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廠房的買賣合同書(精選4篇)
工業廠房的買賣合同書 篇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標準廠房和使用配套場地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 基本情況:
1、 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_號________號廠房______層,廠房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場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產證為準。
2、 土地使用權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實際年限按產權證。
3、 廠房區域東側在_______米內、南側到_________米內、西側到_________米內、北側到__________米內。
二、 廠房價格及其它費用:
1、 廠房價格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總價(含人民幣土地價格)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2、 土地使用稅費按國家有關規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給有關部門。
3、 乙方在甲方園區內的物業管理費每年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 廠房總價分二次付清,簽約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廠房通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時乙方在收到甲方廠房后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2)其余房款應在甲方辦妥相關產權交易后(以產權交易中心核發產權證之日為準)6日內一次性付清,辦理中產生的契稅由乙方負責。
2、 以上付款以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處以滯納金按銀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過三個月不付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廠房和土地總價的10%計;若甲方不能辦理土地、房產二證,或將土地、廠房抵押給任何第三方,則售房合同無效,甲方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所有的購房款,并按廠房和土地總價10%支付給乙方作為違約金。
四、 其他規定:
1、 甲方在辦理好產權證后再給乙方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在辦理中發生的所有費用契稅、工本費等由乙方負責支付。
2、 乙方所購產權房可以自由轉讓或出租給其他方辦業,但必須通知管理方,受讓或承租方企業可以以本廠房地址進行工商注冊。
3、 廠房內土地屬批租,廠區內按現有的設施配套使用給乙方,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簡易棚及房屋,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搭建秘備的簡易棚手續。
4、 乙方所購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舉辦高污染、高用電量的項目。
5、 乙方在所購房屋內組織生產、經營或生活必須遵紀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納稅,按其交付各項規定費用。
6、 乙方使用的用電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予以協助辦理,增容費用由乙方向有關部門按規定交納。
7、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確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過程后,則乙方有權支配和使用該廠房,甲方無權干涉。
9、 本廠房的質量保修期為交付后一年內有效。
五、 本合同主體及責任:
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連帶及擔保責任)
六、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執一份,房產管理局和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簽名蓋章): 代表( 簽名蓋章):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址:
工業廠房的買賣合同書 篇2
賣方: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買方: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土地及工業廠房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1賣方擁有位于 的一幅工業用地,土地信息如下:
《土地使用證》號: ;
地號: ;
土地使用權面積: 平方米。
(其他信息詳見《土地使用證》 )
賣方在其上建有工業廠房,并辦有 《房地產權證》
1.2 買方購買轉讓標的用于生產經營(包括關聯公司的生產經營)。
第二條 【轉讓標的概況】
2.1 賣方保證,上述土地及廠房的產權清晰,賣方對其享有的完全的物權,有權出售,轉讓標的不存在任何債務,未使用轉讓標的進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繳地價款、房價款或稅款的情形。
2.2 轉讓標的現已空置,原則上按照現狀轉讓。具體的現狀及交付標準詳見第九條。
第三條 【轉讓價款】
轉讓標的成交價為人民幣 。
成交價不含本合同第八條所列之各項稅費,因本次交易所產生的相關稅費根據本合同第八條之約定承擔。
第四條 【交易定金】
買方應在本合同簽署生效當日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賣方應向買方出具定金收據。
第五條 【付款方式】
5.1 雙方應于定金支付完成后日內共同至 開立資金監管賬戶。賬戶開立完成后日內,買方應當將 支付至上述資金監管賬戶。
5.2 轉讓標的全部過戶至買方或買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5日內,雙方應共同至銀行、持新的登記證書原件(包括《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辦理監管資金解付手續,即由銀行將監管資金支付至賣方指定賬戶。
