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調外機養護罩銷售合同(精選3篇)
空調外機養護罩銷售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專利產品___________空調外機養護罩、內機養護罩,現乙方愿以自身優勢幫助甲方開展該產品的銷售。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1、經銷商
要求:管理規范有一定規模的空調銷售、服務網點,首批進貨________套以上,其中外機________套,內機________套。
享受政策:由總代理直接供貨,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和獎勵
2、代銷商
由甲方提供各種型號產品共計________個的首批鋪貨,該批產品乙方無需立即付款,但是該批貨物如出現損壞或丟失,乙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產品價格 全國統一零售價:____元/套(外機雙風機和內機的柜機均按二個計算)
乙方提貨價:_____元/套
三、訂貨及結算方式 乙方根據需要由專人向甲方提出訂購要求:包括具體型號及數量等。提貨時付清貨款。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乙方隨時了解產品庫存,做到及時發現所缺型號,起碼提早一天向甲方訂貨。不得向其它有總代理的區域進行銷售,違者將取消經銷的資格。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工作,并保證好產品的質量。
五、其它 為了充分體現平等互利,實現合作雙贏,甲方提供以下優惠政策,支持乙方的工作。
1、甲方把乙方每月總銷售量的_______%作為推廣費返還給乙方
2、乙方的月銷售量達到______個以上,甲方按當月乙方銷售額的________%進行返利。
3、乙方可介紹和發展下級經銷、代銷商。乙方發展的下級經銷、代銷商直接由乙方供貨,如要求甲方供貨的,甲方按其當月總銷售量的_______%獎勵給乙方。
4、乙方一次性提貨________套以上甲方可免費提供廣告位。
注:以上銷售量均以當月提貨量為準,返利形式一般是產品。代銷商不享受以上返利政策。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月日
空調外機養護罩銷售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真誠合作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零售甲方產品事宜達成本協議條款,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一、年度銷售目標及費用投入;
1.1銷售目標:乙方在本零售藥店內銷售甲方產品_____年度銷量目標為__________萬元,甲方提供費用支持按年度銷售目標的_____%計算,低于年度銷量目標_____%,甲方不再支付第二次費用。
1.2費用支付方式:甲方于每月與乙方進行溝通,按實際購進進度及合作項目執行情況確認實際費用支付,并于年內通過領用同等價值甲方產品方式向乙方支付費用。乙方須提供相關銷售單據供甲方作報銷憑證。低于年度銷量目標_____%,甲方不再支付第二次費用。陳列費用共計x元,甲方分次支付。具體如下:
1.3購進渠道。雙方約定乙方進貨渠道為_______________,合作期內,乙方不得從其它渠道進貨,一經發現,甲方有權扣除所有支持費用。
1.4雙方現有合作產品及價格體系:作為合作伙伴,乙方須遵守甲方約定的最低零售價(包括會員價),如果低于約定零售價,則甲方有權扣除所有支持費用。
二、門店擺放約定:
2.1基礎擺放:在乙方門店內,應將與甲方合作產品擺放在該產品所屬品類貨架的第1-2層以上(自上而下),每個產品須達到橫向_____個擺放面。主要產品庫存不少_____袋/包,并切實有效執行到位。
2.2特殊擺放:乙方在下屬門店內向甲方提供以下特殊擺放:甲方可根據每季度廣告計劃、消費者活動等需要調整擺放的產品和確定擺放的門店。
2.3乙方允許甲方在貨架上放置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_物品進行終端生動化布置。
2.4乙方于每月_____號之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甲方產品真實有效的購進單據,否則甲方有權不予支付當月的支持費用并追究乙方責任。
三、違約責任:
3.1.陳列期間,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門店,進行不定期的檢查,若任意一個季度內乙方違反上述條款達兩次者,甲方有權扣除第二次費用的30%,三次以上者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并扣除所有未付款項。
四、其它約定事項:配合甲方公司新品上市活動和所有市場促銷活動
五、特別約定:
1.本有效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號至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號止。
2.所有費用支付后,乙方須提供蓋有效章的收據或者發票。
3.保密原則:甲、乙雙方必需對本協議所發生的內容嚴格保密,若有一方未遵守協議保密規定,擅自將本協議條款內容泄露到第三方,或一方相關人員異動而導致本協議內容外泄,對方有權起訴泄露方,并保留追究對方責任的權利。
