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助商銷售合同(精選3篇)
贊助商銷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為進一步維護中國手機方案研發展示交流峰會參會秩序,維護企業及大會組織者雙方的共同權益,本著公平、互惠的原則,簽定此次廣告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一、白金贊助確認
按照甲方向乙方提交的《 參展注冊申請表》所述,經雙方共同確認,自愿成為此次大會的白金贊助商,現予書面確認。
甲方作為白金贊助商應享有以下權利:
1、獲得以“ ”名稱為贊助公司宣傳
2、獲一個9平方米展位(在展會顯要位置)
3、在大會宣傳資料以及廣告中印上贊助公司的標志
4、在大會現場背景幕布上印上贊助公司標志
5、在大會現場懸掛贊助公司標志廣告牌一塊
7、可派一位代表在大會做30分鐘發言
8、列入參會媒體重點報道對象,組委會安排6家媒體做公司獨家專訪報道
9、獲10張大會代表證
10、1頁會刊廣告,尺寸為:210×285
11、會議所有信息回饋(含括與會者所有名片信息)
以上項目共計費用為: 元人民幣。
二、關于展示
1、經雙方確認,甲方將獲得參加 峰會“庫存清零”行動及集中展示,展示樣機為 臺,樣機型號: ,展示樣機由甲方提供,展示樣機應于 年 月 日前提供給乙方,并由乙方統一管理,乙方承諾展示用手機應于展覽結束后 個工作日內歸還甲方,如出現丟失或損壞情況由甲方予以賠償。
2、經雙方確認,甲方將獲得參加 中國手機方案研發展示交流峰會中的“ 概念手機集中展示及模特秀”展示,展示時間為 分鐘,展示樣機為 臺,樣機型號: ,展示樣機由甲方提供,展示樣機應于 年 月 日前提供給乙方,并由乙方統一管理,乙方承諾展示用手機應于展覽結束后 個工作日內歸還甲方,如出現丟失或損壞情況由甲方予以賠償。
三、關于付款
1、付款方式
甲方應在雙方正式簽訂本合同書后 日內向乙方繳納上述全額費用的50%作為訂金,剩余款項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一次性付至乙方。
匯款方式如下:
戶 名:
帳 號:
開戶行:
2、甲方在繳納訂金后,逾期未補交余款者,乙方有權將甲方的展位及廣告另行分配,其定金則用于補償乙方之損失,不予退回;
四、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此次大會的相關廣告服務項目;
2、乙方將在甲方繳納上述費用后五個工作日內根據實際到帳金額向甲方開具有效的報銷憑證;
3、乙方將于大會開幕前向甲方提供《參展手冊》;
4、乙方將向甲方免費進行會刊登載及此次大會網站宣傳。
五、甲方責任
1、甲方應按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展會所需的各種廣告及參展資料,保證所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為真實、有效的,并同意將其載入乙方數據庫內,供乙方制作會刊、對外宣傳及展會推廣之用;
2、甲方須在雙方共同簽署本合同之日起15日內,按第二款之要求按期向乙方支付全額參展費用(或訂金50%);剩余款項則應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至乙方指定帳戶;
3、甲方應自覺遵守組委會及大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按大會的有關要求進行布、撤展,維護展覽現場的良好秩序;
4、甲方應嚴格在所屬展位區域內進行布展,不得隨意占用公共通道及其他展位展示產品,自覺保護好各自展位內設施;
六、保密原則
乙方和甲方均有義務履行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關本合同內容項下的任何信息。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正當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保證本合同的順利進行;
2、任何一方沒有充分、及時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八、合同期限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__中國手機方案研發展示交流峰會止。
2、任何一方可在另一方發生違約行為并在該違約方收到守約方關于違約行為已發生并存在的通知的15日內仍未能對違約行為做出更正之時,可以通過向另一方發出一份書面通知的方式立即終止本合同。
3、本合同的提前終止不應影響雙方于本合同提前終止日之前根據本合同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九、聲明與保證
雙方互相向對方聲明、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有資格從事本合同項下之合作,而該合作符合其經營范圍之規定;
2、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合同;
3、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合同項下之義務;并且該履行義務的行為不違反任何對其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十、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如雙方就本合同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
2、本合同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
十一、其他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2、如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條款仍應有效并且有約束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乙方: 甲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蓋章: 蓋章:
贊助商銷售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為進一步維護中國手機方案研發展示交流峰會參會秩序,維護企業及大會組織者雙方的共同權益,本著公平、互惠的原則,簽定此次廣告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一、白金贊助確認 按照甲方向乙方提交的《__________中國手機方案研發展示交流峰會參展注冊申請表》所述,經雙方共同確認,自愿成為此次大會的白金贊助商,現予書面確認。 甲方作為白金贊助商應享有以下權利:
1.獲得以“白金贊助”名稱為贊助公司宣傳;
2.獲一個__________平方米展位(在展會顯要位置);
