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代理銷售協議(通用5篇)
個人代理銷售協議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授權范圍:
甲方授權乙方的區域為:甲方授權乙方的期限為:甲方委托乙方的權限為:代理海天研究生入學考試培訓招生收費事宜。
二、管理部門:
北京海天銷售部負責管理招生事宜,銷售部對乙方進行日常業務管理及服務
三、為保證北京海天的品牌優勢及代理應得的利潤,雙方的權利與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并對乙方在代理期間的工作進行考
1.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收集、整理并回報乙方所在院校的相關信息;
1.3甲方義務為乙方提供招生宣傳冊及相關服務支持甲方有義務對其作出的教學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乙方有權以甲方的名義收取學費并出具甲方提供的正式收據。
報名收款所用
2.2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之規定獲取代理費用;
2.3乙方有義務宣傳擴大甲方的影響和信譽(包括發放資料、張貼海報等),維護
2.5乙方有義務定期(自學員繳費之日起10日內)并及時來甲方總部結算收取的學費,并按照甲方財務的相關規定執行,以換取各班次聽課證;超過約定結賬日
2.6乙方有義務嚴格遵守甲方的收費政策,對甲方給予的提成相關信息予以保密,同時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并要求賠償。
2.7其他工作,乙方應該按照《代理工作制度》和《代理工作手冊》的內容開展工作。
四、代理提成制度
1、乙方所代理招收的學員發生退班的,甲方不予支付提成費用;
2、提成范圍不包括所報班次內部資料費及對外公開發行出版物的購買費用。
3、代理提成:甲方給以乙方______%的提成,每月結算一半即_____%,其余部分在暑期強化班結束后一次性結清,其他獎懲政策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支付。
四、其它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合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因本協議訂立所產生的以及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加以解決,協商解決未果,則由北京市經濟仲裁機構裁決。
本協議最終解釋權歸屬北京海天環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代理銷售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為擴大甲方生產的___X的市場占有率,提高企業的知名度和產品的美譽度,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以代理商的身份銷售甲方的____X事宜,達成如下共識,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代理區域范圍:
二、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代理商資格的取得條件為:乙方一次性從甲方購買 萬元的商品方能取得代理商資格。
四、代理商的權力與義務:
1、代理商有權在其代理區域范圍內發展代銷商和經銷商;
2、代理商有權在其代理區域范圍內自主決定業務人員的配備數量;
3、代理商有權在其代理區域范圍內發布各種形式的促銷廣告,但須事先征得甲方認可;
4、代理商有義務將發展代銷商與經銷商情況每個季度向甲方通報一次;
5、代理商有義務在年終時將主要布點單位名單及其變化情況通報給甲方;
6、代理商有義務每個季度向甲方通報一次產品市場供求信息變化情況。
五、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甲方有權對代理商的銷售情況進行檢查指導;
2、甲方有權糾正代理商不當的市場經營行為;
3、甲方有義務協助代理商做好代理區域范圍內的市場營銷策劃工作;
4、甲方有義務做好全國范圍的市場營銷與產品的宣傳推廣工作;
5、甲方有義務每個季度向代理商通報一次全國市場的銷售情況。
六、代理商的銷售限額。代理商自取得代理銷售權之日起連續十二個月為一年,每年的最低銷售量不得少于。
代理商一年內銷售量達到時,按 %的比例予以獎勵;銷售量達到時,按 %的比例予以獎勵,獎勵部分隨同進貨量發給代理商。
七、商品退換規定。代理商經銷的商品如出現質量問題甲方負責包退、包換,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代理期滿的存貨如在保質期內甲方負責退貨,相關費用由代理商承擔;如代理商保管不當造成商品變質不在退換范圍之內。
八、供貨與結算。甲乙雙方均應安排專人負責供貨與驗貨事宜,如發生人員變化應及時通知對方;在正常情況下甲方接到乙方訂單和貨款后5日內將商品發出(單支包裝除外),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要及時驗貨,如發生數量、規格不符等情況要及時通報甲方,確系運輸途中丟失、損壞必須當即向運輸單位交涉索賠,屬于甲方過失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否則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貨款結算,原則為一單一清制。
九、違約責任。
乙方未經甲方許可超出代理區域范圍銷售商品視為違約,乙方的銷售量達不到最低銷售限量視為違約,乙方擅自降價惡意競爭的行為視為違約;甲方供貨不及時,或連續3個月供貨量不能滿足乙方需求視為違約,甲方直接接待乙方代理區域內客戶視為違約。
發生違約事件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按下列原則處理:
1、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取消乙方的代理權,庫存商品不予退貨。
2、乙方因銷售量達不到最低限額而違約,甲方可酌減代理區域范圍,直至取消乙方的代理權。退貨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違約,在最低銷售限量以內部分按缺貨數量供銷差價的10%賠償乙方,超過最低銷售限量部分和不可抗力因索影響部分免責。
