鋁制品買賣協議書(通用3篇)
鋁制品買賣協議書 篇1
立合同人:
供方:______ 地址:____市____街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 職務:_______
需方:_______ 地址:____市_____街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 職務:________
經供需雙方協商同意,由供方組織生產,需方負責收購下列商品,為保證協商的條款嚴格履行,特簽訂此合同,共同遵守。
1.本合同總產值、具體品名、規格、分期、分批交貨計劃詳見附表。供方要根據合同要求,組織生產,按時、按質、按量交貨;需方也要根據合同要求按時、按量接貨,并及時支付貨款,不得影響供方的生產。
2.產品的質量標準和數量詳見附表。以供方檢驗為主,需方配合抽驗,如有異議,寫出抽驗記錄,雙方簽字備查。生產中的質量和保修期出現的問題由供方負責,交貨后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問題由需方負責。
(1)產品交貨前,供方應嚴格檢驗,附合格證,裝箱單,以示負責。
(2)抽驗,如有不符合標準,有關調換、挑選降價等損失,由供方承擔,接受罰則。
3.產品價格規定。根據國家的有關物價政策。按上級物價部門規定的價格執行,詳見附表。對于副品、次品、以及低于標準的,本著合情合理、以質論價解決。
4.產品交貨結算。產品實行送貨制。供方將貨送到需方指定倉庫,運費由需方負責,點驗入庫簽章后,當即在需方財會股付款。
5.包裝規定。
(1)產品包裝應符合現行包裝標準規定執行,以保證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以符合運輸規定要求為準繩。
(2)如因包裝不當,在運輸中造成的損失由供方自負。
(3)包裝完整,原件數量短少或規格品種不符,經需方查詢供方應給予解決。
6.罰則。
(1)供方無故延期交貨或提供產品的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由此造成延誤交貨時間,每天應付需方延期貨款總值__%的違約金(可由雙方約定)。
(2)未經雙方協商同意,變更產品數量、質量、品種、規格,包裝不符合同規定標準,影響需方銷售部分,向供方賠罰金__%。
(3)由于計劃不周,安排不當,或無正當原因造成延期收貨付款影響供方資金使用,向需方索賠罰金___%。
(4)需方中途退貨,應付給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的違約金。違約金及其他損失賠償額總和應當相當于用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違約金過高或過低的,當事人可請求有關機構予以適當調整。
7.附則。
(1)如因自然災害或國家政策、法律變更不能履行合同,應于15日內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解決,變更或解除合同。
(2)雙方于__年__月__日在____省(市)簽訂,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合同規定的有效期結束止。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一份,副本若干份,送有關部門。
(3)本合同條款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修訂。在執行中如有爭議,報仲裁機關解決。
供方: 需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章):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章):__
鋁制品買賣協議書 篇2
甲方(賣方):___________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合同標的
第一條合同標的要求:
1、設備名稱、品牌、型號:______________
2、產地、生產廠家、生產日期:______________
3、質量標準:
按原廠質量標準,即以說明書為準。說明書所載明的質量標準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第二章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條合同價款:
1、本合同所列設備臺的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
2、該合同價格包括:設備主機價(含200米管件)。
第三條支付方式:
1、第一期付款:合同簽訂后20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100%。
第三章設備驗收
第四條設備的驗收程序:
1、設備進場后,在20個工作日內使用正常,乙方付清全部款項。
2、設備進場后,在20個工作日內由于各種原因,使用不正常,乙方按____________萬每月付甲方一個月租金,設備進場費由乙方負責,設備出場費由甲方負責。
第五條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鋁制品買賣協議書 篇3
甲方(贈與人):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受贈人):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就贈送 (寫明贈與標的物)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贈與財產
甲方將其所有的 (寫明標的物)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為: (寫明證明甲方所有權的證據名稱)
二、贈與財產的狀況
1.名稱: 。
2.數量: 。
3.質量: 。
4.價值: 。
5.(是/否)有瑕疵: 。
三、贈與目的
四、贈與物的交付
1.交付時間: 。
2.交付地點: 。
3.交付方式: 。
五、手續辦理
乙方應在 期限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贈與。
六、贈與附義務
本贈與合同(是、否)附義務的贈與合同。所附義務是:
七、贈與的撤銷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甲方或者甲方的近親屬;
(2)對甲方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4) 。
2.甲方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3.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
八、交付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甲方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乙方可以要求交付。
九、贈與物的損毀
因甲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的,甲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十、贈與物的瑕疵
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甲方不承擔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甲方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責任。甲方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十一、違約責任
若贈與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提供所贈 ,受贈方可以要求贈與方限期提供;逾期仍未提供的,受贈方可向贈與方請求交付相當于合同所指 價值的貨幣,約為人民幣 元。
十二、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三、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四、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五、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六、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于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八、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自 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