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買賣合同集合(通用27篇)
關于買賣合同集合 篇1
甲方(買方): 身份證號:
乙方(供方): 身份證號:
雙方本著保護動物,愛惜、尊重生命的人道主義精神,以誠信、公平、合理之原則,經雙方充分的平等協商,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本著為上述寵物提供合適之生存環境,愛護寵物之目的`,與乙方訂立該買賣協議。
2.甲方承諾購買的寵物交接完畢后,盡飼養人之義務,對被買寵物的生命存續期間的防疫、疾病、生育負有照料之義務,并對被買寵物的非正常滅失、受傷、疾病、死亡負有嚴格的、完全的過錯責任;
3.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告知寵物健康狀況、性格、愛好、生活習慣等情況,為甲方飼養購買的寵物提供必要的咨詢和協助;
4.乙方承諾該合同犬只為純種薩摩耶犬,并保證該合同犬只出售之時健康狀況良好,無“犬瘟熱”、“犬細小病毒”。
5.寵物在出售后十五天內出現傳染性疾病“犬瘟熱”、“犬細小病毒”致命傳染病問題,乙方承擔犬只的全部治療費用或為乙方更換同等價格的寵物或賠償全部購買款。
5.若非寵物健康原因,甲方在購買該寵物后五天內請求退換,應繳納該寵物出售價格50%的違約金。
6.寵物的買賣采取一次性付款,現金結算,款到交接。
7.本合約之解釋權歸甲乙方所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為準。雙方因合約所致之任何爭議,若經協商仍無法達成共識,雙方同意交由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8.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甲方乙方)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 乙方:
手機: 手機:
20xx年 4 月
關于買賣合同集合 篇2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
種類
品種
規格
數量(株)
單價(元/株)
金額(元)
時間
備注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質量要求
符合以下要求。
第三條檢驗檢疫
雙方應按照國家頒布的種苗檢驗檢疫管理辦法、規程及有關規定辦理種苗檢驗檢疫。
第四條交貨方式及期限
選擇下列第種方式執行:
1.合同簽訂后,在簽約地點當場交貨。
2.甲方于年月日送貨到指定地點,運費由方承擔。
3.乙方于年月日到指定地點提貨。
4.其他交貨方式及期限。
第五條包裝與運輸
1.包裝要求。
2.運輸方式。
3.運輸費用由方承擔。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選擇下列第種方式執行:
1.合同簽訂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元;甲方交貨后,乙方于年月日支付價款,定金抵作價款或者返還。乙方付款后,甲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2.合同簽訂后,乙方在簽約地點當場支付價款,甲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七條驗收
乙方應對種苗進行驗收,如發現種苗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應當在日內提出異議;如發現種苗純度不符合合同約定,應在日內提出異議,甲方應在日內處理。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一方遲延交(提)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因種苗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賠償的,甲方應當予以賠償。
3.其他違約責任。
第九條其他約定:
第十條爭議解決
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或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交工商部門備案一份)。
賣方(蓋章簽字)
買方(蓋章簽字)
營業執照注冊號
營業執照注冊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住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月日
關于買賣合同集合 篇3
合同編號: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 或具體數量依本合同項下的訂單約定。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
第三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裝方式
1.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2)乙方代運;(3)甲方自提自運;(4)依本合同項下的訂單約定;
2.,或依本合同項下的訂單約定。
3.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的訂單約定 。
4、包裝方式
第四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或依本合同項下的訂單約定。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
2.產品貨款的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 付款方式: 。 貨幣結算方式: 。 利息承擔方式: 。 收到相應貨款后三日內乙方應開出17%的增值稅發票給甲方。
第七條 驗收方法
1.數量的驗收方法:設備到達目的地后,甲乙雙方的代表應到現場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對設備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經雙方代表確認屬乙方責任后,由乙方處理解決。
如不能當場進行清點檢驗,甲方應在開箱檢驗前5天通知乙方開箱檢驗日期,乙方應派遣檢驗人員參加現場檢驗工作。如檢驗時,乙方人員未按時到場,甲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構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如甲方未通知乙方而自行開箱或每批設備到達現場后2個月內甲方仍不開箱檢驗的,視為乙方提供的產品數量符合合同約定。2.質量的驗收方法:甲方應在貨物數量驗收完畢后十五日內進行質量驗收;
質量驗收以雙方約定的技術指標為準。
時間:;驗收標準 ;
3.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于供方原因(包括運輸)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
符合合同中規定的數量時,應做好記錄,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甲方向乙方提出 修理或更換或索賠的依據;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應盡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甲方承擔;
性能驗收由甲方負責,乙方參加。性能驗收試驗完畢,每套合同設備達到本合同約定的 技術指標后,甲方應在7天內簽署設備初步驗收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建陽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可由雙方委托權威的第三方 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檢驗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收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數量、型號、規格不符合本合同或本合同項下訂單 之約定,應當場向乙方提出異議并妥善封存貨物,由乙方在 天內處理;如甲方當場未 對貨物數量、型號、規格提出異議,則視為貨物符合本合同或本合同項下訂單之約定。
2、如果甲方發現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或本合同項下訂單之約定,應一面妥為保管, 一面在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標的物約定驗收時間之日起過 一個月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質量符合約定。 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 天 內負責處理。
第九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的'違約金,違約金視為違約的
損失賠償,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低于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的,乙方可要求增加。
2.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甲方應按逾期提貨部 分貨款向乙方按 的比例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
管、保養的費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應就延期付款部分按的比例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
違約金。 同時,乙方有權中止交付尚未交付給甲方的貨物,直至甲方付清貨款及違約金時 止。
4.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收貨物的
①乙方同意給予甲方天的逾期拒絕接受貨物的免責期,在此期限內甲方不承擔任
何責任。
②若甲方在上述免責期內仍未接收貨物,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并向乙方支付 拒絕接收貨物部分貨款 %的違約金。
5.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而對乙方的送貨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 的損失。
第十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則甲方 仍應按產品原約定價格付款;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 換,并承擔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逾期交貨的
①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天的逾期交貨免責期,在此期限內乙方不承擔任何逾期交貨
責任。
②若乙方在上述免責期內仍未交貨,則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向甲方按 的比例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③乙方逾期交貨的,甲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并拒絕收貨。
4.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應按實際交貨期計算付款時間。
第十一條 貨物滅失風險的責任劃分
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貨物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擔;因甲方的 原因致使貨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貨物毀損、滅失 的風險;乙方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貨物交由承運人時起由甲方 承擔;乙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 移。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轉移及終止
1.本合同內容的任何變更,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并最終以書面方式簽字確認后 方為有效。
2.合同任何一方欲做本合同項下所設定權利、義務之概括轉移或部分轉移,均需提前 10天通知另一方并經其書面同意,否則,任何一方單獨轉移行為視為無效。
3.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所設定義務,致使本合同所設目的無法全 部或部分實現,另一方有權終止未履行完畢的合同部分且不承擔終止合同給對方造成的損 失,同時繼續有權以本合同違約責任之約定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 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 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因甲乙任何一方未履行及時通知的義務而造成對方損失擴大的,應承擔就此而產生的擴 大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其它。
(本條除下述條款外還可以約定特殊購銷合同的特殊條款,例如海關結轉規定等)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 責任后10天內,按約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簽訂地為 。
本合同項下的訂單簽訂為提高效率可采用傳真方式,傳真件有效期為訂單簽訂之日起
30天,甲、乙雙方應每30天核對一次訂單并互寄訂單原件,訂單傳真件失效后,訂單效力 應以訂單原件為準。
本合同項下訂單應以如下方式編號:訂單號=本合同標號+訂單簽訂日期+訂單兩位序號 構成。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以直接向 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 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
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買方(甲方):(公章)賣方(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關于買賣合同集合 篇4
[摘 要]文章介紹了集體土地上房屋轉讓合同法律效力認定相關內容,簡要分析目前集體土地上房屋轉讓合同糾紛多的起因及其特點和法律效力認定原則。
[關鍵詞]集體土地上房屋轉讓合同;起因;特點;法律效力認定
由于目前相關法律、法規不夠明確,司法實踐中對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效力認識存在差異,因而導致不同的法律后果。有的認為,農村房屋建造的基礎是宅基地,宅基地系集體土地,其轉讓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應當認定無效;有的認為,只要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就應認定合同有效,以維護交易秩序的穩定和安全。本文就集體土地上房屋轉讓合同糾紛的起因及其特點和法律效力認定進行簡要分析。
一、集體土地上房屋轉讓合同糾紛多的起因及其特點
集體土地上房屋交易是在城鄉流動加大、居住區域界限打破和城鄉一體化的大背景下產生的,而在農村,農民外出打工的數量是日益增多,新生代農民的就業意識的轉變,農民遷往城鎮的日益增多,農村賣房的現象越來越普遍,但是近年來,賣房多年的村民,因為隨著城鎮的擴張,農村土地增值,拆遷補償費用遠遠大于房屋買賣價格,出于利益的驅動而反悔,有的主張要求與買受人共享拆遷利益,有的主張收回已經交付的房屋,為此糾紛不斷,成為社會不和諧的隱患之
一。集體土地上房屋是否允許轉讓,對此問題司法實踐存在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農村房屋買賣事關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而我國法律禁止轉讓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因此,集體土地上房屋不能轉讓。另一種意見認為,“法無禁止即可行”,我國法律沒有禁止農村房屋買賣的明文規定,只要雙方協商同意,農村房屋就可以轉讓。從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關于“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的規定可以看出,國家還是肯定農村房屋是可以出售的,沒有要禁止和干涉農村居民行使房屋所有權的立法意圖。而且,依據我國物權法第六十四條“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的規定,既然農村房屋是農村居民合法的私有財產,那么作為農村房屋所有權人的農村居民,完全可依法對其房屋行使包括處分權在內的所有權。因此集體土地上房屋是可以轉讓的。正是由于目前相關法律、法規不夠明確,司法實踐中對集體土地上房屋買賣合同效力認識存在差異,再加上隨著城鎮的擴張,農村土地增值,拆遷補償費用遠遠大于房屋轉讓價格,出賣人出于利益的驅動而反悔從而引發此類糾紛頻發不斷。司法實踐中集體土地上房屋轉讓合同糾紛的主要特點有:1.從買賣雙方身份來看,出賣人為農村村民,買受人主要為城市居民或外村村民,也有是同村村民的情況;2.從交易發生的時間看,多發生在起訴前兩年以上;3.合同大都已履行(出賣人交付了房屋,買受人給付了房款并入住),但多未辦理房屋或宅基地使用權變更登記;4.從起因看,多源于土地增值以及土地征用、房屋拆遷等因素,房屋現值或拆遷補償價格遠遠高于原房屋買賣價格,出賣人受利益驅動而起訴;5.從標的物現狀看,有的.房屋已經過裝修、翻建、改建等添附行為。
二、根據集體土地上房屋轉讓合同的主體不同而認定合同法律效力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該條款
篇五:集體土地房屋買賣合同
房 屋 買 賣 合 同
鑒于:1、甲方系本合同項下房屋的所有權人,且其對該房屋的處分已征得該房屋相關權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將房屋出賣給乙方;
3、乙方愿意購買上述房屋; 4、本合同項下房屋現屬于集體土地,暫時不能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房屋享有完全的處分權并保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而且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以后集體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時及乙方如需出售本房屋時,如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所有相關手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相關手續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乙方的購房款及房屋升值后收益款 。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情況。
3、本合同項下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隨房屋一并轉讓。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本合同項下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價款已包含在交易總價中。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不再另行計價。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仟元整給甲方;
第五條 特別約定
房屋交付后,如發生房屋征收或拆遷等對房屋及相應土地的補償,由乙方所有。
第六條 陳述和承諾條款
1、甲方承諾:甲方擁有對本合同項下房屋完全的處分權。2、乙方承諾:真實地愿意購買本合同項下的房屋。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見證人:
日期:
關于買賣合同集合 篇5
甲方:甜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何琴
乙方:心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楊云惠
20xx年10月1日甜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為賣方和心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為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月餅買賣達成一個協議,愿自愿遵守。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月餅
2.產地:四川
3.數量;50盒
4.合同價格:£20xx F.O.B.
