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購銷居間合同樣本(通用31篇)
煤炭購銷居間合同樣本 篇1
甲方(委托方/買方):
乙方(居間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委托采購居間合同:
1、委托事項及具體要求: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乙方受甲方委托為甲方如實報告訂約機會與條件或為訂約提供媒介服務,促成甲方與賣方 (以下簡稱丙方)達成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并履行居間人的義務,協助監督促使該煤炭購銷合同的有效執行;
1.2甲方與丙方訂立煤炭購銷合同且達成交易,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1.3甲方無論有沒有在當次洽談中訂立合同,但只要在簽訂居間協議后與丙方訂立合同且達成交易的仍應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1.4乙方在居間期限內促成的甲、丙雙方達成的購銷關系長久存在時,甲、乙雙方的居間協議也隨之長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主合同)執行情況向乙方繼續支付居間費用,直至甲、丙雙方的購銷關系終止;
1.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購銷合同是指甲方與丙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該合同的名稱不限于“煤炭購銷合同”字樣;
2. 居間內容:
委托采購商品名稱: 煤炭;
商品質量指標: 大卡電煤,詳見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
商品數量: 噸,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商品價格: 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交貨時間: 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運輸方式: 甲丙雙方共同約定的鐵路運輸方式;
交貨地點: 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3. 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與支付時間和方式
3.1 居間費用的計算及支付:甲方根據其與丙方在本居間期限內成立的煤炭購銷合同稅后實際應支付給乙方居間費用RMB 元/噸,總額為RMB 元,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準;
3.2甲方須在與丙方簽訂了甲丙雙方的煤炭購銷合同當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間費用(稅后)RMB 元/噸,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準;
3.3甲方須在接到丙方向甲方發出的交款通知單(或繳款通知單、付款通知單、催款通知單)的當日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居間費用(稅后)RMB 元/噸,支付的計算數量以交款通知單體現的商品數量為準;
3.4甲方在接到丙方的簽約通知之后,不論以何種原因拒絕與丙方簽約,甲方仍應向乙方支付條款中的居間費用;甲方在接到丙方的交款通知單之后,不論以何種原因拒絕與丙方履約, 甲方仍應向乙方支付條款中的居間費用;
3.5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雙方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則甲方無需支付任何居間費用;
3.6如丙方未能履約向甲方發出交款通知單,則甲方無需支付條款中的居間費用;
3.7本合同中提及的交款通知單是指丙方確認向甲方供貨時,向甲方發出的付款通知書,該通知書不限于“交款通知單”字樣,只要真實的表達了甲方向乙方供貨的意愿即被視為有效通知;
居間費用的受益人如下:
受益人姓名 開戶行 銀行賬號 受益金額
居間費用共計: RMB 元(大寫: 元整)
4. 責任條款:
4.1 甲方作為居間費用支付人保證根據本協議相關條款支付居間費用,并確認以不可撤消的承諾在本合同的約定下支付此居間費用;
4.2支付居間費用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一旦支付給乙方指定受益人后,甲方將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居間費用將根據相應的、預先設定的各個獨立受益人的居間費用分配安排來分發。居間費用的支付方式將以雙方同意的方式執行。此支付命令應當在相關合同期內保持有效性,并適用買賣雙方或他們的股東或他們的繼承人和委托人做出的任何更新、延期、續簽、增加或任何新協議;本居間費用保護責任將從合同開始或執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內保持有效性。本協議是可轉讓的,. 其權利和義務對雙方各自的繼承人、合法代表、受委托人或接任者有約束性和有效性。
5. 違約責任:
5.1如甲方有延遲支付或拒絕支付的行為出現,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間合同之居間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三標準的違約責任金。同時乙方有權申請訴訟財產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繼續供貨,對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前提,主合同因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因丙方主體原因造成主合同無效,甲方亦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
5.2如守約方按上述違約條款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時,應書面通知違約方并說明違約金金額。違約方應在收到通知后10日內將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本協議所有簽署的版本,包括傳真、電子郵件或數字傳輸,均被視為有效合法約束文件。
5.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意見一致后用書面形式完善,其結果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將由原告選擇的人民法院裁決。本合同系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簽訂,真實、合法、有效, 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包括各居間)方各執壹份。各方簽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購銷居間合同樣本 篇2
購貨方(甲方):
居間人(乙方):
第一條 委托事項及具體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間合同之規定,乙方(居間方)受甲方委托,為甲方如實報告訂約機會與條件或為訂約提供媒介促成甲方 (公司名稱、金額、賬號、日期手工填寫,甲方視為接受、同意并合法。)與賣方 就蒙電煤 萬噸購銷合同的成立。如果甲方接受并與之訂立購銷合同的,應當向居間人支付報酬,如果甲方沒有在當次洽談中訂立合同,無需向居間人支付報酬。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與第三方 公司煤炭購銷合同簽定成立,即視為乙方完成委托事項,并且該買賣合同一經簽訂,買賣合同副本即應作為本合同之附件。
第二條 居間期限:
居間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甲方不得與任何人或單位再次簽署本次煤炭購銷的居間合同。隨著本合同約定的買賣繼續進行的階段一直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條 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甲方與賣方每次實際交易額1元/噸(稅后)支付給乙方。甲方在簽定合同后,每月實際交易拿到提貨單時一次性向居間方支付相對應的服務費。甲方在見到提貨單同時以現金轉帳形式分別轉入乙方指定的以下帳戶,轉帳費用由甲方承擔,報酬的支付以甲方出示的與下列帳號戶號金額相符的轉帳憑憑為準。 單位:元(在不超過總額的情況下,手寫的帳號戶名金額有效)!
