:批量加權平均結算,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日期:20xx年 月 日。雙方無異議,合同延續生效。
第十二條、此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傳真件有效。
出 賣 人:
出賣人(章):
單 位 地 址:
法 定代表人:
委 托代理人:
電 話:126
稅 號:
開 戶 銀 行:
賬 號:
郵 政 編 碼:
買 受 人:
買受人(章):
單 位 地 址:
法 定代表人:
委 托代理人:
電 話:136
稅 號:
開 戶 銀 行:
賬 號:
郵 政 編 碼:
簽(公)證意見:
經辦人:
簽(公)證機關(章):
煤炭買賣合同(一) 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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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買賣合同范本
(一)
賣方: 合同編號:
買方: 簽定地點:
簽訂時間:
注:以下內容均來舉例說明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港口)、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交(提)貨方式:港口平倉交貨。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質量以上海g檢驗結果為準。數量以大連磅秤數為準。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4500千卡g平倉含稅價472元噸;一票制結算,賣方開具13%的增值稅發票。
五、貨款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平倉前付貨款80%(電匯),余款在檢驗結果出來后,買方收到增值稅發票后____日內付清。
六、違約責任:
1、結算時在基準熱值50cag范圍內不做獎罰,若超出50cag范圍煤價每卡上浮或下浮噸。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雙方協商不成,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
買方:江蘇XX公司 合同編號:利電〈20 〉燃 號
賣方: 簽訂地點:江蘇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范本
(二)
出賣人:
買受人:
一、 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 合同執行期:________年5____月30____日 ________年12____月____日
三、 交(提)貨方式:
四、 運費及其它費用負擔:交貨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出賣人承擔,交貨后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買受人承擔;運費按市場價格執行,由出賣人代墊代收;
五、 煤炭單價:
六、 計價標準:
以公司驗收結果(含過磅單、檢驗單、質量加、減)為準。
1. 4800千卡千克 收到基低位發熱量5200千卡千克,計價標準為:每1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0.131元噸(現匯價)、0.134元噸(承兌價)
2. 4500千卡千克 收到基低位發熱量4800千卡千克,計價標準為:每1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0.127元噸(現匯價)、0.130元噸(承兌價)
3.4000千卡千克 收到基低位發熱量4500千卡千克,計價標準為:每1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0.122元噸(現匯價)、0.125元噸(承兌價)
4.收到基低位發熱量4000千卡千克,買受方有權拒收。若不拒收,以4000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為基準,每降低1千卡千克煤炭含稅到站價降低0.2元噸結算;
5.全硫以1%為基準:全硫a;
1.00%,每提高0.10%扣10元噸(不足0.10%按0.10%計算);全硫a;
1.20%,買受人有權拒收,買受人如果使用,每升高0.10%扣20元噸(不足0.10%按0.10%計算);
6..揮發份20%2
4.99%扣2元噸;10%20%買受人有權拒收,買受人如果使用,扣40元噸;揮發份
10.00%,買受人拒收;
7.全水分a;8,結算重量進行折噸計算;
8.煤炭出現摻雜使假現象,一經發現,買受人有權終止合同、拒收或按零結算處理。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異議處理:
1、質量以貨物到港建堆采樣并以質檢中心出具的質檢單作為結算依據。若出現質量異議,煤樣送至買受人、出賣人雙方認可的仲裁機構,仲裁數據作為最終結算數據。買受人電告出賣人,出賣人24小時內作出明確答復,72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表示出賣人認可檢驗結果,買受方將根據情況對貨物進行處理。
2.數量:以公司汽車衡計量為準,雙方同意不另加途耗;若出現重量異議,買受人電告出賣人,出賣人24小時內作出明確答復,72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表示出賣人認可計量結果,買受方將根據情況對貨物進行處理。出賣人應嚴格按照合同簽訂的數量執行,買受人按照合同簽訂的數量進行考核:90%合同兌現率120%不考核,合同兌現率90%,按照合同簽訂數量為基準減去實際到貨重量,不足的數量扣20元噸,合同兌現率a;120%,按照實際到貨重量扣10元噸。
八、結算依據及付款:貨物平倉后,買受人憑秦皇島G出具的檢驗證書原件和裝船港口、商檢、船運方共同出具的水檢尺計量單原件及貨物所有權轉移證書,加上出賣人開具預結70%煤款的增值稅發票付款,剩余款由買受人憑質檢中心出具的質檢單和公司汽車衡計量單、出賣人開具煤炭增值稅發票及運輸發票(不超過80元噸)進行兩票結算后付清;運輸發票由煤炭承運人對公司開具,進項稅抵扣方為買受人;南進口煤炭運輸船離開國際港口前三天定價(鎖定當天匯率),根據秦皇島當日掛牌價格下浮5-10元,但是江,海聯運的費用根據當時市場價格計算,兩個價格相加為最終付款價格,(電煤的卡數測試進口目的港的C質檢結果為準)每船一定價,確保雙方利益。
九、違約責任:根據《民法典》規定,由違約方承擔責任,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十、合同變更及解除:合同如需變更、解除以買受方書面通知為準,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
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在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
二、其他約定: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
十
三、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煤炭買賣合同范本
(三)
銷放:____XX公司 簽訂地址:____市 合同編號:
購方: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計量單位:元噸
一、品種規格、質量:
二、交貨地點:
三、煤炭價格:煤價含稅票 元噸,原則上價格在____月內不變,如遇市場價格變化雙方另行商定。
四、結算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簽訂后,購方每批次以預付款購買,批次批結,購方購煤款不夠時、銷方可以供給其他客戶或停供。
五、驗收標準:以 煤場入庫取樣化驗為準,計量以 煤場過磅單為準。
六、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發生經濟糾紛,以雙方協商解決為主。如協商不成,在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約定事項:如熱值達不到低位大卡左右,購方可以拒收,余款銷方應及時退還購方。
煤炭買賣合同范本
(四)
甲方(賣方)合同編號:001
乙方(買方
簽訂地點:____市
一、煤種、價格、交(提)貨時間、數量:簽訂時間:
二、質量指針:
三、運輸方式:鐵路運輸。發站:包頭。到站:柳,收貨人:買方車板前的費用含煤價為煤炭銷售價,由賣方正式報排產車皮計劃。
四、煤炭價格:車板交貨價格:每噸5500卡69510元含鐵路運費。
五、交貨時間、地點、方式:發站車板交貨。
六、驗收結算標準:煤炭數量以發站鐵路部門軌道衡計量磅單為準。煤炭品質在發貨站臺,賣方提供化驗單,雙方共同抽樣化驗。以國家質檢部門化驗為準。低位發熱量每低壹卡扣。簽訂合同后,買方確認當月火車運輸計劃下達后,到賣方指定銀行開戶,并存入貨款,由賣方驗資后裝車。
七、結算方式:憑鐵路大票按實際噸位一列一結算,貨款兩票結算,煤炭底價,中間差價,煤炭增值稅發票。及火車運輸發票、此合同為跨年合同,加12個月,總量240萬噸。如有市場價格浮動,參照秦皇島實際交易價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動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出現計量、化驗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經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訴訟解決。
十、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保密原則: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
第三方泄露有關合同內容及信息。
十
一、本合同
第一條款所列供貨數量為固定數量,實際供貨數量由甲乙雙方在月初時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十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
十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煤炭買賣合同范本
(五)
出賣人: 合同編號: 合同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出賣人供應的煤炭要達到以下要求:收到基低位發熱量(e,a,)a;ge;20.908兆焦千克,dafa;ge;18%,6%,,d
2.5%,標稱最大粒度50。
三、運輸及交(提)貨方式: 散裝,敞車火車運輸。交貨地點:
四、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1、數量驗收以收貨人軌道衡過磅計量為準,單車礦發量(鐵路貨票丙聯的貨物重量)
1.2%以內的運輸損耗由買受人承擔,超出部分由出賣人承擔。
2、質量由收貨人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進行質量驗收,以此化驗結果為依據。出賣人同意所供煤炭到達交貨地點后,由收貨人接卸、采樣、制樣、化驗并出具化驗結果,出賣人認可此方式下收貨人所化驗煤樣即為出賣人所供煤炭的煤樣。
3、e,a1
8.817兆焦千克,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若未達到質量要求的煤炭買受人已經接收,執行本合同相應計價條款。
4、煤炭分層裝車質量差值e,aa;ge;1 g,按摻雜、使假處理,即按最低質量數據作為該批次煤炭的結算依據。
5、出賣人須在該批供煤到廠之日起____日內向收貨人進行該批電煤質量查詢,____日到期后,出賣人不來查詢的,也視為知道檢驗結果。出賣人如對檢驗結果有異議,須在知道或者視為知道結果 內書面向買受人提出復核,否則視為出賣人對檢驗結果無異議;若出賣人在約定的時間內未向收貨人查詢,也未提出書面復核檢驗申請,則視為出賣人認可買受人的檢驗結果。
復核檢驗由買受人執行;出賣人在提交復核檢驗申請后 內須向買受人查詢復核檢驗結果,____日到期后,出賣人不來查詢的,視為知道復核檢驗結果。如果出賣人對復核檢驗結果仍有異議,則須在知道或者視為知道復核檢驗結果內向買受人書面提出,否則視為接受復核檢驗結果。針對雙方的煤質爭議,出賣人應與買受人共同將留存備份的煤樣提交雙方認可的國家授權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化驗費用由責任方承擔(即化驗結果在國家允許的誤差范圍內由出賣人承擔,否則由買受人承擔)。
五、煤炭單價及執行期限:
1、按熱值計價。對應收到基低位發熱量為:e,aa;ge;20.908兆焦千克(5000大卡),每0.418 ㎏的到廠含稅基準價格為 元噸( 元100大卡.噸)
2、執行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計價標準(以下計價價格均為到廠含稅價):
1、熱值浮動價格:以相應的基準價格(單位:元100大卡.噸)為基礎隨到廠驗收熱值升降而上下浮動,詳見下表:
1、出賣人當月供應的煤炭,按買受人驗收熱值加權平均結算。當月買受人收到的所有貨物應支付的貨款均在次月末前,以銀行轉賬或電匯方式支付。
2、結算數量為收貨人到廠驗收數量,單車礦發量(鐵路貨票丙聯的貨物重量)
1.2%以內的運輸損耗由買受人承擔,超出部分由出賣人承擔。
3、二票制結算。
八、違約責任及免責:
1、發生違約的,違約方應按違約所涉煤炭數量,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出賣人供應的煤炭摻雜、使假,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并有權追究出賣人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同時對出賣人給予書面警告一次;若發生
第二次摻雜、使假現象,買受人有權終止合同,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并有權根據出賣人摻雜、使假涉及的煤炭數量和原合同尚未履行完畢的煤炭數量向出賣人追究違約責任。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買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
1、拒收條件及處理辦法:
(1)出賣人需委托交付的,應當提前向買受人提供合法的煤炭代運授權委托書和代運企業(公司)的相應資質,并得到買受人的認可,否則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并有權追究出賣人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
(2)出賣人供應的煤炭來自非合同約定的礦點、發站或非合同煤種品種時,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并有權追究出賣人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
(3)買受人最低接收的煤炭e,a標準為20.908㎏(5000大卡),出賣人供應的煤炭e,a20.908㎏(5000大卡)時,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4)出賣人供應的煤炭標稱最大粒度a;50,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并有權追究出賣人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
2、出賣人應根據本合同約定組織煤炭均衡發運。買受人可以根據生產需要提前____日告知出賣人調整計劃發運時間和數量,并不承擔因此給出賣人造成的損失。
3、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特別聲明:
本合同簽章處買、賣雙方的地址為雙方聯系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發送往來函件,甚至涉及訴訟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按照上述通訊地址以特快專遞的形式通知對方,寄發特快專遞的一方在郵局寄發通知或告知內容時的相關憑證可以作為履行通知義務的依據,在________市內,寄發特快專遞后的第____日視為送達日;在____市以外的,寄發特快專遞后的第____日視為送達日。
雙方應確保本合同聯系方式保持暢通、有效,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聯系方式所發出的信息均視為可送達的,因合同一方原因(如手機損壞、欠費等)導致未能及時準確接收到對方的信息,由其自己承擔相應的責任。若合同一方或雙方需要變更聯系方式,應及時書面告知對方。
5、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日期
煤炭買賣合同(一) 篇6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友好合作,共同發展,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煤炭供求居間信息勞務合同。