5.包裝:以新的,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并能防潮,防濕,防震,防霉及防止粗暴裝卸,適合于遠程海運,郵包郵寄,空運運輸.由于采用不適當或不妥當的包裝而引起發霉,變質,損壞,丟失,其責任應由賣方承擔.
6.嘜頭: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號,尺碼,毛重,凈重和諸如“勿倒置”,“小心輕放”,“防潮”等字樣,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嘜頭.
7.進貨時間:20xx年9月29日
8.進貨地點: 四川
9.目的: 江油
10.保險:進貨后由買方負擔.
11.支付條件:
(1) 如以信用證支付:買方接到本合同13條規定的賣方進貨通知后在交貨期1~5天前,由中國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金額為裝貨總值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開戶銀行開具的匯票和本合同第12條中所規定的`進貨單據付款.
(2) 如以托收方式支付:交貨后,賣方經由賣方銀行通過中國銀行寄送本合同第12條所規定的進貨單據向買方收取貨款.
(3) 如以信匯或電匯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12條所規定的進貨單據后于4天內付款.
12. 付款單據:
(1) 為了議付貨款,賣方應向支付銀行呈交下列單據:
1) 全套清潔無疵,注明“運費到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和通知目的港已“車運”的高速提單.
2) 發票五份:注明合同號和嘜頭(一個以上嘜頭應分別開發票).
3) 裝箱單五份:注明發貨重量及相應發票的編號和日期.
4) 由制造廠出具的品質和數量證明書兩份,如16條第(1)項中所規定.
5) 通知買方已裝車的電報抄件一份.
(2) 裝車同時,賣方應將上述單據副本各一份(本條5項除外)寄送目的港.
13. 裝車條件:
(1) 賣方應于本合同規定的裝車期前10天,以電報通知買方如下內容: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件數,毛重,尺碼,港口備妥待運日期,以便買方洽訂艙位.
(2) 中國藍天海運公司,將作為買方的車代理洽訂艙位.
(3) 買方應于車只預計抵港日期前十天,將車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車.賣方應與車代理保持密切聯系.當必須換車或車提前或推遲到站時,買方或其車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車只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車期后8天內到達車站,買方應擔負自9天起所帶來的倉租費和保險費.
關于買賣合同集合 篇6
甲方(賣方):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位于昆明市號(注意:應與商鋪產權證上的地址一致)的商鋪的整體買賣事宜,根據《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受讓甲方位于的商鋪現房(以下簡稱商鋪),商鋪具體狀況如下:
(1)產權證號為,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2)商鋪座落在昆明市號,結構為;
(3)商鋪產權面積14.5平方米。
(4)商鋪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獲得;
(5)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為,租期截止為,租金為,具體詳見租賃合同)。以上系甲方對商鋪基本情況的陳述,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商鋪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分權和收益權,亦不存在其他人的優先購買權。乙方以甲方的保證和陳述為基礎,決定整體買受上述商鋪。
甲方保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與上述商鋪的承租人再訂立任何有關租賃性質的合同,原租賃合同在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展期、續租。否則導致商鋪遲延交付的,甲方應按每遲延一日元的.標準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第二條各方承諾及保證
甲方承諾并保證:擁有座落于昆明市三市街金碧輝煌大廈一層1060號商鋪的所有權,該項所有權是完整的,不存在共有權、抵押權、被司法機關查封、罰沒、其它限制交易等權利瑕疵或負擔。將誠信履行本合同書的項下的合同義務。
第三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該商鋪單價為44827.62元/m(大寫肆萬肆仟捌佰貳拾柒點陸元/m2),總金額人民幣650000.00元整(大寫陸拾伍萬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后,乙方在商鋪過戶手續辦完的當日將陸拾伍萬元整一并付清給甲方。
第四條上述商鋪的過戶費用按政府的有關規定各自承擔。
第五條甲、乙雙方對商鋪的責任界定以過戶為準,過戶前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甲方承擔或享有;過戶后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乙方承擔或享有。
第六條甲方于商鋪過戶至乙方后3日內將商鋪交付乙方,具體方式為:甲方以書面方式告知商鋪承租人商鋪的出租人已變更為乙方,甲方須得到商鋪承租人的書面確認,并且將該書面確認交與乙方,甲方保證承租人從告知之日起開始向乙方繳納商鋪租金。
第七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擁有上述商鋪之完全所有權,并無任何權利瑕疵;
2、甲方負責提供辦理產權證轉移登記手續所需要的各種證件、材料,并承擔逾期提供或材料短缺、錯誤給乙方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
第八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已經對上述商鋪的坐落、面積、質量等狀況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購買該商鋪;
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時間及方式,履行付款義務;
3、乙方應依約及時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延遲或不能辦理,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上述的商鋪無法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辦理過戶手續給乙方,視為甲方重大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實際退還之日止)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商鋪無法與甲方履行合同(即過戶至乙方),視為乙方重大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第十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電話:電話:
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關于買賣合同集合 篇7
甲方:尋甸先鋒永銀養殖場
乙方:尋甸縣六哨鄉柏櫟村委會大火唐村 盛柱林
經甲方與乙方協定同意簽訂以下供種羊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購買綿公羊 10 只,每只價格為 5000 元(大寫:伍仟元整);種母羊 140 只,每只價格為 5000 元(大寫:伍仟元整),總合計為 750000 元(大寫:柒拾伍萬元整),結算以實際價格為準。
二、乙方所供綿羊均系一級周歲優質羊或優質未滿周歲,體重達45公斤以上。
三、綿羊外貌特征符合品種標準要求。
四、優質綿羊系譜檔案
五、乙方負責優質綿羊布病血檢并保證無陽性。
六、乙方負責提供運輸車輛消毒及防疫、檢疫合格證、協助裝車及運輸期間飼草料準備等。
七、乙方準時于 年 月 日前按要求交貨。
八、甲方驗收種羊合格后一次性向乙方付清購種羊款。
九、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合同正常實施
貨時間。
十、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關于買賣合同集合 篇8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鋼筋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注:合同單價一欄不得調整;合同數量為預估數量,結算數量以雙方簽認的(對帳單/結算單)為準,但總量不超過本合同總量,超量部分甲方有權拒付。結算金額按照單價乘以結算數量計算。
2、 質量要求
乙方所供產品應符合國家標準:低碳熱扎圓盤條執行GB/T701-1997、熱扎帶肋鋼筋執行GB/1499-1998、熱扎光圓鋼執行GB13013-91,碳素結構鋼執行GB/700-88或GB/702-86標準。
3、 乙方對產品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3.1 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甲方應對產品進行驗收和檢測,如出現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情況,應于貨到甲方工地之日起 日內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退換,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及損失。
3.2 如雙方對產品質量問題存在異議,可由雙方認可的第三方或國家法定檢測部門進行檢測,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及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3.3 甲方對產品質量提出異議的處理期限為貨到甲方工地之日起
4、 供貨方式及期限
4.1 乙方負責將產品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4.2 具體供貨時間、數量按甲方通知;甲方應提前天通知乙方供貨。
5、 驗收標準、方法
5.1 產品外觀、質量驗收
貨到現場后,甲方依據國家標準驗收,如發現產品外觀、質量不合格,甲方有權拒收并要求乙方進行退換,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2 產品數量驗收
數量驗收依據檢斤進、檢斤收,檢尺進、檢尺收的原則:
5.2.1檢斤驗收:貨到現場,甲方依據國家標準進行數量驗收,數量誤差與乙方提供送貨單數量在3‰以內的,按乙方提供數量簽收;數量誤差超出3‰時,雙方或由第三方復磅處理,復磅費用由 方承擔。
5.2.2檢尺驗收:貨到現場,甲方依據技術規范檢尺換算。如有數量誤差,按實際驗收數量簽收,或要求乙方補齊不足部分。
6、 結算程序、方式
6.1結算程序:根據每一批貨物驗收合格的結果,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甲方收到結算報告后,由甲方項目相關人員在15日內審查完畢并簽署意見,同時將簽署意見的報告送交甲方物資部及審計部,審核確認后,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額度支付貨款。貨物供應完畢,雙方最終應以書面形式,辦理結算手續,未經雙方結算確認的,甲方有權停止支付余款。屬于結算單據及和其有關的函件,均須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6.2支付方式:
7、 違約責任
7.1 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地點交付產品,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違約金額為合同總價款的0.05%/天,但不超過合同總額的5%。
7.2 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應按銀行同期*款利息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但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
7.3 違約金累計至合同總額的3%時,如違約方繼續或再次發生違約,對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自書面解除通知到達違約方之日起發生效力;合同因違約解除后,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若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應向對方賠償。
7.4 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應按應交貨物總價款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按合同約定的標準繼續履行交付義務。 7.5 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50%的違約金。
8、 不可抗力
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時,雙方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當不可抗力發生時,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在十五日內將負責該方面事情的當地有關機構的證明交給甲方。
9、 合同的變更
當合同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時,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貳 份,雙方各執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糾紛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貳_種方式執行:
第壹種:將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并按該會仲裁規則仲裁,仲裁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拘束力;