3.在大會宣傳資料以及廣告中印上贊助公司的標志;
4.在大會現場背景幕布上印上贊助公司標志;
5.在大會現場懸掛贊助公司標志廣告牌一塊;
6.可派__________位代表在大會做__________分鐘發言;
7.列入參會媒體重點報道對象,組委會安排__________家媒體做公司專訪報道;
8.獲__________張大會代表證
9.__________頁會刊廣告,尺寸為:_______________;
10.會議所有信息回饋(含括與會者所有名片信息); 以上項目共計費用為: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二、關于展示
1.經雙方確認,甲方將獲得參加__________中國手機方案研發展示交流峰會“庫存清零”行動及集中展示,展示樣機為__________臺,樣機型號:__________,展示樣機由甲方提供,展示樣機應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提供給乙方,并由乙方統一管理,乙方承諾展示用手機應于展覽結束后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歸還甲方,如出現丟失或損壞情況由甲方予以賠償;
2.經雙方確認,甲方將獲得參加__________中國手機方案研發展示交流峰會中的“__________概念手機集中展示及模特秀”展示,展示時間為__________分鐘,展示樣機為__________臺,樣機型號:__________,展示樣機由甲方提供,展示樣機應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提供給乙方,并由乙方統一管理,乙方承諾展示用手機應于展覽結束后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歸還甲方,如出現丟失或損壞情況由甲方予以賠償。
三、關于付款
1.付款方式 甲方應在雙方正式簽訂本合同書后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繳納上述全額費用的__________%作為訂金,剩余款項甲方應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將一次性付至乙方; 匯款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銀行________支行
2.甲方在繳納訂金后,逾期未補交余款者,乙方有權將甲方的展位及廣告另行分配,其定金則用于補償乙方之損失,不予退回。
四、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此次大會的相關廣告服務項目;
2.乙方將在甲方繳納上述費用后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根據實際到帳金額向甲方開具有效的報銷憑證;
3.乙方將于大會開幕前向甲方提供《參展手冊》;
4.乙方將向甲方免費進行會刊登載及此次大會網站宣傳。
五、甲方責任
1.甲方應按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展會所需的各種廣告及參展資料,保證所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為真實、有效的,并同意將其載入乙方數據庫內,供乙方制作會刊、對外宣傳及展會推廣之用;
2.甲方須在雙方共同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按第二款之要求按期向乙方支付全額參展費用(或訂金__________%);剩余款項則應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至乙方指定帳戶;
3.甲方應自覺遵守組委會及大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按大會的有關要求進行布、撤展,維護展覽現場的良好秩序;
4.甲方應嚴格在所屬展位區域內進行布展,不得隨意占用公共通道及其他展位展示產品,自覺保護好各自展位內設施。
六、保密原則 乙方和甲方均有義務履行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關本合同內容項下的任何信息。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正當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保證本合同的順利進行;
2.任何一方沒有充分、及時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八、合同期限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_中國手機方案研發展示交流峰會止;
2.任何一方可在另一方發生違約行為并在該違約方收到守約方關于違約行為已發生并存在的通知的__________日內仍未能對違約行為做出更正之時,可以通過向另一方發出一份書面通知的方式立即終止本合同;
3.本合同的提前終止不應影響雙方于本合同提前終止日之前根據本合同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九、聲明與保證 雙方互相向對方聲明、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有資格從事本合同項下之合作,而該合作符合其經營范圍之規定;
2.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合同;
3.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合同項下之義務;并且該履行義務的行為不違反任何對其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十、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如雙方就本合同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
2.本合同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
十一、其他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
贊助商銷售合同 篇3
提請甲方: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為了推動我國________項目體育運動的發展,增進運動技術的交流與合作,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_賽事冠名贊助協議。本協議中,甲方是組織實施賽事的________賽事運作機構,乙方是贊助賽事的企業單位。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賽事組委會是指具有合法資質,并已經與賽事主辦方簽訂了承辦協議的賽事籌備組織。