1、由乙方安排甲方與丙方簽訂月供應電煤_______萬噸,價格比電廠正常接收價每噸低_______元結算煤炭價格。
2、乙方促成甲、丙煤炭交易合同簽訂實施后,甲方自愿支付乙方相應的信息勞務服務費用。
3、費用支付數量以甲、丙雙方的實際交易量(噸位)結算信息勞務費用,每噸結算_______元,交易多少噸,提取多少信息勞務費用,勞務費用不含稅,稅費由甲方代繳。
4、信息勞務費用每月結算一次,甲方必須實事求是地根據實際交易數量支付乙方信息勞務費用,如果因故意少報交易數量而少支付勞務費用,一經發現后,甲方按少支付費用的10倍進行懲罰性支付給乙方勞務費用。
5、在甲方與丙方交易期間,每月每年內只要甲、丙雙方有煤炭交易,甲方必須按照每噸_______元的信息勞務費支付給乙方,信息勞務費,直至甲、丙雙方的煤炭供需交易結束為止。
6、甲、丙雙方履行煤炭購銷合同期間,乙方要認真做好雙方的信息溝通和相關協調服務工作。
7、每月的1日和16日甲方為乙方結算支付上(半)月的'信息勞務費用,如果沒有特殊原因,每遲支付一天支付滯納金3%,每遲半月支付滯納金為信息勞務費用總額的50%,每半月累計計算一次支付總額。
8、信息勞務費用甲方以現金或匯款的方式支付給乙方,結算時間以匯款到賬時間計算,匯款賬號:
9、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果,提交煤炭交易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法解決。
10、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有效):_______乙方(蓋章有效):_______法律公證處蓋章: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
(加蓋私章)_______(加蓋私章)_______
法律公證處蓋章:_______
20xx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一) 篇7
甲方:
乙方: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交(提)貨時間、數量
收貨人名稱:
發站:
到站:
品種規格:
質量:
交(提)貨時間、數量(噸):
全年合計: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二、交(提)貨方式
1、甲方送貨到濮陽火車站。
2、乙方從濮陽火車站提貨。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1、質量驗收標準:
2、質量驗收地點:
3、質量驗收方法:
4、質量驗收時間:
5、質量異議期間:
6、數量驗收標準:
7、數量驗收地點:
8、數量驗收方法:
9、數量驗收時間
10、數量異議期間:
四、煤炭價格及執行期
1、每噸______元(包括貨款、運雜費),執行至_____年___月____日
2、任何一方如需變動價格需在發貨_____日前通知對方,并與對方協商一致后才可發貨。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
1、甲方發貨到濮陽火車站的當天(以運輸部門的'憑證為準)乙方付清全部貨款、運雜費。
2、乙方如果對貨物數量、質量有異議,也應在貨到濮陽火車站的當天支付全部貨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其余貨款在3天內付清。
六、責任
1、甲方逾期發貨和乙方逾期付款,均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對方逾期付款利息。
2、因貨物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逾期提貨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七、解決合同的方式
1、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日期:
煤炭買賣合同(一) 篇8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
簽訂時間:20xx年09月日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交貨方式:
汽車運輸,由出賣人負責組織車輛運輸到買受人煤場。
三、數量及質量驗收方法:
數量以買受人計量為準(買受人計量衡應符合國家精度檢驗要求);質量以買受人驗收為準(買受人按國家標準采樣、制樣、化驗)。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
質價協議:入場標煤單價(含稅)=熱值結算價+揮發份結算價+硫分結算價+水分結算價。
1、煤量結算單價計算方法
合同執行期內供煤量達到0.5萬噸及以上,結算標煤單價(含稅)為280元/噸;合同執行期內供煤量未達到0.5萬噸,每降低1千噸(不足1千噸不扣),結算標煤單價(含稅)降低1元/噸。
說明:供煤量=全部進煤量—扣噸量—拒付量2、煤質結算單價計算方法:
(1),滿足合同需求熱值結算價:實際結算原煤入廠含稅單價(元/噸)=[合同約定結算標煤單價(含稅)×實際熱值÷7000+1]。
說明:實際熱值指當月加權平均熱值;
(2)當月加權平均熱值在4500~5000千卡/千克之間(含4500千卡/千克),進行熱值折價,計算公式如下:
應結算入廠原煤含稅單價(元/噸)=【合同約定結算標煤單價(含稅)×實際熱值÷7000】實際算入廠原煤含稅單價(元/噸)=【應結算入廠原煤含稅單價(元/噸)×實際熱值÷合同約定熱值+1】。
說明:實際熱值指當月加權平均熱值;
(3)單批次熱值低于4000千卡/千克,拒付煤款和運費。
3、單批次灰熔點ST≤1130°C,拒付,同時按照該批次的量100元/噸進行罰款,如果引起鍋爐結焦停爐事故,將追究賠償責任。
4、單批次進廠煤揮發分小于28%,每降低1%,原煤價索賠3元/噸,不足1%不扣。
5、單批次硫分>0.8%,每增加1%,原煤價索賠2元/噸,單批次硫分>2.0%,拒付。
6、單批次進廠煤水分大于15%,每增加1%,原煤價索賠2元/噸執行,不足1%不扣。
7、合同執行期限: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五、結算方式:
1、一票制結算:煤款由甲方開具符合國家稅法規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2、甲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稅法規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代開,不得虛開,如甲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被稅務機關稽查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含稅款、罰款、滯納金等)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3、實際結算原煤入廠價格和開發票價格按照實際結算入廠煤標煤價折算。
六、付款方式:
甲方應與電廠熱值公布1天后將單批次貨款的80%付給乙方,剩余20%月底扣完管理費、資金鏈利息后全額付清給乙方,如甲方不及時將煤款付給乙方,甲方需承擔乙方資金損失,具體損失按照實際煤款的1.5%/天支付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1、買賣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執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2、嚴格執行廠內運煤道路管理辦法,對從空車道行駛、強行插隊、影響出入、不聽從指揮卸車、阻礙通行等其它不聽勸阻的車輛,對該車輛運輸的煤炭扣減2噸,并不許該車輛以后進廠。
3、如經稽查核實,發現有摻雜使假現象:
(1)運煤車輛的車廂邊、角、底、拉筋處采樣盲區裝有不同煤質;
(2)卸煤出現明顯煤質分層、局部分層;
(3)熱電廠嚴禁進入的煤(準東煤),明顯摻假;以上現象一經發現將給予視情況從重處罰。
4、運煤重車進廠后不準私自出廠,違者扣押車輛沒收所運煤炭。
5、笨合同量、質、價標準是根據當前的煤炭市場實際情況而確定,一旦市場形式發生變化,買受人將隨時對合同的量、質、價、標準做進一步的調整,日進煤計劃服從燃料管理部調運安排。
八、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可向甲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補充條款:
1、甲方負責開具煤炭、運費增值稅發票,票點為11.5,稅款由乙方支付。
2、甲方收取乙方每噸3元管理費和資金鏈利息1.5%,甲方全權負責協調電廠相關一切事宜及與資金鏈新疆兵團中信物流有限公司的結算業務。
3、由于甲方因推遲付款造成乙方總供煤量未達到合同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4、乙方收款賬號:李浩田。此賬號不得隨意更改,如需更改需乙方全體簽字人到場當面更改,如由甲方造成的疏忽隨意更改賬號,所有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5、剩余未盡部分由雙方口頭解決。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煤炭買賣合同(一)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搞好煤炭的購銷工作,本著友好合作和維護雙方利益精神,經甲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交貨方式
1、乙方到甲方煤場提貨,乙方自行解決運輸問題。
2、方須按甲方的要求提貨,保證甲方煤場不積壓,以不影響甲方生產為準。
二、煤炭質量要求(以甲方化驗數據為準)。
1、發熱量5400以上。
2、揮發份22%以上。
3、灰份26以下。
4、全水分6%以下。
5、如質量出現問題,乙方在提貨時,應及時提出,由雙方協商解決。
三、價格及金額
1、基價_______元/噸,另加稅收及各中費用約計_______元,合計_______元。
2、其中稅收及各中費用_______元,由甲方帶收帶交。
3、價格實行以自然月為一個價,如有變化,甲方需于當月25日或25以前告知乙方下月煤炭價格的調整情況。
4、提供地方規定價款的`增值稅發票,基價_______元,另加稅率_______%。
5、提供資源補償費相關憑證。
四、付款方式
1、乙方采取預付款方式,每次向甲方預付_______萬元或_______萬元以上,然后甲方發貨,甲方不賒銷。
2、甲方收到乙方煤款后,開收據交付乙方,以備記帳和結算之用。
五、數量計量
1、甲方電子磅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磅。并在過磅單上簽字。
2、有疑問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若與國家有關法律相左,按國家相關法律執行。
八、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九、合同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工商部門仲裁。
十、合同一式3份,甲方執2份,乙方執1份。
甲方蓋章簽字: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一) 篇10
出賣人:簽約地點:
買受人:簽約時間:
一、收貨人名稱、煤種品種、基質基價、數量
收貨人名稱煤種質量干基全硫St,d(%)含增值稅基價(元/噸)交(提)貨時間(月)、數量(噸)
全水份Mt(%)收到基底位發熱量合計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MJ/Kg Kcal/Kg 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二、交(提)或方式:銷售方過衡交貨。汽車短途運費由購買方承擔。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商品煤的質量、數量以購銷雙方共同采樣。并送呈當地合法的質檢部門化驗和以銷售方開具的'汽車過磅單為計價、結算依據。
四、煤炭單價:無煙煤、沫煤,以本合同第二、三條款中表列發熱量值和價格為基準質量和基準價格。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煤款以銀行匯票、匯兌、支票、銀行承兌匯票進行結算。
六、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糾紛,買賣雙方應及時溝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出賣人所在地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省、市、縣煤炭主管部門各留存一份。
八、其它約定事項:雙方未盡事宜,另行商定。
出賣人買受人公正意見
出賣人名稱:(章)委托結算單位:(章)買受人名稱:(章)委托結算單位:(章)
地址:地址: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電話:電話:公證人
傳真:傳真:傳真:傳真:(公章)
郵編:郵編:郵編:郵編:年月日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賬號:賬號:
納稅人登記號:納稅人登記號:納稅人登記號:納稅人登記號:
煤炭買賣合同(一) 篇11
賣方: 合同編號:
買方: 簽定地點:
簽訂時間:
注:以下內容均來舉例說明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港口)、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交(提)貨方式:港口平倉交貨。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質量以上海g檢驗結果為準。數量以大連磅秤數為準。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4500千卡g平倉含稅價472元噸;一票制結算,賣方開具13%的增值稅發票。
五、貨款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平倉前付貨款80%(電匯),余款在檢驗結果出來后,買方收到增值稅發票后____日內付清。
六、違約責任:
1、結算時在基準熱值50cag范圍內不做獎罰,若超出50cag范圍煤價每卡上浮或下浮噸。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雙方協商不成,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一) 篇12
合同編號:
甲方(出賣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買受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煤炭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基本資料
1.收貨人名稱:______________
2.發站:______________到站:______________
3.煤種: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__。
4.單價:______________,總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
5.交(提)貨時間:______________,數量(萬噸):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質量標準
1.Mar:
2.灰分Aar:
3.硫:
4.揮發分Var:
5.低位發熱量:
第三條交貨方式
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方式:______________
第四條風險承擔
甲方知悉本合同項下貨物的最終使用方為公司,甲方貨交第一承運人時,該批煤炭的所有權歸乙方,該批煤炭的相關風險至最終使用方公司接受前,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價格調整
1.質量調整價按照如下的方法進行:
(1)當熱值Qnet.ar在Kcal/kg-Kcal/kg區間,熱值變化時按比例計算加價和減價,即結算價格=基本價格×(裝船檢驗報告熱值/基準熱值)。
(2)當熱值高于Kcal/kg以上不再考核。
(3)當熱值低于kcal/kg時,買方拒收或價格另行商議。硫份St,ar超過本合同規定的,每超%,減價元/噸。
2.最終使用方公司因市場價格變動向乙方提出價格上下浮動要求的,則本合同的價格即自動調整,且調整的比例與最終使用方公司提出的浮動幅度一致。
第六條驗收標準及方法
1.質量由乙方委托煤炭檢驗行按國標進行進港到車檢驗,并以此質檢結果作為按質計價的依據。
2.數量以進港軌道衡計量結果作為交貨數量的結算依據。
第七條費用及其結算
1.合同簽訂后,乙方應先支付噸標的的車皮費用和噸煤炭總貨款的%作為定金,煤炭上車板后,乙方再支付實際裝車煤炭貨款的%;貨到指定目的站,檢驗質量達標后,乙方再支付余下的%貨款。