第貳種: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補充條款:任何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無論是全部的還是部分的權利轉讓給第三方。合同一方將其合同權利轉讓的,該權利轉讓無效,對本合同他方不產生法律約束力,并視為該方違約,該方應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標的額10%的違約金。
買受人向出賣人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及指令,按以下出賣人提供的聯系方式均應被認為已經送至出賣人。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關于買賣合同集合 篇9
銷貨方:_張三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李煜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刻:__20xx年12月1日_____
簽約地址:廣州市中山五路西區順電商場負二夾層B069鋪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生意勾當,必需履行本合同條目。具體品類(種),需簽定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填補的條目可另擁護談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齊截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門,具有合同的效力。
第二條 合同簽定后,不得私行變換息爭除。如甲方遇不成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贊成后,可予變換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換通知單”寄給對方,打點變換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出產的商品,在放置出產后,雙方都需嚴酷執行合同。如需變換,由此而發生的損失蹤,乙方承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蹤,甲方承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錢,由雙方當事人商經由議定定,或以國家定價抉擇。 在簽定合同時,確定價錢有堅苦,可以暫定價錢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第四條 運輸體例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抉擇。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尺度,甲方嚴酷執行合同劃定的質量尺度,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需平穩,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平安。乙方對商品包裝有非凡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注明,增添的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平衡、實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 ∶3 ∶4 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劃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目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達到站(港)委宛承運單元發運,力爭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換運輸路線、工具、達到站時,應實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定見后,再打點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刻日,不以違約措置。
第九條 商品年夜達到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蹤、貧窶、殘損等責任事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抵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供給
有關資料。乙方在領受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實時向承運部門索取劃定的記實和證實并當即具體搜檢,實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業,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領受,同時當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 日內回覆;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具體記實,妥為保管,收貨后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步履用,是以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珍貴商品在7 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發芽。
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配合研究,明晰責任,損失蹤由責任方承擔。
領受進口商品和概況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概況發芽,發芽期為乙方收貨后的60天,過時甲方不再受理。
乙標的目的甲方提出發芽時,應填寫“發芽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發芽單的內容應搜羅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目、殘損水平、合同號碼、出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并保留什物;甲方接到“發芽單”后,10日內作出回覆,要在30天內措置完畢。
為削減部門發芽營業,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 元以下、殘損在5 元以下均不做發芽措置(零件除外)。對粗笨商品的發芽(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場,發芽單寄交甲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金錢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平易近銀行結算法子的`劃定,商定適宜的結算體例,實時妥帖打點。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注明。有固定購銷關系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結算體例;對情形不明的生意單元,可采用信用證結算體例,或先收款后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出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蒙受損失蹤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蹤時,還應支出抵償金以抵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度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蹤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平易近法院或者仲乘隙構予以恰當削減或者增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關于買賣合同集合 篇10
供方:
需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 致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照執行。
一、 標的、數量、價款:
消防器材供應
該合同單價為貨到需方施工工地后結算價格,含材料、運輸、上、下車費、包裝、稅等全部費用。
該合同數量為計劃數量,雙方按實際收貨數量結算為準。
二、質量標準:
1、嚴格按需方要求規格、型號生產供應,質量符合國家現行GB14561-20xx、GB3445-93等質量要求及國家有關消防規范,并負責其產品通過當地消防部門驗收。產品質量等級為優等品。
2、供方送貨時應按上述要求提供產品檢驗報告及合格證、生產許可證、產品準用證等全套軟件資料,作為質量檢測依據之一。供方負責其產品通過當地消防部門驗收合格。
三、損耗
損耗由供方承擔。
四、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及到達費用負擔:
1、 交貨地點:。
需方委托收貨人:
2、運輸方式及到達費用負擔:由供方負責運到需方指定的施工場地,運費、上下車費由供方承擔。
五、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供方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包裝運輸。
六、產品的交貨期限:
供方必須保證產品供貨日期及質量,從*年**月**日起開始供貨,供方嚴格按需方通知分批送貨。
七、貨款結算方式:不付預付款,全部貨到需方工地初驗合格七個工作日付給實際總貨款的70%,整體工程竣工公安消防支隊驗收合格經需方審核后7個工作日內再付25%,留5%質保金,質保期滿經需方確認無質量問題,結清質保金。
八、驗收方法:
1、供方送貨時必須提供產品合格證、產品檢驗報告、產品準用證等全套軟件資料。
2、貨到工地,供需雙方按約定質量標準和要求共同初驗,若使用后發現質量問題,由供方賠償一切損失并承擔相關經濟、法律責任。
3、驗收標準,按本合同第二條產品質量要求驗收。
4、需方工地驗收代表:趙乾明、任勇
5、驗收或使用后發生質量糾紛,由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鑒定,按鑒定結果處理。
九、質保
1、質保期:自整體工程竣工消防驗收合格后需方在最終驗收合格的文件上簽字次日起貳年時間。在質保期內,若因供方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標準,應由供方自費拆除并安裝優級產品,并承擔給需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質保金額和支付辦法:按合同總價的5%作質保金,質保期滿經需方確認無質量問題后10日內付清質保金。
3、質保金不計利息,供方賠償義務不受質保金額的限制。
十、違約責任
1、 供需雙方未履行以上條款,均視為違約。
2、供方不能交貨,按總貨款的.5%償付需方違約金,并退還已收需方貨款本息。
3、供方逾期交貨的,按貨款總額每日千分之二向需方償付違約金,并承擔需方因此所受損失費用。
4、若供方所交產品規格、型號、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由供方自費調換符合合同約定的產品,因此造成的逾期按逾期交貨處理,供方不更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5、需方無故中途退貨應向供方償付退貨總貨款5%的違約金,但供方收取的貨款本息應在10日內返還需方。
十一、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
方均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一式六份,供方二份,需方四份,經雙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后生效,保修期滿結清合同價款后自然終止。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簽補充協議為準,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 方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地點:簽約時間:需 方 單位地址:負責人: 經辦人: 電話: 開戶銀行:帳號: 二 年 月日
關于買賣合同集合 篇11
解決合同糾紛的解決有四種途徑,即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其中通過合同當事人根據法律和合同的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解決,或者通過調解即由民間組織根據自愿和合法原則對合同當事人的糾紛加以解決,這兩種方式最省事、最簡便易行。其次,依據合同仲裁條款或事后達成的仲裁協議,解決糾紛的方式,較之向法院起訴來講,也利于案件的迅速解決和減少解決費用。當然通過訴訟解決雖然耗時長、費用高,但這卻是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最重要、最權威的途徑。
一、協商解決
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了糾紛,首先應按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加以解決。既不應采取消極拖延的辦法,也不應采取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的辦法自行行使法律處分權,因為這兩種做法都無助于問題的解決。按照法律規定,應該首先通過協商解決糾紛。協商解決糾紛,雙方是建立在互諒互讓、平等磋商的基礎之上,不影響團結以及今后的繼續合作,還可以節省時間、人力和費用,所以,應該更多地采用這種方法。
對于需債務人償還債務而其一時又無力償還的,可以采取以下兩種方式協商解決:
1)、分期償還。如果債務人因產品積壓或者因外債收不回來而暫時無力償還的,那么可
以待積壓的產品推銷出去后,或者外單位的欠款收回后償還。如果因管理不善暫時虧損但尚未公告破產的企業,經過努力還可以通過改善經營管理盡快扭轉虧損的,可以在自愿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分期分批還款計劃。這樣做不僅可以使債權人的合法利益得以實現,還可以使債務人積極改善企業的經營管理,改變無力償還債務的被動局面。
2)、實物抵債。如果債務人因產品嚴重積壓沒有資金償還債務時,還可以經過雙方協商采取以產品抵債的辦法來解決。以產品抵債,既可以幫助債務人推銷積壓的產品,又能起到償還債務的作用,將“死物”變“活物”,這對國家、對當事人雙方都是有好處的。另外,以實物抵債也可以采取由債權人代理推銷產品的辦法,用實際推銷的貨款來抵償欠款。