4.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__________合作的原則,達成以上共識,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如發生糾紛,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空調外機養護罩銷售合同 篇3
采購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以下簡稱乙方):廣西安特特種設備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電梯設備銷售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采購內容
甲方向乙方購買其代理經銷的 生產的電梯設備 臺(具體規格參數功能詳見附件一)。
第二條 設備型號、數量及價格(單位:萬元)梯號型號層/站/門(提升高度)設備單價運輸單價小計數量合計備注
注:1、是否開具發票 囗是(設備發票類別: 囗增值稅普通發票 囗增值稅專用發票)囗否 (本條款特別備注:可選項中,選擇請在該項的“□”內劃“√”,未選則“□”內空白不填寫)。
2、若需要開票,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后根據所需發票種類向乙方提供開具發票所需的開戶銀行、帳號、稅號,乙方在收到上述資料及合同的全部款項后,1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開具發票。
第三條 設備銷售總價、運輸總價支付方式
3.1、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 30 %作為定金(20%為預付款,10%為合同定金),計人民幣¥ (大寫): ,直接付至乙方指定帳戶。甲方若不能按時支付,則發貨期予以順延。超過合同規定付款月24個月未支付,則該合同作廢。期間使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3.2、甲方應在本合同發貨期前35天內將合同總價的 70 %,計人民幣 ¥ (大寫): ,直接付至乙方指定帳戶,若甲方超過此項規定的應付款日三十五天未付清款項的,則視作甲方單方廢止合同,甲方已付的定金不再退回。
注:1、甲方在每次支付款項時并注明用途,否則乙方視為甲方未支付設備款可不按約定日期發貨。
第四條 電梯設備的包裝、運輸
4.1、電梯設備包裝有良好的防濕、防潮、防震、防腐蝕的能力且適合長途運輸及合理的多次搬運,以便保證合同設備安全抵達指定的交貨地。
4.2、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公路、鐵路或水運等不同的運輸方式。
第五條交貨地址、期限、方式
5.1、交貨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5.2、交貨期限:
梯 號發 貨 期梯 號發 貨 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上述發貨期不得早于買方確認所有技術條款(包括土建布置圖、規格參數表)之日起 45 天,且不得早于買方全額付清合同總價及運輸費之日起 25 天。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第三條款支付設備和運輸款項則交貨期順延。
5.3、交貨方式:甲方指派人員會同乙方共同清點貨物并給予書面確認。
第六條 電梯設備及相關貨物的驗收、保管
6.1、貨到甲方指定交貨點2天內,甲乙雙方共同對電梯設備的數量、規格及完好程度進行查驗并作記錄。在驗箱中如發現有缺、錯、損壞的零部件,經甲乙雙方代表共同確認簽字后,由乙方負責補發或更換。
6.2、甲方負責提供便于搬運且面積足夠大的可封閉空間存放電梯設備,并負責保管。保管期間,貨物的丟失、受損等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6.3、貨到工地后3天內,若甲方不配合乙方進行設備整體清點查驗則默認甲方已簽收設備,并負責保管。
6.4、電梯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后對電梯整機設備及其零配件進行保管,防止損壞及丟失。
6.5、若在設備運抵現場時,需要至交通部門辦理道路占用手續,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電梯制造產品質量保證
7.1、乙方提供產品質量符合合同要求,且為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合格產品(包括零部件),所有設備技術規格應與雙方確認的相關圖紙及合同約定一致,乘客(載貨)電梯應符合《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及第一號修改單的要求,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應符合《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的要求,雜物電梯應符合《雜物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的要求,家用電梯應符合《家用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的要求,液壓電梯應符合《液壓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的要求。
7.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電梯設備的安裝、改造、維修電梯制造單位或經電梯制造單位授權委托并取得質量監督部門頒發許可證的單位進行。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甲方應當與乙方簽訂《電/扶梯安裝合同》(編號: )。
