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掘進機買賣合同(精選3篇)
二手掘進機買賣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名稱、規格和質量
1.名稱: __掘進機
2.規格: __型 。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臺
2.計量單位和方法:_臺
第三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總價: 小寫: 元,大寫: 。
2.貨款的支付時間:__ 本協議簽訂7天內支付全部貨款;
3.貨款的支付方式:由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支付預付款人民幣 萬元,大寫: _ 元整
第四條 損失承擔
貨物在交付于甲方之前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其后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 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或按手印:____ _ 乙方蓋章或按手。篲___
___ _年____月____日 _ 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掘進機買賣合同 篇2
供電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用電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為了協調電力供、用雙方的關系,明確雙方的責任,確立正常的供用電秩序,安全、經濟、合理地使用電力,根據《全國供用電規則》的規定,經供、用電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受電地點、受電電壓、受電容量及限期
1.受電地點:
2.受電電壓:____千伏____線三相交流____千伏。
3.受電容量:三相變流____千伏安,其中____千伏安____臺,____千伏____安臺,……。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用電方新裝、增容與變更用電
1.用電方新裝或增加用電,均應向供電方辦理用電申請手續,并按規定辦理有關事項。
2.供電方為新裝或增加用電的用電方確定的供電方案,高壓的有效期限為____年,低壓的有效期限為____個月,逾期注銷。用電方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與供電方協商延長。
3.用電方新裝或增加用電,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供電方交納帖費,以分擔電力部門為適應用電增加而進行的輸電、變電、配電工程建設或改造的部分費用。專線供電或用戶已列入基建項目的工程,由用戶投資建設。
4.用電方投資建設的輸電、變電、配電設施,建成送電后,其產權歸屬,按《全國供用電規則》的規定辦法確定。
5.用電方提出減少用電容量,供電方應根據用電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保留期最長不得超過____年。在保留期限內恢復用電時,再交付帖費超過保留期限要求恢復用電時,按新裝、增容手續辦理。按變壓器容量計算基本電費的用電方,必須停止整臺或整組變壓器的運行,方可認定為暫停用電。自暫停用電期滿之日起,無論用電方申請恢復用電與否,都應交付全部基本電費。
6.用電方變更用電性質、變更戶名、減少用電容量、暫停或停止用電、移動表位和遷移用電地址,均應事先由供電方辦理手續。
停止用電時,應將電費結清。
遷移用電地址而引起供電點變更時,新址用電按新裝用電辦理。
第三條設計、安裝、試驗與接電
1.用電方新裝、增裝或改裝電氣裝置的設計、安裝和試驗,應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國家尚未制定標準的,應符合國家電力部門或____省電力部門的規定和規程。
2.高壓方式供電的用電方,應向供電方提供下列電氣裝置的設計文件和資料:
電氣設計說明
用電負荷分布圖
負荷組成、性質及保安電力
用電功率因數的計算和無功補償及容量
高壓設備的一次接線方式和布置
過高電壓保護、繼電保護和計量裝置的方式。
低壓方式供電的用電方應提供負荷組成和用電設備清單,100千伏安及以上低壓用電方還應提供用電功率的計算和無功補償資料。
用電方提供的設計文件和資料應一式二份,供電方審核提出書面意見后,退還用電方一份據以施工。用電方如改變設計,應將變更方案再交供電方審核。用電方安裝竣工后,應向供電方提供高壓電氣設備試驗及繼電保護裝置整定記錄,經供電方檢查,直至合格。
3.無功電力應就地平衡。用電方應在提高用電自然功率因數的基礎上,設計和裝置無功補償設備,并做到隨其負荷和電壓變動及時投入或切除,防止無功電力倒送。用電方在供電規定的電網高峰負荷時的功率因數應達到下列規定:
高壓供電的工業用電和高壓供電裝有帶負荷調整電壓裝置的用電,功率因數為0.90以上
其他100千伏安以上用電,功率因數為0.85以上
躉售和農業用電,功率因數為0.80.