第四條 保密義務
乙方對居間行為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及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機會、簽約情況等負有保密的義務。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內容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第五條 合同的解除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情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又將本合同約定事項委托其他第三者,或者自行與第三方公司私下交易,視為乙方完成委托事項,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應按其與 公司買賣合同成交額(如實際履行總金額大于合同成交額,則按實際履行總金額計算)向乙方支付服務報酬或者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2、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居間服務報酬或者居間費用,應按照每日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有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不依約向乙方提供其與第三方 公司簽訂買賣合同副本,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5、如甲方簽定合同生效后,十個工作日內不履行合同,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居間方)10萬元報酬費用。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 未盡事項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購銷居間合同樣本 篇3
甲方(委托方/賣方):
乙方(居間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委托煤炭交易居間合同:
一、委托事項及具體要求: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乙方(居間方)受甲方(委托方/賣方)委托為甲方如實報告訂約機會與條件或為訂約提供媒介服務,促成甲方與買方 (以下簡稱丙方)達成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
2、甲方與丙方訂立煤炭購銷合同且達成交易,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3、甲方無論有沒有在當次洽談中訂立合同,但只要在簽訂居間協議后與丙方訂立合同且達成交易的仍應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4、乙方在居間期限內促成的甲、丙雙方達成的購銷關系長久存在時,甲、乙雙方的居間協議也隨之長久生效,甲方需要按照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主合同)執行情況向乙方繼續支付居間費用,直至甲、丙雙方的購銷關系終止;
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購銷合同是指甲方與丙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該合同的名稱不限于“煤炭購銷合同”字樣;
6、甲方與丙方交易的具體價格、交貨方式、支付方式等由乙方協助甲方與丙方雙方協商約定;
7、乙方不對甲方與丙方的交易提供任何信用擔保,甲方應嚴格執行與丙方所簽訂的合同;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一年;
2、合約期滿前一個月甲方與乙方均無終止此合同意向時,本合同自動生效一年,有效期持續保持一年,其后亦同;
3、若甲乙中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終止本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在得到對方書面同意后,可以終止本合同;
二、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與支付時間和方式
1、首次居間費用的計算及支付:甲方根據其與丙方在本居間期限內成立的煤炭購銷合同稅后實際應支付給乙方居間費用(稅后)RMB 元/噸,總額為(稅后)RMB 萬元,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準;
2、支付時間:甲方在每批煤炭檢驗合格且受到丙方全款后的四十八小時內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銀行法定休息日除外),逾期二十四小時支付乙方滯納金,滯納金系數為:總傭金的5‰/天(但總金額不超過RMB 萬元 );
3、支付方式:一次性、現金支付(也可用轉賬)
4、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雙方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則甲方無需支付任何居間費用;
5、如丙方未能履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則甲方無需支付條款中相應的居間費用;
6、本合同中提及的貨款通知單是指丙方確認甲方供貨時,向甲方發出的支付通知書,該通知書不限于“貨款通知單”字樣,只要真實的表達了甲方向丙方供貨的意思即視為有效通知;
三、保密內容
甲方對于支付乙方居間報酬的相關事宜以及居間報酬的具體數額、支付方式等要給予完全的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四、責任條款:
1、甲方作為居間費用支付人保證根據本協議相關條款支付居間費用,并確認以不可撤銷的承諾在本合同的約定下支付此居間費用;
2、支付居間費用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居間費用的支付方式將以雙方同意的方式執行。本居間費用保護責任將從合同開始或執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內保持有效性。
3、甲方與丙方后續簽訂的煤炭交易應該給付乙方的居間費用,由甲乙雙方再行商定,但不得低于首次RMB 元/噸(稅后)。
五、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有延期支付或拒絕支付的行為出現,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間合同之居間費用總額5‰/天標準的違約責任金(但總金額不超過RMB 萬元)。同時乙方有權申請訴訟財產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繼續付款,對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前提,主合同因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因丙方主體原因造成主合同無效,甲方亦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
2、如守約方按上述違約條款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時,應書面通知違約方并說明違約金金額。違約方應在收到通知后10日內將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本協議所有簽署的版本,包括傳真、電子郵件或數字傳輸,均視為有效合法約束文件。
3、甲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包括簽訂本合同前)所獲得的由乙方提供的任何經營或技術信息均屬乙方商業機密,一旦甲方泄露,應向乙方賠償違約金RMB 萬元,另乙方保留進一步索賠的權利;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意見不一致后用書面形式完善,其結果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或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任何糾紛由本協議簽訂地法院管轄。
七、合約生效
本合同系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簽訂,真實、合法、有效,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并附甲方與丙方簽定的合同復印件后方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購銷居間合同樣本 篇4
甲方(銷售方)
乙方(購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煤炭品種、數量、價格
品種
數量(噸)
單價(元/噸)
總價(元)
(數量×單價)
含稅
不含稅
合計金額(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煤炭質量
成份
標準
水分
全硫
灰分
揮發分
發熱量
灰融點
(ST)
粒度
固定碳
粘結度
空氣
干燥基
烘干基
第三條交(提)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提)貨時間:
2.交(提)貨地點:
3.交(提)貨方式:
第四條煤炭驗收
1.煤炭交(提)貨后,由雙方約定在日內完成驗收。
2.質量確認:雙方同意以檢驗結果為準。
3.數量確認:雙方約定。
實際裝載數量允許合同數量(±%)溢(虧)噸。
第五條支付方式
經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可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煤炭貨款支付給甲方。
1.在簽署本合同后日內,支付全部貨款。
2.煤炭裝運后,按裝運數量先支付%貨款,在驗收確認后日內,付清全部貨款。
3.在煤炭經驗收交接并辦妥有關手續后日內付清全部貨款。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支付煤炭貨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貨款的`%向甲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甲方逾期交付煤炭的,應當每日按照逾期交付部分貨款的%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超過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甲方交付煤炭質量不符合約定的,雙方約定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4.甲方交付煤炭數量不符合約定的,雙方約定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5.其他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約定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愿意仲裁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九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 (蓋章)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賬號:
納稅人登記號: 納稅人登記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煤炭購銷居間合同樣本 篇5
甲方(供貨方):
乙方(購貨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在合約期內為乙方供應原煤,達成如下協議:
一、原煤的供應:甲方向乙方供應原煤、數量不限。
二、原煤的質量:灰份:30%以內,水份7%。硫0.5%以內。
三、原煤的價格基價:每噸按 元,隨行就市。
四、供應原煤的期限、地點、方式。
1、乙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向甲方采購原煤。
2、運費由乙方負責。
五、檢驗的標準與方式。
乙方按實際收到的數量驗收,按化驗結果結算貨款。
六、貨款結算方式。
1、實銷實結:甲方開具增值稅票給乙方。
2、乙方支付方式為(A、電匯;B、支票;C、現金)。
七、其他約定:
八、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定補充協議書,該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煤炭購銷居間合同樣本 篇6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甲方同意由乙方供給甲方塊煤,具體事項協商如下:
一、塊煤的規格及指標和卸貨地點
(1)規格:三八塊
(2)指標:發熱量指標6000大卡以上低位,揮發分35左右,水14左右,灰份6以下,硫0.5以下,固定碳55以上,焦渣2
(3)卸貨地點:京唐港
二、價格及數量:噸價為元(不含稅)。月需量為8000噸。
三、結算方式:每500噸左右(既12車)為一批次。必須先付運費。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汽運一步到港,進港前的費用由供方負責,卸車費由車主負責,檢驗費由須方負責。
五、違約責任:按煤的指票要求實行高獎低罰,每100卡獎罰10元(每噸)。低于5800卡,加倍扣,硫和焦渣超票后(1以上,3以上)拒收,所有費用由供方負責,如果甲方不能按時結帳付款,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六、協議生效后,在無自然災害的'影響前提下,乙方肯定保證月須量。
七、未盡事宜另議,在執行當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了的,可任選雙方所在地法院訴訟。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_____
煤炭購銷居間合同樣本 篇7
購方: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銷方: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現就甲乙雙方購銷煤炭相關事宜進行協商,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煤炭品種:粉煤。
二、煤炭數量:10000噸。
三、計量方式:以乙方過衡數為準,乙方允許甲方在扣除%的雜質后為結算數量。
五、煤炭價格:
5.1一般納稅人含稅價195元噸,合計X元人民幣。
5.2一票結算到站價元噸(含增值稅);合計元人民幣。二票結算到站價元噸(含增值稅元噸、運輸稅元噸)。合計元人民幣。
5.3質價掛鉤辦法:如所購煤炭發熱量低于大卡千克,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除煤款元噸,低位發熱量低于大卡千克的煤,拒不接受。
六、付款及結算方式:
6.1甲方預付乙方煤款,每月月底甲乙雙方兌票核實噸位后,乙方向甲方開據增值稅票及收款收據結算。
6.2結算或付款日期為每月____日(如遇節假日結算或付款日期順延)。
七、驗收方式:
7.1質量的確定:甲方對購進乙方的煤炭每月不低于3次的`取樣化驗,如加權平均值不
符合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按合同相關規定付款。乙方如對甲方化驗結果有異議,可在接到甲方化驗通知單一周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樣品以化驗副樣為準。復檢結果如在誤差之內以原結果為準,否則以副樣為準,復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7.2如乙方的高溫煤、著火煤、矸石大等雜質煤進場,甲方按廢煤處理,并及時以書面或電傳的方式通知乙方到現場驗貨,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到場驗貨,乙方在24小時內未到場的,甲方按驗收結果處理。
八、提貨方式及運雜費結算:
甲方自行組織汽車運輸,運輸途中所遇風險及運雜費由甲方承擔。
九、不可抗力:
9.1甲乙雙方一旦因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合同的事件發生后,應在24小時內將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通知對方,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采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有關方可免除其責任。
9.2本合同所說的不可抗力是指《民法典》第171條所稱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
十、其它:
10.1雙方應認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則違約方向守約方承擔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0.2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礦供煤,若甲方發現乙方串礦供煤則每發現一次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遭受的損失。
10.3乙方應做到均衡供應,保質保量完成合同規定的執行計劃。
10.4提煤單內容必須依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及內容填寫清晰、準確、齊全,且加蓋煤礦銷售專用章,否則不予開結算票。
10.3煤炭價格隨行就市,如有變動則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若因本合同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引發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選擇向鄂爾多斯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生效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合同專用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
煤炭購銷居間合同樣本 篇8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
交貨時間式量原煤產地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貨完畢
二、交貨地點:甲方貨場
三、煤炭運輸時間:按甲方要求時間運輸。
四、質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化驗數據為準)
1、收到基低位發熱值:
2、揮發份:
3、全水份:
4、含硫量:
5、焦渣特性:
6、灰份: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價格及金額
乙方煤炭達到第四條要求,在5000KCal/Kg的基礎上,定價為元/噸(按1票結算)。高于5000KCal/Kg的價格見本合同第七條第四款。
六、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數據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2、煤炭到貨后,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四條質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200-300噸進行試燒。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履行合同。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乙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
。1)汽車運輸甲方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2)火車運輸到站后甲方負責到火車站取樣化驗,確定是否接收,運輸中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
5、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分化驗,并將化驗結果作為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5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發熱值在4901-5000KCal/Kg之間,扣減10元/噸,在4801-4900KCal/Kg,扣減20元/噸,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終止合同,已入庫部分按熱值與噸煤產氣量理論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發熱值5000KCal/Kg--5500KCal/Kg內,每增加100KCal/Kg,價格上調10元/噸,在5500KCal/Kg-5800KCal/Kg內,發熱量每增加100KCal/Kg,價格上調5元/噸,大于5800KCal/Kg不再上調價格。
6、含硫量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高于0.1%,價格下調5元/噸.
