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精選31篇)
2023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內容約定
(一)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住宅房產,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出售房屋的共有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四)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五)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乙方在簽訂二手房購置合同簽訂時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條上述房產的交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五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一)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
甲、乙方定于____日內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二)經雙方協商,該房屋交易發生的過戶登記費、契稅、印花稅及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由乙方承擔。
甲方有責任與義務負責協助配合乙方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三)甲、乙雙方約定在收到____市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出具的房屋產權交割回執單的三天內將房款一次付清給甲方。
第六條交付與支付
(一)甲方在正式交付房屋前七天內騰空該房屋,并在三天內一次性結清本套房屋,物業管理、水、電、有線電視、通訊等費用,并保證上述房屋不存在任何費用及滯納金與違約金的前提下,將保證上述房屋的結構、室內的裝修、潔具、廚柜等物品的完好性與正常使用功能。
(二)甲方承諾在收到乙方全額房款當日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將全部門鎖鑰匙、電費、自來水費、有線電視等交費證件。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甲方中途違約,應及時電話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返還給乙方。
若乙方交房中途違約,應及時電話通知甲方,乙方的已付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
(二)如因甲方原因不能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甲方承諾乙方已交付的一次性房款按商業銀行同期同類借款雙倍利率計付。
第八條本合同主體
(一)甲方是___________共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二)乙方是___________。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
經雙方確認并簽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____市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2
工商備案號:
蘇州市商品房買賣合同
編號:蘇房商X合同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制定
二〇一四年印制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示范文本,由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制定,適用于蘇州市新建商品房買賣。
二、本合同簽訂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者商品房屋初始登記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書和證明文件。上述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及該商品房屋是否存在重復銷售(預售)和被司法機關查封等權利轉移受限制的情況,買受人可向有關部門進行查閱。
三、當事人應當按照自愿、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補充條款的形式進行調整。
四、商品房買賣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涉及的標的額較大、專業性較強、法律規范較多,為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權益,在簽訂合同前應當充分了解合同條款,本合同示范文本可在蘇州市商品房銷售網上管理系統查閱,在簽訂合同時應當慎重,合同條款力求簽訂得具體、全面、嚴密,必要時可向律師事務所、公證處等專業機構咨詢。合同簽訂并網上備案后,合同當事人按照約定應該向房屋所屬區域房產登記部門申請預告登記。
五、簽訂本合同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特別是其中具有選擇性、補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內容。本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選定的內容顯示“X X X X X X”或“〖X X X X X X方在合同中約定的違約責任及違約金額應當公平對等。
六、預售的商品房是房地產開發企業正在建設中的或已建成但未經初始登記的房屋,該商品房的面積、交房日期、質量等方面都存在著不確定因素;房屋買賣雙方在簽約前,應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必要的了解。
七、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要對本合同每份原件認真核對,以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在任何情況下,買受人都應當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八、出賣人在銷售商品房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一條之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采取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變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
九、出賣人在出售商品房時,有義務告知買受人頂層有可能安裝無線基站等事項。
十、本合同網簽密碼分為草稿密碼和合同密碼,草稿密碼和合同密碼均由買受人設臵,由大小寫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數字單一或交替組成,密碼字符7-20個,密碼中間不得出現空格或其他符號。
買受人設臵草稿密碼,表示買賣雙方對草稿合同全部內容的認同,如有錯誤可以修正。買受人設臵合同密碼,表示買賣雙方對電子合同全部內容的認同。合
同密碼一經設臵,商品房銷售網上管理系統自動禁止對電子合同內容進行任何更改。
十一、雙方當事人簽訂合同并經備案后,可利用合同編號及當事人持有的密碼,在蘇州市商品房銷售網上管理系統查詢合同的真實性及備案情況。
十二、出賣人在簽訂合同前,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將本合同電子模板中空白部分預先擬定的條款,以及合同附件預先擬定的補充條款內容向房屋所屬區域的工商管理部門備案。
蘇州市商品房買賣合同
主管部門提示:在簽署本合同之前,買受人應仔細閱讀本合同封面之《特別告知》!