4.用電方在供電前應申請用電指標,并就供電方式、裝接容量、用電時間、產權劃分、調度、通訊、計量方式和電費計收等項,與供電方簽訂供用電合同,供電方即可裝表接電。
5.用電方的沖擊性負荷、不對稱負荷和整流用電等對供電質量和安全經濟運行有影響者,應采取技術措施消除影響,否則供電方可不供電。
第四條安全用電
1.供電方供電設施的計劃檢修、校驗和試驗工作應統一安排,需要對用電方停電時,35千伏以上的每年一般不超過一次10千伏每年一般不超過三次。計劃檢修停電應在7天前通知用電方。
2.用電方應定期進行電氣設備和保護裝置的檢查、檢修和試驗,防止電氣設備事故的發生用電方的電氣設備危及人身和運行安全時,應立即檢修多路電源供電的用電方應加裝連鎖裝置,并按照雙方簽訂的協議進行調度操作裝有自備發電機組的應向供電方備案,并應采取保安措施,防止在電網停電時向電網反送電。
用電方發生人身觸電傷亡,主要電氣設備損壞及因用電方的原因引起電網停電等事故時,應立即向供電方報告,并在____天內提出事故分析報告。
3.用電方與電力系統的繼電保護方式,應相互配合,并按照國家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規程進行整定和檢驗。由供電方整定、加封的繼電保護裝置及其二次回路和供電方規定的繼電保護整定值,用電方不得自行變動。
4.供電方對用電方的安全用電工作督促檢查,并積極協助有關主管部門及用電方共同做好對用電方電工的技術培訓和管理工作,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
第五條計劃用電
1.用電方應定期提出計劃用電指標的申請,內容包括:計劃期內的生產任務、單位產品電耗定額、需用電量、最高電力負荷、生產班次和節約用電措施等。
2.用電方設備的檢修應盡量安排在枯水期。
3.供電方和用電方應服從電網統一調度,嚴格按指標供電和用電,不得超分超用。供電方應認真執行“誰超限誰”、“超用扣還‘的原則。
第六條節約用電
1.用電方應定期編制節約用電措施計劃,完成節約用電任務供電方應督促、檢查、幫助用電方的節約用電工作。
2.用電方應積極采用節約用電的技術措施,推廣行之有效的節約經驗。用電方因此節約用電,“三電”辦公室不得減少其用電指標,凡國家推廣的節約用電技術措施,用電方必須納入節約用電措施計劃,付諸實施。用電方如不采用,“三電”辦公室可相應扣除用電指標。
3.供電方和用電方應加強非生產用電的管理,取消對家庭生活用電的包用、包費制,一律按實用電量由個人繳費。使用非生產性電爐,應經供電局批準。
第七條維護管理與產權分界
1.供電方與用電方電氣設備的維護管理范圍按產權分界點劃分,其確定原則如下:
低壓供電的,以供電接戶線的最后支持物為分界點,支持物屬供電方
10千伏及以下高壓供電的,以用電方界外或配電室前的第一斷路器或進線套管為分界點
35千伏及以上高壓供電的,以用電方界外或用電方變電站外第一基電桿為分界點
產權屬于用電方的線路,以分支點或以供電方變電所外第一基電桿為分界點。
2.供電方和用電方分工維護管理的供電、用電設備,未經分管單位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如因緊急事故必須操作或更動者,事后應迅速通知分管單位。
3.供電方由于工程施工或線路維護上的需要,在用電方處鑿墻、挖溝、掘坑、巡線等時,用戶應給予方便,供電方人員應遵守用電方的有關安全保衛制度。用電方到供電方維護的設備區工作,應征得供電方同意,并在供電方人員監護下工作。竣工后,均應及時修復。
第八條電度計量與收費
1.計費電度表及其附件的購置、安裝、移動、更換、校驗、拆除、加封、啟封等,均由供電方負責辦理。高壓電用電方的成套設備裝有自備電度表及其附件的,經供電方同意并檢驗合格后,可用作計費電度表,并辦理固定資產無償轉移手續,用電期間由供電方負責維護管理,用電終了后,再辦理資產無償轉還手續。
裝設在63千伏及以上計量點的計費電度表應使用互感器的專用二次回路裝設在63千伏以下計量點的計費電度表應設置專用的互感器,不得與保護、測量等回路共用。現已共用的,應逐步改進。
2.計費電度表應裝在產權分界處,變壓器的有功、無功損耗和線路損失由產權所有者負擔。
3.用電方對供電方安裝的計費電度表及附件應負責保管,如遺失或因用電方責任損壞,應賠償或負擔修理費。由于用電方原因需要移動表位時,工料費由用電方負擔。
4.用電方要求校驗計費電度表時,供電方應盡速辦理,經檢驗合格者,應收校驗費不合格者,不收校驗費。用電方對校驗結果仍有異議時,可要求供電方上級計量監督機構直至國家計量局參加處理。用電方自備的分表,供電方應接受修理校驗,收取費用。
5.計費電度計量裝置誤差超過允許范圍或記錄不準,供電方應按實際誤差及起訖時間,退還或補收電費。起訖時間查不清時,可按《全國供用電規則》的規定辦法計算。
6.供電方應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費。用電方應按供電方規定的期限交付電費。對逾期不交者,按規定加收遲納金,并可停止供電。
供電方對用電量較多的用電方,由銀行分次劃撥電費、月末抄表結算。供電方可委托銀行、農村信用社托收或代收電費。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供電方未按計劃指標向用電方供電時,事后應補還少供的電力、電量,應向用電方償付少供電量電費的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用電方損失的,供電方并應賠償用電方的損失用電方超計劃指標用電時,供電方除扣還其超用電量外,并征違約金,違約金按多用電量電費的____%計算。
