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抵押買賣的合同范本(精選3篇)
車輛抵押買賣的合同范本 篇1
借款人(債務人)
抵押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叁仟萬元整,小寫:¥30000000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8個月,自20__年4月20日起到20__年12月19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月利率為(大寫):百分之二即(小寫):
借款方除按上述規定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合同借款金額的 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服務費。
第五條 還款方式:
借款人按月結清利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20日,借款到期時息隨本清。
第六條 提前還款: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但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的服務費不予退計。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一個月內不按時結清利息的。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后3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5、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清借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處置抵押物。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十條 抵押物:
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的位于 (房屋所有權證號:權證 字第 號,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已出租的經貸款人同意,并留存出租合同。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
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于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叁仟萬元整,(小寫):¥30000000元。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
本合同自簽訂后3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注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范圍:
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 權利限制:
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五條 抵押注銷: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后3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清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借款人應另行向貸款人(含全部貸款本金和未付利息)按每日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1%的違約金;
4、因貸款人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貸款人應當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1%的違約金:
(1)貸款人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和利息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3)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手續的行為。
5、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3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債務人)(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蓋章):
時間
車輛抵押買賣的合同范本 篇2
范本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 _____天。____月利息為借款總額的 ___%,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自合同簽訂日起開始計息,甲方于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利息。如甲方未能按時支付利息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后,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 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前甲方一次性向乙方還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__天通知乙方,甲方同意利息按足月收取。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加收借款總額20%每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終止本借款合同,甲方抵押車輛所有權無條件歸乙方所有,且甲方無條件配合辦理過戶手續,并承擔過戶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2. 關于爭議解決:如雙方產生爭議需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
3.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
4.抵押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但需保證抵押車輛的安全。.若是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 乙方需妥善保管好甲方所抵押的物品,并于甲方還清本息時一次性歸還甲方。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____日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托書》。 第七條 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卷入或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系電話等事項未在____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八條 費用的承擔。
1.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
車輛抵押買賣的合同范本 篇3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貸款方(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借款條例》、《合同法》規定特立此合同,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質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自己名下(有處分權)的牌照號發動機號向乙方作質押。
第二條 甲方向乙方借款大寫(小寫: )。
第三條 借款用途
第四條 借款月利息。
第五條 借款期限月至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和還款方式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甲方到期不能償還乙方的借款,乙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甲方到期如數償還了乙方的借款及利息,乙方將質押物退還給甲方。
2、甲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用于非法活動。
3、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
第八條 雙方自愿通過公正處對借款合同進行公證,公證費由甲方負責。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借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借款本息,逾期 天以內的,按 一日收息和綜合費用。
2、借款合同到期后,沒有按時償還乙方的借款,也沒有提前和乙方協商續簽借款合同和續交下月的利息和綜合費用,乙方可憑本合同和公證書對質押物進行處分(銷售)以償還借款及利息,或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甲方不得提出異議并承擔乙方因借款合同引起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起訴費、執行費、交通等費用。
3、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雙方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強制執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聯系電話:
乙方: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