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書范文(精選32篇)
買賣合同書范文 篇1
合同編號: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產品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 質量標準: 嚴格按圖紙及技術要求加工
第三條 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乙方要確保質量,若檢驗不合格,甲方要求乙方及時退換。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鋁合金盒。
第五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第六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七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 甲方付全款 時起轉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合同款項義務時,合同的物屬于 乙方 所有。
第八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快遞 費用乙方負擔
第十一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第十二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第十三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電匯、 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乙方50%,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貨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一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甲方所在地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 雙方簽字蓋章后 起生效。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雙方友好協商。
出賣人(章): 買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鑒(公)證機關(章)
賬號: 賬號: 經辦人: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書范文 篇2
買方: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農作物種子的種類、品種、質量、數量、金額
作 物 種 類
品 種 名 稱
數 量
計量單位
質量(%)
單價
(元)
總金額
(元)
純度
凈度
發芽率
水分
合計人民幣金額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種子生產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種子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種子檢疫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主要栽培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貨時間、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結算方式、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買賣批量種子,當事人(是)(否)取樣封存,封存期限為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買方應當按照種子主要栽培技術要求種植,因買方過錯或者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賣方不承擔責任。
2.因種子質量問題造成損失或者可能造成損失的,買方應當及時通知賣方,并到有關部門申報,否則造成無法勘驗損失程度或者造成損失擴大的,賣方不承擔責任。
3.賣方保證提供合格種子,因種子質量問題造成損失的,由賣方承擔責任。
4.在發生爭議時,賣方應當及時協助買方到有關部門解決。
八、爭議解決方式
(1)協商解決;
(2)調解解決;
(3)由________________仲裁解決;
(4)訴訟解決。
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兩聯,雙方各執一聯。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賣方簽字: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書范文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系_______部門批準允許進口______________物資的企業,乙方長期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有良好的業務渠道,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售______________以進行拆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優先向乙方出售其進口的______________,銷售價格為甲方進口價的______%,且最高不應超過市場均價。具體價格由雙方在每票貨物進口前商定。
二、考慮到甲方資金不足,且甲方承諾優先供貨給乙方,乙方同意如甲方需要,乙方可先行代甲方向外方支付進口費用。甲方應出具書面委托手續,委托乙方代為付款,乙方應及時支付。如甲方未出具書面委托書,乙方無須代為付款。乙方應及時支付余款。
三、甲方承諾如進口貨物系委托乙方代為付款,甲方在貨物到岸后未依約出售給乙方的,甲方應按每噸___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如乙方在一段時間內不愿購買某批貨物或不愿為甲方代付,必須在甲方該批貨物進口合同簽訂之前或作出付款委托書之前向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如未及時通知而拒絕購買的,甲方可要求實際履行或要求乙方按每噸____________元支付違約金。
五、如乙方欲進口的貨物因故未成交的,乙方根據《付款委托書》交納的款項應全額退還甲方。
六、在必要時,甲方可委托乙方代為辦理進口過程中的部分事項。
七、甲乙雙方應及時對貨款進行結算。
八、甲乙雙方應遵循國家對廢舊物品行業的管理規定。
九、本協議有效期______年,期滿可協議延長。
十、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書范文 篇4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貨單位(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訂
買賣合同書范文 篇5
賣方:____________ 買方: _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第一條:標的物(見清單或送貨單)
第二條:質量要求:按照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執行。
第三條:標的物所有權自(支付價款/貨款的100%)時起轉移,但買方未履行(支付價款/貨款的100%)義務的,標的物仍屬于賣方所有;標的物的毀損、滅矢的風險自交付時起由買方承擔。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的運費承擔:汽運,上海市區運費由合同賣方承擔。
第五條:本標的物總價款:人民幣 第六條:結算方式: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后即生效;標的物價款付清后本合同即終止。 第八條:爭議或糾紛處理: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當事人不愿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其它約定事項:
供方單位(賣方):____________ 需方單位(買方):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買賣合同書范文 篇6
銷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
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
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
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
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
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
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
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
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
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
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
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并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后,10日內作出答復,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
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注明。
有固定購銷關系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
如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的違約金。
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并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 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并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1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
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銷貨方(甲方)簽章: 購貨方(乙方)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傳真: 傳真: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買賣合同書范文 篇7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茲為買賣機械并先行試用,雙方訂立協議如下:第一條乙方向甲方購買后列標示機械,于合同成立日起______日內,由甲方將買賣標的物運到乙方工廠,雙方約定,若試用后乙方認為合意,即行成交。
第二條試用期間以____日為限,自接到機械翌日起算。
第三條前項試用,如不合意,應立即將機械退回,以示買賣不成立。
乙方認為退回運費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在試用期間,乙方對機械有自由使用之權,因此而有所損害的,乙方應負賠償之責。
若其損害系制造欠妥所致或屬運輸中之損壞的,不在賠償之列。
第五條試用期屆滿,乙方不立刻表示不合意,并將機械退還與甲方,視為試用合格,買賣即應生效。
第六條買賣價款議定為人民幣______元整,于合同成立同時由乙方繳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整。
如買賣成立保證金應充作價金的一部分;如買賣不成立,由甲方全數返還乙方。
第七條試用后乙方認為不合格,或需要繼續試用時,可以要求甲方掉換或延長試用期,甲方若不同意可拒絕。
第八條試用后如乙方認為合格的,應于試用期終止日起算____日內將貨款全部付清,不得拖延。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買賣合同書范文 篇8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為賣方和_________為買方。雙方同意買賣_________,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_________
2.產地: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商標:_________
5.合同價格:_________
6.包裝:_________
7.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8.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_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9.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_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10.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11.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12.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13.裝船時間:當日_________:_________或次日_________:_________裝船。
14.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_立方噸。
15.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u.s.d._________。
16.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出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買方(簽字):_________
賣方(簽字):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書范文 篇9
供方: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根據桂林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桂林市行政事業單位、團體組織辦公設備年度協議供貨商采購(編號:___________)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供貨協議和第號協議供貨通知書,供需雙方就此次中標相關設備供貨涉及的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名稱___________、商標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廠家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__。
二、交貨時間: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前
三、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供方提供的貨物必須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符合國家檢測標準及出廠標準,并負責安裝、調試、維修等服務。安裝安全,使用后工作正常,并按出廠規定和投標承諾提供質量保證。
四、交(提)貨地點、方式:供方負責免費將貨物直接送至需方指定地點。
五、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由供方負責。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①具備供方提供的說明書或產品介紹中所列的全部功能及技術參數;
②驗收內容包括:數量、外觀、調試性能、技術參數情況、各種說明資料、合格證明等。
八、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供方應向需方交付所有隨機配件、附件、使用說明書、交貨清單等。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協議供貨商提供采購申報表、協議成交通知書(附采購明細表)、合同、驗收證明、發票等材料原件,交由招標公司核對無誤后,送采購辦辦理付款相關手續(每個月結束后十天內辦理)。
十、售后服務承諾:供方應全面履行招標文件規定的服務要求及投標文件中的各項承諾。十一、違約責任:供方所交的設備品種、型號、規格、配置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需方有權拒收貨物。供方逾期交付貨物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償付貨款總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十二、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直至依法向合同簽訂地點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及投標承諾。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需方各一份、桂林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
買賣合同書范文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是依照《民法典》訂立的,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2.合同條款
①簽訂雙方商妥訂貨產品總值人民幣________元。其產品名稱的規格、質量、數量、單價、總值、交貨付款等詳如附表。
②產品及原材料檢驗方法;
③產品價格規定;
④產品的包裝方法及費用負擔;
⑤產品交貨方法及費用負擔;
⑥貨款及費用等結算方法;
⑦補充條款。
3.經濟責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須負下列責任:
①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質論價,退貨貶值總值價款,不能利用的,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延誤交貨時間,每天應償付需方千分之____的罰款。
②產品數量不符合規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數補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貨,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的百分之______的罰金。
③產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應償付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的千分之____的罰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時,須負以下責任:
①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百分之____罰金。
②中途退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同意退貨的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____的罰金。
③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術、資金、包裝物,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償付順延交貨產品總值每日千分之____的罰金;不能提供時,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④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供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千分之____罰金。
⑤未按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以延期付款總額千分之____的罰金。
⑥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拒絕接貨,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3)產品價格:如需要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方能變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并報請鑒證機關備案。
(5)如因生產原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___天與對方協商修訂調整,并報鑒證機關備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一方變更合同,對方有權拒絕收購,因此而不能執行合同應償付對方千分之______的罰金。
(6)確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影響執行合同或延期交貨,需提前____天通知對方,經有關機構證明,可酌情減免罰金。
4.執行合同中,發生爭議和糾紛,簽約雙方協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訴訟。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兩者選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雙方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 需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書范文 篇11