二、仲裁解決
仲裁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發生爭執,協商不成時,根據有關規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的協議,由一定的機構以中間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對雙方發生的爭議,在事實上作出判斷,在權利和義務上作出裁決。用仲裁的方法解決合同糾紛是常用的一種方式。
當事人采用仲裁的方式解決合同糾紛,應注意以下問題:
1)、仲裁期限。當事人一定要抓住時機,在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的有效期限內,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避免因錯過時機而喪失自己申請仲裁的`權利。
2)、仲裁機關及管轄。根據合同仲裁條例的規定,合同仲裁機關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設立的合同仲裁委員會。案件管轄原則是,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簽訂地的仲裁機關管轄。因此,當事人應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3)、仲裁效力。通過仲裁機關調解雙方達成協議后,協議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認真遵守。如果調解不成,仲裁機關最后作出的仲裁裁決便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遵守,否則,法院則要強制執行。
三、訴訟解決
當發生合同糾紛后,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糾紛。近幾年來,隨著我國法制建設的不斷完善以及法律知識的普及,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提高,企業通過訴訟來解決合同糾紛的也越來越多。
應注意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1)、訴訟時效。合同的訴訟時效就是指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間不行使自己的權利即喪失了請求法院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也就是說,合同的權利人在訴訟時效期間不起訴的便失去了勝訴權。合同作為民事合同的一種,訴訟時效適用于民法通則中
一般的時效規定,即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確立訴訟時效制度,對于促使當事人積極主張自己的權利,以及時結束法律關系不確定狀態,解決合同糾紛,穩定社會經濟秩序都是十分必要的。實行這一制度,要求合同當事人一定要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及時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當然,如果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對方當事人自愿履行的,可以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另外,民法通則還規定了訴訟時效的中止和中斷。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訴訟時效的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情況。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訴訟時效中斷是指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如果符合這兩項規定的,當事人仍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
2)、訴訟管轄。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根據這一規定,當事人應當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訴訟保全。訴訟保全是一種民事訴訟法律制度,是指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或依職權而對一方當事人的財物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提供擔保等措施。根據這一制度,在訴訟過程中,如果一方當事人發現對方當事人的財產有可能很快滅失或被隱藏、轉移,使自己申請給付的訴訟難以達到預期的目的,就可以在法院作為判決之前,先行向法院申請訴訟保
全,以保證自己權利的實現。當然,申請訴訟保全的一方,應有勝訴的把握,否則,如果將來敗訴了,則要賠償對方當事人因訴訟保全所遭受的財產損失。
4)、調解及判決。法院受理一方當事人的起訴后,首先要進行調解,如果經過調解雙方達成了協議,調解協議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要認真執行,否則,法院將強制執行。如果法院調解不成,則要作出判決或裁定,當事人對判決或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或接到裁定書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超過了上訴期當事人沒有上訴的,那么一審判決或裁定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執行。二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執行。當然,如果當事人認為已生效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在不停止判決、裁定執行的情況下,還可以通過審判監督程序,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關于買賣合同集合 篇12
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舉證指引
一、證明當事人(原、被告或第三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戶口薄、暫住證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它經濟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注冊資料、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在訴爭的法律事實發生后曾有名稱變更或分立、合并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二、證明買賣合同關系及從屬的擔保合同關系成立的證據
1、買賣合同;
2、訂(定)貨單;
3、證明要約、承諾生效的信函、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證明口頭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證據,如證人證言、實際履行憑證等;
4、證明擔保合同關系的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定金合同或交付定金的憑證、保函等;
三、證明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1、交、收貨憑證:交貨單、送貨單、提貨單、收貨單、入庫單、倉單、運單等;
2、貨款收支憑證:收據、銀行付款憑證、發票等;
3、證明拖欠貨款的證據:結算清單、欠條、還款計劃還款承諾書、能證明欠貨款事實的信函等;
4、收貨方提出質量異議的信函、證人證言、有關單位的證明、檢驗報告、客戶投訴、退貨和索賠的證據;
5、合同約定向第三人履行或第三人履行的,提交第三人關于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明及相應憑證。
四、當事人訴訟請求的計算清單,并注明計算方法、公式、依據等。
關于買賣合同集合 篇13
立合同者:(以下簡稱甲方)
光明園藝場(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雙方更好的發展,保證各種水果供應,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購買水蜜桃8000,鴨梨10000及紅富士蘋果15000。
二、甲方要求乙方每種水果在八成熟采摘后,一星期內分三批交貨,乙方負責以柳筐包裝并及時運到甲方地點,包裝筐費和運輸費均由甲方負擔。
三、各類類水果的價格視質量好壞,按國家規定當地收購牌價折算,甲方在每批水果交貨當日通過銀行托付給乙方。
四、如遇突發自然災害不能如數交貨,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互相協商修訂合同。
五、在正常情況下,如果甲方拒絕收貨,應處以拒收部分價款20%的.違約金;乙方交貨量不足,應處以不足部分價款30%的違約金。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各自的上級單位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關于買賣合同集合 篇14
甲方(賣方):魏
乙方(買方):關
甲方在城關鎮陳趙社區二組有一改建房屋,底層都是庫 房,乙方有意購買其中一間,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購 買協議:
一、庫房位置:此庫房位于樓梯間東,見圖黑色部分。
二、價格:此庫房價格貳萬柒仟元整。
三、付款方式:簽字前一次性付清。
四、此庫房無房產證、無土地證,僅此協議為據。
五、乙方購買庫房后不能改變房屋結構,由此產生后果, 一切由乙方負責。乙方不能在庫房前和旁邊搭建任何附屬 物,不能占用樓道,要保證前面場子及樓道暢通。
六、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二0一X年八月十日
關于買賣合同集合 篇15
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瀝青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
結算單價:見單價附表 (合同執行期間,單價不許變動 )
瀝青混凝土單價
上述單價已包括為了實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費(含醫療保險、養老保險、職業安全健康等)、材料費、設備機械費、節假日加班加點費、措施實施費、勞保費、環境保護及文明施工費、調遣費、安全及保險、小型工具使用費、管理費、規費、利潤、稅費等,
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
結算數量:以甲、乙雙方現場簽字確認的混凝土發貨單數量為準。 計劃供應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日
2瀝青混凝土技術質量要求
2.1原材料
瀝青:采用重交通道路石油瀝青70號,各項技術指標滿足JTGF40-20xx《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范》中對重交通道路石油瀝青的質量技術要求。
集料:瀝青混凝土骨料選用質地堅硬、質量較好的`石灰巖加工碎石,壓碎值不大于30;礦粉由石灰巖加工;各項技術指標滿足JTGF40-20xx《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范》中對瀝青面層用粗集料、礦粉的質量技術要求。
2.2瀝青混合料技術要求
外觀:拌合均勻,所有礦料顆粒全部裹覆瀝青結合料為度,無花白料、結團和離析現象。
混合料出場溫度:165-175C,運輸到現場溫度不低于140-150C。
瀝青混合料的各項技術指標必須滿足JTGF40-20xx《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范》要求。
乙方出具出場檢測報告。
3、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3.1乙方供應甲方的瀝青混凝土應執行現行有效的《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范》等相關標準及本合同約定。
3.2甲方應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瀝青混合料外觀質量、數量等內容進行核實、并在瀝青混凝土發貨單上簽字確認。
3.3如經外觀檢驗質量明顯不合格的,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4現場甲方對瀝青混合料質量及溫度進行檢驗。
4、供貨方式:交貨方式為乙方送貨,乙方每天以甲方前一天的申購量及供貨時間,準時、連續的供貨。
關于買賣合同集合 篇16
合同編號: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乙方(賣方)___________
證件名稱及證號:________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
電話(手機)_____________電話(手機)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丙方(第三方)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注:第三方是指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紀公司或拍賣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和《二手車交易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車輛基本信息(由乙方填寫)
第二條價款、定金及支付方式
一、車輛成交價款(未含稅費)為______元。成交價款已考慮車輛折舊及損耗。
二、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按成交價款的_____%(不超過成交價20%)即_____元向乙方支付定金。定金在合同開始履行后抵作購車款。
三、丙方應按照成交價開具發票。
四、甲方按下列方式支付其余價款:
1、一次性付款: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地點)與乙方、丙方共同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后,并自驗收、審驗無誤起_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余下價款,即______元。
