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肉禽買賣合同(通用3篇)
石家莊肉禽買賣合同 篇1
賣方
買方
依照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
名稱
品種
養殖地
日齡
數量
單位
單價
金額
交貨時間
合計金額:大寫:小寫:
第二條質量標準
1.交付的肉禽應符合以下標準:。
2.甲方應提供縣級以上動物衛生監督部門出具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第三條價款支付
按下列第項支付價款。
1.即時結清。
2.乙方應于肉禽交付之日起日內付清。
3.合同簽訂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元肉禽交付后日內付清價款,定金抵作價款或返還。
4.。
第四條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年月日。
2.交貨地點:。
3.交貨方式:以下列第方式交貨。
由甲方送貨到。
由乙方自行到提貨。
其他:。
4.運費承擔:。
第五條驗收
1.以下列第項方式驗收。
交貨時在交貨地驗收:由乙方抽檢%肉禽,并開具驗收單據。
2.途損約定:
第六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式
1.乙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肉禽的品種、數量、質量、日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應在天內向甲方提出異議。
2.甲方在接到乙方異議后,應在天內負責處理。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交付的肉禽品種、日齡、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并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甲方逾期交貨,按逾期交付肉禽價款的每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天,致使乙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價款的,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每日%支付違約金。
4.其他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或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年月日
石家莊肉禽買賣合同 篇2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訂貨總值為人民幣____元。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稱及花色
規格(毫米)及型號:200*300*1000、120*250*1000
質量標準或技術指標:國標
計量單位:m
單價(元) :1950元/m
合計(元) :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驗收方法_施工現場驗收_____
第四條 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_貨到付款
第五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運輸_
2.交貨地點:青龍濱河路施工現場
3.交貨日期:20xx年-20xx年3月前
第六條 經濟責任
(一)乙方的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5%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20%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30%的'罰金。
(二)甲方的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30%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15%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5%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5%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5%付給乙方,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 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并報請物價部門批準后方能變更。在物價主管部門批準前,仍應按合同原訂價格執行。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15%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并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提出注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注銷合同部分總額____%的補償金。
第九條 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__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主管機關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按以下第( )項處理:
(1)申請仲裁機構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共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份,報雙方主管部門各一份。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4月6日起至20xx年3月6日止。
訂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經辦人: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___
20xx年4月6日 20xx年4月6日
石家莊肉禽買賣合同 篇3
買方: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電子郵箱: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1.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
9.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10.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后的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1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單位。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受權代表:(簽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