2.甲方提供全額增值稅一票結算。付款方式:。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中途不完全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視為乙方單方違約;乙方未按合同付款約定付款,視為乙方單方違約。乙方單方違約,乙方應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2.甲方中途不完全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未按規定時間內提供合同數量的),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收回已付貨款,并保留索賠權利。
3.甲方逾期交貨、拒絕交貨、交貨不足、貨物質量有瑕疵或其他違約行為,而導致最終使用方公司向乙方索賠的,則甲方除須無條件承擔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外,還須承擔乙方處理最終使用方公司的索賠及乙方向甲方進行索賠而按照國家有關機關的收費標準支付的訴訟費和律師費等費用。
第九條保密條款
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關法律、法規、政府部門、雇員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及對方關聯公司的任何信息。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未經乙方同意,甲方未按照計劃發貨的,乙方有權選擇拒收,或者雙方協商后折價收貨。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二條變更與補充
1.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活動終止或帶來損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損失,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四條通知義務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等各種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日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煤炭買賣合同(一) 篇13
合同編號:
出賣人: 簽訂日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標的、數量、價款及稅率
物料名稱 規格型號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元/噸) 總金額(元) 產地 稅率% 途耗% 運費 備注
煙煤 噸 內蒙 17
1、此價格為現金一票到廠價
2、此儲量為暫定量;
3、市場如有變化,價格隨行就市,雙方另立補充協議。
合計:(人民幣):(具有結算金額以實際發貨量為準);
第二條、質量標準及結算辦法:1、質量標準:灰份:≤9%、揮發份≤34%、s≤0.5%、H2O≤15%、發熱量≥6800大卡。2、結算辦法:①灰份>9%時,灰份以9%為基數,每高0.1個百分點,扣2元/噸;②、揮發份>34%時,揮發份以34%為基數,每高0.1個百分點,扣2元/噸;③、S>0.5%時,S以0.5%為基數,每高0.01個百分點,扣2元/噸;④、H2O>15%時,超出15%部分從總重量重扣除;⑤6600大卡≤發熱量<6800大卡時,每降低1大卡扣0.3元/噸,加權平均。發熱量<6400大卡時,每降低1大卡扣0.8元/噸,單獨結算。
第三條、包裝標準:散裝
第四條、檢驗標準、方法及地點:以買受人過磅檢斤、化驗為準,出賣人人員與貨物應同時到場,與買受人共同取樣,如貨物到時,出賣人無人到場,則以買受人單方取樣檢驗為準,僅限取樣一次。如出賣人對買受人檢驗結果有異議,應當在收到買受人檢驗結果出后48小時內提出質量復驗,可以到雙方認可的有資質的機構進行質量復驗,以標樣為復驗依據,48小時內不提出復驗的視為認可買受人的檢驗結果。如單車煤中出現下部或中部劣質煤灰高于上部優質煤灰份6個百分點以上視為違約,出賣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按本合同第八條執行。
第五條、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汽車運輸,由出賣人承擔到買受人公司內的一切運雜費用。
第六條、結算方式、時間:批量加權平均結算,貨到驗收合格后,付款。
第七條、交貨地點及時間:出賣人按買受人通知的時間、地點交貨。
第八條、違約責任:違約方承擔違約金1萬元/車(按違約車輛計算)并退貨,不能退貨的'按灰份高的進行結算。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應向買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它約定事項:批量加權平均結算,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日期:20xx年 月 日。雙方無異議,合同延續生效。
第十二條、此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傳真件有效。
出 賣 人
出賣人(章):
單 位 地 址:
法 定代表人:
委 托代理人:
電 話:
稅 號:
開 戶 銀 行:
賬 號:
郵 政 編 碼: 買 受 人
買受人(章):
單 位 地 址:
法 定代表人:
委 托代理人:
電 話:
稅 號:
開 戶 銀 行:
賬 號:
郵 政 編 碼: 簽(公)證意見:
經辦人:
簽(公)證機關(章)
煤炭買賣合同(一) 篇14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對煤炭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煤炭品名和數量
1.1煤炭品名: 煤。
1.2數量: 萬噸
第二條 交貨方式
2.1 到站交貨
2.2發站:
2.3到站:
2.4收貨人:
第三條 質量要求
3.1煤炭的質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煤炭應當符合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收到基全水分 Mt ≤38.00%t
收到基代位發熱量 Qnet,ar ≥3300kcal/kg
收到基揮發份 Var ≥20.00%
收到基全硫 St,ar ≤1.00%
3.2所供應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可能會對卸輸煤設施和、煤炭制粉系統及燃煤設備造成意外損壞的物質。
第四條 數量確定和質量檢驗
4.1數量確定
以 軌道衡檢斤數量為準。
4.2質量檢驗
以煤炭到站時烏海煤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化驗結果為結算依據。如乙方對化驗結果有異議時,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第五條 煤炭價格
5.1標準價格:指煤炭質量標準完全符合要求的全額含增值稅一票價格。乙方向甲方銷售煤炭的標準價格為元/噸。價格隨行就市,具體價格由雙方協商后雙方簽定的合同補充協議為準。
5.2結算價格:指煤炭到港全額含增值稅一票價格。
5.3基本價格
5.3.1當低位發熱量Qnet,ar ≥3300kcal/kgjf ,按照下式計算:
基本價格=(實際結算低位發熱量×0.104元/兆卡)元/噸。
5.3.2.當低位發熱量Qnet,ar ≤3300kcal/kgjf,按照下式計算:基本價格=(實際結算低位發熱量×0.102元/兆卡)元/噸。
5.4質量調整價
5.4.1當收到基揮發份 20。00%時,第降低1%減價錢元/噸。不足1%按比例計算。
第六條 煤款結算方式和結算期限:
以銀行匯票、本票、支票、銀行承兌匯票進行結算。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如甲乙雙方在采、制樣過程中弄虛作假,另一方有權對責任方做出任何制裁。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地震、雷電、火災、水災、臺風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導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受影響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當事人,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在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有關當事人可免除其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9.1因對本合同條款解釋不一致、違約、終止而引起的爭議、糾份或索賠應能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紅山區人民法院起訴。
9.2爭議解決期間除涉及爭議的條款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其它條款。
第十條 生效與期限
10.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10.2本合同履行地為烏海。
10.3本合同一式兩份,男乙雙方各執一份。
10.4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一) 篇1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
交 貨 時 間數?量原 煤 產 地?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貨完畢
二、交貨地點:甲方貨場
三、煤炭運輸時間:按甲方要求時間運輸。
四、質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化驗數據為準)
1、收到基低位發熱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揮發份:? 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s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價格及金額
乙方煤炭達到第四條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礎上,定價為元/噸(按1票結算)高于5000 kcal/ kg的價格見本合同第七條第四款。
六、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數據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2、煤炭到貨后,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四條質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200-300噸進行試燒。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履行合同。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乙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1)汽車運輸甲方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2)火車運輸到站后甲方負責到火車站取樣化驗,確定是否接收, 運輸中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 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部人員參加,乙方安排人員參加,取樣完畢后,按要求填寫熱電燃氣總公司入場煤炭取樣會簽單。
5、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分化驗,并將化驗結果作為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5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發熱值在4901-5000kcal/kg之間,扣減10元/噸,在4801-4900kcal/kg,扣減20元/噸,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終止合同,已入庫部分按熱值與噸煤產氣量理論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發熱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內,每增加100kcal/kg,價格上調10元/噸,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內,發熱量每增加100kcal/ kg,價格上調5元/噸,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調價格。
6、含硫量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高于0.1%,價格下調5元/噸。
7、揮發份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降低1%,價格下調10元/噸。
八、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有甲乙雙方共同監磅,并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并驗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舉發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黃島區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及帳號: 開戶行及帳號:
年月日
煤炭買賣合同(一) 篇16
甲方(賣方)合同編號:
乙方(買方
簽訂地點:包頭市
一、煤種、價格、交(提)貨時間、數量:簽訂時間:
二、質量指針:
三、運輸方式:鐵路運輸。發站:包頭。到站:柳村南,收貨人:買方車板前的費用含煤價為煤炭銷售價,由賣方正式報排產車皮計劃。
四、煤炭價格:車板交貨價格:每噸5500卡695+10元含鐵路運費。
五、交貨時間、地點、方式:發站車板交貨。
六、驗收結算標準:煤炭數量以發站鐵路部門軌道衡計量磅單為準。煤炭品質在發貨站臺,賣方提供化驗單,雙方共同抽樣化驗。以國家質檢部門化驗為準。低位發熱量每低壹卡扣元。簽訂合同后,買方確認當月火車運輸計劃下達后,到賣方指定銀行開戶,并存入貨款,由賣方驗資后裝車。
七、結算方式:憑鐵路大票按實際噸位一列一結算,貨款兩票結算,煤炭底價,中間差價,煤炭增值稅發票。及火車運輸發票、此合同為跨年合同,2加12個月,總量240萬噸。如有市場價格浮動,參照秦皇島當月實際交易價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動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出現計量、化驗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經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訴訟解決。
十、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保密原則: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關合同內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條款所列供貨數量為固定數量,實際供貨數量由甲乙雙方在月初時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煤炭買賣合同(一) 篇17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交(提)貨時間、數量。
收貨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發站: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_
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__________________
交(提)貨時間、數量(噸):__________________
全年合計:__________________
一季度:__________________
二季度:__________________
三季度:__________________
