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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發布時間:2024-01-29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精選33篇)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

  甲方:乙方:見證人: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座落于寧波市,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第二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乙方在前付給甲方定金,元,元。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在時由甲方退還乙方。

  第四條該房屋協議價格為元,元。房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為:

  第五條1、甲、乙雙方定于時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2、雙方定于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4、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契約生效后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并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乙方。、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第八條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權利轉移時間。

  第九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條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甲方:乙方: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

  出賣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買受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買受人所購房屋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_____【幢】_____【座】_____【單元】_____【層】_____號房。

  該房屋的用途為_____,屬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建筑層數地上_____層。

  該房屋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房屋建筑面積共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

  第二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種方式計算該房屋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單價為(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幣)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單價為(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幣)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房屋總價款為(幣)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第三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

  第四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房屋經驗收合格。

  2.該房屋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房屋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房屋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

  第五條交接

  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房屋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產權登記

  出賣人應當在房屋交付使用后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十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的情況如下:

  出賣人份,買受人份,份。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_____買受人(簽章):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于_____簽于_____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3

  出賣人(以下略稱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略稱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約。

  第一條 甲方志愿將其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該房屋)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志愿購買該房屋。現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該房屋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含公攤)為__________平方米,儲藏室__________平方米,一共 02.56平方米。該房屋的用途為民用住宅,屬磚混結構結構,建筑層數地上6層,地下一層架空層。

  (二)該房屋的建筑面積以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所出具的建筑面積為準。

  (三)該房屋出售后一年后正式辦理建設單位出具的購房合同,此房屋沒有房產證。

  第二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乙方應于本合約發生效力之日起7日內將該購房合約范本房屋全部價款給付甲方。具體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賬。

  第四條 甲方承諾在建設方承諾的交房日期當天將房屋交給乙方。

  第五條 乙方未按本合約的約定支付房價款的,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如在規定的期限內未交清房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約,將已收房價款一次性無息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六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本合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增補條款或增補和談。增補條款或增補和談和本合約的附件均為本合約不成分割的部分。

  第八條 本合約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發生效力。

  第九條 因本合約或與本合約有關的不論什么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處理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或依法由群眾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 本合約一式______份。此中甲方乙方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在征得共有人(配偶)同意下,自愿將坐落在的房屋有償作價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購買上述房屋。

  第二條雙方約定上述房屋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方式:乙方已于 年 月 日轉賬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剩余房款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由乙方于簽訂本合同后,當日轉賬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另一方損失的,違約方需以該房屋轉讓總價款為基數,自約定的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完結日止,按日萬分之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5

  廣州房屋買賣合同范本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穗房交合字(_____________)號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現就下列房地產買賣,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房地產座落于廣州市區路街巷(里、坊)號_________房,《_________》證號號,測量:_________________圖幅地號。

  二、該房地產結構層,使用土地面積為平方米,出售部位為該屋樓(棟)單元(詳見房地產證確權面積),建筑面積為平方米,連同室內附著設施。

  三、買賣雙方議定交易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簽定本合同時,買方已按房地產交易價20%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作為定金支付給賣方,余額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應在廣州市房地產交易所(簡稱:_________________交易所)辦理房地產過戶之日支付給賣方。

  四、賣方或買方不按規定日期辦理過戶手續,視為違約。

  五、簽訂合同后,買方中途不買,合同即告解除,買方無權請求退還定金;賣方中途不賣,合同即告解除,賣方須雙倍退還定金。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由提出的一方按定金的20%繳納解除合同登記費給交易所;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登記費即定金中的20%由雙方各負擔一半。

  六、本合同簽訂后,凡違反《廣州市房地產交易管理辦法》(簡稱:_________________《交易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交易所將不予以辦理,賣方應將定金退回買方。交易所將按照《交易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處理。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經交易所登記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賣方、買方各執一份,交易所存檔一份。合同履行后,買賣雙方所執合同應交回交易所備案。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

  買方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賣方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6

  出售方(甲方):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托代理項目

  甲方將擁有產權(或處置權)的______市的___________房產(即:____________)全權委托乙方代理出售。該房建筑面積______㎡,非住宅面積______㎡。

  第二條 委托出售價格

  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   ______元。并附送a、固定裝修; b、;家私 ;c、家電; d、______。

  第三條 房款結算

  甲方同意乙方以高于或低于上述委托價格對外銷售該房屋,但乙方應嚴格按照委托出售價格與甲方結算。

  第四條 甲方承諾如下事項

  1、保證上述委托房屋產權清楚,無任何糾紛,否則甲方須向乙方及承購方承擔造成損失的補償。

  2、同意承購方(同意打“√”):a、一次性付款 b、按揭付款。

  3、同意交易稅費(同意打“√”):a、按國家規定各付 b、買方包稅 c、賣方包稅

  4、同意該房屋交割前結清所有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有線電視收視費等使用費用,并遷出該房戶口,以便承購方入戶。

  5、若該房仍在按揭,則自行清償所欠銀行款項。

  第五條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業主身份證及產權證明文件原件(指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房款收據或發票),并留存復印件。系產權共有人或委托他人還須提供共有人身份證和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房屋內無人居住及無財物,須提供該房屋鑰匙。

  第六條 委托期限:自簽定合同日起______個月,即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若乙方已在上述期限內將該房屋售出,則委托期至產權及房屋轉移到承購方完畢止)。

  第七條 銷售費用:銷售上述房屋所產生的宣傳廣告費及勞務費,概由乙方負擔,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 產權權屬變更及房款給付:

  第1種:該房未辦產權證只需更名。甲方須在接到乙方通知(電話或信息)三天內為承購方辦理好房屋更名手續;

  乙方則在承購方取得更名后的購房合同和房款收據(或發票)后的三天內將房款一次性付給甲方。

  第2種:該房屋已辦理房地產權證。甲方須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內同乙方及承購方將權屬變更資料交予______市房地產登記中心。交件的當日或次日,如果承購方是一次性付款,則乙方付給甲方房款總額的______%,余款在取得承購方房產證的當天或次日付清;如果承購方是按揭付款,則乙方付給甲方房款總額的______% (以銀行批準貸款須交的首期為準),余款由銀行直接劃入甲方設立的帳號。

  第3種:該房屋已辦理房地產權證,但仍在銀行抵押。乙方付給甲方______元,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內將銀行所欠款項清償,并取得撤消抵押登記后的房地產權證。清償后,產權權屬變更及房款給付與“第2種”相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若不按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及時將房款給付甲方,每逾期一日,按銀行同期利息支付滯納金給甲方,超過15天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且乙方須按委托價格的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2、甲方若所委托房屋產權有糾紛或甲方變卦以及不按通知時間內來辦理產權過戶更名手續,應承擔相應責任,由此而導致承購方退購,則甲方須無條件返還已收全部款項并支付乙方委托價格的______%的違約金給乙方。

  3、承購方承諾購買房屋要求甲方清償銀行貸款后又不購買此房,則甲方已收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十條 房屋交割:在承購方取得房產證的當天或次日,甲方須將結清了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費等使用費用,并已遷出戶口的房屋交給承購方使用。甲方與承購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 傭金:該房屋成交后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傭金,為出售價格的2%及高于委托價部分。

  第十二條 委托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該房屋為乙方獨家銷售,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與乙方介紹的買家發生交易,不得自行或再委托他人銷售,否則,除按上述標準支付傭金外,同時應按出售價的______%支付違約金給乙方,并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蓋章即生效,均具同等效力。補充條款: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 理 人:__________________ 經 辦 人:__________________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7

  甲方(賣房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購房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丙方(房產中介):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房產中介

  甲乙丙三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定了一份房屋買賣協議書,約定由乙方購買甲方的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________號________房產。原協議其他約定事項中的6項作廢,現變更為以下條款:

  1、甲乙丙三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明知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________號________房產已經發生區域變更,由________區變更為________區的事實,具體地址以變更后的地址為準。

  2、甲方的保證義務。第一、甲方應保證出售的該房屋具備合法的“沈陽市房產管理局”頒發的沈房權證,保證該房房產證將來不能被撤銷或該房產被變更為鄉產權。第二、甲方保證該房屋不存在任何未結清的債權債務、稅、費(包括但不限于采暖費、水電氣、電話寬帶有線物業費等)。第三、甲方保證該房無抵押、查封等強制措施。甲方需配合乙方提供各種證明材料,否則當乙方發現該房屋存在甲方無法保證的情況時,乙方有權隨時提出解除合同,甲方需在乙方提出解除和同后日內退還收取的乙方所有費用,否則發生延期退還還將額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違約金元整,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還需賠償乙方損失。

  3、在甲方和該房產都具備本合同約定的上述條件無任何瑕疵時,甲乙雙方到房產交易部門辦理更名過戶手續,甲方保證沒有兩套售房的稅,若有甲方承擔該稅,其他交易所需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在更名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后日內,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剩余房款,如乙方延期支付還將額外支付甲方延期付款違約金元整。

  4、在乙方更名過戶后如需甲方配合乙方辦理相應稅費的變更手續的(包括但不限于采暖費、水電氣、電話寬帶有線物業費等)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否則不配合導致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5、在本協議簽訂后個月內如果該房還無法辦理更名過戶手續的,房屋買賣合同關系將自動解除,甲方應于和同解除后日內退還收取的乙方所有費用,否則發生延期退費甲方還將額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違約金元整。

  6、丙方在甲乙交易過程中負責提供政策咨詢和相關代辦事項,具體中介費的收取方式為;辦理更名過戶手續時丙方一次性從乙方收取中介費貳千元,如是因本協議所定的`甲方的原因導致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解除的,丙方的中介費由甲方在合同無效、解除當日一次性支付。

  以上協議三方自愿訂立,認真遵守執行,此協議一式3份,甲乙丙各執一份。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8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甲方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乙方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丙方(中介方):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房地產基本狀況

  經丙方居間促成,甲方將其所有的房屋及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轉讓給乙方。該房地產基本狀況如下:

  (一)該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房屋類型_____________,結構_____________,樓層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附帶車庫約_____________平方米,閣樓約_____________平方米,裝飾裝修狀況為_____________。

  (二)該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劃撥/其它】,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