2、分期付款:甲方在交付車輛時,支付_______%的價款,即____元;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轉移登記受理回執時,支付_____%的價款,即_____元;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新機動車行駛證時,支付余款,即____元。
第三條車輛轉移登記、保管及交付
一、車輛的轉移登記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丙方應當予以協助并在____日內提交辦理車輛轉移登記手續所需的證件和相關資料。甲乙雙方應在___日內辦理完畢車輛轉移登記,轉移登記手續費(包含稅費)由____方承擔。
二、合同簽訂后,在車輛轉移登記完成及正式交付前,選擇以下第__種方式保管車輛:
1、甲方使用和保管;
2、乙方使用和保管;
3、丙方代為保管。
三、車輛正式交付的時間為:____年___月___日;交付的地點為:_____。車輛交付時應當由三方共同簽署《車輛交付證明》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車輛交付證明》應注明車輛實際交付時間,該實際交付時間應準確到分鐘。
第四條車輛的風險承擔
本合同簽訂后,車輛在轉移登記完成及正式交付前,與車輛有關的一切意外風險和責任按下列方式承擔:
一、甲方使用和保管的,由甲方承擔風險和責任;
二、乙方使用和保管的,由乙方承擔風險和責任;
三、丙方負責保管的,由丙方承擔風險和責任。
第五條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保證合法享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車輛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轉移登記手續。
二、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構,并按約定交付車輛及相關證件。
三、甲方應當按約定的時間和地點與乙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資料,并支付購車款及提交車輛轉移登記的相關資料。
四、甲方應確認車輛在轉入地能辦理轉入手續,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車輛轉移登記手續。
五、乙方承擔和負責處理車輛交付前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規費不齊、交通違法行為;甲方承擔和負責處理車輛交付后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規費不齊、交通違法行為,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六、丙方不得采取欺詐、脅迫和惡意串通等手段促成交易,并應當為甲乙雙方保守商業秘密。
七、對交易違法車輛的,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車輛信息不真實,或未按合同的約定將車輛及其相關憑證交付甲方,或者因乙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轉移登記手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還所收款項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其中的定金部分應當雙倍返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購車款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定金并要求甲方返還車輛。
三、因甲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轉移登記手續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定金并要求甲方返還車輛。
四、甲方逾期支付購車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款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五、乙方逾期交付車輛的,每逾期一日按車輛成交價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車輛的違約金。
第七條其他約定(如無請注明“無”)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廣州市汽車服務業協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三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簽訂地為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關于買賣合同集合 篇17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或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或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自愿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的一套房屋轉讓給乙方,雙方就房屋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轉讓房屋的基本情況
轉讓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于__________路_____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室,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包括臥室、客廳、衛生間、廚房、陽臺、及其附屬設施),實際使用面積_____平方米。
第二條、轉讓價格
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
第三條、付款方式
雙方一致同意購房款由乙方首付____________(人民幣)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 。剩余____萬元由乙方替甲方償還許昌銀行按揭貸款(時間從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必須在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銀行貸全部還清并同甲方辦理過戶手續。甲方在收款時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第四條、房屋交付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歸乙方行使。
第五條、房屋過戶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應當在商定時間內辦理該房屋的過戶手續,將該房屋的產權證辦理到乙方名下,辦理過戶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甲方的承諾保證
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
甲方保證該轉讓房產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首付購房款、房屋維修基金款、天然氣管道安裝費、契稅及其他應當交納的.費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納或拖欠的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承擔任何費用。
第七條乙方的承諾保證
乙方保證按時替甲方償還許昌銀行按揭貸款,還款日為每月的_____日,還款時限為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并保證在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將余款全部還清和配合甲方辦理過戶手續。合同生效后,之后所產生費用將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承擔全部購房款_____%的違約金。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在約定時間內替甲方償還許昌銀行按揭貸款,未能在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將余款全部還清并配合辦理過戶手續,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購房款20%的違約金。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___年_____月_____日20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于買賣合同集合 篇18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 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立方(噸)。
第十五條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買賣合同集合 篇19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為防止危害人體健康的食品流入學校食堂,規范學校食堂食品原料進貨采購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購衛生質量,確保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安全高效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和《中華人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合同:
1、乙方必須向甲方無償提供相關有效證件的復印件(身份證、健康證、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每批肉類動檢檢疫合格證等相關證件)。
2、乙方所提供的肉類必須按甲方要求做到無毒無害、符合國家食品衛生有關規定,并提供相關票據。如發現衛生質量問題,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應做到及時調換,如因乙方所供食品造成食物中毒或名譽損失,乙方負擔全部責任。
3、乙方提供的'肉類價格不得高于市場價格;若市場價格有變化,乙方須在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的形式向學校提出申請,待批準后再對價格進行調整。
4、乙方必須按時把所需物品送到甲方指定地點。經甲方驗收填單,乙方簽字后方可入庫。
5、結算方式為月結,即一月結算一次。乙方于當月供貨期滿后持票到甲方報帳結算。
6、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所供肉類的質量問題導致相關部門的處罰或者導致
甲方師生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時,其結果一律由乙方承擔,除賠償甲方損失外,并追究相應法律責任。并且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2)乙方如不誠信經營,有違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將隨時取消乙方的供貨權,另行定點采購。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授權代表(簽章): 聯系電話:
經辦人:
聯系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關于買賣合同集合 篇20
賣 方(甲方)
買 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稻谷買賣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品種、數量、等級
品 種: 。
數 量: 。
等 級: 。
生產年份: 。
縫口標準: 。
第二條 質量標準
質量標準: 。
第三條 包裝
包裝要求: 。
包裝費用由 方承擔。
第四條 價款
單 價: 元/公斤。
總價款: 元。
第五條 交付方式
1.時間與數量
(1)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交付 公斤。(2) 。
2.方式
按照下列第 項方式執行:
(1)乙方自行提貨。
(2)甲方按照約定的地點 交貨。
(3)其他: 。
3.運輸費用
運輸費用 元/噸,由 方承擔。
第六條 驗收
雙方按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標準進行驗收,并開具驗收單。對驗收結果有異議的以權威機構檢測的結果為準,檢測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條 價款支付
按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價款。
1.即時結清。
2.乙方在稻谷交付后 內結清。
3.其他方式: 。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少交或乙方少收合同約定稻谷數量的,應向對方支付少交或少收稻谷價款 %的違約金。
2.甲方遲延交貨或乙方遲延提貨的,每遲延一日,按合同價款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逾期支付價款的,應當按照逾期支付價款每日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交付的稻谷質量不符合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調換,由此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5.其他違約責任: 。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者申請工商部門調解解決;或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交工商部門備案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簽字) 乙 方(蓋章簽字)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關于買賣合同集合 篇21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職業:________
住址:________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鑒于:________