7.3、若甲方不與乙方簽訂《電/扶梯安裝合同》或簽訂了《電/扶梯安裝合同》,因非乙方的原因使得《電/扶梯安裝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或終止履行的,乙方將不承擔電梯設備安裝驗收和整機運行安全和質量的責任,且不承擔電梯設備質量保修期內的責任。
7.4、由乙方負責安裝的電梯設備,并且甲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涉及到電梯種類的檢驗規則)規范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TSG 08-20__)合理正常保管、使用下,電梯設備質量保修期為取得當地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監督檢驗合格報告之日起12個月(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監督檢驗判定不合格的則從監督檢驗當日第五天起計算保修期,為期12個月)或電梯設備運輸到交貨地之日起18個月,以上以先到者為準。
7.5、在電梯設備質量保修期內乙方對電梯設備的制造缺陷和質量問題負責修理或更換,更換下的零部件所有權歸屬乙方所有,由乙方統一回收。電梯設備的制造缺陷和質量問題不包括正常消耗材料,如照明燈具、潤滑油或潤滑脂、橡塑磨損件及乘客使用的按鈕元器件等及本合同限定范圍外的電梯裝潢不屬于保修范圍內。
7.6、在電梯設備質量保修期內,由于甲方或電梯設備使用單位管理、使用不當造成故障或零部件損壞,不屬于保修范圍,乙方可給予有償維修。若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委托第三方對本合同項下電梯設備進行改造或修理的,則乙方不承擔相應的質量保修期責任與義務和電梯整機安全、質量責任。
7.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五條和《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附件A1.4的規定(涉及到電梯種類的檢驗規則)、《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TSG 08-20__)電梯辦理使用登記時,應提供與取得相應許可的單位簽訂的日常維護保養合同,則雙方另行簽訂《電/扶梯日常維護保養合同》,并且雙方確定包含乙方提供在《《電/扶梯銷售合同》約定的質量保修期內日常維護保養服務。若甲方拒絕簽訂《電/扶梯日常維護保養合同》的,視為未委托乙方進行日常保養并對本合同和下雙方約定的保養服務的主動放棄,乙方不承擔相應的質量保修期責任與義務和電梯整機安全、質量責任。
7.8、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電梯設備的改造、修理、保養必須由電梯制造單位或經電梯制造單位授權委托并取得質量監督部門頒發許可證的單位進行,則在電梯設備質量保修期結束后甲方應委托乙方對其進行修理、保養。若甲方委托其它單位進行修理、保養的由此引起電梯日常管理、政府職能監督管理、安全運行等和其他的風險與乙方無關,在必要時需乙方及電梯制造企業提供技術或其他服務的,乙方可提供有償服務。
7.9、在電梯設備投入使用前,甲方應仔細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TSG 08-20__)以及乙方隨機提供的隨機資料(含安裝調試維護說明書),并遵照執行。
第八條 其他條款
8.1、本合同執行簽定日國家現行有效的電梯相關標準、安全技術規范,如簽定后電梯相關標準、安全技術規范發生變更,甲乙雙方應重新協商電梯設備價的相關事宜,并出具書面確認材料。
8.2、在電梯設備發運前,乙方為甲方免費保管貨物,若因甲方原因延期交貨,乙方可為甲方免費提供為期10天的倉儲服務期用于甲方臨時存放,若甲方超過免費倉儲服務期,則從乙方發出的電梯設備提貨函起按電梯設備每臺120.00元/天計算倉儲費。倉儲費在甲方實際交貨或電梯設備移交使用之前結清付清。若電梯設備儲存超過6個月的,乙方有權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視為甲方自動退貨并解除合同。如繼續履行合同的,為確保電梯設備運行質量,乙方在電梯設備提貨前及安裝過程中須對庫存電梯設備進行相應的檢驗,對因超期儲存對某些特殊部件生產影響必須更換,則相應的費用由雙方函件確定,并且在電梯發貨前結算付清,發貨期重新計算。甲方未支付倉儲費和上述費用前,乙方有權留置相應的電梯設備。如甲方選擇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承擔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并按實際倉儲天數支付倉儲費。
8.3、在甲方未付清本合同項下相對應的貨款時,電梯設備的所有權仍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可另行轉讓和處置。
8.4、若合同簽訂設備為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合同總價不包含桁架外圍的裝飾。
