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范本匯編(精選27篇)
買賣合同范本匯編 篇1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_________;號牌號碼:_________;廠牌型號:_________;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養路費繳付有效期從_________至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檢時間:_________;行使公里數:_________;車輛使用性質:非營運。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1、車款為(不含稅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乙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同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車款的_________元,剩余車款雙方按照約定用乙方的.建筑材料折抵。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甲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乙方應按照約定與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甲方收取車款后,應開具相關的收款憑證。
5、由于該車輛以較低的價位賣給乙方,該車自 年 月到現在的所有交通違章由乙方自己處理。
6、由于該車輛乙方需要保留車號,該車輛暫不過戶,如需過戶賣方應該積極配合并提供相關的手續。該車輛自交付給乙方即日,所有權即發生轉移,交付后因該車所發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如:違法處罰、給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7、乙方提供的建筑材料折抵剩余車款,其建筑材料價格不得高于同行業價格。
8、因該車輛所發生的一切過戶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提交烏魯木齊仲裁委員會庫爾勒分會仲裁;
第六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買方一份,賣方一份,備案機關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范本匯編 篇2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依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概況
甲方將車輛(品牌名稱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_顏色_____________汽車品牌__________)出售給乙方,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圓)。
第二條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一)本合同約定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并符合生產廠家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二)本合同約定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三)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河源轄區內)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四)甲方必須保證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外觀沒有任何損壞,不得出現掉漆、磨損等現象。
(五)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在交給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甲方按揭購車,已支付____元,剩余____元,對于剩余款項,由乙方代甲方按揭還款,直至還清為止。
第四條 車輛交付
車輛交付時間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第五條 車輛過戶
乙方還貸結束后,甲方應積極的配合,過戶給乙方。
第六條 車輛保險費用
車輛使用期間發生的保險(僅指機動車交通強制保險)由乙方負擔,若期間發生的事故,造成的損失,需要保險公司賠付的,甲方應給以乙方保險公司需要的協助。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交車或遲延支付車款的,應每日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遲延超過十五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遲延方賠償本合同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
(二)甲方應在乙方還清貸款后20天內協助乙方過戶,因甲方原因不能過戶,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人民幣,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追償。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或發生不可抗力后沒有采取補救措施和通知義務的,不能免除責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3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含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后10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時,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
(一)雙方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在變更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損失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四)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為進行仲裁/訴訟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仲裁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
(五)其他約定條款: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住所:
證照種類及號碼:
簽約日期:
乙方(簽章):
住所:
證照種類及號碼:
簽約日期:
買賣合同范本匯編 篇3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標準寫字樓和使用配套場地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況:
1、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支弄_____________號________號寫字樓______層,寫字樓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場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產證為準。
2、土地使用權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實際年限按產權證。
3、寫字樓區域東側在_______米內、南側到_________米內、西側到_________米內、北側到__________米內。
二、寫字樓價格及其它費用:
1、寫字樓價格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元(大寫),總價(含人民幣土地價格)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
2、土地使用稅費按國家有關規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給有關部門。
3、乙方在甲方園區內的物業管理費每年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寫字樓總價分二次付清,簽約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寫字樓通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時乙方在收到甲方寫字樓后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2)其余房款應在甲方辦妥相關產權交易后(以產權交易中心核發產權證之日為準)6日內一次性付清,在辦理中產生的契稅由乙方負責。
2、以上付款以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處以滯納金按銀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過三個月不付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寫字樓和土地總價的10%計;若甲方不能辦理土地、房產二證,或將土地、寫字樓抵押給任何第三方,則售房合同無效,甲方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所有的購房款,并按寫字樓和土地總價10%支付給乙方作為違約金。
四、其他規定:
1、甲方在辦理好產權證后再給乙方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在辦理中發生的所有費用契稅、工本費等由乙方負責支付。
2、乙方所購產權房可以自由轉讓或出租給其他方辦業,但必須通知管理方,受讓或承租方企業可以以本寫字樓地址進行工商注冊。
3、寫字樓內土地屬批租,廠區內按現有的設施配套使用給乙方,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簡易棚及房屋,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搭建秘備的簡易棚手續。
4、乙方所購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舉辦高污染、高用電量的項目。
5、乙方在所購房屋內組織生產、經營或生活必須遵紀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納稅,按其交付各項規定費用。
6、乙方使用的`用電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予以協助辦理,增容費用由乙方向有關部門按規定交納。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確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過程后,則乙方有權支配和使用該寫字樓,甲方無權干涉。
9、本寫字樓的質量保修期為交付后一年內有效。
五、本合同主體及責任:
1、甲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連帶及擔保責任)
六、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執一份,房產管理局和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簽名蓋章):代表(簽名蓋章):
