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銷售人員合同(通用3篇)
聘用銷售人員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住所: 住址: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協議內容及期限
1.甲方聘用乙方擔任公司銷售經理一職,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工作制度、崗位職責及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按時完成各項工作。 乙方按照甲方計劃獨立完成銷售部的組建和員工的培訓工作,并建立全面完善的銷售管理機制。
乙方銷售各種商品應當按照甲方的價格規定進行,乙方對其銷售的商品享有經理打折權。
乙方承諾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根據公司制度對其進行處理,并要求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聘用期限自 年 月日(以實際到任時間為準)起至 年 月 日止,為期 年。協議期滿前一個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方可辦理續簽聘用協議。
本協議期限內,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單方終止或不履行合同,如有違約,應承擔因此造成的甲方的損失。
協議期內乙方如有正當理由需終止協議的,應提前30天向甲方
書面提出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后,乙方應在一周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結清款項方可解除本協議。同時,乙方解除協議應當支付聘用期間甲方投入的培訓費、管理費等相關費用。因乙方違反本條約定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除有權扣發乙方應得薪酬外,還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工作報酬
1.乙方工作報酬執行傭金提成制,乙方每月完成業績以上,甲方按照乙方所完成業績總額 %計提成,并于每月30日以方式發放給乙方。
以上提成具體計算標準為:根據乙方享受的經理折扣權,乙方所訂包房不打折的情況下以 %計乙方提成,超消費折可按超低消費以后總額 %計乙方提成,超消費 折視為無提成銷售(此種情況需請示上級部門批準,包括贈送酒水食品等)。
2. 乙方每月業績完成 以上,甲方可以為乙方免費提供一間請客房(酒水為指定酒水)。
3. 乙方銷售業績完成 以上,享有將甲方指定酒水贈送給其所訂包房的權利,如乙方銷售業績低于 ,其所訂包房需要贈送酒水的,乙方只能按照甲方規定的該酒水成本價自行購入贈送。
三、工作時間
乙方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四、保險福利待遇
乙方任職期間福利待遇按照甲方規章制度執行。甲乙雙方約定,
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應支付乙方的`傭金提成中包含應為乙方繳納的各項保險費用,并由乙方自行到保險機構完成繳納。
五、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隨時單方解除與乙方的聘用協議。
1.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經甲方兩次以上批評教育仍不改正,造成甲方損失的。
2.乙方連續三個月沒有銷售業績或銷售業績不足 元的。
3.乙方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公司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聘用協議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 乙方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沖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六、雙方義務
1. 乙方必須每月參加公司的經營總結例會,乙方及其帶領的團隊人員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因違反甲方規章制度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應對乙方進行業務職能、工作安全及各種規章和社會法制培養教育,乙方應積極接受以上各項教育,并定期接受公司考核。
3. 乙方的訂房一律按甲方的規定進行排房,乙方不得擅自調整,因乙方擅自調整排房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因工作與第三人發生沖突,應按照甲方的協調方案解決,如乙方不顧甲方的協調,擅自采取個人行為導致損害后果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5.乙方上崗必須著甲方所指定的工作服裝,服裝必須保持整潔無破損,隨時注意自己的儀容儀表,以保證甲方的整體形象良好。
6.乙方必須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信譽等進行任何活動,如違反約定,乙方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本聘用協議終止或解除時,乙方應向甲方交回所有相關的資料,并完成各項工作的交接,不得留存其工作期間所獲得的客戶資料。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除應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外,還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違約當年乙方已經獲得的提成總額的20%。
八、其他約定事項
1.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聘用協議發生爭議,按照法律規定,申請勞動仲裁解決糾紛。
3.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共同執行。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簽名:
年 月 日年月 日
聘用銷售人員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保障未來穩步發展,取得更好的業績。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合作、互惠雙贏、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基本內容
1.1、乙方作為甲方的前期協議聘請銷售人員,乙方自己有帶客戶到甲方公司,乙方負責與客戶業務的聯絡和溝通,工作內容包括:客戶訂單管理、客戶關系維護、產品成本核算等。乙方負責訂單上的業務往來工作,訂單交付工作。
1.2、乙方不參與公司內的日常上下班工作,但須以電話或郵件形式向業務經理和總經理匯報工作進展情況,乙方的訂單交接由業務部經理負責安排相關人員全程跟進。
二、合作形式和待遇
2.1、乙方自帶業務,甲方給予乙方高額的銷售提成,不計基本底薪。
2.2、提成計算方法:根據銷售金額的5%計算。
2.3、客戶提成結算由甲乙雙方商議決定。
2.4、支付方式:全額銷售回款的當月底給乙方結算之前的銷售回款提成。
三、業務開支
3.1、此次協議合作,原則上不計業務開支(差旅費用報銷)特殊情況須向業務經理和總經理請示。
四、過失費用
4.1、乙方在訂單傳遞與交接的過程中,因乙方過失(屬乙方個人工作部分,不包括客戶更改或取消訂單)導致產品報廢或退貨不能使用的,造成甲方經濟損
失的,由乙方需承擔部分經濟損失,(屬甲方產品質量和包裝等甲方原因造成損失的除外)
4.2、乙方需在銷售回款期內回款,逾期不能回款的,乙方負責催收貨款,由此與客戶發生的經濟糾紛,乙方須全力協助甲方處理此事
五、甲乙雙方應積極合作、共同發展,做大做強。
六、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需附上有效證件(營業執照或身份證復印件)。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書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系人及電話: 聯系人及電話:
單位(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銷售人員合同 篇3
甲方:南通威隆國際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雙方達成聘用協議,甲方聘請乙方負責南通威隆國際商貿有限公司銷售工作,具體條款如下:
一、聘用期限
第一條:試用期自20xx年8月21日起至20xx年11月21日止。
二、聘用職務
第二條:甲方聘乙方為南通威隆國際商貿公司的銷售人員,工作期間行使銷售員的權利,并承擔相關責任及義務。
三、聘薪標準
第三條:乙方在試用期工作期間,每月基本工資為(大寫)3500.0元人民幣(包含個人繳納的養老、醫療等保險費用),另加甲方承擔的社保656元/月/人。銷售提成為乙方銷售額的3‰,每月工資于次月15日發放(包含社保、個人提成),遇節假日提前或者順延。
第四條:乙方在試用期屆滿時,甲方視銷售情況而定,可與乙方續簽勞動合同。
四、工作范圍及職責
第五條:1、乙方在城東鎮威隆國際工作,在甲方領導下負責營銷場所的整體運營,包括銷售接待、合同申報等。
2、乙方定期(每月不少于兩次)向甲方匯報銷售工作情況及下一步打算。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標準工作時間制,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種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休息一天。
第七條:甲方應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或以現金形式補貼給乙方。(第三條中有明示補貼標準)
六、雙方義務及職責
第八條:乙方有義務對甲方提出有利于公司發展的合理化建議,有權向甲方公司匯報工作。
第九條:乙方盡心盡責做好本職工作,在對公司有突出成績、顯著貢獻的情況下,公司根據其表現,應給予一定的獎勵;乙方在試用期間表現極差,或做出有損公司利益的事情,甲方可提前終止試用,解除合同。
第十條:試用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用,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簽合同;協商不一致,勞動關系隨即解除.
七、保守商業秘密
第十一條: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和技術秘密,維護甲方形象,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乙方并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九、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十六條:本合同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本合同一經簽字,即為生效。
甲方:南通威隆國際商貿有限公司
(簽章)
乙方:
(簽章)
合同簽訂時間:20xx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