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時器買賣合同(精選3篇)
計時器買賣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洽商同意,簽定如下機器設備銷售合同:________________
一、 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金額:________________
合計:________________
二、 交貨方式:乙方倉庫
三、 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倉庫
四、 交貨日期: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從甲方所欠乙方款項中扣除。
六、質量要求:按雙方確認的規格供貨。如有質量異議,應于交貨之日起十日內通知甲方處理,逾期則視產品符合合同約定,不得再主張任何權利;如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損失的,甲方不承 擔任何責任。
七、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由違約方承擔。
八、附則:
1、本合同之條款一經簽訂任何一方不單獨具有變更權,如須變更需經雙方協商解決。
2、遇有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協商解決。
3、如乙方對產品質量產生異議,應以書面形式提交甲方,甲方給予答復。
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納稅號:________________ 納稅號: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計時器買賣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第一條 所購建材基本情況:
第二條 質量標準:《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中有害物質限量國家標準》第三條 設計:
(一)賣方需要實地測量的
(二)賣方設計方案經買方簽字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三)設計方案確認后不得單方擅自更改,否則因更改方案造成的延期責任和費用由更改方承擔。
第四條 交貨:交貨方式為(賣方送貨 / 買方取貨);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第五條 安裝:安裝方式為(賣方安裝/ 買方自裝);選擇賣方安裝的,安裝標準為 《**市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市高級建筑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安裝費用由賣方承擔,買方應為賣方提供必要的安裝條件。
第六條 驗收:對于櫥柜的規格、顏色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買方應在交貨時當場提出異議,異議經核實賣方應無條件換貨或補足;選擇賣方安裝的,雙方應在安裝完畢后*日內共同驗收安裝質量,經驗收未達到約定安裝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返工。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種方式支付價款。
(一)簽訂本合同時,買方支付預付款*元,設計出圖認可后一次性支付余款;(二)第八條 違約責任(1)賣方違約責任:
1、對于櫥柜的質量問題,國家有三包規定的按三包規定執行;國家無三包規定的包修期限為*年,賣方負責免費修理,但經專業檢測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賣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的違約金;遲延交貨超過*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的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額返還。(2)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的違約金;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一條 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賣方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買方(章): 賣方(章):住所: 住所: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訂時間
計時器買賣合同 篇3
存量房買賣合同
甲方(賣方):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合同簽署說明:
1、合同不得留白,不適用或沒有內容填寫的請劃/。
2、對于有選擇的,請在選中的中打√;對未選中的,打×并在后續內容劃橫線。
3、雙方應在每頁合同下方簽字;合同由增加變更的,應在增加和變更處簽字并按手印,以防事后篡改。
4、為確保交易安全及順利進行,建議資金采取第三方監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房屋買賣事宜,于 年 月 日在 市 區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甲方所出售房屋坐落于 (以下簡稱房屋),為 結構,建筑面積 平方米;房屋權證號為 ,所有權人為 (共有請注明)。
(二)房屋是/否抵押;抵押權人為 ,抵押金額為 。
(三)房屋目前狀態為自住出租空置。
第二條價款及支付方式
(一)房屋成交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元,該成交價為該套房屋百分之 份額的成交價。
(二)成交總價系房屋成套價格,不因房屋實際面積與權證登記面積或與甲方初取得房屋時的合同約定面積不一致而調整。
(三)乙方應予本合同簽訂當日支付定金(大寫) 元);余款于辦理產權過戶當日支付分 次按以下方式支付:
(1)第一次,于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幣(大寫) 元。
(2)第二次,于 年 月 日權屬變更登記當日由貸款銀行支付人民幣(大寫) 元。
(四)價款支付至雙方確定的監管賬戶乙方賬戶乙方指定賬戶,收款賬戶信息如下: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開戶行代碼:
第三條交易稅費承擔
(一)成交總價為甲方凈得價含稅價格。
(二)成交總價為甲方凈得價的,本次交易中應有甲方承擔的房屋初次登記中發生的稅費、個人所得稅及其他稅費全部由乙方承擔并支付;成交總價為含稅價格的,以下稅費由甲方承擔 ,本次交易中發生的其他稅費,即便該稅費在法律上應有甲方承擔,亦全部由乙方承擔并支付。
第四條權屬變更登記
(一)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支付第一次價款 日內解除房屋質押。
(二)乙方申請貸款(含公積金)支付價款的,乙方應在甲方房屋解除抵押后 日內通過貸款審批或自籌資金支付全部價款;乙方不申請貸款的,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權屬變更登記。
第五條房屋交付
(一)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辦理權屬變更登記后 日內(以先到期日為準)向乙方交付房屋并完成以下事項:
(1)將房屋實際交付乙方占有和使用;
(2)將登記于房屋的`戶口遷出;
(3)將房屋之水、電、煤氣、物業賬戶變更為乙方;
(4)結清房屋交付日前所欠水、電、煤氣、物業、車位、網絡、電話、電視等費用。
(二)交付時應確保房屋已清理完畢,附件所列設備設施、家具等將作為房屋之一部分與房屋同時交付乙方。
第六條承諾
(一)甲方承諾
(1)具有簽署及履行本協議的民事行為能力,房屋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并已獲得房屋權利人(包括共有權)合法授權;
(2)已向乙方充分披露房屋狀況,包括房屋權利瑕疵、重大房屋質量瑕疵、是否發生過異常死亡情形等;
(3)如適用,應按約定及時解除房屋抵押;
(4)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履行完畢或一方解除本協議之日前,不得再次出讓房屋;
(5)房屋出租的,已經獲得承租人放棄優先受讓權并在約定交付日前退租繼續履行既有租賃合同的有效承諾;
(6)本著誠信原則,積極履行合同約定義務,配合乙方辦理貸款、權屬變更登記等事項,促成本合同順利履行。
(二)乙方承諾
(1)具有簽署及履行本協議的民事行為能力,符合房屋所在地房屋買賣政策,具有買受房屋資質;
(2)具有支付價款的經濟能力,并按約定及時支付價款;
(3)本著誠信原則,積極履行合同約定義務,配合甲方及時解除抵押、辦理權屬變更登記等事項,促成本合同順利履行。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一方違約,逾期交付房屋或逾期支付價款的,按每逾期一日合同成交總價的萬分之五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逾期或違約狀態達十五日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按合同成交總價的20%承擔違約責任。
(二)一方違反約定承諾的,除依法律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守約方預期利益損失。
(三)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履行本合同而支出的中介服務費、評估費、交通食宿費等,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因維護自身權益而支出的律師費、公證費、評估費、調查取證費、訴訟費等。
第八條補充約定
(一)乙方補償甲方房屋裝修損失人民幣(大寫) 元,并于房屋權屬變更登記當日前支付。
第九條其他約定
(二)因本協議及其履行發生爭議的,應優先友好協商解決;十五日內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簽訂及履行中的通知送達以本合同文首確定的為準;如有變更,變更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四)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自雙方簽字按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賣方)簽字:
(手印)乙方(買方)簽字:
(手印)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