為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住房與城鄉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品房銷售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礎上,充分吸收國內其他有關城市商品房銷售合同示范文本的先進理念,結合我市實際,由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制定本合同示范文本。
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品房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主體
出賣人: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銷售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代理機構備案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電子信箱: 郵政編碼:
買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出生日期: 國籍/地區:
【身份】【機構】證照名稱: 證照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時】【產權登記時】約定共有方式
合同約定共有方式:【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份額: 法定代理人(一): 國籍:
【身份】【機構】證照名稱: 證照號: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郵政編碼: 法定代理人(二): 國籍:
【身份】【機構】證照名稱: 證照號: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郵政編碼: 委托代理人(機構):
【身份】【機構】證照名稱: 證照號: 聯系(注冊)地址:聯系電話:(買受人若為成年人,填寫以下信息:)
配偶:【有】【無】
姓名: 國籍: 身份證照名稱: 證照號:未成年子女:【有】【無】
姓名: 國籍: 身份證照名稱: 證照號:姓名: 國籍: 身份證照名稱: 證照號:姓名: 國籍: 身份證照名稱: 證照號:(買受人若為未成年人,填寫以下信息:)
父親:【有】【無】
姓名: 國籍: 身份證照名稱: 證照號:母親:【有】【無】
姓名: 國籍: 身份證照名稱: 證照號:未成年兄弟姐妹:【有】【無】
姓名: 國籍: 身份證照名稱: 證照號:姓名: 國籍: 身份證照名稱: 證照號:姓名: 國籍: 身份證照名稱: 證照號:買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出生日期: 國籍/地區:
【身份】【機構】證照名稱: 證照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時】【產權登記時】約定共有方式
2023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3
工商備案號:
蘇州市商品房買賣合同
編號:蘇房商X合同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制定
二〇一四年印制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示范文本,由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制定,適用于蘇州市新建商品房買賣。
二、本合同簽訂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者商品房屋初始登記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書和證明文件。上述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及該商品房屋是否存在重復銷售(預售)和被司法機關查封等權利轉移受限制的情況,買受人可向有關部門進行查閱。
三、當事人應當按照自愿、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補充條款的形式進行調整。
四、商品房買賣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涉及的標的額較大、專業性較強、法律規范較多,為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權益,在簽訂合同前應當充分了解合同條款,本合同示范文本可在蘇州市商品房銷售網上管理系統查閱,在簽訂合同時應當慎重,合同條款力求簽訂得具體、全面、嚴密,必要時可向律師事務所、公證處等專業機構咨詢。合同簽訂并網上備案后,合同當事人按照約定應該向房屋所屬區域房產登記部門申請預告登記。
五、簽訂本合同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特別是其中具有選擇性、補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內容。本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選定的內容顯示“X X X X X X”或“〖X X X X X X方在合同中約定的違約責任及違約金額應當公平對等。
六、預售的商品房是房地產開發企業正在建設中的或已建成但未經初始登記的房屋,該商品房的面積、交房日期、質量等方面都存在著不確定因素;房屋買賣雙方在簽約前,應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必要的了解。
七、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要對本合同每份原件認真核對,以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在任何情況下,買受人都應當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八、出賣人在銷售商品房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一條之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采取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變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
九、出賣人在出售商品房時,有義務告知買受人頂層有可能安裝無線基站等事項。
十、本合同網簽密碼分為草稿密碼和合同密碼,草稿密碼和合同密碼均由買受人設臵,由大小寫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數字單一或交替組成,密碼字符7-20個,密碼中間不得出現空格或其他符號。
買受人設臵草稿密碼,表示買賣雙方對草稿合同全部內容的認同,如有錯誤可以修正。買受人設臵合同密碼,表示買賣雙方對電子合同全部內容的認同。合
同密碼一經設臵,商品房銷售網上管理系統自動禁止對電子合同內容進行任何更改。
十一、雙方當事人簽訂合同并經備案后,可利用合同編號及當事人持有的密碼,在蘇州市商品房銷售網上管理系統查詢合同的真實性及備案情況。
十二、出賣人在簽訂合同前,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將本合同電子模板中空白部分預先擬定的條款,以及合同附件預先擬定的補充條款內容向房屋所屬區域的工商管理部門備案。
蘇州市商品房買賣合同
主管部門提示:在簽署本合同之前,買受人應仔細閱讀本合同封面之《特別告知》!