四季度: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提)貨方式:
1、甲方送貨到濮陽火車站
2、乙方從濮陽火車站提貨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1、質量驗收標準:
2、質量驗收地點:
3、質量驗收方法:
4、質量驗收時間:
5、質量異議期間:
6、數量驗收標準:
7、數量驗收地點:
8、數量驗收方法:
9、數量驗收時間
10、數量異議期間:
四、煤炭價格及執行期:
1、每噸______元(包括貨款、運雜費),執行至_____年___月____日
2、任何一方如需變動價格需在發貨_____日前通知對方,并與對方協商一致后才可發貨。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
1、甲方發貨到濮陽火車站的當天(以運輸部門的憑證為準)乙方付清全部貨款、運雜費
2、乙方如果對貨物數量、質量有異議,也應在貨到濮陽火車站的當天支付全部貨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其余貨款在3天內付清。
六、責任:
1、甲方逾期發貨和乙方逾期付款,均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對方逾期付款利息。
2、因貨物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逾期提貨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七、解決合同的方式:
1、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煤炭買賣合同(一) 篇18
甲方(需方)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
交貨時間式量原煤產地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貨完畢
二、交貨地點:甲方貨場
三、煤炭運輸時間:按甲方要求時間運輸。
四、質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化驗數據為準)
1、收到基低位發熱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揮發份: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鶶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鶤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價格及金額
乙方煤炭達到第四條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礎上,定價為元/噸(按1票結算)高于5000 KCal/Kg的價格見本合同第七條第四款。
六、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數據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2、煤炭到貨后,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四條質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200-300噸進行試燒。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履行合同。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乙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
(1)汽車運輸甲方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2)火車運輸到站后甲方負責到火車站取樣化驗,確定是否接收,運輸中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部人員參加,乙方安排人員參加,取樣完畢后,按要求填寫熱電燃氣總公司入場煤炭取樣會簽單。
5、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分化驗,并將化驗結果作為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5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發熱值在4901-5000KCal/Kg之間,扣減10元/噸,在4801-4900KCal/Kg,扣減20元/噸,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終止合同,已入庫部分按熱值與噸煤產氣量理論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發熱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內,每增加100KCal/Kg,價格上調10元/噸,在5500KCal/Kg——5800KCal/ Kg內,發熱量每增加100KCal/ Kg,價格上調5元/噸,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調價格。
6、含硫量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高于0.1%,價格下調5元/噸。
7、揮發份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降低1%,價格下調10元/噸。
八、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有甲乙雙方共同監磅,并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并驗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舉發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黃島區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一) 篇19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20xx年09月日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交貨方式:
汽車運輸,由出賣人負責組織車輛運輸到買受人煤場。
三、數量及質量驗收方法:
數量以買受人計量為準(買受人計量衡應符合國家精度檢驗要求);質量以買受人驗收為準(買受人按國家標準采樣、制樣、化驗)。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
質價協議:入場標煤單價(含稅)=熱值結算價+揮發份結算價+硫分結算價+水分結算價。
1、煤量結算單價計算方法
合同執行期內供煤量達到0。5萬噸及以上,結算標煤單價(含稅)為280元/噸;合同執行期內供煤量未達到0。5萬噸,每降低1千噸(不足1千噸不扣),結算標煤單價(含稅)降低1元/噸。
說明:供煤量=全部進煤量—扣噸量—拒付量2、煤質結算單價計算方法:
(1),滿足合同需求熱值結算價:實際結算原煤入廠含稅單價(元/噸)=[合同約定結算標煤單價(含稅)×實際熱值÷7000+1]。
說明:實際熱值指當月加權平均熱值;
(2)當月加權平均熱值在4500~5000千卡/千克之間(含4500千卡/千克),進行熱值折價,計算公式如下:
應結算入廠原煤含稅單價(元/噸)=【合同約定結算標煤單價(含稅)×實際熱值÷7000】實際算入廠原煤含稅單價(元/噸)=【應結算入廠原煤含稅單價(元/噸)×實際熱值÷合同約定熱值+1】。
說明:實際熱值指當月加權平均熱值;
(3)單批次熱值低于4000千卡/千克,拒付煤款和運費。
3、單批次灰熔點ST≤1130°C,拒付,同時按照該批次的量100元/噸進行罰款,如果引起鍋爐結焦停爐事故,將追究賠償責任。
4、單批次進廠煤揮發分小于28%,每降低1%,原煤價索賠3元/噸,不足1%不扣。
5、單批次硫分>0.8%,每增加1%,原煤價索賠2元/噸,單批次硫分>2.0%,拒付。
6、單批次進廠煤水分大于15%,每增加1%,原煤價索賠2元/噸執行,不足1%不扣。
7、合同執行期限: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五、結算方式:
1、一票制結算:煤款由甲方開具符合國家稅法規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2、甲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稅法規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代開,不得虛開,如甲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被稅務機關稽查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含稅款、罰款、滯納金等)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3、實際結算原煤入廠價格和開發票價格按照實際結算入廠煤標煤價折算。
六、付款方式:
甲方應與電廠熱值公布1天后將單批次貨款的80%付給乙方,剩余20%月底扣完管理費、資金鏈利息后全額付清給乙方,如甲方不及時將煤款付給乙方,甲方需承擔乙方資金損失,具體損失按照實際煤款的`1。5%/天支付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1、買賣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執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2、嚴格執行廠內運煤道路管理辦法,對從空車道行駛、強行插隊、影響出入、不聽從指揮卸車、阻礙通行等其它不聽勸阻的車輛,對該車輛運輸的煤炭扣減2噸,并不許該車輛以后進廠。
3、如經稽查核實,發現有摻雜使假現象:
(1)運煤車輛的車廂邊、角、底、拉筋處采樣盲區裝有不同煤質;
(2)卸煤出現明顯煤質分層、局部分層;(3)熱電廠嚴禁進入的煤(準東煤),明顯摻假;以上現象一經發現將給予視情況從重處罰。
4、運煤重車進廠后不準私自出廠,違者扣押車輛沒收所運煤炭。
5、笨合同量、質、價標準是根據當前的煤炭市場實際情況而確定,一旦市場形式發生變化,買受人將隨時對合同的量、質、價、標準做進一步的調整,日進煤計劃服從燃料管理部調運安排。
八、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可向甲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補充條款:
1、甲方負責開具煤炭、運費增值稅發票,票點為11.5,稅款由乙方支付。
2、甲方收取乙方每噸3元管理費和資金鏈利息1.5%,甲方全權負責協調電廠相關一切事宜及與資金鏈新疆兵團中信物流有限公司的結算業務。
3、由于甲方因推遲付款造成乙方總供煤量未達到合同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4、乙方收款賬號:李浩田。此賬號不得隨意更改,如需更改需乙方全體簽字人到場當面更改,如由甲方造成的疏忽隨意更改賬號,所有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5、剩余未盡部分由雙方口頭解決。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煤炭買賣合同(一) 篇20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_______年煤炭買賣具體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交貨點:指賣方完成交貨義務的地點,即買方指定的港口場地。(秦東)
1.2檢驗機構:指第6.1條指明的或買賣雙方另行確認的對煤炭品質進行檢驗的組織機構。
第二條煤炭品質
2.1煤炭產地:
2.2煤炭品種和質量規格:見表1
2.3對超出表1約定的其它品種,可作為本合同的執行補充,經雙方協商一致后,以《確認單》形式確認。
第三條數量及交貨期限
3.1數量:合同生效賣方供貨量為20-30萬噸/月,240-360萬噸/年。
3.2合作期限:合同簽訂起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四條交貨方式和運輸
4.1交貨方式:賣方負責鐵路運輸,交貨點為買方指定的港_貨地點。(港口菜單由買方負責)
4.1.1首批交貨時間:買方簽訂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交貨數量、時間、地點以買方書面收貨確認通知為準。
4.1.2賣方負責及時辦妥煤炭到港手續。
4.2賣方負擔煤炭在到達、卸入買方指定場地前發生的一切費用。
4.3煤炭到達雙方確認場地后,賣方即完成交貨義務,已到場地的煤炭溢損及一切風險由買方承擔。
4.4當賣方煤炭中金屬及非金屬雜物造成港口裝卸作業困難或導致最終用戶價格調整或索賠時,賣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第五條價格
5.1結算價格=合同價格+質量調整價
5.2合同價格:質量項目符合表1中所述“煤炭規格”的煤炭到達買方規定場地全額一票含稅價格,按照列車到達當日秦皇島海運煤炭交易市場同期煤炭低位掛牌價平倉扣減港雜費下浮10元/噸,作為供方合同價格。
5.3質量調整價:
5.3.1發熱量調價(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公式說明:Q1=實際發熱量(收到基低位),Q2=合同發熱量(收到基低位)。當Q1>(Q2-120)時,按公式(1)計算,當Q1≤(Q2-120),按公式(2)計算;當Q1≤(Q2-200)時,買方有權拒收或雙方協商解決。
Q1
公式(1)發熱量調價=合同價格__[------1]
Q2
1.5×(Q1-Q2)
公式(2)發熱量調價=合同價格__[--------------------]
Q2
5.3.2硫分調價:
當含硫量St,ad≤0.5%為合格,當含硫量St,ad>0.5%時,超0.1扣2元,當含硫量St,ad》0.8時,買方有權拒收。
5.3.3質量調整價為發熱量調價與硫分調價之和。質量調價方式如有變化,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六條質量檢驗和數量檢測
6.1質量檢驗:
6.1.1由買方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對進港煤炭逐列進行采、制、化檢驗(列檢),并以檢驗結果作為結算依據。
6.1.2質量檢驗均須依據現行有效國家標準(GB),買賣雙方有到現場監督的權利,但不能影響和干預第三方檢驗機構的獨立檢測。
6.1.3買方應要求第三方檢驗機構留取存查煤樣,存期為自卸車之日起至少30日。
6.1.4買方應在檢驗機構采樣完成之日后4個工作日內將列檢質量檢驗結果傳真至賣方。
6.2數量檢測:
6.2.1交貨數量:以實際交付數量為準。
6.2.2預結算數量:以鐵路大票標重為準。
6.2.3結算數量:以列車到達港煤炭進港過衡單數量為準,并以此作為結算數量。對由于港口計量設備原因等導致的結算數量偏差或爭議,雙方可按季度對存疑數量進行溢損核對并協商調整處理。
6.3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由于非買賣雙方原因發生的質量、數量漏檢情況,買賣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6.3.1漏檢列質量按漏檢品種進港旬度賣方交付買方煤炭的加權平均質量進行結算。
6.3.2漏檢列數量按當旬其余已過衡列的`平均盈虧噸數量結算,如當旬已過衡列不足3個列,則按進場時間向前就近取車補足三列(同一交貨品種),并按此三列平均盈虧噸數量結算。
6.4買賣雙方有權對交貨港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提出異議,異議最遲應在檢驗證書出具后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
6.5買方或賣方收到另一方的書面異議后,應立即申請原檢驗機構對煤炭的樣品進行復驗,并將復驗結果通知另一方。如復驗結果差異在合理范圍內(120千卡/千克),原檢驗結果仍為結算依據,除非一方在復檢結果出具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仲裁檢驗要求。
6.6如一方提出仲裁檢驗要求,買賣雙方應共同委托一家獨立的第三方權威檢驗機構對仲裁樣品進行檢驗。如仲裁檢驗結果與原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結果差異在合理范圍內(120千卡/千克),則仍以原檢驗機構的原檢驗結果作為結算依據,仲裁檢驗費用由提出仲裁方承擔;如仲裁檢驗結果與原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結果不同且誤差超出合理范圍,則以仲裁檢驗機構出具的品質證書作為結算依據,仲裁檢驗費用由委托煤炭質量檢驗機構的一方承擔。
第七條結算與貨款支付:
7.1結算及付款方式:憑火車大票和軌道衡付60%的煤款,余款在曹妃甸港第三方檢驗機構的化驗結果及增值稅票付清余款。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買賣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履行本合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和賠償守約方損失等違約責任。
8.2如賣方收到買方的信用證后15日內賣方仍然不能為買方發出一列煤炭,賣方支付買方的3%保證金視為違約金,買方不予返還,并追究相關損失,并有權撤銷信用證。
8.3賣方向買方煤炭供應量不低于10萬噸/月,如果賣方供應量低于10萬噸/月,數量差額部分賣方按5元/噸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不可抗力事件
9.1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或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直接影響到本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在15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有效證明。
9.2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范圍內,當事人可免除履行本協議的責任。
9.3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時間超過180日,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0.1凡因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而發生的爭議,買賣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10.2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約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生效及其它
11.1本合同經買賣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賣方執貳份,買方執叁份。
11.3本合同未盡事宜,合同雙方可另簽補充協議。
甲方(供方):_______乙方(需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或委托人簽字:_______法定或委托人簽字:__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
賬號:_______賬號:_______
稅號:_______稅號: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一) 篇21
出賣人:
合同編號:
合同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出賣人供應的煤炭要達到以下要求:收到基低位發熱量(Qnet,ar,)≥20xx.908兆焦/千克,Vdaf≥18%,Mt≤6%,St,d≤2.5%,標稱最大粒度≤50mm。
三、運輸及交(提)貨方式: 散裝,敞車火車運輸。交貨地點:
四、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1、數量驗收以收貨人軌道衡過磅計量為準,單車礦發量(鐵路貨票丙聯的貨物重量)1.2%以內的運輸損耗由買受人承擔,超出部分由出賣人承擔。
2、質量由收貨人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進行質量驗收,以此化驗結果為依據。出賣人同意所供煤炭到達交貨地點后,由收貨人接卸、采樣、制樣、化驗并出具化驗結果,出賣人認可此方式下收貨人所化驗煤樣即為出賣人所供煤炭的煤樣。
3、Qnet,ar50mm,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并有權追究出賣人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
2、出賣人應根據本合同約定組織煤炭均衡發運。買受人可以根據生產需要提前3日告知出賣人調整計劃發運時間和數量,并不承擔因此給出賣人造成的損失。
3、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特別聲明:
本合同簽章處買、賣雙方的地址為雙方聯系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發送往來函件,甚至涉及訴訟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按照上述通訊地址以特快專遞的形式通知對方,寄發特快專遞的一方在郵局寄發通知或告知內容時的相關憑證可以作為履行通知義務的依據,在成都市市內,寄發特快專遞后的第3日視為送達日;在成都市以外的,寄發特快專遞后的第5日視為送達日。
雙方應確保本合同聯系方式保持暢通、有效,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聯系方式所發出的信息均視為可送達的,因合同一方原因(如手機損壞、欠費等)導致未能及時準確接收到對方的信息,由其自己承擔相應的責任。若合同一方或雙方需要變更聯系方式,應及時書面告知對方。
5、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為20xx12年4月1日至20xx12年4月30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煤炭買賣合同(一) 篇22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20__年煤炭買賣具體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交貨點:指賣方完成交貨義務的地點,即買方指定的港口場地。(秦東)
1.2檢驗機構:指第6.1條指明的或買賣雙方另行確認的對煤炭品質進行檢驗的組織機構。
第二條煤炭品質
2.1煤炭產地:
2.2煤炭品種和質量規格:見表1
2.3對超出表1約定的其它品種,可作為本合同的執行補充,經雙方協商一致后,以《確認單》形式確認。
第三條數量及交貨期限
3.1數量:合同生效賣方供貨量為20-30萬噸/月,240-360萬噸/年。
3.2合作期限:合同簽訂起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第四條交貨方式和運輸
4.1交貨方式:賣方負責鐵路運輸,交貨點為買方指定的港口交貨地點。(港口菜單由買方負責)
4.1.1首批交貨時間:買方簽訂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交貨數量、時間、地點以買方書面收貨確認通知為準。
4.1.2賣方負責及時辦妥煤炭到港手續。
4.2賣方負擔煤炭在到達、卸入買方指定場地前發生的一切費用。
4.3煤炭到達雙方確認場地后,賣方即完成交貨義務,已到場地的煤炭溢損及一切風險由買方承擔。
4.4當賣方煤炭中金屬及非金屬雜物造成港口裝卸作業困難或導致最終用戶價格調整或索賠時,賣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第五條價格
5.1結算價格=合同價格+質量調整價
5.2合同價格:質量項目符合表1中所述“煤炭規格”的煤炭到達買方規定場地全額一票含稅價格,按照列車到達當日秦皇島海運煤炭交易市場同期煤炭低位掛牌價平倉扣減港雜費下浮10元/噸,作為供方合同價格。
5.3質量調整價:
5.3.1發熱量調價(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公式說明:Q1=實際發熱量(收到基低位),Q2=合同發熱量(收到基低位)。當Q1>(Q2-120)時,按公式(1)計算,當Q1≤(Q2-120),按公式(2)計算;當Q1≤(Q2-200)時,買方有權拒收或雙方協商解決。
Q1
公式(1)發熱量調價=合同價格x[------1]
Q2
1.5×(Q1-Q2)
公式(2)發熱量調價=合同價格x[--------------------]
Q2
5.3.2硫分調價:
當含硫量St,ad≤0.5%為合格,當含硫量St,ad>0.5%時,超0.1扣2元,當含硫量St,ad》0.8時,買方有權拒收。
5.3.3質量調整價為發熱量調價與硫分調價之和。質量調價方式如有變化,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六條質量檢驗和數量檢測
6.1質量檢驗:
6.1.1由買方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對進港煤炭逐列進行采、制、化檢驗(列檢),并以檢驗結果作為結算依據。
6.1.2質量檢驗均須依據現行有效國家標準(GB),買賣雙方有到現場監督的權利,但不能影響和干預第三方檢驗機構的獨立檢測。
6.1.3買方應要求第三方檢驗機構留取存查煤樣,存期為自卸車之日起至少30日。
6.1.4買方應在檢驗機構采樣完成之日后4個工作日內將列檢質量檢驗結果傳真至賣方。
6.2數量檢測:
6.2.1交貨數量:以實際交付數量為準。
6.2.2預結算數量:以鐵路大票標重為準。
6.2.3結算數量:以列車到達港煤炭進港過衡單數量為準,并以此作為結算數量。對由于港口計量設備原因等導致的結算數量偏差或爭議,雙方可按季度對存疑數量進行溢損核對并協商調整處理。
6.3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由于非買賣雙方原因發生的質量、數量漏檢情況,買賣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6.3.1漏檢列質量按漏檢品種進港旬度賣方交付買方煤炭的加權平均質量進行結算。
6.3.2漏檢列數量按當旬其余已過衡列的平均盈虧噸數量結算,如當旬已過衡列不足3個列,則按進場時間向前就近取車補足三列(同一交貨品種),并按此三列平均盈虧噸數量結算。
6.4買賣雙方有權對交貨港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提出異議,異議最遲應在檢驗證書出具后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
6.5買方或賣方收到另一方的`書面異議后,應立即申請原檢驗機構對煤炭的樣品進行復驗,并將復驗結果通知另一方。如復驗結果差異在合理范圍內(120千卡/千克),原檢驗結果仍為結算依據,除非一方在復檢結果出具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仲裁檢驗要求。
6.6如一方提出仲裁檢驗要求,買賣雙方應共同委托一家獨立的第三方權威檢驗機構對仲裁樣品進行檢驗。如仲裁檢驗結果與原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結果差異在合理范圍內(120千卡/千克),則仍以原檢驗機構的原檢驗結果作為結算依據,仲裁檢驗費用由提出仲裁方承擔;如仲裁檢驗結果與原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結果不同且誤差超出合理范圍,則以仲裁檢驗機構出具的品質證書作為結算依據,仲裁檢驗費用由委托煤炭質量檢驗機構的一方承擔。
第七條結算與貨款支付:
7.1結算及付款方式:憑火車大票和軌道衡付60%的煤款,余款在曹妃甸港第三方檢驗機構的化驗結果及增值稅票付清余款。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買賣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履行本合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和賠償守約方損失等違約責任。
8.2如賣方收到買方的信用證后15日內賣方仍然不能為買方發出一列煤炭,賣方支付買方的3%保證金視為違約金,買方不予返還,并追究相關損失,并有權撤銷信用證。
8.3賣方向買方煤炭供應量不低于10萬噸/月,如果賣方供應量低于10萬噸/月,數量差額部分賣方按5元/噸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不可抗力事件
9.1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或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直接影響到本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在15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有效證明。
9.2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范圍內,當事人可免除履行本協議的責任。
9.3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時間超過180日,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0.1凡因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而發生的爭議,買賣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10.2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約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生效及其它
11.1本合同經買賣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賣方執貳份,買方執叁份。
11.3本合同未盡事宜,合同雙方可另簽補充協議。
甲方(供方)司
乙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或委托人簽字:法定或委托人簽字:
地址: 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稅號:稅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煤炭買賣合同(一) 篇23
甲方:
乙方: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交(提)貨時間、數量
收貨人名稱
發站
到站
品種規格
質量
交(提)貨時間、數量(噸)
全年合計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二、交(提)貨方式:
1、甲方送貨到濮陽火車站
2、乙方從濮陽火車站提貨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1、質量驗收標準:
2、質量驗收地點:
3、質量驗收方法:
4、質量驗收時間:
5、質量異議期間:
6、數量驗收標準:
7、數量驗收地點:
8、數量驗收方法:
9、數量驗收時間
10、數量異議期間:
四、煤炭價格及執行期:
1、每噸______元(包括貨款、運雜費),執行至_____年___月____日
2、任何一方如需變動價格需在發貨_____日前通知對方,并與對方協商一致后才可發貨。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
1、甲方發貨到濮陽火車站的當天(以運輸部門的憑證為準)乙方付清全部貨款、運雜費
2、乙方如果對貨物數量、質量有異議,也應在貨到濮陽火車站的當天支付全部貨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其余貨款在3天內付清。
六、責任:
1、甲方逾期發貨和乙方逾期付款,均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對方逾期付款利息。
2、因貨物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逾期提貨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七、解決合同的方式:
1、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一) 篇24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20xx年09月日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交貨方式:
汽車運輸,由出賣人負責組織車輛運輸到買受人煤場。
三、數量及質量驗收方法:
數量以買受人計量為準(買受人計量衡應符合國家精度檢驗要求);質量以買受人驗收為準(買受人按國家標準采樣、制樣、化驗)。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
質價協議:入場標煤單價(含稅)=熱值結算價+揮發份結算價+硫分結算價+水分結算價。
1、煤量結算單價計算方法
合同執行期內供煤量達到0。5萬噸及以上,結算標煤單價(含稅)為280元/噸;合同執行期內供煤量未達到0。5萬噸,每降低1千噸(不足1千噸不扣),結算標煤單價(含稅)降低1元/噸。
說明:供煤量=全部進煤量—扣噸量—拒付量2、煤質結算單價計算方法:
(1),滿足合同需求熱值結算價:實際結算原煤入廠含稅單價(元/噸)=[合同約定結算標煤單價(含稅)×實際熱值÷7000+1]。
說明:實際熱值指當月加權平均熱值;