售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公平、公正的原則下,經商議甲方自愿現將___________轉讓給乙方,協議如下:
第一條:該物品型號為________________;顏色:______________;成色:___________。
第二條:該物品質量:該物品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購買,,因雙方交易物品為二手物品,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此物品狀況表示認同。
第三條:物品價格:經雙方協商該_____的轉讓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第四條:權利義務:
1、甲方承諾,向乙方轉讓的物品純粹個人私有,絕對合法,絕對不會因此而產生任何糾紛;否則,甲方自己承擔一切后果,包括可能受到的法律制裁。因甲方自身原因引起的一切糾紛等,乙方概不負責。
2、甲方向乙方轉讓物品時向買受人提供正常有效的二代本人身份證證件,并留存一份復印件;同時說明______的現狀,包括有無任何缺陷、毛病,是否維修過、維修過哪里、在哪里維修過等。
3、乙方在購買時應認真檢查甲方所提供的本人證件、物品手續是否齊全。并且應對所購物品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乙方在購買該電腦合同生效后,享有其完全自主支配權。
第五條:結算方式: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____________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等)。
第七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提起補償或賠償。
第八條:乙方有責任和義務,積極協助國家公安機關,進行追討或追訴非法、違法、犯罪等活動。
第九條: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第十條: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買賣合同書范文 篇12
目錄
(供進口成套設備用)
第一章 定義
第二章 合同范圍
第三章 價格
第四章 支付(方案一)、(方案二)
第五章 交貨與交貨條件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第七章 設計與設計聯絡
第八章 標準與檢驗
第九章 安裝、試車和驗收
第十章 保證、索賠和罰款
第十一章 侵權和保密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十三章 稅費
第十四章 仲裁(方案一)、(方案二)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第十六章 法定地址
附件:
一、合同的供貨范圍和合同產品的內容(略)
二、技術資料的內容及交付日期(略)
三、“合同工廠”的規范及技術條件(略)
四、合同的分項價格(略)
五、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服務范圍和待遇條件(略)
六、買受人技術人員的培訓范圍和待遇條件(略)
七、出賣人銀行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略)
八、買受人銀行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略)
買賣合同
(供進口成套設備用)
合同編號:
簽字日期:
簽字地點:
中國, (以下簡稱買受人)與 (以下簡稱出賣人),雙方授權代表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1.1 “買受人”是指 ,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賣人”是指 國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買受人使用出賣人提供的技術和資料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包括出賣人提供的全套設備和備件,即 省 市 工廠。
1.6 “凈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后的余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出賣人根據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引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 臺合同產品以后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后一方批準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章 合同范圍
2.1 買受人同意從出賣人購買,出賣人同意向買受人出售 成套設備項目(以下簡稱“合同工廠”),其中包括為保證合同工廠安全穩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設備、材料和備件(以下簡稱“設備”),以及合同工廠裝配、安裝、試車、正常操作、生產和維修所需的全部技術和資料(以下簡稱“技術資料”)。
出賣人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出賣人供應的“技術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賣人所供應的全部設備的技術性能和出賣人對合同工廠設備的技術保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2.3 出賣人派遣有經驗、健康和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對合同工廠的施工、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與考核進行技術指導。其人數、技術服務范圍和待遇條件等見本合同附件五。
2.4 出賣人負責培訓買受人派遣的技術人員,其人數、培訓地點,培訓范圍見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簽訂后 年內,根據買受人的要求,出賣人有義務以優惠價格提供買受人為本“合同工廠”正常運行所需的全部備品備件。屆時雙方另簽協議。
第三章 價格
3.1 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提供合同工廠“設備”和“技術資料”的總價為 (大寫: )。
3.2 上述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3.2.1 機械設備部分:
(1)設備和材料費;
(2)備品和備件費;
(3)設計費;
(4)技術資料費;
(5)技術服務費;
(6)技術培訓費。
3.2.2 技術轉讓部分:
(1)技術轉讓費;
(2)設計費;
(3)技術資料費;
(4)技術服務費;
(5)人員培訓費。
上述分項價格清單,詳見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總價中的設備部分為fob港口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的固定價格,并包括裝船費、包裝費以及將貨物裝到買受人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費用。上述合同總價中的技術資料部分是指將技術資料在 交付以前的一切費用。
第四章 支付(方案一)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受人向出賣人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 銀行,出賣人向買受人的付款應通過 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受人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出賣人。
4.2.1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的影印本一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2)銀行出具的以買受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六份;
(4)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上述單據出賣人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內提交。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貨物裝船通知后三十天內,經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以出賣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給出賣人(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八)。
4.2.2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裝箱明細單一式六份;
(5)質量和數量合格證書一式六份。
4.2.3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后,并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即支付給出賣人:
(1)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3條規定的由買受人出具的經出賣人會簽的“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副本一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 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如果出賣人應支付賠償或/和罰款時,買受人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4.3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由買受人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由出賣人負擔。
(注:方案一適用于現匯付款的情況)
第四章 支付(方案二)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受人向出賣人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 銀行,出賣人向買受人的付款應通過 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受人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出賣入:
4.2.1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即支付給出賣人:
(1)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2)由 銀行出具的以買受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六份;
(4)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上述單據出賣人應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內提交。
4.2.2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在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交貨時,買受入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支付給出賣人。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六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六份。
4.2.3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即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后,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述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即支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應自 日起,于 年內,每 個月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辦法支付給出賣人。
4.2.5.1 出賣人應開立分 期支付具有下述內容的遠期匯票共 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 時提交買受人:
(1)票面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另加第 章 條規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計 (大寫: );
(2)以 日期為出票日,到期日分別為自出票日滿 個月;
(3)以買受人為付款人;
(4)帶有利息條款。利息按年息 %計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體金額如下:
票期 本金 利息 本利合計
第一期
第二期
合計
4.2.5.2 買受人收到匯票后,立即對上述分 期支付的匯票正本承兌,并交北京中國銀行背書保證后送交出賣人。
4.2.5.3 出賣人收到匯票后應在各期匯票到期日前,分別將匯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國銀行,由北京中國銀行提請買受人于匯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給出賣入。
4.3 按本合同第 章和第 章規定,如果出賣人應支付賠款或/和罰款等有關款項時,買受人在按本章第4.2.2條、4.2.3條、4.2.4條規定支付貨款時有權從貨款中扣除。
4.4 買受人支付本章第4.2.1條所規定的貨款時,應向出賣人提交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以出賣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 %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證函(保證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八)。
4.5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受人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出賣人負擔。
(注:方案二各項條款適用于延期付款的情況)
第五章 交貨與交貨條件
5.1 出賣人應于本合同生效日后 個月內分 批將本“合同工廠”的“設備”交付完畢。
總毛重大約為 公噸。總體積大約為 立方米。
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交貨港口為 ,目的港口為中國 。
5.2 出賣人在合同生效日后 個月內,應向買受人提交初步交貨計劃一式六份(內容包括合同號、項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單價、總價、大約總重量、大約總體積、交貨時間、交貨港口、危險品的品名以及國際危規號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設備的尺碼(長、寬、高和體積)和大約重量,以及危險品、易燃品在運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不能拆卸的單體設備重量最大限度為30噸,體積最大限度為長12米、寬2.7米、高3米,凡超過此限度的貨物出賣人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后 個月內向買受人提供草圖一式六份,經買受人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買受人應于收到上述草圖后一個月內用電傳或信件確認,否則出賣人即開始制造。至遲不超過第一批交貨前 個月,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提交最終交貨計劃一式六份,內容包括合同號、批次、項號、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價、設備材料和危險品的大約毛凈重、每件貨物的大約尺寸、(長、寬、高)體積、交貨港、每批貨物的交貨時間以及超大、超重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和危險品運輸措施及注意事項的說明。
5.3 已裝船的提單日期為設備的實際交付日期。
5.4 出賣人供應的每批設備,應在本章第5.1條規定的港口在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設備”的風險,出賣人在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后,即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
5.5 在每批貨物備妥待運前不遲于 天,出賣人應以電報通知買受人如下內容:
(1)合同號;
(2)貨物備妥待運日;
(3)貨物總體積;
(4)貨物總重量;
(5)總包裝數量;
(6)裝船港口名稱;
(7)重量超過30噸,尺寸超過12×2.7×3米的每件貨物的大約總毛重、總體積及名稱;
(8)危險品的品名、重量、國際危規號。
同時出賣人還應航寄給買受人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1)發運貨物的詳細清單,包括合同號、序號、“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總價、單重、單件體積和總體積、每件貨物的外形尺寸(長×寬×高)、總件數和裝船港口名稱;
(2)重量超過30噸或體積超過12×2.7×3米的每件大件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
(3)易燃品和危險品的品名、性質、特殊防護措施及事故處理方法說明書;
(4)對溫度、震動等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項證明書。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作為買受人安排運輸和裝卸工作的依據。
5.6 所有設備交貨應單機成套,安裝用的專用工具、材料、易損件應隨主機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裝在甲板上的“設備”,出賣人應負責進行適當的包裝及采取特殊保護措施。
5.7 買受人應于受載船只抵達交貨港口前不遲于十天將船名、預計抵達日期通知出賣人。如買受人需要變更船只或改變船期,買受人或買受人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出賣人。
5.8 如出賣人未能在買受人船只抵達交貨港口時將貨物備妥裝船,買受人因此而遭受的空艙費、船舶滯期費和有關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輪船公司提出的有關單據作為結算費用的依據。
5.9 如出賣人在受載船只預計抵達日期已將貨物備妥而買受人船只不能在預計抵達日期后三十天內抵達交貨港口,這三十天內的有關倉儲費、保險費等由出賣人負擔,但第三十一天起以后發生的倉儲費、保險費,按出賣人提供的原始憑證,由買受人核實支付。但出賣人仍有責任根據買受人通知,在受載船只抵達交貨港口后負責交貨。在此情況下,出賣人不支付遲交罰款。
5.10 出賣人應在每批貨物裝船后四十八小時內,將提單日期和號碼、船名、“設備”名稱、總價、總重、總體積、總件數和合同號以電傳通知買受人。如遇有第5.5條規定的大件貨物及危險品,應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長、寬、高)、品名、金額。買受人因出賣人未及時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損失將由出賣人負擔。
5.11 在將貨物裝到船上后,出賣人應于裝船后將每批貨物的整套交貨文件(即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明書各一份)隨船在目的港提交給中國外貿運輸公司。
同時航寄買受人上述單據副本各兩份和檢驗記錄、試驗報告以及有關裝配安裝圖紙各三份。
5.12 技術資料的內容和交付計劃見本合同附件二。
5.13 出賣人在技術資料發出前一周將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合同號和資料預計抵達北京的日期用電傳通知買受人。在資料寄出后二十四小時內出賣人需將發出日期、船次、空運單號、重量及資料件數、合同號以電傳的方式通知買受人。
5.14 “技術資料”到達目的機場的日期為實際交付日期。
5.15 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在北京和/或 機場交付,上述資料的風險,在出賣人在北京/或 機場交付后即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果技術資料短少、丟失或損壞時,出賣人應在收到買受人通知二十一天內在北京和/或 機場補充提供丟失或損壞部分,并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5.16 在每批“技術資料”交貨后的兩個工作日內,出賣人應將下述文件航寄給買受人:
(1)空運提單一式二份(通知目的機場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并注明合同號。);
(2)技術文件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6.1 出賣人交付的所有貨物應具有適合遠洋、內陸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新的堅固木箱包裝。并應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銹、防震、防腐蝕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安裝地點。
6.2 出賣人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內容外,尚需注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6.3 出賣人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嘜頭標記;