5.3 剩余 作為交房保證金(其中 為房產稅清繳保證金),在下述文件齊備的前提下,賣方應當在10日內將交房保證金支付給賣方:
5.3.1本合同第九條所述之交接確認文件;
5.3.2本合同第8.1.2條所提及的房產稅的清繳憑證。(根據 市現行規定,該房產稅由財產所有權人按年度申報清繳,且該稅費并非交易稅種,為此,賣方應當向買方出具房屋過戶登記完成之日前房產稅已經足額繳納的文件/證明。)
5.4 若賣方未能按第九條要求完成全部交接義務,或者存在房產稅欠繳情形,則自交房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款項,剩余部分由買方支付給賣方。
第六條 【賣方指定代理人】
6.1 賣方指定 作為本次交易賣方的全權委托代理人,代理權限為享受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甲方權利、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甲方義務,即包括而不限于辦理資金監管手續、代為收取轉讓價款、辦理交接手續,等等。
6.2代理人身份信息如下: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系電話:
6.3 本合同第三、四、五條的全部轉讓價款應當支付(或由銀行解付)至以下賬戶之一,即買方支付至任何一個賬戶即視為已完成了付款義務。具體按照銀行及土地、稅務等部門的要求辦理。
賬戶一: 開戶銀行: 賬號: 賬戶二: 開戶銀行: 賬號:
6.4 若支付至代理人 之收款賬戶,則其與賣方之間的賬務結算支付與買方無關。
第七條 【過戶】
7.1 買方向賣方支付定金之當日,賣方應當將本合同第一條所述之《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原件提供給買方。
7.2 賣方收到定金后,雙方即開始辦理轉讓標的的過戶登記手續,包括簽署用于過戶登記的買賣合同(以 市政府規定的名稱為準),至國土、房產部門簽署相關文件,等等。
7.3 過戶登記手續原則上由買方主導辦理,賣方應當提供協助義務。即賣方應當在根據買方的要求積極配合。若賣方怠于履行義務而致使過戶手續期限延誤或者導致過戶登記手續無法完成,則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向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7.4 過戶登記手續完成后,由買方負責新的《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的領取。
第八條 【稅費承擔】
8.1 轉讓交易所產生的各項稅費除(公司)所得稅外,由買方承擔,即: 8.1.1契稅、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交易服務費、評估費(若有)、公證費等等,均由買方全部承擔。具體稅種、稅率依照國家規定。 (公司)所得稅由賣方自行承擔。
8.1.2此外,轉讓標的過戶登記至買方名下前的房產稅由賣方承擔。 8.2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法律、法規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稅費,由買賣雙方屆時協商解決。
第九條 【交接】
9.1雙方應于轉讓標的全部過戶至買方或買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3日內,共同至現場開始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手續原則上應當在20日內完成。
9.2 轉讓標的全部過戶登記完成之前的水、電、燃氣、通訊、網絡、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等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
9.3 在根據9.2條約定結算各項費用的同時,雙方應當辦理水、電等過戶手續。
9.4 賣方應當按照附件一清單將相關附屬設施設備交付給買方。
9.5 轉讓標的如果存在需要和村委會、其他相關部門結算的款項,應當一并在9.1條約定的期限內由賣方結算并支付完成。
9.6 上述過戶、清點交付(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結算事項)手續全部辦理完成之日,即視為交接完成,買賣雙方應當簽署交接完成確認文件。
第十條 【合同解除及變更】
10.1雙方確認,根據現行政策及客觀情況,轉讓標的過戶登記所需的時間預估為最長不超過5個月。因此,本合同第5.2條之監管資金的監管期限亦為銀行收到全部監管資金后5個月。若非因買賣雙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轉讓標的無法在上述期限內完成過戶,則在上述期限屆滿之次日銀行自動將監管資金及所產生的利息轉回買方賬戶。此時,本合同自動解除,買方已經支付的定金賣方應在三日內退還。
10.2 當然,雙方可經協商一致對上述期限予以延長,并在期限屆滿前通知銀行。延長的期限屆滿后仍未能辦理完成的,依照10.1條辦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若買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價款,賣方有權要求買方以逾期應付款項按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11.2若賣方怠于履行過戶登記之配合義務,則自收到買方協助配合通知之日應以轉讓總價款按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直至賣方履行協助配合義務之日。
11.3 若轉讓標的無法過戶是由于賣方的原因,則買方除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賣方立即退還全部款項(包括銀行監管資金)外,還有權要求賣方支付轉讓總價款30%作為違約金。