(2)當月加權平均熱值在4500~5000千卡/千克之間(含4500千卡/千克),進行熱值折價,計算公式如下:
應結算入廠原煤含稅單價(元/噸)=【合同約定結算標煤單價(含稅)×實際熱值÷7000】實際算入廠原煤含稅單價(元/噸)=【應結算入廠原煤含稅單價(元/噸)×實際熱值÷合同約定熱值+1】。
說明:實際熱值指當月加權平均熱值;
(3)單批次熱值低于4000千卡/千克,拒付煤款和運費。
3、單批次灰熔點ST≤1130°C,拒付,同時按照該批次的量100元/噸進行罰款,如果引起鍋爐結焦停爐事故,將追究賠償責任。
4、單批次進廠煤揮發分小于28%,每降低1%,原煤價索賠3元/噸,不足1%不扣。
5、單批次硫分>0.8%,每增加1%,原煤價索賠2元/噸,單批次硫分>2.0%,拒付。
6、單批次進廠煤水分大于15%,每增加1%,原煤價索賠2元/噸執行,不足1%不扣。
7、合同執行期限: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五、結算方式:
1、一票制結算:煤款由甲方開具符合國家稅法規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2、甲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稅法規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代開,不得虛開,如甲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被稅務機關稽查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含稅款、罰款、滯納金等)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3、實際結算原煤入廠價格和開發票價格按照實際結算入廠煤標煤價折算。
六、付款方式:
甲方應與電廠熱值公布1天后將單批次貨款的80%付給乙方,剩余20%月底扣完管理費、資金鏈利息后全額付清給乙方,如甲方不及時將煤款付給乙方,甲方需承擔乙方資金損失,具體損失按照實際煤款的1。5%/天支付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1、買賣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執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2、嚴格執行廠內運煤道路管理辦法,對從空車道行駛、強行插隊、影響出入、不聽從指揮卸車、阻礙通行等其它不聽勸阻的車輛,對該車輛運輸的煤炭扣減2噸,并不許該車輛以后進廠。
3、如經稽查核實,發現有摻雜使假現象:
(1)運煤車輛的車廂邊、角、底、拉筋處采樣盲區裝有不同煤質;
(2)卸煤出現明顯煤質分層、局部分層;(3)熱電廠嚴禁進入的煤(準東煤),明顯摻假;以上現象一經發現將給予視情況從重處罰。
4、運煤重車進廠后不準私自出廠,違者扣押車輛沒收所運煤炭。
5、笨合同量、質、價標準是根據當前的煤炭市場實際情況而確定,一旦市場形式發生變化,買受人將隨時對合同的量、質、價、標準做進一步的調整,日進煤計劃服從燃料管理部調運安排。
八、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可向甲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補充條款:
1、甲方負責開具煤炭、運費增值稅發票,票點為11.5,稅款由乙方支付。
2、甲方收取乙方每噸3元管理費和資金鏈利息1.5%,甲方全權負責協調電廠相關一切事宜及與資金鏈新疆兵團中信物流有限公司的結算業務。
3、由于甲方因推遲付款造成乙方總供煤量未達到合同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4、乙方收款賬號:李浩田。此賬號不得隨意更改,如需更改需乙方全體簽字人到場當面更改,如由甲方造成的疏忽隨意更改賬號,所有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5、剩余未盡部分由雙方口頭解決。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煤炭買賣合同(一) 篇25
(一)
賣方: 合同編號:
買方: 簽定地點:
簽訂時間:
注:以下內容均來舉例說明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港口)、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交(提)貨方式:港口平倉交貨。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質量以上海g檢驗結果為準。數量以大連磅秤數為準。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4500千卡g平倉含稅價472元噸;一票制結算,賣方開具13%的增值稅發票。
五、貨款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平倉前付貨款80%(電匯),余款在檢驗結果出來后,買方收到增值稅發票后____日內付清。
六、違約責任:
1、結算時在基準熱值50cag范圍內不做獎罰,若超出50cag范圍煤價每卡上浮或下浮噸。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雙方協商不成,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
買方:江蘇XX公司 合同編號:利電〈20 〉燃 號
賣方: 簽訂地點:江蘇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一) 篇26
甲方(賣方)
合同編號:
乙方(買方
簽訂地點:包頭市
一、煤種、價格、交(提)貨時間、數量:簽訂時間:
二、質量指針:
三、運輸方式:鐵路運輸。發站:包頭。到站:柳村南,收貨人:買方車板前的'費用含煤價為煤炭銷售價,由賣方正式報排產車皮計劃。
四、煤炭價格:車板交貨價格:每噸5500卡695+10元含鐵路運費。
五、交貨時間、地點、方式:發站車板交貨。
六、驗收結算標準:煤炭數量以發站鐵路部門軌道衡計量磅單為準。煤炭品質在發貨站臺,賣方提供化驗單,雙方共同抽樣化驗。以國家質檢部門化驗為準。低位發熱量每低壹卡扣0.1元。簽訂合同后,買方確認當月火車運輸計劃下達后,到賣方指定銀行開戶,并存入貨款,由賣方驗資后裝車。
七、結算方式:憑鐵路大票按實際噸位一列一結算,貨款兩票結算,煤炭底價,中間差價,煤炭增值稅發票。及火車運輸發票、此合同為跨年合同,加12個月,總量240萬噸。如有市場價格浮動,參照秦皇島當月實際交易價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動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出現計量、化驗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經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訴訟解決。
十、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保密原則: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關合同內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條款所列供貨數量為固定數量,實際供貨數量由甲乙雙方在月初時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一) 篇27
甲方(賣方)合同編號:001
乙方(買方
簽訂地點:____市
一、煤種、價格、交(提)貨時間、數量:簽訂時間:
二、質量指針:
三、運輸方式:鐵路運輸。發站:包頭。到站:柳,收貨人:買方車板前的費用含煤價為煤炭銷售價,由賣方正式報排產車皮計劃。
四、煤炭價格:車板交貨價格:每噸5500卡69510元含鐵路運費。
五、交貨時間、地點、方式:發站車板交貨。
六、驗收結算標準:煤炭數量以發站鐵路部門軌道衡計量磅單為準。煤炭品質在發貨站臺,賣方提供化驗單,雙方共同抽樣化驗。以國家質檢部門化驗為準。低位發熱量每低壹卡扣。簽訂合同后,買方確認當月火車運輸計劃下達后,到賣方指定銀行開戶,并存入貨款,由賣方驗資后裝車。
七、結算方式:憑鐵路大票按實際噸位一列一結算,貨款兩票結算,煤炭底價,中間差價,煤炭增值稅發票。及火車運輸發票、此合同為跨年合同,加12個月,總量240萬噸。如有市場價格浮動,參照秦皇島實際交易價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動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出現計量、化驗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經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訴訟解決。
十、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保密原則: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
第三方泄露有關合同內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
第一條款所列供貨數量為固定數量,實際供貨數量由甲乙雙方在月初時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煤炭買賣合同(一) 篇28
甲方(委托方/買方):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
乙方(居間方):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委托采購居間合同:
1、委托事項及具體要求: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乙方受甲方委托為甲方如實報告訂約機會與條件或為訂約提供媒介服務,促成甲方與賣方(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達成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并履行居間人的義務,協助監督促使該煤炭購銷合同的有效執行;
1、2甲方與丙方訂立煤炭購銷合同且達成交易,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1、3甲方無論有沒有在當次洽談中訂立合同,但只要在簽訂居間協議后與丙方訂立合同且達成交易的仍應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1、4乙方在居間期限內促成的甲、丙雙方達成的購銷關系長久存在時,甲、乙雙方的居間協議也隨之長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主合同)執行情況向乙方繼續支付居間費用,直至甲、丙雙方的購銷關系終止;
1、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購銷合同是指甲方與丙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該合同的名稱不限于“煤炭購銷合同”字樣;
2、居間內容:委托采購動力煤;其他以雙方購銷合同為準。
3、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與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根據其與丙方在本居間期限內成立的煤炭購銷合同稅后實際應支付給乙方居間費用RMB_______元/噸,支付計算數量以丙方實際發運的數量為準。每列一支付。居間費用的受益人如下:
受益人姓名_______開戶行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
受益人姓名_______開戶行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
4、責任條款:
甲方作為居間費用支付人保證根據本協議相關條款支付居間費用,并確認以不可撤消的承諾在本合同的約定下支付此居間費用;一旦支付給乙方指定受益人后,甲方將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居間費用將根據相應的、預先設定的各個獨立受益人的居間費用分配安排來分發。居間費用的支付方式將以雙方同意的方式執行。此支付命令應當在相關合同期內保持有效性,本居間費用保護責任將從合同開始或執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內保持有效性。
5、違約責任:如甲方有延遲支付或拒絕支付的行為出現,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將由原告所在地法院裁決。本合同各方簽章生效,電簽與面簽具有同樣效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包括各居間)方各執1份。
甲方(簽章):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煤炭買賣合同(一) 篇29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煤炭供需交易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1.煤炭供需交易數量:
1.1煤炭供需交易數量噸,此數量為意向數量,以實際發運數量為準。
1.2品種、質量、數量具體情況如下:
表1煤炭產品質量規格表
品種名稱
品質規格
數量
全水
灰分
揮發分
全硫
發熱量
1.3供需交易數量根據運輸情況,由甲、乙雙方按月共同協商確定,最終以實際發運數量為準。
1.4原則上甲、乙雙方按各品種的合同數量均衡兌現,沒有約定合同數量的煤種,作為合同補充煤種,并同意將補充煤種作為同一合同的有效品種,計入總兌現率。
2.煤質獎罰
2.1精塊系列煤質無獎罰。
2.2混煤系列以表1各品種的“發熱量”為基準,實際交貨熱值每增加1/,價格增加元/噸,每降低1/,價格降低元/噸。若實際交貨熱值低于基準熱值200/以上,則超過200/以上部分,每降低1/,價格降低元/噸。
以各品種的“硫分”范圍為基準,實際交貨硫分符合規定范圍,價格不作調整,每超出范圍高限0.01%,價格降低元/噸;每低于范圍低限0.01%,價格增加元/噸。
2.3特低灰煤
全水:大于16.0%,每增加0.1%,價格降低
元/噸;15.0%~16.0%,價格不做調整;小于15.0%,每降低0.1%,價格增加元/噸。
灰分:大于6.50%,每增加0.01%,價格降低元/噸;5.00%~6.50%,價格不做調整;小于5.00%,每降低0.01%,價格增加元/噸。
全硫:大于0.50%,每增加0.01%,價格降低元/噸;0.30%~0.50%,價格不做調整;低于0.30%,每降低0.01%,價格增加元/噸。
如出現大的質量偏差雙方協商解決。
3.合同價格:
3.1合同價格:一票含稅到站價,執行市場當期現貨掛牌價格。
3.2當市場行情發生較大變化時,甲、乙雙方均有權提出調整合同價格并重新洽談合同。調整后的價格以《價格確認函》的方式確認。
3.3為便于操作,雙方同意將《價格確認函》傳真件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價格確認函》經甲、乙雙方蓋章確認后具有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并作為本批煤炭的結算依據。如雙方無法在價格上達成共識,則停止合同的執行。
4.交貨地點、方式及所有權的轉移:
4.1交貨地點:
4.2交貨方式:到站交貨。
4.3乙方收貨人:
4.4甲方將貨物運至雙方約定交貨地點,貨物的所有權及貨物損毀滅失風險同時轉移給乙方。
5.數量、質量的確認
5.1數量確認:煤炭數量以運票為準,如發生嚴重虧噸,雙方需共同進行現場校驗,以雙方認可數量為準,乙方應及時準確提供到站相關信息。
5.2質量驗收:
5.2.1甲方裝車檢驗結果做為結算依據。
5.2.2乙方有到現場監督的權利,但不能影響和干預質量檢測單位采、制、化工作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獨立進行。
5.2.3甲方應在裝車后3日內將檢驗結果傳至乙方。
考慮到單批次化驗偏差的偶然性,甲、乙雙方以結算周期平均質量進行比對,如熱值偏差在±100/以內,則按合同確定的.化驗方結果正常結算,如偏差超出±100/,則由雙方協商解決。
5.2.4乙方如對單批次煤炭的檢驗結果存有異議,且該批次煤炭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偏差±150/以上,可在煤炭到廠后5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逾期視為對質量檢驗結果無異議。
甲、乙雙方或協商解決,或在具備以下兩個條件:的情況下,有甲、乙雙方認可的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進行重新采樣復檢。
復檢結果作為甲、乙雙方最終結算依據,復檢費用由與最終檢驗結果偏差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檢驗機構收費標準承擔。若偏差相同,則復檢費用由提議方承擔。
6.結算及付款
6.1以每一批次合同收貨量進行結算。
6.2付款方式:雙方自行約定.