1.2 “某某公司”指的是某某公司的總公司、其子公司、其分支機構、其繼承者、獲得授權者及銷售商。
1.3 “賽事冠名”是指甲方在確定標準賽事名稱和標志時,須將乙方公司的名稱冠于賽名之前。賽事名稱可能出現的地方應在顯要位置顯示甲方名稱或其贊助商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門票、通行證、宣傳海報(用于戶外宣傳和招徠顧客的)充氣物、體育場館內外標志、場地帳篷、信紙文具、新聞發布會、活動舞臺、賽程/節目冊封面等。
1.4 “品牌”指的是“某某公司”的品牌,包括以下幾個品牌(附件列明)。
1.5 “產品”指的是“某某公司”生產的下面幾種產品及其附屬物(附件列明)。
1.6 “地域”指的是乙方可以在合同期限內可將廣告、促銷材料用于宣傳的地區。
第二條 合同期限
合同的有效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間,乙方可以使用本合同中規定的各項權利。
第三條 贊助方式
3.1 乙方對體育賽事的贊助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貨幣、提供產品、提供服務等方式。
3.2 乙方向甲方支付貨幣____萬元,分____次付清,付款的時間分別為__________,付款的方式為__________。
3.3 乙方向甲方提供產品____________,市場價值為____萬元,提供貨物的時間為____________,交貨的方式為__________。
3.4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務為____________,市場價值為____,提供服務的時間為____________,提供服務的方式為__________。
第四條 贊助商的權益
4.1 乙方為“賽事冠名贊助商”,此冠名權具有排他性,乙方同類行業的廠商不能進行任何與比賽相關聯的活動。
4.2 乙方可以用賽事相關的廣告、促銷、新聞媒體、網絡媒體等多種活動來進行品牌宣傳與產品促銷。具體協商的內容見附件。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
5.1 甲方有權確定賽事名稱,可以通知乙方提出參考意見。
5.2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贊助費用。
5.3 甲方在實現乙方的贊助回報過程中,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比賽風格內容合適的資料。(具體要求見附件)
5.4在統一制作各種廣告、宣傳品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制作費用。(具體要求見附件)
5.5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規定使用賽事的名稱標志,否則承擔違約責任。(具體要求見附件)
5.6 甲方有權審查乙方制作的印有賽事名稱標志的各類物品,在質量、設計、適當性、使用途徑等方面都應得到甲方審查合格后才能生產和發售。
5.7 甲方有權自行開發的與賽事相關的各種商品,并要求乙方所制作的各類物品與其在設計上具有顯著區別性,不允許乙方與甲方形成直接競爭。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
6.1 所有關于賽事促銷和廣告材料、媒體新聞報道(包括報紙、雜志、廣播、電視等)及甲乙雙方的新聞發布會,甲方都必須使用標準的賽事名稱和標志,除此之外,甲方沒有為乙方做另外宣傳的義務。
6.2 甲方應保證乙方的賽事冠名權具有排他效應。在不與體育場館的規定和原先所訂合同相沖突的條件下,甲方應盡力為乙方創造條件,維護乙方在體育場館內設置廣告牌、幅以及銷售品的同類排他權。
6.3 協議期間,甲方不得許可與乙方屬同行業類別的其他廠商使用賽事名稱、標志及類似物進行促銷、宣傳和廣告活動,或為其提供促銷、宣傳或廣告服務。
6.4 協議期間,甲方有義務保障乙方的合同規定的權利,如有其他場上進行隱性營銷,甲方應承擔維護乙方權利的義務,否則甲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必要的時候,乙方可以協助甲方的維權。
6.5 對于乙方在促銷和廣告宣傳中需要甲方審核批準的材料,甲方應商定專門的工作日接待,并須在____個連續的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
6.6 甲方有義務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保護乙方形象。保守雙方的秘密。
6.7 甲方有義務為賽事各方面可能影響到比賽的方面投保。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
7.1 乙方有權維護獨家贊助商的權益,在甲方不配合的情況下,乙方有親自維權的權利,同時有要求甲方賠償相應損失的權利。
7.2 乙方片甲方使用賽事名稱、標志過程中違反合同約定的做法有提出意見、要求甲方更正的權利。甲方嚴重違反合同約定時,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賠償;違約行為不達乙方合同目的時,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7.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為賽事投保必要的險種,從而維護雙方利益,減少風險。
第八條 乙方的義務
8.1 乙方應該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給付義務。
8.2 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在使用合同中的各項權利時,有義務維護賽事的形象。并保守雙方在簽署合同過程中獲知時方的秘密。并嚴格保守本合同的內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本合同的贊助權益具有可分解性,甲方在履行合同時,一部分贊助權益無法實現,不影響另外一部分贊助權益的實現。無法履行的贊助權益條款違約,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有效性。
9.2 甲方在履行合同時,某項贊助權益無法實現時,應該退還該項贊助權益的價款,賠償該項贊助權益價值____%的違約金。乙方可以在沒有付完的價款中扣除。
9.3 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延遲支付贊助費用,以每天支付到期應付款項____%的違約金。延遲____天后,視為乙方放棄履行合同,甲方可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總贊助金額____%的違約金。