(3)目的港;
(4)收貨人;
(5)設備名稱及項號;
(6)箱號/件號;
(7)毛重凈重(公斤);
(8)尺碼(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為二公噸或超過二公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四個側面以英文及國際貿易運輸常用的標記、圖案標明重量及掛繩和重心位置,以便裝卸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裝卸、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裝箱上應以英文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樣以及相應的國際貿易通用的標記圖案。
6.4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注明上述有關內容。裝在甲板上的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6.5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各一式二份、有關設備的技術文件一式二份。需要組裝的設備部件附詳細裝配圖一式二份。
6.6 出賣人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人;
(3)目的地;
(4)嘜頭標記;
(5)毛重(公斤);
(6)箱號/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號稱和頁數。
6.7 凡由于出賣人對貨物包裝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出賣人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
第七章 設計與設計聯絡
7.1 為使本“合同工廠”的建設工作順利進行,買賣雙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 和本章的規定進行設計和設計聯絡。
設計聯絡會議內容、時間、地點和參加人員,詳見附件
7.2 出賣人承擔的設計工作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提交“技術資料”的要求、內容、份數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 。
7.3 買受人承擔的設計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 。買受人向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依此做為本“合同工廠”設計的依據。
7.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月內出賣人應將有關標準、規范及其清單航空郵寄給買受人。買受人將對出賣人提交的上述標準和規范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后予以更換,并作為出賣人進行設計的依據。
7.5 出賣人在初步設計全部資料寄達北京后 個星期內,應自費派遣技術人員來作解釋設計,買受人應協助辦理入境簽證和居留手續。在解釋設計期間,買受人有權提出改進意見,出賣人對此應予充分考慮。初步設計經審核后雙方簽訂協議書,該協議書即作為最終設計的依據。
7.6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供的最終設計全部資料后 天內,應予確認。
7.7 買受人在本“合同工廠”設計過程中,認為有必要時,有權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到出賣人的有關設計單位和制造廠了解與本“合同工廠”有關的數據和技術資料。出賣人應協助辦理入境證和居留手續,并免費提供所有與設計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
7.8 在執行本合同期間,買受人提出與“合同工廠”有關設計的技術問題時,出賣人應予及時答復,并免費提供有關資料。
第八章 標準與檢驗
8.1 出賣人供應本合同工廠的“設備”的制造、選材、檢驗和試驗,應按出賣人國家和/或公司現行標準規范進行。
本合同生效后 個月內,出賣人應將上述公司標準和規范一式六份和國家標準一式二份航寄買受人。買受人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標準和規范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后予以更換并作為檢驗和試驗的依據。
8.2 出賣人對其供應的全部“設備”應進行檢驗和試驗,并向買受人提交由制造廠或出賣人出具的質量合格證和檢驗記錄,以此作為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書。“設備”檢驗和試驗的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
8.3 買受人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出賣人國家會同出賣人檢驗人員一起到制造廠車間對“設備”的制造和質量進行檢驗和試驗。出賣人應在設備進行裝配和檢驗前三個月將檢驗日期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在收到通知后一個月內將檢驗人員的名單通知出賣人,以便出賣人協助辦理入境手續。主要設備的裝配和檢驗應有買受人人員在場,買受人還應有權參加其他“設備”的檢驗和參加出賣人及有關制造廠召開的有關“設備”的質量會議。
8.4 買受人檢驗人員若發現“設備”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規格時,有權提出意見,出賣人應充分考慮并自費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當缺陷排除后,應再次檢驗和試驗,由此引起的費用增多由出賣人負擔。
8.5 買受人檢驗人員在出賣人國家和制造廠的檢驗不代替“設備”運抵買受人合同工廠現場的開箱檢驗,亦不能免除出賣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的保證責任。買受人人員不簽署任何證明文件。
8.6 出賣人應免費為買受人人員提供方便的工作條件,如必需的技術文件、圖紙、檢驗工具和儀器等。
8.7 如買受人不能在本章規定的期限內派出人員參加上述檢驗工作時,出賣人將自行檢驗。
8.8 出賣人供應的全部“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合同工廠現場進行,出賣人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參加此項檢驗,買受人應在檢驗前一個月將開箱檢驗日期通知出賣人,并為出賣人檢驗人員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雙方會同開箱檢驗中如發現“設備”有短少、缺陷、損壞或包裝與本合同規定不符合或質量標準與本合同第8.1條和第10.1條規定不符時,應作詳細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如屬出賣人責任,此記錄即為買受人向出賣人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8.9 出賣人檢驗人員不能參加開箱檢驗時,買受人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發現本合同第8.8條所述問題系屬出賣人責任時,應委托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證明,以此作為買受人向出賣人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出賣人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補發短缺部分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風險以及買受人的檢驗費用。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兩個星期內提出異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
出賣人換貨和/或補交貨物的時間,不遲于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 個月。
8.10 在開箱檢驗中,由于買受人的原因,發現“設備”有損壞,通知出賣人后,出賣人應盡快補發、更換,其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8.11 上述檢驗并不能解除出賣人對本合同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擔的責任。
8.12 在檢驗中,如發現出賣人提供的檢驗所需的標準仍不完整或提供得不及時,經與出賣人協商,買受人有權按照買受人國家現行標準進行檢驗。
第九章 安裝、試車和驗收
9.1 “安裝”系指合同工廠全部設備、材料的裝配、就位和連接等安裝工作。“試車”系指機器和/或設備的單獨或聯動的試運轉。
“投料試生產”系指合同工廠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試生產。
“考核”系指為檢查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數值而進行的試驗。
“驗收”系指如果考核結果表明,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指標能夠全部達到,則合同工廠即為買受人所驗收。
9.2 合同工廠的安裝將在買受人負責組織和在出賣人負責技術指導下進行,出賣人有權對其進行詳細設計的所有“設備”的安裝以及界區接點的安裝進行技術指導。
合同工廠的試車、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應在買受人組織安排和出賣人技術指導下進行。在安裝工作開始前二個月,雙方各自授權一名代表處理合同工廠從安裝到驗收期間的全部技術工作。具體工作應由雙方代表友好協商安排。雙方代表應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廠在本合同生效日后 個月內建設完畢。
如果雙方之間有任何問題和分歧時,雙方將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并在現場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9.3 在安裝工作開始前,出賣人技術人員應詳細介紹安裝方法和要求。在安裝期間出賣人技術人員應對安裝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并參加所有設備安裝質量的檢驗和試驗。出賣人技術人員的重要技術指導應以書面提出。
9.4 安裝完畢后,如雙方代表認為安裝工作完全符合設計要求時,雙方代表應按技術文件和圖紙一起進行檢驗和試車。雙方代表將簽訂同類設備安裝證書及單機試車和機械與設備的系統聯運證書。上述證書將以附件 第 條規定的工作日志為基礎。
如試車順利完成,安裝工作完全符合技術文件要求時,雙方代表應在七天內在現場簽署安裝竣工證書。此證書簽字日即為合同工廠安裝及試車完成日。但此證書不能免除出賣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在投料試生產、考核期間和機械保證期內對設備和材料發現的缺陷所應負的責任。
9.5 本章第9.4條規定的試車完成后應盡快開始投料試生產,其開車日期由雙方代表現場商定。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所需的儀表校準、記錄項目、取樣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詳細程序應由出賣人在安裝及試車完成日前提出,并經雙方代表討論決定。
在投料試生產前,買受人應準備充足的維修工具、實驗室及檢驗設施和熟練的操作、維修及測試人員,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 第 條所列的人員,并準備好按本合同附件所列必要數量和質量的全部原料和有關的公用工程。出賣人技術人員可出入試驗室和檢驗設施,以便取樣分析。投料試生產和性能試驗期間的采樣、化驗將在雙方代表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除雙方已同意的程序外,出賣人技術人員認為必要的采樣和化驗,在經與買受人代表協商后由買受人進行。
從試車到合同工廠驗收期間,出賣人可以使用買受人庫存的備品備件,如由于出賣人責任出賣人使用了買受人庫存的備品備件,出賣人應及時在現場予以償還。
9.6 投料試生產期為首次投料生產開始日起的 個月。在此期間,當合同工廠主要設備達到良好穩定運行后由雙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應按本合同附件 的規定在出賣人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
每次考核的結果應作出記錄,在每次考核完成后三天內雙方在性能考核執行上簽字確認。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 規定的考核期內實現了本合同附件 規定的全部保證數值時,雙方代表應在五天內簽署合同工廠驗收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此即視作合同工廠為買受人所驗收。
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時,出賣人應盡快在雙方同意的期限內對“設備”進行必要的修理、更換和/或修改。修改后應重新按照合同附件 的規定盡快再次考核,買受人應大力協助。
如上述修理、更換和/或修改在現場進行,所需費用(如工時費、材料費等)應在合同工廠交接驗收前,由雙方授權代表根據修理、更換和/或修改的情況商定,并由雙方代表會簽。
如因出賣人原因,需將任何設備運出中國以外進行修理或更換時,全部運費、修理或更換費用應由出賣人負擔。更換或修理的“設備”應在合同工廠現場交貨。
9.8 在本合同第9.6條規定的投料試生產期間,本合同附件 規定的保證數值如有任何一項或多項未能達到時,雙方應會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責任,并按以下規定處理:
9.8.1 如由于出賣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受人同意延長投料試生產期三個月,以便出賣人對合同工廠進行改進并再次進行考核。如在延長的三個月中由于出賣人原因仍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受人同意再次延長投料試生產期三個月。如在再次延長的三個月期滿時,由于出賣人原因考核仍然失敗,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條的規定辦理。在兩次延長的兩個三個月內改進合同工廠所需全部費用和出賣人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
9.8.2 如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投料試生產應延長三個月。在此期間,買受人將按本合同附件 的規定繼續支付出賣人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所需出賣人技術人員的人數由雙方討論決定。如延長的三個月期滿時,仍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合同工廠應由買受人驗收,雙方應在七天內簽署驗收證書。然而出賣人應協助買受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廠達到正常生產所需的指標。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9.9 如由于買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 批“設備”交貨之日起 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則按合同第四章第 條由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的款項應予實現,但不免除出賣人的所有責任。
9.10 如由于買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 批“設備”和材料交貨之日起 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時,合同工廠應為買受人所驗收,但出賣人仍應承擔協助買受人合同工廠開車和運轉的責任。提供服務的期間和條件應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由于出賣人原因,上述第 批交貨延誤,由上面所提的時間相應順延。
9.11 按本合同第9.7條、第9.8條和第9.9條規定的合同工廠的驗收,并不能免除出賣人對合同工廠的“設備”在機械保證期內應負的責任。
第十章 保證、索賠和罰款
10.1 出賣人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工廠”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設備”是全新的,質量是優良的。設備和材料的選型均符合工藝、完全運行和長期操作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 和附件 的規定。
10.2 出賣人保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清晰、完整和正確,能滿足“合同工廠”的設計、安裝、運行和維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 的規定。
10.3 在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期間,如果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由于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和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和證明書的錯誤造成“設備”的損壞,出賣人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作為賠償,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兩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出賣人換貨期限不遲于證實屬出賣人責任之日起 個月。
10.4 出賣人對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保證期為本“合同工廠”被買受人驗收后 個月;如由于買受人責任而影響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驗收時,則不超過出賣人最后一批貨物交付日期后 個月。保證期滿后,由買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正、副本各一份給出賣人。
10.5 在保證期內,發現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出賣人責任,則買受人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出賣人提出索賠。出賣人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貨物到達目的港后的風險由買受人負責)。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二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出賣人換貨的期限,應不遲于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 個月。
如屬微小缺陷,可由買受人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費用由出賣人負擔。
10.6 在保證期內,如由于出賣人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本“合同工廠”停機時間作相應的延長,新更換和補充修復的“設備”的保證期為被買受人驗收后十二月。
10.7 在保證期滿后三十天內,買受人出具的在保證期內發現的“設備”缺陷的索賠證書仍然有效。
10.8 如由于出賣人責任,在考核試車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 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技術經濟指標時,出賣人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在出賣人收到買受人書面通知后 個月內使之達到各項保證指標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逾期如仍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保證指標時,出賣人應承擔罰款,其計算辦法如下:
出賣人支付罰款,則本“合同工廠”即為買受人所驗收,并由買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廠”驗收證書正、副本各一份交給出賣人。
10.9 如由于出賣人責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時,買受人有權按下列比例向出賣人收取罰款:
遲交1至4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遲交5至8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遲交9周及以上,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不滿一周按一周計算。
遲交貨物的罰款總金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
出賣人支付遲交罰款,并不解除出賣人繼續交貨的義務。
任何一批貨物遲交超過 個月時,買受人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 侵權和保密
11.1 出賣人同意向買受人轉讓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權利,并允許買受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使用出賣人的 工藝進行“合同工廠”的工程設計、建設和操作,以設計、制造、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其年產量為 ,其工藝說明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提供買受人用于本合同工廠的專有技術和專利如下:專有技術登記號: 專利登記號:
專有技術、研究報告、資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 里。