7、揮發份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降低1%,價格下調10元/噸。
八、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有甲乙雙方共同監磅,并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并驗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舉發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xx區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煤炭購銷居間合同樣本 篇9
甲 方(供方):
乙 方(需方):
一、為明確各方權利與義務,供需雙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礎上就煤炭購銷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簽訂【煤炭購銷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二、煤質調價
2.1 以表1品種的“發熱量”為基準,實際交貨熱值每增減1 kcal/kg,價格增減(品種合同價格/基準發熱量)元/噸,同比例獎罰。若實際交貨值低于基準值200 kcal/kg以上,則超過2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 kcal/kg雙扣或拒收(小數點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2.2 以表2品種的“硫分”范圍為基準,實際交貨硫分符合規定范圍,價格不作調整,實際交貨“硫分”大于0.8%時,每超過0.1每噸扣2元,實際交貨“硫分”大于1.0%時乙方有權拒收或雙方價格另議。
2.3 除2.1和2.2條款明確的煤質調價指標,其它指標均不作為調價的依據。如發生超出2.1和2.2條款所述煤質范圍的偏差,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合同價格:
一票含稅平倉價495元/噸(全額一票增值稅),做為本合同煤炭結算基準價。
四、交貨地點、方式及所有權的轉移
4.1 交貨地點:京唐港或塘沽港。
4.2 交貨方式:裝船港離岸平倉交貨。
4.3 貨物所有權自甲方收到乙方貨款時發生轉移,收貨單位以需方提供為準。
五、數量、質量的確認
5.1 數量確認:以裝貨港港口過磅單數量為準。
5.2 質量驗收:
5.2.1 由甲、乙雙方認可的裝船港具有資質的第三方(SGS)或華夏力鴻檢驗機構進行船采檢驗為準,并以船采 檢驗報告為準、并以此作為結算依據。
5.2.2 甲、乙雙方有現場監督的權利,但不能影響和干預第三方(SGS)檢驗機構單位采、制、化工作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獨立進行。
5.2.3 甲方應在受載煤船從裝船港離岸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質量檢驗結果傳至乙方。甲、乙雙方如對數量、質量檢驗結果存有異議?稍谑茌d煤船從裝船港離岸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共同委托雙方認可的權威檢驗機構(SGS)進行復檢,并以此作為最終結算依據,逾期視為對質量檢驗結果無異議。復檢費用由與最終檢驗結果偏差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SGS)檢驗機構收費標準承擔。若偏差相同,則復檢費用由提議方承擔。偏差70大卡以內還遵守原檢驗結果。
六、運輸調度
6.1 海運承運單位由乙方指定。乙方應在裝船前7日內向甲方提供船期計劃,并在受載煤船到達裝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動態預報。
七、結算及付款
7.1 乙方以傳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務合同并加蓋公章確認后,本合同生效。
7.2合同簽訂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辦理下水單,乙方見下水單付80%貨款,待第三方化驗報告和水尺單出來后,甲乙雙方核算無誤后結清余款甲方開出全額增值稅發票給乙方,一船一結算,以此類推。
7.3 結算數量以噸為單位,保留至個位數。以質計價時,發熱量以kcal/kg計價,保留至個位數。結算單價以元為單位,保留兩位小數。
7.4 港口建設費由甲方承擔,裝船前港口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8.1因乙方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數量及船舶適航性抵港裝船,造成合同不能執行,或者甲方辦理下水單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期限付款,超過付款期限兩個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規定付款的,均視為乙方違約賠償給甲方。以上違約賠償金定為總貨款的5%。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務合同后的兩個工作日內,甲方不能辦理好下水手續,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沒有按時裝船,均視為甲方違約賠償給乙方。以上違約賠償金定為總貨款的5%。同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9.1 如在甲、乙雙方履行合同期間及區域內因發生不可抗力(如戰爭、封鎖、騷亂、沉船、 鐵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災、水災、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雙方毋須 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負責。
9.2 發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應第一時間將詳情通知對方,并有義務盡量將 損失降到最低。
9.3 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雙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雙方應本著 相互諒解、互惠互利原則協商確定。
十、爭議解決
10.1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若30 天內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可向簽約地所轄法院提起訴訟。 同的其他條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月10日止。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2.1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有權對本合同提出書面修改意見,對此雙方應本著相互解決合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在雙方未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及制作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有效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見不視為成立。
12.2 一旦甲、乙雙方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應以補充協議形式經雙方加蓋合同章確認,視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購銷居間合同樣本 篇10
供方: 簽定地點:
需方:
一、合同內容:
序號名 稱煤 種數量(噸)單價(元/噸)總價(元)
1
2
3
4
合計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供方供應煤炭技術標準如下揮發份25-30%以上。
三、交(提)貨方式:
1、供方負責運到需方指定場地
2、數量以需方過磅為準,損耗由供方承擔,運雜費由供方承擔。
3、質量以需方取樣化驗為準。雙方若有爭議雙方取樣到煤研所化驗為準。
四、付款方式:貨到倉庫驗收合格進行支付貨款。
五、解決合同糾紛辦法: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經合同簽訂地法院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煤炭購銷居間合同樣本 篇11
合同編號:
甲方(銷方):
簽訂日期:
乙方(購方):
簽訂地點:
經雙方協商一致,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嚴肅執行。
一、交貨方式:黃驊港,裝運港口離岸平倉交貨。
二、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乙方承租船舶并支付相關海運費用。甲方不承擔船舶虧載、移舶、滯期等一切支付。
三、付款及結算方式:實際結算數量以裝運港港口水尺數量為準。乙方在裝船前以現匯方式預付20%定金及80%貨款。乙方未付清該筆貨款前。該船全部貨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處理該批貨物。
四、購銷雙方責任:甲方負責在收到貨款后聯系神華下達港口裝船確認單,乙方負責辦理船舶到港其它手續。
五、購銷雙方違約責任:乙方如不能在裝船前付清貨款,甲方有權扣留20%定金作為違約金,乙方需再行支付20%貨款。由此造成的一切違約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若船舶在裝船港滯港產生船舶滯港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六、其它約定事項:
、湃珉p方履行合同期間及區域內因發生不可抗力(如戰爭、封鎖、騷亂、鐵路及航道阻塞以及風災、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甲乙雙方不須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負責。
⑵煤質無獎罰。
、枪┴浻行谧院炗喼掌鹬20xx年7月10日止(具體供貨期限視神華該煤種供貨情況而定)。
、缺竞贤皇絻煞,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七、因本合同產生的經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煤炭購銷居間合同樣本 篇12
甲方(銷方):
簽訂日期:
乙方(購方):
簽訂地點:
經雙方協商一致,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嚴肅執行。
一、交貨方式:黃驊港,裝運港口離岸平倉交貨。
二、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乙方承租船舶并支付相關海運費用。甲方不承擔船舶虧載、移舶、滯期等一切支付。
三、付款及結算方式:實際結算數量以裝運港港口水尺數量為準。乙方在裝船前以現匯方式預付20%定金及80%貨款。乙方未付清該筆貨款前。該船全部貨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處理該批貨物。
四、購銷雙方責任:甲方負責在收到貨款后聯系神華下達港口裝船確認單,乙方負責辦理船舶到港其它手續。
五、購銷雙方違約責任:乙方如不能在裝船前付清貨款,甲方有權扣留20%定金作為違約金,乙方需再行支付20%貨款。由此造成的一切違約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若船舶在裝船港滯港產生船舶滯港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六、其它約定事項:
、湃珉p方履行合同期間及區域內因發生不可抗力(如戰爭、封鎖、騷亂、鐵路及航道阻塞以及風災、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甲乙雙方不須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負責。
、泼嘿|無獎罰。
、枪┴浻行谧院炗喼掌鹬20xx年7月10日止(具體供貨期限視神華該煤種供貨情況而定)。
⑷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七、因本合同產生的經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煤炭購銷居間合同樣本 篇13
