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地上儲藏室樓房住宅買賣合同(通用3篇)
帶地上儲藏室樓房住宅買賣合同 篇1
賣方:_____
身份證:_____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系電話:_____
買方:_____
身份證:_____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系電話:____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愿意以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的價格,將其在區小區號樓單元室樓房住宅,面積平方米及水/電/煤氣/暖氣等附屬設施和地上儲藏室壹間賣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屋。
二、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權證號為號,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為號,契稅證號為號。合同簽定之日,甲乙雙方共同將完備的過戶手續交房產管理部門,甲方協助乙方將甲方的房產證、契證、土地證辦理成乙方姓名。
三、合同簽訂時,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幣 元。 年月日之前再支付 元人民幣。總計 元。剩余款由甲方的名義貸款乙方還貸的方式5年內付完。甲方應在收到該房屋交工時,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此房屋才屬于乙方所有。在交付房屋的同時,甲方應將與住宅相關資料如: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物業管理合同等文件資料交與乙方。
四、若甲乙雙方不能按時交房、交款或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其完備的過戶手續,按實際已付款的千分之三向對方追究違約利息;逾期超過一個月,視為單方解除合同,單方解除合同者,賠償對方人民幣貳萬元的違約金;并在三日內退還房屋或已付房款。如甲乙任何一方反悔,由反悔方承擔所有過戶費用及其他損失。
五、在辦理乙方房產證、土地證、契證手續中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負責幫助乙方協調好與此有關的各個環節。
七、本協議簽定后,甲方不得再另行出賣房屋給第三人,如違反此條,應向乙方支付總房款二分之一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裝修等其他損失。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八、本協議簽定后。5年內若因物價上漲因數導致房價上漲,甲方不能反悔。不可以漲價。仍按現在的價格36萬元人民幣為準。
九、本合同共_____頁,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備注:
甲方: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帶地上儲藏室樓房住宅買賣合同 篇2
甲方(賣方):___________乙方(買方):廣州市超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
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于廣州市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有關證明見附件;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第二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該房屋房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正,¥___________,由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乙雙方定于乙方交付房款后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第五條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六條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可辦理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補地價有關手續);在條件允許下,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的有關轉名手續。
第七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由甲方支付,交付后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
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條本契約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契約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本契約一式貳份。
其中甲方留執壹份,乙方留執壹份。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證明人(簽章):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
有關二手房買賣合同范本
甲方(出賣人):_______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
帶地上儲藏室樓房住宅買賣合同 篇3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坐落于住宅一處,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
第二條此房屋實際售價元整(¥元)。此售價包含公共維修基金及土地證和房產證兩證辦理費用。
第三條甲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乙方提供以下證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
第四條甲方應保證欲出售的房屋不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無合法證件的房屋(包括違法建設的房屋);有產權爭議的房屋;
第六條上述房屋在甲方實際交付乙方之日前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三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第八條此合同與出售委托合同、承購委托合同及房屋買賣合同同時起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附帶家具(見家具清單)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