1、甲方單位現準備通過集資方式建設住樓,甲方根據其單位的規定,具有參于建房的資格。
2、甲方愿意將其單位本次建房的資格轉讓于乙方。
3、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向甲方單位繳納集資建房款。
4、甲方同意收取乙方繳納的集資款項,并以自身的名義向其單位繳納,若單位同意由乙方名義繳納,則乙方有權自行繳納集資款項。
5、甲方確認以其名義取得的本次集資建房房屋產權屬于乙方所有。
6、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至房屋產權過戶于乙方名下期間,甲方只是該集資房的名義產權人,乙方為此房屋的實際產權人。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達上述目的,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取得位于房的房屋產權特簽訂以下協議:
第一條:集資房屋的基本情況及產權實際人約定
1、甲方單位集資建設的房屋坐落于
;甲方依據其單位的規定,可通過集資建房取得位于第_________層,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的產權。
2、自協議簽訂之日始,乙方即為上述第1款約定房屋的實際產權人。
第二條:集資款項繳納
1、甲方根據其單位集資建房的要求,收取乙方的房屋集資建設款項,在收取每筆集資建房款時應向乙方出具相應數額的書面收據,并按其單位要求及時繳納于該單位;在繳納每筆集資款項后,應在繳納當日向乙方交付該單位開具的收款憑證原件。
2、若甲方單位同意由乙方名義繳納,則乙方有權自行繳納集資款項,取得的交款憑證自行保存。
3、若甲方單位將甲方名下的住房公積金直接扣劃作為應繳納的集資建房款項時,則在甲方出具單位扣劃證明后,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與扣劃款項相同數額的資金(該部分資金視同乙方向甲方單位繳納的集資款項)。
第三條、集資建房手續辦理
甲方應按本單位的要求,及時辦理其單位集資建房過程中所需各種手續的辦理工作,及時提交各種資料,以確保不因其疏忽和懈怠而影響乙方取得該房屋的產權。
第四條、集資房屋交付、產權證的辦理和取得
一)房屋交付若協議約定的房屋建成后,若甲方單位將房屋交付于甲方,則甲方應在其單位交房日即行將該房屋轉交付予乙方。乙方即行使基于實際產權人對該房屋的所有權益。
二)產權證的辦理和取得
1、如果甲方單位允許以乙方名義直接取得該甲方名下的集資房屋的產權,則甲方有義務,及時和乙方共同提交單位所需辦理房屋產權予乙方名下的各種文件和資料。
2、如果甲方單位不允許直接將集資房屋的產權辦理至乙方名下,則甲方應在取得該房屋產權證書后,將以其名義取得的房屋產權協助乙方轉讓過戶至乙方名下(該轉讓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3、無論出于何種原因,致該房屋產權暫時無法辦理至乙方名下,在此期間,乙方基于實際產權人仍享有對該房屋的所有權益,甲方不得就此主張任何異議。
第五條、甲方轉讓報酬
因甲方出讓其單位集資建房名額予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后____日內給付甲方相應轉讓報酬(元)。
第六條、除集資款外的費用承擔
本協議履行中,甲方除收取因轉讓本次購房資格的轉讓報酬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元)外。不再向乙方收取除集資款外的'任何費用,因辦理房屋產權而發生的各種法定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協議履行中,甲方擅自終止協議,除應退還乙方全部向甲方單位已繳納的集資款和轉讓報酬款外,還應向乙方承擔與甲方單位所建設房屋(協議約定的房屋)應繳集資款和收取乙方轉讓報酬款項數額相同的違約金。
2、協議簽訂后,乙方無故不履行協議,除有權取回其已交購房款外,無權要求甲方退還已收取的轉讓報酬。
第八條、聲明及保證
鑒于本協議履行中,若由于甲方原因致生障礙,對乙方權益影響重大,甲方承諾其簽署本協議時,對此協議的簽署取得了其家庭所有成員的同意,甲方及其家庭成員保證:放棄所有不利于協議履行的主張和權利。
第九條、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爭議的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買賣合同集合 篇22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買賣桂花活樹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位于富貴園門前桂花活樹賣給乙方。
第二條:甲方承諾擁有上述桂花樹的合法處理權,保證上述桂花樹無任何權屬紛爭和經濟糾紛,乙方應在合同簽定后一月內取走上述桂花樹。
第三條:甲乙雙方確認上述桂花樹的出賣價格,共計39336元。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生效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39336元。
第四條:乙方自行負責具體開挖、包裝、裝卸、運輸上述桂花樹的相關事宜,并自行承擔安全責任。
第五條:乙方移栽上述桂花樹的成活問題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即簽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如有違反,雙方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商業貿易提供豐富、鮮活的農副產品,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買賣標的
名稱
品種
數量(公斤)
等級
單價(元/公斤)
金額(元)
第二條:質量等級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5)無某些干、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或地方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或地方衛生主管部門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包裝
(1)不同品種等級應分別包裝;
(2)包裝要牢固,適宜裝卸運輸;
(3)每包品種等級標簽清楚;
(4)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5)包裝物由乙方提供,包裝物的回收辦法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第四條:價格
按合同價格執行,在合同執行期內遇有價格變動時,按新價格執行或由當事人商議確定。
第五條:訂單
甲方應提前45-120天與乙方簽訂書面訂單。
第六條:貨款結算
(1)簽訂訂單時甲方支付訂單金額的 30 %給乙方;
(2)乙方交付貨物給甲方,甲方組織驗收合格后3個工作日內支付余款給乙方。
第七條:產品驗收
(1)驗收時間:甲方應在收到產品之日起 日內組織有關人員會同乙方人員進行驗收。
(2)驗收標準:以雙方約的質量為準,允許產品顏色有一定的.誤差,重量允許有 %的誤差,允許含水分為 %。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支付退貨金額 %的違約金。
(2)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貸款金額的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貸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保管、保養的費用。
(3)甲方逾期支付貸款的,應按逾期貸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4)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產品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5)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金額 %的違約金。
(6)乙方所交產品品種、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同意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并承擔挑換或退貨而產生的實際費用。
(7)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逾期交貸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支付逾期交貨違約金絕給甲方,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若逾期超過 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第九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提交畢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一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關于買賣合同集合 篇23
甲乙(供方):
乙方(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湖北省合同監督條例》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訂購蠶繭的品種、品級、數量、質量標準及要求如下:
品種名稱
品級
數量(公斤)
質量標準及要求
備 注
第二條 訂購蠶繭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一)固定價格: 元/公斤,合計總價款為 元。
(二)保護價格:基準價為 元/公斤。收購日蠶繭市場價高于基準時,按市場價收購;收購日蠶繭市場價低于基準價時,按基準價收購。
(三)浮動價格:基準價為 元/公斤,收購日蠶繭市場價高于基準價時,收購價=基準價+(市場價-基準價)× %,收購日蠶繭市場價低于基準價時,收購價=基準價-(基準價-市場價)× %。
第三條 蠶繭由 提供包裝物并負責包裝,包裝標準為 。
第四條 交貨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 交貨方式、地點及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一)送貨。甲方將所訂蠶繭送達 ,交貨日期以乙方書面簽收件日期為準,運輸及相關費用由 承擔。
(二)提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到 提貨,交貨日期以書面通知日期為準,運輸及相關費用由 承擔。
(三)代辦托運。甲方通過火車(汽車、輪船或 )將所訂蠶繭托運到 ,交貨日期以運輸委托手續日期為準,托運及相關費用由 承擔。
第六條 貨物驗收按下列約定執行:
(一)驗收地點:送貨以貨物到達地為驗收地點,提貨以提貨地為驗收地點,代辦托運以 為驗收地點。
(二)驗收時間:乙方在收到貨物之日起 日內驗收完畢。乙方對蠶繭的質量、等級、數量、包裝有異議的,應在驗收之日起 日 內書面向甲方提出。
(三)驗收標準 。
(四)自然損耗:蠶繭自然損耗應在訂購蠶繭總數量的 %以內(含 %)
第七條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預付款
元。合同履行時,預付款沖抵甲方應收貨款。
第八條 貨款結算按下列第 項辦理。
(一) 現金結算:乙方驗收合格后錢貨當場結清。
(二) 銀行結算:乙方在驗收合格后 日內,把貨款匯入甲方開戶銀行 ,帳號 。
第九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按協議執行。未達成協議之前,仍按本合同執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拒絕交付所訂蠶繭時,按合同總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交付的蠶繭少于所訂數量的,且少交蠶繭數量超出自然損耗范圍的,按少交蠶繭數量扣除自然損耗部分的總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所訂蠶繭的,按逾期交付蠶繭總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超過 日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因甲方拒交、少交、逾期交蠶繭,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賠償乙方損失。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訂蠶繭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總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賠償乙方損失。乙方仍需要的,收購價格由雙方另行協商;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處理。
(三)乙方拒收蠶繭的,按合同總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少收所訂蠶繭計劃的,按少收蠶繭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收購所訂購蠶繭的,按逾期收購蠶繭總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收購超過 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因乙方拒收、少收、逾期收購蠶繭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賠償甲方損失。
(四)乙方逾期支付貨款的,除應繼續結清貨款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總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本合同若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請 工商行政管理局調解;也可按下列第 項方式辦理: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郵編: 電話: 郵編: 電話:
簽訂時間:
關于買賣合同集合 篇24
一、買賣合同的漏洞及欺詐
1.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沒有實際履行能力。