  (三)附隨該房屋一并轉讓的設施、設備包括:_____________(名稱、品牌、型號、數量)

  第二條甲方擔保

  (一)權利擔保。甲方對轉讓房地產的權屬帶給如下擔保:

  1、保證該房地產是貼合國家及本市關于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否則,由甲方承擔全部職責;

  2、該房地產的權利被限制狀況為:□A。甲方承諾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交易時不存在被查封、抵押及共有權人不同意出售等權利瑕疵和負擔,保證乙方不受第三人合法追索;□B。該房地產在交易前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_____________,甲方應于前辦理抵押注銷手續。

  3、若該房地產在交易前已存在有關稅費及設施安裝費等債務糾紛,甲方應在申請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前辦妥結清,如有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職責;

  4、因該房地產存在權利負擔或債務糾紛而引發訴訟等爭議處理程序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職責。

  (二)質量擔保。甲方保證所出售的房屋貼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具有通常的居住使用功能,交易之前鄰里之間無公用面積糾紛等矛盾,否則,由甲方承擔全部職責;在保修期內出現內在結構和質量問題的,甲方應當用心協助乙方向職責第三方主張權利。

  第三條成交價格

  該房地產按套計價,成交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以下均以人民幣結算),該成交價款包括:【□A僅指該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本身價格;□B還包含附隨房屋一并轉讓的設施、設備價格】

  第四條付款方式和期限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擔保。在申請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前,甲方毀約的,雙倍返還乙方定金,乙方毀約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完成房屋產權過戶申請手續簽字后,定金抵作購房款。

  (二)為督促甲方及時履約,乙方能夠預留_____________元整作為履約保證金,此款在甲方實際交付房屋、結清應付費用、房地產權全部過戶至乙方名下之日結清。

  (三)除定金、保證金之外的剩余房款_____________元整,甲乙雙方約定采取以下第種付款方式:

  □A、乙方應于甲乙雙方完成房屋產權交易過戶申請手續簽字之日一次性付清。

  □B、乙方采取貸款方式付款

  1、乙方應于給付甲方首付款元整,剩余房款元整申請貸款。

  2、乙方應于向貸款機構提交貸款申請的相關資料,并配合貸款機構進行貸款調查、審查和審批等手續,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貸款手續。貸款部分的房款應于貸款機構放款的當日直接給付甲方。

  3、如貸款機構實際審批貸款額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額或貸款未獲批準的,雙方約定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a、乙方應于貸款機構出具貸款承諾函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補足應交款。

  b、合同終止,甲方應在合同終止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已付所有款項。

  □C、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第五條房屋交付

  (一)甲方應于騰出該房屋,交付給乙方占有、使用,并移交該房屋房門鑰匙,作為房屋轉移占有的標志。

  (二)該房屋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對附隨該房屋一并轉讓的設施、設備及裝飾裝修狀況進行清點查驗,并辦理書面交接手續。

  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本合同記載的各項設施、設備及裝飾裝修被損壞、拆除的,甲方應按購置同等設施、設備的市場新品價格或修復同類工程的市場價值承擔賠償職責。

  (三)交付日前,房屋所產生的水、電、有線電視、通訊、物業等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應在房屋交付前結清;以上費用的付訖憑證交乙方查驗,如有未清事項,乙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欠費。交付日后所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房屋風險職責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承擔。

  (五)甲方應于前將落戶于該房屋的戶籍關系遷出。

  第六條產權過戶

  (一)甲乙雙方同意于,共同應攜帶相關資料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并按照規定的期限和條件及時、全面地履行相關手續和帶給完備資料;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7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二)房產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的,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權利轉移時間。

  (三)辦理產權交易過戶手續所發生的稅費按以下第種方式承擔:

  □A、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本市的相關規定各自承擔;

  (四)甲方應及時協助乙方辦理公共維修基金、物業等房屋附屬事項過戶手續。

  (五)在房地產權過戶未辦理完畢前,如遇規劃拆遷,甲方應用心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拆遷手續,有關拆遷安置補償的權利和義務均歸乙方享有和承擔。

  第七條違約職責

  (一)除貸款機構的原因外,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未付款的萬分之五向甲方加付違約金;逾期超過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按該房地產成交總價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甲方應自解約通知送達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除違約金和應付稅費之外的已付款。

  (二)除不可抗力影響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交付房屋或遷出戶籍關系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逾期交房超過日的,乙方有權退房;甲方應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全部已付款及利息(按月利率1%計算),并按該房地產成交總價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且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

  (三)甲方或乙方未如約履行義務,造成交易過戶延期的,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100元違約金,直至實際履行完畢之日止。因甲方過錯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天內完全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乙方有權退房。甲方應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全部已付款及利息(按月利率1%計算),并按該房地產成交總價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且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

  (四)本合同簽訂時甲方故意隱瞞該房屋已出賣給第三人或已抵押的事實,或者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又將該房屋出賣或抵押給第三人,導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乙方有權退房。甲方應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全部已付款及利息(按月利率1%計算),并按照乙方已付購房款的一倍支付違約金。

  (五)甲方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其它約定或違背誠信原則,導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本合同被解除的,參照本條第1、2款執行。

  第八條中介服務

  (一)丙方為甲乙雙方帶給以下服務:帶給真實有效的訂約信息;充當訂約介紹人和撮合人;帶給法律咨詢,擬定合同文本并協助、指導訂立合同;協助辦理或代辦交房、過戶及貸款等手續;為雙方簽訂和履行房屋買賣合同創造便利。丙方在辦理委托事務中需繳納的手續費、工本費、材料費及印刷費等費用概由委托方承擔。

  (二)中介服務費按房屋成交總價的2%收取,共計_____________元整,由承擔,應于付清。甲乙雙方未能交易成功的,中介費不予減免;甲乙雙方自愿解除合同的,雙方各承擔50%;若甲方或乙方違約或違背誠信原則導致未能交易成功的,由違約方或過錯方承擔全部中介費。

  (三)甲方或乙方不按時支付中介費的,每逾期一日,應按未付費用的3%向丙方加付違約金;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不付清中介費而私下交易或透過其他居間方成交的,應共同向丙方承擔雙倍中介費。

  (四)丙方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帶給虛假狀況,損害甲方或乙方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中介費,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職責。

  (五)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應將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原購房合同書及房款(含車庫)交付憑證、契稅發票以及其它一切交易過戶所需的資料交給丙方暫時代為保管,丙方出具收到憑證。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時,丙方及時帶給。若以上證件不能交給丙方保管,甲乙雙方商定,將定金交給丙方代為保管,待房屋產權過戶至乙方名下后,丙方將定金交付給甲方抵作購房款,若甲方或乙方毀約,適用定金罰則。

  第九條補充或變更約定事項(對以上條款的變更約定,效力優先于原約定)

  第十條其他條款

  (一)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當事方另行議定,簽訂補充協議。

  (二)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依法起訴。

  (三)為辦理貸款或產權過戶手續,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房屋轉讓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四)本合同自三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丙方代表:_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9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現就住宅及車庫買賣有關事項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愿將位于 住宅壹套及一樓車庫雜物房壹間出售(出讓)給乙方,其中: 住宅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車庫雜物房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出售價(含出讓價,下同) (以下金額均為人民幣)。此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更。

  第三條 付款方式:實行分期付款,首期支付陸萬元整,第二期支付壹拾萬元整。具體支付時間及方式如下:

  (一) 乙方陪同甲方到銀行歸還上述住宅按揭貸款余額取回《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以下簡稱《房產證》時支付甲方售房款陸萬元整。

  (二)在甲方辦妥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并將新的 《房產證》及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的當天支付壹拾萬元整。

  第四條

  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購房款并歸還按揭貸款余額取回《房產證》后的十五日內,與乙方共同到房產部門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并將新的《房產證》交給乙方。上述住宅一經辦理所有權過戶手續,房屋的產權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使用權,原入住人員或存放的物品必須在住宅所有權過戶后的十五日內搬離。

  第五條

  鑒于甲方原來只擁有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而無所有權,僅取得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出讓證》,而《使用權出讓證》又不能到發證機關辦理“使用人”變更手續的實際情況,該車庫雜物房及對應的《使用權出讓證》自乙方付清上述購房款(含車庫雜物房的出讓金)之日起至該車庫雜物房使用權終了之日止歸乙方使用和保管。

  第六條 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交易金額(人民幣壹拾陸萬元整)不包括售房應繳稅費及辦理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費等各種稅費,此項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 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購買上述住宅、車庫的款項支付給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違約金額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購房款后未按規定時間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并將新的《房產證》以及車庫雜物房《使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的,甲方除必須將住宅《房產證》及車庫雜物房《使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外,必須按日支付全部售房款百分之

  的違約金。

  (三) 甲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搬離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必須按市場房屋出租價格的三至五倍價格向乙方支付房屋租金。

  (四)房屋買賣協議簽訂后,甲方違約不出售(出讓)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如已收取乙方的購房款的,甲方除必須按乙方規定的時間退還已收取的乙方購房款外,必須另行支付給乙方三萬元整違約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終止購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項的

  80 %退回給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購房款,無論哪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整。 第九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并經 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市公證處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見證甲乙雙方之間的買賣行為,共同訂立本合同,以茲各方共同遵守。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房(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自愿將其位于_____縣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幣______拾___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一次性付清,附收款收據)。

  二、房屋的基本情況:

  該房屋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____室____廳,所在____層(共____層),室號______,房屋用途為______(無儲藏室)。

  三、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該房屋的相關權益(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隨該房屋一并轉讓給乙方。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協議簽訂后,甲方不得就房屋再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四、本協議簽訂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本協議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五、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六、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執___份,見證人各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關鍵條款細節:

  第一,有關房屋面積方面的條款。

  購房者在簽訂購買現房時合同時在此條款中要求寫明建筑面積,及建筑面積中含共用面積的組成部分及具體平米數,使用面積平米數,建筑面積與使用面積的比例;購買預售房還要注意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問題。根據《民法典》此條款應如此表述“誤差在3 %之內(含3 %),視為正常誤差,但誤差部分應按實際面積在合同中規定的單價重新結算;若誤差超過3 %,則視為賣方違約,賣方應承擔約責任。”