合同號: 簽訂地點:安徽·淮南(國投新集集團)
賣方:國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國投新集劉莊礦業有限公司
買方:揚州威亨熱電有限公司
1、20xx年合同量及煤種
合同量為20萬噸,煤種為煙混煤。
2、價格
按上表質量標準,出礦含稅車板價為480元/噸。賣方墊付運雜費,買方承擔。
發熱量以5000cal/g為基準,每升、降100cal/g,價格相應增、減6元/噸(含稅)。
4、礦區鐵路專用線費用:6.1元/噸(含稅)。
5、交貨方式及地點:火車散裝,礦區專用線車板交貨。
6、計劃發運
無論市場情況如何變化,均應依雙方商定的分月供貨計劃均衡發運。如由于雙方生產等原因出現異常情況而導致不能正常均衡發運和接卸,應提前與對方協商。
7、計量、質檢方式
(1)、以賣方計量數據為結算依據,買方進行復檢。
(2)、以賣方質量數據為結算依據,買方進行復檢。
8、結算方式
執行二票結算,款到發貨。以賣方的計量、計質數據進行開票結算,買賣雙方按季度核對結算數據,差異部分,雙方協商解決。
9、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10、其他約定事項
(1)、價格、數量及質量等條款在執行期內雙方均可根據市場或 生產情況提出修訂意見,雙方協商解決,如無異議,合同則繼續執行。
(2)、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否則向合同履行地所在法院提起訴訟。
11、賣方統一收款單位名稱:國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及帳號:中行朝陽中路支行 稅務登記證:
地址及郵編:安徽省淮南市洞山中路12號 232001
聯系電話: 傳真:
12、買方結算單位名稱:揚州威亨熱電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及帳號:
稅務登記證號: 地址及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賣方代表: (蓋章) 買方代表: (蓋章)
簽訂時間:
煤炭購銷居間合同樣本 篇14
甲方(委托方/賣方):
乙方(居間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委托采購居間合同:
一、委托事項及具體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乙方受甲方委托為甲方如實報告訂約機會與條件或為訂約提供媒介服務,促成甲方與買方 (以下簡稱丙方)達成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并履行居間人的義務,協助監督促使該煤炭購銷合同的有效執行;
甲方與丙方訂立煤炭購銷合同且達成交易,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甲方無論有沒有在當次洽談中訂立合同,但只要在簽訂居間協議后與丙方訂立合同且達成交易的仍應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乙方在居間期限內促成的甲、丙雙方達成的購銷關系長久存在時,甲、乙雙方的居間協議也隨之長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主合同)執行情況向乙方繼續支付居間費用,直至甲、丙雙方的購銷關系終止;
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購銷合同是指甲方與丙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該合同的名稱不限于煤炭購銷合同字樣;
二、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與支付時間和方式
居間費用的計算及支付: 甲方根據其與丙方在本居間期限內成立的煤炭購銷合同稅后實際應支付給乙方居間費用RMB 1元/噸,總額為RMB 元,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準;
甲方須在與丙方簽訂了甲丙雙方的煤炭購銷合同當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間費用(稅后)RMB 1元/噸,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準;
甲方須在丙方向甲方支付的第一筆貨款當日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居間費用(稅后)RMB 1 元/噸,支付的計算數量以貨款通知單體現的商品數量為準;
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雙方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則甲方無需支付任何居間費用;
如丙方未能履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則甲方無需支付條款中相應的居間費用;
本合同中提及的貨款通知單是指丙方確認甲方已供貨時,向甲方發出的支付通知書,該通知書不限于貨款通知單字樣,只要真實的表達了甲方向丙方供貨的意愿即被視為有效通知;
居間費用的受益人如下:
受益人姓名 開戶行 銀行賬號 受益金額
居間費用共計: RMB 元(大寫: 元整)
三、責任條款:
甲方作為居間費用支付人保證根據本協議相關條款支付居間費用,并確認以不可撤消的承諾在本合同的.約定下支付此居間費用;
支付居間費用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一旦支付給乙方指定受益人后,甲方將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居間費用將根據相應的、預先設定的各個獨立受益人的居間費用分配安排來分發。居間費用的支付方式將以雙方同意的方式執行。此支付命令應當在相關合同期內保持有效性,并適用買賣雙方或他們的股東或他們的繼承人和委托人做出的任何更新、延期、續簽、增加或任何新協議;本居間費用保護責任將從合同開始或執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內保持有效性。本協議是可轉讓的,其權利和義務對雙方各自的繼承人、合法代表、受委托人或接任者有約束性和有效性。
四、 違約責任:
如甲方有延遲支付或拒絕支付的行為出現,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間合同之居間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三標準的違約責任金。同時乙方有權申請訴訟財產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繼續付款,對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前提,主合同因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因丙方主體原因造成主合同無效,甲方亦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
如守約方按上述違約條款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時,應書面通知違約方并說明違約金金額。違約方應在收到通知后10日內將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本協議所有簽署的版本,包括傳真、電子郵件或數字傳輸,均被視為有效合法約束文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意見一致后用書面形式完善,其結果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將由原告選擇的人民法院裁決。本合同系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簽訂,真實、合法、有效,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包括各居間)方各執壹份。各方簽章生效。
煤炭購銷居間合同樣本 篇15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甲方同意由乙方供給甲方塊煤,具體事項協商如下:
一、塊煤的規格及指標和卸貨地點
(1)規格:三八塊
。2)指標:發熱量指標6000大卡以上低位,揮發分35左右,水14左右,灰份6以下,硫0。5以下,固定碳55以上,焦渣2
。3)卸貨地點:京唐港
二、價格及數量:噸價為____________元(不含稅)。月需量為8000噸。
三、結算方式:每500噸左右(既12車)為一批次。必須先付運費。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汽運一步到港,進港前的費用由供方負責,卸車費由車主負責,檢驗費由須方負責。
五、違約責任:按煤的指票要求實行高獎低罰,每100卡獎罰10元(每噸)。低于5800卡,加倍扣,硫和焦渣超票后(1以上,3以上)拒收,所有費用由供方負責,如果甲方不能按時結帳付款,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六、協議生效后,在無自然災害的影響前提下,乙方肯定保證月須量。
七、未盡事宜另議,在執行當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了的,可任選雙方所在地法院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購銷居間合同樣本 篇16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
交貨時間式量原煤產地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貨完畢
二、交貨地點:甲方貨場
三、煤炭運輸時間:按甲方要求時間運輸。
四、質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化驗數據為準)
1、收到基低位發熱值:Qnet.ar≥5000KCal/Kg
2、揮發份:Vad22%—28%
3、全水份:Mt≤8%
4、含硫量:St.ad≤0.7%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價格及金額
乙方煤炭達到第四條要求,在5000KCal/Kg的基礎上,定價為元/噸(按1票結算)。高于5000KCal/Kg的價格見本合同第七條第四款。
六、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數據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2、煤炭到貨后,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四條質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200-300噸進行試燒。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履行合同。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乙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
(1)汽車運輸甲方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2)火車運輸到站后甲方負責到火車站取樣化驗,確定是否接收,運輸中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
5、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分化驗,并將化驗結果作為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5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發熱值在4901-5000KCal/Kg之間,扣減10元/噸,在4801-4900KCal/Kg,扣減20元/噸,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終止合同,已入庫部分按熱值與噸煤產氣量理論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發熱值5000KCal/Kg---5500KCal/Kg內,每增加100KCal/Kg,價格上調10元/噸,在5500KCal/Kg---5800KCal/Kg內,發熱量每增加100KCal/Kg,價格上調5元/噸,大于5800KCal/Kg不再上調價格。
6、含硫量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高于0.1%,價格下調5元/噸.