電話:電話:
買賣合同范本匯編 篇4
出賣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甲乙雙方就機器的買賣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保證,根據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將機器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買賣價款與付款條件規定如下:
(1)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于本合同成立時,即付預付款_______________元。
②余款____________元,在交貨試機完成后,分二十期平均攤寸。
⑧分期付款的交付日期,以訂金付日該月的次月開始,每月二十日之前截止。
④為支付上述分期付款,乙方應與丙方以共同匯出的名義,匯出支票二十張付予甲方。支付日期訂于機器交付之時。
第三條交貨的時間與方法規定如下:
(1)交貨時間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
(2)交貨地點:約定于乙方的_________工廠,應安裝妥后,并先行試機。
(3)交貨方法:于試機完成后,甲方應將機器交付予乙方,乙方則須依第二條第(2)項第④款的約定,將二十張分期付款的支票支付予甲方。
第四條機器的所有權暫由甲方保留,待乙方付清第二條的全部貨款時,再將所有權移轉予乙方。
第五條機器交貨之后,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致機器毀損、遺失時,一切責任歸由乙方負擔。
第六條丙方與乙方須連帶對甲方保證,對本合同必須負擔的一切債務(除貨款債務外,包括毀損、賠償債務)并負完全支付的責任。
第七條乙方或丙方若發生下列事項,則與本合同有關的'債務毋需通知催告,即自動消失,分期付款的利益,所有余款皆必需一次付清。
(1)乙方或丙方的支票無法兌現,或停止付款時。
(2)乙方或丙方因滯納租稅,或有破產、和解及其他類似判決上的情形的。
(3)就機器發生被依法扣押或先予執行等情形的。
(4)機器因乙的故意或重大過失,以致毀損、滅失的。
(5)乙方從未支付第二條的分期付款時。
買賣合同范本匯編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接收甲方所擁有的廣州酒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同意以人民幣X拾X萬元整接收甲方的x大酒樓,本協議簽訂后即付定金人民幣:×萬元正。
二、雙方決定于20xx年12月X日開始移交。
三、甲方已存的商品其中有倉庫的存貨(物料及食品)、吧臺的存貨及出品部、海鮮池的存貨,乙方依據清點數量按雙方協商的價格,以人民幣(現金)支付。
四、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設備及財產清單清點(該清單上的財產歸屬x公司所有,歸乙方使用,而不能流失),清單以外的財產屬乙方接收甲方的財產:
五、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盡快辦理營業執照的變更,法定代表人及股東的變更等手續(其變更費用由乙方負責),原法定代表人及原股東的所有股權一并轉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選。
六、甲方須協同乙方辦理房屋租用合同的轉名手續,該于續辦完后,乙方在三日內支付X拾萬元人民幣的押金(因甲方已有X拾萬元港幣的押金在業主單位),另乙方需備好簽租約所需的房產證。
七、乙方同產權單位簽約時如談及的減租條件成功的'話與甲方無關。
八、甲方同意將現有員丁。留給乙方(除倉管及采購外),但乙方不用的員工需通知甲方留用:
九、雙方以移交完畢后的簽字日為生效時日,由此時起該酒樓的所有民事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由此時起,每月的5日前,乙方需按時支付租金及水電費。沒辦齊手續前由甲方代收代交,以出示票據為證。如現宿舍乙方留用需交每月x元的租費。
十、附增加條款:
1、與X公司簽訂合約租金,由甲方負責協商解決,爭取租金降至×x元/月,至少在三年內控制在X元/月以下。否則,乙方不同意接收甲方的x×大酒樓,甲方應在7日內退還乙方定金X萬元正。
2、如各種移交手續,包括營業執照、法人、股東變更,與×X公司租約變更等手續無法辦齊,甲方應在7日內將定金人民幣X萬元正退還給乙方,乙方即移交場地,并清算債權債務,如7日內不退還定金,將追究甲方雙倍賠償的法律責任。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
買賣合同范本匯編 篇6
根據中國《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一般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算。
中國《合同法》除了在第129條規定了涉外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的訴訟時效為4年以外,沒有另外關于訴訟時效的規定。因此買賣合同的訴訟時效的規定應當按照《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處理,即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民法通則》第136條第1項又規定: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訴訟時效為1年。
從傳統大陸法系的規定來看,這1年的規定是與瑕疵擔保的內容聯系在一起的。如原來的'《德國民法典》第477 條規定:解約或減價請求權,以及欠缺保證品質的損害賠償請求權,除出賣人惡意不告知瑕疵外,對于動產,自交付之日起經6個月時效消滅,對于土地,自交付時起經1年時效消滅。這是為了在一定程度上減輕瑕疵擔保人,即出賣人的法律責任。由于原來中國違約責任采用過錯歸責原則,學理和相關立法都承認在買賣合同中有物的瑕疵擔保,因此規定一個1年的短期訴訟時效是必要的。中國《合同法》將買賣合同中的歸責原則確定為無過錯責任,即只要產品有瑕疵,作為出賣人就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因此沒有必要再將這類訴訟的訴訟時效確定為1年。這在繼續承認瑕疵擔保責任的國家也有相應的變化。
德國在債法修改后,也是盡量將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強化,使其接近或者等同于債的不履行,并將其訴訟時效區別情況予以延長。在通常情形,瑕疵擔保請求權的訴訟時效自買賣標的物交付后2年內不行使而消滅;在建筑物情形,消滅時效為5年;在特定的權利瑕疵情形,為30年(注:具體內容參見20xx年1月施行的《德國民法典》第438條規定。)。如果出賣人惡意隱瞞瑕疵,則適用3年普通消滅時效期間的規定,并且對消滅時效的起算適用主觀定義的標準,即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侵害及債務人時起算。
我國相關法律中明確規定,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一般是2年,但是對于不同的合同類型,其訴訟時效還是有變化的。大家在查詢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時一定要先了解清楚這個是不是適用特殊的訴訟時效規定,以免給自己的權利帶來損害。
買賣合同范本匯編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賣方 簽訂時間:__月__ 日
提示:本合同適用于化肥(農藥)生產商與銷售商之間,或經銷商與種植戶之間進行的大額交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品種名稱商標或品牌規格生產廠家(產地)計量單位數量(噸)有效成份(含量)單價(元/噸)金額(元)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 質量標準:□國家標準 □行業標準 □企業標準
三、賣方應出示的相關證件:《營業執照》復印件、《肥料(農藥)登記證》復印件、《生產許可證》或批準文件復印件、《代理銷售授權書》復印件、《備案登記號》、《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四、交(提)貨時間、地點:交(提)貨時間為__ 年__ 月 __日,交貨地點為________
五、發運方式、運費負擔:用 ____運輸,運費由____ 方負擔。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買方應在 __年 月__ 日前以 ((匯款或匯票、現金)向賣方支付(□定金/□預付款) 元,剩余價款應在 __年__ 月__ 日前付清。
七、 驗收:買方應在賣方交貨后 日內進行驗收。產品包裝和標簽內容應符合產品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
八、違約責任:
1、化肥(農藥)經驗收不符合第一條或第七條要求的,買方有權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
2、化肥(農藥)不符合第二條質量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退貨,并要求賣方賠償損失。
3、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按下列第 條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 備案。
買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范本匯編 篇8
賣方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
雙方同意買賣,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
2.產地:
3.數量:
4.商標:
5.合同價格:
6.包裝:
7.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_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8.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_________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
%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9.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10.應附的單據:
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11.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_____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12.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13.裝船時間:當_________或次日__________裝船。
14.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立方噸。
15.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載重噸船來說,每天U.S.D.。
16.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出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買方: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
證人:__________證人: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買賣合同范本匯編 篇9
