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摩托買賣合同(精選3篇)
全新摩托買賣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經過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雙方同意簽訂以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摩托清單及付款方式
1、摩托清單及價格
2、付款方式
全部摩托驗收合格后的七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元人民幣。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應向乙方繳納延期額的千分之一作為滯納金。中標總金額的余額 元人民幣作為質保金,若設備運行正常,質保金在驗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內一次性無息給付乙方。
二、交貨時間及地點:
1、交貨時間: 。若延期交貨,乙方每天應向甲方繳納延期額的千分之一作為滯納金。因不可抗力所導致的交貨及付款延遲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文處理。
2、交貨地點:
三、保修條款:按國家三包政策執行。
下列情況不屬保修范圍:
1、不可抗力引起的損壞;
2、用戶私自維修引起的損壞;
3、用戶自行造成的機械損壞;
4、其它不屬于供應商負擔的保修事宜。
四、相關權利及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所交付的摩托進行安裝調試,并督導完成。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售后服務,并對乙方的售后服務不符合國家三包要求的加以指出乃至追究服務責任。
3、甲方在乙方進行安裝調試時應給予協助和協調各方關系,乙方應及時提出需要甲方協助和協調的內容,以便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
4、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應款項。
5、乙方有權在實施安裝調試時,提出合理協助要求。
五、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及時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通過法律訴訟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全新摩托買賣合同 篇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北京市有關開放二級市場的相關規定,通過購買方式已取得座落于 的房屋所有權。
房屋所有權證編號: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房屋,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己分攤的土地使用面積和土地使用期限轉讓給乙方。
第一條:房屋成交價
1、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出售并達成以下條件,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總價為¥ (小寫),¥ 元整(大寫)。
2、房屋售價中包含公共維修基金。
3、房屋交易時所產生的:營業費、個人所得費的由 承擔.
第二條:付款方式
1、乙方應在簽定《房屋買賣合同》同時,支付購房定金計¥ 元(小寫);¥ 元整(大寫)。定金在交首付款時轉為首付款。
2、在簽定《房屋買賣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乙方付甲方首付款¥ 元(小寫);¥ 元整(大寫)(含定金)。
3、房產交稅過戶后,乙方通過銀行貸款支付余款¥ (小寫)¥ 元整(大寫),并與銀行放款日支付給甲方。
4、首付款 +余款=房屋成交價
第三條:
甲方同意在乙方取得乙方的《房屋所有權證》后3日內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交房前所發生的水、電、煤氣、暖氣、物業費由甲方承擔,交房后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在交付乙方物業時應確保物業,水、電、暖、煤、物業管理費、房費已結清; 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第五條:
乙方同意甲方物業管理單位對該物業的統一管理。
第六條:甲方的承諾和保證
1、其合法擁有轉讓房屋的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在房屋及相關土地使用權上,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或其他擔保權益,亦不存在正在履行之中的《租賃合同》和其他人的優先購買權。
2、房屋交付至乙方之日,甲方對轉讓房屋和物業管理費不存在任何欠繳的款項。
3、本協議簽署之日起,除按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不采取任何對其擁有的該房屋的權利和權益產生不利影響的措施。
4、按照法律的要求積極配合辦理過戶手續,即時提供所需的全套文件資料。
第七條:乙方的承諾和保證
1、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向甲方支付轉讓房款。
2、承擔房屋在房屋交付日后由于乙方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所有風險。
3、按照法律的要求積極配合辦理過戶手續,即時提供所需的全套文件資料。
第八條:房屋產權更名
1.在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后,甲、乙方應各自或委派代表到房屋所在管理機構處共同辦理《房屋轉讓》手續,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或有關部門規定繳納相關稅費。
2.甲乙雙方保證積極配合辦理房屋更名過戶手續,提供全部所需的資料。
第九條:違約責任
在合同生效后,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的各項條款,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有違反,應按以下條款由違約方承擔違約和賠償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房款,視為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應付而未付價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逾期滿15 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總房款 20 %違約金,乙方將房屋歸還甲方,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因次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如因北京市房產政策原因導致該房屋無法正常過戶,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已支付房款在乙方退還甲方所有房屋更名手續所需文件后3日內甲方如數退還乙方,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未返還價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甲方:乙方:日期:
全新摩托買賣合同 篇3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鋼筋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注:合同單價一欄不得調整;合同數量為預估數量,結算數量以雙方簽認的(對帳單/結算單)為準,但總量不超過本合同總量,超量部分甲方有權拒付。結算金額按照單價乘以結算數量計算。
2、 質量要求
乙方所供產品應符合國家標準:低碳熱扎圓盤條執行GB/T701-1997、熱扎帶肋鋼筋執行GB/1499-1998、熱扎光圓鋼執行GB13013-91,碳素結構鋼執行GB/700-88或GB/702-86標準。
3、 乙方對產品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3.1 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甲方應對產品進行驗收和檢測,如出現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情況,應于貨到甲方工地之日起 日內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退換,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及損失。
3.2 如雙方對產品質量問題存在異議,可由雙方認可的第三方或國家法定檢測部門進行檢測,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及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3.3 甲方對產品質量提出異議的處理期限為貨到甲方工地之日起
4、 供貨方式及期限
4.1 乙方負責將產品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4.2 具體供貨時間、數量按甲方通知;甲方應提前天通知乙方供貨。
5、 驗收標準、方法
5.1 產品外觀、質量驗收
貨到現場后,甲方依據國家標準驗收,如發現產品外觀、質量不合格,甲方有權拒收并要求乙方進行退換,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2 產品數量驗收
數量驗收依據檢斤進、檢斤收,檢尺進、檢尺收的原則:
5.2.1檢斤驗收:貨到現場,甲方依據國家標準進行數量驗收,數量誤差與乙方提供送貨單數量在3‰以內的,按乙方提供數量簽收;數量誤差超出3‰時,雙方或由第三方復磅處理,復磅費用由 方承擔。
5.2.2檢尺驗收:貨到現場,甲方依據技術規范檢尺換算。如有數量誤差,按實際驗收數量簽收,或要求乙方補齊不足部分。
6、 結算程序、方式
6.1結算程序:根據每一批貨物驗收合格的結果,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甲方收到結算報告后,由甲方項目相關人員在15日內審查完畢并簽署意見,同時將簽署意見的報告送交甲方物資部及審計部,審核確認后,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額度支付貨款。貨物供應完畢,雙方最終應以書面形式,辦理結算手續,未經雙方結算確認的,甲方有權停止支付余款。屬于結算單據及和其有關的函件,均須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6.2支付方式:
7、 違約責任
7.1 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地點交付產品,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違約金額為合同總價款的0.05%/天,但不超過合同總額的5%。
7.2 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應按銀行同期*款利息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但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
7.3 違約金累計至合同總額的3%時,如違約方繼續或再次發生違約,對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自書面解除通知到達違約方之日起發生效力;合同因違約解除后,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若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應向對方賠償。
7.4 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應按應交貨物總價款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按合同約定的標準繼續履行交付義務。 7.5 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50%的違約金。
8、 不可抗力
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時,雙方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當不可抗力發生時,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在十五日內將負責該方面事情的當地有關機構的證明交給甲方。
9、 合同的變更
當合同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時,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貳 份,雙方各執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糾紛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貳_種方式執行:
第壹種:將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并按該會仲裁規則仲裁,仲裁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拘束力;
第貳種: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補充條款:任何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無論是全部的還是部分的權利轉讓給第三方。合同一方將其合同權利轉讓的,該權利轉讓無效,對本合同他方不產生法律約束力,并視為該方違約,該方應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標的額10%的違約金。
買受人向出賣人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及指令,按以下出賣人提供的聯系方式均應被認為已經送至出賣人。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