2.供電方由于運行、操作的責任事故造成用電方停電時,供電方應按用電方在停電時間內可能用電量的電度電費的五倍給予賠償,該可能用電量按停電前用電方正常用電量計算。但電力系統開關掉閘,經自動重合閘重合良好或對有備用電源的用電方,只停其中一路電源,其他電源可以滿足用電方備用供電設備能力時,供電方不負賠償責任。
3.由于用電方的責任造成供電方對外停電,用電方應按少供電量電費予以賠償。用電方引起的事故,因供電方的責任而擴大停電范圍,則用電方不負事故擴大部分的賠償責任。
4.供電電壓超出本合同規定的變動幅度時,供電方應按用電方實際所用的不合格電量電費的20%給予經濟賠償。但用電方用電的功率因數未達到本合同規定,或其他用電方的內部原因引起電壓波動,供電方不負責任。
電壓波動超出允許變動幅度的時間,以用戶自備并經供電方校驗合格的電壓自動記錄儀的記錄為準如用電方未裝此儀表,則以供電方變電所的電壓記錄為準。
5.供電周率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允許偏差時,供電方應按用電方實際所用不合格電量電費的20%給予賠償。
周率變動超出允許偏差的時間,以用電方自備并經供電方檢驗合格的周率自動記錄儀表記錄為準。
6.供電方如因施工錯誤或由于供電方的責任導致高壓帶電線路斷落連接到低壓供電線路,造成用電方用電設備燒毀時,應對該設備修復或給予合理賠償。
7.用電方如在電價低的帶電線路上,私自接用電價高的用電設備或私自改變用電類別,按實際使用時間向供電方補交差額電費,并處以一至二倍差額電費的罰金。對使用起始日期難以確定者,至少按3個月計算。
8.用電方超過報裝容量私自增加用電容量,應追補電費,處以每千瓦20元的違約金,并拆、封私增設備。用電方擅自使用已報暫停電氣設備或啟用封存電氣設備,應追補電費,處以每千瓦20元的罰金,并再次封存擅自啟用的電氣設備。
9.用電方如私自遷移、更動和擅自操作供電方的電度計量裝置、電力定量裝置、線路或其他供電設施,處以_—元的罰金。用電方未經供電方同意,自行引入備用電源,按用容量處以每千瓦50元的罰金。
第十條合同的修改和變更
本合同生效后,供、用電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廢止,合同中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修改,或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根據《全國供用電規則》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用電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供電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需電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二手掘進機買賣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
甲乙雙方就蘆筍種植之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同意遵守以下合同規定:
一、甲方
1、播種時免費提供乙方優質蘆筍種子。
2、在播種、田間管理及采收過程中,甲方根據綠色食品生產的操作要求,派技術人員進行種植、管理技術指導。
3、正常情況下,甲方每年從4月份開始收購乙方按綠色食品規范生產的蘆筍,7月初之前結束收購。
4、蘆筍收購標準按甲方不同要求進行分級,根據不同級別,收購保護價為1.60—4.00元/KG不等,具體價格屆時通知,若市場價高于保護價則按同等質量的市場價格收購。質量要求為有蘆筍頭,無空心、無青頭、無裂痕、無病蟲和機械傷,筍尖必須緊密,不超過收購長度。
5、收購地點及付款方式:甲方所在地,現金結算。
二、乙方
1、負責對基地農戶采用綠色食品規范進行種植的宣傳、指導及監督工作,落實種植面積,并建立綠色食品蘆筍基地標識。
2、對蘆筍的施肥、噴藥、澆水、田間管理等各項措施均應按甲方的綠色食品生產要求操作,否則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甲方拒收,由乙方負責。
3、負責種植管理蘆筍_______________畝,并集中收購交到甲方廠內。
4、配備一名專職技術人員配合甲方對基地農戶的技術指導工作。
三、違約責任
1、甲方按合同負責回收乙方按甲方綠色食品種植要求生產的蘆筍原料________噸,否則甲方償付乙方的所有損失。
2、乙方保證將全部合格產品交售給甲方,否則每畝賠償給甲方_______元及種子款。
3、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五、若產生合同糾紛,由起訴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雙方簽字蓋章有效。
八、本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 月____ 日_________ 年___ 月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