為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住房與城鄉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品房銷售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礎上,充分吸收國內其他有關城市商品房銷售合同示范文本的先進理念,結合我市實際,由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制定本合同示范文本。
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品房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主體
出賣人: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銷售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代理機構備案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電子信箱: 郵政編碼:
買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出生日期: 國籍/地區:
【身份】【機構】證照名稱: 證照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時】【產權登記時】約定共有方式
合同約定共有方式:【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份額: 法定代理人(一): 國籍:
【身份】【機構】證照名稱: 證照號: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郵政編碼: 法定代理人(二): 國籍:
【身份】【機構】證照名稱: 證照號: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郵政編碼: 委托代理人(機構):
【身份】【機構】證照名稱: 證照號: 聯系(注冊)地址:聯系電話:(買受人若為成年人,填寫以下信息:)
配偶:【有】【無】
姓名: 國籍: 身份證照名稱: 證照號:未成年子女:【有】【無】
姓名: 國籍: 身份證照名稱: 證照號:姓名: 國籍: 身份證照名稱: 證照號:姓名: 國籍: 身份證照名稱: 證照號:(買受人若為未成年人,填寫以下信息:)
父親:【有】【無】
姓名: 國籍: 身份證照名稱: 證照號:母親:【有】【無】
姓名: 國籍: 身份證照名稱: 證照號:未成年兄弟姐妹:【有】【無】
姓名: 國籍: 身份證照名稱: 證照號:姓名: 國籍: 身份證照名稱: 證照號:姓名: 國籍: 身份證照名稱: 證照號:買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出生日期: 國籍/地區:
【身份】【機構】證照名稱: 證照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2023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4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已于___年_月_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________)。
此協議為《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________)的補充協議。
此協議是甲乙雙方自愿、平等、公平、公正等原則下達成的。
此協議是對《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_______)中關于雙方權利義務的補充。
此協議對雙方權利義務的補充約定與《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________)中關于雙方權利義務如有沖突,以此協議的約定為準。
甲乙雙方對雙方的權利義務補充約定如下: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________)中約定的首付款 萬元是由甲方替乙方墊付。
甲方替乙方墊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________)中約定的首付款對乙方永遠享有債權,可以隨時向乙方主張債權。
二、甲方替乙方向其他的有管部門墊付的所有相關費用對乙方永遠享有債權,可以隨時向乙方主張債權。
三、乙方購買本協議約定的商品房向貸款銀行(________)貸款,甲方負有保證義務。
四、甲方替代乙方向貸款銀行償還其保證的貸款至三年后,甲方有權隨時收回此協議約定商品房的產權,待欠貸款銀行的貸款還完后,甲方有權收回抵押在貸款銀行的此協議約定商品房的產權證書等產權資料。
五、甲方替代乙方向貸款銀行償還其保證的貸款至三年后,乙方如及時向甲方支付甲方替乙方墊付的此協議前述第“一”項約定的首付款 萬元、甲方替代乙方向貸款銀行償還的貸款、甲方替乙方向其他的有管部門墊付的所有相關費用、按上漲的商品房當時市場價以每平方米為單位補足的房屋差價款,且乙方繼續把貸款銀行的貸款還完等之后,甲方可以協助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乙方才有權享有此協議約定商品房的產權。
六、此協議不能任意更改、添加,雙方如遇見其他未盡事宜,可以隨時協商補充。
七、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用于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謹慎保存,不得挪作他用,待雙方之間的合同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乙方應把此協議及時交回給甲方。
出賣方(甲方): 購買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5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條“建設單位與物業受人簽訂的買賣合同應當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的規定,現將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主要內容補充如下:
一、本物業已按規定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或經物業所在地__________產行政主管部門批準,采用協議方式選聘)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其實施專業化的物業管理,簽訂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并報_______________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合同備案號:)。
二、物業管理企業對下列事項實施管理與服務
(一)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含公共建、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含附屬配套)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
(三)公共綠地、花木的養護和管理;
(四)公共環境秩序(清潔衛生、道路交通、車輛停放和公共安全)維護和管理;
(五)房屋裝修管理;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服務內容。
三、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期限。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原則上不約定具體時間期限。《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止。
四、雙方權利義務
開發建設單位的權利義務:
在物業銷售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并向買受人明示;
制定前期物業管理方案;
按規定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按規定比例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移交本物業相關圖紙和資料等;
按時繳納未出售或自用物業管理各項費用;
坑受受托物業管理企業對物業進行交接驗收、對交接驗收提出的問題進行限期整改;
不得將物業保修責任、因質量原因或達不到使用功能進行的整改、修復的責任轉嫁給受托的物業管理企業或第三方;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物業受人的權利義務:
遵守《業主臨時公約》的規定;
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按時繳納物業管理各項費用;
在物業裝修前,持相關材料向本物業受托的物業管理企業申報登記,并簽訂《住宅室內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因處身原因造成損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應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五、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及相關費用。
(一)物業買受人應承擔下列物業管理費用及相關費用,并按時繳納。
1、物業管理服務費______元/月·㎡(建筑面積):