11.4若轉讓標的存在任何賣方未披露之爭議、債務、糾紛,致使買方的購買目的無法實現,則買方有權在任何時候解除合同,此時賣方應退還收取的全部款項并向買方承擔轉讓總價款3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買方損失的,賣方還應賠償買方的實際損失。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與管轄】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合同數量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買賣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蓋章) 買方:(簽字/蓋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工業廠房的買賣合同書 篇3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授權代理人: ,聯系電話: ,郵編: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工商注冊號(本人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郵編: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開發的 (項目名稱)廠房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廠房的基本情況
1、甲方開發的 (項目名稱)坐落在 ,土地甲方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 。
2、乙方購買 (項目名稱)標準化廠房 號第 層A區,廠房建筑面積 平方米,廠房建筑面積(含公攤面積)最終以政府相關部門測繪報告為準。
3、甲方所提供廠房按照不超過30W/M2用電負荷標準和正常工業用水等配置,不提供天然氣,能保證入駐企業正常生產經營。該廠房屬 框架 結構,設計的防火等級為 丙 類,荷載標準為 300KG/M2 。如乙方未按此標準合理使用房屋給甲方園區的其他業主造成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解除買賣合同,房屋另售、退還乙方已付房款(不計息)。
如乙方因自身生產經營需要,涉及水電氣增容事項須提出書面申請,甲方予以協助辦理,相關增容費用和工程費用由乙方承擔。
乙方須是一般納稅人的前提下,并工商注冊在園區所在地,甲方才可為乙方開具用水、用電增值稅發票。
4、對所購買的廠房,乙方應積極妥善維護,服從園區統一物業管理,并按時繳納相關費用,不得自行拆除重建,不得違章搭建相關簡易棚或附屬房屋。。
二、廠房的價格及其它費用
1、按建筑面積計算,廠房價格每平方米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小寫);總購房款為人民幣 元 (大寫),¥ 元(小寫)。廠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以政府相關部門實測面積據實結算。產權登記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契稅、登記費、交易費和印花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2、土地使用稅費由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
3、乙方須在所屬地辦理生產(經營性)企業工商注冊(變更),產業須符合國家、省、市、縣(區)規定的環保要求,同時遵守甲方園區內的統一物業管理和服務,按期按標準繳納物業管理費。
4、乙方承諾:全部正常達產后,形成年產值 120 萬元(銷售收入 / 萬元),年稅收 10萬元。同時,乙方須在廠房交付使用后 三個 月內正式投產,投產后初步形成年度產值稅收達到乙方承諾標準的 80 %以上(須符合所在縣區、開發區管委會關于產值稅收的規定,即年產值不低于3000 元/M2,年稅收不低于 200 元/M2標準,根據項目所在地實際政策要求填寫),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產,解除本合同,返還乙方已支付購房款(不計息)。但乙方需按照 15 元/M2/月的租金繳納廠房使用期間的租賃費用(該款從乙方已支付的房款中直接扣除),其裝修和附屬設施由乙方無償拆除并恢復原有使用功能。
5、電梯的使用。甲方交付廠房后,電梯年檢、維保和安全管理等事項由乙方承擔(或者由乙方所在的廠房、共用電梯單位共同承擔),此費用單獨繳納或分攤到物業費中繳納,具體繳納形式以物業服務企業與乙方簽訂《物業服務協議》為準。
三、付款方式及逾期付款違約責任
(一)乙方按下列第 2 種付款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即乙方在與甲方簽訂本購買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2、銀行按揭付款。
(1)乙方在與甲方簽訂本購買合同后3個工作日內,須支付至總房款的 50 %。
(2)剩余的房款到甲方指定的銀行辦理相關的銀行按揭手續。若因客觀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能按照銀行要求及時提供完整手續、乙方自身資信狀況不佳或因國家政策調整要求提高首付比例)造成本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內銀行無法辦理按揭手續的,乙方應自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之日起10日內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
3、分期付款
無
(二)逾期付款違約責任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3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后,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甲方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5(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補充上述1(2):甲方依據該條解除合同的,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后30日內前往甲方處辦理解除合同的相關手續,之后由甲方從乙方的已付款中扣除總房款的10%作為違約金,剩余款項無息返還給乙方;乙方逾期不與甲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的,應另支付違約金2萬元;如甲方起訴解除合同的,乙方除承擔以上兩部分違約金外,還需承擔甲方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并賠償甲方的其他全部損失。
四、廠房交付期限及逾期交房違約責任
(一)廠房交付
1、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付清全部應付款項的,甲方應當在20xx年10 月31 日前,將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交付乙方 (具體交房時間以甲乙雙方和物業公司簽署的交接表為準)。乙方未付清任一應付款項的,甲方有權拒絕交付,且不承擔遲延交付的責任。
2、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發生之日起30日內告知乙方的;