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在合同糾紛中,逾期付款是常見的違約形式。逾期付款除繼續履行付款義務外,債務人還應當承擔什么違約責任,《合同法》實施后,由于最高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責任的批復與合同法規定不一致,出現了逾期付款違約責任適用上的混亂。
一、《合同法》實施前逾期付款違約責任的規定
合同法實施前逾期付款違約責任有兩種形式,即支付違約金與賠償金。
㈠逾期付款違約金規定的演變
逾期付款違約金,指有義務付款一方當事人逾期付款而應承擔的違約金。逾期付款違約金這一概念首次出現在1984年1月23日發布的《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36條第4項規定中,其適用范圍限于有明文規定的違約條款中,其計算標準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因中國人民銀行在不同時期對延期付款的利率規定不同,致使法院在認定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標準時也要不斷調整。1994年最高法院以法函(1994)10號復函黑龍江省高級法院,逾期付款違約金按每日萬之三計算。1996年最高法院以法函(1996)7號復函黑龍江省高級法院,逾期付款違約金按每日萬之五計算。此時的“逾期付款違約金”尚未以法定概念的形式適用于一般案件。1996年,中國人民銀行以銀發(1996)156號文規定自同年5月1日起逾期貸款利率調整為4‰。地方法院欲調整標準而沒有法律依據,如繼續延用最高法院(1996)7號批復規定的標準又與事實相左。在此情形下廣東省高級法院于1998年請示,最高法院以法釋(1999)8號《批復》規定,“對于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利息的標準計算”。該批復的適用范圍是“合同”案件,嚴格界定就是經濟合同案件。這樣就使“逾期付款違約金”這一概念及其相關規定從原來僅適用于工礦產品購銷、農副產品購銷等有限的合同擴大到所有的經濟合同。
該《批復》改變了以前的逾期付款的含義。以前的逾期付款違約金是法定違約金,不存在約定情況。而該批復卻規定沒有約定的,可以參照人民銀行標準。即該批復承認約定違約金的存在,也就是說該批復設立的逾期付款違約金制度是:有約定依約定,無約定依法定。總起來說就是任何人只要有付款違約情況,就必須支付違約金,有約定依約定,無約定參照中國人民銀行逾期貸款利率計算。
㈡逾期付款違約金與賠償金的關系。
賠償金是違約一方由于給對方造成了經濟損失所給予的賠償。逾期付款違約金與賠償金的適用關系是:1、逾期付款違約金能補償經濟損失的,就不再支付賠償金,逾期付款違約金與賠償金是包含關系。2、經濟損失超過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賠償金用于補償逾期付款違約金不足的部分,賠償金與逾期付款違約金是補償關系,可以同時并用。
二、《合同法》規定的逾期付款違約責任
㈠取消了法定違約金
《合同法》在違約金制度上采用了當事人“約定主義”而摒棄了此前的“法定主義”,即當合同一方當事人違約時,另一方當事人只能依約定請求違約金,如果沒有約定則不得主張違約金。《合同法》第114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按照相反解釋,即當事人可以不約定一方違約時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當一方違約時就可以不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此可見,當合同當事人一方違約時,另一方能否主張違約金的關鍵在于判斷當事人是否約定違約金,如果有約定就可主張支付違約金,如果沒有約定則不能請求違約金,而只能請求其他方式的違約責任。
㈡逾期付款違約金與賠償金的關系
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應視為對損害賠償金的預先確定,因此違約金與賠償金之間是互為包含的關系,換言之,違約金可以涵蓋賠償金,反之賠償金也可以涵蓋違約金。二者的適用關系是:1、原則上不并存;2、就高不就低;3、優先適用違約金責任條款。
三、違約金適用的沖突
《合同法》施行后,在時間效力上,最高院法釋[20xx]34號批復,將法釋[1999]8號批復中規定的計算標準刪除。法釋[20xx]34號批復實質上是法釋[1999]8號批復的批復。《的批復》是在《合同法》生效后對違約金所作的進一步解釋,但其中的內容并不符合《合同法》中的違約金制度,實質上是對《批復》的復制。由于《批復》沒有被廢止,《批復》與《合同法》的效力并存。逾期付款違約金規定出現了“有約定依約定,無約定依法定”和“有約定依約定,無約定不主張違約金”
的局面,引起了法律適用上的沖突
四、違約金適用沖突的解決
根據法發(1999)15號文第14條第2款“援引司法解釋作為判決或裁定的依據;應當先引用適用的法律條款,再引用適用的司法解釋條款”。也就是說法院在判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的判決文書時應首先引用應適用違約金的法律條文,再引用該批復作為依據,而《批復》賴以存在的《經濟合同法》已經廢止,故不應再適用該批復。
《合同法》取消法定違約金后,當事人在合同中既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又未約定應承擔逾期付款損失,或者對逾期付款違約金、賠償金約定不明的,當事人的逾期付款違約責任只能由賠償損失這一方式來實現。
五、逾期付款損失的確定
逾期付款損失有利息損失和其他損失兩種。
㈠利息損失的確定
1.逾期付款利息損失計算標準
逾期付款利息損失是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還是存款利率作為計算標準,存在著爭議。筆者認為應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作為逾期付款利息損失計算標準。理由是:其一,雖然貸款利息、存款利息都是本金的孳息,但在日常生活中經營者不會以存款作為投資方式使用資金。其二,通常情況下,經營者的資金來源于自己的積累和貸款,而貸款支付的是貸款利息。其三,讓逾期付款違約者支付存款利息損失,就會出現違約者逾期付款的代價小于從銀行貸款的代價,違約者反而獲利,容易造成違約者樂于違約,也違反了任何人不能從自己的錯誤行為中獲利的法律原則。其四,《經濟合同法》廢止前法定違約金的計算標準規定的也是貸款利率而不是存款利率。其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1999年6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降低存、貸款利率的通知》(銀發(1999)192號)第六條規定:自1999年6月10日起,金融機構(不含農村信用社)逾期貸款利率由現行的日利率萬分之三(折年率
為10.8%)降為日利率萬分之二點一(折年率為7.56%)。
20xx年12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xx]251號)第三條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中國人民銀行的這兩個通知明確了以下問題:①1999年6月10日~20xx年1月1日的逾期貸款利率計算標準為日利率萬分之二點一。②20xx年1月1日以后的罰息利率也就是逾期貸款利率修改為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是多少,不能確定。
如何確定20xx年1月1日以后的逾期貸款利率?
筆者認為,為便于操作性,可以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加收30%~50%作為逾期付款損失的計算標準。具體而言,截止起訴之日,逾期付款一年以內的,按照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加收30%~50%;逾期付款一至三年的,按照三年期貸款基準利率加收30%~50%。
2.逾期付款利息損失計算起止時間
⑴逾期付款利息損失起算日的確定
①雙方約定有付款日期的,約定的付款期間屆滿日的次日為賠償損失的起算日。約定分期付款的,按約定分別確定賠償損失的起算日。
②雙方未約定付款日期的,自債務人收到付款通知、付款發票等債權人請求付款之日的次日作為賠償損失的起算日。
③雙方未約定付款日期,債權人在訴前也未主張過債權的(包括現有證據無法證明的),以一審法院收到起訴狀之日為賠償損失的起算日。
⑵逾期付款利息損失終止日的確定
①判決一次性立即給付的,逾期付款利息損失終止日為判決生效之日。
②判決有一定履行期限的(包括分期履行的),逾期付款利息損失終止日為判決確定的履行期屆滿之日。
有學者主張把逾期付款利息損失終止日確定為起訴之日。認為原告在起訴時,把違約金數額只計算到起訴之日,本著不訴不理的原則,法院當然只能根據其訴訟請求來確定損失終止日。筆者認
為,原告計算逾期付款利息損失至起訴之日,多數情況是為了明確訴訟標的額。由于原告無法確定案件審結的具體時間,其對利息損失的確定只能計算至起訴之日。當然,也存在原告權利意識不強或主觀上疏忽的情況;有的則是寄希望法院能在短期內審結并迅速執行而不過分計較。但不管是哪種情況,只要不是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沒有明確表示放棄審理期間利息損失的,就應當予以計算,不能片面認為原告方已放棄了權利。
有學者主張對裁判確定或生效之日至文書指定履行期日這一時段的利息損失不予考慮,認為這是法律確認或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權給予義務人的履行寬限期。筆者認為這種觀點欠妥。一是給義務人履行的寬限期,應只限于時間上的權利,而不能延伸到資金利益上。二是資金損失是客觀存在的,不由義務人承擔,就歸權利人承擔,而將責任分配給無過錯的權利人是不合理的。三是《經濟合同法》第三十二條寬限期的規定,《合同法》未再沿用,失去了法律基礎。
3.逾期付款利息損失的舉證責任
逾期付款利息損失是眾所周知的事實,應當免除債權人對該主張的舉證責任。
㈡逾期付款其他損失的確定
債權人認為在銀行貸款利息損失之外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根據證據證明的事實確定逾期付款其他損失,如追款費用等。
買賣合同范本匯編 篇10
甲方(賣方):合同編號:GM-20120502 乙方(買方):簽訂地點:上海
第一條 紅木家具基本情況 (請逐項填寫,勿寫“同樣品”;“驗收說明”等內容請在驗收后填寫)簽訂時間: 20xx 年 05 月 02 日
第二條 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家具應符合QB/T2385-20xx 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家具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付款方式:簽訂合同后,乙方于60日內付清全額貨款,甲方將于收到貨款3天內發貨。
第四條 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甲方應在交貨時督促乙方對家具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征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乙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并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五條 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 10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購買家具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 7 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家具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
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買賣合同范本匯編 篇11