7、揮發份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降低1%,價格下調10元/噸。
八、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有甲乙雙方共同監磅,并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并驗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舉發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區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煤炭購銷居間合同樣本 篇17
供方(賣方):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電子簽約
需方(買方):
9月日
供需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供需雙方購銷煙煤事宜,達成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商品、規格、產地、數量、單價、金額、供貨時間:
簽訂時間:________年
二、質量標準:(以收到基標準為準)
1、收到基低位發熱量5500
2、揮發份25-35%;
3、灰份≤18%;
4、硫份≤1%;
5、全水份≤15;
6、顆粒度0-50mm≥90%;
7、灰熔點≥1250°c;
三、獎罰條款:
秦皇島東站車板交貨單價以收到基低位發熱量5500卡為基準調整,如降低100大卡扣rmb14.00/噸,不足100大卡,按比例計算;如超出100大卡獎rmb14.00/噸,不足100大卡,按比例計算;收到基低位發熱量低于5300大卡時拒收,收到基硫份1%,高于1%可以拒收;揮發份小于25%拒收;揮發份大于35%,超出35可以拒收;全水份高于15%部分扣減煤炭重量;灰份大于18%扣2元一個百分點,灰份大于20%可以拒收。
四、交貨方式,供貨時間和供貨數量:
4.1交貨方式:秦皇島東站車板交貨。
4.2供貨時間:________年9月開始。
4.3供貨數量:每月供應10萬噸以上。
五、煤炭價格與結算方式:
5.1煤炭價格一票結算。
5.2價格:供方貨到秦皇島東站價格一票制每噸為670元,貨到一列,需方結清一列。供方貨到秦皇島東站,需方憑供方貨權轉到需方,重量憑秦皇島東站軌道衡,質量憑第三方檢測單(sgs檢測報告),需方即支付80%的貨款給供方,其余貨款,憑增值稅票一次付清。貨到秦皇島東站落地前的一切費用由供方承擔,落地后的一切費用由需方承擔。
六、合同簽訂操作程序:
合同簽訂,供方提供,供方與煤礦經銷合作協議及煤礦證照掃描件(營業執照、法人代碼、煤炭生產經營許可證、國地稅稅務登記、銀行開戶行登記),供方與需方簽訂合同后,需方押1000萬元現金給供方(煤礦為需方給供方1000萬元的押金作擔保)作為供方的供貨保證。供方收到需方押金,第一列貨在十五天內到秦皇島東站。
七、驗收依據:
7.1質量驗收:以秦皇島第三方煤炭車檢報告為準。
7.2數量驗收:以秦皇島東站軌道衡檢測報告為準。
八、合同附件:
供方、需方的有效資質證照掃描件。
九、解決爭議:
在本合同下發生的爭議,供需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訴訟裁決,提起訴訟時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其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合同經雙方蓋章后正式生效。電子簽署合同同樣有效。
十一、違約責任:
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如供方收到需方1000萬元押金,不按合同的時間發運至秦皇島東站則視為違約,供方除退還1000萬元押金給需方外,還應該賠償給需方500萬元經濟損失。
十二、其他:
12.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補充均需得到雙方書面確認。
12.2本合同電子表郵箱及傳真簽約同樣有效。
12.3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_年9月日至________年9月日止。
供方:
需方:
煤炭購銷居間合同樣本 篇18
本中長期煤炭購銷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雙方于20xx年9月在江蘇省南京市簽署。本合同作為甲方在有效期內向乙方購煤的中長期合同。鑒于雙方均為合法獨立法人企業,本合同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可執行性。
第一條合同期限
1.1本合同有效期為三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2如雙方同意在本合同期滿后延長本合同或繼續簽訂中長期合同,則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90天內以書面形式確認延長本合同或雙方重新起草中長期合同。
第二條煤種及供應數量
2.1供應煤種:乙方中國境內CBF項目生產的混煤
2.2供應數量:300萬噸/年。(以實際交貨數量為準)
第三條煤炭的質量規格
3.1質量標準和價格調整標準:雙方在實際煤炭購銷合同中另行商定。
3.2乙方供應的煤炭除保證符合3.1要求外,還必須保證通過必要的手段排除煤炭中的雜質,如:石塊、金屬、木頭等。
第四條混配煤的售前售后服務由于混煤的特殊性,乙方將提供CBF混煤的相關售前售后服務。
4.1其中甲方需將其電廠鍋爐資料信息,鍋爐設計煤質要求,現用煤質特點和指標,燃煤排放情況等提供給乙方以便制定理想科學的配煤方案。
4.2混配煤發運后,乙方應定期進行市場跟蹤,到甲方電廠采集爐燃燒數據,調查燃煤排放情況,以此進行科學分析,使CBF混配煤更加接近燃燒的理想狀態。
第五條驗收及數量、質量的確認
5.1驗收數量確認
5.1.1雙方同意由裝船港的商檢機構進行離岸平倉數量檢測,商檢結果經雙方確認簽字后,即為驗收、結算依據。
5.1.2若甲方對水尺檢驗結果有異議,甲方可委托甲、乙雙方認可的獨立檢驗機構進行復檢。獨立檢驗機構的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雙方對此不得再提出異議。復檢費由提出異議方承擔。
5.2驗收質量確認
5.2.1雙方同意煤炭的質量以連云港出入境檢驗檢疫局(CIQ)作為平倉貨物檢驗機構。
5.2.2雙方如任何一方對裝貨港質量檢驗結果有異議,異議方可在收到檢測報告后三日內通知對方,并對檢測機構的備存樣送甲、乙雙方認可的檢驗機構進行復檢。復檢機構的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雙方對此不得再提出異議。復檢費由提出異議方承擔。
第六條煤炭價格及費用
6.1煤炭價格
6.1.1基礎聚格:隨行就市,提前15-30天議價,雙方確認后簽訂當月價格備忘錄。
6.2費用承擔
6.2.1裝船前(貨物下水前)碼頭煤炭數量和質量的檢驗費用及所有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2.2海運費用及海運路段貨物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運輸調度
7.1運輸方式:水路運輸,承運船舶由甲方組織安排。若乙方所備煤量不足,造成船舶虧載(或等煤裝船),所虧煤量的運費(空倉費)由乙方承擔。
7.2運輸計劃:甲方應在裝船前7天向乙方提供船期計劃,并在船舶到達港前3天通知乙方具體船名及船舶動態預報。乙方應在船舶到達裝運港24小時前辦妥有關煤炭靠港裝船手續,并負責辦理煤船靠泊及受載的有關事宜。如甲方派船抵達裝港后,乙方因未備齊煤炭或未及時辦理船舶靠泊手續等原因影響裝船,由此造成的船舶滯期費由乙方負責。除臺風、軍事演習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外,船舶裝港時間為72小時/艘次(依照五萬噸/航次裝載量為參考標準),超過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滯期費,費率按甲方與船舶公司簽訂合同中的約定執行。時間自船舶抵達裝船泊位起始算。但因為港口方面因素除外。
第八條結算及付款
8.1雙方同意一船一結算。雙方按有效的港航貨物交接清單及質量檢驗化驗單(以下簡稱“結算單據”)進行煤款結算。
8.2甲方應于煤炭在裝船港平倉當日付乙方合同價50%的煤款,待商檢化驗報告出來后三個工作日內,付30%的煤款,剩余20%貨款在甲方電廠專用碼頭卸貨完畢后7個工作日之內向乙方發出結算通知書。乙方如對“結算通知書”所載內容無異議,則需向甲方開出符合甲方所在地稅務部門要求的增值稅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后7個工作日之內向乙方發出結算通知書。
8.3甲、乙雙方如果對“結算單據”內容有異議,應在收到結算單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對方發出“異議通知”,雙方應相互配合,認真核對檢查,盡快達成共識。對達成共時的貨款,甲方仍應在收到發票后7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
8.4甲方如未能按時支付貨款,需按照逾期時間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當年活期貸款年利率,按照實際逾期時間收取。
第九條違約責任及賠償
9.1雙方均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義務,如果任何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合同義務,則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9.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除外。
第十條提前終止
10.1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及年度合同下的實質性義務,致使或可能致使對方的經濟利益遭受重大不利影響的,守約方可向違約方發出要求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終止通知”),違約方在收到該終止通知后應立即糾正該違約行為或提出令守約方滿意的切實可行的糾正計劃。如果違約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7個工作日內未能糾正其違約行為或未能提出令守約方滿意的切實可行的糾正計劃,則守約方可在前述7個工作日的期間屆滿時立即終止本合同。
10.2如果一方已發出不可抗力通知,且不可抗力事件已不間斷地持續達90天,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在向對方發出終止通知后終止本合同。