a、多層住宅_______元/月·㎡(建筑面積);
b、小高層住宅______元/月·㎡(建筑面積);
c、高層住宅_______元/月·㎡(建筑面積);
d、商鋪________元/月·㎡(建筑面積);
e、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建筑面積);
f、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維修專項資金______元/月㎡(建筑面積),計_______元;
3、建筑裝潢垃圾清運費(一次性)________元/㎡(建筑面積),計______元;
4、停車費按物價部門規定支付;
5、公攤費用(共有部位、共用設備設施日常運行費用)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其擁有的建筑面積按實分攤計算,按月向相關職能部門或受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二)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用部位、自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業主或物業使用自行支付。
(三)保修期內屬保修范圍的維修、養護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
(四)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不屬于保養范圍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的權屬分額共同承擔。
(五)本物業經綜合驗收合格自交付之日起物業管理費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繳納,在此之前的物業管理費由開發建設單位繳納;由于特殊情況未經綜合驗收而交付使用的,綜合驗收合格前的物業管理費由開發建設單位繳納。
六、本補充協議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七、買受人物業座落:_____區_____幢______幢(座)室。
卡設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買受人(簽章)
年月 日
2023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6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注冊地址: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開戶行:賬號:
委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機構):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注冊地址: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格證書編號:
開戶行:賬號: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國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國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天津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天津市房屋權屬登記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
商品房座落:區、縣路、道、街。
設計用途,建筑結構,建筑層數為層。
建筑面積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筑面積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來源為:。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商品房價款
商品房銷售按建筑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元(幣種:),價款為元(幣種:),計(大寫)。
第三條商品房交付及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甲方于年月日前,將符合上述條件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變更合同。
2、解除合同。
3、。
第四條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雙方約定,乙方按下列第種形式付款,商品房正在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中的,乙方應將全部商品房價款存入甲方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號::
1、一次性付款的,乙方應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全部價款元。
2、貸款付款的,乙方應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其余價款辦理貸款。
3、分期付款的,乙方應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二次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尾款元。
第五條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日內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在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的同時,還有權按照下列第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
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
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的實際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逾期在日內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列第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
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的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
乙方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
第七條商品房建筑面積與銷售建筑面積差異的處理
商品房建筑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為法定依據。
商品房建筑面積與甲方銷售建筑面積差異不超過±3%(包括±3%)的,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商品房價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積與銷售建筑面積的差異多退少補。
面積差異超過±3%的,雙方約定如下:
第八條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設備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承諾(見附件三),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在乙方正常使用情況下,甲方應按照如下約定履行保修責任:
1、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
2、墻體。
3、防水。
4、墻面、地面。
5、門窗、五金件。
6、電梯。
7、消防設施、設備。
8、通訊設備。
9、供冷熱系統設備。
10、二次供水設施。
11、電器插座、開關、管線。
12、精裝修。
13、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商品房配套設施運行的約定
下列配套設施運行日期約定如下:
1、上水。
2、下水。
3、供電。
4、燃氣(氣源種類)。
5、暖氣。
6、。
上述配套設施未按約定日期運行的,甲方應在日內采取補救措施,并賠償乙方損失;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應賠償損失,并且每項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商品房設計變更的約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商品房的房屋設計和環境布局(見附件四)。
確需變更的,甲方應自設計變更方案確定之日起日內與乙方協商。
乙方同意變更的,雙方訂立補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變更,或甲方擅自變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此外,甲方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提供房屋質量保證和使用說明的相關材料,交接房屋鑰匙。
第十二條商品房權屬登記