賣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買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協議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自行車的基本情況
全新的未經使用的自行車(包括所有零部件),品牌為喜德盛(XDS),型號為X6,自行車及其所有零部件均通過工廠檢驗為質量合格,合格證說明書等文件完備。
第二條數量
10輛大寫:拾
第三條價格
每輛1500元大寫:壹仟伍佰圓整,總價為15000元大寫:壹萬伍仟圓整。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于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貨款的'20%(3000元大寫:叁仟圓整)作為定金,自甲方交貨完畢后支付余下尾款。支付方式不限,以雙方約定為準。
第五條交貨地點及期限
在雙方約定的地點交貨,甲方在乙方支付定金之后在三天內交貨。
第六條驗收及售后服務
乙方在甲方交貨時當面驗收自行車,并且檢查質量問題,如有問題,應當在交貨當天提出,甲方應及時處理相關問題,并且向乙方提供三個月的保修期限。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方在乙方支付定金之后三天內不能交貨的,逾期一天要向乙方支付貨款1%(150元大寫:壹佰伍拾圓整)作為違約金,在乙方的尾款扣除,乙方在支付定金之后提出拒絕付尾款完成交易的,甲方尚未能交貨的,退還乙方定金的50%(1500元大寫:壹仟伍佰圓整),甲方已準備好交貨的,不退還全部定金。
第八條爭議解決
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調解,通過當地人民法院訴訟或仲裁委員會仲裁進行調解。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后開始生效,未盡事宜可通過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買賣合同范本匯編 篇12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見證方):
鑒于甲乙雙方就房產買賣事宜委托丙方,經公開推介視察、公平協商一致,在甲乙雙方明確房產交易的具體條款前提下,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對房產交易的聲明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 市 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屋權屬證號為:榕房權證 字第 號,建筑面積 m2(其中附屬間/車庫面積為 m2)。甲方對該房屋現狀負全責。乙方親自實地看房,并愿意購買該房產。
第二條:成交價格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產的轉讓價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裝修、附屬配套設施轉讓價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上述總轉讓價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
第三條:稅費承擔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上述房產交易過程中產生的稅費:(A)A、各自承擔 B、乙方承擔
第四條:中介傭金及服務費
甲方同意支付丙方中介傭金為人民幣(大寫) ;(¥ )。
乙方同意支付丙方一次性代辦費為人民幣(大寫) ;(¥ )。
第五條:簽約信用
1.在簽定本合同時,乙方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 )。甲乙雙方同意該款項由丙方監管,丙方開收款收據。
2.甲方同意將該房產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及其它相關證件交由丙方監管,丙方開收件收據。上述證件在房產交易管理部門交易收件受理當日由丙方直接提交。
第六條:交易受理時間
甲乙雙方約定收件受理時間為:20xx年1月17日,如因甲乙雙方特殊原因可以書面形式另行約定時間。無故拖延時間達10天都視為違約。
第七條:乙方付款方式
1.待該房產繳納稅費交易生效當天,將定金外的房款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匯入甲方賬戶。丙方向乙方收取產權代辦費。
2.待房產交易管理部門通知繳納稅費后,丙方協助甲乙雙方進行該房產配套設施的過戶和移交。甲方結清在此之前的`配套設施及物業等相關費用,乙方承擔水、電、 等的過戶費。
第八條:甲方收款方式
1.待該房產繳納稅費交易生效當天,甲方向乙方領取扣除定金外的房款。甲方向丙方領取該房產的定金(以乙方將該房產定金解款至丙方為前提)。
2.如需取得買賣契約書后才可辦理過戶的附屬配套設施(如管道煤氣等),甲方同意按市場價格扣留人民幣 (¥ )在丙方處監管,待過戶給乙方后由丙方將上述款項一次性交付甲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不得改變買賣意向,否則屬違約行為。
2. 乙方未能按時解款至丙方,甲方未能按時進行房產交接、丙方未能及時放款給甲方,屬不正常履約行為。不正常履約方應自不正常履約之日起以上述房產價款日 向另一方支付滯納金,逾期10日屬違約行為,被違約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一切經濟損失。
3. 甲乙雙方一方中途不按時履約,不按時履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及丙方并征得書面同意,如未及時通知對方及丙方,丙方根據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所留地址發出書面通知后 日內仍未履行本合同一方視為違約責任方,違約責任方應在不履約之日起 日內賠付給對方等同于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4. 甲乙雙方中途違約,交易過程中已產生的費用及丙方的傭金服務費在違約金中扣除。
5.丙方作為甲乙雙方授權的監管方,必須保證甲方上述房產材料和乙方上述定金及預付房款的安全,如有遺失由丙方負全部責任。
6.該房產若因自然災害、社會政治、政府行為等非主觀因素未能正常交易的,三方互不承擔責任。丙方無條件地退件、退款。但甲乙雙方在其后一年時間內繼續發生本宗交易行為的,應如數交納中介費。否則,應賠償丙方的一切損失。
第十條:糾紛處理
甲乙丙叁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由叁方另行簽定補充合同,補充合同經叁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地方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十一條:其它事項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屋現有的裝修/附屬設施轉讓給乙方的部分有:
第十二條:簽約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執壹份。叁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住址: 住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丙方:
地址:
郵編:
服務電話:
簽約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范本匯編 篇13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范文正文: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國際貨物買賣合同-范文,合同范本《國際貨物買賣合同-范文》。
第八條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立方(噸)。
第十
買賣合同范本匯編 篇14
出賣人: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xx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因客戶需要,委托甲方加工若干種農藥(附后)銷售給乙方,現將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甲方必須做到:
一、所加工的農藥三證要確保齊全,來源正規,必須經得起執法部門的檢查和網上查找,標簽內容要與網上一致。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憑當地執法部門罰款收據)。
二、所有原藥和溶濟要確保真實不假,原藥按乙方要求的含量不能少(按折百計算)。否則,
(一)要退回所加工的`不合格農藥(已售給農戶的甲方要退款給乙方,由乙方退回農戶)。
(二)甲方要負責乙方直接和間接損失5倍的賠償款(按甲方所銷售的貨款計算)。
(三)律師費、起訴費、交通費、差旅費等由甲方負責。
三、所加工的農藥如出現結晶、沉淀、xx年內自然干少等未例舉列的質量問題而造成損失,甲方仍按第二條款的約定給乙方退賠。
四、計量要按國家計量法執行,瓶貼和箱貼要正規,由此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五、乙方必須做到:
一、按雙方約定付款。
二、所加工產品如甲方確保了本合同約定的成份和含量,乙方不得退貨。
三、以上望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如有經濟糾紛由乙方簽字代表戶籍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乙方: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帳號:帳號: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X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范本匯編 篇15
出賣人:
買受人:
車輛
車輛品牌
型號
顏色
價格
備注
車輛金額:
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
方式:
付款時間:
質量保證:
4. 1 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中國頒布的車輛質量標準及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 國家將來有車輛包修,包換等規定的,則立即按這一規定執行.
4. 2 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車輛,必須是在《全國車輛,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車輛.
4. 3 賣人向買受人出售車輛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 4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 銷售發票;
(2) (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 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 說明書;
(5) 隨車工具及備胎;
交接
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車輛在購買后,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系,解決. 如屬于在車輛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違約責任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后生效.