4、甲方直接接待乙方代理區域范圍內的客戶,按直銷差價的50%賠償乙方損失。
十、附則
1、本合同期滿,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
2、甲方為乙方提供銷售發票,但供貨價與銷售價的差額部分的增值稅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由甲方承擔。
3、甲方鼓勵和支持乙方創設辦事處和銷售公司,有關條款另行商定。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制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的司法管轄權在合同簽署地。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7、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簽訂。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個人代理銷售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為擴大甲方生產的市場占有率,提高企業的知名度和產品的美譽度,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以代理商的身份銷售甲方的事宜,達成如下共識,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代理區域范圍:
二、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代理商資格的取得條件為:乙方一次性從甲方購買 萬元的商品方能取得代理商資格。
四、代理商的權力與義務:
1、代理商有權在其代理區域范圍內發展代銷商和經銷商;
2、代理商有權在其代理區域范圍內自主決定業務人員的配備數量;
3、代理商有權在其代理區域范圍內發布各種形式的促銷廣告,但須事先征得甲方認可;
4、代理商有義務將發展代銷商與經銷商情況每個季度向甲方通報一次;
5、代理商有義務在年終時將主要布點單位名單及其變化情況通報給甲方;
6、代理商有義務每個季度向甲方通報一次產品市場供求信息變化情況。
五、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甲方有權對代理商的銷售情況進行檢查指導;
2、甲方有權糾正代理商不當的市場經營行為;
3、甲方有義務協助代理商做好代理區域范圍內的市場營銷策劃工作;
4、甲方有義務做好全國范圍的市場營銷與產品的宣傳推廣工作;
5、甲方有義務每個季度向代理商通報一次全國市場的銷售情況。
六、代理商的銷售限額。代理商自取得代理銷售權之日起連續十二個月為一年,每年的最低銷售量不得少于。
代理商一年內銷售量達到時,按 %的比例予以獎勵;銷售量達到時,按 %的比例予以獎勵,獎勵部分隨同進貨量發給代理商。
七、商品退換規定。代理商經銷的商品如出現質量問題甲方負責包退、包換,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代理期滿的存貨如在保質期內甲方負責退貨,相關費用由代理商承擔;如代理商保管不當造成商品變質不在退換范圍之內。
八、供貨與結算。甲乙雙方均應安排專人負責供貨與驗貨事宜,如發生人員變化應及時通知對方;在正常情況下甲方接到乙方訂單和貨款后5日內將商品發出(單支包裝除外),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要及時驗貨,如發生數量、規格不符等情況要及時通報甲方,確系運輸途中丟失、損壞必須當即向運輸單位交涉索賠,屬于甲方過失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否則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貨款結算,原則為一單一清制。
九、違約責任。
乙方未經甲方許可超出代理區域范圍銷售商品視為違約,乙方的銷售量達不到最低銷售限量視為違約,乙方擅自降價惡意競爭的行為視為違約;甲方供貨不及時,或連續3個月供貨量不能滿足乙方需求視為違約,甲方直接接待乙方代理區域內客戶視為違約。
發生違約事件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按下列原則處理:
1、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取消乙方的代理權,庫存商品不予退貨。
2、乙方因銷售量達不到最低限額而違約,甲方可酌減代理區域范圍,直至取消乙方的代理權。退貨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違約,在最低銷售限量以內部分按缺貨數量供銷差價的10%賠償乙方,超過最低銷售限量部分和不可抗力因索影響部分免責。
4、甲方直接接待乙方代理區域范圍內的客戶,按直銷差價的50%賠償乙方損失。
十、附則
1、本合同期滿,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
2、甲方為乙方提供銷售發票,但供貨價與銷售價的差額部分的增值稅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由甲方承擔。
3、甲方鼓勵和支持乙方創設辦事處和銷售公司,有關條款另行商定。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制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的司法管轄權在合同簽署地。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7、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簽訂。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個人代理銷售協議 篇4
甲方: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平等、友好的協商達成以下條款:
1、甲方愿將自有品牌——______服飾委托乙方在其所屬的門店代為銷售。
2、在寄賣期間甲方將每兩星期對乙方寄賣產品進行清點結算,結算方式為賣一結一,當場結清。