9.4 如由于水災、火災、地震、戰爭或其他在賽事行業領域被公認為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一方不能或暫時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協議雙方獲益方可按照行業通行的慣例提出延期執行或終止本協議。在此之前乙方向甲方支付、預付或者接待的款額甲方無義務歸還乙方。對于不可抗力下問題解決,協議雙方可本著真誠合作的原則商定更詳細的協議條款。
第十條 保證陳述
雙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10.1 雙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權限或有效的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10.2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雙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因為破產、清盤或其他影響債權人權利的法律對履行造成的影響除外。
第十一條 有效期和終止
11.1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終止或者雙方權利義務均履行完畢之日(以較晚發生者為準)。
11.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據法律規定的補救方法以外,在不影響提出終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權利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權在出現下列情況時終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終止通知時生效:
11.2.1 另一方在執行本合同條款時發生重大違約,而且在違約方收到違約通知的____天內未能糾正;或
11.2.2 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陳述或保證被證明有重大的不正確或不準確。
11.3 如乙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則乙方仍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贊助款費。如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則應將已收取的本合同約定的贊助款費返還給乙方。
11.4 本合同因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終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履行至終止生效日的責任,或者是履行終止后仍然有效的條款的責任。
第十二條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法律,或者影響一方履行本合同的工業商貿團體的守則、規定、法規或指示(統稱“法律”),那么雙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將認同雙方同意終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終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為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后仍然有效的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3.1 由于水災、火災、地震、暴亂、罷工、勞工運動、疾病[包括傳染性疾病(SARS)]或本屆賽事比賽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門頒布的命令等不可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過失而引起的情況(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無法履行或延遲展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應被視為違約和應時另一方就無法履行或延遲展行負責,而且展行時間應相應延長。
13.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證據。如果不可抗力持續或累計超過一個月,雙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為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
14.1 提請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4.2 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五條 其他
15.1 所有根據本合同要求和許可發出的通知都必須是書面的,在親手送達或在以特快專遞(需要有回執)發出三天后作為正式生效。
15.2 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述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的協議。
15.3 乙方和甲方確認,在他們合作期間,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資料。雙方同意除非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資料,雙方將保護保密資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時對同樣知道該等資料是保密資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資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圍為限。保密責任不包括非經一方違反保密責任而已為公眾所知或根據法律要求披露的資料,本合同終止之后保密責任繼續有效。
15.4 本合同未經雙方同意并特別指明是對本合同的修改,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不得修改。
15.5 未對另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行為或之后的違約行為作出反對或采取行動不得視為棄權。本合同中的權利和補救方式是累積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項權利或補救不排除或放棄其對其他權利和補救方式的行使。
15.6 本合同中標題只為方便查閱,不構成本合同的實質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