買受人(簽章): 出賣人(簽章):
地址: 地址:
買賣合同范本匯編 篇16
工業品買賣合同 (電纜接頭防火材料)
出賣人:合同編號:1306T001
簽定地點: 北京
買受人:簽定時間: 20130603 第一條:標的物、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質量標準:按國家標準或產品說明書要求執行。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產品交付之日起自然存放兩年內不發生性狀改變。
第四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不回收。 第五條: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無 。 第六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量辦法:無。
第七條:標的.物的所有權自貨款支付完畢之日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
的,標的物屬于出賣人所有。
第八條:交(提)貨方式、地點:按買受人指定地點 。
第九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出賣人根據實際情況自定運輸方式,運
輸費、裝卸費均由出賣人負擔 。
第十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按本合同第一、二、三、四條執行 。 第十一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無 。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三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無。
第十四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按合同法相關條款執行。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按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
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一)提交 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合同專用章起生效。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無
買賣合同范本匯編 篇17
立契約書人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買賣茶具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買賣標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一百組。(樣式、規格另行列表)
二、價金:精品每組人民幣xx元整,次級品每組xx元整,合計xx元整。
三、送貨地點: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點。
四、送貨日期:乙方應于訂約后一個月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組數如期送達。如有遲延,應依遲交部分的.貨款每按千分之二計罰違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五、清償費用:原則上運送費、包裝費由乙方負擔。惟甲方所指定送貨地點不在xx市xx縣兩界內,按實際里程數每公里x元酌收運送費用。
六、甲方或其指定受領之人世間于受領第一條的茶具后,應即時驗收。茶具如有瑕疵,應于受領后七天內以書面通知乙方更換,逾期乙方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七、甲方應憑乙方所開出的統一發票及送貨簽收單將貨款一次付給乙方。
八、本契約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
買方(甲方):實業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賣方(乙方):陶瓷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x年x月x
買賣合同范本匯編 篇18
甲方:王家老屋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陳敬合(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地發揮集體林地作用,使荒山得到更一步綠化,提高森林覆蓋率,促進山場穩定發展,做到青山常在,以山養山,以樹養樹,承續利用,經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將集體王家老屋組所有山地承包給乙方進行林業經營,甲乙雙方達成下列條款。
一、甲方將集體王家老屋組陰、陽山地,山場承包乙方進行植樹造林發展經營,承包時間為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承包費:頭三年不收任何租費,期滿三年后乙方不愿意承包,合同作廢,如果乙方繼續承包按每年 元收取。
三、乙方在承包期內甲方配合乙方辦理林權證及有關政策事項。 四、甲方山場承包給乙方后,山場所產生的經濟效益歸乙方所有。山上原有零星樹木由乙方處置。原學校無償提供乙方使用。
五、承包期間,甲方負責處理周邊村民關系,維護好山場內的正常經營,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不得借故推諉。
六、本協議簽字生效后,乙方在遵守承包合同規定的前提下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且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乙方因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七、林木成林后,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隨意在此
山場砍伐,違者按村規,民約處罰,不得反悔,否則,按市場價兩倍賠償給乙方。
八、乙方如違反協議或法律法規所應承擔的責任,甲方不負責責任。
此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鎮政府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20xx年x月x日
買賣合同范本匯編 篇19
一、逾期付款違約金和逾期利息(逾期損失)的概念
所謂“違約金”,顧名思義,是指合同一方違反合同的約定,而應向合同相對方支付的一定金額。其存在的前提是合同對此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就是合同雙方約定當一方不按期履行其付款義務時,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違約金。
逾期利息(逾期損失),是指一方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錢的義務,而其并未履行這個義務,另一方有權在向其主張支付本金時,同時主張本金延付期間的利息。
由上可知,原告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有合同約定,而主張逾期利息(逾期損失),則不一定有合同的約定,甚至不一定是合同糾紛,只要能夠證明存在欠款的事實即可。
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款項支付的不同情形
1、當事人既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也約定了逾期支付款項應承擔的違約金或支付利息的標準或數額;
2、當事人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也約定了逾期支付款項應承擔違約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約定違約金或利息的計算方法或數額;
3、當事人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但未約定逾期支付款項是否應承擔違約金或支付利息;
4、當事人對支付款項的時間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
三、原告一般會列出的幾種訴訟請求模式。
1、在請求對方支付款項本金時,同時請求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2、在請求對方支付款項本金時,同時請求支付利息;
3、在請求對方支付款項本金時,既請求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又請求支付利息;
4、在請求對方支付款項本金時,同時請求賠償利息損失。
四、針對不同情況應當采取的訴訟模式。
我國現行法律對不同的合同中出現的欠款情形應承擔法律責任的規定是不盡相同的。《合同法》對此情形的基本規定是支付違約金,如總則部分和分則中的買賣合同、承攬合同、技術合同等。但是有些合同,如借款合同、建設工程合同等,則規定的是支付利息。另外有些合同,既沒有規定應支付違約金,也沒有規定應支付利息。
根據上述不同類型的合同約定,我總結出以下四種向對方主張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或利息的方法:
1、合同雙方明確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和逾期支付違約金或利息的計算方法或金額。這時,應嚴格按照雙方的合同約定來主張違約金或利息(除非此類約定違反了法律規定)。此種情況下,不論是逾期付款違約金還是欠款利息,兩種表述都是可以接受的,不會引起歧義,也不會導致法律適用的沖突。
但需特別注意的是,當事人如同時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和利息,即使這兩者均有合同約定,也存在著被法院駁回的風險。因為這種重復計算實際上過分加重了對方當事人的負擔,法院很可能會應對方當事人的請求,引用《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規定,判令駁回對其中一項的訴訟請求。
2、合同雙方明確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也約定了逾期支付款項應承擔違約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約定違約金或利息的`計算方法或金額。這時,應當根據法律的相應規定(主要為《合同法》,見附件一),準確提出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或利息的主張。
(1)如果法律規定此類合同拖欠款項應支付違約金,應向對方主張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
算方法或金額應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的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的規定,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執行。 在此,有必要引用一下中國人民銀行現行的逾期貸款利率標準: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xx]251號)規定:“三、關于罰息利率問題。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五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對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從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可以看到,參照上述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時,日萬分之二點一的原標準在名義上已喪失法律效力,但是以“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作為新的計算標準,實踐中會經常缺乏可操作性。比如非借款合同的當事人往往不會約定合同履行期內的利率,這種情況下,根本無法推算出逾期付款違約金的標準。
由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在適用中國人民銀行逾期貸款利率的問題上使用的是“可以”,而非“必須”或“應當”,所以法院既可以按照司法解釋的規定調整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也可以選擇不這樣做。既然現標準缺乏可操作性,有人就主張仍適用萬分之二點一,似乎也不是不可以。
筆者則認為,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加收30%~50%也許更適合作為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標準。比如說,截止到起訴之日,違約期限在一年以上二年以下的,按照一年期貸款的基準利率加收30%~50%;違約期限為二年至三年的,按照二年期貸款的基準利率加收30%~50%;違約期限超過五年,按五年期貸款的基準利率加收30%~50%。
(2)如果法律規定此類合同拖欠款項應支付利息,則只能向對方主張支付利息。利息的計算方法或金額應當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規定。
(3)如果法律對此類合同未作相應規定,則應當根據合同約定的不同表述,確定不同的主張內容。即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的,按照前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處理;約定欠款利息的,參照前述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處理。
3、合同雙方只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但未約定逾期支付款項是否應承擔違約金或支付利息。這時,不可以提出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請求。對于是否能適用前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復,個人認為也是不能夠適用的。因為該批復中涉
及的情形只是針對“未明確違約金計算標準”,而不是針對“未約定違約金”。
如法律或司法解釋對此有相應規定,可以提出要求對方支付利息或逾期付款損失,如借款合同、建設工程合同、買賣合同等;在法律沒有相應規定的情況下,可要求對方賠償利息損失,利息損失數額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4、合同雙方對支付款項的時間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這時,首先應根據法律相應規定,確定款項應當支付的時間,之后,可以向對方主張賠償利息損失。利息損失數額同樣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五、結論