  另外,所購樓的樓號、房號、單元在整幢樓中的位置示意圖、單元的平面圖也應在合同中寫明或作為附件。

  第二,關于價格、收費、付款數額的條款。

  價格條款應比較明確,應有細項約束發展商不得隨意加價,不應包括其他各種不合理費用。在付款方式條款中,應明確、詳細規定付款方式,如繳納定金的時間、數額、分期付款的步驟、時間、數額等。

  第三,關于不可抗拒力。

  房產銷售合同有關違約責任的條款一般都有“銷售方遇不可抗力導至逾期交房,不承擔責任。”這樣的表述。我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本法所稱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地震、火災、戰爭等。”依照此法,房產買賣合同中設定有關了延伸、擴張。但售房方不能把發展商自己的過錯,如:對市場判斷不準確投資失誤、項目設計不周密修改方案等因素歸之為不可抗力,同時也不能把應該預計到而沒有預計到的季節影響、上級行為、政府行為等因素歸之為不可抗力,從而免除自己理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因此簽訂合同時,應特別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第四,有關房屋質量的條款。

  購房者在簽合同時一定要詳細地把質量要求寫進合同。如:臥室、廚房、衛生間的裝修標準、等級;建材配備清單、等級;屋內設備清單;水、電、氣、管線通暢;門、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級等質量要求都應涉及到。合同中還可以規定房屋的保質期、附屬設備保持期等。

  第五,售后物業管理的條款。

  這是購房人在簽合同時容易忽略的內容。目前我國對于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尚不健全,房產買賣雙方責任不好界定,但購房人還是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把握,如:業主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選擇權利;業主對物業管理方式確定的權利;物業管理公司的職責范圍;物業管理費標準的制定等。保證購房人入住后水、電、氣供應,保安、房屋維修、公用設施、郵政、通訊等服務到位,并按規定收取物業管理費。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1

  賣方:

  姓名:國籍/地區: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郵政編碼:

  地址:

  所占份額:

  居間方:

  營業執照號碼:

  聯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居間備案證號:

  聯系電話:傳真:

  第一部分房地產買賣部分

  第一條

  甲方房地產坐落于

  房地產證號為房地產用途為,登記建筑面積為平方米。該房地產始建于年月,入伙時間為年月日。土地使用權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目前物業管理公司為管理費為元/平方米。

  該房地產轉讓時,出賣人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的權利與義務同時轉移。

  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見附件一。

  第二條

  買賣雙方均清楚該物業產權現狀并確認該物業是以現狀出售,該物業產權現狀為以下第種:

  1、已辦理商品房房地產證,沒有設定抵押,賣方對該物業享有完整的所有權。能完全支配及處理。

  2、處于抵押狀態,抵押權人為。抵押權人同意賣方出售該房地產。見附件。

  3、處于抵押狀態,買方同意于簽署合同之日天內還清貸款,辦妥解除抵押登記手續,雙方同意并將房地產證原件托管于居間方或者居間方指定擔保公司作為辦理過戶手續之用。

  第三條、

  雙方均清楚本房地產之上所附租賃債務現狀并同意以下第種處理辦法。

  1、該物業沒有租約。

  2、該物業之上存有租約,其租期到年月日止。租金為元/月,押金為元。承租人已書面放棄優先購買權。賣方須于合同簽訂日將承租人的放棄優先權的書面文件原件交予買方。雙方同意由賣方在實際交付房地產時處理與承租人的租賃關系事宜。

  3、該物業之上存有租約,其租期到年月日止。租金為元/月,押金為元。承租人已書面放棄優先購買權。賣方須于合同簽訂日將承租人的放棄優先權的書面文件原件交予買方。雙方同意由買方處理與承租人的有關剩余租期事宜。賣方所收取的押金轉交予買方。剩余租期的租金由買方收取。

  第四條

  本物業之上所附著的戶口,出售人保證于收到房地產成交全部價款之日起日內遷出,否則,買方有權要求其遷出。同時賣方可按本合同房地產總價款的百分之向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甲方自愿將上述房地產出售給乙方,轉讓價為。該成交價不含稅費。

  第六條、

  經雙方協商,買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時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元整定金不得高于成交價的百分之二十。

  為防范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約定如期交付物業和結清所有費用,雙方協商同意在房款中暫扣元作為履約保證金。此款在賣方實際交付房地產時進行結算。

  第七條、

  按政府有關規定,買賣雙方需另付稅費:⑴營業稅⑵城建維護稅⑶印花稅⑷所得稅⑸契稅⑹增值稅⑺產權登記費⑻權籍調查費⑼公證費評估費、律師費、保險費、抵押服務費。土地使用費⒂其他:。

  經雙方協商,其中:

  1、買方支付上述項

  2、賣方支付上述項。

  [第⑼項費用發生在涉外合同的情況下,]

  第八條

  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約定買方按下述第種方式給付定金、履約保證金之外的樓款

  、一次性付款

  雙方同意,買方須將除定金、履約保證金之外的樓款人民幣/港幣

  元整于年月日之前交由雙方指定的銀行監管。。

  、買方向銀行按揭付款

  1、買方須將首期款人民幣/港幣元整于年月日之前交由雙方指定的銀行監管

  2、買方于年月日前向銀行提交抵押貸款申請的相關資料,并配合銀行進行貸款調查,審查和審批等手續,抵押貸款金額以銀行承諾發放貸款金額為準,放款時間為銀行約定時間交付予賣方。

  如買方支付首期款之余額少于交易價格與銀行承諾發放貸款的差額之余額,則首期款金額應相應增加,買方須于銀行出具承諾貸款函后三日內補足并交由雙方指定銀行監管。

  3、分期付款:

  買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支付全部房地產價款的百分之,即人民幣元。

  買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支付全部房地產價款的百分之,即人民幣元。

  買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支付扣除履約保證金后的余款人民幣元。

  第九條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和欠款比例,分別處理

  、逾期在90日內,或逾期超過90日但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未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部支付應付款之日起,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該筆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90日后,且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支付全部價款或者在該款項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合同,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按累計應付款的百分之十向賣方支付違約金。賣方應當返還已付的全部購房價款。買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賣方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是指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第十條

  乙方應當于將上述房地產交付予買方。在交付房屋時,應當履行下列第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并交接該附表一中所列物品。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鑰匙。

  4、

  5、

  第十一條

  除合同另有約定的特殊情況外,賣方未按本合同第條約定的期限將本房地產交付買方,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一、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90日內,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每逾期一日,應向買方支付相當于房地產總價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的,買方有權在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應當退還全部已付購房款和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同時,賣方按本房地產總價款的百分之十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買方因本次交易所發生的傭金、贖樓費、稅費等等一切相關費用

  3、逾期超過90日,買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但自約定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本房地產總價款為基數以日萬分之四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二、雙方約定的其方式

  第十二條、物業附隨債務的處理

  賣方在交房前,應將附隨于該物業的水費、電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費、垃圾清運費、煤氣費、電話費等費用結清,結清單據須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自所簽房地產現售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部門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后日內雙方應攜帶房地產證書到房地產權登記部門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在房地產轉讓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稅費,均依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交納。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辦理《房地產證》的有關稅費,按雙方所約定處理。未有約定的,按國家、省、市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部分居間服務部分

  第十四條

  、居間方為買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接受購房意向委托并為買方聯系合適物業

  2、陪同買方看房

  3、向買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賣方的真實意圖

  4、對所售房屋進行產權事項的調查。

  5、促成買賣雙方交易完成,協助辦理交接房事宜。

  6、協助辦理向銀行抵押貸款事宜。

  7、

  8、

  居間方為賣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接受賣方售房意向委托并為賣方聯系合適買家

  2、向賣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買方的真實意圖

  3、促成買賣雙方交易完成,協助辦理交接房事宜

  4、協助賣方辦理贖樓事宜。

  5、

  6、

  第十五條

  1、居間方在本居間合同生效時,有權向買方收取前期傭金總計元。,如買賣雙方未能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或未完成產權過戶,則此前期傭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除外。

  2、居間方在本居間合同訂立時,有權向賣方收取前期傭金總計元。,如買賣雙方未能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或未完成產權過戶,則此前期傭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除外。

  第十六條

  1、居間方在買賣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時,有權向買方收取后期傭金人民幣元。如買賣雙方最終未能完成該房地產產權過戶,此后期交易傭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除外。

  2、居間方在買賣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時,有權向賣方收取后期傭金人民幣元。雙方最終未能完成該房地產產權過戶,此后期交易傭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除外。

  第十七條

  1、賣買雙方利用居間方所提供信息、條件、機會等信息交易平臺,私自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或者中途委托其他中介公司的,買賣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居間方有權要求買賣雙方支付交易服務費和傭金。

  2、因賣方過錯或違約,致房地產買賣合同不能簽訂交易不能促成的,賣方需支付居間方雙倍交易服務費和雙倍傭金。買方可要求賣方賠償已經支付的交易服務費與傭金損失。

  3、因買方過錯或違約,致房地產買賣合同不能簽訂交易不能促成的,買方需支付居間方雙倍交易服務費和雙倍傭金。賣方可要求買方賠償已經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和傭金損失。

  4、因居間方原因,致房地產買賣合同未能簽訂或者房地產產權未能過戶,居間方應對買方按已支付的交易傭金和交易服務費進行雙倍賠償。

  5、因居間方原因,致房地產買賣合同未能簽訂或者房地產產權未能過戶,居間方應對賣方按已支付的交易傭金和交易服務費進行雙倍賠償。

  6、因不可抗力因素致房地產買賣合同不能簽訂或者房地產產權未能過戶,居間方應于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五個工作日內退還買賣雙方交繳的交易服務費和傭金。

  第十八條

  第十九條

  于本合同之外三方在談判中的聲稱、理解、承諾以及協議之內容,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十條

  本合同共有附件份,頁數為頁。合同附件為合同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買賣雙方應于各附件每頁簽字確認。

  第二十一條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采取下列第種方式之一解決

  1、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所填寫確認的地址即為送達地址。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賣方:居間方蓋章:買方:

  代理人:居間人員:代理人:

  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2

  原告:

  被告:

  訴訟請求:

  一、請求貴院判令被告繼續履行合同,并限期被告無條件交付原告之房屋合法手續。

  二、請求貴院判令被告即日給付原告因延遲收房產生的銀行同期貸款利息人民幣_________元,違約金_________元/天,(由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逾期7個月,(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三、原告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違約金數額。要求按照22元/月/建筑平方米向原告支付補償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

  四、請求貴院判令被告因延期交房給原告辦理房屋產權延期帶來的損失_________元。(按銀行現利率執行)。

  五、請求貴院判令本案包含訴訟費在內的一切相關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系商品房買賣合同關系。原告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與被告簽署了《商品房的買賣合同》,原告購買被告開發的紅橋區咸陽路南端東側龍悅花園___樓___門_________號商品房一套。合同中對原、被告之間的權利義務進行了詳細約定。原告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首付款人民幣_________元,于____年___月___日將貸款人民幣_________元付于被告帳戶,合計總房款_________元全部支付到被告指定帳戶。原告依據合同中的`約定履行了自己作為一個買受人應盡的付款義務。根據合同第三條約定,該商品房應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但由于被告沒有依照《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合法取得《住宅商品房準許交付使用證》,導致至今_______年___月___日,原告不能合法入住。被告的行為構成了嚴重違約且惡意拖欠賠償款。按照合同第五條第一款之約定,“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第十七條損失賠償額標準: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的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參照“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關于發布20xx年房屋租賃市場指導租金的通知》中《紅橋區20xx年住宅房屋指導租金》06-05邵公莊新區22元/月/建筑平方米,以此為依據要求增加違約金數額。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的違約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利息及違約金的合理請求都遭到拒絕,被告故意躲避原告之詢問,無奈之下,原告只得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xx年6月1日執行版的相關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一、本訴狀副本___份(按被告人人數提交);

  二、證據___份。

  具狀人: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3

  出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等法律、規章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該存量房買賣的有關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產基本情況

  1.賣方房產座落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___________房權證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號《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__房第___________號《房屋共有權證》

  第二條賣方對該房產現狀的聲明

  1.賣方根據國家的規定已依法取得該房產所有權,對該房產現狀負全責,并保證該房產符合國家及所在地房產上市的有關政策及規定。賣方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賣方承擔。

  2.賣方特此告知買受人上述房產存在下列情況:

  抵押狀態:【存在抵押□、不存在抵押□】,關于抵押權的補充約定及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狀態:【存在出租□、不存在出租□】,若該房產存在出租,則賣方保證承租方已明確表示在同等條件下放棄優先購買權,關于租賃的補充約定及說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證狀態:【已辦理□、未辦理□】

  房產內戶口情況:【該房產內已有□、未有□戶口落戶該房產享受過□、未享受過□政府相關“外地人購房落戶”政策】

  關于戶口問題的補充約定及說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買方對購買情況的聲明

  1.買方已親自實地看房,并對該房產的現狀及疑慮詢問過賣方,在明確賣方所告知

  的事項后自愿簽訂本合同。買方已親自審查過該房產產權相關權屬信息資料,了解產權相關信息,愿意購買該房產。

  2.買方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買方承擔。

  第四條房產成交價

  買賣雙方商定上述房產成交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包括□、不包括□】該房產的附屬設施、設備等物品

  第五條交易定金

  買方應向賣方支付的定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定金交由[買方直接支付給賣方]□、[存入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紀機構在銀行設立的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劃轉]□。

  買賣雙方約定定金通過經紀機構在銀行設立的專用存款賬戶劃轉的,買方將定金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存入專用存款賬戶的,即視為賣方收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定金自動轉為購房款,但買賣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房款交付

  合同簽訂后,買賣雙方同意,買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種方式給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剩余房款:

  一次性付款:

  買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或__________將支付購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

  分期付款:

  ①買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或__________將支付購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

  ②買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或__________將支付購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

  ③買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或__________將支付剩余購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

  買方向【銀行按揭貸款□、公積金貸款□】方式付款

  ①買方須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并在買方辦理貸款審批時存入貸款銀行指定帳戶。

  ②買方須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向銀行提交抵押貸款申請

  的相關資料,并配合銀行辦理貸款審批手續,抵押貸款金額以銀行承諾發放貸款金額為準。

  因買方辦理貸款手續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買方自行承擔。

  買賣雙方約定的其它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款項由買方【直接支付給賣方]□、[存入____________________經紀機構在銀行設立的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劃轉□].

  ____________________經紀機構設立的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開戶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后,持賣方已登記在買方名下的產權證復印件到備案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交易保證機構按照《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劃轉協議》的約定辦理資金劃轉手續。

  第七條交房保證金

  為保證按約定如期交付該房產并結清該房產項下的水、電、管道煤氣、閉路電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所有費用,買賣雙方協商同意從房產成交價中預留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交房保證金該款項在賣方實際交付房產及完成產權轉移登記時進行結算,由買方【直接支付給賣方]□、[存入經紀機構專用存款賬戶劃轉□、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有關稅費

  1.買賣過戶所涉及稅、費,買賣雙方約定按下列方式承擔:

  買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有關規定,賣方需付稅費:營業稅及附加印花稅個人所得稅

  土地增值稅交易手續費。買方需付稅費:印花稅契稅交易手續費房屋登記費。其它費用:以實際發生的稅費為準。】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因政策原因須繳納新的稅費的,由政策規定的繳納方繳納政策中未明確繳納方的,由【賣方□、買方□】繳納。

  2.土地證辦理費用:土地證從賣方名下過戶至買方名下的全部費用由【賣方□、買方□】承擔如房產所屬土地為劃撥地,則土地出讓金由【賣方□、買方□】承擔雙方約定其他承擔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配套設施過戶費:配套設施的相關證件過戶手續費用由【賣方□、買方□】承擔。

  4.買賣雙方商定,對該房產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另行簽訂過戶

  協議,結余部分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5.買賣雙方商定,賣方在交付該房產時,對該房產附隨的水、電、煤氣、__________等度數進行確認,并結清水費、電費、煤氣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____________________等費用,并經雙方簽字確認。

  第九條房屋的交付

  賣方在買方支付扣除交房保證金外的購房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或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將上述房產正式交付給買方,并履行下列手續:

  1.賣方在交房前保證維護上述房產的現有固定裝修,在買方接收時移交。

  2.買方在接收該房產時對該房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約定事項進行驗收,交接確認后對該房產及附屬配套設施負全責。

  3.如雙方認為在上述房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的描述有不詳盡之處,可另行補充書面約定,在交接時以書面約定為準,雙方僅對書面內容承擔責任。

  第十條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按下列第項辦理登記手續,選擇第項的第十一條不生效。

  買賣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雙方共同到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后__________日內共同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后__________日內由買受方單方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

  第十一條關于預告登記的約定

  1.預告登記自__________內有效

  2.申請預告登記的,在預告登記有效期內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該房屋預告登記轉為房屋轉移登記手續。

  3.買賣雙方因故終止存量房買賣合同時,預告登記的申請人應在__________日內向房屋登記機構辦理預告登記注銷手續。

  第十二條違約認定

  1.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一方未按合同約定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或未按合同及合同相關附件的約定履行義務的,視為違約。

  2.賣方保證上述房產產權清晰,在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前,若發生與賣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概由賣方負責,如因此造成合同履行障礙,視為其違約若該房產已出

  租,賣方未在交房前妥善解決租賃事項的,視為其違約。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自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違約方按成交價款每日萬分之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的認定及支付不影響合同在違約行為終止之后繼續履行。

  自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超過___________日,守約方即向違約方發出函件促其履約,發函即日起超過__________日仍未回復并履約的,守約方可解除合同。若賣方違約,則賣方除應將扣除定金金額的買方已付購房款退還給買方外,還應向買方雙倍返還定金若買方違約,則賣方應將扣除定金金額的買方已付購房款退還給買方,買方已支付的定金則作為對賣方的賠償。同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產生的傭金、服務費、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其他費用、因違約行為給守約方增加的費用、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

  第十四條合同變更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買賣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征得對方的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簽訂補充協議,注明變更事項。未征得對方同意,擅自變更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五條因不可抗力或政策的改變等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買賣雙方免責。交易過程中已產生的費用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根據本條款免責,雙方應簽訂具結報告。第十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請求當地消費者委員會調解處理,或者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訴。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買賣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買方、賣方各執__________份,房屋產權登記機構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特別條款

  賣方應當在所售房產所有權轉移之日起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戶籍管理機關辦理原

  有戶口遷出手續。如因賣方自身原因未如期將與本房屋相關的戶口遷出的,應當向買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__日未遷出的,自逾期超過__________日起,賣方應當按日計算向買方支付全部已付房款__________的違約金。

  出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4

  其委托人:________,性別: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

  其受托人:________,性別: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委托原因、事項、權限:

  其委托人______是位于北京市________號房屋的所有權人(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是產權共有人。現我們同意出售上述房產。因為我們______,不能親自辦理該房產的買賣及相關手續,故委托__________為我們的合法代理人,全權代表我們辦理如下事項:

  1、那在符合依法出售的前提下,代我們辦理此房的買賣交易手續;代為簽署以上房屋的買賣合同;

  2、我們代為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此房產權轉移、過戶等相關事宜;

  3、要辦理代為辦理與出售此房相關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暖氣、公共維修基金等交割手續;

  4、要協助買方以買方名義辦理銀行貸款相關手續并簽署相關文件;

  5、相關售房款本人親自收取,或將房款通過銀行將款項劃入本人的賬號:

  6、受托人在上述委托范圍內所進行的一切行為和所簽署的一切文件我們均予以承認,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7、一般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一個月內委托辦理相關事宜。過期后無效。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委托人:年月日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5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丙方:______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丙方見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鄭州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礎上,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號為:______ ,房屋地址:______ )

  做出如下約定,并承諾共同遵守:

  1、終止合同原因:

  2、經乙方同意丙方將房產證(權屬證件號碼:______號)原件退還給甲方。經甲方同意丙方將乙方交付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 小寫(¥______整)如數退還給乙方。

  3、甲乙雙方協商決定終止《房屋買賣合同》,)并由丙方收回,至此關于《房屋買賣合同》甲、乙、丙三方相互不追究任何違約責任,甲、乙、丙三方也相互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4、其它約定: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地址: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地址:

  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經紀人:

  電話: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6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群眾國合約法》及有關法令、法例的劃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約。

  第一條甲方志愿將其房屋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相識該房屋具體狀況,并志愿購買該房屋。現該房屋具體狀況如次: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于______,建筑平面或物體表面的大______平方米;

  房屋的占有權證號為______,國有地盤使用權證號為______;

  該房屋占用規模內的地盤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第二條上面所說的房產的生意業務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單價:_________________群眾幣______元/平方米,總價:_________________群眾幣______元整。

  第三條乙方在______前應向甲方給付定金群眾幣______元整。

  上面所說的定金在乙方______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付款時間及方式乙方應于本合約發生效力之日起______日內將該購房合約范本房屋全部價款給付甲方。具體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承諾在本合約發生效力之日起______日將房屋交給給乙方,并在交給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甲方應在______前將其落戶居住于該房屋的戶籍關系遷出。

  第六條甲方承諾并包管,依法享有本合約所售房屋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給乙方。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約發生效力之日起______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掛號構造申請管理房屋占有權變更掛號手續,依法取得房屋掛號在乙方名下的《房屋占有權證》;并在乙方領取《房屋占有權證》后,按有關劃定向地盤治理部門申請管理當房屋地盤使用權變更掛號手續。

  該房屋地盤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管理: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地盤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地盤使用權證所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約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地盤使用權為劃撥材料購銷合約范本取得,根據有關劃定,其轉讓需繳納地盤出讓金或地盤收入金的,雙方約定,該用度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除本條已有約定外,管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度劃定各自承擔□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第八條房屋毀損、滅失的危害自□房屋正式交給之日□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九條該房屋正式交給時,物業治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信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置懲罰: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甲方包管已如實陳述本合約所售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包管該房屋在生意業務時沒有產權糾紛或影響雙方生意業務的不論什么法令障礙,有關按揭

  、抵押、租賃、稅項等,甲方均在合約發生效力前辦妥。發生效力后如有上面所說的未清事變,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10月1日條乙方未按本合約的約定支付房價款的,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過期支付房價款的,每一過期裝備購銷合約范本一天,按應付未付房價款的極其之______支付違約金。乙方過期支付房價款超過______日,甲方有權排除本合約,甲方在排除合約之日起______日內將已收房價款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謎底增補

  第十二條甲方未按本合約的約定履行義務的,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過期交給房屋的,每一過期一天,按總房價款的極其之______支付違約金。甲方過期交給房屋超過______日,乙方有權排除本合約。甲方應在乙方排除本合約之日起______日內將已收房價款和雙倍定金返還乙方,并按總房價款的百分之______支付違約金。2、如因甲方的存心或不韙造成乙方不克不及在本合約約定的時間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總房價款的百分之______支購銷合約范本大全付違約金。

  謎底增補

  第十三條本合約未央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增補條款或增補和談。增補條款或增補和談和本合約的附件均為本合約不成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條本合約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發生效力。

  第十五條因本合約或與本合約有關的不論什么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處理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依法由群眾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六條本合約一式______份。此中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提交處理房屋權屬掛號構造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7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鎮______村___組村民)

  證明人:

  一、房屋坐落情況及邊界:

  1、本協議所指的房屋為______市______區______鎮______村______組小地名____________所擁有的住房(木質結構、四列三間)、豬圈、牛圈。

  2、房屋邊界:東至地壩外坎;南至申高應房屋邊界;西至屋檐溝;北至牛圈屋檐。

  二、房屋價格及付款方式:

  1、房屋出售價格為人民幣 元整($ 元).

  2、乙方在簽訂協議時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款項。

  三、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即擁有該房屋及地基的所有權,此后與該房屋有關的事宜皆與甲方無關。

  2、房屋出售后,甲方應盡的義務及應享有的權利全部轉讓給乙方,因房屋拆遷及其它原因產生的風險及利益概由乙方負責或享有。

  四、其他事宜:

  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證明人(簽字)

  年 月 日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8

  案情介紹

  本案訟爭房屋是第一被告甲和第二被告乙兩夫婦共同共有房屋。20xx年8月甲、乙委托本市某房地產中介公司上市出售該屋,同月29日下午原告丙經中介公司經紀丁介紹并帶至訟爭房屋察看,并于次日下午與甲簽訂《協議書》。該《協議書》訂明:甲、丙商定成交甲之房屋(即訟爭房屋),價額為30萬元人民幣;20xx年9月5日去房屋交易所及丁處交易,丙于20xx年9月22日前把房款30萬元交齊;20xx年8月30日下午二時成交,甲不得將房屋再賣給別人。《協議書》簽訂后,丙沒有依約于20xx年9月5日到中介公司丁處及交易所交易,亦沒有交納中介費。20xx年9月6日兩被告經丁介紹與他人簽訂了該房屋的買賣協議,并于同月18日到房管局登記備案。

  審判結果一審法院認為,甲出賣房屋的行為,雖未經乙同意,但相對人丙有理由相信甲有代理權,因此構成表見代理,《協議書》有效。由于原告沒有依約于20xx年9月5日到房屋交易所及中介公司與兩被告進行交易,兩被告因此而繼續委托中介公司出售房屋,兩被告的行為是在原告履行不當時拒絕自己的履行,屬于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應予支持。原告認為兩被告沒有依約將房屋售予,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的請求不予支持,由于違約首先在于原告,兩被告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即使原告有損失,也應由其自行承擔。為此,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二審法院認為,甲出賣與乙之共有房屋,未經乙書面同意,其合同依法應為無效。為此,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評析關于本案的一、二審判決,在理論上都有一些瑕疵。本文試作探討。

  一、《協議書》的性質

  本案的《協議書》是房屋買賣合同,其簽訂即意味著在當事人之間完成了要約、承諾的合同程序,故應為成立。《合同法》第12條第1款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這里規定的是合同的一般條款,并不意味著合同必須具備的“主要條款”。“主要條款”說曾被規定在《經濟合同法》第12條第1款,在實踐中一些地方的法院也會據此認定不具備上述條款的合同為無效合同,這種觀點并不正確。我國現行法,究其實旨,系采國際通行作法,將無效合同限定在損害國家利益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性規定的范圍之內。

  筆者認為,關于合同條款的討論,主要是針對合同是否成立的問題。從上述“主要條款”的角度出發,合同是否應當有一個“必備條款”的問題呢?這是有的。當事人、標的及其數量是合同的必備條款。否則,連誰是交易人都不清楚,就無法確定權利的享受和義務的承擔,發生糾紛也難以解決;沒有標的和數量,合同根本不可能成立。其他的條款則均僅為一般條款,不是合同的必備條款。從合同成立的角度,只是合同程序,其事項作如何約定,并不涉及到條款的實質內容,因而也不決定合同效力。如果已經具備必備條款,則應認定其為合同,而非預約;此點為兩者的基本區別。在本案中,《協議書》的內容,可逐項分析如下:

  第一,當事人是否具備。買、賣雙方分別為丙和甲。由于只是合同程序,套用訴訟法上的用語,是“程序上適格”,而不管出賣人甲是否有處分權或者買受人丙是否有民事行為能力,即不涉及其實質內容。因此,《協議書》的當事人已經具備。

  第二,標的和數量是否明確。標的約定為訟爭房屋。因此,《協議書》的標的和數量均已明確。基于此二點,房屋買賣合同已經成立。有觀點認為其不具備地方規章中規定采用的格式合同形式,因而不能認為是房屋買賣合同,筆者認為這種觀點拘泥于合同形式,并據此否定當事人的意思表示,違反私法自治原則,因而是不正確的。

  第三,除上述必備條款外,《協議書》還約定有下列條款:交易價款為30萬元人民幣,由買受人丙于20xx年9月22日前把房款30萬元交齊;出賣人甲不得將該房屋再賣給別人;具體交易時間為20xx年9月5日。這些條款均不影響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

  二、《協議書》的效力

  合同效力的取得,不是來源于當事人的約定,而是由法律所賦予的,反映出法律對該約定的價值判斷。所謂合同的生效,是指只要合同具備一定的要件后,便能產生法律上之效力。《合同法》第44條第1款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該規定至少在概念上區分了合同的成立與合同的生效。合同的成立必須具備成立要件,前已述及;但合同成立后,能否發生法律上之效力,能否產生當事人所預期的法律效果,則非合同當事人意志所能決定。只有符合生效條件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合同法》第8條和第44條第1款中所稱為“依法成立的合同”,應當理解為既具備成立要件、又具備生效要件的合同。

  《民法通則》第55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這里規定的是民事法律行為的一般生效要件。在本案中,就前二項而言,《協議書》均已具備;就第三項而言,《協議書》是否屬于具有違法性的合同,其可能影響的因素,主要有如下兩個方面:

  第一,是否經登記。《合同法》第44條第2款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60條第3款前段規定:“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因此,房屋買賣合同必須經過登記才能生效,如未登記的,即不生效力(區別于無效)。這也是為什么要求房屋買賣合同必須具備地方規章中規定采用的格式合同形式的原因,也是為什么雙方約定其具體交易時間的原因。但是,對于未以格式合同形式出現的、又未經法定登記手續的、由當事人“草簽”的合同,在當事人之間是否生其效力,法律并沒有為我們指示出來。這里說的是一般合同程序對合同效力的影響的問題。

  第二,共有人是否同意。《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60條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二審判決理由即據此認為《協議書》為無效合同。但是,同樣從這個角度

  出發,甲單方處分其與乙共同共有的房屋,應屬無權處分;無權處分所訂立的合同并非當然無效,如《合同法》第51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由此可見,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房屋買賣合同,并非當然無效,實屬效力未定的合同。從二審判決理由中,并未體現出對此點的關注,知其考慮未及周詳。這里說的是特殊合同程序對合同效力的影響的問題。

  在第一個問題上,《合同法》第44條第2款所規定的“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合同,類型繁多,不一而足。其中,有的合同從其形式上的確需要辦理上述手續方可生效的,是其合同程序的一個內容,例如《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規定,中外合資經營合同、中外合作經營合同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審批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有的合同則是將產生物權變動的登記要件視同為合同的生效要件,例如,《擔保法》第41條規定,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其中的“抵押物登記”,學理上稱之為抵押權登記。房地產買賣合同的登記手續。亦同此理。