3、在寄賣期間乙方嚴格對甲方寄賣產品進行驗收交接,并有責任管理好所寄賣的.商品。如有遺失,乙方應按結算價格賠償。如遇損壞酌情協商處理。
4、在寄賣期間乙方有權對已通過上柜銷售一至二周的寄賣產品提出部分退貨。
5、在寄賣期間甲方應積極配合支持乙方銷售需要,對乙方提出補貨品種、規格、數量經確認后7天內(包括7天)送達。期間如非不可抗力造成延緩交貨期,甲方對乙方做出補償。
6、在寄賣期間乙方應對銷售信息無償地及時反饋給甲方,以利于甲方做出相應生產和設計調整。如提議對價格作變動,必須雙方溝通一致后,重新由甲方設定(包括結算價)
7、在寄賣期間如遇顧客改制定制等工藝上的要求可及時與甲方聯系,在甲方確認后即可操作,費用參照甲方“改制定制加工收費標準”。
8、雙方中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寄賣關系,需提前三天(72小時)書面通知對方。并積極配合作好清點、結算工作,任何一方不得拖延、推委。
9、由于雙方初次接觸,故首次供貨時乙方須付象征意義保證金3000元,在合作二個月后可抵作結算款使用。如在二個月中雙方不再合作此款由甲方無息返還乙方。
10、以上條款如有變更,雙方均可協商一致后增減。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
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
經辦人: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
經辦人: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個人代理銷售協議 篇5
甲方: 乙方:
為擴大甲方生產的___X的市場占有率,提高企業的知名度和產品的美譽度,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以代理商的身份銷售甲方的____X事宜,達成如下共識,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代理區域范圍:
二、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代理商資格的取得條件為:乙方一次性從甲方購買 萬元的商品方能取得代理商資格。
四、代理商的權力與義務:
1、代理商有權在其代理區域范圍內發展代銷商和經銷商;
2、代理商有權在其代理區域范圍內自主決定業務人員的配備數量;
3、代理商有權在其代理區域范圍內發布各種形式的促銷廣告,但須事先征得甲方認可;
4、代理商有義務將發展代銷商與經銷商情況每個季度向甲方通報一次;
5、代理商有義務在年終時將主要布點單位名單及其變化情況通報給甲方;
6、代理商有義務每個季度向甲方通報一次產品市場供求信息變化情況。
五、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甲方有權對代理商的銷售情況進行檢查指導;
2、甲方有權糾正代理商不當的市場經營行為;
3、甲方有義務協助代理商做好代理區域范圍內的市場營銷策劃工作;
4、甲方有義務做好全國范圍的市場營銷與產品的宣傳推廣工作;
5、甲方有義務每個季度向代理商通報一次全國市場的銷售情況。
六、代理商的銷售限額。代理商自取得代理銷售權之日起連續十二個月為一年,每年的最低銷售量不得少于。
代理商一年內銷售量達到時,按 %的比例予以獎勵;銷售量達到時,按 %的比例予以獎勵,獎勵部分隨同進貨量發給代理商。
七、商品退換規定。代理商經銷的商品如出現質量問題甲方負責包退、包換,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代理期滿的存貨如在保質期內甲方負責退貨,相關費用由代理商承擔;如代理商保管不當造成商品變質不在退換范圍之內。
八、供貨與結算。甲乙雙方均應安排專人負責供貨與驗貨事宜,如發生人員變化應及時通知對方;在正常情況下甲方接到乙方訂單和貨款后5日內將商品發出(單支包裝除外),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要及時驗貨,如發生數量、規格不符等情況要及時通報甲方,確系運輸途中丟失、損壞必須當即向運輸單位交涉索賠,屬于甲方過失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否則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貨款結算,原則為一單一清制。
九、違約責任。
乙方未經甲方許可超出代理區域范圍銷售商品視為違約,乙方的銷售量達不到最低銷售限量視為違約,乙方擅自降價惡意競爭的行為視為違約;甲方供貨不及時,或連續3個月供貨量不能滿足乙方需求視為違約,甲方直接接待乙方代理區域內客戶視為違約。
發生違約事件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按下列原則處理:
1、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取消乙方的代理權,庫存商品不予退貨。
2、乙方因銷售量達不到最低限額而違約,甲方可酌減代理區域范圍,直至取消乙方的代理權。退貨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違約,在最低銷售限量以內部分按缺貨數量供銷差價的10%賠償乙方,超過最低銷售限量部分和不可抗力因索影響部分免責。
4、甲方直接接待乙方代理區域范圍內的客戶,按直銷差價的50%賠償乙方損失。
十、附則
1、本合同期滿,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
2、甲方為乙方提供銷售發票,但供貨價與銷售價的差額部分的增值稅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由甲方承擔。
3、甲方鼓勵和支持乙方創設辦事處和銷售公司,有關條款另行商定。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制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的司法管轄權在合同簽署地。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7、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簽訂。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