10.3任何一方按本合同9.1條規定終止本合同并不限制其依法或依本合同的規定要求違約方進行賠償的權利。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任何一方所遭遇的,其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且該事件及后果無法避免的自然事件或社會事件,包括戰爭,閃電,火災,風暴,水災,地震,臺風等影響本合同執行的重大事故等。
11.2如任何一方因遭受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盡快(在任何情況下,應在該方知悉該不可抗力事件后的3天內)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不可抗力通知)。不可抗力通知必須載明該方遭受到的不可抗力事件類型及該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質和預計的對該方的影響和持續期間。
11.3如果一方在第10.2款規定的時間內向對方發出了不可抗力通知,則該方的義務和責任應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范圍和程度內中止,條件是該方應做出所有合理的范圍內繼續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且該方應盡最大努力確保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重新正常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12.1如果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則一方應首先向對方發出有關爭議的書面通知(該通知應一般性地描述爭議的性質),雙方應努力在收到任一方發出的上述通知后30天內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爭議。
12.2如果雙方在上述30天期間內未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爭議,則任何一方可提請連云港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其他
13.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再行約定。
13.2有關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應以書面形式做出,并經本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雙方公章后生效。
13.3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除導致該條款及與該無效條款相關的.條款無效外,不應影響本合同任何其它條款的效力。
13.4本合同構成雙方就本合同標的事宜達成的全部協議,并取代此前就該標的事宜所達成的所有書面或口頭的協議,合同或其他形式的文件。
13.5任何一方如需將其在本合同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均需征得對方的書面同意。
13.6本合同對雙方的任何承繼者和經允許的受讓人亦具有約束力,該承繼者或受讓人應承擔出讓方在本合同下的所有責任和義務,如同其為本合同的原始簽訂者一樣。
13.7雙方之間有關本合同的任何通知、通訊應以傳真、郵寄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進行。
13.8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13.9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再行約定。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_____
煤炭購銷居間合同樣本 篇19
甲方(買方):
乙方(供應商):
一、交貨時間和數量
__年__月__日前采購8000噸。
二、交付方式
乙方負責運送至甲方營業處,運費由乙方承擔
三、煤的來源和價格
煤炭產地:內蒙古;價格:550元/噸。
四、煤炭檢驗
在給煤過程中,如發現乙方有明顯摻假和欺詐行為,應立即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獎懲措施
1、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定金10萬元(甲方仍欠煤除外)。
2、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的給煤計劃和本合同的相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交貨不及時或不符合本合同相關質量要求而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支付的保證金不予退還(或從仍欠的煤量中扣除)。
六、定量測量
以甲方在中恒稱重為準,雙方共同監督稱重。如需外部稱重,甲乙雙方應共同監督稱重并在稱重單上簽字。
八、支付方式和時間
貨物全部收到并驗收合格后,甲方應在十五天內付清貨款。
九、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應另行簽訂供貨合同。
十、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煤炭購銷居間合同樣本 篇2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甲方同意由乙方供給甲方塊煤,具體事項協商如下:
一、塊煤的規格及指標和卸貨地點
(1)規格:三八塊
(2)指標:發熱量指標6000大卡以上低位,揮發分35左右,水14左右,灰份6以下,硫0.5以下,固定碳55以上,焦渣2
(3)卸貨地點:京唐港
二、價格及數量:噸價為元(不含稅)。月需量為8000噸。
三、結算方式:每500噸左右(既12車)為一批次。必須先付運費。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汽運一步到港,進港前的費用由供方負責,卸車費由車主負責,檢驗費由須方負責。
五、違約責任:按煤的指票要求實行高獎低罰,每100卡獎罰10元(每噸)。低于5800卡,加倍扣,硫和焦渣超票后(1以上,3以上)拒收,所有費用由供方負責,如果甲方不能按時結帳付款,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六、協議生效后,在無自然災害的影響前提下,乙方肯定保證月須量。
七、未盡事宜另議,在執行當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了的,可任選雙方所在地法院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購銷居間合同樣本 篇21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標的、數量及交貨時間
第二條 甲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灰份≤9.00%,硫份≤1.80%,揮發份≤37%,角質層(Y)≥26mm,粘接系數(G)≥90,水分≤10%,Rmax:0.8%~0.9%,標準差≤0.20%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及回收:無
第四條 隨機的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無
第五條 運輸方式及到站和費用負擔:一票結算含運費,貨到需方指定貨場。
第六條 結算方式: 銀行轉賬及銀行承兌匯票
第七條 違約責任:按合同法執行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起生效。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購銷居間合同樣本 篇2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
時間:
地點:
炕貨時間式量原煤產地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貨完畢
二、交貨地點:甲方貨場所在地
三、煤炭運輸時間:按甲方要求時間運輸。
四、質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化驗數據為準)
五、價格及金額
乙方煤炭達到第四條要求,在5000KCal/Kg的基礎上,定價為元/噸(按1票結算)。高于5000KCal/Kg的價格見本合同第七條第四款。
六、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數據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2、煤炭到貨后,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四條質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200-300噸進行試燒。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履行合同。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乙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1)汽車運輸甲方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2)火車運輸到站后甲方負責到火車站取樣化驗,確定是否接收,運輸中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部人員參加,乙方安排人員參加,取樣完畢后,按要求填寫熱電燃氣總公司入場煤炭取樣會簽單。
5、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分化驗,并將化驗結果作為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5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發熱值在4901-5000KCal/Kg之間,扣減10元/噸,在4801-4900KCal/Kg,扣減20元/噸,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終止合同,已入庫部分按熱值與噸煤產氣量理論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發熱值5000KCal/Kg---5500KCal/Kg內,每增加100KCal/Kg,價格上調10元/噸,在5500KCal/Kg---5800KCal/Kg內,發熱量每增加100KCal/Kg,價格上調5元/噸,大于5800KCal/Kg不再上調價格。
6、含硫量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高于0.1%,價格下調5元/噸.