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經常出現的合同欺詐行為就是訂立合同的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根本沒有履行能力。這種情況主要出現在以法人及其他組織為一方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合同中間,主要表現形式為:a.訂立合同的一方根本沒有提供法人資格證明;b.合同一方雖提供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為副本或復印件,其實為偽造的證明;c.合同一方提供了正式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其實際虛報注冊資本,無實有資金,并沒有實際履行能力;d.合同一方在訂立合同時雖提供了正式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因未參加工商局年檢已被吊銷營業執照。
2.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買賣合同。
在買賣合同的簽訂中,經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合同的情況,在被代理人授權范圍內,代理人所簽訂合同的權利義務應由被代理人承受。但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授權期限已屆滿后所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由行為人承擔。根據《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可能會給合同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
3.標的物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物。
在買賣活動中當事人不了解買賣物品在法律上有無限制、禁止買賣的規定,盲目簽訂合同卻因標的物為法律禁止流通物或限制流通物,而導致合同的無效。
4.買賣合同的內容中出現漏洞導致權利得不到保護。
買賣合同中經常出現因為對業務不熟悉或者談判經驗不足而在合同內容中出現漏洞,常見漏洞有:a.質量約定不明確;b.履行地點不明確;c.付款期限不明確;d.違約責任不明確;e.付款方式不明確;f.履行方式不明確;g.計量方法不明確;h.檢驗標準不明確。以上漏洞多出現在合同主文內容缺少或者約定不明,使用字眼雙方有爭議等情況。
5.在買賣合同中的惡意履行。
簽訂了一份內容齊備、詳盡完善的合同并不代表沒有任何風險,在實際履行中有可能出現惡意履行的情況,一般有:a.借口產品質量差而拒付貨款;b.產品有質量問題而故意不告知;c.在發生多交貨時不予通知;d.在對方履行不符合約定時,不及時采取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失的發生。
6.虛開支票,套取貨物。
虛開支票是近年來增長較快的一種欺詐行為。主要形式是開具不實面額的支票即空頭支票,這樣當收票人將支票交給自己的開戶行轉賬時會被出票人的開戶行拒付而使支付額不可兌現。另一種形式是故意制造障礙使開出的支票不能兌現,這種形式更具有隱蔽性。例如,支票上的印鑒與出票人在銀行預留的印鑒不同;支票的大小寫不同;日期有誤;連筆致使支票不能清晰辨認;有涂改等都會導致支票被拒付。虛開支票方利用收票人需用一段時間才能弄清支票真偽,而套取了貨物,使對方處于十分不利的局面。
二、買賣合同漏洞及欺詐的防范對于買賣合同中易出現的漏洞及欺詐行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可以從以下方面采取防范措施:
1.訂立合同前應盡可能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有關信息。
訂立合同前應對對方的'法律地位、經營范圍、資信狀況以及近期的經營業績、商業信譽進行必要的考察,如當事人自己進行了解有困難,可以向對方當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門進行查詢,并且可以通過對方同行業或相關企業進行了解。
2.對代理人簽訂合同應對其代理權進行了解。
對于對方業務員或經營管理人員代表其單位訂立的合同,應注意了解對方的授權情況,包括授權范圍、授權期限、所開立介紹信的真實性,對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如副總經理、副董事長等,應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權。
3.注意提高具體業務人員及領導人的素質在合同訂立過程中許多漏洞的出現是由于經辦人員對業務不熟悉,對相關法律法規不了解所致,因此應注意提高業務人員及領導人員的業務能力及素質,熟悉本行業的業務情況切實反映和保護自己的利益。掌握本行業相關法律法規,了解法律是否對該交易行為有禁止或限制性規定。對專業性較強的合同可以讓律師等法律專業人員提供幫助。
4.合同訂立應采取書面形式并使用比較標準的合同范本。
我國《合同法》雖然允許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但因為非書面形式在發生糾紛時不好確定責任,也為避免被人利用進行欺詐,訂立合同應盡量采用書面形式。同時訂立合同時應盡量參照合同范本,并結合具體情況訂立。內容應盡量詳盡、明確。我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布有標準的合同范本可以進行參照。若有條件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合同進行鑒證。一方面可以對內容進行把關,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強合同的嚴肅性和可信度。
5.對惡意履行的防范。
對合同進行惡意履行的情況非常復雜,但在訂立合同時如能進行積極的事前防范將極大的減少合同風險。如,對對方當事人的資信有所懷疑,應盡可能要
求對方提供擔保。另外在合同履行中出現問題,應積極主張自己的權利,并保留相關證據。積極行使訴權通過人民法院保護自己的權利,以免因超過訴訟時效而蒙受損失。
6.對用支票進行支付應按規定程序檢查以免被套走標的物。
防止虛開支票的欺詐有兩個方法較有效,一種是款到交貨,根據支票轉賬所需時間,要求買方款到賣方賬面后才交貨,但這種方法一般很難使買方接受除非貨物較為緊俏。另一種方法是直接到出票人開戶銀行去持票入賬,馬上就能知道支票能否兌現,如能兌現可以即行轉賬,如被拒付可以立即停止發貨,從而避免損失。
關于買賣合同集合 篇25
賣方(簡稱甲方):
買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售房產及院落一事達成協議: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林西縣大井鎮中興村四組房屋及院落一處,東至,西至,南至,北至,土地使用面積約為平方米左右,房屋建筑面積約為平方米左右,雙方約定該房產交易價格為人民幣叁萬元整。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產的出售而轉移給乙方。
第三條甲方必須保證向乙方出售的.房屋及院落沒有產權和債權債務糾紛(與大經政府糾紛由大井信用社負責協調),此房屋院落內的樹木由甲方負責采伐;房屋由甲方負責拆遷;采伐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在房屋拆遷及采伐過程中一旦發生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賠償,與乙方無關。如由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負責賠償糾紛給乙方帶來的全部損失。
第四條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給甲方全部款項(人民幣叁萬元整);屆時該房產必須無任何擔保、無抵押、無房產瑕疵,無產權糾紛、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甲方應自付款之日起五天內將房屋及院落拆遷完畢后交付給乙方。如自付款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沒有將房屋及院落拆遷完畢,則甲方雙倍返還合同款項。
第五條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林西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大井信用社
乙方負責人(簽字):
關于買賣合同集合 篇26
1[考點]返還原物請求權;占有返還請求權
[解析]①根據《物權法》第34條,返還原物請求權的構成要件有二:第一,請求人系物權人;第二,被請求的對象系現時的無權占有人。②本題中,甲系所有權人,乙系無權的間接占有人,丙系無權的直接占有人,甲可對乙主張返還原物請求權,故A選項正確;甲亦可對丙主張返還原物請求權,故B選項正確。③根據《物權法》第245條,占有返還請求權的構成要件有四:第一,請求人系占有人;第二,占有人的占有被侵奪;第三,須于占有被侵奪之日起一年內行使;第四,被請求人系侵奪人或者自侵奪人處繼受占有的占有繼受人。④本題中,甲的占有被乙侵奪,且乙仍為現占有人(間接占有人),甲可對乙主張占有返還請求權,故C選項正確。⑤假設丙系占有的概括繼受人(通過繼承或者企業合并自乙處繼受占有),則無論丙系善意或者惡意之概括繼受人,甲均可對丙主張占有返還請求權。假設丙系占有的特定繼受人(通過買賣、贈與、租賃、借用、質押等自乙處繼受占有),則僅在丙為惡意的特定繼受人時,甲才可對惡意的丙主張占有返還請求權,在丙為善意的特定繼受人時,甲對善意的丙無占有返還請求權(對占有的保護弱于對物權的保護)。本題中,丙系善意的特定繼受人,甲對丙不得主張占有返還請求權。故D選項錯誤。
2[考點]占有推定
[解析]①根據占有權利推定,占有人主張其對占有物享有某種以占有為內容的權利,推定占有人享有該權利。換言之,“占有人于占有物上行使之權利,推定其適法有此權利。”A選項正確。②根據占有狀態推定,占有人的占有在法律上被推定為自主占有、善意占有、和平占有、公然占有。故B選項正確;C選項正確。③根據占有權利推定,占有權利的推定屬于證明規則,具有消極性。占有人不能利用此種權利推定,請求為所有權登記的積極證明。故D選項錯誤。
3[考點]主物與從物
[解析]①根據《物權法》第188條,甲的汽車抵押權未登記,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乙的汽車質權優先于甲的汽車抵押權。故A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②《擔保法解釋》第63條規定:“抵押權設定前為抵押物的從物的,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方某是在甲的汽車抵押權設立之后才取得備胎所有權的,故備胎不是甲的汽車抵押權的客體,甲對備胎不享有優先受償權。故C選項錯誤。③《擔保法解釋》第91條規定:“動產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的從物。但是,從物未隨同質物移交質權人占有的,質權的效力不及于從物。”據此,乙的汽車質權的效力不及于備胎,乙對備胎不享有優先受償權。故D選項錯誤。
4[考點]物權請求權
[解析]①《物權法》第34條規定:“無權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物權法》第35條規定:“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這兩條規定了物權請求權制度,物權請求權制度為物權的物權法保護方法,有別于物權的債權法保護方法。法律設立物權請求權制度,目的在于維護物權人對物的圓滿支配狀態,只要物權人對物權的支配受到侵害或者妨害,物權人即可行使物權請求權,無須證明侵占人、妨害人具有過錯,無須證明自己受有損失,這與損害賠償請求權不同。A選項正確,不選;B選項正確,不選。②根據民法理論,物權請求權中的排除妨害請求權、消除危險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返還原物請求權或者不適用訴訟時效,或者適用長期訴訟時效,C選項正確,不選;D選項錯誤,當選。
5[考點]返還原物請求權;占有返還請求權
[解析]①該狗系遺失物、盜臟,丙以自己的名義出賣給不知情的丁時,善意的受讓人丁不能善意取得。該狗的所有權仍歸甲所有。丁系無權占有人。甲可對丁行使返還原物請求權。乙曾經是無權占有人,但乙飼養的狗被盜后,乙不再是無權占有人(非現時的無權占有人),甲對乙不享有返還原物請求權。故A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②乙雖非狗的所有權人,但乙系狗的占有人,乙對狗的占有被丙侵奪,丙出賣給不知情的丁。因侵奪人丙不再是現時的占有人,故乙對丙不享有占有返還請求權。同時,丁屬于侵奪人丙的善意特定繼受人,乙對善意特定繼受人丁也不享有占有返還請求權。故C選項錯誤;D選項錯誤。
6[考點]無權占有人的責任;概括繼承
[解析]①根據《繼承法》第33條的規定,高某死亡后,若小高未放棄繼承,小高應當法定承受周某與高某之間的耕牛借用合同。現耕牛因小高管理不善而死亡,高某有權基于借用合同請求小高承擔違約責任。故A選項正確,不當選;B選項錯誤,當選。②小牛屬于天然孳息,所有權歸屬于周某,小高對小牛的占有屬于善意自主占有。但是,小牛不屬于借用合同的內容,因此,周某不能基于借用合同請求小高承擔不能返還小牛的違約責任。同時,因為小高對小牛構成善意自主占有,所以,根據《物權法》第244條的規定,周某不能請求小高對小牛死亡的損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故C選項錯誤,當選;D選項正確,不當選。
7[考點]返還原物請求權
[解析]①根據《物權法》第34條的規定,返還原物請求權的構成要件有三:第一,請求人為物權人;第二,被請求人為現時的無權占有人;第三,請求時原物尚存在。甲的畫被乙盜竊,甲依然享有該畫的所有權,但乙將該畫出賣給了丙,乙的無權占有已經喪失,乙不再屬于現時的無權占有人,甲只能對丙主張損害賠償或者主張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不能對乙行使返還原物請求權,故A選項錯誤。②由于該畫屬于盜贓,丙雖為善意,但丙原則上不能善意取得所有權,丙屬于無權占有人。丙將該畫交給丁保管時,丙屬于間接占有人,而無權的間接占有人可以成為返還原物請求權的對象,故B選項正確。③丁為無權的直接占有人,可以成為返還原物請求權的對象,故C選項正確。④戊雖在客觀上管領、控制該畫,但屬于基于雇傭關系并受雇主的指示管領、控制該畫,戊在法律地位上屬于占有輔助人,畫的占有人為丁。戊既然不是占有人,自然也不是無權占有人,不能成為返還原物請求權的`對象,故D選項錯誤。
8[考點]善意取得
[解析]①異議登記的效力在于減損錯誤登記的公信力,阻礙善意取得的發生。但是,《物權法》第19條第2款規定:“登記機關予以異議登記的,申請人在異議登記之日起十五日內不起訴的,異議登記失效”據此,異議登記后,申請人未在15日內起訴的,異議登記自動失去效力,不再發生減損錯誤登記的公信力,不能阻礙善意取得的發生。故A選項不當選。②根據《物權法》第107條,盜臟、遺失物、漂流物、埋藏物,其占有人實施無權處分的,受讓人原則上不能善意取得。須注意:因欺詐、脅迫喪失占有的,不屬于盜臟(盡管可能構成贓物。盜臟≠贓物),該動產的占有人實施無權處分的,只要受讓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仍可善意取得。B選項中,甲遭乙的欺詐喪失花瓶的占有,但該花瓶不屬于盜臟,甲的撤銷具有溯及力,甲撤銷后,乙將花瓶出賣給丙的行為屬于無權處分,但因丙符合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因此丙善意取得該花瓶的所有權。故B選項不當選。③在本質上,善意取得仍為一個交易行為。所以,民法通說觀點認為,若該善意取得的交易行為(即該無權處分行為)被撤銷,受讓人不能善意取得。在C選項中,乙將花瓶出賣給丙的行為屬