11.2 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內,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提供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簽發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條所述的工藝的專利登記證書的影印本二份。
11.3 如果任何第三方對買受人使用本合同第11.1條所規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提出任何異議時,出賣人應負責處理,買受人對此無任何責任。
11.4 本合同生效后 年內,如出賣人對本合同第11.1條所規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有所發明和改進時,不管其發明和改進是否已獲得專利權,出賣人均應向買受人免費提供詳細資料。買受人有權將上述資料用于合同工廠。如有必要,關于技術指導的一切費用由買受人根據雙方同意的本合同第 章和附件 規定的條件負擔。
11.5 本合同生效后 年內,買受人對本合同11.1條所規定的專有技術對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對參加本合同工廠的計劃、安裝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單位除外,然而他們必須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在保密年限內,若專有技術的一項或多項被第三者公開后,買受人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1.6 出賣人對買受人所提供的設計基礎和現場條件資料的保密期不受上述時間的限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臺風、地震事件和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遲的時間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 受事故影響一方應盡快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
12.3 當不可抗力事故終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盡快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以航空掛號信證實。
第十三章 稅費
13.1 中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買受人”課征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買受人”支付。
13.2 中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賣人”課征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出賣人”支付。
13.3 在中國境外課征有關和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出賣人”支付。
第十四章 仲裁(方案一)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4.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 在仲裁期間,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四章 仲裁(方案二)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地點在被告所在國進行,如買受人是被告,則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如出賣人是被告,則在 國由 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
14.3 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履行。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14.5 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間,合同其余部分繼續執行。
(注:方案二的各項條款適用于仲裁在被告國進行的情況。)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5.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于 簽字。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六十天內獲得批準,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對方,并用信件確認。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任何一方有權取消本合同。
15.2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 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15.3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15.4 本合同用中、英文寫就,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15.5 本合同附件 至附件 ,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15.8 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時,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15.9 除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外,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承擔任何其他義務和責任。
第十六章 法定地址
買受人: 出賣人:
地址: 地址: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傳號: 電傳號:
傳真號: 傳真號:
買受人:(簽字) 出賣人:(簽字)
買賣合同書范文 篇1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從__年__月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買賣合同書范文 篇14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標準廠房和使用配套場地達成如下協議。
一、 基本情況:
1、 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區
(縣)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號廠房______層,廠房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場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產證為準。
2、設備為:
3、 土地使用權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實際年限按產權證。
二、 廠房價格及其它費用:
廠房和設備及土地使用費用總計為 萬元(大寫)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 買賣款分三次次付清: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廠房設備通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并將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公司相應營業手續變更到乙方名下同時乙方在收到甲方廠房設備和相應手續變更之日支付人民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2) 第二次付款為在第一次付款后一個月內支付 萬元(大寫);
(3)第三次付款為在第二次付款后三個月內支付 萬元(大寫)。
2、 以上付款以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過一個月不付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廠房和土地總價的20%計;若甲方不能辦理土地、房產二證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公司相應營業手續變更,或將土地、廠房抵押給任何第三方,則該合同無效,甲方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所有的購房款,并按買賣總價20%支付給乙方作為違約金。
四、 其他規定:
1、 甲方在辦理好產權證后再給乙方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在辦理中發生的所有費用契稅、工本費等由 方負責支付。
2、 乙方所購產權房可以自由轉讓或出租給其他方辦業,,受讓或承租方企業可以以本廠房地址進行工商注冊。
3、 廠房內土地屬批租,廠區內按現有的設施配套使用給乙方,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簡易棚及房屋,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搭建秘備的簡易棚手續。
4、乙方在所購房屋內組織生產、經營或生活必須遵紀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納稅,按其交付各項規定費用。
5、本協議生效前由于本廠房、設備、土地及公司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及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6、 乙方使用的用電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予以協助辦理,增容費用由乙方向有關部門按規定交納。
7、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確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的由臨淄區人民法院管轄處理。
8、 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過程后,則乙方有權支配和使用該廠房、設備和土地使用,甲方無權干涉,該土地的使用費用由甲方承擔。
9、 本廠房的質量保修期為交付后一年內有效。
五、違約責任:
如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由違約方按照買賣總價格的20%支付相對方違約金。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八、本合同主體及責任:
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連帶及擔保責任) 甲方: 乙方:
代表( 簽名蓋章): 代表( 簽名蓋章):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年月日
買賣合同書范文 篇15
買賣合同書(供進口成套設備用)
買受人:
出賣人:
簽字日期:
簽字地點:
(以下簡稱買受人)與 (以下簡稱出賣人),雙方授權代表同意就買賣 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1.1 “買受人”是指 ,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賣人”是指 國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買受人使用出賣人提供的技術和資料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包括出賣人提供的全套設備和備件,即 省 市 工廠。
1.6 “凈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費用后的余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出賣人根據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引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 臺產品以后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后一方批準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章 合同范圍
2.1 買受人同意從出賣人購買,出賣人同意向買受人出售成套設備項目(以下簡稱“合同工廠”),其中包括為保證合同工廠安全穩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設備、材料和備件(以下簡稱“設備”),以及合同工廠裝配、安裝、試車、正常操作、生產和維修所需的全部技術和資料(以下簡稱“技術資料”)。
出賣人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出賣人供應的“技術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賣人所供應的全部設備的技術性能和出賣人對合同工廠設備的技術保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2.3 出賣人派遣有經驗、健康和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對合同工廠的施工、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與考核進行技術指導。其人數、技術服務范圍和待遇條件等見本合同附件五。
2.4 出賣人負責培訓買受人派遣的技術人員,其人數、培訓地點,培訓范圍見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簽訂后 年內,根據買受人的要求,出賣人有義務以優惠價格提供買受人為本“合同工廠”正常運行所需的全部備品備件。屆時雙方另簽協議。
第三章 價格
3.1 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提供合同工廠“設備”和“技術資料”的總價為 (大寫: )。
3.2 上述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3.2.1 機械設備部分:
(1)設備和材料費;
(2)備品和備件費;
(3)設計費;
(4)技術資料費;
(5)技術服務費;
(6)技術培訓費。
3.2.2 技術轉讓部分:
(1)技術轉讓費;
(2)設計費;
(3)技術資料費;
(4)技術服務費;
(5)人員培訓費。
上述分項價格清單,詳見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總價中的設備部分為FOB港口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的固定價格,并包括裝船費、包裝費以及將貨物裝到買受人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費用。上述合同總價中的技術資料部分是指將技術資料在 交付以前的一切費用。
第四章
支付
(方案一)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受人向出賣人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 銀行,出賣人向買受人的付款應通過 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受人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出賣人。
4.2.1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 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的影印本 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 份;
(2)銀行出具的以買受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 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 份;
(4)即期匯票一式 份;
(5)商業發票一式 份。
上述單據出賣人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提交。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貨物裝船通知后 天內,經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以出賣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給出賣人(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八)。
4.2.2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 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 份、副本 份;
(2)商業發票一式 份;
(3)即期匯票一式 份;
(4)裝箱明細單一式 份;
(5)質量和數量合格證書一式 份。
4.2.3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 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 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 份。
4.2.4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后,并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 天內,即支付給出賣人:
(1)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3條規定的由買受人出具的經出賣人會簽的“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副本一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 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如果出賣人應支付賠償或/和罰款時,買受人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4.3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由買受人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由出賣人負擔。
(注:方案一適用于現匯付款的情況)
支付(方案二)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受人向出賣人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 銀行,出賣人向買受人的付款應通過 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受人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出賣入:
4.2.1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 天即支付給出賣人:
(1)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 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 份;
(2)由 銀行出具的以買受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 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 份;
(4)即期匯票一式 份;
(5)商業發票一式 份。
上述單據出賣人應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內提交。
4.2.2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在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交貨時,買受入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 天,支付給出賣人。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 份、副本 份;
(2)商業發票一式 份;
(3)即期匯票一式 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 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 份。
4.2.3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 天即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 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 份。
4.2.4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后,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述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 天即支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應自 日起,于 年內,每 個月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辦法支付給出賣人。
4.2.5.1 出賣人應開立分 期支付具有下述內容的遠期匯票共 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 時提交買受人:
(1)票面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另加第 章 條規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計 (大寫: );