綜上,在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支付利息的情況下,個人認為應當按照上述論述中述第三種情況以“逾期付款損失”的名義提起金錢孳息要求為佳。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8號)第二十四條第4款之規定,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
六、相關法條
(一)《合同法》有關規定
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第三款:“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第一百一十五條:“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第一百六十一條:“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支付價款。對支付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買受人應當在收到標的物或者提取標的物單證的同時支付。”
第二百零七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二十七條:“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六十三條:“定作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報酬。對支付報酬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定作人應當在承攬人交付工作成果時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應當相應支付。”
第二百六十四條:“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或者材料費等價款的,承攬人對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八十六條:“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三百三十一條:“委托開發合同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第三百五十二條:“受讓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的,應當補交使用費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不補交使用費或者支付違約金的,應當停止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密,交還技術資料,承擔違約責任。”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
對于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中國人民銀行調整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時,人民法院可以相應調整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標準。參照中辦民銀行1996年4月30日發布的銀發〔1996〕156號《關于降低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通知》的規定,目前,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可以按每日萬分之四計算。
本批復公布后,人民法院尚未審結的案件中有關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的問題,按照本批復辦理。本批復公布前,已經按我院1996年5月16日作出的法復〔1996〕7號《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的應當依據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審結的案件不再變動。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的批復》
一些法院反映,《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的有關內容與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降低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公告》不一致。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將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999〕8號批復中“參照中國人民銀行1996年4月30日發布的銀發〔1996〕156號《關于降低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通知》的規定,目前,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可以按每日萬分之四計算”的內容刪除。
(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8號 第二十四條 買賣合同對付款期限作出的變更,不影響當事人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的約定,但該違約金的起算點應當隨之變更。
買賣合同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買受人以出賣人接受價款時未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為由拒絕支付該違約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買賣合同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但對賬單、還款協議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責任,出賣人根據對賬單、還款協議等主張欠款時請求買受人依約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對賬單、還款協議等明確載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數額或者已經變更買賣合同中關于本金、利息等約定內容的除外。
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為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
買賣合同范本匯編 篇20
原告: 男,漢族,現年 歲,身份證號碼 現住徐州市云龍區
原告電話:
訴訟代理人:
訴訟代理人電話:
第一被告: ,男,漢族,現年 歲,身份證號:### 現住徐州市銅山區 聯系電話:
第二被告
第三被告
訴訟請求:
1、原告請求依法判令被告給付原告貨款 元
2、請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元
3、本案訴訟費用及其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和被告于20xx年12月15日簽訂了五金配件購銷合同,后又于20xx年2月18日簽訂了產品購銷合同(各種燈具)。雙方在每份合同中都約定了燈具的數量、單價、合同履行方式及貨款支付方式和期限,同時還約定了違約金。合同簽訂后,原告嚴格依據合同向被告履行了供貨安裝義務,合同履行完畢后,經雙方結算,五金配件實際總貨款是13838,合同簽訂時預付19620元,仍下欠1218元。產品購銷合同實際總價款為117184.2元,預付貨款12000元,合同履行過程中支付貨款56200元,現下欠48984.2元。即兩份合同總價款為224022.2,被告共計給原告支付了87820元,下欠136202。自雙方結算后,原告又多次要求被告按合同約定立即支付貨款,被告推脫不予支付,事實上已經構成違約,依合同約定被告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按合同總價款的30﹪向原告支付違約金67206.6元。
綜上所述,原、被告簽訂的《購銷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表達,合法有效。被告拖欠原告貨款共計 元,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雙方的債權債務關系清楚,合法有效,應受法律的保護。《合同法》第六十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以及《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被告拖欠貨款不還的行為是嚴重的.違約行為,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應承擔違約責任。被告應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及違約金共計 元。原告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實屬無奈,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懇請貴院依法判令被告給付原告拖欠的貨款及違約金,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徐州市人民法院
附:
1、本訴狀副本 1 份
2、《買賣合同》復印件 份
3、收貨單復印件 份
起訴人:電話: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范本匯編 篇21
買賣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是出賣人標的物的所有權與買受人貨幣的交換。買賣合同最重要的法律特征,是出賣人依照合同約定將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標的物在其所有權轉移過程中,可能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毀損、滅失,法律上稱之為標的物風險。當風險事故一旦發生,標的物毀損、滅亡成為現實,承受由此產生的財產后果便形成了標的物風險責任。
在買賣合同中,風險是指標的物有可能受到意外的滅失、毀損等情況,風險的轉移直接關系到買賣雙方的基本義務。如果風險尚未轉移,則買方不僅不承擔支付價款的義務,賣方還要承擔不能交貨的責任,除非是不可抗力;如果風險已經轉移,即使貨物受到意外,買方仍要按約支付價款。
風險承擔是指買賣合同的標的物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的事由,發生損毀、滅失,由哪方承擔責任。風險承擔的關鍵是其轉移的時間問題。
目前,各內國法對風險轉移問題大致上有兩種觀點:
一、英法等國認為風險轉移問題是與所有權轉移聯系在一起的,以所有權的轉移時間決定風險轉移的時間,就是所謂“物主擔險”原則;
二、以美國為代表的國家把風險轉移與所有權分割開來,以交貨時間來確定風險轉移的時間,而不管所有權是否轉移。這種理論認為,風險轉移是一個現實問題,而所有權的轉移是一個較抽象、難以證明的問題,二者如果聯系在一起,很難界定,在實際操作當中,會很困難,也不符合現代商業的發展需要。美國統一商法典對風險轉移有幾項規定:
1、雙方可以協議承擔風險界限,也可以通過采用某種術語,如FOB、CIF、C&F等來確定各方承擔的風險;
2、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在沒有違約正常狀況下,分貨物要運輸與不要運輸等情形來確定風險轉移的時間;如果有違約情況,則按是買方還是賣方違約來確定風險轉移的時間。
一、標的物所有權轉移
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是指買賣合同的標的物自出賣人轉移至買受人所有。標的物的所有權何時發生轉移,是買賣合同的一個核心問題。它不僅是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具體體現,而且還與當事人的風險負擔和利益承受有著直接的關系。
《合同法》第133條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這一規定確定的是“交付轉移所有權”的原則。按照這一規定,在一般情況下,合同標的物何時交付,標的物所有權就何時轉移,即二者同步轉移。但在特殊情況下,標的物所有權并非與標的物的交
付同時轉移,如機動車買賣、房屋買賣等合同。而之所以未能實現二者同步轉移,有的是由于有關法律有特別規定,有的是由于當事人雙方有特別約定。
《合同法》第134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在買賣合同中約定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或者其他義務的,標的物的所有權屬于出賣人”。這一規定被稱為“保留所有權條款”。一般地,合同標的物在交付之前,其所有權屬于出賣人,交付后則屬于買受人。但如果當事人對上述“保留所有權條款”作出約定,而買受人未按約定履行義務,那么即便此時標的物已經交付給買受人,該標的物的所有權仍屬于出賣人。
二、標的物風險責任的承擔
所謂標的物的風險,是指在買賣合同成立后至終止前,標的物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任何一方的事由而發生的毀損、滅失。關于標的物風險的承擔,《合同法》第142條作了原則性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這表明我國法律對風險承擔采取的是“交付轉移風險”的原則,它是建立在“交付轉移所有權”這一原則的基礎上的。因此可以說,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以外,合同標的物的所有權與風險責任同時于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買賣合同標的物風險承擔的'規則主要有下列內容:
1.一般情形下,標的物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受買人承擔。
2.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標的物風險。
3.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標的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買受人應自合同成立時起承擔標的物風險。
4.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而由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的,買受人自標的物交付時起承擔標的物風險。
