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程供貨合同格式(通用3篇)
裝修工程供貨合同格式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雨水收集利用系統供貨、安裝工程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及施工范圍
1.工程地點: 相城區陸慕
2.合同范圍:(雨水收集系統1套400立方,儲水模塊用礎潤品牌,出水用于綠化澆灑、消防)乙方包工、包料、按圖施工。乙方供貨并負責安裝的材料清單見圖紙及材料單。
第二條 合同總金額
1. 合同總價RMB 680,000 ,大寫:人民幣 陸拾捌萬元整 。
第三條 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合同生效后,在乙方進場施工前應保障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基坑滿足設備安裝施工要求,土方的開挖和回填,混凝土基礎的制作要滿足乙方系統施工工藝的要求,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等相關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工地施工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保證工程施工時,為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總的施工水、電,滿足施工需要;并在施工及設備安裝過程中為乙方人員提供便利條件;
3.為乙方提供現場存貨場地和倉庫;
4.因現場施工條件不具備造成工期延誤,甲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5.由于施工現場條件限制,甲方有義務給乙方調用甲方現場現有設備,乙方按優惠價支付一定費用。
(二) 乙方責任
1.服從甲方、監理及總包的現場管理,并按有關規定向甲方、總包和監理提交完整的有關資料(包括自身施工范圍工程資料的編制);
2.負責施工圖中指定的雨水收集及利用系統材料的供貨、安裝工作;
3.負責本工程雨水收集及利用的系統設計,并保證其設計的合理性,符合本建筑的總體設計,滿足使用功能,其設計獲得甲方批準否則乙方應及時予以修改,直至被批準為止,并負責配合甲方完成系統驗收,如甲方經驗收認為不合格,則有權要求乙方對系統進行調整,直至驗收合格為止,因此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或工期延誤,乙方應對甲方予以賠償。
4.負責本單位施工人員安全及勞動保險責任,負責自身施工所需的勞保用品及工具用具,做到文明施工,防火、防盜,服從甲方及總包的統一管理。
(三)其他
20xx年12月11日前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全部作廢。
第四條 工程期限
1. 甲方12月15日前供貨至現場。如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乙方供貨及人員的進場延誤,乙方不承擔延期責任,工期相應順延。
2.甲乙雙方商定暫定工程期為 30 天,具體開工時間由甲方通知。乙方可以根據總包方施工和安裝計劃,在雙方約定的施工期限內,適當調整自己的安裝進度及時間。
3. 乙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工程期限范圍內保質保量地完成任務,否則每遲延一天,應向甲方
4.如遇下列情況,工期相應順延:
⑴ 依合同規定,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場地、系統預制安裝場地、材料存放場地、水電、障礙物未能清楚,影響現場施工。
、 不屬乙方責任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于施工無法進行等原因而影響進度。
、 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 非乙方原因而因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⑸ 乙方施工人員進場和貨物運達施工現場,甲方、監理、總包未及時驗收及支付貨款。 ⑹ 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而影響施工。
、 不可抗力因素,如戰爭、地震、自然災害等因素影響工期。
第五條 結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形式銀行轉賬(電匯)
2.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后,按照甲方要求供貨時間送貨,貨(至少等價貨物)到現場,1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合同金額RMB 150,000元整,(大寫:壹拾伍萬元整)給乙方。如不能按時支付工程款,將不予以安裝,乙方將貨物拉回,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2)雨水項目竣工后,3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至合同總價的60%,RMB 258,000元整,(大寫:貳拾伍萬捌仟元整 )給乙方。如不能按時支付工程款,每延遲一天甲方應支付付款金額1%的滯納金,直至支付為止。
(3)項目審計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至合同總價的95%,RMB 238,000元整,(大寫:貳拾叁萬捌仟元整 )給乙方。剩余5%工程款項于20xx年12月31日前付清,RMB 34,000元整,(大寫:叁萬肆仟圓整)。
(4)甲方完成各階段付款的前提條件是確認收到乙方開具的相應金額的工程類專用發票,否則甲方有權不履行付款義務。甲方在收到上述每期合格發票的情況下,若不能按照合同約定付款的,材料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3.機電質保期為2年(按甲方同業主的竣工驗收日期起算),PP模塊質保期為2年,上述質保期不受本合同第十條合同有效期的限制。質保期間系統有任何問題請第一時間通知乙方進行維修,乙方在24小時工作日內進入現場。
第六條 質量條款
質量標準執行現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雙方技術交底及圖紙要求;工程完工后,乙方具有維修服務責任。
第七條 工程驗收
1.本工程按照國家工程施工驗收規范標準驗收,按行業及圖紙承諾達到的標準驗收。
2.工程竣工乙方自檢通過后,提交甲方驗收。
第八條 爭議和解決
本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進行解釋,如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的有管轄權的地方法院提起訴訟。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部分條款仍需履行。
第九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納入合同附件,或另以補充協議方式予以補充約定,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均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全部的材料設備安裝及貨款均已交付完畢終止。
第十一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裝修工程供貨合同格式 篇2
需方:(甲方):
供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 項目名稱:商品混凝土GPS車輛調度系統 (見附件2)
二、 項目地點:安徽省天長市北郊
三、 乙方供貨產品名稱:GPS定位;數量:40套;價格:1960元/套(見附件1)
四、 交貨及付款方式:
1. 工程施工進度至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完工,工程總造價:78400元(柒萬捌仟肆佰元整)
2. 付款方式:簽訂合同預付總造價的30%既23520元(貳萬叁仟伍佰貳拾元整)
3. 工程驗收合格后再付總價的60%既47040元(肆萬柒仟零肆拾元整)
4. 工程總造價的10%作為質保金,一年后付清。
5. 系統維護費:每臺車360元/年,既14400元(壹萬肆仟肆佰元整),甲方每年按時交納。
五、 乙方只承擔供貨、施工、及售后服務,其它事宜乙方概不負責。
六、 違法責任:
1. 乙方按時完工或逾期交付工程、每逾期一天,則賠償甲方合同總價的1%。
2. 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賠償乙方合同總價的1%。
七、 合同爭議的解決:
1. 甲方雙方在改造合同的過程中出現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
2. 甲乙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八、 合同效力:
1. 本合同一式兩傷,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裝修工程供貨合同格式 篇3
發包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有權簽字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有權簽字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發包人:中國__銀行崇左工行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裝修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
1.2工程內容及做法:
1.3雙方商定采取承包人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發包人指定施工所需的瓷磚、鋁扣板、人造石、涂料、木地板等五項裝修主材,承包人施工所需裝修主材須在發包人指定主材供應商處提貨,價格不能高于發包人指定的最高限價;其他裝修材料應使用發包人指定品牌,材料質量達到合格且符合國家標準。
1.4工程工期天,開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_年月日。
1.5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壹拾肆萬柒仟叁佰肆拾肆元伍角伍分。
第二條發包人代表
本工程發包人代表為。
第三條工程現場質量監督
本工程由發包人設置工程現場質量監督員,具體負責工程現場質量管理工作,本工程現場質量監督員為。
