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供銷合同(通用3篇)
消防供銷合同 篇1
為認真落實“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切實做好我社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防范火災事故發生,提高企業火災應急救援能力,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生活和工作秩序。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管理、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根據我社實際,制定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各經營網點實物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全面負責本經營網點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經常性地進行消防安全地自檢自查工作,對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三、加強用火、用電、用氣、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嚴禁亂接、亂拉電源線路,在經營生產地方使用明火。
四、定期或不定期對消防器材(滅火器等)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滅火器材正常,做到萬無一失。
五、加強煙花爆竹道路運輸、儲存、銷售等各個環節的安全管理,嚴格遵守相關操作程序和規章制度,不得違規操作。
六、下班或有事請假外出必須關好門窗、各種電源等,做好安全防范。
七、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供銷合同 篇2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二期項目
工程地點:大武86號
工程內容:廠房及倉庫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臨發改證[20xx]49號
資金來源:自籌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施工圖內除合同約定的發包人分包項目外的全部土建工程、安裝工程和預埋工程的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勞務、材料、設備、施工機械和服務等全部內容(其中部分材料和鋼結構由發包人提供)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計劃20xx年2月10日(實際開工日期以發包人、監理人下達開工令為準)
竣工日期:開工令日期加本合同總日歷天數,計劃20xx年2月10日-20xx年5月10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100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其中主體為優質結構)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預算價約計 萬元
六、組成合同文件
本合同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通用條款;
4.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5.圖紙;
6.確定基準價款和材料供應數量的工程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的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具體內容詳見“附件1”。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它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xx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本合同雙方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在滿足雙方簽訂的《工程質量保修書》各項條款之規定并無任何糾紛后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部分
本合同協議通用條款除在專用條款中另有說明外,以國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條款為準。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1.本合同協議書;2.本合同通用條款;3.本合同專用條款;4.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5.圖紙;6確定基準價款和材料供應數量的工程預算書;7.××項目施工的補充協議。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2.1本合同語言僅適用漢語。
2.2適用法律及法規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
2.3適用標準、規范 適用標準、規范的名稱:執行國家建筑標準強制性條文(房屋建筑部分)及國家現行工程施工規范和驗收標準及建設主管部門有關規定。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范的時間:無。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的約定:執行本合同通用條款及市、地質監部門的有關規定。
3、圖紙
3.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開工前7天內提供施工圖三套,工程竣工后3天內向發包人返回竣工圖一套。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承包人收到的施工圖僅用于本工程施工,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工程師
4.1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 ,職務:工程師 職權:依照本合同,全面負責工程的協調事宜。
在本合同范圍內,依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筑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xx》以及發包人的合理要求對本工程的質量、進度、投資進行全面管理及項目內部各方面關系的協調。
具體為:1)初步確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2)監督工程施工進度;
3)負責對工程質量的檢查和隱蔽工程的驗收;4)對入場材料和設備的質量進行確認;5)負責對現場安全進行管理和控制;6)初步審核工程款的支付;7)初步審核設計變更;8)組織工程例會;9)主持有關協作單位的協調配合;10)發包人在監理合同中授予的其他職權。
4.2發包人派駐工程師
姓名: ,職務: 職權:依照本合同,全面負責工程的協調事宜。
在本合同范圍內,依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筑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xx》以及發包人的合理要求對本工程的質量、進度、投資進行全面管理及項目內部各方面關系的協調。
具體為:1)設計變更、工程簽證的確認;2)審核工程款的撥付;3)對入場材料和設備的質量進行確認;4落實開工條件,審批開工報告;5)確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6)負責對工程質量的檢查和隱蔽工程的驗收;7)負責對現場安全進行管理和控制;8)組織工程例會;9)主持有關協作單位的協調配合;10)發包人賦予的其他職權。
5、項目經理
姓名: ,職務:項目經理(附證書復印件)
6、發包人工作
6.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和完成時間:開工前施工現場完成“三通一平”,具備開工條件。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開工前將施工所需水、電線路接至單位工程中心50米范圍內,并確保施工
消防供銷合同 篇3
工程名稱:
委 托 方:
公司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陜西省消防條例》以及《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技術規程(GA503—20xx)》的規定,就目前甲方建筑工程消防設施檢測,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檢測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對該工程現有的建筑消防設施進行技術檢測,并出具科學公正的檢測報告。
對該工程建筑消防設施的保養維護。
對該工程建筑消防設施的技術咨詢。
二、委托方的協作事項:
1、甲方應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檢測時提供下列文件:
(1)消防系統安裝竣工圖、隱蔽工程記錄、工程自檢自測記錄、設備及器材的“三證”。
(2)申檢單位技術負責人、相關技術人員、施工單位等應到現場配合。
(3)在消防工程開工前甲方需通知乙方進行現場與施工單位進行技術交底。
(4)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進行現場檢測,檢測工期為_________天。
三、收費標準:
依據陜西省物價局經營性服務價格收費證 證號 省090823為標準。
1建筑電氣設備檢測標準按 元每平方米收取。該工程的建筑面積為 _________,合計金額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系統項目檢測列下: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2、消火栓滅火系統。
3、自動噴淋滅火系統。
4、消防給水系統。
5、消防電源。
6、正壓送風系統。
7、機械排煙及通風空調防火系統。
8、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
9、防火門。
10、防火卷簾及防火隔斷。
11、消防電梯。
12、消防通訊。
13、消防廣播。
14、氣體滅火系統。
15、泡沫滅火系統。
16、其它。
系統檢測費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收取。該工程的建筑面積為 _________,合計金額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該工程建筑消防設施的保養維護費按該工程消防設備造價的8%收取。該工程消防設備造價為 元,合計金額 元,大寫 元。
4該工程建筑消防技術咨詢按其設備造價的3%收取。該工程消防設備造價為 元,合計金額 元,大寫 。
該工程建筑消防設施檢測費總計:
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該工程建筑消防設施技術檢測報告 份,所出具的報告應科學公正,乙方需對報告負責。
五、建筑消防設施檢測費支付方式:
本合同簽訂之日付合同總價款的 %,計 元
進場檢測時付總價款的 %,計 元 ,
檢測完畢,乙方出具正式書面檢測報告,甲方將余款一次結清。
六、工程檢測完畢竣工后由 消防設施檢測有限公司出具檢測報告
乙方根據《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技術規程(GA503-20xx)》,對該工程進行消防檢測并出具科學的報告。
七、違約金:
違反本合同約定,按國家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雙方協商不成的,經雙方商定,可采用以下方式解決:
1.因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申請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按司法程序解決。
八、其它(含甲乙雙方權利、義務、檢測費及其支付方式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1.乙方根據《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技術規程(GA503-20xx)》,對該工程實施檢測,乙方對規定的檢測范圍負責,承擔檢測評定責任。
2.乙方根據《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技術規程(GA503-20xx)》,對該工程實施檢測。
3.乙方只負責對該工程的已簽合同項目和現有建筑消防設施的檢測,檢測后,若現狀發生改變,乙方概不負責。
(甲方) (公章)
受 托 方:
(乙方) (公章)
簽訂地點: 省 市(縣)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