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防護設備買賣合同(通用3篇)
人防工程防護設備買賣合同 篇1
供方:
需方:
根據《人防工程防護設備定點企業管理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及金額
二、供方必須是國家人防辦公室批準的定點生產、安裝企業,并已在山東省人防辦登記備案。
需方必須是使用經國家人防辦公室批準和山東省人防辦登記備案的企業生產和銷售的防護設備。
三、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所供防護設備應符合人民防空行業標準和規范要求。
四、運輸方式,交貨方式,交貨地點: 。
五、供貨時間:供方必須在接到需方通知后7日內,將門框送到施工現場,門扇供貨時間需方應提前 日通知供方。
六、需方按工程進度向供方發出供貨通知,待防護設備送到現場后,由需方對設備的質量、數量進行驗收并提供卸車場地,特殊或大件設備的包裝或支架由供方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按《人民防空工程防護設備產品質量檢驗與施工驗收標準》執行,由人防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出具檢驗證明文件。
八、付款方式:合同簽訂成立后,門框送到現場付設備款的 40%,封堵框送到現場付設備款的 95%,門框安裝完畢付安裝費的 40%,門扇送到現場付設備款的 55% ,門扇安裝完畢付安裝費的 55% ,封堵板安裝完畢付封堵板設備、安裝費用的 95% ,剩余總價款的5%驗收合格結算審計完成一個月內付清。
九、供方在防護設備安裝完成后,向需方提供防護設備使用及維護保養說明書,并在國家規定的質保期內承擔相應責任。
十、違約責任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符合約定的,應向對方支付總貨款的 3的違約金。
十一、安全責任:供方負責運輸及施工過程中一切安全責任。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途徑: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種方式解決: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需方給予配合無償提供臨時用電、塔吊吊裝、技術標高。
供方負責運輸并提供正規發票。
十四、本合同一式伍份,供方二份、需方叁份,且由供方在合同簽訂后十日內送工程所在地省轄市人防辦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人防工程防護設備買賣合同 篇2
簽約日期:20__年月
簽約地點:上海
名稱:簽約代表:
注冊地址:
營業地址:
電話::
乙方:____酒店設備工程有限公司簽約代表:
注冊地址:__市楊浦區隆昌路__號
電話:021-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同意簽定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項目概要:
項目名稱:;
設備和材料交付地址:;
設備和材料進場日期:;
工程期限:;
乙方承接甲方工程項目中的,該項工程所需的設備符合國家生產許可標準、其他相關配套設備和必要工程材料由乙方負責提供,具體以本合同附件《設備報價清單》(見附件一)所列項目為準。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符合國家有關規范的圖紙作為本合同附件(見本合同附件二),在合同簽定后兩個工作日內提供有關現場工作人員指導設備擺放位置。
二.設備和材料、價格及有關說明:
1.乙方提供的所有設備、材料等由乙方負責生產,并需經甲方審核驗收和認可。其名稱、數量、規格等設備參數詳見《設備報價清單》,乙方應保證其生產并提供給甲方的所有設備、材料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
2.本合同工程總價款(包含《設備報價清單》所列設備的價款)為:RMB元,大寫人民幣:元整
3.甲、乙任何一方,不能隨意更改確定的設備,如果確需變更設備,需及時向另一方提出,在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后,方能更改。(品牌、型號、材質、規格、數量等,見附件一明細表驗收)。
三.付款方式
付款分三次進行
付款%
金額
1.合同簽訂后
本合同工程總價款30%作為預付款
2.設備交貨至現場并安裝完畢,經甲方確認驗收合格后
本合同工程總價款60%
3.質量保證金于質量保修期滿后
本合同工程總價款10%
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賬戶和相關信息的準確: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__支行
賬戶:____
開戶行行號:__
四.交貨及現場條件
1.合同簽定生效后,甲方要為乙方提供設備進場的必要條件,乙方保證安裝調試完畢,并能交于甲方使用(需甲方驗收合格后,再行使用)。
2.由于甲方原因要求乙方推遲發貨,甲方需提前3天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遇特殊情況應當在發貨之前及時通知。
3.乙方在設備進場過程中,甲方要為乙方提供設備進場的必要條件,如電源、照明、電梯的開通等。
4.乙方的設備按合同時間進入甲方現場后,甲方需指定代理人:到現場驗收簽字予以確認。
5.乙方需對甲方現場的裝飾面、設備等進行保護,如有損壞需乙方進行賠償。
6.施工中窗體、墻體開洞修復由乙方負責。
五.檢驗與驗收
1.乙方在設備出廠前對設備的質量、性能規格進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貨物的質量合格證書(定制產品例外)。
2.甲方代表在驗收檢驗時,如果發現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時,應作好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名,各執一份,作為甲方向乙方提出整修的依據,如果質量問題嚴重,甲方代表有權拒收,所產生后果由乙方負責及調換。
3.合同內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后7天內甲方應組織驗收。(除非甲方在此期間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獲乙方同意,否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按時向乙方支付相應貨款)合同內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后15天內甲方無正當理由仍未組織驗收,也未向乙方遞交書面要求并獲乙方確認,將視作默認驗收合格(乙方在此之前需主動提醒甲方),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按時向乙方支付貨款。
4.如因乙方提供的產品質量引起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工程要求
1.質量標準:符合環保驗收標準;(環保、環評需另計費)。
七.服務
