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粕買賣合同書(精選3篇)
花生粕買賣合同書 篇1
供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法律規定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一、產品名稱:雞用飼料 花生粕
二、交貨地點:交于養雞場
三、付款方式:簽定合同后付__________萬,余款每月付_______萬,分批送至后分批付清余款 。
四、違約責任:
1.供方延期供貨的,每超過一天,按總貨款的___%向需方支付違約金。
2.因產品的質量問題造成需方損失的,供方承擔需方的全部損失。
3.需方中途退貨,應向供方支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__%的違約金。
4.需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供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的費用。
5.需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6.需方延期付款的,每超過一天,按總貨款的________%向供方支付違約金。
7.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應按本合同貨款總值的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五、爭議解決的辦法: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的,均應提交市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仲裁費用按仲裁裁決書或調解書中有關仲裁費承擔的內容執行。違約一方或對合同爭議承擔主要責任的一方,應承擔對方因仲裁活動而產生的合理律師代理費、鑒定(檢驗)費和其他相關費用。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蓋章) 乙方: ___________ (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_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_日
花生粕買賣合同書 篇2
賣方(甲方):_____
買方(乙方):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可另附表格)
名稱品種養殖地日齡數量單位單價金額交貨時間:
合計金額:_____大寫:小寫:_____
第二條質量標準
1、交付的肉禽應符合以下標準:
2、甲方應提供縣級以上動物衛生監督部門出具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第三條價款支付
按下列第項支付價款。
1、即時結清。
2、乙方應于肉禽交付之日起日內付清。
3、合同簽訂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元;肉禽交付后日內付清價款,定金抵作價款或返還。
第四條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2、交貨地點:_____
3、交貨方式:以下列第方式交貨。
(1)由甲方送貨到。
(2)由乙方自行到提貨。
(3)其他:
4、運費承擔:
第五條驗收
1、以下列第項方式驗收。
交貨時在交貨地驗收:由乙方抽檢%肉禽,并開具驗收單據。
2、途損約定:
第六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式
1、乙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肉禽的品種、數量、質量、日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應在天內向甲方提出異議。
2、甲方在接到乙方異議后,應在天內負責處理。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交付的肉禽品種、日齡、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并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甲方逾期交貨,按逾期交付肉禽價款的每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天,致使乙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價款的,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每日%支付違約金。
4、其他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按下列第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甲方:_____
住所: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銀行帳號:_____
聯系方式:_____
簽約地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時間:_____
乙方:_____
住所: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銀行帳號:_____
聯系方式:_____
簽約地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時間:_____
花生粕買賣合同書 篇3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標的、數量、價款等:
商品名稱(通用名)農藥類別農藥類別農藥登記(臨時)證 號牌號、商標計量單位數量數量(元)總金額(元)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提示:需要填寫下列條款中的□時,請打√。)
二、質量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
三、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因農藥質量對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買受人須提供質量法定機構的質檢報告),出賣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四、買賣雙方現場對農藥交付、驗收(農藥包裝要求:農藥包裝必須貼有中文標簽或附具說明書,注明農藥名稱、生產企業名稱及聯系方式、產品批號或生產日期、農藥登記證號或農藥臨時登記證號、農藥生產許可證號或農藥生產批準文件號、農藥有效成分、含量、劑型、重量、產品性能、毒性、用途、使用技術和方法、有效期和注意事項等;分裝的農藥產品,除注明上述內容外,還應注明分裝登記證號、分裝日期、分裝企業名稱及聯系方式;并附具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
五、買賣雙方對農藥抽樣封存的約定:_________。
六、結算方式:□貨款已付。貨款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出賣人應向買受人開具銷售憑證。
七、農藥不符合質量標準或不符合包裝要求的,買受人有權要求換貨、退貨。
八、買受人應按所買農藥標簽注明的用途、使用技術和方法在有效期內使用農藥。
九、雙方在上述條款履行中,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按本合同總價_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出賣人:
買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