  在第二種情況下,如果合同訂立后僅僅未經登記,是否產生拘束當事人的效力呢?從上述規定來看,應采否定說,即合同應在當事人之間為不生效。如就本案而言

  ,《協議書》不生效(區別于無效)。但是這樣一來,實踐中很多已經成立的“草簽”合同,即因不能拘束當事人而造成應受保護的利益未獲保護,必定會助長不誠實交易的風氣,對社會造成的損失(包括經濟損失和文化損失)將無法估計。在采否定說的前提下,只有締約過失責任制度可以救濟受損失方,這是不能全面保護其利益的。因此,應采肯定說,在此情況下的合同不以物權變動的登記為生效要件。由梁慧星先生主持起草的《物權法草案建議稿》第7條規定:“以發生物權變動為目的的原因行為,自合法成立之時生效。在不能發生物權變動的結果時,有過錯的當事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1故對本案的《協議書》效力的決定,應以此為依據。一、二審的判決理由避開了這個問題,不知道是否有意識的。

  對第二個問題的探討,則牽涉到對案情的進一步分析,尤其是對當事人行為的解釋。這是一、二審判決理由的主要分歧所在。一審判決理由認為,甲的行為構成表見代理,故《協議書》應為有效合同。首先,兩被告一起到從事房屋買賣的中介公司掛牌,對其共同共有的訟爭房屋進行出售。其次,作為第一被告甲是第二被告乙的丈夫,兩被告均是訟爭房屋產權登記人;再次,《協議書》的訂立是在兩被告家中進行的。上述三點足以使丙認為可以甲以其自己的名義并代理乙處分訟爭房屋。因此,雖然乙沒有在《協議書》上簽名或者提出書面同意,但甲的表見代理成立,故《協議書》應為有效合同。二審判決理由則徑以甲未取得乙的書面同意,認定《協議書》無效。

  筆者認為,在本案中,并不是甲的行為構成表見代理,而是乙的.行為構成“視為同意”。關于“視為同意”是否屬于表見代理的爭論,在我國由來已久。筆者采區別說,認為表見代理為擬制之有權代理,“視為同意”為推定之有權代理之間。在表見代理,《合同法》第49條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在“視為同意”,《民法通則》第66條第1款第3句規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兩者的區別主要在于其中之價值判斷不同,表見代理系以善意第三人的值得保護、保障交易安全出發,“擬制”出拘束被代理人的交易效果,并不考慮被代理人的過失情況:“視為同意”則系以被代理人的不值得保護出發,“推定”出拘束被代理人的交易效果,必須考慮被代理人的過失情況,而不考慮相對人的過失情況。

  在本案中,一審判決一方面確認,乙系與甲一起到中介公司將其二人共同共有的房屋掛牌出售的;而且丙與甲商議買賣事宜時,乙也在場。因此,乙對訟爭房屋的出售給丙,是處于明知的狀態。另一方面又認為,乙所辯稱之《協議書》訂立時其表示堅決反對,但沒有提供有關證據予以證明;即認定乙對甲與丙訂立《協議書》,當時并無實行任何明示阻止的行為,因而不存在其明知而表示反對的事實。由此最直接推出的結論只能是:乙明知其與甲共同共有的房屋出賣給丙而不表示反對,應當視為同意。二審判決理由并不考慮上述本案的實際交易情況,徑以甲未取得乙的書面同意,認定《協議書》無效——“一棍子打死”;這在對案情的理解上略嫌簡單化,對條文的解釋亦略嫌僵化。綜上所述,盡管《協議書》上只有甲和丙的簽名,但仍然應當認其為有效,可以拘束甲和乙、丙。

  三、《協議書》的處理

  平時,我們談無效合同的處理比較多,直接談有效合同的處理比較少。就有效合同的處理而言,多在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的追究上,對其他責任形式的追究乃至合同的最終處理,往往欠缺周詳的考慮。在本案中,一審判決理由認為,《協議書》有效;由于丙沒有依約于20xx年9月5日到房屋交易所及中介公司與兩被告進行交易,兩被告因此而繼續委托中介公司出售房屋,兩被告的行為是在丙履行不當時拒絕自己的履行,屬于行使同時履行抗辨權,應予支持。從本案事實可知,訟爭房屋的確于20xx年9月6日由兩被告售予他人。但是,抗辯權的行使,能否導致合同拘束當事人的效力消滅,即發生終止合同權利義務的效果呢?這里面牽涉到我們對抗辯權的性質如何認識的問題。

  依一方當事人的行為產生消滅合同效力的權利,屬于形成權。而所謂抗辯權,則是指權利人用以對抗相對人之請求權的權利。在學理上,有認為抗辯權為形成權之一種的。但是,抗辯權原則上只有停止請求權行使之效力,其作用在于防御,而不在于攻擊;因此,抗辯權之行使也必須待相對人之請求,無相對人之請求即無抗辯權之行使。而形成權之行使,不以相對人的意思為轉移,其作用在于攻擊。因此,抗辯權不屬于形成權。在本案中,于合同約定的交易日期20xx年9月5日,丙并未前往交易,于此后,兩被告拒絕與其續行交易,并非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因為,兩被告的“拒絕抗辯”,并不會發生消滅有效合同對雙方當事人拘束力的形成效力。因此,兩被告拒絕與丙續行交易并將論爭房屋售予他人,應當認為系行使形成權,即消滅有效合同對雙方當事人的拘束力。從一審判決理由來看,其并沒有涉及到有效合同的最終處理問題,并不妥當。

  從消滅有效合同對雙方當事人的拘束力的問題意識點出發,筆者認為兩被告是行使合同解除權。這里不是從《合同法》第94條第4項所規定的“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法定解除權加以考慮,而是從交易本身加以考慮的。由于兩被告是在中介公司掛牌出售訟爭房屋的,使其交易具有公開性與急切性;因此,雙

  方當事人所約定的交易日期條款,應當視為合同的根本條款,如有違反即構成根本違約;雙方當事人于此默示的合同效果為,如果丙不于該交易日期前往交易的,即為自動放棄交易,該合同可視為當然解除,唯其結果應依出賣人的意思決定。兩被告于約定交易日期之次日將訟爭房屋售予他人,可視為行使該合同所默示的解除權。由于丙是自動放棄交易,且合同之當然解除已為默示,故兩被告于此并無通知其合同已經解除之義務。在寫作判決理由時,可將上述意思予以明確,以示法官并非機械適用法律條文之“工具”,實有其意義重大之“能動”所在。

  注釋:

  1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中,有直接采此觀點的,如《關于審理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前房地產開發經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12條規定:“轉讓合同簽訂后,雙方當事人應按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到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一方拖延不辦,并以未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應責令當事人依法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第13條規定:“土地使用者與他人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后,未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之前,又另與他人就同一土地使用權簽訂轉讓合同,并依法辦理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的,土地使用權應由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的受讓方取得。轉讓方給前一合同的受讓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顯然,其中之合同對當事人之拘束力,并非以物權變動的發生為其要件的。從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公布的案件來看,亦采此種觀點,見于存庫訴董成斌、董成珍房屋買賣糾紛案,載《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xx年第4期。但是,盡管如此,在具體條文的適用中還是有爭議的。

  第一,《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85條后段規定:“財產所有權尚未按原協議轉移,一方翻悔并無正當理由,協議又能夠履行的,應當繼續履行:如果協義不能履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關于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6條第2款規定:“法律規定登記生效的抵押合同簽訂后,抵押入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拒絕辦理抵押登記致使債權人受到損失的,抵押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有觀點認為這是締約過失責任的規定,筆者則傾向于將其解釋為違約責任。在抵押合同中,抵押的權登記僅生對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不登記不影響抵押合同本身的效力:雙方于此所生的責任分配,可依其對于“登記”的合同義務大小決定。

  第二,《關于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9條第1款規定:“依照合同法第44條第2款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或者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才生效,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當事人仍未辦理批準手續的。或者仍未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但未規定登記后生效的,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合同標的物所有權及其他物權不能轉移。”其中明顯意識到了問題,惜其僵化于所據條文之表面文義,既不考慮這此條文本身可能的不合時宜(包括觀感上的落后和機能上的滯后)。也不考慮實踐中出現的種種問題。

  綜上所述,在針對有關問題進行法律適用時,法官應審度時宜,充分利用法律解釋方法,規避僵化條文,實現實體公正。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9

  甲方:

  乙方:

  鑒于:甲方因出售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故此,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專項法律服務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法律工作人員桑中華、劉華廣為甲方出售房屋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條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2和4項法律服務,每項服務按次收費,每次不超過半個工作日:

  1、乙方在乙方辦公地為甲方解答房屋買賣相關的法律問題、審查房屋買賣合同,并提出法律意見,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500元/次;

  2、乙方與甲方共同參與房屋買賣合同談判,視談判結果出具法律意見,供甲方參考,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1000元/次;

  3、乙方應甲方要求,調查買房所涉房產公司主體資格的合法性,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500元/次;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務:甲方委托乙方全權代理甲方出售指定房產(樓款由甲方自己收取),甲方向乙方繳納代理服務費XX元/套。

  第三條乙方必須認真依法保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四條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提供辦理專項法律事務的相關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積極提供相關材料,或弄虛作假等情況,有權終止服務,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依約所收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六條根據甲乙雙方協議,甲方應向乙方繳納法律服務費總額3000元(大寫叁仟元),其中差旅費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交清。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0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屋買賣事項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狀況:甲方自愿將座落于祁東縣洪橋鎮瀟湘路東側香竹小區8號樓住房 五 樓,自然層 五 樓,上樓的 左 邊建筑面積為162.02 m2出售給乙方,房號為 號樓 ,房產證編號 。房屋地址、編號、房屋面積等房屋狀況以房產證描述 為準。

  二、 甲、乙雙方協定的上述房屋成交價為:肆 拾 伍 萬 貳 仟 捌 佰圓整。

  三、 預交定金: / 年 / 月 / 日預交金 / 萬元,并定于 / 年 / 月 / 日雙方來簽正式合同,如哪一方不來,就算哪一方違約,按本協議第七條責任處理,如乙方沒有違約,則定金抵作為購房款。