雙方約定,在下列第種期限內,辦結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1、自初始登記完畢之日起日。
2、訂立本合同時,房屋尚未建成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訂立合同時,房屋已竣工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3、由于甲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內辦結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按下列第種約定處理:
1、合同繼續履行。
甲方應按商品房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
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此外,甲方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
第十三條商品房預告登記
雙方按下列第種約定,辦理房屋權屬預告登記:
第十四條前期物業管理
甲方已向乙方明示已經備案的《天津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及《業主公約》,乙方對該合同及公約相關內容予以書面確認,并承諾遵守。
第十五條權屬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交付商品房時,無權屬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
如存在權屬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處理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見附件六)。
附件一至附件六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機關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備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2023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7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39;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七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
1.驗收時間;
2.驗收手段;
3.驗收標準;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
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供貨單位(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8
第1部分 合同背景
第l條 銷售廣告:買受人根據出賣人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刊登在____________報第______版的廣告,與出賣人取得聯系,如雙方無法在相關細節上有所說明時,則出賣人提供或發布的廣告及宣傳品應當作為證據。
第2條 合同原則:出賣、買受雙方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真實、自愿的原則,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3條 合同定義:合同中所稱“本合同”系指雙方所簽訂的合同,其他合同則冠以合同的具體名稱。
第4條 合同目的:買受人購買商品房系為自己住用、通過出租獲得利潤或在商品房升值時通過及時轉讓獲得利潤,或通過其他相關的所有權或用益物權以獲得利益。
第5條 合同標的:合同中所稱“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系指買受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合同即將買賣的商品房。
第6條 協商地點:本合同由各方依次選擇談判地點,分別為出賣人銷售場所或為買受人及買受人代理人指定的場所。
第7條 商品房地址:此商品房位于_______________,目前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照片。
第8條 項目許可:本項目由本市政府有關機構批準立項,項目的批準文號為:____________
第9條 土地權利:土地使用權證: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期限為;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性質為:____________。
第10條 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____________,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____________ 。
第11條 銷售許可:房屋銷售許可證:_______________。
第12條 施工許可:開工證_______________。
第13條 建筑施工:總設計單位:____________,建筑師姓名:_________,注冊建筑師號碼:________,總施工單位:________,總監理單位:________。
第14條 商品房標準:_______________,適用標準為:_______________,作為本商品房的設計和建筑標準。
第15條 商品房驗收:由_______________負責驗收。
第16條 質量評價:由_______________負責進行質量評價。
第2部分 套內空間
第17條 商品房戶型:___室___廳___衛___廚
第18條 平面圖:見合同附件。
第19條 立面圖:見合同附件。
第20條 起居室尺寸:長:_______,寬: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1條 書房尺寸:長:_______,寬: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2條 臥室尺寸:長:_______,寬:_______ ,高:_______,其他:_______ (毫米);
第23條 衛生間尺寸:長:_______,寬: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4條 廚房尺寸:長:_______,寬: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5條 陽臺尺寸:長:_______,寬: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6條 過道尺寸:長:_______,寬: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7條 其他尺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28條 房屋層高:_______毫米 。
第29條 室內凈高:_______ 毫米 。
第30條 技術經濟指標:______________,使用率:______________,容積率:______________。
第31條 套內樓梯:_______________,長度:____________,寬度:____________,高度:_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毫米);
第32條 門窗:______________,長度:_______, 寬度:_______,高度:_______,其他:______(毫米);
第33條 貯藏空間:_______,長度:_______ ,寬度:_______,高度: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3部分 商品房質量
第34條 沉降情況:出賣人保證房屋的沉降情況優于北京政府頒布的最高要求。
第35條 平直度:房屋的墻體及平面均應當平直,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計算方法為:高度差/直線距離。
第36條 墻體裂縫: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內部無任何裂縫;如雙方無法對是否是裂縫達成共識的,由出賣人申請有關機構就此問題進行評價。
第37條 設計質量:商品房設計質量不應低于政府有關機構頒布的最有利于買受人的標準。
第38條 質量證明:出賣人在房屋交付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證明其質量的申報手續及質量評價報告。
第39條 質量評價: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前應當提供質量評價報告;買受人有權查驗與商品房質量相關的全部文件,有權委托相關機構對商品房質量進行評價。
第4部分 公攤面積
第40條 公攤內容:出賣人應當在說明公攤面積的內容與尺寸,根據目前的情況,公攤內容包括以下幾個部分:配電室、公共樓梯、電梯間、泵房。
第41條 面積尺寸:房屋的公攤部分、面積及細節尺寸應當說明,經過測量的應當提供測量報告,使買受人有權可以獲得精確的詳細內容。
第42條 面積核實:買受人有權根據測量報告對任何一個尺寸進行核實,此等核實無需復雜的測量工具,僅憑于任意一個市場上購買的米尺即可進行測量。
第43條 通知到場:當買受人對公共面積進行測量時,如發現出賣人提供的尺寸與事實不符,可重新測量。