7、揮發份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降低1%,價格下調10元/噸。
八、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有甲乙雙方共同監磅,并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并驗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舉發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一、合同的風險負擔自交付時移轉,但供方構成根本違約的除外。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
十三、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提交慶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_____
煤炭購銷居間合同樣本 篇23
需方:
供方: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港、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二、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以需方與寧夏寧武發電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條款驗收標準為準。
三、煤炭單價及執行期:以需方與供方簽訂煤炭購銷合同為準。
四、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需方與供方在簽訂合同生效后,按雙方約定:需方預付萬貨款,供方每供滿千噸符合電廠標準的煤,需方再預付萬貨款,需方付給供方總額不超過萬。結算方式:本月雙方在電廠辦理結算單后,由需方開具增值稅發票,稅金以及運輸發票由供方承擔國家標準稅率。結算后,電廠貨款不足需方預付給供方的貨款,供方必須七個工作日內退還需方貨款及利潤,并保證電廠資金與需方合同約定的時間收回全部貨款。如供方在電廠資金超出需方預付的貨款,需方與供方辦理結算后,電廠資金到需方賬戶個工作日內付給供方。
五、違約責任:如一方違約按合同總貨款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六、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解決。
七、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
乙方:
日期:
煤炭購銷居間合同樣本 篇24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維護雙方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 品種、數量、基準質量
2、 價格:按低位發熱量5000大卡計算為/噸。低位發熱量每低100大卡扣 元/噸,低位發熱量每高100大卡補加 元/噸,低位發熱量高出5300大卡以上不再追加補貼費用。全水份≤12%,水份高出1%扣元/噸,水份低1%補加/噸。
3、 交貨時間:雙方蓋章之日起司煤場內。
4、 煤炭數量質量驗收和獎罰:煤炭運至甲方指定煤場后雙方共同取樣并甲需方送至具有資質的檢測部門化驗為準;數量以甲方指定的具有技術監督局認證的地磅稱量為準。
5、 付款方式:
5、本合同實際履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至當地人民法院。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購銷居間合同樣本 篇25
合同號:簽訂地點:安徽(XX集團)
賣方:XX公司
安徽XX公司
買方:揚州XX公司
1、________年合同量及煤種
合同量為20萬噸,煤種為煙混煤。
2、價格
按上表質量標準,出礦含稅車板價為480元噸。賣方墊付運雜費,買方承擔。
發熱量以5000cag為基準,每升、降100cag,價格相應增、減6元噸(含稅)。
4、____區鐵路專用線費用:
6.1元噸(含稅)。
5、交貨方式及地點:火車散裝,____區專用線車板交貨。
6、計劃發運
無論市場情況如何變化,均應依雙方商定的分月供貨計劃均衡發運。如由于雙方生產等原因出現異常情況而導致不能正常均衡發運和接卸,應提前與對方協商。
7、計量、質檢方式
(1)、以賣方計量數據為結算依據,買方進行復檢。
(2)、以賣方質量數據為結算依據,買方進行復檢。
8、結算方式
執行二票結算,款到發貨。以賣方的計量、計質數據進行開票結算,買賣雙方按季度核對結算數據,差異部分,雙方協商解決。
9、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10、其他約定事項
(1)、價格、數量及質量等條款在執行期內雙方均可根據市場或生產情況提出修訂意見,雙方協商解決,如無異議,合同則繼續執行。
(2)、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否則向合同履行地所在法院提起訴訟。
1
1、賣方統一收款單位名稱:XX公司
開戶銀行及帳號:中XX498X0145X1001稅務登記證:340
地址及郵編:____省____市洞山中XX12號23
聯系電話:055X1791傳真:055X1780
1
2、買方結算單位名稱:揚州XX公司
開戶銀行及帳號:
稅務登記證號:地址及郵編:
聯系電話:傳真:
賣方代表:(蓋章)買方代表:(蓋章)
簽訂時間:
煤炭購銷居間合同樣本 篇26
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現就甲乙雙方購銷煤炭相關事宜進行協商,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煤炭品種:
二、煤炭數量:
三、計量方式:以乙方過衡數為準,乙方允許甲方在扣除%的雜質后為結算數量。
五、煤炭價格:
5.1一般納稅人含稅價195元噸,合計_________元人民幣。
5.2一票結算到站價元噸(含增值稅);合計_________元人民幣。二票結算到站價_________元噸(含增值稅元噸、運輸稅_________元噸)。合計_________元人民幣。
5.3質價掛鉤辦法:如所購煤炭發熱量低于_________大卡千克,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除煤款_________元噸,低位發熱量低于_________大卡千克的煤,拒不接受。
六、付款及結算方式:
6.1甲方預付乙方煤款,每月月底甲乙雙方兌票核實噸位后,乙方向甲方開據增值稅票及收款收據結算。
6.2結算或付款日期為每月____日(如遇節假日結算或付款日期順延)。
七、驗收方式:
7.1質量的確定:甲方對購進乙方的煤炭每月不低于3次的'取樣化驗,如加權平均值不
符合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按合同相關規定付款。乙方如對甲方化驗結果有異議,可在接到甲方化驗通知單一周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樣品以化驗副樣為準。復檢結果如在誤差之內以原結果為準,否則以副樣為準,復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7.2如乙方的高溫煤、著火煤、矸石大等雜質煤進場,甲方按廢煤處理,并及時以書面或電傳的方式通知乙方到現場驗貨,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到場驗貨,乙方在24小時內未到場的,甲方按驗收結果處理。
八、提貨方式及運雜費結算:
甲方自行組織汽車運輸,運輸途中所遇風險及運雜費由甲方承擔。
九、不可抗力:
9.1甲乙雙方一旦因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合同的事件發生后,應在24小時內將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通知對方,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采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有關方可免除其責任。
9.2本合同所說的不可抗力是指《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八條所稱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
十、其它:
10.1雙方應認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則違約方向守約方承擔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0.2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礦供煤,若甲方發現乙方串礦供煤則每發現一次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遭受的損失。
10.3乙方應做到均衡供應,保質保量完成合同規定的執行計劃。
10.4提煤單內容必須依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及內容填寫清晰、準確、齊全,且加蓋煤礦銷售專用章,否則不予開結算票。
10.3煤炭價格隨行就市,如有變動則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若因本合同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引發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選擇向鄂爾多斯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生效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合同專用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煤炭購銷居間合同樣本 篇27
合同編號:
甲方(銷方):
簽訂日期:
乙方(購方):
簽訂地點:
經雙方協商一致,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簽訂本合同嚴肅執行。
一、交貨方式:黃,裝運港口離岸平倉交貨。
二、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乙方承租船舶并支付相關海運費用。甲方不承擔船舶虧載、移舶、滯期等一切支付。
三、付款及結算方式:實際結算數量以裝運港港口水尺數量為準。乙方在裝船前以現匯方式預付20%定金及80%貨款。乙方未付清該筆貨款前。該船全部貨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處理該批貨物。
四、購銷雙方責任:甲方負責在收到貨款后聯系下達港口裝船確認單,乙方負責辦理船舶到港其它手續。
五、購銷雙方違約責任:乙方如不能在裝船前付清貨款,甲方有權扣留20%定金作為違約金,乙方需再行支付20%貨款。由此造成的一切違約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在裝船港滯港產生船舶滯港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六、其它約定事項:
⑴如雙方履行合同期間及區域內因發生不可抗力(如戰爭、封鎖、騷亂、鐵路及航道阻塞以及風災、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甲乙雙方不須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負責。
、泼嘿|無獎罰。
⑶供貨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具體供貨期限視該煤種供貨情況而定)。
、缺竞贤皇絻煞,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七、因本合同產生的經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購銷居間合同樣本 篇2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真誠合作的原則。就乙方購買甲方在汾水鎮瑞源貨場的煤炭的相關事宜協商如下:
第一條 數量及交貨期限
1、交貨物數量:以汾水鎮瑞源貨場實際過磅數量為準
2、交貨期限:
第二條:交貨方式