  四、 付款、交房時間及方式:

  ㈠、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乙方首付叁拾萬元整于20xx年9月29號之前轉賬于甲方提供的賬號: 。

  ㈡、第二部分房款壹拾萬零貳仟捌佰元整(¥:102800元)在交完辦理房產證過戶資料后付清。

  ㈢、剩下伍萬元整房款加包辦房產證、地產證叁萬貳仟元整(包括辦理車庫過戶)等過戶成功到乙方名下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在收到首付叁拾萬元后應把房子鑰匙交給乙方。

  五、 甲方保證乙方所購上述房屋產權清楚,無重復交易、抵押、查封,售后若發生與甲方售前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六、 過戶方法:甲方提供所有必需的房產過戶資料,陪乙方一起把甲方購 瀟湘路東側香竹小區8號樓住房 五 樓,自然層 五 樓過戶到乙方名下,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必須在20xx年 月 日前將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否則乙方有權扣除部分房產過戶費用。

  七、 違約責任:第一批購房款自支付后,如乙方中途悔約不買,乙方不得向甲方索還已交的購房金;如甲方悔約不賣或賣給他人,按所收到乙方的購房款定金雙倍返回給乙方。

  八、 買賣雙方的介紹費按中介所規定或事先講好的金額在賣方收取買方定金或第一批房款時,兩方都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中介費,不得拖欠。甲方中介費: 乙方中介費:

  九、 中介人有責任對賣方的情況真實性負責,若賣方情況不真實

  以上協議兩無異言,空口無憑,立字為據。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中介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字) 電話:

  乙方: (簽字) 電話:

  中介人:(簽字) 電話:

  簽約日期: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1

  出賣人或代理人(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電話號: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電話號:

  中介方(以下簡稱丙方)名稱:

  邵陽市21世紀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丙方介紹,甲方自愿將下款所列房屋出售給乙方,甲方已將房屋狀況充分告知乙方,乙方對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及附屬設施、裝潢情況已充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屋。

  甲方出售房屋的情況:房屋坐落 ,房屋所有權證號 號,國土證號為 。

  二、甲、乙雙方約定上述房屋成交價款及付款方式: 該房屋出讓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簽此合同時乙方交付定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元)給甲方,由丙方代為保管。甲方將房產證和國土證交給丙方保管,辦理過戶手續的時間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天內開始辦理,在此期間,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特殊原因超出此時間,可以相互協商解決,否則視為違約,則按違約的相關規定賠償違約金。甲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陪同乙方辦理過戶手續,乙方在過戶前即付款人民幣大寫元(小寫¥ 元)給甲方,由丙方代為保管,丙方在甲乙雙方產監處過戶拍照后將此款人民幣大寫元(小寫¥ 元)交付甲方,留下按揭款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元)待郵政銀行按揭貸款審批后一次性付給甲方(乙方須開具剩余款項(包括按揭款)的欠條給甲方,甲方在收到銀行按揭貸款時須歸還欠條,開具等額收條給乙方)。過戶后,本合同上述定金即轉為交房押金,丙方在甲方將房屋交付給乙方時,將交房押金人民幣大寫元(小寫¥ 元)付給甲方。

  三、其他相關: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委托丙方代為辦理房屋買賣銀行按揭手續,按揭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元),由乙方支付給丙方。甲方在此過程中應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銀行按揭手續。

  (二)甲方在乙方全部房款付清 日內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之前發生的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訊費及其它有關費用,由甲方繳納。

  四、甲方應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無產權糾紛,符合房屋轉讓條件。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該房屋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房屋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上述房屋在辦理交易、權屬登記手續及按揭貸款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甲、乙雙方約定由 方承擔。

  六、甲、乙兩方應各自按上述房屋價款的1%支付給丙方中介服務費。甲乙雙方應最遲于交房當日支付中介服務費于丙方。甲、乙兩方或一方未按期給付丙方中介服務費的,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按中介服務費的1%給付丙方違約金。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中途悔約的,應及時通知甲、丙兩方,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并等額賠償甲方合同簽訂后所有相關花費;甲方中途悔約的',應及時通知乙、丙兩方,并應在悔約之日起三日內雙倍返還購房定金給乙方,并等額賠償乙方合同簽訂后所有相關花費。本合同簽訂后,甲、乙兩方中一方悔約的,違約方應承擔雙方的中介服務費,丙方有權在定金中優先收取。

  2、甲方未履行房屋權屬狀況的告知義務而導致乙方發生重大誤解并造成損失的,視為甲方違約,并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且承擔雙方的中介服務費。

  3、若因郵政銀行按揭手續不能通過審批,則視為不可抗力因素,各方皆不承擔違約責任,由丙方將替甲方保管的購房定金原數返還給乙方。

  八、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合同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邵陽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十、本合同自三方簽字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或代理人(簽章):

  身份證件號碼:

  乙方(簽章):

  身份證件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2

  房屋買賣合同具有以下的特殊性:

  一、房屋與土地的不可分割性。在買受人支付合同約定的價款后,在取得房屋所有權的同時,也取得了該房占地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是屬國家所有,是禁止所有權買賣的,但可以支付一定價款后取得土地使用權,這樣,房屋才有賴以“立足”的地方。房屋與土地的'不可分割性,決定了在取得房屋所有權時同時取得土地使用權。

  二、房屋買賣合同訂立前,因轉讓房屋所有權可能涉及第三人的利益,因此,法律規定,轉讓出租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

  三、房屋買賣合同簽訂生效后,雙方當事人應當向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交有關證件,經審查符合房屋買賣條件,辦理過戶手續(或產權證)后,房屋所有權才算轉移,即出賣人才算將標的物交付。未經過戶登記(或產權登記)的,買受人交付了合同約定的費用,仍沒有占有該標的物,這一點是與一般買賣合同的明顯區別。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3

  代理人:_____ (以下簡稱甲乙方)

  買受人:_____

  雙方根據《上海市優惠價房出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

  1.甲方同意將坐落在上海市_____區(縣)_____街道(鎮)_____路_____(新村弄)_____支弄_____號_____室計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的房屋以優惠價出售給乙方。

  2.上開房屋按住房綜合造價的_____%_____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元計價,另計房屋地段、層次、朝向、設施因素計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售價_____元,共計售價(大寫)_____元。

  3.乙方在合同簽定時交納定金叁百元整。

  4.乙方在合同簽訂后30天內一次付清購房款,甲方給予_____%優惠,乙方實付價款(大寫)_____元。

  5.乙方要求分期付款,必須征得甲方同意。首期付款占應付款_____%,計(大寫)_____元。余額計(大寫)_____元,分_____年付清,月利率_____‰,余額款本息共計(大寫)_____,每月月底前交付(

  大寫)_____元,最后在_____年_____月底前全部付清。合同簽訂后30天內交付首期購房款。

  6.乙方分期付款而逾期交付,已交購房款作違約金由甲方收取,從未交款當月起向甲方繳付按公房租金標準計價的'臨時使用費,補交住宅建設債券。預付維修費按已支出的維修費用結算,多退少補。

  7.乙方購房款未付清前調離本市、出國定居或去世,由其代理人或繼承人付款。如乙方去世又無繼承人,房屋由所在地區、縣房管局根據《繼承法》向法院申請按絕產接管,未付清的購房款由接管單位補交。

  8.甲方收到乙方購房款、維修費,在合同簽訂30天內交割房屋。

  9.甲乙雙方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交付有關手續費和產權登記費。乙方分期付款則要購房款全部付清后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10.甲乙雙方在合同簽訂后30天內預付住房售后維修費。甲方按住房綜合造價多層住宅_____%(高層住宅_____%),提取維修費(大寫)_____元,連同乙方按住房綜合造價多層住宅_____%(高層住宅_____%)預付維修費(大寫)_____元,落實維修單位,負責修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

  11.上開房屋的基地和園地屬國家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改建或搭建;公用部位設施屬同幢所有權人共有,乙方保證不侵占使用。

  12.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土地、私房、建筑管理等的各項法規和規定,按時向提供售后服務和管理的管房單位或組織交納管理費用。

  1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乙方履行合同,定金抵付購房款,未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還;甲方不履行合同,定金雙倍償還乙方。

  14.本契約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地管房部門或組織,房產交易所各執一份存證。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代表人(簽章) 代表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4

  賣方:

  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買賣雙方就下列房地產買賣事項訂立本契約,共同遵守。

  一、賣方將座落在區街號

  房產,建筑面積平方米,附屬建筑物出售給買方,并將與出售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給買方。買方已對上述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自愿承買。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的總價款為人民幣萬仟佰拾元

  角分,。

  三、房產買賣成交后,在房產交易主管機關規定的期限內,雙方共同申請辦理過戶手續。

  四、賣方保證上述房地產合法,權屬清楚。雙方簽約后,若發生與賣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賣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由此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賣方負責賠償。

  五、在履行本契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濟南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契約自雙方簽章并經房產交易主管機關批準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雙方不得毀約。

  七、辦理房地產交易過戶登記手續所需繳納的有關稅、費,由承擔。

  八、本契約一式肆份,雙方各持壹份,房產交易主管機關存檔貳份。

  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賣方:法定代表人:

  共有人:經辦人:

  聯系電話:

  買方:法定代表人:

  共有人:經辦人:

  聯系電話:

  簽定日期:年月日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地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合同標的: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地產(住宅),該房地產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標的房地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一)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并約定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二)甲方應于拿到房產證之日起____天內和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并應在產權過戶手續辦完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三)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一切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

  第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第五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房屋產權過戶只能是甲方和乙方之間過戶,否則乙方將另加______萬元的費用給甲方,即總房款為______萬元。

  甲方:

  乙方:

  日期: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6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陜西省榆林市靖邊縣南街文化路72號1幢的房屋(房屋所有權證號:靖邊房權證張畔字第號、國有土地使用證號:靖邊國用字第號)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即人民幣小寫元。

  三、甲方承諾并保證,依法享有本合同所售房屋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四、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依法取得房屋登記在乙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 證》;并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所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的,雙方約定承擔。

  除本條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雙方約定承擔。

  五、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六、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

  八、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含在房屋價值內)。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附加條款:

  1、轉讓過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

  電話:

  乙方(買方):

  電話:

  身份證號:年 身份證號:年 月 日 月 日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7

  王女士于XX年10月與某發展商簽訂了《預售商品房契約》,同時王女士將所有的房款一次性交齊。按照合同的規定,XX年3月1日前房產交付使用,但至今該樓宇仍未交付使用。王女士決定采取法律手段向發展商追討違約金,但又聽人說追討違約金的訴訟時效為兩年,于是她擔心這件案是否已過了訴訟時效,同時又聽說若雙方約定的違約金標準為總房款的千分之一,法院將不會支持。那么,王女士的疑慮到底有無根據呢?