(2)以 日期為出票日,到期日分別為自出票日滿 個月;
(3)以買受人為付款人;
(4)帶有利息條款。利息按年息 %計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體金額如下:
票期本金利息 本利合計
第一期
第二期
合計
4.2.5.2 買受人收到匯票后,立即對上述分 期支付的匯票正本承兌,并交北京中國銀行背書保證后送交出賣人。
4.2.5.3 出賣人收到匯票后應在各期匯票到期日前,分別將匯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國銀行,由北京中國銀行提請買受人于匯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給出賣人。
4.3 按本合同第 章和第 章規定,如果出賣人應支付賠款或/和罰款等有關款項時,買受人在按本章第4.2.2條、4.2.3條、4.2.4條規定支付貨款時有權從貨款中扣除。
4.4 買受人支付本章第4.2.1條所規定的貨款時,應向出賣人提交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以出賣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 %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證函(保證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八)。
4.5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受人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出賣人負擔。
(注:方案二各項條款適用于延期付款的情況)
第五章 交貨與交貨條件
5.1 出賣人應于本合同生效日后 個月內分 批將本“合同工廠”的“設備”交付完畢。
總毛重大約為 公噸。總體積大約為 立方米。
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交貨港口為 ,目的港口為中國 。
5.2 出賣人在合同生效日后 個月內,應向買受人提交初步交貨計劃一式 份(內容包括合同號、項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單價、總價、大約總重量、大約總體積、交貨時間、交貨港口、危險品的品名以及國際危規號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設備的尺碼(長、寬、高和體積)和大約重量,以及危險品、易燃品在運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不能拆卸的單體設備重量最大限度為30噸,體積最大限度為長12米、寬2.7米、高3米,凡超過此限度的貨物出賣人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后 個月內向買受人提供草圖一式 份,經買受人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買受人應于收到上述草圖后一個月內用電傳或信件確認,否則出賣人即開始制造。至遲不超過第一批交貨前 個月,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提交最終交貨計劃一式 份,內容包括合同號、批次、項號、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價、設備材料和危險品的大約毛凈重、每件貨物的大約尺寸、(長、寬、高)體積、交貨港、每批貨物的交貨時間以及超大、超重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和危險品運輸措施及注意事項的說明。
5.3 已裝船的提單日期為設備的實際交付日期。
5.4 出賣人供應的每批設備,應在本章第5.1條規定的港口在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設備”的風險,出賣人在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后,即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
5.5 在每批貨物備妥待運前不遲于 天,出賣人應以電報通知買受人如下內容:
(1)合同號;
(2)貨物備妥待運日;
(3)貨物總體積;
(4)貨物總重量;
(5)總包裝數量;
(6)裝船港口名稱;
(7)重量超過30噸,尺寸超過12×2.7×3米的每件貨物的大約總毛重、總體積及名稱;
(8)危險品的品名、重量、國際危規號。
同時出賣人還應航寄給買受人下列文件,每件一式 份:
(1)發運貨物的詳細清單,包括合同號、序號、“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總價、單重、單件體積和總體積、每件貨物的外形尺寸(長×寬×高)、總件數和裝船港口名稱;
(2)重量超過30噸或體積超過12×2.7×3米的每件大件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
(3)易燃品和危險品的品名、性質、特殊防護措施及事故處理方法說明書;
(4)對溫度、震動等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項證明書。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作為買受人安排運輸和裝卸工作的依據。
5.6 所有設備交貨應單機成套,安裝用的專用工具、材料、易損件應隨主機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裝在甲板上的“設備”,出賣人應負責進行適當的包裝及采取特殊保護措施。
5.7 買受人應于受載船只抵達交貨港口前不遲于 天將船名、預計抵達日期通知出賣人。如買受人需要變更船只或改變船期,買受人或買受人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出賣人。
5.8 如出賣人未能在買受人船只抵達交貨港口時將貨物備妥裝船,買受人因此而遭受的空艙費、船舶滯期費和有關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輪船公司提出的有關單據作為結算費用的依據。
5.9 如出賣人在受載船只預計抵達日期已將貨物備妥而買受人船只不能在預計抵達日期后 天內抵達交貨港口,這 天內的有關倉儲費、保險費等由出賣人負擔,但超過該時間期限起以后發生的倉儲費、保險費,按出賣人提供的原始憑證,由買受人核實支付。但出賣人仍有責任根據買受人通知,在受載船只抵達交貨港口后負責交貨。在此情況下,出賣人不支付遲交罰款。
5.10 出賣人應在每批貨物裝船后 小時內,將提單日期和號碼、船名、“設備”名稱、總價、總重、總體積、總件數和合同號以電傳通知買受人。如遇有第5.5條規定的大件貨物及危險品,應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長、寬、高)、品名、金額。買受人因出賣人未及時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損失將由出賣人負擔。
5.11 在將貨物裝到船上后,出賣人應于裝船后將每批貨物的整套交貨文件(即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明書各 份)隨船在目的港提交給中國外貿運輸公司。
同時航寄買受人上述單據副本各兩份和檢驗記錄、試驗報告以及有關裝配安裝圖紙各 份。
5.12 技術資料的內容和交付計劃見本合同附件二。
5.13 出賣人在技術資料發出前一周將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合同號和資料預計抵達北京的日期用電傳通知買受人。在資料寄出 小時內出賣人需將發出日期、船次、空運單號、重量及資料件數、合同號以電傳的方式通知買受人。
5.14 “技術資料”到達目的機場的日期為實際交付日期。
5.15 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在北京和/或 機場交付,上述資料的風險,在出賣人在北京/或 機場交付后即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果技術資料短少、丟失或損壞時,出賣人應在收到買受人通知 天內在北京和/或 機場補充提供丟失或損壞部分,并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5.16 在每批“技術資料”交貨后的 個工作日內,出賣人應將下述文件航寄給買受人:
(1)空運提單一式 份(通知目的機場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并注明合同號。);
(2)技術文件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6.1 出賣人交付的所有貨物應具有適合遠洋、內陸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新的堅固木箱包裝。并應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銹、防震、防腐蝕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安裝地點。
6.2 出賣人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內容外,尚需注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6.3 出賣人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嘜頭標記;
(3)目的港;
(4)收貨人;
(5)設備名稱及項號;
(6)箱號/件號;
(7)毛重凈重(公斤);
(8)尺碼(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為二公噸或超過二公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四個側面以英文及國際貿易運輸常用的標記、圖案標明重量及掛繩和重心位置,以便裝卸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裝卸、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裝箱上應以英文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樣以及相應的國際貿易通用的標記圖案。
6.4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注明上述有關內容。裝在甲板上的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6.5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各一式 份、有關設備的技術文件一式 份。需要組裝的設備部件附詳細裝配圖一式 份。
6.6 出賣人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人;
(3)目的地;
(4)嘜頭標記;
(5)毛重(公斤);
(6)箱號/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 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號稱和頁數。
6.7 凡由于出賣人對貨物包裝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出賣人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
第七章 設計與設計聯絡
7.1 為使本“合同工廠”的建設工作順利進行,買賣雙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 和本章的規定進行設計和設計聯絡。
設計聯絡會議內容、時間、地點和參加人員,詳見附件 。
7.2 出賣人承擔的設計工作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提交“技術資料”的要求、內容、份數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 。
7.3 買受人承擔的設計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 。買受人向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依此作為本“合同工廠”設計的依據。
7.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月內出賣人應將有關標準、規范及其清單航空郵寄給買受人。買受人將對出賣人提交的上述標準和規范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后予以更換,并作為出賣人進行設計的依據。
7.5 出賣人在初步設計全部資料寄達北京后 個星期內,應自費派遣技術人員來做解釋設計,買受人應協助辦理入境簽證和居留手續。在解釋設計期間,買受人有權提出改進意見,出賣人對此應予充分考慮。初步設計經審核后雙方簽訂協議書,該協議書即作為最終設計的依據。
7.6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供的最終設計全部資料后 天內,應予確認。
7.7 買受人在本“合同工廠”設計過程中,認為有必要時,有權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到出賣人的有關設計單位和制造廠了解與本“合同工廠”有關的數據和技術資料。出賣人應協助辦理入境證和居留手續,并免費提供所有與設計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
7.8 在執行本合同期間,買受人提出與“合同工廠”有關設計的技術問題時,出賣人應予及時答復,并免費提供有關資料。
第八章 標準與檢驗
8.1 出賣人供應本合同工廠的“設備”的制造、選材、檢驗和試驗,應按出賣人國家和/或公司現行標準規范進行。
本合同生效后 個月內,出賣人應將上述公司標準和規范一式 份和國家標準一式 份航寄買受人。買受人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標準和規范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后予以更換并作為檢驗和試驗的依據。
8.2 出賣人對其供應的全部“設備”應進行檢驗和試驗,并向買受人提交由制造廠或出賣人出具的質量合格證和檢驗記錄,以此作為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書。“設備”檢驗和試驗的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
8.3 買受人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出賣人國家會同出賣人檢驗人員一起到制造廠車間對“設備”的制造和質量進行檢驗和試驗。出賣人應在設備進行裝配和檢驗前 個月將檢驗日期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在收到通知后 個月內將檢驗人員的名單通知出賣人,以便出賣人協助辦理入境手續。主要設備的裝配和檢驗應有買受人人員在場,買受人還應有權參加其他“設備”的檢驗和參加出賣人及有關制造廠召開的有關“設備”的質量會議。
8.4 買受人檢驗人員若發現“設備”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規格時,有權提出意見,出賣人應充分考慮并自費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當缺陷排除后,應再次檢驗和試驗,由此引起的增多的費用由出賣人負擔。
8.5 買受人檢驗人員在出賣人國家和制造廠的檢驗不代替“設備”運抵買受人合同工廠現場的開箱檢驗,亦不能免除出賣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的保證責任。買受人人員不簽署任何證明文件。
8.6 出賣人應免費為買受人人員提供方便的工作條件,如必需的技術文件、圖紙、檢驗工具和儀器等。
8.7 如買受人不能在本章規定的期限內派出人員參加上述檢驗工作時,出賣人將自行檢驗。
8.8 出賣人供應的全部“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合同工廠現場進行,出賣人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參加此項檢驗,買受人應在檢驗前一個月將開箱檢驗日期通知出賣人,并為出賣人檢驗人員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雙方會同開箱檢驗中如發現“設備”有短少、缺陷、損壞或包裝與本合同規定不符合或質量標準與本合同第8.1條和第10.1條規定不符時,應作詳細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如屬出賣人責任,此記錄即為買受人向出賣人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8.9 出賣人檢驗人員不能參加開箱檢驗時,買受人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發現本合同第8.8條所述問題系屬出賣人責任時,應委托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證明,以此作為買受人向出賣人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出賣人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補發短缺部分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風險以及買受人的檢驗費用。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 個星期內提出異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
出賣人換貨和/或補交貨物的時間,不得遲于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
個月。
8.10 在開箱檢驗中,由于買受人的原因,發現“設備”有損壞,通知出賣人后,出賣人應盡快補發、更換,其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8.11 上述檢驗并不能解除出賣人對本合同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擔的責任。
8.12 在檢驗中,如發現出賣人提供的檢驗所需的標準仍不完整或提供得不及時,經與出賣人協商,買受人有權按照買受人國家現行標準進行檢驗。
第九章 安裝、試車和驗收
9.1 “安裝”系指合同工廠全部設備、材料的裝配、就位和連接等安裝工作。“試車”系指機器和/或設備的單獨或聯動的試運轉。
“投料試生產”系指合同工廠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試生產。
“考核”系指為檢查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數值而進行的試驗。
“驗收”系指如果考核結果表明,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指標能夠全部達到,則合同工廠即為買受人所驗收。
9.2 合同工廠的安裝將在買受人負責組織和在出賣人負責技術指導下進行,出賣人有權對其進行詳細設計的所有“設備”的安裝以及界區接點的安裝進行技術指導。
合同工廠的試車、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應在買受人組織安排和出賣人技術指導下進行。在安裝工作開始前 個月,雙方各自授權一名代表處理合同工廠從安裝到驗收期間的全部技術工作。具體工作應由雙方代表友好協商安排。雙方代表應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廠在本合同生效日后 個月內建設完畢。
如果雙方之間有任何問題和分歧時,雙方將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并在現場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9.3 在安裝工作開始前,出賣人技術人員應詳細介紹安裝方法和要求。在安裝期間出賣人技術人員應對安裝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并參加所有設備安裝質量的檢驗和試驗。出賣人技術人員的重要技術指導應以書面提出。
9.4 安裝完畢后,如雙方代表認為安裝工作完全符合設計要求時,雙方代表應按技術文件和圖紙一起進行檢驗和試車。雙方代表將簽訂同類設備安裝證書及單機試車和機械與設備的系統聯運證書。上述證書將以附件 第 條規定的工作日志為基礎。
如試車順利完成,安裝工作完全符合技術文件要求時,雙方代表應在 天內在現場簽署安裝竣工證書。此證書簽字日即為合同工廠安裝及試車完成日。但此證書不能免除出賣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在投料試生產、考核期間和機械保證期內對設備和材料發現的缺陷所應負的責任。
9.5 本章第9.4條規定的試車完成后應盡快開始投料試生產,其開車日期由雙方代表現場商定。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所需的儀表校準、記錄項目、取樣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詳細程序應由出賣人在安裝及試車完成日前提出,并經雙方代表討論決定。
在投料試生產前,買受人應準備充足的維修工具、實驗室及檢驗設施和熟練的操作、維修及測試人員,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 第 條所列的人員,并準備好按本合同附件所列必要數量和質量的全部原料和有關的公用工程。出賣人技術人員可出入試驗室和檢驗設施,以便取樣分析。投料試生產和性能試驗期間的采樣、化驗將在雙方代表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除雙方已同意的程序外,出賣人技術人員認為必要的采樣和化驗,在經與買受人代表協商后由買受人進行。
從試車到合同工廠驗收期間,出賣人可以使用買受人庫存的備品備件,如由于出賣人責任出賣人使用了買受人庫存的備品備件,出賣人應及時在現場予以償還。
9.6 投料試生產期為首次投料生產開始日起的 個月。在此期間,當合同工廠主要設備達到良好穩定運行后由雙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應按本合同附件 的規定在出賣人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
每次考核的結果應作出記錄,在每次考核完成后 天內雙方在性能考核執行上簽字確認。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 規定的考核期內實現了本合同附件 規定的全部保證數值時,雙方代表應在 天內簽署合同工廠驗收證書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此即視作合同工廠為買受人所驗收。
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時,出賣人應盡快在雙方同意的期限內對“設備”進行必要的修理、更換和/或修改。修改后應重新按照合同附件