6.3煤炭到乙方場地后經雙方化驗完畢,乙方即根據數量、質量開具結算單給甲方。乙方收到甲方如下資料后可在工作日付款。
6.3.1《結算證明函》
6.3.2。
7.違約責任
7.1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期限付款,超過付款期限30日內仍未完成全額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2如果因不可抗力影響本合同的執行,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
8.不可抗力
8.1如在甲、乙雙方履行合同期間及區域內因發生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雙方毋須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負責。
8.2發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應第一時間將詳情通知對方,并有義務盡量將損失降至最低。
8.3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雙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雙方應本著相互諒解、互惠互利原則協商確定。
9.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時,可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加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1.保密義務
本合同中涉及的煤種質量指標、煤炭供應數量及價格均為甲、乙雙方需保密的信息,在合同有效期內及合同終止兩年內,除政府及相關部門要求披露或法律另有規定外,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其內容。因一方泄密而致另一方遭受損失,泄密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2.其他的約定事項
12.1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有權對本合同提出書面修改意見,對此雙方應本著相互理解合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在雙方未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及制作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有效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見不視為成立。
12.2一旦甲、乙雙方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應以補充協議形式經雙方加蓋合同印章確認,視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稅號: 稅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煤炭買賣合同(一) 篇30
出賣人: 合同編號: 合同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出賣人供應的煤炭要達到以下要求:收到基低位發熱量(e,a,)a;ge;20.908兆焦千克,dafa;ge;18%,6%,,d
2.5%,標稱最大粒度50。
三、運輸及交(提)貨方式: 散裝,敞車火車運輸。交貨地點:
四、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1、數量驗收以收貨人軌道衡過磅計量為準,單車礦發量(鐵路貨票丙聯的貨物重量)
1.2%以內的運輸損耗由買受人承擔,超出部分由出賣人承擔。
2、質量由收貨人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進行質量驗收,以此化驗結果為依據。出賣人同意所供煤炭到達交貨地點后,由收貨人接卸、采樣、制樣、化驗并出具化驗結果,出賣人認可此方式下收貨人所化驗煤樣即為出賣人所供煤炭的煤樣。
3、e,a1
8.817兆焦千克,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若未達到質量要求的煤炭買受人已經接收,執行本合同相應計價條款。
4、煤炭分層裝車質量差值e,aa;ge;1 g,按摻雜、使假處理,即按最低質量數據作為該批次煤炭的結算依據。
5、出賣人須在該批供煤到廠之日起____日內向收貨人進行該批電煤質量查詢,____日到期后,出賣人不來查詢的,也視為知道檢驗結果。出賣人如對檢驗結果有異議,須在知道或者視為知道結果 內書面向買受人提出復核,否則視為出賣人對檢驗結果無異議;若出賣人在約定的時間內未向收貨人查詢,也未提出書面復核檢驗申請,則視為出賣人認可買受人的檢驗結果。
復核檢驗由買受人執行;出賣人在提交復核檢驗申請后 內須向買受人查詢復核檢驗結果,____日到期后,出賣人不來查詢的,視為知道復核檢驗結果。如果出賣人對復核檢驗結果仍有異議,則須在知道或者視為知道復核檢驗結果內向買受人書面提出,否則視為接受復核檢驗結果。針對雙方的煤質爭議,出賣人應與買受人共同將留存備份的煤樣提交雙方認可的國家授權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化驗費用由責任方承擔(即化驗結果在國家允許的誤差范圍內由出賣人承擔,否則由買受人承擔)。
五、煤炭單價及執行期限:
1、按熱值計價。對應收到基低位發熱量為:e,aa;ge;20.908兆焦千克(5000大卡),每0.418 ㎏的到廠含稅基準價格為 元噸( 元100大卡.噸)
2、執行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計價標準(以下計價價格均為到廠含稅價):
1、熱值浮動價格:以相應的基準價格(單位:元100大卡.噸)為基礎隨到廠驗收熱值升降而上下浮動,詳見下表:
1、出賣人當月供應的煤炭,按買受人驗收熱值加權平均結算。當月買受人收到的所有貨物應支付的貨款均在次月末前,以銀行轉賬或電匯方式支付。
2、結算數量為收貨人到廠驗收數量,單車礦發量(鐵路貨票丙聯的貨物重量)
1.2%以內的運輸損耗由買受人承擔,超出部分由出賣人承擔。
3、二票制結算。
八、違約責任及免責:
1、發生違約的,違約方應按違約所涉煤炭數量,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出賣人供應的煤炭摻雜、使假,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并有權追究出賣人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同時對出賣人給予書面警告一次;若發生
第二次摻雜、使假現象,買受人有權終止合同,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并有權根據出賣人摻雜、使假涉及的煤炭數量和原合同尚未履行完畢的`煤炭數量向出賣人追究違約責任。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買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
1、拒收條件及處理辦法:
(1)出賣人需委托交付的,應當提前向買受人提供合法的煤炭代運授權委托書和代運企業(公司)的相應資質,并得到買受人的認可,否則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并有權追究出賣人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
(2)出賣人供應的煤炭來自非合同約定的礦點、發站或非合同煤種品種時,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并有權追究出賣人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
(3)買受人最低接收的煤炭e,a標準為20.908㎏(5000大卡),出賣人供應的煤炭e,a20.908㎏(5000大卡)時,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4)出賣人供應的煤炭標稱最大粒度a;50,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并有權追究出賣人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
2、出賣人應根據本合同約定組織煤炭均衡發運。買受人可以根據生產需要提前____日告知出賣人調整計劃發運時間和數量,并不承擔因此給出賣人造成的損失。
3、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特別聲明:
本合同簽章處買、賣雙方的地址為雙方聯系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發送往來函件,甚至涉及訴訟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按照上述通訊地址以特快專遞的形式通知對方,寄發特快專遞的一方在郵局寄發通知或告知內容時的相關憑證可以作為履行通知義務的依據,在________市內,寄發特快專遞后的第____日視為送達日;在____市以外的,寄發特快專遞后的第____日視為送達日。
雙方應確保本合同聯系方式保持暢通、有效,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聯系方式所發出的信息均視為可送達的,因合同一方原因(如手機損壞、欠費等)導致未能及時準確接收到對方的信息,由其自己承擔相應的責任。若合同一方或雙方需要變更聯系方式,應及時書面告知對方。
5、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日期
煤炭買賣合同(一) 篇31
賣方:____合同編號:____
買方:____簽定地點:____
簽訂時間:
注:以下內容均來舉例說明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港口)、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交(提)貨方式:港口平倉交貨。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質量以上海____g檢驗結果為準。數量以大連____磅秤數為準。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4500千卡g平倉含稅價472元噸;一票制結算,賣方開具13%的增值稅發票。
五、貨款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平倉前付貨款80%(電匯),余款在檢驗結果出來后,買方收到增值稅發票后____日內付清。
六、違約責任:
1、結算時在基準熱值50cag范圍內不做獎罰,若超出50cag范圍煤價每卡上浮或下浮____噸。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雙方協商不成,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買方:江蘇____公司合同編號:利電〈20 〉燃號
賣方:簽訂地點:江蘇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一) 篇32
出賣人:
買受人: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合同執行期:20xx年5月30日—20xx年12月31日
三、交(提)貨方式:
四、運費及其它費用負擔:交貨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出賣人承擔,交貨后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買受人承擔;運費按市場價格執行,由出賣人代墊代收;
五、煤炭單價:
六、計價標準:
以公司驗收結果(含過磅單、檢驗單、質量加、減)為準。
1、4800千卡/千克1、00%,每提高0、10%扣10元/噸(不足0、10%按0、10%計算);全硫>1、20%,買受人有權拒收,買受人如果使用,每升高0、10%扣20元/噸(不足0、10%按0、10%計算);
6、揮發份20%—24、99%扣2元/噸;10%—20%買受人有權拒收,買受人如果使用,扣40元/噸;揮發份8,結算重量進行折噸計算;
8、煤炭出現摻雜使假現象,一經發現,買受人有權終止合同、拒收或按零結算處理。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異議處理:
1、質量以貨物到港建堆采樣并以質檢中心出具的質檢單作為結算依據。若出現質量異議,煤樣送至買受人、出賣人雙方認可的仲裁機構,仲裁數據作為最終結算數據。買受人電告出賣人,出賣人24小時內作出明確答復,72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表示出賣人認可檢驗結果,買受方將根據情況對貨物進行處理。
2、數量:以公司汽車衡計量為準,雙方同意不另加途耗;若出現重量異議,買受人電告出賣人,出賣人24小時內作出明確答復,72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表示出賣人認可計量結果,買受方將根據情況對貨物進行處理。出賣人應嚴格按照合同簽訂的數量執行,買受人按照合同簽訂的數量進行考核:90%120%,按照實際到貨重量扣10元/噸。
八、結算依據及付款:貨物平倉后,買受人憑秦皇島港SGS出具的檢驗證書原件和裝船港口、商檢、船運方共同出具的水檢尺計量單原件及貨物所有權轉移證書,加上出賣人開具預結70%煤款的增值稅發票付款,剩余款由買受人憑質檢中心出具的質檢單和公司汽車衡計量單、出賣人開具煤炭增值稅發票及運輸發票(不超過80元/噸)進行兩票結算后付清;運輸發票由煤炭承運人對公司開具,進項稅抵扣方為買受人;南非進口煤炭運輸船離開國際港口前三天定價(鎖定當天匯率),根據秦皇島當日掛牌價格下浮5-10元,但是江,海聯運的費用根據當時市場價格計算,兩個價格相加為最終付款價格,(電煤的`卡數測試進口目的港的CIQ質檢結果為準)每船一定價,確保雙方利益。
九、違約責任:根據《合同法》規定,由違約方承擔責任,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十、合同變更及解除:合同如需變更、解除以買受方書面通知為準,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在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其他約定: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
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煤炭買賣合同(一) 篇33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民法典》,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煤炭購銷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1.煤炭購銷數量
1.1煤炭購銷總量____萬噸。
1.2本合同執行期自____年___月__日始,至____年___月__日止。
分品種、數量煤炭購銷表
考慮到生產、運輸等條件會發生改變,在表格中可不約定分煤種月度數量,僅約定月度總量。
1.3合同一方調整合同總量不超過__%的,應提前__日將調整的數量、供貨時間書面通知對方。
月度數量調整不超過__%的,應提前__日書面通知對方。
合同一方調整合同數量超過___%,另行簽訂合同。
2.煤炭品種、質量
2.1品種質量約定
甲乙雙方自覺嚴格遵守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六部委發布的《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具體的品種質量指標約定見下表。
品種質量明細表
商品煤應當滿足下列基本要求:
2.1.1灰分(Ad)
褐煤≤30%,其它煤種≤40%。
2.1.2硫分(St,d)
褐煤≤1.5%,其它煤種≤3%。
2.1.3在中國境內遠距離運輸(運距超過600公里)的商品煤還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2.1.3.1褐煤__發熱量(Qnet,ar)≥3942kcal/kg,灰分(Ad)≤20%,硫分(St,d)≤1%。
2.1.3.2其它煤種__發熱量(Qnet,ar)≥4300kcal/kg,灰分(Ad)≤30%,硫分(St,d)≤2%。