  律師認為,首先,要明確訴訟時效如何計算的問題。根據《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為2年,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要求給付逾期交樓或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訴訟時效亦為兩年。其訴訟時效是從預售商品房合同約定的交樓時間的次日開始計算的,即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因為業主與發展商簽訂的預售合同一般是約定按日來計算違約金的,當事人如果超過兩年后再起訴,從起訴日前兩年之外的違約金給付請求已經超過了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法院將不予支持,但兩年之內的違約金給付請求仍然受到保護。像王女士這種情況,逾期交樓已超過了兩年,那么從起訴日前兩年以外的要求支付違約金的請求已喪失了勝訴權,將得不到法院的保護。兩年內的違約金支付請求仍然可以得到保護。

  其次,違約金如何計算的問題。如果發展商逾期交樓,他已違反了合同,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一般從約定,如無約定的,則可以參照同期銀行逾期貸款滯納金的標準來計算。我國《合同法》第114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違約金,當事人違約后,應當按約定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一般視為違約造成損失的賠償金。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因違約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適當減少或者增加。需要注意的是,這里指的是過分高于或低于,而不是高于或低于。因為違約金的約定應當符合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只有約定過高或過低時法院或仲裁機構才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予以調整。目前,司法實踐中,各個法院對每日計算違約金的標準不一致,但一般是以預售人已收樓款總額為基數,最高額不超過發展商已收樓款總額。其起算點是從預售商品房約定的交樓時間第二天起計至購房人實際收到或應當收到發展商具備交樓條件后所發收樓通知之日止,以實際天數計算遲延時間。如果存在免責事由,則要將免責的天數扣除,但免責事由應由發展商舉證并要經法院嚴格審查。

  律師認為,約定違約金是當事人意思自治的產物,是合同自由原則的體現,作為平等主體,發展商不得以合同以外的標準來承擔責任。當然,如過高而導致有失公平的,可以按法律規定予以調整。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8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將其擁有完全產權的位于XX市___________城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本合同簽定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稅費,概由甲方負擔。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負擔。

  三、乙方通過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方式支付甲方購房款,購房款由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第一期,在貸款銀行向乙方發出貸款承諾書時,乙方將30%首付房款存入銀行,并由銀行凍結,第二期在貸款銀行向乙方發放貸款之日由銀行將乙方所貸款項及30%首付款直接劃到甲方的賬戶中;第三期,在甲方交房時,由乙方一次性將余款付給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以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作出如下承諾:

  1、向乙方申請貸款的銀行或銀行認可的機構提供與貸款相關的資料,簽署相關文件;

  2、在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時,應按照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持有。

  五、如果乙方的貸款申請未獲貸款銀行批準,則雙方同意以下述第種方式解決該房屋的買賣事宜:

  1、繼續履行協議,乙方一次性將購房款支付給甲方;

  2、解除協議,甲方若已收取定金的,應如數退還給乙方。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期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計算違約金緞帶與乙方。逾期超過____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________‰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產權糾紛以致影響到乙方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9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陜西省榆林市靖邊縣南街文化路72號1幢的房屋(房屋所有權證號:靖邊房權證張畔字第號、國有土地使用證號:靖邊國用字第號)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即人民幣小寫元。

  三、甲方承諾并保證,依法享有本合同所售房屋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四、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依法取得房屋登記在乙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 證》;并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所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的,雙方約定承擔。

  除本條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雙方約定承擔。

  五、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六、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

  八、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含在房屋價值內)。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附加條款:

  1、轉讓過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

  電話:

  乙方(買方):

  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30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坐落于 住宅一處,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

  第二條此房屋實際售價元 整(¥ 元)。此售價包含公共維修基金及土地證和房產證兩證辦理費用。

  第三條甲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乙方提供以下證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

  第四條甲方應保證欲出售的房屋不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無合法證件的房屋(包括違法建設的房屋);有產權爭議的房屋;

  第六條上述房屋在甲方實際交付乙方之日前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三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第八條此合同與出售委托合同、承購委托合同及房屋買賣合同同時起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附帶家具(見家具清單)

  甲方(簽字): 年

  乙方(簽字): 年

  日 日 月 月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31

  賣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買房: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房屋占地面積約為________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積約為________平方米,房屋為________樓,一樓為________個門面,2、3樓為套房,中間有樓梯間,房屋總面積約為________平方米,一樓門面為框架結構,二、三樓住房為磚混凝結構,二、三樓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元整

  第三條、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個性約定:

  1、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群眾土地上建筑。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用心全力配合乙方一齊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后能夠辦理房產證時,甲方應予以用心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征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用心配合

  第七條、本合同簽訂之后,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附二、三樓平面圖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_____住址: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

  注:雙方在簽訂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時,因咨詢當地政府部門改房屋銷售交易是否合法。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32

  售房人(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房人(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宜昌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坐落于 的房屋(一下簡稱該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自愿購買該房屋。

  第二條 房屋基本情況:產權證號: 所在樓層/總樓層: / 結構: ,面積: 。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同意該房屋成交價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該房屋產權過戶的相關費用由過戶費用按照相關部門核算為準)。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過戶當日支付房款人民幣元整(小寫: 元整)。

  2、按揭付款:乙方于簽署按揭合同時支付首付房款人民幣,貸款人民幣:

  第五條 甲方承諾于收齊全款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成交總房價款的2%,若因不可抗力造成逾期交付房屋,須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確認不可抗力的證明方可免除前款責任。

  第六條 甲方須保證該房屋權屬無爭議,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屬糾紛或債務糾紛,有甲方負責解決并承擔一切后果及違約責任。

  第七條 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絕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均由違約方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成交總房價款的10%。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的,責任方應據實賠償。

  第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對于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其余四份用作辦理過戶手續。各種手續辦理完畢,本合同終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33

  出賣人:姓名: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聯系電話:______姓名: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聯系電話:______

  買受人:姓名: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聯系電話:________姓名: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聯系電話:________鑒于:1、甲方系本合同項下房屋的所有權人,且其對該房屋的處分已征得該房屋相關權利人的同意2、甲方愿意將房屋出賣給乙方3、乙方愿意購買上述房屋4、本合同項下房屋已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5、乙方已知悉該房屋的辦證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情況:1、本合同所稱標的房屋是指位于房屋,產權證號:,房權證號。2、該房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架空層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二、房屋價款:乙方經實地查看房屋及驗看房產證后,雙方協商同意,該該房屋交易總價為人民幣,。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甲乙雙方同意,合同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購房款人民幣。

  四、房屋交付甲乙雙方同意:乙方付款后,甲方將房屋所有權證交付給乙方。自乙方付款之日起40天內甲方將房屋鑰匙及架空層鑰匙交付給乙方。甲方將房屋所有權證交付給乙方視為房屋交付。

  五、房屋產權過戶登記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房產證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甲方提供涉及房屋過戶所需的甲方身份證件。

  六、過戶涉及稅費承擔約定雙方協商同意:甲方不承擔房屋過戶所涉及的包括甲方應承擔的一切稅、費用,即包括但不限于過戶所涉及稅務、房管、國土等部門的一切稅、費。凡房屋過戶涉及稅務、房管、國土等部門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合同簽訂后,如一方反悔,違約方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可向___地法院依法提起訴訟。

  九、陳述和承諾條款1、甲方承諾:甲方擁有對本合同項下房屋完全的所有權。2、乙方承諾:真實地愿意購買本合同項下的房屋。

  十、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甲乙雙方身份證復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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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買賣,是指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所有權轉讓給房屋買受人,而買受人為此支付相應價款的行為。買賣房屋必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實踐中房屋買賣糾紛時有發生,房屋買賣糾紛涉及到產權、價款、原承租戶的利益等諸多問題,但都離不開買賣合同...

  • 城中村房屋買賣合同書(精選33篇)

    甲方:住址:身份證號:乙方:住址:身份證號: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正原則,雙方經過反復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房屋買賣合同條款:一、甲方將坐落在矣六街道辦事處漁村社區一組號,房屋面積平方米,賣給己方居住使用。...

  • 授權委托房屋買賣合同(精選3篇)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委托人:____性別:____出生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現住址:____區____路____弄____號____室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____性別:______出生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現住址...

  • 貸款買房房屋買賣合同(精選3篇)

    貸款人:_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_甲方與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乙方發放住房貸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

  • 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合集(精選35篇)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電話 身份證號:現住址: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電話 身份證號:現住址: 見證方: 電話 身份證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

  • 房屋買賣合同(單位住房)(通用35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方和乙方之間就房屋買賣、兩委托人與居間人丙方之間就居間報酬等事項,...

  • 公房房屋買賣合同(通用31篇)

    第一條賣方將坐落于__市區路號室出售給買方。該住房為結構,于年月竣工,建筑面積共平方米。第二條以成本價、統建解困房價、房改經濟適用住房價、商品房指導價購買的獲得全部產權。高層住宅以標準價購買的獲得%產權。...

  • 工商房屋買賣合同(精選33篇)

    合同雙方當事人: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資質證...

  • 關于房屋買賣合同范文集錦(通用32篇)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 公平、 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

  • 政府房屋買賣合同(通用30篇)

    編號: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見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第一條甲方對產權的聲明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

  • 回遷房屋買賣協議(通用35篇)

    甲方(出售方):乙方(購買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夫婦所有的房屋買賣自愿達成協議如下:第一條、經甲乙共同協商,甲方夫妻自愿將位于地方的房屋一套出售給乙方。...

  • 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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