的規定盡快再次考核,買受人應大力協助。
如上述修理、更換和/或修改在現場進行,所需費用(如工時費、材料費等)應在合同工廠交接驗收前,由雙方授權代表根據修理、更換和/或修改的情況商定,并由雙方代表會簽。
如因出賣人原因,需將任何設備運出中國以外進行修理或更換時,全部運費、修理或更換費用應由出賣人負擔。更換或修理的“設備”應在合同工廠現場交貨。
9.8 在本合同第9.6條規定的投料試生產期間,本合同附件規定的保證數值如有任何一項或多項未能達到時,雙方應會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責任,并按以下規定處理:
9.8.1 如由于出賣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受人同意延長投料試生產期 個月,以便出賣人對合同工廠進行改進并再次進行考核。如在延長的 個月中由于出賣人原因仍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受人同意再次延長投料試生產期 個月。如在再次延長的 個月期滿時,由于出賣人原因考核仍然失敗,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條的規定辦理。在兩次延長的兩個 個月內改進合同工廠所需全部費用和出賣人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
9.8.2 如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投料試生產應延長 個月。在此期間,買受人將按本合同附件 的規定繼續支付出賣人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所需出賣人技術人員的人數由雙方討論決定。如延長的 個月期滿時,仍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合同工廠應由買受人驗收,雙方應在 天內簽署驗收證書。然而出賣人應協助買受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廠達到正常生產所需的指標。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9.9 如由于買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 批“設備”交貨之日起 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則按合同第四章第 條由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的款項應予實現,但不免除出賣人的所有責任。
9.10 如由于買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 批“設備”和材料交貨之日起 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時,合同工廠應為買受人所驗收,但出賣人仍應承擔協助買受人合同工廠開車和運轉的責任。提供服務的期間和條件應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由于出賣人原因,上述第 批交貨延誤,由上面所提的時間相應順延。
9.11 按本合同第9.7條、第9.8條和第9.9條規定的合同工廠的驗收,并不能免除出賣人對合同工廠的“設備”在機械保證期內應負的責任。
第十章 保證、索賠和罰款
10.1 出賣人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工廠”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設備”是全新的,質量是優良的。設備和材料的選型均符合工藝、完全運行和長期操作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 和附件 的規定。
10.2 出賣人保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清晰、完整和正確,能滿足“合同工廠”的設計、安裝、運行和維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 的規定。
10.3 在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期間,如果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由于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和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和證明書的錯誤造成“設備”的損壞,出賣人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作為賠償,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 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出賣人換貨期限不遲于證實屬出賣人責任之日起 個月。
10.4 出賣人對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保證期為本“合同工廠”被買受人驗收后 個月;如由于買受人責任而影響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驗收時,則不超過出賣人最后一批貨物交付日期后 個月。保證期滿后,由買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正、副本各 份給出賣人。
10.5 在保證期內,發現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出賣人責任,則買受人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出賣人提出索賠。出賣人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貨物到達目的港后的風險由買受人負責)。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 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出賣人換貨的期限,應不遲于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 個月。
如屬微小缺陷,可由買受人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費用由出賣人負擔。
10.6 在保證期內,如由于出賣人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本“合同工廠”停機時間作相應的延長,新更換和補充修復的“設備”的保證期為被買受人驗收后 月。
10.7 在保證期滿后 天內,買受人出具的在保證期內發現的“設備”缺陷的索賠證書仍然有效。
10.8 如由于出賣人責任,在考核試車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 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技術經濟指標時,出賣人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在出賣人收到買受人書面通知后 個月內使之達到各項保證指標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逾期如仍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保證指標時,出賣人應承擔罰款,其計算辦法如下:
出賣人支付罰款,則本“合同工廠”即為買受人所驗收,并由買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廠”驗收證書正、副本各一份交給出賣人。
10.9 如由于出賣人責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時,買受人有權按下列比例向出賣人收取罰款:
遲交 至 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遲交 至 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遲交 周及以上,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不滿一周按一周計算。
遲交貨物的罰款總金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
出賣人支付遲交罰款,并不解除出賣人繼續交貨的義務。
任何一批貨物遲交超過 個月時,買受人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 侵權和保密
11.1 出賣人同意向買受人轉讓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權利,并允許買受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使用出賣人的 工藝進行“合同工廠”的工程設計、建設和操作,以設計、制造、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其年產量為 ,其工藝說明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提供買受人用于本合同工廠的專有技術和專利如下:專有技術登記號: ,專利登記號: 。
專有技術、研究報告、資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 里。
11.2 在本合同生效后 天內,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提供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簽發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條所述的工藝的專利登記證書的影印本 份。
11.3 如果任何第三方對買受人使用本合同第11.1條所規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提出任何異議時,出賣人應負責處理,買受人對此無任何責任。
11.4 本合同生效后 年內,如出賣人對本合同第11.1條所規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有所發明和改進時,不管其發明和改進是否已獲得專利權,出賣人均應向買受人免費提供詳細資料。買受人有權將上述資料用于合同工廠。如有必要,關于技術指導的一切費用由買受人根據雙方同意的本合同第 章和附件 規定的條件負擔。
11.5 本合同生效后 年內,買受人對本合同11.1條所規定的專有技術對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對參加本合同工廠的計劃、安裝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單位除外,然而他們必須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在保密年限內,若專有技術的一項或多項被第三者公開后,買受人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1.6 出賣人對買受人所提供的設計基礎和現場條件資料的保密期不受上述時間的限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臺風、地震事件和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遲的時間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 受事故影響一方應盡快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并在 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
12.3 當不可抗力事故終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盡快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以航空掛號信證實。
第十三章 稅費
13.1 中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買受人”課征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買受人”支付。
13.2 中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賣人”課征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出賣人”支付。
13.3 在中國境外課征有關和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出賣人”支付。
第十四章 爭議解決
仲裁(方案一)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地點在 ,由 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4.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 在仲裁期間,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仲裁(方案二)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地點在 所在國進行,如買受人是被告,則由在 國 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如出賣人是被告,則在 國由 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
14.3 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履行。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14.5 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間,合同其余部分繼續執行。
(注:方案二的各項條款適用于仲裁在被告國進行的情況。)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5.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于 簽字。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 天內獲得批準,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對方,并用信件確認。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 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任何一方有權取消本合同。
15.2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 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15.3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15.4 本合同用中、英文寫就,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15.5 本合同附件 至附件 ,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 份。
15.8 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時,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15.9 除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外,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承擔任何其他義務和責任。
買受人: 出賣人:
地址: 地址: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傳號: 電傳號:
傳真號: 傳真號:
買受人:(簽字)出賣人:(簽字)
買賣合同書范文 篇16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就買方向賣方訂購的想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供貨品種和規格、數量
蟶子苗種,全長________厘米以上,_________萬尾。
二、供貨時間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月______日。具體供貨時間由雙方提前一天以上商定。
三、供貨方式;于需方的塘邊在供方的監督下過數
四、供貨價格及付款方式
蟶子苗種供貨價格為________元/萬尾,共________萬尾總計______萬元整,飼料______元一袋,共______袋,總計_________元整。蟶子苗種和飼料總計__________元整。需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貨款給供方,款到發貨。
五、質量要求和貨物驗收
1、供貨前由需方對蟶子苗種進行抽樣測量,樣品蟶子苗種全長(重量)低于約定規格的蟶子苗種數量不得超過20%,否則需方可以拒絕收貨。
2、蟶子苗種應健康無傷、無寄生蟲。
3、如運輸死亡率過高,死亡原因如屬于蟶子苗種質量問題和運輸工具問題的,損失由供方承擔:運輸密度由雙方在運輸裝貨前商定,按雙方商定的運輸密度運輸而死亡的,損失由雙方各承擔一半。
4.運輸到點后,需方對蟶子苗種進行抽樣檢查,允許千分之五的運輸死亡率。死亡率超過千分之五的,超過多少核減多少,例如:抽樣檢查死亡率為千分之十的,在本次運輸數中核減千分之五。
5、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
六、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
買賣合同書范文 篇17
賣方: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
第一條:標的物(見清單或送貨單)
第二條:質量要求:按照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執行。
第三條:標的物所有權自(支付價款/貨款的100%)時起轉移,但買方未履行(支付價款/貨款的`100%)義務的,標的物仍屬于賣方所有;標的物的毀損、滅矢的風險自交付時起由買方承擔。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的運費承擔:汽運,上海市區運費由合同賣方承擔。
第五條:本標的物總價款:人民幣
第六條:結算方式: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后即生效;標的物價款付清后本合同即終止。
第八條:爭議或糾紛處理: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當事人不愿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其它約定事項:
供方單位(賣方):____________需方單位(買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書范文 篇18
范X購貨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供貨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產品名稱____________:挖掘機規格:_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價款:____________
第二條驗收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貨款付款辦法:____________
第四條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
3.交貨日期:__年____月_____日
第五條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注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注銷合同部分總額__%的補償金。
第十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按下列方式處理: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份。訂立挖掘機買賣合同人: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書范文 篇19
出賣人: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宜經過充分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處購買的座落在____市____區的房屋出售給乙方。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號。土地證___號。
二、房屋價款:
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壹萬捌千圓整,¥:_____元。
三、房屋價款的交付方式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現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購房款。蛋皮很癢乙方在年月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購房款壹萬捌千圓整,¥:______元。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房屋全部房款時為乙方出具收款憑證;乙方交付全部房屋價款同時甲方將房屋所有權證及與房屋有關證件全部交給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憑證。
四、在辦理房屋產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乙方辦理,所發生的各項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房屋交付前,該房屋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全部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后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如發生房產被占及征用所得的補償款一律歸乙方所有。甲方如想索要回房屋所有權。應在乙方同意的情況下返回乙方所屬期間對房屋的維護及維修費用及購房款人民幣壹萬捌千圓整,并按房款總價50%賠償。
