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大巴車買賣合同(精選3篇)
舊大巴車買賣合同 篇1
賣方:
買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舊機動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發動機號: 。 車輛使用性質: 自用車。
第二條 車輛成交價格及交驗車
車輛成交價格為(不含稅費) 元(大寫: );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由買方負責。
賣方應于合同簽訂時將車輛以及相關手續(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購置稅證明、車輛年檢證明、交強險證明)交付給買方;買方在收到車輛及相關手續時一次性付清購車款。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相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應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賣方收取車價款后,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4、車輛交付給買方前產生的所有債權、債務由賣方負責;車輛交付給買方后產生的債權、債務由買方負責。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并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返還購車款并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車輛交付給買方后,買方有權繼續以賣方的名義使用該車輛,賣方應無條件協助買方辦理車輛年檢等手續。
3、如買方將來購買新車,有權繼續使用該車輛牌號,賣方應負責免費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第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如雙方需要公證本車輛買賣合同,應按照公證機關的要求修改合同,但是雙方實際履行時以本協議為準。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買方: 賣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舊大巴車買賣合同 篇2
出賣人:
買受人:
簽訂地點:
柳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聲明:在簽訂本合同前,出賣人已向買受人介紹了合同項下車輛的基本情況。買受人已對合同項下的車輛品牌、規格型號、技術參數和性能等充分了解,并且對合同條款及其含義清楚。
二、標的物、數量及價款:
車輛品牌\車輛名稱車輛型號單位單價(元) /臺數量
本合同項下車輛價款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底盤參數采購方式及底盤采購號
底盤型號 車型代碼
發動機 變速箱
駕駛室型號 駕駛室顏色
軸 距 車 橋
輪 胎 大梁寬度
其他標配
選裝配置
專用部分參數
廂體內部尺寸長寬高mm廂體結構
廂體板厚要求mm附梁結構
油缸廠家直徑 舉升型式
后門樣式 廂體顏色前立柱噴“柳州運力”字樣。
其他配置
三、質量要求:本合同項下車輛質量執行中國重汽集團柳州運力專用汽車有限公司企業標準,無企業標準的執行國家行業規定的標準。
四、產品三包服務規定:出賣人對車輛質量及售后服務負責的條件和期限按照隨車交付買受人的《產品保修卡》的規定執行。其中三包服務規定:
1、底盤部份按底盤生產廠服務手冊規定執行,并由底盤生產廠服務站負責。
2、專用部份按中國重汽集團柳州運力專用汽車有限公司規定執行。
五.交付
1、交付時間:
2、交付地點: 省(自治區) 市 區 路(街)
3、交付方式:
4、送車費用:
5、接車單位(全稱)
6、接車聯系人及電話:
買受人應在交付時當場對車輛進行驗收,如有異議應于當日書面提出。驗收合格后,雙方辦理交付手續;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自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
六、保證金:本合同簽訂當日買受人應向出賣人預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
出賣人交車后,保證金抵作車款。
七、結算方式:
八、解除合同約定:買受人與出賣人簽訂《汽車買賣合同》后不得解除合同,如遇特殊情況確需解除合同,需在簽訂《汽車買賣合同》后三日內提出,經出賣人同意后可以解除《汽車買賣合同》,但買受人應當賠償因解除《汽車買賣合同》給出賣人造成的實際損失。
九、合同變更:買受人與出賣人簽訂《汽車買賣合同》后,如遇特殊情況確需對《汽車買賣合同》中所訂購的底盤配置和專用部分做局部變更時,需在簽訂《汽車買賣合同》后三日內向出賣人提出書面合同變更申請,經出賣人同意后可以進行合同變更。但對已下單排產的《汽車買賣合同》和經過特殊訂單評審的《汽車買賣合同》不允許變更。對因買受人提出合同變更發生的費用由買受人承擔,由于變更造成出賣人延期交貨則出賣人不承擔相應責任。
十、客戶信息反饋:為向終端客戶提供及時有效的售后服務,買受人須在車輛實現銷售后(即賣給最終客戶后)2日內,向出賣人提供真實有效的檔案資料(包括:銷售發票復印件或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客戶身份證復印件),車輛行駛證復印件需在行駛證發證之日起15日內提供。如逾期提供、不能提供或提供虛假無效的客戶檔案資料的 ,出賣人將取消買受人所享受的相關價格返點政策。
十一、違約責任:
1、買受人所訂購的車輛因底盤資源出現一度緊張(非出賣人所掌控)而造成出賣人出現延遲交貨不長于15個工作日時,買受人表示理解,不追究出賣人的相關責任。如果再逾期超過15日,則買受人有權決定繼續履行合同或就未履行的部分解除合同。買受人對再次逾期期滿后仍未履行部分提出解除合同時,出賣人應將買受人預先支付的保證金退還買受人且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支付已付保證金的利息用以承擔違約責任,保證金利息的計算方法為:自買受人因出賣人再次逾期期滿而向出賣人提交解除合同書面申請次日起至合同正式解除之日止。(如買受人提交書面解除合同申請的次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周休日則不在計算之日。)以同期中國人民銀行一年期貨款基準利率為準計算。
2、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出賣人貨款,逾期超過7日的則出賣人有權于逾期次日起向買受人按照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計算利息外,同時按照未付合同價款收取買受人0.5‰/日的違約金。
3、買受人出現以下任一情形,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并無需通知買受人,不向買受人承擔任何責任,出賣人有權扣除買受人的預付保證金作為違約金并要求買受人承擔因此給出賣人造成的損失:a、未完全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支付貨款的;b、車輛送達買受方指定地點后超過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期限15日不進行驗收提車的;c、車輛入庫后因買受人原因超過30天未提車的;d、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
十二、所有權保留:在買受人全額支付本合同項下車輛的總價款之前,本合同項下車輛的所有權屬于出賣人。
十三、免責條款:由于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出賣人不能履行合同的,出賣人不負有違約責任。
十四、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出賣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生效條款: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且出賣人收到預付保證金之日起生。
十六、其它約定:對于采用柳汽底盤的整車,買受人應遵守東風柳州汽車有限公司關于《廣西區域銷售和專銷管理辦法的管理辦法》之規定,否則因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由買受人承擔相應責任。
出賣人(蓋章)
買受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舊大巴車買賣合同 篇3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在對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出賣人交付給買受人的機動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為:_________。
買受人經過驗收,認為符合雙方年月日簽訂的機動車買賣合同約定(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同意接受。
2.出賣人已開具發票給買受人,發票號為:_________。
3.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銷售發票□(2)合格證□
(3)說明書□(4)保修卡□
(5)海關進口憑證□(6)商檢證□
(7)其他:
4.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反之打“×”。
外觀及漆面
燈光
電動電線
內飾
反光鏡
CD
轉向
輪胎及備胎
收放機
制動
雨刮器
點煙器
手剎
發動
鑰匙及搖控器
離合器
空調
千斤頂
排檔
門窗
隨車工具
儀表盤
電動天窗
警示牌
5.里程表顯示數:_________公里。
6.其他交接事項:_________。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