8.5、甲方自行對本合同內電梯設備進行額外裝潢或增加功能、配置的,需經乙方書面確認。未經確認,擅自裝潢或增加功能、配置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8.6、乙方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商業和技術信息屬于乙方專有,甲方應限定于為履行本合同目的的范圍內使用并采取保密措施,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作其他用途或披露給第三方。此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電梯土建布置圖、報價單、部件清單、技術規格表、隨機文件、樣本及其他乙方提供的資料。
8.7、本合同除簽名處和簽約日期外,均為打印文字,對任何條款的修改應由雙方另行簽訂“合同變更書”。
8.8、電梯規格參數表(功能)、電梯土建總體布置圖(圖號 )、相關技術附件(如有)、“最終交貨日期確認書”、“另行約定事項”和“合同補充協議”、“合同變更書”、“ 工作聯系函件(含乙方部門簽章的函件)”、“付款通知函”均為本合同附件,屬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合同生效后電梯設備發貨前,單方面終止合同的,則提出終止方需向另一方支付合同總價百分之十的違約金。若乙方已收到全部款項,電梯設備已安排生產,此時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的,乙方有權選擇按本合同第八條款執行或視為甲方自動退貨并解除合同。如視為甲方自動退貨并解除合同,則甲方支付的款項一律不退貨,乙方在未經甲方許可的情況下,可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交貨地址、聯系人發貨,電梯設備運輸到達交貨地之日起3天內,默認甲方已接收并清單該電梯設備,電梯設備的所有權、保管義務則一并移交甲方。
9.2、乙方由于非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原因不能按時發貨時,乙方應提前書面告知甲方,且乙方則應向甲方支付誤期違約金,每逾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延期部分電梯設備合同總價的萬分之三/每天作為違約金,且違約金總額不超過設備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三。
9.4、乙方所提供的電梯應符合本合同相關條款及附件的要求,否則乙方負責更換。
9.5、甲乙雙方均不就任何可能的間接損失或預期利潤損失向對方提出主張,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責任賠償是合同唯一救濟。
第十條 不可抗力條款
10.1、甲乙雙方均不需對因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負責。
10.2、不可抗力是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該方沒有過錯或過失的情況下發生的任何事件、條件或情況,包括暴風雪、閃電、洪水、臺風、颶風、地震、山崩、戰爭、恐怖主義事件、暴亂等破壞活動或其他類似的自然或社會事件,且在該等事件發生后,盡管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已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發生或將事件的負面影響降低到最小,但該等事件仍導致該方延遲或中斷履行其在本合同的義務。
第十一條 合同變更、解除及爭議的解決
11.1、合同履行中,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的,應在本合同約定發貨日前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書面認可,發貨期重新計算。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合同變更而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1.2、 雙方發生爭議時,首先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通知與送達
12.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需要向對方發送通知或其他文件,可當面送達,或者選擇傳真、郵寄送達方式。
12.2以郵寄方式送出的,自投遞之日起滿三個工作日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送出的,以傳真機的送達記錄記載發送日期為送達日期。
12.3當面送達的,應當面送達至對方工作人員或接收人簽收后方有效。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所留的地址和聯系人若有更改,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按照上述規定發送且期滿即視為送達。
第十三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執有 壹 份,乙方執有 壹 份,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后即為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理人:
地 址:
聯系電話:
傳 真:
稅務登記號:
開戶銀行:
賬 號: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聯系電話:
開戶行:
戶 名:
賬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