八、如果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見證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時間:_________時間:_________
買賣合同書范文 篇20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
二、產品質量
1、質量標準:
2、乙方對產品質量的特殊要求:
3、乙方對產品包裝的特殊要求:
4、乙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產品后五日內提出確有證據的書面異議并通知到甲方;逾期不提出異議的,視為甲方產品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要求。但乙方使用甲方產品的,不受上述期限限制,視為甲方產品符合合同約定要求。
三、產品價款
1、產品的單價與總價:
上述貨物的含稅價為: 總價款為:
2、甲方產品的包裝費用、運輸費用、保險費用及交付時的上下列支費用等按下列約定承擔:
甲方產品的包裝物由 提供,包裝費用由 承擔。
甲主產品的運輸由 辦理,運輸費用由 承擔。
甲方產品的保險由 辦理,保險費用由 承擔。
甲方產品交付時的上下力支費用由 承擔。
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乙方應當在甲方交貨前一次性給付甲方。
四、產品交付
甲方產品交付方式為:乙方提貨/甲方送貨/甲方代辦托運。
產品交付地點為甲方所在地,交貨時間為合同生效后 天,若乙方對甲方產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應當在乙方提供相關確認文件后 天內交貨。但乙方未能按約定付款甲方有權拒絕交貨,乙方未能及時提供相應文件的,甲方有權延期交貨。
在合同約定期限內甲方違約未能及時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甲方承擔;產品交付后或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拒絕交貨、延期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五、價款結算
乙方應在本合同書簽訂 日內向甲方預付貨款 元,甲方交付前給付價款 元,余款由乙方在收到甲方產品之日起 天內付清。
乙方應當以現金、支票或即期銀行承兌匯票方式支付甲方價款。
雙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價款之前,甲方產品的所有權仍屬于甲方所有。
六、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七、商業秘密
乙方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等)均為甲方的商業秘密。
無論何種原因終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對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為履行本合同義務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乙方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 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等)。
九、不可抗力
因火災、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終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損失各自承擔。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雙方需要繼續履行合同的,由雙方另行協商。
因不可抗力終止合同履行的一方,應當于事件發生后 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文件并及時通知對方。未履行通知義務而致損失擴大的,過錯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聯系人或授權代表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諾、通知等,都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具有不可撤銷性。
2、簽訂或履行合同過程中,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確認,乙方對甲方任何人員的個人借款,均不構成乙方對甲方的預付款或已付款款項。
3、乙方聯系地址、電話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聯系方式無法與乙方聯系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經營的證明文件,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簽訂本合同時,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二、明示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已充分閱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愿意簽訂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書范文 篇21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貨物買賣,經雙方同意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訂購 貨物,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與樣品同品同種同類同質的貨物 件,甲方應于 日內交付乙方。
第二條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僅能為一部分的交付,應于 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時可解除合同。
因此致乙方受到損害時,乙方可請求賠償,甲方決無異議。
第三條 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不能為全數的交付,可延緩期日。但其延緩日數應經雙方議定。
第四條 買賣貨款議定每件人民幣 仟 佰元,共人民幣 萬 仟 佰元,交貨同時應悉數付清。如乙方不為付清的,甲方可將貨停止交付,并約定相當期間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時,甲方可解除合同。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第五條 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于一日前通知甲方延展日期交貨,倘甲方不同意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給對方造成損害,應負賠償之責。
第六條 甲方所交付貨物,如與樣品不相同時,乙方可請求更換或解除買賣合同,甲方無異議。因此致乙方受到損害者,更得請求賠償。
第七條 貨價如有升降變動的,各方不得主張增減,或借故解除合同。
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出賣人(甲方):
買賣合同書范文 篇22
甲方(出售方):
乙方(購買方):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房屋以及辦理過戶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自愿將其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地下室_____平方米),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該房地產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購買。
二、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將全額購房款以_____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三、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晰,無爭議;未被判決、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設置抵押,不在建設拆遷范圍內;已取得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該房產另行出售給第三人。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四、該房屋在辦理過戶手續過程中所需繳納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能如期簽訂《房地產買賣契約》,或者甲方在辦理過戶過程中違約,并導致最終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在得到
確認后,甲方退還乙方所交的購房款。對已辦理完的過戶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甲方應全部承擔。并向乙方支付總房款____的違約金。
(二)乙方不能如期付款,或者乙方在辦理過戶過程中違約,并導致最終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在得到確認后,甲方退還乙方所交的購房款項。但對已辦理完的過戶手續所產生的費用,乙方應全部承擔。并向甲方支付總房款____的違約金。
六、在合同期限內,如因洪水、地震、火災和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合同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自動終止。
七、若對其它事項有異議的可協議補充在以下約定條款中,若約定條款與前條款有異議,以約定條款為主,約定條款具有優先效力。
八、其他約定事項:
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每份共兩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書范文 篇23
合同編號:_____
甲方(供方):_____
簽訂地點:_____
乙方(購方):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據《合同法》之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供雙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期限:執行國標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需要自提票后,做最終結算。
四、運輸方式及到站(港)和費用負擔:汽運,費用購方承擔。
五、合理損耗及劑量方法、超欠幅度;計量以供方為準。
六、驗收標準、方法、地點及提出異議期限:以供方化驗為準,購方如有異議貨到后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若有異議,可以到雙方認可的第三方進行質量檢驗裁決。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可以自由協商。
八、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果提交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十、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買賣合同書范文 篇24
合同編號:
甲方:身份證號碼:合同編號: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
本著自愿、公平、平等、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關于房屋買賣
第一條成交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登記地址:
房屋權屬證號:土地使用證號:房屋用途:
登記所有人房屋抵押情況:
房屋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是□否
目前是否已出租:□是□否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是□否
房屋權屬情況:□私有產權房□使用權的公房□可以出售的經濟適用房□其他
房屋狀況建筑面積:平方米房型:樓層
其他情況
1.1經協商,甲方愿將上述房屋出售給乙方,甲方對上述房屋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并保證房屋交付乙方時的狀況與乙方實地看房時的狀況保持一致,否則愿承擔相應的違
約責任、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損失。
1.2乙方確認,對該房屋已作了充分了解并實地查看過房屋,對房屋現狀沒有異議,愿
意購買該房屋。
第二條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后確定的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
第三條付款方式
3.1現金或貸款支付
如甲方認可乙方貸款方式付款時:甲方有義務配合一方辦理貸款手續
乙方提出終止貸款行為或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貸款機構貸款的,乙方應于前以現金
方式補齊房款。
3.2資金監管服務
房地產中介有限公司可以為本次交易提供免費的資金監管服務,雙方自愿選擇該項
服務,并于簽訂本協議當日簽訂《資金監管委托協議》。
雙方自愿將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全部款項暫存于指定的銀行監管賬戶中,并按本合同及
《資金監管委托協議》所約定的程序及方式辦理。
盡管上述款項存于指定賬戶,但甲乙雙方同意: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實際支付。如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不選擇資金監管服務,但由此帶來的一切風險由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稅、費的承擔
4.1甲乙雙方保證,按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交易習慣各自繳納與本次交易相關的各項
稅費。
4.2盡管有上述約定,雙方同意:
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第五條權屬過戶及房屋交付
5.1雙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后,于年月日前共同到房屋所在地房產管理部
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第2/4頁
5.2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房屋權屬過戶所需的全部真實、有效的合法手續、材料交予丙方保管,丙方協助雙方辦理過戶手續。
5.3雙方同意,甲方于騰空房屋并將房屋鑰匙交于乙方。
5.4雙方在房屋交接前,應辦理有關物業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水、電、煤氣、采暖、有線電視、電話、物業費、戶口等相關手續,并結清費用。房屋毀損、滅失等風險,自房屋
鑰匙交于乙方時轉移至乙方。
5.5丙方應甲乙雙方的要求協助雙方辦理上述物業交接事宜,并由雙方在《房屋交接單》
上簽字確認。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甲方保證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債務糾紛或其他瑕疵。甲方保證有權出售該房屋,并已得到房屋共有人或其他權利人的同意,保證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否則,乙方有
權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成交價格1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受到的其他損失。
6.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有效。具備訂立合同的資格,并保證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成交價格1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受到的其他損
失。
6.3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生效、無效、被解除、被撤銷或任何一方發生違
約等,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免責條款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三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任何糾紛,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
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部分關于居間服務
第九條丙方責任
第3/4頁
9.1依本合同約定為甲乙雙方提供房屋買賣居間服務
9.2免費為甲乙雙方提供房地產買賣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咨詢。
第十條居間服務費及支付
10.1甲乙雙方確認,雙方達成本次房屋交易是基于丙方所提供的居間服務但該交易是
雙方獨立、自愿做出的決定。
10.2丙方一次性收取居間服務費人民幣元,大寫:元,由方承擔。
10.3該服務費于本合同簽訂時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給丙方。
第十一條特別聲明
11.1甲乙雙方同意:因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導致本合同無效、交易不成功或買賣合同
不能全面履行,丙方所收取的居間服務費均不予退還。
11.2如甲乙任何一方或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違約或其他爭議,雙方一致同意:在雙方就違約責任及其承擔達成協議之前或人民法院做出生效法律文書之前,丙方有權將暫
存在指定賬戶中的款項予以保留,不向任何一方返還或支付。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本合同于三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丙方執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代理人:代理人:
簽約日期:
買賣合同書范文 篇25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現就甲方向乙方購買有關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條款,以茲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產品名稱、單價、數量:
品牌名稱: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
產品類別:________________
單價(元/噸):________________
數量/噸:________________
備注:________________
合同價款:________________,此價為固定含稅單價,含運費、裝卸費等全部費用。
第二條產品質量標準:
乙方供應產品質量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國標及相關行業標準并滿足需要。
第三條交貨方式:
甲方指定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提前天將所需貨物規格及數量告知乙方指定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天內將貨物送至,延期每天按該批貨物價款10%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產品驗收方法:
1、數量驗收:乙方交付貨物數量以甲方指定人員簽字認可的數量為準。
2、質量驗收:甲方對貨物質量有異議,在收貨后個月內提出。若甲方未在個月內提出質量異議,則視為乙方所提供的產品質量及數量符合本合同要求之標準,但本條約定并不免除乙方所供應貨物在質保期內應承擔的質量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五條貨款結算及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每月日前,由甲、乙雙方對乙方上月供應貨物的數量和金額進行對賬及結算,結算單經甲方指定人員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生效結算單作為結算及付款依據。
2、付款方式:雙方辦理對賬結算手續后個工作日內,由甲方按照乙方上月供貨金額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貨款,其余貨款。
3、甲方付款以乙方開具正規稅務發票為前提,未收到對應稅務發票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第六條違約責任:
若乙方所提供任一批次貨物存在質量問題,甲方有權拒付全部剩余貨款,乙方應退還甲方已付全部貨款并支付甲方已供貨物總價款30%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甲方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若甲方延遲付款按照銀行存款利息支付乙方違約金。
第七條爭議解決辦法:
若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經協商調解不成,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八條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方各壹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買賣合同書范文 篇26
賣方: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地址:____聯系電話:____