5.出賣人按照約定或者依照法律有關規定將標的物置于交付地點,買受人違反約定沒有收取的,買受人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標的物風險。
6.出賣人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標的物風險的轉移,即標的物風險的轉移不受上述單證、資料是否交付的影響。
7.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而買受人拒絕接受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三、孽息的歸屬
“標的物在交付之前產生的孽息,歸出賣人所有,交付之后產生的孽息,歸
買受人所有”(《合同法》第163條)。應當注意,在所有權保留的情況下,孽息同樣處于所有權保留的法律狀態,在交付之后不能歸買受人所有。否則,就會產生不公平的結果。
根據兩物存在的原有物產生的關系,可以分為原物喝孽息。孽息又稱為孽息物,可分為天然孽息物和法定孽息。天然孽息是依自然規律產生的物,如牛之牛奶、牛之小牛。法定孽息物是根據法律規定產生的物,如存款之利息、入股之股息、出租房屋之租金等。
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是買賣合同的核心內容〕買賣合同的實質或者說買賣合同的目的即在于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通過價款與標的物的交換,買受人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從而能夠對標的物行使所有權的權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的另外一層意義在于其與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責任承擔密切相關,關系到買賣雙方的切身利益。從世界范圍看,許多國家將標的物毀損、火失的風險負擔的轉移與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相統一,歸屬于大陸法系的國家及英美法系的英國都采此立法例。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體現在《破產法》中也有重要意義例如買賣合同簽訂后,買受人實際支付了價款后標的物交付前,出賣人破產,此時標的物所有權是否轉移直接決定了買受人行使權利的內容及效果,如“以買賣合同有效成立轉移所有權”,則買受人雖未取得標的物的占有,但實際上已對標的物享有所有權,買受人可以行使物r=請求權,請求破產企業返還標的物;而如“以標的物交付時轉移所有權”,則買受人既不能要求破產企業返還價款,也不能要求破產企業交付買賣標的物,只能作為普通的債權人按照《破產法》之程序行使債上請求權,參與破產財產的分配。由此可見,買賣合同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是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它決定著風險的轉移、保險利益的歸屬、買賣雙方可享有的救濟方法以及有關的權利義務。
買賣合同標的物承擔的依據是《合同法》的規定及合同當事人的特別約定。標的物的交付時間是確定風險轉移的界限。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后由賣受人承擔。《合同法》在適用這一原則時,以法律沒有規定和當事人沒有約定為前提。如果法律有特殊規定應當先適用法律的規定;法律沒有規定當事人可以自行約定。標的物風險承擔以其交付為一般條件,但交付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相互密切聯系,又有不同情形。《合同法》根據交付行為的不同情形,分別作出了不同規定。
(一、)買賣合同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的時間
關于買賣合同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的時間,基于買賣合同屬私法規制的范疇,根據《合同法》中的契約自由原則,幾乎所有國家有關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都可依當事人的約定時間而轉移,并將此作為雙方的一項基本權利。當雙方當事人自愿行使這項權利,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所有權轉移的時間時,標的物的所有權則在該約定的時間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但是在實踐中,買賣雙方在合同中具體約定所有權轉移時間的情況并不普遍,因此各國民法一般都對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的時間作出了相關規定。
(二、)我國法律對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的規定
依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的方法有兩種:交付和登記。原則上交付適用于動產所有權的轉移,登記適用于不動產所有權的轉移。
交付即出賣人將標的物的實際控制占有轉移給買受人,依靠轉移標的物的空間位置來完成。交付的方法,依各國的規定,一般包括現實交付和擬制交付。我國《民法通則》第72條與《合同法》第133條對交付作為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方法做出了相同的規定,因為動產一般以占有為權利的公示方法,所以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動產所有權依交付而轉移。
登記是不動產所有權的轉移方法,是不動產所有權變動的公示方法。我國《民法通則》規定“按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法取得財產,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為物權的變動必須要有公示性,而不動產所有權的轉移并不能依靠轉移其空間位置來完成,或者說交付這種方式不能使不動產物權具有公示性,為了體現不動產物權公示這一原則,法律始創設了不動產登記制度,以對世人明確不動產的主人及變動情況。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5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五章規定辦理權屬登記”;第60條第3款規定:“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地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根據上述法律規定,通說認為登記是不動產所有權轉移的公示方法。
關于買賣合同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時間,我國《民法通則》第72條第2款和《合同法》第133條作出了原則性的規定,如《合同法》第133條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據此,買賣合同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的時間應遵從三個原則確定:一是遵從約定;二是遵從法律法規的特別規定;三是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情形,一般情況下“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由此可見,我國法律采取的是交付主義。
較為明顯的是,訂有所有權保留條款的買賣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買受人在付清全部貨款后,標的物的所有權才發生轉移,以確保出賣人的價金債權。 總之,在所有權轉移的時間上,法律認可當事人自行約定的效力,但需要注意的是對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所有權轉移需要履行登記手續的,當事人不能以特殊約定排除其適用。
買賣合同范本匯編 篇2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xx版)
賣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 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
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種禽名稱:________,品種:________,養殖地:_______,日齡:________ 。
第二條 數量、計量單位
數量:____________ ,計量單位: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質量標準
1.種用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應提供引種證明和由縣級以上動物衛生監督部門出具的動物檢疫合格證。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對疫病的`控制要求
1.已在_______日齡注射______________________疫苗。
已在_______日齡注射______________________疫苗。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 價款(人民幣,下同)
單價:_________ ,總金額(大寫):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
第六條 價款支付
按下列第__________項支付價款。
1.即時結清。
2.乙方應于種禽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付清。
3.合同簽訂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_元;種禽交付后_________日內付清價款,定金抵作價款或返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 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交貨方式:以下列第_______方式交貨。
(1)由甲方送貨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由乙方自行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貨。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運費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條 驗收
1.以下列第________項方式驗收。
(1)交貨時在交貨地驗收:由乙方抽檢________%種禽,并開具驗收單據。種禽買賣合同范文節選!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途損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式
1.乙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種禽的品種、數量、質量、日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應在________天內向甲方提出異議。
2.甲方在接到乙方異議后,應在_______天內負責處理。種禽買賣合同范文節選!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交付的種禽品種、日齡、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并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甲方逾期交貨,按逾期交付種禽價款的每日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天,致使乙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價款的, 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每日_______%支付違約金。
4.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范本匯編 篇23
李艷某【擔保合同糾紛案】答辯狀
答 辯 狀
答辯人:李艷某,男,漢族,1965年10月2日出生,住河北省保定市容城縣張鎮---朝陽路4號
被答辯人:秦皇島市博-貿易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島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松花江西道3---號辦公樓四層 法定代表人:石德某,職務:董事長
北京市國漢律師事務所接受被告李艷某的委托,指派本律師就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因《煤炭買賣合同》一案,出庭擔任代理人,現提出以下答辯意見:
答辯人依法依約均不承擔連帶償還被答辯人貨款的責任。
一、答辯人在被答辯人與本案第一被告之間的《煤炭買賣合同》中所承擔的抵押擔保條款依法沒有生效,答辯人不承擔擔保責任。
依據本案被答辯人與第一被告包頭市云通煤炭運銷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云通公司)之間簽訂《煤炭買賣合同》第九條5款“答辯人以個人名下房產作為買方預付款的擔保,監督買賣雙方的合同執行”之約定,答辯人在該買賣合同中承擔的是抵押擔保義務,并且是以其個人名下的房產進行擔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一條和第四十二條的規定,用房屋進行抵押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而本案中煤炭買賣雙方及答辯人并未辦理抵押物登記,在抵押合同中,抵押登記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不具備生效
要件的合同沒有發生法律效力,因此,本案中答辯人依法不應承擔擔保責任。
二、被答辯人主張答辯人承擔連帶償還貨款的責任沒有法律依據和合同依據。
