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器材買賣合同(精選3篇)
教學器材買賣合同 篇1
簽定地點:
簽訂時間: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采購概況
采購內容:教學器材。
二、器材總價:__元
合同金額人民幣____萬整。
本工程在學校儀器招標文件、投標書范圍內采用總價包干的形式,一次包干;超出學校招標文件、投標書范圍內的項目若學校需要增加,由雙方協商定價。
三、產品質量及安裝調試要求:
1、乙方須按標準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的正品設備,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發現有非正品則乙方以一賠十。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設備有關品質證明書,合格證,說明書,相關軟件等資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內設備應保證產品內外包裝完好無損,若不能達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更換合格產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3、在簽訂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負責設備安裝、調試,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線規范,便于使用及維護,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
四、技術標準及質量保證
乙方所供設備均以生產廠家提供的產品技術資料為技術標準。
乙方保證本項目所供產品均為合同中指定的產品,且包裝為原包裝。產品進場時提供供貨證明,經甲方驗收后進行施工。
五、交貨期限:
合同簽定后__日內交貨
六、售后服務:
1、乙方所提供合同內設備,從驗收之日起,所有產品及零配件質保期按投標書規定辦理。在質保期內,若有產品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免費更換或維修。質保期滿后,設備維修時,乙方按成本費計算。更換的產品必須是新的,且質保期限從當時算起。
2、凡由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各類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報修通知后,在4小時內響應,24小時內解決故障,若在24小時內不能排除故障的,則應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設備標準的備用產品保證學校的正常行課。
3、在驗收合格后的三年內,如乙方接到甲方故障報修通知后4小時內沒有響應或24小時內沒有排除故障且沒有提供不低于原設備標準的備用產品保證學校的正常行課,則每出現上述情況一次扣除乙方合同總金額的0.1%作為對甲方的賠償,直到扣完,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4、乙方向甲方免費培訓1-2名設備操作管理人員,要求達到能正確使用與維護本合同的設施、設備。
七、竣工驗收及付款方式:
項目施工安裝、調試完畢,由乙方通知甲方組織驗收,并提供相應完整的驗收資料。乙方自書面通知之日起,10天內由于甲方拖延不驗收視為工程驗收合格。
八、其他約定事項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合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供貨與安裝調試完畢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違約,每違約一天,按合同總金額的0.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超過1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證按時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項,如有違約,每違約一天,按合同總金額的0.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條款執行。
十一、合同執行中,若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解決,直至提交法院審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電教站備案一份。
十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四、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貨款兩清后,合同效力終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經辦人:
日期:日期:
教學器材買賣合同 篇2
買 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 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二、質量、質保要求: 按照技術要求及行業標準執行;賣方無條件保證買受人交貨后最終用戶驗收合格后,使用________年內無任何缺陷。
三、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四、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運輸費用(含物流或快遞費用)由賣方承擔。
五、包裝標準: 按行業標準包裝,保證運輸安全,未交付買方之前引起貨物損壞,責任由賣方承擔;合格證書、保修單、說明書、裝箱單、所有配件清單等隨機資料隨箱附帶。
六、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七、貨款結算方式及期限:
八、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后,買賣雙方有一方無故終止合同,違約方按合同總額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賣方逾期交貨或買方逾期付款,違約方按逾期貨物(貨款)金額的日萬分之五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交由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其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公司蓋章到達對方即生效,傳真件、電子信函自到達對方時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買賣合同 篇10 甲方(買方): 乙方(供方): 雙方本著保護動物,愛惜、尊重生命的人道主義精神,以誠信、公平、合理之原則,經雙方充分的平等協商,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本著為上述寵物提供合適之生存環境,愛護寵物之目的,與乙方訂立該買賣協議。
2.甲方承諾購買的寵物交接完畢后,盡飼養人之義務,對被買寵物的生命存續期間的防疫、疾病、生育負有照料之義務,并對被買寵物的非正常滅失、受傷、疾病、死亡負有嚴格的、完全的過錯責任;
3.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告知寵物健康狀況、性格、愛好、生活習慣等情況,為甲方飼養購買的寵物提供必要的咨詢和協助;
4.甲方在交接寵物前,必須對此寵物的健康狀態作初步檢查。若發現健康方面的異常,立即告知乙方。
5.寵物在出售后十五天內出現傳染性疾病“犬瘟熱”、“犬細小病毒”致命傳染病問題(注:須在指定保健診所使用“韓國AGE”傳染性疾病檢測試紙板進行測定),乙方承擔犬只的全部治療費用或為乙方更換同等價格的寵物。寵物售出十五天直至以后,乙方不再承擔上述寵物的任何責任。
5.若非寵物健康原因,甲方在購買該寵物后五天內請求退換,應繳納該寵物出售價格50%的違約金。
6.寵物的買賣采取一次性付款,現金結算,款到交接。
7.本合約之解釋權歸甲乙方所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為準。雙方因合約所致之任何爭議,若經協商仍無法達成共識,雙方同意交由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甲方: 乙方:
教學器材買賣合同 篇3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 為屋基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
1、房屋狀況:屋基坐落:為南至 ;西至;北至;
2、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劃撥
3、屋基正屋13米長9米寬,屋基后出入2米,大門出入5.5米按照通山縣開發區吳英的安置房地基的一切手續給乙方。
二、甲方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大寫: 元整)付款方式為二次付清,合同簽訂當日付款: 元(大寫: 元整)第二次余款到屋基一層完工后全部付清
三、出賣的屋基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如屋基因國家及通山縣人民政府再收屋基稅費等事項,一切由甲方承擔。
四、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經通山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審查鑒定后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雙倍返還對方雙倍損失。
五、經雙方同意后到公證處公證。地基產權全部歸買方所有。( )
賣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公證處: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