本條中運距是指(國產商品煤)從產地到消費地距離或(境外商品煤)從貨物進境口岸到消費地距離。
2.1.4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珠三角限制銷售和使用灰分(Ad)≥16.硫分(St,d)≥1%的散煤。
2.2有害元素約定
2.2.1動力用煤(含化工用原料煤)
砷含量(Asd)≤80μg/g
汞含量(Hgd)≤0.600μg/g
氯含量(Cld)≤0.300%
鈉和鉀總量w(K)+w(Na)≤0.350%
2.2.2煉焦用煤
砷含量(Asd)≤35μg/g
汞含量(Hgd)≤0.250μg/g
磷含量(Pd)≤0.100%
氯含量(Cld)≤0.150%
鈉和鉀總量w(K)+w(Na)≤0.200%
2.2.3噴吹用煤
砷含量(Asd)≤35μg/g
汞含量(Hgd)≤0.250μg/g
磷含量(Pd)≤0.050%
鈉和鉀總量w(K)+w(Na)≤0.200%
2.2.4成型煤
砷含量(Asd)≤35μg/g
汞含量(Hgd)≤0.250μg/g
3.合同價格
3.1基準價格為____元/噸(小數點后保留兩位,四舍五入,下同)。
3.2結算價格=基準價格+質量調整價+其它因素調整價
3.3合同結算價格:
3.3.1出廠價
3.3.2到廠價
3.3.3離岸價
3.3.4到岸價
3.4質量價格調整
3.4.1發熱量(收到基低位發熱量)
實際交貨熱值每增加1kcal/kg,價格增加____元/噸;每降低1kcal/kg,價格降低____元/噸。
實際交貨熱值低于基準熱值200kcal/kg的,超過200_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kcal/kg,價格降低____元/噸。
實際交貨熱值低于基準熱值500kcal/kg的,買受人可以拒收。
3.4.2硫分(干燥基全硫)
實際交貨硫分超出合同范圍的,每超出0.01%,價格降低__元/噸;每降低0.01%,價格增加___元/噸。
3.4.3灰分(干燥基灰分)
實際交貨灰分超出合同范圍的,每增加0.1%,價格降低___元/噸;每減少0.1%,價格提高___元/噸。
3.4.4水分(收到基全水)
實際交貨水分超過合同約定___%的,每超過1%,扣___噸。
3.4.5其它指標
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執行,超出約定范圍但未超出國家標準的,可相應調減價格;超出國家標準的,拒絕收貨。
3.5其它因素價格調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貨地點、方式及所有權的轉移
4.1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
4.2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場地自提、發站交貨、到站交貨、中轉港場地交貨、離岸平倉交貨、到達港交貨,任選一種)
4.3收貨人
4.3.1名稱:_________________
4.3.2地點:________________
4.3.3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4.4物權轉移
4.4.1甲方將煤炭運至雙方約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煤炭的所有權及損毀滅失風險同時轉移給乙方;
4.4.2甲方將煤炭交給乙方指定的承運人,煤炭的所有權及損毀滅失風險同時轉移給乙方。
5.數量確認
數量以噸為計量單位,保留小數點后三位。
5.1鐵路運輸的煤炭數量確認,以發運礦點(站)或甲方軌道衡計量。
5.2裝船離岸平倉交貨煤炭數量確認,以裝船港船舶水尺計重。
5.3公路運輸的煤炭數量確認,以裝車點汽車衡計量。
5.4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質量確認
6.1鐵路及公路運輸的煤炭質量確認,以甲方提供的質量檢驗數據為準。
6.2水路運輸的煤炭質量確認,以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數據為準。
6.3主要質量指標標準
6.3.1收到基低位發熱量,以kcal/kg為計量單位,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數。
6.3.2干燥基全硫,以___%為計量單位,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數。
6.3.3干燥基灰分,以___%為計量單位,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數。
6.3.4收到基全水,以___%為計量單位,保留至小數點后一位數。
7.糾紛處理
7.1數量糾紛
7.1.1合理損耗的約定
鐵路運輸自然合理損耗為原裝重量的1.2%。
水路運輸自然合理損耗為原裝重量的1.5%。
煤炭每換裝一次的損耗標準暫定為百分之一。
經過兩次以上鐵路或水路運輸,其運輸自然減量標準,仍按一次計算。
7.1.2乙方發現虧噸,應在___日內(自收到煤炭之日起計算)通知甲方(并將有關記錄一并送達),逾期甲方可不再受理。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如有異議,應在___日內雙方協商解決或者派員前去處理,逾期即視為同意乙方意見。
鐵路運輸虧噸計量以鐵路到站軌道衡計量為依據。
水路運輸虧噸計量由合同雙方認可的裝船港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出具的檢測結果為依據。
7.2質量糾紛
7.2.1火車、汽車等運輸方式交貨
甲、乙雙方以結算周期平均質量進行比對,如發熱量熱值偏差在±____kcal/kg以內,則按甲方提供的質量檢驗結果結算,如偏差超出±____kcal/kg,則由雙方協商解決。
乙方對單批次煤炭的檢驗結果存有異議,且該批次煤炭收到基低位發熱量(Qnet,ar)偏差±_____kcal/kg以上,可在煤炭到廠后___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復檢,復檢應由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的第三方檢驗機構進行,逾期視為對質量檢驗結果無異議。
復檢結果作為甲、乙雙方最終結算依據,復檢費用由與最終檢驗結果偏差較大的一方承擔。若復檢結果相同,則復檢提議方承擔。
7.2.2裝船港離岸平倉交貨
質量檢驗由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裝船港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進行,并以檢驗結果作為驗收、結算依據。
如對質量檢驗結果有異議,應在___日內申請復檢,復檢方由雙方共同確認,逾期視為對質量檢驗結果無異議。
復檢結果作為甲、乙雙方最終結算依據,復檢費用由與最終檢驗結果偏差較大的一方承擔。若偏差相同,則復檢費用由提議方承擔。
8.運輸
8.1鐵路直達運輸,由甲方請車。
8.2海上運輸
8.2.1由乙方指定承運單位的,乙方應在裝船前____日向甲方提供船期計劃,并在受載船舶到達裝船港前____日通報甲方船期動態。
8.2.2由甲方指定承運單位的,甲方應在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裝船計劃,并在受載船舶到達接卸港前____日通知乙方船期動態。
8.2.3裝、卸船時,甲、乙雙方應同時派人現場監督,及時處理解決出現的問題。
9.結算與支付
結算以人民幣元為單位,小數點后保留兩位。
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按雙方商定的____利率(年、月、日)貼息。
9.1到站交貨
9.1.1甲、乙雙方約定____(每周、每旬、每月)結算一次。甲方向乙方開具增值稅發票,乙方收到發票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全部貨款。
9.1.2乙方如對結算事宜有異議,需向甲方發出“結算異議通知”,經甲、乙雙方核查確認后,乙方應在收到發票后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9.1.3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裝船港離岸平倉交貨
9.2.1甲、乙雙方同意以每一船煤為一批次進行結算。雙方按有效的水路貨物運單及質量檢驗化驗單(以下簡稱“結算單據”)進行煤款結算,所有結算單據傳真件均有效,原件____個工作日內送達。
9.2.2結算周期自受載煤船從裝船港離岸之日開始計算。甲、乙雙方在____個工作日內核對“結算單據”,如無異議甲方向乙方開具增值稅發票,乙方在收到發票后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全部貨款。
9.2.3乙方如對結算事宜有異議,需向甲方發出“結算異議通知”,經甲、乙雙方核查確認后,乙方應在收到發票后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9.3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正常開票結算時,乙方應在煤炭交收后___個工作日內按合同金額的____%預付煤款,待雙方達成共識后,支付余款。
10、違約責任
10.1因甲方原因未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發運煤炭的,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
因鐵路運輸流向制約、運力不足等原因造成合同不能按時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0.2乙方采取拒接、拖延付款等方式致使甲方煤炭不能按時出庫,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10.3乙方未能按期付款的,按逾期付款天數和應支付的貨款總額按日____%交納滯納金。
10.4乙方超過付款期限____日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停止發運煤炭,停止執行。
11.不可抗力
11.1如在甲、乙雙方履行合同期間及區域內因發生不可抗力,如戰爭、自然災害、運輸中斷、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等,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受影響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在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有關當事人可免除其責任。
11.2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雙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雙方應本著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確定。
12.爭議解決
12.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因對合同條款解釋不一致、違約、中止而引起的爭議、糾紛,應在60天內協商解決。逾期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2爭議解決期間除涉及爭議的合同條款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其他條款。
13.保密義務
本合同中所涉及的企業商業秘密,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方利害關系人提供。
14.信息告知
甲、乙雙方應將相關信息及時告知對方。
15.其他約定事項
15.1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有權對本合同提出書面修改意見。雙方未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的,提出的修改意見不予認可。
15.2甲、乙雙方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后,應形成書面文件簽字蓋章確認,視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
15.3甲、乙雙方確認的電子文件應視為有效合同。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保留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章):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煤炭買賣合同(一) 篇34
買方:__電力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利電〈20 〉燃 號
賣方: 簽訂地點:江蘇 江陰 利港
簽訂時間:20 年6月 日
一、煤炭品種,產地,發貨港,船名,數量及供貨時間:
煤炭品種
產地
發貨港
船名
數量(噸)
港口平倉交貨價
交貨時間
大同優混
山西
秦皇島
元/噸
20 年6月 日
二、煤炭質量標準:
收到基全水分
mt(%)
收到基低位發熱量
qnet,ar(kcal/kg)
收到基揮發分
var(%)
收到基灰分
aar(%)
收到基全硫
st,ar(%)
灰軟化溫度
st (℃)
可磨系數
hgi
≤12
5000
≥23
≤20
≤1
≥1300
≥55
三、交貨地點:秦皇島港平倉交貨。
四、驗收:
1.數量:以裝船港港航交接數量(貨票量)為準。
2.質量:以裝船港第三方國家承認的煤質檢驗機構取樣化驗結果為結算依據,買方電廠自動化采樣化驗結果為參考,差距過大時,協商解決。
五、結算:
1.質量符合本合同第二條款時,按合同價結算。
2.當收到基低位發熱量高于5000kcal/kg時,每上升1kcal/kg,單價相應上調0.15元/噸。
當收到基低位發熱量低于5000kcal/kg時,每降低1kcal/kg,單價相應下調0.15元/噸。
3.當收到基揮發分低于合同標準時的扣款辦法為:
當23%>var≥22%時煤炭單價下調1.5元/噸,當21%≤var<22%時煤炭單價下調4.5元/噸。var<21%時,每降低1個百分點煤炭單價下調8元/噸,不足1個百分點按1個百分點計算。
4.當收到基全硫(st,ar)>1%時,每增加0.1個百分點下調煤炭單價2元/噸,不足0.1個百分點按0.1個百分點計算。
5.當灰熔融性溫度st<1300℃時,每降低50℃下調煤炭單價2元/噸,不足50℃按50℃計算。
6.合同簽訂單位、港口發貨人、結算單位必須一致。買方在裝船后按合同價支付全額貨款給秦皇島海運交易市場,秦皇島海運交易市場首先支付全額貨款90%于賣方,待根據質量化驗結果核價后,賣方開煤炭增值稅發票,除水運費外一票結算。
六、其它約定事項:
1.買賣雙方約定由于賣方不能及時為買方辦理裝船手續,導致船的延期,由賣方負責賠償買方應付給船務公司的船舶滯期費。
2.賣方保證在裝貨港提供一個安全泊位進行裝貨。如需移泊,須經買方同意,且移泊所產生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3.未經需方同意,賣方不得摻配其它煤種。在煤炭裝,卸船過程中,買方有權進行抽檢,一經發現有摻假現象,買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賣方負責。
4.來船卸空后,若在煤場或在電廠運行過程中發現有摻假情況,買方有權暫不付煤款。并根據其對電廠安全的影響程度,由買方重新確定結算價格。
5.來煤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第二條款要求,且粒度小于300mm,因煤質問題或煤中雜物造成電廠設備損壞或其他損失,其直接損失由賣方賠償。
6.本合同將根據船舶具體卸貨情況由江蘇利港電力有限公司或江陰利港發電股份有限公司執行。
七、違約責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八、解決合同糾紛方式:1.協商。 2.調解。 3.仲裁。
合同發生爭議時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無錫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買 方
單位名稱:__港電力有限公司
地 址:__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開 戶 行:
帳 號:
稅 號:
電 話:
傳 真:
賣 方
單位名稱:
聯系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開 戶 行:
帳 號:
稅 號:
電 話:
傳 真:
有效期: 20 年6月 日 – 20 年6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