于因脅迫實施的無權處分,丙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但是,若乙撤銷乙、丙間的買賣合同,丙仍不能善意取得。故C選項當選。④根據民法理論,禁止流通物不發生善意取得,禁止流通物的占有人實施無權處分的,受讓人不能善意取得。故D選項當選。
9[考點]抵押權順位的變更;拋棄與讓與
[解析]①根據《物權法》第199條的規定,甲、乙、丙的抵押權分別為第一、第二、第三順位。正常情況下,實現抵押權變賣房屋得款300萬元時,甲分得150萬元,乙分得150萬元,丙不能分得。②根據《物權法》第194條第1款,甲、丙協議變更抵押權順位,無須經乙同意,且已經辦理的順位變更登記(該順位變更已經發生了效力)不會對乙產生不利影響,即按變更后順位清償,丙作為第一順位分100萬元,乙作為第二順位分150萬元,甲作為第三人順位分50萬元。故A選項正確。③根據民法理論,若甲對丙讓與自己順位,則甲作為第一順位分得的150萬元,優先滿足丙的100萬元,甲得剩余的50萬元,乙仍作為第二順位分得150萬元(不受影響)。故B選項正確。④若甲對丙拋棄其順位,屬于甲相對放棄對丙的順位,即甲作為第一順位分得的150萬元,甲、丙作為同一順位按照債權比例分配,甲分五分之三(90萬元),丙分五分之二(60萬元)。故C選項正確。⑤若甲對乙和丙放棄其順位,屬于甲絕對拋棄抵押權順位,其法律效果是,乙升進為第一順位,丙升進為第二順位,甲降至第三順位,這樣,乙分得150萬元,丙分得100萬元,甲分得50萬元。故D選項正確。
10[考點]保留所有權買賣;共同抵押
[解析]①《買賣合同解釋》第34條規定:“買賣合同當事人主張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條關于標的物所有權保留的規定適用于不動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物權法》第9條第1款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據此,乙和甲關于乙保留房屋所有權的約定違反物權法定原則,不發生物權效力。同時,由于乙、甲之間房屋買賣合同有效,乙享有處分權,且給甲辦理了過戶登記,甲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故A選項錯誤。②《擔保法解釋》第75條第2款規定:“同一債權有兩個以上抵押人的,當事人對其提供的抵押財產所擔保的債權份額或者順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抵押權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個財產行使抵押權。”乙對甲的汽車、丙的房屋、丁的房屋享有的抵押權構成共同抵押,未約定抵押權人乙行使抵押權的順序與份額,構成連帶共同抵押,乙行使抵押權不受順序的限制,即使乙未對甲的汽車行使抵押權,仍可直接對丙的房屋行使抵押權,優先清償200萬元。故B選項錯誤。③《擔保法解釋》第75條第3款規定:“抵押人承擔擔保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據此,若乙對丙的房屋行使抵押權清償200萬元,丙可不對甲追償,直接按照內部份額比例向丁追償100萬元。故C選項正確。④《擔保法解釋》第75條第1款規定:“同一債權有兩個以上抵押人的,債權人放棄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擔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減輕或者免除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據此,若乙放棄對甲的汽車抵押權(價值100萬元),當乙對丙的房屋行使抵押權時,乙有權請求免責100萬元。故D選項正確。
11[考點]返還原物請求權;無權占有人的責任
[解析]①根據《物權法》第34條的規定,返還原物請求權的構成要件有三:第一,請求人為物權人;第二,被請求人為現時的無權占有人;第三,請求時原物尚存在。甲的手機被乙盜竊,甲依然為手機的所有權人,但由于乙已經將盜竊的手機贈與丙,乙對手機的占有已經喪失,乙不屬于現時的無權占有人(乙只是曾經的無權占有人),甲對乙的返還原物請求
權不能成立,故A選項錯誤,當選。②乙的行為構成對甲的所有權的侵害,甲有權對乙主張損害賠償請求權,故B選項表述正確,不選。③乙將盜竊的手機贈與丙,丙不能因此取得手機的所有權,丙對手機的占有屬于無權占有,同時,由于丙已經將手機丟棄,丙不再屬于現時的無權占有人,甲對丙的返還原物請求權亦不能成立,故C選項錯誤,當選。④丙對手機的占有屬于善意、自主占有,根據《物權法》第244條的規定,丙對于手機的毀損滅失無論是否具有過錯,均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故D選項錯誤,當選。
12[解析]①根據《合同法》第134條,動產買賣的當事人可以約定出賣人保留所有權。
甲、乙約定自乙支付完全部價款時才發生所有權移轉,故甲將畫交付給乙時,乙不能取得所有權,一直到乙支付完畢全部價款時,乙方才取得古畫所有權,故A選項錯誤。②甲、乙關于“10年內乙不得轉售該畫”的約定,違反了物權內容法定,該約定不發生物權效力,故乙取得該畫所有權后,將畫出賣給丙的行為屬于不折不扣的有權處分,自乙向丙交付該畫時,丙取得該畫所有權,故B選項正確。甲、乙關于“10年內乙不得轉售該畫”的約定雖然違反了物權法定原則,但并未違反其他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妨礙該約定在甲、乙間產生合同效力,故乙10年將該畫出賣給丙的行為構成違約,故D選項正確。③由于乙將畫出賣給丙的行為屬于有權處分,丙是否知情是不相關的,故C選項錯誤。
13[考點]物權法定
[解析]①《物權法》第5條規定:“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這是關于物權法定原則的規定。②質押的標的物只能是動產和法律明定的權利,王某和甲質押房屋的行為違反了物權內容法定,甲對房屋不享有質權。③優先受償權系物權性質的權利,王某與丙關于丙對房屋享有優先受償權的約定違反了物權法定原則,不具有物權效力,如果涉及第三人,則丙對房屋的變價款不享有優先于王某一般債權人受到清償的權利。④王某為丙設立抵押權的行為符合物權法定原則,乙為房屋的抵押權人,對房屋變賣所得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⑤綜上,就變賣房屋所得的60萬元,抵押權人乙享有優先受償30萬元的權利,剩余的30萬元,由甲和丙按照債權比例受償,各得15萬元。本題唯一正確的答案為B選項。
14[考點]善意取得;不當得利;無因管理;侵權損害賠償
[解析]①本題中,因乙無權處分,丙善意取得該相機。若此后乙取得該相機所有權,原所有權人甲有權請求乙返還該相機。這種現象稱為“回首取得”。故A選項正確。②乙的無權處分對甲構成侵權,甲有權請求乙承擔賠償責任。故B選項正確。③不當得利的返還范圍有一個限定:“得利大于損失的,以損失為準;得利小于損失的,以得利為準”。所以,若甲對乙主張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甲只能請求乙返還不當得利10萬元,而不是11萬元。故C選項正確。④根據民法理論,對于甲、乙間的關系,可類推適用“不正當無因管理”制度。若甲主張類推適用不正當無因管理,則甲有權請求乙返還出賣相機的11萬元,當然甲也因此負有在“收益范圍內”補償乙因此支付的必要費用的義務。故D選項正確。
15[考點]基于法律行為的動產物權變動;天然孳息
[解析]①甲將母牛出賣給乙,且以占有改定的方式完成交付,乙已經取得母牛所有權。②5月15日,甲將母牛出賣給丙,又以占有改定的方式完成交付,但是,占有改定方式完成交付的,不生善意取得的效果,故5月15日丙不能善意取得母牛的所有權。③6月1日,該牛產下一只小牛犢,小牛犢是天然孳息,根據《物權法》第115條第1款,無約定時,天然孳息的所有權歸原物的所有權人,故小牛犢的所有權歸屬于乙。故A選項正確;B選項錯誤。④6月16日,甲將該母牛交給仍不知情的丙,此時,甲使善意的丙取得了對母牛的直接占有,且此時丙認為善意,丙自此善意取得母牛的所有權。故C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
16[考點]區分原則;返還原物請求權;雙方虛假行為
[解析]①甲、丙間房屋買賣合同系雙方虛假行為,無效,丙未取得房屋所有權,丙對乙無返還原物請求權,故B選項錯誤。②根據區分原則,未給乙辦理過戶登記,不影響甲、乙間房屋買賣合同的生效,乙系基于有效的買賣合同產生的債權占有該房屋,系有權占有,甲作為房屋的所有權人,對乙無返回原物請求權,故A選項錯誤。③甲、乙間房屋買賣合同有效,甲給乙辦理過戶登記未陷入履行不能,故乙有權請求甲給自己辦理房屋的過戶登記。故C選項正確。根據合同相對性,乙無權請求丙給自己辦理房屋的過戶登記,故D選項錯誤
17[考點]非基于法律行為的不動產物權變動;放棄繼承權;共有
[解析]①《物權法》第29條規定:“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通過繼承和受遺贈發生的不動產物權變動,無須公示。故A選項錯誤。②《繼承法》第8條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甲死亡后,乙、丙對房屋形成共同共有,所有權不適用訴訟時效。此外,乙并未實施侵犯丙繼承權的行為,丙的繼承權之2年訴訟時效期間未開始計算。故B選項錯誤。③《繼承法意見》第49條規定:“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應當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作出。遺產分割后表示放棄的不再是繼承權,而是所有權。” 《繼承法意見》第51條規定:“放棄繼承的效力,追溯到繼承開始的時間。”放棄繼承具有溯及力。據此,C選項正確。④《物權法》第102條規定:“因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產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系上,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連帶債權債務關系的除外;”《侵權責任法》第85條規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據此,對于丁遭受的損害,共同共有人乙、丙應承擔連帶責任。故D選項錯誤。
18[考點]非基于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
[解析]①甲、乙合法建造房屋,根據《物權法》第30條,無須登記,在事實行為成就時,甲、乙取得房屋所有權(共同共有)。②甲、乙離婚的判決系形成判決,根據《物權法》第28條,無須登記,在判決生效時,乙取得該房屋所有權。③根據《物權法》第29條,在乙的死亡宣告判決生效時,無須登記,丙取得該房屋所有權。《民通意見》第36條第2款規定:“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時間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與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觸的,則以其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為準。”因乙未宣告撤銷死亡宣告的判決,又未對該房屋作其他處分,故該房屋仍歸丙所有。④根據《物權法》第31條,丙經由繼承取得房屋所有權后,未登記即處分該房屋的,不發生物權效力。同時,有關丙、丁間房屋買賣合同的生效判決系給付判決,須經丙給丁過戶登記后,丁才能取得該房屋所有權。⑤綜上,唯一正確的答案是C選項。
19[考點]共有
[解析]①《物權法》第30條規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或者消滅物權的,自事實行為成就時發生效力。”據此,甲、乙自事實行為成就(房屋封頂)時取得房屋所有權。A選項錯誤;B選項錯誤。②《物權法》第97條規定:“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
關于買賣合同集合 篇27
合同違約責任條款策略
蔡從云
我們簽訂合同如果簽訂成對對方沒有任何約束的合同或者對方違約時我們沒有制裁手段,那是非常郁悶的事。我們公司從小到幾千、大到幾百萬近千萬沒有違約責任條款的合同是相當多的,出現糾紛無法維護公司的利益;或者違約責任太籠統根本無法追究對方責任,如有個買賣合同把違約責任定為不履行退款,那么實際上對方根本就沒責任,更沒有約束力。維權是需要成本的,對方也會權衡守約與違約成本,如果違約無成本那么對方守約就只能看自己單方利益和心情了;合同無約束力對公司來說很多交易就顯得不確定,對公司經營存在較大風險。
所以簽訂合同必須有違約責任條款。如果約定了違約金條款,會給對方造成一定的心理威懾,促使對方盡可能的依約履行合同;如果公司具有一定的實際控制能力,公司就可以直接依違約金條款扣款、壓款,取得進一步的談判主動權。
那么違約責任條款怎樣約定?那就是違約責任的策略問題:
1、全面:所有在合同上要求對方承擔義務方面都應該有違約責任給予保證。我們要求再多,
談判再辛苦,合同條文再美好,如果沒有違約責任保證那都是一句空話,違約責任是保證公司利益的尚方寶劍。合同簽訂時應當爭取到起草權,把違約責任具體化,那么我們權益更容易落實到條文上。
2、具體:違約行為有拒絕履行;不完全履行,又稱部分履行;遲延履行;質量瑕疵,我們應在約定、法定期限內提出異議,否則,后果自行承擔;不正確履行。所以必須針對上述每一種違約行為來制定違約條款;也可把違約責任條款可與相關的如數量條款、質量責任條款、付款條款、遲延交付責任條款一并約定。
3、明確,如果根本沒有針對對方違約約定相應反制措施,簡單一句違約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不明確,可以有多種理解,沒有可操作性的條款是很難解決問題的'。違約損失賠償也是一樣,除了要證明對方違約,還需證明己方的實際損失,而實際損失恰恰不容易證明。所以,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十分必要。
4、方式:違約金約定是違約責任最好的表達方式,適用廣泛。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責任相對簡單明確,由于是金錢給付,適用于各類合同;同時違約金用數字表示,也可用公式表示,一般不會出現爭議。
支付違約金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在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所要做的只是按照合同規定執行,若合同約定得更加詳細,那么執行起來就更加方便。
請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守約方在訴訟中的證明責任要小得多,守約方只需證明對方違約即可;也保證在可能發生的訴訟中,不存在舉證上的困難,其訴訟請求能夠最大限度得到法院支持,提高勝訴的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