(2)政府部門所通知的重大設計變更;
(3)非甲方原因所造成的工程建設延期導致不能按期交房的;
(4)因有關政策、法規的變動或政府部門有關機構的行為導致逾期交房的。
(二)逾期交房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按下列第1、2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90日,自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3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后,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30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5(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乙方依據上述1(2)條款解除合同時,行使解除合同權的期限為自乙方的解除權發生之日起15日內,逾期則視為放棄解除合同的權利。
五、廠房交接
廠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甲方應當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須簽署廠房交接表。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或報紙公告之日起10日內(入住通知書另行指定交接期限的,應在該期限內辦理)至甲方指定地點辦理房屋交接手續。
2、自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及物業管理費用,由乙方承擔,房屋保修期也從該日起計算。
六、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并且乙方在甲方園區正常經營納稅滿1年且產值(或銷售收入)、稅收等經濟指標達到所在縣區、開發區管委會設定的最低標準后,甲方予以協助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不動產權登記(目前標準為年產值不低于 4000 元/M2 ,年稅收不低于 200 元/M2 ,具體以辦理當時的標準為準)。如因乙方原因未達到政府部門工業廠房不動產權證辦理條件無法辦理不動產權證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概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責任條款
1、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規定,在購買廠房內依法組織生產、經營活動,恪守國家、省、市、縣法律法規和園區管理制度,照章納稅,按期交付各項費用。
2、乙方應做好消防、安全和環境衛生等方面工作。
3、如企業名稱變更,可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原購買合同條款不變,繼續執行原合同條款。
4、乙方不得私自將該廠房轉租(售)給第三人,否則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5、乙方須按時繳納購房款(房租)、物業費等各項費用,否則甲方有權采取停水、停電等相關措施,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6、甲方有權免費使用乙方所購(租)廠房屋頂建設太陽能光伏、空中綠地等節能環保設施,乙方應積極配合妥善維護,服從園區統一管理。
7、交付廠房的同時,乙方須與甲方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乙方在裝飾、裝修,以及在該廠房生產經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國家、省、市、區(縣)各項安全生產規定,依法執行。在此期間所有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八、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及地方政府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購買的廠房,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中各條款在執行過程中以現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涉及到的地方相關行政法規為準,如有抵觸,按照相關國家法律法規和涉及到的地方相關政策執行。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購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簽訂同時,乙方須與(項目名稱)物業管理單位同時簽訂《物業服務協議》。
十二、附則
1、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3、本合同簽訂于 年 月 日。
十三、通知事項
1、聯系信息以合同首部約定為準。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本合同項下各方之間的一切通知均應使用中文,通過專人送達、掛號信函、快遞、電傳、傳真、或電報送達。通知在下列日期視為到達日:
(1)專人送達:通知方取得的被通知方簽收單所示日;
(2)掛號信郵遞:發出通知方持有的國內掛號函件收據所示日后第5日;
(3)傳真:收到成功發送確認后的第1個工作日。
(4)快遞:發出通知方持有的發送憑證上郵戳日起第4日。
采取上述方式發送,若被通知方拒收,或因被通知方更改通訊方式但未按照本合同約定通知其他方導致通知無法送達的,則通知發出之日視為到達日。
2、一方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發生變化,應自發生變化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任何一方違反前述規定,除非法律另有規定,變動一方應對由此而造成的影響和損失承擔責任。如進入司法程序的,相關文件送達仍可適用上述規則。
3、各方同意本合同首部約定的各方的通訊地址及聯系方式(含根據本合同約定變更的地址及聯系信息,下同)適用于爭議解決階段(包括但不限于一審、二審、再審、執行等階段),作為人民法院法律文書及其他文件、信息的有效送達地址及接收方式。且為避免爭議,各方確認:
(1)人民法院有權以當場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進行送達,如因一方提供的地址不準確、地址或聯系方式變更后未及時根據本合同約定告知對方,或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人民法院送達的法律文書或相關文件未能實際接收的,則以郵寄方式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直接送達的,以送達人當場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2)各方確認對于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的送達地址,法院進行送達時可直接郵寄送達,即使當事人未能收到法院郵寄送達的文書,由于其在本合同中的約定,也應當視為送達;
(3)如一方在進入爭議解決程序后,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的送達地址確認文件中確認的地址、聯系信息與本合同約定的送達地址、聯系信息不一致的,以向人民法院提交確認的送達地址及聯系信息為準;在訴訟時,各方地址變更的,應當向法院履行送達地址變更通知義務,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
(4)各方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移動通訊(以本合同約定的傳真、電子郵件信息、聯系人移動通訊信息為準)等便捷的方式送達除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外的法律文書及其他法律文件。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章): (簽章):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工業廠房的買賣合同書 篇4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標準廠房和使用配套場地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況:
1、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 村)_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_號________號廠房______層,廠房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 米,并配套場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產證為準。
2、土地使用權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實際年限按產權證。
3、廠房區域東側在_______米內、南側到_________米內、西側到_________米內、北側到__________米內。
二、廠房價格及其它費用:
1、廠房價格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總價(含人民幣土地價格)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2、土地使用稅費按國家有關規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給有關部門。
3、乙方在甲方園區內的物業管理費每年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廠房總價分二次付清,簽約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廠房通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時乙方在收到甲方廠房后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2)其余房款應在甲方辦妥相關產權交易后(以產權交易中心核發產權證之日為準)6日內一次性付清,在辦理中產生的契稅由乙方負責。
2、以上付款以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處以滯納金按銀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過三個月不付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給甲方, 違約金按廠房和土地總價的10%計;若甲方不能辦理土地、房產二證,或將土地、廠房抵押給任何第三方,則售房合同無效,甲方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所有的購房 款,并按廠房和土地總價10%支付給乙方作為違約金。
四、其他規定:
1、甲方在辦理好產權證后再給乙方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在辦理中發生的所有費用契稅、工本費等由乙方負責支付。
2、乙方所購產權房可以自由轉讓或出租給其他方辦業,但必須通知管理方,受讓或承租方企業可以以本廠房地址進行工商注冊。
3、廠房內土地屬批租,廠區內按現有的設施配套使用給乙方,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簡易棚及房屋,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搭建秘備的簡易棚手續。
4、乙方所購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舉辦高污染、高用電量的項目。
5、乙方在所購房屋內組織生產、經營或生活必須遵紀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納稅,按其交付各項規定費用。
6、乙方使用的用電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予以協助辦理,增容費用由乙方向有關部門按規定交納。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確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過程后,則乙方有權支配和使用該廠房,甲方無權干涉。
9、本廠房的質量保修期為交付后一年內有效。
五、本合同主體及責任:
1、甲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連帶及擔保責任)
六、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執一份,房產管理局和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 簽名蓋章):_________ 代表( 簽名蓋章):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簽約地址:__________ 簽約地址: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