第四條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種方式提供:
發包人自行設計并提供施工圖紙;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設計施工圖紙,設計費元,由發包人支付。
第五條發包人義務
5.1開工前天,為承包人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家具、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家具、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5.2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5.3負責協調好施工隊與鄰里之間、裝修施工隊與錄像監控等其它專業施工隊之間的關系。
5.4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筑的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5.5施工期間發包人如仍需部分使用該場所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工作。
5.6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
第六條承包人義務
6.1承包人必須按要求:在合同簽訂二個工作日內將報公安部門申請開工的材料報甲方辦公室;
6.2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范、防火規定、施工圖紙和招標文件要求、施工規范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6.3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保護好原居室內的家具和陳設,保護好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6.4及時協助配合發包人做好監控、空調等相關設備或設施的安裝;依據工程進度適時通知材料供應商備貨送貨及消防、110聯動報警、科技等工種進場施工。
6.5未經發包人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承包人施工中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6.6工程竣工未移交發包人之前,由承包人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七條工程變更
雙方商定工程變更采取下列第方式進行:
在施工過程中,因施工圖紙標注工程量與實際工程量不一致的,或發包人實際需求變化對工程量進行增減的,并按實際增減工程量和工程項目單價相應增減工程總價,增減的工程項目單價按承包人投標的綜合單價執行。
在施工過程中,由于發包人實際需求變化對工程量進行增減,按照發包人規定的工程變更審批程序辦理,并按實際增減工程量和工程項目單價相應增減工程總價,增減的工程項目單價按發包人工程綜合單價、承包人投標價、當地公布的市場價孰低執行。發包人在施工中未對工程量提出增減,而施工圖紙標注工程量與實際工程量不一致的,以施工圖紙標注的工程量為準,發包人不再增減工程總價。
第八條材料的提供
承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發包人,并接受發包人檢驗,待發包人驗收同意后方可使用。承包人對材料的使用負最終責任,不按規定使用發包人指定材料的,造成損失由承包人負擔。
第九條工程延誤
9.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發包人書面確認后,工期相應順延:
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不可抗力;
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它情況。
9.2因承包人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
9.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十條質量標準
10.1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標準:合格。
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時,由當地質量監督站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經認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費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經認證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費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十一條工程驗收及保修
11.1雙方約定本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安防、消防部門進行安防、消防項目竣工驗收;
公安、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后發包人進行裝飾工程竣工驗收。
承包人應提前三天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后應填寫工程驗收表。
11.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應書面通知發包人驗收,發包人應在接到驗收通知后三天內組織驗收,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后,填寫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后,辦理移交手續。
11.3由于工程存在隱性暇疵,發包人在工程驗收時未發現質量問題,但經使用后出現質量問題或達不到發包人設計標準,影響發包人正常使用等情況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修復和更換相關符合發包人質量要求的設備和材料,費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擔。經維修和更換仍無法滿足發包人質量要求的,發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賠償損失的相關內容。
11.4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按附件4《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執行。驗收合格簽字后,填寫工程保修單。
第十二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本工程合同生效后,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將在30個工作日內將工程款支付給承包人。
12.2工程款結清前,承包人應向發包人開具正式統一發票。
12.3工程款支付方式:銀行轉賬,所有工程價款必須轉到承包人在__銀行開立的賬戶。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3.1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3.2未辦理驗收手續,發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發包人負責。
13.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13.4發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長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按合同金額千分之計元/天。
13.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負責返工修理和更換符合發包人質量標準的設備和材料,返工費用由承包人負擔,工期不順延。
13.6由于承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每延長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按合同金額千分之計元/天。延誤的工期超過累計30天,發包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4.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發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幾項具體規定
15.1因工程施工產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負責運出施工現場,并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地點,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5.2施工期間,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時間為:上午正至點;下午點至點。
第十六條其它約定事項
16.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有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終止。
16.2開工日期以發包人實際通知進場時間為準。
16.3竣工日期以承包人通知發包人驗收且通過發包人的檢查驗收為準,因質量不合格的返工日期也包含在內。
16.4發包人協助承包人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若因承包人原因導致發生安全事故損害第三人權益的,由承包人承擔賠償責任。
16.5
第十七條附則
17.1本合同簽定工程不得轉包。
17.2本合同一式份,發包人執份,承包人執份。
17.3合同附件《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
負責人或有權簽字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承包人:
負責人或有權簽字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