買方: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地址:____聯系電話: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座落于淄博市張店區美食街西首南側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對甲方出售房屋已作了解并愿意購買。
第二條甲方出售房屋屬私有產權房,用途商業,結構鋼混,總層數4層,間數____間,房屋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平方米。
第三條房屋固定裝修應保持原狀,房屋內附屬設備等祥見屋內設備清單隨房屋一并轉讓給乙方。
第四條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甲方取得該房屋時繳納的公共維修基金隨房屋一并轉讓給乙方。
第五條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產買賣總價款(含裝修、屋內設備和公共維修基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元整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到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門對甲方的房產證查檔驗證。查檔驗證通過之日,乙方通過銀行轉帳方式向甲方支付售房款總額%首付款,即____元人民幣;
第六條甲方在收到首付款當日,將房產證原件以及辦理權屬轉移所需的買賣合同、稅票、身份證復印件等交給乙方并協助乙方到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交易過戶手續。
第七條乙方取得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門頒發的房屋權屬證書和土地權屬證書之日起工作日內,乙方通過銀行轉帳方式向甲方支付第二期售房款總額____%,即____元人民幣
第八條房屋尾款元第五條人民幣,乙方承諾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付清。乙方根據付款進度將售房款打入甲方賬戶,甲方收款后給乙方出具收條。
第九條違約責任若甲方房屋產權有問題不能過戶,甲方退回乙方支付購房款,并賠償乙方同期貸款利息,若乙方延期付款按對等原則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第三份交房屋交易管理部門。
第十一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書范文 篇27
甲方(出賣人):姓名住所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受人):姓名住所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車輛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愿意講起享有所有權的(車輛型號牌照行駛里程等車輛信息)車輛有償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乙方同意購買符合
第一條約定的甲方的.車輛。
第三條購車款為人民幣:元,乙方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構成款。
第四條甲方應當在乙方支付購車款的當日辦理車輛過戶手續,因此產生的稅費有乙方承擔。
第五條甲方承諾在車輛過戶前甲方沒有因轉讓車輛肇事負債,也沒有講該車輛以任何形式進行抵押或者為自己以及
第三方提供擔保。
第六轉條甲方承諾其享有該車輛的完整所有權,任意
第三人對該車輛均不享有任何權利。
第七條乙方沒有按照約定支付購車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按照全部購車款的30%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還有其他損失的,甲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和承諾,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立即返還乙方支付的全部購車款,并按照全部購車款的30%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還有其他損失的39;,甲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可以依法向(有利于自己的)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有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書范文 篇28
出賣人:
買受人:
簽訂地點:
柳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聲明:在簽訂本合同前,出賣人已向買受人介紹了合同項下車輛的基本情況。買受人已對合同項下的車輛品牌、規格型號、技術參數和性能等充分了解,并且對合同條款及其含義清楚。
二、標的物、數量及價款:
車輛品牌\車輛名稱車輛型號單位單價(元) /臺數量
本合同項下車輛價款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底盤參數采購方式及底盤采購號
底盤型號 車型代碼
發動機 變速箱
駕駛室型號 駕駛室顏色
軸 距 車 橋
輪 胎 大梁寬度
其他標配
選裝配置
專用部分參數
廂體內部尺寸長寬高mm廂體結構
廂體板厚要求mm附梁結構
油缸廠家直徑 舉升型式
后門樣式 廂體顏色前立柱噴“柳州運力”字樣。
其他配置
三、質量要求:本合同項下車輛質量執行中國重汽集團柳州運力專用汽車有限公司企業標準,無企業標準的執行國家行業規定的標準。
四、產品三包服務規定:出賣人對車輛質量及售后服務負責的條件和期限按照隨車交付買受人的《產品保修卡》的規定執行。其中三包服務規定:
1、底盤部份按底盤生產廠服務手冊規定執行,并由底盤生產廠服務站負責。
2、專用部份按中國重汽集團柳州運力專用汽車有限公司規定執行。
五.交付
1、交付時間:
2、交付地點: 省(自治區) 市 區 路(街)
3、交付方式:
4、送車費用:
5、接車單位(全稱)
6、接車聯系人及電話:
買受人應在交付時當場對車輛進行驗收,如有異議應于當日書面提出。驗收合格后,雙方辦理交付手續;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自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
六、保證金:本合同簽訂當日買受人應向出賣人預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
出賣人交車后,保證金抵作車款。
七、結算方式:
八、解除合同約定:買受人與出賣人簽訂《汽車買賣合同》后不得解除合同,如遇特殊情況確需解除合同,需在簽訂《汽車買賣合同》后三日內提出,經出賣人同意后可以解除《汽車買賣合同》,但買受人應當賠償因解除《汽車買賣合同》給出賣人造成的實際損失。
九、合同變更:買受人與出賣人簽訂《汽車買賣合同》后,如遇特殊情況確需對《汽車買賣合同》中所訂購的底盤配置和專用部分做局部變更時,需在簽訂《汽車買賣合同》后三日內向出賣人提出書面合同變更申請,經出賣人同意后可以進行合同變更。但對已下單排產的《汽車買賣合同》和經過特殊訂單評審的《汽車買賣合同》不允許變更。對因買受人提出合同變更發生的費用由買受人承擔,由于變更造成出賣人延期交貨則出賣人不承擔相應責任。
十、客戶信息反饋:為向終端客戶提供及時有效的售后服務,買受人須在車輛實現銷售后(即賣給最終客戶后)2日內,向出賣人提供真實有效的檔案資料(包括:銷售發票復印件或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客戶身份證復印件),車輛行駛證復印件需在行駛證發證之日起15日內提供。如逾期提供、不能提供或提供虛假無效的客戶檔案資料的 ,出賣人將取消買受人所享受的相關價格返點政策。
十一、違約責任:
1、買受人所訂購的車輛因底盤資源出現一度緊張(非出賣人所掌控)而造成出賣人出現延遲交貨不長于15個工作日時,買受人表示理解,不追究出賣人的相關責任。如果再逾期超過15日,則買受人有權決定繼續履行合同或就未履行的部分解除合同。買受人對再次逾期期滿后仍未履行部分提出解除合同時,出賣人應將買受人預先支付的保證金退還買受人且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支付已付保證金的利息用以承擔違約責任,保證金利息的計算方法為:自買受人因出賣人再次逾期期滿而向出賣人提交解除合同書面申請次日起至合同正式解除之日止。(如買受人提交書面解除合同申請的次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周休日則不在計算之日。)以同期中國人民銀行一年期貨款基準利率為準計算。
2、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出賣人貨款,逾期超過7日的則出賣人有權于逾期次日起向買受人按照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計算利息外,同時按照未付合同價款收取買受人0.5‰/日的違約金。
3、買受人出現以下任一情形,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并無需通知買受人,不向買受人承擔任何責任,出賣人有權扣除買受人的預付保證金作為違約金并要求買受人承擔因此給出賣人造成的損失:a、未完全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支付貨款的;b、車輛送達買受方指定地點后超過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期限15日不進行驗收提車的;c、車輛入庫后因買受人原因超過30天未提車的;d、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
十二、所有權保留:在買受人全額支付本合同項下車輛的總價款之前,本合同項下車輛的所有權屬于出賣人。
十三、免責條款:由于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出賣人不能履行合同的,出賣人不負有違約責任。
十四、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出賣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生效條款: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且出賣人收到預付保證金之日起生。
十六、其它約定:對于采用柳汽底盤的整車,買受人應遵守東風柳州汽車有限公司關于《廣西區域銷售和專銷管理辦法的管理辦法》之規定,否則因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由買受人承擔相應責任。
出賣人(蓋章)
買受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買賣合同書范文 篇29
甲方
身份證號:
立合同人:
以下簡稱
買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雙方現就房屋買賣事宜訂條約如下:
一、甲方自愿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購房定金人民幣__(大寫)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屋座落:
幢號 室號 建筑結構 總層數 建筑面積(平方) 用途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__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
3、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本合同一經簽訂,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買賣合同書。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元, 大寫__,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分 次付清,付款方式:
房款支付具體約定為:
1、于__前,乙方支付甲方房款
2、于__前,乙方支付甲方房款
3、于__前,乙方支付甲方房款
三、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及附屬物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并將付訖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于乙方驗收。
四、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和丙方,并無任何隱瞞。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并無任何異議。
五、甲方將戶口于 年 月 日前從該房屋遷出。
六、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如有產權共有人的已征得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七、乙方中途違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 叁 日內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__元。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不能按期將戶口遷出,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房地產價款千分之壹的違約金。
八、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契稅由__方承擔,營業稅(包括帶征稅收)由__方承擔,印花稅由__方承擔,個人所得稅由__方承擔,向房產交易部門交納的手續費由__承擔。其它稅費約定情況: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如是受產權人或共有人委托,在簽訂本協議時,甲方必須保證已取得房屋所有權人及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本合同一經簽署,即對此買賣行為負有連帶責任。甲方如隱瞞事實,未經產權人或共有人的同意擅自出讓該房產,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甲方應承擔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違約責任(雙倍返還定金和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五、甲乙雙方約定成交價已包含附屬裝修設施為
十六、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書范文 篇30
甲方(出賣方):
乙方(購買方):
經甲乙雙方自愿協商達成如下買賣協議:
一、買賣標的物及價款。
甲方愿將其位于平旺鄉馬營新村十里河林場以東水渠兩旁所有柳樹及馬營新村十里河大橋低以南水渠兩旁所有柳樹共計40棵出售給乙方,總價款為3萬元。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按照約定收取乙方購買柳樹押金5000元人民幣及貨款。
2、 甲方承諾有出售上述柳樹的絕對的、合法的、完全的處分權,保證無任何權屬爭議和經濟糾紛,否則,甲方愿意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 為乙方提供采挖樹木的便利條件,負責處理采挖、運輸樹木過程中的一切糾紛及各部門、村委、人員阻礙、干涉、刁難等不利于采挖、運輸、買賣的一切行為。否則,甲方愿意承擔因此給乙方所造成的人工費、機械租憑費等一切經濟損失。保證乙方的工作順利進行。
甲方收款應當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合法字據,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自行采挖樹木,所挖產品均歸乙方所有。采挖開始時,付給甲方押金5000元,采挖過程中每運走3、5棵柳樹付給甲方相近的款項3000元,收尾時與押金一并結算.
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簽字): (手印) 聯系方式:
乙方(簽字):(手印) 聯系方式:
年月日
買賣合同書范文 篇31
賣方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
雙方同意買賣,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
2.產地:
3.數量:
4.商標:
5.合同價格:F.O.B.
6.包裝:
7.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_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8.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_________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
%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9.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10.應附的單據:
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11.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_____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12.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13.裝船時間:當_________或次日__________裝船。
14.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立方噸。
15.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載重噸船來說,每天U.S.D.。
16.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出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買方:
賣方:
證人:
證人:
日期:
買賣合同書范文 篇3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了更好的發展農業產業化生產,促進羅非魚的高效養殖和加工業的健康發展,大力發展訂單漁業,達到養殖業和加工工業共贏的目的。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友好、互惠、互利的塬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市場價格為乙方統一購魚苗、飼料、魚藥。
免費進行技術服務、技術培訓。
2、確保所組織的羅非魚苗種為吉富羅非魚或吉奧羅非魚。
雄性率為98%以上,并先墊付苗種定金款。
供種時間必須在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供種。
如到期不能及時提供羅非魚苗種,造成養殖戶空塘,由________水產公司每畝承擔___________元損失費。
3、所供的羅非魚苗種規格要求在1.5公分以上,并根據當地市場價格由甲方與養殖戶代表共同參與苗種購,苗種款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收其他費用。
后期集中培育苗種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甲方保證后期培育的苗種達到3-5公分/尾交給乙方,價格不超過________元/尾,乙方負責后期苗種的運費。
4、甲方負責墊付40%的飼料款(養殖戶的魚達到350克/尾開始墊付),所提供的飼料必須由養殖戶認可的品牌飼料,并保證價格不高于市場價格,如養殖戶前期未使用指定的.飼料,甲方不墊付飼料款。
5、確保定價收購養殖戶生產的羅非魚:規格350~500克/尾________元/市斤;500克/尾以上_______元/市斤;必須活鮮魚運到甲方指定地點,運輸途中死亡未變質的死魚和350克/尾以下的______元/市斤。
甲方不得以市場變化拒收和壓價收購,如到時間甲方不能收購,由甲方按每畝_________元計算賠償養殖戶損失。
6、確保11月底前收購完成,交貨地點(________水產品有限公司)。
如在規定的收購期限內,因氣候塬因造成死亡,甲方按活魚價格收購。
付款方法:養殖戶將羅非魚鮮活運到_______水產公司交貨后,扣出先期墊付的飼料等款后,15日內付清貨款,不得拖欠。
7、甲方負責產品的檢測檢驗和費用。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按合同面積在簽訂合同時預交苗種定金_________元/畝,其余苗種款在購苗種時一次性付清。
2、乙方必須負責將甲方依據乙方合同數量統一購回的羅非魚苗種及時入塘,時間不得超出4個小時,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保證所養殖的羅非魚必須全部銷售給甲方。
按合同面積不低于________斤/畝,保證按甲方生產計劃分期出售成魚,如未能按甲方下達的計劃捕撈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4、在市場價格相同的前提下,乙方要按甲方統一要求使用飼料、魚藥和進行飼養管理,接受甲方的指導。
5、乙方保證所確定的養殖魚塘的面積為到1.5米以上,且進排水方便,在4月底前必須做好魚塘的清塘消毒及一切準備工作,如因管理不善和其他人為塬因造成的泛塘所帶來的經濟損失與甲方無關,并償還甲方所墊付的所有資金。
6、乙方不按甲方統一要求進行飼養管理導致產品質量不達標,或者乙方擅自將產品外銷,甲方除收回所墊付的所有資金外,并按墊付資金等額由乙方賠償甲方損失。
三、其他條款:
1、乙方按照甲方的操作規程進行飼養管理,若70%的養殖面積達不到預期的產量和效益,由甲方負責,70%的養殖面積能達到預期的產量和效益,少數面積達不到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單方終止合同,違約方將償還對方所有投資外,另按投資額50%作為違約金賠償對方。
優先為乙方訂單。
3、為避免養殖風險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要求乙方對養殖水面進行投保。
4、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6、本合同由________養殖場或鎮水產中心監督執行。
7、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監督機關一份,簽字(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監督機關: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