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標準文本(精選3篇)
房屋買賣合同標準文本 篇1
房屋轉讓合同
賣方(以下簡稱為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及其他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自愿將座落于
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
售給乙方。乙方對該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愿意購買該房屋。
2、該房屋的基本情況:權屬證件號碼:
所有權人: ,樓層: ,總層數: 建筑面積: 平方
第二條、房屋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本合同第一條所述房產的總價款為人民幣
(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
包含以下設施 。
乙方自本合同簽訂時向甲方支付定金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
第三條、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使用本條的第 種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乙方應在 當日,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定金抵房款。
2、按揭貸款: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后,共同到銀行辦理按揭。乙方按所申請貸款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首付款 元(大寫 ),其余房價款由此房抵押后,用銀行貸款支付,定金沖抵首付款。
第四條、辦理手續時間的約定
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個工作日內,共同到房管局過戶并辦理過戶相關手續(全款方式付款)或到銀行辦理按揭貸款手續以及過戶手續(按揭方式付款)。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若違反本合同的各項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并按合同約定賠償甲方損失。 、
2、甲方若違反本合同的各項約定,應雙倍返還乙方的定金。
3、甲方應保證本合同約定的房屋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債券糾紛及使用權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
第六條、權利與義務
1、如甲方所售房產已抵押,甲方應向乙方如實說明。乙方如愿意購買,甲方應對此所出售房產進行解押。甲方對此所出售的房產解押時,解押款不足,乙方愿預付(人民幣) 元整幫助甲方解押。此預付款作為總房款的一部分
2、甲方應在簽訂合同后 日內,向乙方交付房產,乙方在接收房屋的同時進行驗收交割
3、交房時甲方應保證以下設施使用情況真實
配套設施上下水電天然氣暖氣
使用狀況
其他應交割的物業:
本條款內所有房屋的設施及水、電、氣、暖、物業費交付的情況由乙方在接收房屋時驗明,自乙方接收房屋的第二日起,房屋內設施物品損壞及所發生費用與甲方無關。
4、稅費承擔
甲、乙雙方共同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時,應按規定交納稅、費,該房屋產權過戶的相關稅、費全部由 方承擔,(該房屋產權過戶費用的計算依據是指定評估機構對該房屋的評估價格)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以上條款),此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免責條款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三方免責,退還原款:
1、遇到不可抗力因素的(如地震、洪水、自然災害等);
2、本合同簽訂之后,該房屋被列入拆遷或市政改造范圍的;
3、法律、法規、政策更改,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一條、特別制定
本合同中相關約定與甲、乙雙方約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的相關約定為準。本合同中約定的房屋建筑面積為出賣方房屋所有權證上所載面積。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
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叁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均認同本合同內容。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地址: 地址:
代理人: 代理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標準文本 篇2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文化程度,職業或職務,單位或住址。
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指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文化程度,職業或職務,單位或住址,與原告關系(如果委托律師代理訴訟,不需寫律師基本情況,只寫: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某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_________________……(有共同原告的,按照權利大小接著排列,所列項目同前)。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文化程度,職業或職務,單位或住址,與原告的關系。
被告:_________________……(有共同被告的,按照義務大小接著排列,所列項目同前)。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文化程度,職業或職務,單位或住址。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事實和理由
_____________
證據和證據的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____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標準文本 篇3
立合同雙方:
出售人:_____
代理人:_____
買受人:_____
雙方根據《上海市優惠價房出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
1.甲方同意將坐落在上海市_____區_____街道_____路__________支弄_____號_____室計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的房屋以優惠價出售給乙方。
2.上開房屋按住房綜合造價的_____%_____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元計價,另計房屋地段、層次、朝向、設施因素計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售價_____元,共計售價_____元。
3.乙方在合同簽定時交納定金叁百元整。
4.乙方在合同簽訂后30天內一次付清購房款,甲方給予_____%優惠,乙方實付價款_____元。
5.乙方要求分期付款,必須征得甲方同意。
首期付款占應付款_____%,計_____元。
余額計_____元,分_____年付清,月利率_____‰,余額款本息共計_____,每月月底前交付_____元,最后在_____年_____月底前全部付清。
合同簽訂后30天內交付首期購房款。
6.乙方分期付款而逾期交付,已交購房款作違約金由甲方收取,從未交款當月起向甲方繳付按公房租金標準計價的臨時使用費,補交住宅建設債券。
預付維修費按已支出的維修費用結算,多退少補。
7.乙方購房款未付清前調離本市、出國定居或去世,由其代理人或繼承人付款。
如乙方去世又無繼承人,房屋由所在地區、縣房管局根據《繼承法》向法院申請按絕產接管,未付清的購房款由接管單位補交。
8.甲方收到乙方購房款、維修費,在合同簽訂30天內交割房屋。
9.甲乙雙方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交付有關手續費和產權登記費。
乙方分期付款則要購房款全部付清后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10.甲乙雙方在合同簽訂后30天內預付住房售后維修費。
甲方按住房綜合造價多層住宅_____%,提取維修費_____元,連同乙方按住房綜合造價多層住宅_____%預付維修費_____元,落實維修單位,負責修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
11.上開房屋的基地和園地屬國家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改建或搭建;
公用部位設施屬同幢所有權人共有,乙方保證不侵占使用。
12.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土地、私房、建筑管理等的各項法規和規定,按時向提供售后服務和管理的管房單位或組織交納管理費用。
1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乙方履行合同,定金抵付購房款,未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還;
甲方不履行合同,定金雙倍償還乙方。
14.本契約一式四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地管房部門或組織,房產交易所各執一份存證。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代表人:
___年___月___日立于: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