1.質量保證期(“質保期”)為安裝調試合格之日起12個月,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進行無償維護,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免費更換工程相關設備、設施;保證期內乙方提供24小時保修服務及定期檢修。保修期內設備(包括自制件和外購件)如發生故障,除甲方人為造成的損失外,均由乙方免責免費修理,確保設備的正常使用(人為因素等造成需收合理成本費用)。
2.在以上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獲甲方報修通知后24時內提供維修服務;緊急修理應于8小時內進行。
3.在質量保證期結束后,乙方仍應向甲方提供設備修理及維護服務,但甲方需支付合理的維護費用。
4.合同設備調試完畢后,乙方免費為甲方有關人員進行設備操作和維護的培訓。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則應向乙方支付應付貨款總額的3‰作為滯納金(乙方應于應付貨款到期之日前主動提醒甲方)。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付至全部貨款90%之前,該合同所提供之產品所有權歸屬乙所有。
2.乙方沒按照合同交貨期規定按時交貨,每逾期一天則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3‰作為賠償金,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其他經濟損失(甲方原因需延期交貨除外)。
3.乙方未在合同約定的工程期限內完工,每逾期一天則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作為違約金。
3.乙方不得隨意更改產品的材質,規格,數量,板材型號,板材厚度。如有違反,乙方應賠償甲方合同總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
4.如甲方接到報修后24小時內或緊急維修,乙方(供貨方)沒有按時到達進行維修,引起的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執行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在平等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未成,任何一方應當向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在施工期間,乙方應承擔對其人員的人身安全的管理責任,督促工程人員安全施工,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由施工方自行承擔。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監督和提出意見,乙方應予以注意。
十一.其他約定
1.合同附件經雙方蓋章或簽字,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乙方收到甲方預付款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上海__酒店設備工程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人:授權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人防工程防護設備買賣合同 篇3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就機器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后記機器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二條
買賣總金額為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2)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后記的機器安裝于乙方總公司所在地的工廠。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交貨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
甲方于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余款同時,應將后記機器的所有權移轉予乙方。
第四條
在甲方尚未將機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
甲方保證后記機器所具有的性能與說明書相符,并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機,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
有關后記機器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并以三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而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
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而機器仍然無法操縱,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依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機器。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機器的時間長短支付貨款,每一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于第二條總金額五分之一款項。
(2)退還機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機器所應付如前(1)之款項,其余定金退還予乙方。有關使用機器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交付機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機器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余額以交換機器,則甲方毋需催告,本合同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該機器搬回。
有關前述甲方的`機器搬運費、安裝費以及搬回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
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交付機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之內交付機器。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交付,則本合同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之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失賠償。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