乙方支付萬貨款給甲方后,甲方馬上派人配合乙方辦理提貨手續,乙方自己負責汽車運輸在貨場自提。甲乙雙方在貨場一起核算完實際過磅數量后,乙方把欠甲方剩余的貨款先行支付此批煤炭的倉儲費用,最終剩余的貨款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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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付款
付款方式:以匯入指定銀行的時間、金額為準。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或本合同有關而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X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壹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擔保人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甲方收到乙方款項時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簽補充協議。
為確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由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為乙方提供無限責任保證,擔保至乙方在本協議中的義務履行完畢止。
甲方:
乙方:
日期:
煤炭購銷居間合同樣本 篇29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
一、為明確各方權利與義務,供需雙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礎上就煤炭購銷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簽訂煤炭購銷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二、煤質調價
2.1以表1品種的發熱量為基準,實際交貨熱值每增減______________cag,價格增減(品種合同價格基準發熱量)______________元噸,同比例獎罰。若實際交貨值低于基準值______________cag以上,則超過______________cag以上部分,每降低_______cag雙扣或拒收(小數點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2.2以表2品種的'硫分范圍為基準,實際交貨硫分符合規定范圍,價格不作調整,實際交貨硫分大于0.8%時,每超過0.1每噸扣2元,實際交貨硫分大于_______%時乙方有權拒收或雙方價格另議。
2.3除2.1和2.2條款明確的煤質調價指標,其它指標均不作為調價的依據。如發生超出2.1和2.2條款所述煤質范圍的偏差,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合同價格:
一票含稅平倉價______________元噸(全額一票增值稅),做為本合同煤炭結算基準價。
四、交貨地點、方式及所有權的轉移
4.1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交貨方式:裝船港離岸平倉交貨。
4.3貨物所有權自甲方收到乙方貨款時發生轉移,收貨單位以需方提供為準。
五、數量、質量的確認
5.1數量確認:以裝貨港港口過磅單數量為準。
5.2質量驗收:
5.2.1由甲、乙雙方認可的裝船港具有資質的第三方(G)或進行船采檢驗為準,并以船采檢驗報告為準、并以此作為結算依據。
5.2.2甲、乙雙方有現場監督的權利,但不能影響和干預第三方(G)檢驗機構單位采、制、化工作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獨立進行。
5.2.3甲方應在受載煤船從裝船港離岸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質量檢驗結果傳至乙方。甲、乙雙方如對數量、質量檢驗結果存有異議?稍谑茌d煤船從裝船港離岸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共同委托雙方認可的權威檢驗機構(G)進行復檢,并以此作為最終結算依據,逾期視為對質量檢驗結果無異議。復檢費用由與最終檢驗結果偏差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G)檢驗機構收費標準承擔。若偏差相同,則復檢費用由提議方承擔。偏差70大卡以內還遵守原檢驗結果。
六、運輸調度
6.1海運承運單位由乙方指定。乙方應在裝船前____日內向甲方提供船期計劃,并在受載煤船到達裝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動態預報。
七、結算及付款
7.1乙方以傳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務合同并加蓋公章確認后,本合同生效。
7.2合同簽訂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辦理下水單,乙方見下水單付80%貨款,待第三方化驗報告和水尺單出來后,甲乙雙方核算無誤后結清余款甲方開出全額增值稅發票給乙方,一船一結算,以此類推。
7.3結算數量以噸為單位,保留至個位數。以質計價時,發熱量以cag計價,保留至個位數。結算單價以元為單位,保留兩位小數。
7.4港口建設費由甲方承擔,裝船前港口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8.1因乙方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數量及船舶適航性抵港裝船,造成合同不能執行,或者甲方辦理下水單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期限付款,超過付款期限兩個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規定付款的,均視為乙方違約賠償給甲方。以上違約賠償金定為總貨款的5%。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務合同后的兩個工作日內,甲方不能辦理好下水手續,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沒有按時裝船,均視為甲方違約賠償給乙方。以上違約賠償金定為總貨款的5%。同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9.1如在甲、乙雙方履行合同期間及區域內因發生不可抗力(如戰爭、封鎖、騷亂、沉船、鐵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災、水災、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雙方毋須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負責。
9.2發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應
第一時間將詳情通知對方,并有義務盡量將損失降到最低。
9.3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雙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雙方應本著相互諒解、互惠互利原則協商確定。
十、爭議解決
10.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若______________天內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可向簽約地所轄法院提起訴訟。同的其他條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2.1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有權對本合同提出書面修改意見,對此雙方應本著相互解決合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在雙方未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及制作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有效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見不視為成立。
12.2一旦甲、乙雙方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應以補充協議形式經雙方加蓋合同章確認,視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購銷居間合同樣本 篇30
需方: 供方: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港、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以需方與寧夏寧武發電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條款驗收標準為準。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 以需方與供方簽訂煤炭購銷合同為準。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 需方與供方在簽訂合同生效后,按雙方約定:需方預付 萬貨款,供方每供滿 千噸符合電廠標準的煤,需方再預付 萬貨款,需方付給供方總額不超過 萬。
結算方式:本月雙方在電廠辦理結算單后,由需方開具增值稅發票,稅金以及運輸發票由供方承擔國家標準稅率。結算后,電廠貨款不足需方預付給供方的貨款,供方必須七個工作日內退還需方貨款及利潤,并保證電廠資金與需方合同約定的時間收回全部貨款。
如供方在電廠資金超出需方預付的貨款,需方與供方辦理結算后,電廠資金到需方賬戶 個工作日內付給供方。
六、違約責任:如一方違約按合同總貨款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解決。
八、其它約定事項:
經雙方約定:1、由供方完成《需方與供方方簽訂的合同》,在供煤期間所產生的費用以及質量、數量的變化、無論盈虧由供方承擔全部責任。2、供方
甲方:乙方:日期:
煤炭購銷居間合同樣本 篇31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煤種、數量、價格及交提貨時間:1/3焦煤,20xx年11月16日前供應數量15000噸,車板含稅價格920元/噸(含增值稅)。
二、質量標準:Ad≤9.5%,Vdaf為28%-35%,Std≤0.6%,全水份不超過8%,G≥76,Ymm≥14,Xmm≥60(質量指標需變動時,及時通知供方)。
三、驗收標準及途中損耗:
以靜樂縣煤化有限公司計量、化驗數據為準,如有質量異議,可到雙方認可的第三方進仲裁檢驗。采樣、制樣、化驗執行國家標準。運輸途中收現數量缺失,由需方負責,正常損耗由供方負責。
四、結算方式:
(一)合同簽訂,需方預付供方貨款500萬元。
(二)根據靜樂縣煤化有限公司化驗批次,分段加權計算定價,一票結算。
五、質量考核情況:
(一)計價水份為8%,超出部分扣重。
(二)灰份在9.5—9.8之間每0.1%扣款1元/噸,在9.8—10之間超0.1%扣款3元/噸。
(三)硫分在0.6—0.65之間每超出0.01%扣款3元/噸,在0.65—0.7之間每超0.01扣款5元/噸。
(四)揮發份每超1%扣款1元/噸。
(五)G值低于規定12以下,指標每降低1個指數,扣款3元/噸。
(六)Y值低于規定12以下,指標每降低1個指數,扣款3元/噸。
(七)超出所限等級,均按所超部分最高扣款。益隆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化驗數據單為依據。
六、違約責任:如供方質量、數量達不到上述要求,需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認為供方違約,供方無條件退還預付款,并依據《合同法》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賠償需方損失。
七、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異議,雙方協商解決或上訴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八、碰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國家政策性原因而無法發行合同,合同自然解除,雙方無條件結清。
九、未盡事宜,雙方再議。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十、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