買賣雙方《煤炭買賣合同》第九條5款的原文是:由第三方李艷某(即答辯人)個人名下房產作為買方預付款的擔保,監督買賣合同的執行。從該條款的意思表示可知,本案買賣合同中關于抵押擔保條款約定的義務是答辯人為買方向賣方提供擔保,即被答辯人不能支付預付款的情況下,答辯人以個人名下房產作為預付款的擔保。現在既然被答辯人已經支付了合同約定的預付款,答辯人即使在抵押條款生效情況下,答辯人也不應承擔向買方償還貨款的義務。否則,只能有另外一種解釋,即該抵押擔保條款約定不明確,約定不明確的條款就等于沒有約定,是不能作為主張權利的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務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6條的規定,“抵押合同對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抵押財產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根據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補正或者無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因此,本案中答辯人不應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此外,我們從上述條款中還可以看出,答辯人所起的主要作用應是監督買賣合同的執行,而不是抵押擔保的義務,這一點從條款中可以明確得知,也是進一步說明為什么三方沒有進行抵押登記的有力理由。
三、本案中被答辯人與第一被告云通公司已于20xx年2月16日對原三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進行了變更,即買賣雙方實際上已達成
了終止合同協議,并實際履行了終止合同的相關義務,因此,答辯人無論是否承擔抵押擔保或保證責任,均隨著主合同的終止而消失。
1、云通公司與被答辯人被答辯人向法庭提交的《關于秦皇島市博-貿易有限公司煤炭買賣合同貨款使用情況的說明》(見證據10)和《工商銀行網上銀行電子回單》(見證據不11)兩份證據充分證明買賣雙方已達成了一致,不再履行雙方之間的合同,云通公司并于20xx年2月17日、3月12日和6月26日三次退還了貨款總計人民幣179萬元,雙方對終止合同達成共識后,云通公司履行了退還貨款的行為,至今被答辯人并未提出異議,并在本案《民事起訴狀》中再次確認該終止合同退還貨款的行為,至此雙方已解除買賣合同,實際上在履行解除合同的義務,完全脫離了當初三方簽訂煤炭買賣合同的真實目的,而答辯人根據原買賣合同所承擔的擔保義務,即使有效的情況下,也因被答辯人與云通公司之間合同的終止或解除而消滅。
2、被答辯人與云通公司之間終止合同,并履行退還貨款的行為沒有及時通知到答辯人,答辯人依法不應承擔抵押擔保或保證的責任。 答辯人在原合同抵押條款的義務是為買方支付預付款提供擔保(且不管該條款是否生效),并監督雙方履行合同,現買賣雙方在未通知答辯人的情況下,擅自終止主合同,應由買賣雙方按雙方達成的協議履行后續義務,答辯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被答辯人提交證據9,即李艷某出具的《情況說明》不能作為本案認定答辯人承擔保證擔保責任的`依據。
1、該《情況說明》落款買方蓋章處的單位是北京市博恩兆生環境工
程有限責任公司,而不是本案的被答辯人,即不是原告秦皇島市博恩貿易有限公司,二者不具有關聯性,二者為各自獨立的主體,不能作為本案的證據使用。
2、為說明相關事實,我們做以下幾個假設:假定該《情況說明》真實存在并是向被答辯人出具的,我們理解此份說明是一份保證責任,是向買方保證賣方應在20xx年12月15日履行交付煤炭的義務,就此一點已與《煤炭買賣合同》向賣方保證買方支付預付款的抵押擔保義務相矛盾,包括兩方面的矛盾,即抵押與保證的矛盾,向買方保證與原合同向賣方抵押擔保的矛盾,由此可知,此情況說明是不能證明任何目的的。
3、假定該《情況說明》真實存在并是向被答辯人出具的,根據此份說明,答辯人也已過了保證期間,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本案中被答辯人沒有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主張答辯人履行保證責任,答辯人依法應免除保證責任。
4、假定該《情況說明》真實存在并是向被答辯人出具的,答辯人李艷某無論是依據《煤炭買賣合同》,或是依據這份所謂的《情況說明》,答辯人的擔保義務是相對于合同履行而進行的擔保,而不是就買賣雙方終止履行合同承擔任何擔保義務。
以上幾點均是為了充分說明和論證本案中關于答辯人的保證責任問題而進行的假設。事實是上述《情況說明》與本案沒有關系,買方也不是本案的被答辯人,即不是本案的原告,而真實的情況是被答辯人
與云通公司已于20xx年2月16日達成了終止協議,并且沒有通知答辯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24條的規定,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那么,據此答辯人無論是否負有抵押或保證的義務,也因被答辯人買賣雙方合同的終止而消滅,答辯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案中被答辯人與云通公司之間的煤炭買賣過程中,由于被答辯人履行合同過程中以煤炭質量為理由少付貨款,導致第一被告無法繼續履行合同,買賣合同的過錯方在于被答辯人,被答辯人應對其過錯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綜上,就抵押而言,答辯人在本案中抵押擔保責任由于沒有進行抵押登記,并且擔保責任約定不明確,依法不應承擔責任;從保證的角度論證,買賣合同的雙方已終止履行合同,并達成一致,且沒有通知答辯人,也沒有在法律規定的期限要求答辯人履行保證責任,因此,答辯人依法不承擔擔保責任。懇請合議庭查明事實,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請求,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代理人:北京市國漢律師事務所劉超律師
20xx年9月23日
買賣合同范本匯編 篇24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并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
2、乙方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
買賣合同范本匯編 篇25
出賣人:
買受人:
一、汽車金額:
汽車品牌型號顏色價格備注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后,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系、解決。
8、如屬于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后生效。
買受人(簽章): 出賣人(簽章):
地址: 地址:
買賣合同范本匯編 篇2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天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出賣存量房的具體狀況如下:
(一)存量房座落在合肥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幢_________室(車)庫等部位:_________權屬證號為:_________類型:_________用途:_________結構:_________
(二)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含【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三)隨存量房同時轉讓的設備(非存量房附屬設備)及裝飾情況(詳見附件一)。
(四)甲方轉讓存量房的相關關系(包括抵押、租賃、相鄰等其他關系)(詳見附件四)。
甲方已如實陳述存量房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已對甲方上述轉讓的存量房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買受該存量房。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存量房轉讓價款為人民幣計(大寫):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乙方交付存量房價款后,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騰空該存量房,并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對存量房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后簽訂存量房屋交接書,并將存量房鑰匙交給乙方即為存量房交付。
第四條 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存量房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項存量房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其價值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五條 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簽訂之后_____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存量房轉移登記手續。
第六條 上述存量房毀損、滅失風險責任自該存量房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稅、費,由[甲方][乙方]交納國家稅、費_________元。
存量房轉讓價款,應與創巴市"基準房價"接近,否則,應由房產管理部門給予確認,以確認的價款作為征收稅費的依據。在上述存量房產權轉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水、電、氣、電訊等其他費用,在本合同附件三中約定。
第八條 乙方未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支付轉讓存量房價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逾期未超過_________日的,乙方應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存量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逾期超過_________日后、乙方未支付轉讓存量房價款給甲方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條約定轉讓存量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如果乙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經甲萬同意,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 甲方未按本合寫第二條約定期限交接存量房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逾期未超過_________日的,甲方應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條約定轉讓存量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逾期超過_________日的,甲方應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條約定轉讓存量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自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如果甲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經乙方同意,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可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委托房產管理部門存量房資金托管中心分中心對存量房轉讓價款實行托管。
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委托經紀機構辦理的其他事項、權限,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房地產經紀合同》中進行約定。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制。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合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房產管理部門一份。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居住】【注冊】地址:_________ 【居住】【注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范本匯編 篇27
售車方(甲方): 身份證號:
購車方(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將自己所有的一輛藍色福田牌自卸貨車(車牌號:湘AEH227)于年 月 日轉讓給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一致協議:
(一) 自協議簽訂,甲方向乙方轉讓車輛、乙方向甲方支付購車款起,該車所有權歸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轉讓及報廢等權利。
(二) 該貨車自本協議注明的轉讓日期(時間)以后,所出現的一切問題(損壞、維護修理或被盜)與售車方(甲方)無關。
(三) 該貨車自本協議注明的轉讓日期(時間)以后,購車方(乙方)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而產生的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
糾紛與售車方(甲方)無關,甲方概不負責;
(四) 售車方(甲方)向購車方(乙方)提供該車輛的.一切真實、有效、合法的手續、票據和證件,并對車輛來歷及所有手續、票據和證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事后如調查發現售車方(甲方)提供的該車輛的手續、票據和證件系虛假、偽造證件,或車輛來歷不明,購車方(乙方)有權退回車輛給售車方(甲方)并要求售車方(甲方)退回購車款,同時因偽造證件而給購車方(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及產生相關的法律責任均由售車方(甲方)承擔。
(五)20xx年車輛季度檢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車輛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 該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即時生效,雙方均不得違背以上各條款。
(七) 附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
售車方(甲方)簽字: 聯系電話:
購車方(乙方)簽字: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20xx年月日 簽訂日期: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