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房屋買賣合同標準模板(精選3篇)
貸款房屋買賣合同標準模板 篇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石奎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北 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 平等、自愿、 公平、 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共識簽定本合同 共同遵守共同執行:
甲方自愿將位于給乙方,房產證號為:赤房權證赤鎮公售字第1535新號 ,建筑面積為: 114.21 m2(以該房屋產權證標注面積為準)年(以該房屋產權證標注年代為準),產權人為 石奎山 ,售價為人民幣¥20xx00 元,大寫金額 貳拾萬元整 。規劃用途為住宅 ,此價格包括室內裝修、屋內固定設施,附件一具體約定的物品和本樓房相應小棚 簽定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購房定金(大寫金額) 肆萬元整 。
第二條 付款方式:( √ )全款 或 ( X )貸款
(一)全款付款方式的: 20xx 年 03 月 10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首 付款人民幣(大寫) 壹拾捌萬元整 (含定金),過戶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房款人民幣(大寫) 貳萬 元整 。
(二)銀行按揭貸款方式付款的:X 年X 月X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購房款人民幣(大寫) X (含定金), X 年 X 月 X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購房款人民幣(大寫) X 元整,剩余房款人民幣(大寫) X 元整,乙方向【銀行】【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二手房貸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乙方因自身原因貸款未能獲得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的,雙方同意按照第 X 種方式解決:
1、乙方50日內自行籌齊剩余房價款,以現金形式支付給甲方; 2、乙方繼續申請其他銀行貸款,至貸款批準,其間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3、本合同終止,乙方支付的定金和房價款甲方應如數返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在申辦貸款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咨詢費)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關于對房屋產權過戶及物業交割的約定
1、產權過戶時間:月日之前甲、乙雙方共同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審批通過后15日內),過戶時所發生的費用由 甲方 承擔,甲方應當協助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手續。
2、物業交割時間:甲方于收到全部房款后日之內將房屋內物品搬清(補充 協議約定時間),將房門鑰匙、水卡、電卡、(附件一具體約定的物品)及其它 一切相關手續交給乙方,并結清之前的電費、水費、取暖費、物業費、天然氣費 及其它一切應交的費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對其所出售的房屋具有絕對產權,符合國家有關房屋(存量房)上市交易的相關規定,產權過戶時無產權糾紛、無抵押、無查封,可以自由買賣過戶,賣出后不得和乙方發生產權糾紛,如果和乙方發生產權糾紛,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如果該房屋產權有抵押,甲方必須在該房屋產權過戶之前到相關部門解除抵押。
2、甲方應保證該房屋交付時符合國家規定(不得惡意損壞房屋設施),并保 證該房屋未出租或承租人已經放棄優先購買權。
3、甲方應保證簽定本合同后7日內,將該房屋辦理產權過戶和辦理貸款所需要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提供給乙方。如果證件是假證或無效證件,其責任自負,并保證按時到場辦理該房屋產權過戶和貸款手續。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30日內,將戶籍遷離本房屋。 (二)乙方義務
1、簽定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定金。
2、乙方保證簽定本合同后7日內,自行準備好該房屋辦理產權過戶和辦理貸款 所需要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如果證件是假證或無效證件,其責任自負,并保證按時到場辦理該房屋產權過戶和貸款手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收到定金后,甲方不得隨意變更該套房屋價格或不出售此房、不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如果甲方違約,甲方同意無條件的雙倍返還乙方所交的定金共計: 捌萬元整 。若乙方違約,不購買該房屋,則乙方無權要求甲方退還已交定金,該定金歸甲方所有。
(二)甲方收到房款(部分或全部)后,若甲方違約不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或 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甲、乙雙方義務(一)甲方義務約定,甲方不僅要退還已經收 到的全部房款,還要以所收到房款的 20 %作為違約金賠償給乙方。
(三)乙方支付房款(部分或全部)后,若乙方違約不購買該房屋或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甲、乙雙方義務(二)乙方義務約定,乙方應以所支付房款的 20 % 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扣留違約金后,將剩余的房款一次性退還乙方。
(四)如果甲方逾期交付該房屋,或未能按約定日期到場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和貸 款手續,給乙方造成損失,損失以日計算,每違約一日,甲方均應按該房屋成交 價格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20個工作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 同,甲方承擔本合同第五條違約責任(一)(二)規定的違約責任。甲方交付房屋時,應到相關部門結清與該房屋有關的相關費用,不得拖欠費用,否則甲方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與乙方無關。
(五)乙方對甲方所售房屋的真實情況和價格,以及房屋附屬設施充分了解均無 異議。如果乙方逾期支付房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給甲方造成損失,損失以日 計算每違約一日,乙方均應按逾期房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乙方 付款逾期超過20個工作日,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定金,甲 方不退還。同時乙方還要承擔本合同第五條違約責任(一)(三)規定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 不可抗力因素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依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 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 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 30 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七條:解決糾紛的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種方式解決。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合同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協議:
是以家庭為單位的第【 壹 】套樓房。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貸款房屋買賣合同標準模板 篇2
出賣人(甲方):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其村證房位于市____區____的房屋(建筑面積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______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于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_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區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_____
r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見證人: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貸款房屋買賣合同標準模板 篇3
發展商: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買受人:
身份證號碼:
甲方與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購買位于商品房的《中山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約定建筑面積:
購房總價:元,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山市房地產交易登記管理所辦理了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終止該合同,并達成協議如下:
1、甲乙雙方簽訂的上述商品房買賣合同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正式終止。
2、本協議書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終止上述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的手續費由方承擔。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由交易所留底存檔。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