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大棚買賣合同范本(精選3篇)
養殖大棚買賣合同范本 篇1
合同編號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快農村經濟發展,實現家畜家禽養殖生產的規范化、科學化和集約化,提高養殖生產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家畜家禽養殖買賣合同。
第一條:出賣人負責 的養殖生產管理。買受人負責 養殖生產的技術指導和銷售。養殖的技術標準為 。
第二條:出賣人承諾養殖的 為 只(頭),按照買受人提出的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養殖管理,并于約定日期 前足額向買受人交售符合質量標準和等級的 公斤(只、頭)。
第三條: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未放棄收購權時,其養殖的 不向他人出售。
第四條:出賣人養殖的 應當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和等級,買受人承諾負責包銷。每公斤(只、頭)的收購價為 。
第五條:買受人應做好養殖生產的信息和技術培訓工作,指導出賣人科學養殖,預防畜禽疾病,提高養殖質量。
第六條:如果買受人需要統一向出賣人提供畜禽種苗及預防治療用藥的,應以當地的批發價格優惠供應,具體價格為 種苗 元(只、頭)、預防治療用藥(瓶、支) 元。
第七條:因買受人在出賣人養殖管理過程中,因其提供的技術指導出現失誤,或因提供的'畜禽種苗、畜禽用藥等出現質量問題給出賣人造成損失的,買受人應當負責對出賣人的經濟賠償。
第八條:出賣人由于不按買受人提出的技術要求和標準進行養殖的,造成的損失,由出賣人自行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和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失效。
第十一條:雙方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人
出賣人: 簽字
(蓋章)
住所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養殖大棚買賣合同范本 篇2
出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種鴨場,種鴨 萬頭及其配套場區,每只 元,共計: 萬元。
本種鴨場種鴨基價由甲方參照周邊同級別養殖小區基本相同的價格執行和管理。
種鴨場由于國家食品安全法規定,不得自行生產飼料,種鴨用飼料必須用品牌全價飼料,合格廠家飼料,飼料價格為同等市場價。
乙方自主養殖,甲方不干預,風險自負,種鴨保險費及保險賠償,由乙方全部所得,甲方不參與。
種鴨賣買乙方自由,甲方不得干預。
種鴨場所有種鴨用藥必須符合國家動物用藥規定,絕不使用人用藥品,如查到,誰用誰負責,與甲方無關。
乙方必須協同甲方共同做好小區治安、防火、防盜等工作,有必要時由公安機關介入。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
養殖大棚買賣合同范本 篇3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購買該房屋。現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 座落于 市 小區 號樓 單元 室,為 房,建筑面積平方米;
(二) 房屋為棚改房,選房卡編號為:NO: ,,小區驗收單編號為: 號(NO: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 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以上款額已全部付清。
第三條 甲方應在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前將落戶于該房的戶籍關系遷出。
第四條 甲方承諾并保證,依法享有本合同所售房屋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房屋配戶滿三年時,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依法取得房屋登記在乙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并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其土地使用權證所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乙方。除本條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本合同所售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在交易時沒有產權糾紛或影響雙方交易的任何法律障礙,有關揭、抵押、租賃、稅項等,甲方均在合同生效前辦妥。生效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提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甲方 (簽章): 法定 代表人:
乙方 (簽章): 法定 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