第44條 違約條件:買受人對任何一個尺寸的測量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圖紙不符,則視為出賣人提供的公攤面積不合法,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公攤面積的費用。
第45條 違約責任:當出現上述違約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3日內雙倍退還公攤面積的價款,并每天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部分 商品房面積
第46條 公用面積:買受人購買的各公用部分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
各公用部分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47條 專用面積:買受人購買的陽臺建筑面積:_______,室內墻體面積為:______________, 室內使用面積:___________,面積的數字以現有的出賣人提供的平面圖紙為標準。
第48條 露臺面積:鑒于露臺面積并不計算在買受人購買面積中,出賣人將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的露臺之永久使用權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在使用過程中無須支付物業管理費。
第49條 建筑面積: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建筑面積為 _______平方米,如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_______至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
(2)面積誤差: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_______平方米的,買受人不支付多余價款,出賣人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誤差: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應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4)面積差異:鑒于目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面積所適用的契稅為2%,如因為出賣人的原因使面積擴大,導致買受人多支付的稅費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不支付由于面積擴大所引起的各種費用的增加,必須支付的由出賣人承擔。
第50條 套內建筑面積: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為 _______平方米,如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_______至 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
(2)面積誤差: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_______平方米的,買受人不支付多余價款,出賣人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誤差: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4)面積費用:交房后,套內建筑面積、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發生增加的,應當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積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內建筑面積增加比例的,買受人無須為任何增加的面積支付費用。
(5)變化比例:交房后,套內建筑面積、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減少的,應當按相同比例減少;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小于套內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的,出賣人應當按照最有益于買受人的原則退款,買受人有權選擇諸多方案中的一個。
第51條 使用面積: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使用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如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_______ 至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
(2)面積誤差: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_______平方米的,買受人不支付多余價款,出賣人應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誤差: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使用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第52條 面積測量:買受人有權在人住前或人住后對室內全部長度、高度尺寸進行測量;如需要對全樓進行測量的,出賣人有義務向買受人提供與本樓相關的圖紙。
第53條 測量方法:買受人人住前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人戶進行測量,如雙方測量結果存有差異,則有權提請法院或有關機構進行最終決定,在此以前買受人有權先行人住。
第54條 測量機構:測量機構應當是取得中央政府測繪專業管理機構頒發的測量資格的機構,沒有專業資格的機構測量的數據無效。
第55條 變化通知:房屋室內任何長度或高度尺寸的任何變化均為合同的變更,出賣人應當于變化時3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第6部分 室內環境
第56條 日照時間:房屋全年在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戶能夠接受的滿窗日照時間為 _______小時。
第57條 自然通風:室內通風不低于政府標準的最高要求。
第58條 室內保溫:室內保溫不低于政府標準的最高要求。
第59條 隔熱保溫:外墻隔熱保溫不低于政府標準的最高要求。
第60條 噪音隔聲:墻體隔聲情況不低于政府標準的最高要求。
第61條 電磁輻射:室內電磁輻射不低于政府標準的最高要求。
第7部分 建筑設備
第62條 供水品質: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供水,水源為_______市政機構,壓力為 _______。
第63條 排水品質:出賣人在人住時保證買受人室內的排水設施可以使用。室內排水共有地漏 _______個,分布在衛生間、廚房。
第64條 密封品質: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人住時提供管道壓力測試數據,并保證管道不會出現任何泄漏;如室內出現液體或氣體的泄漏,導致買受人的裝飾裝修家具損壞的,出賣人應當以5倍的上述總款額作為賠償。
第65條 管線品質:出賣人承諾不在商品房內通行任何公用管線,所謂公用管線是指管線內的物、氣體不直接從此管內進入到買受人室內且供買受人單獨使用,否則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費用,在修改完成以前,不視為商品房已經交付。
第66條 電梯品質:本單元共有電梯_______部,型號為:_______;保修時間為_______年;買受人可以24小時使用電梯,并可以到達商品房所處層樓,安全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第67條 消防設施:出賣人提供的消防設施為:_______;并在交房取得消防機構的認可。
第8部分 電氣部分
第68條 電源品質:負荷:______ KVA,計費設備為:______,插座位置:______ ,插座數量:_____ ,電平面圖:_______ ,使用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69條 通訊品質:線路數量:_______條,出口位置:見圖紙,使用時間為: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第70條 其他線路:有線電視數據線:_______,出口位置在:_______,使用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9部分 供暖燃氣
第71條 供暖設備:供暖設備型號為:_______,生產企業:_______。
第72條 設備安全:安全使用時間20年,出賣人保證燃氣設備的安全性,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產品質量責任,在產品質量爭議時由出賣人證明質量問題的責任歸屬人。
第73條 供暖效果:在室溫不低于20度時每個月用氣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溫度:_____, 濕度:_____, 暖氣片數量_____。
第74條 暖氣計費:方式及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5條 使用時間:__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76條 燃氣品質:燃氣設備:_______,計量設備:_______,計費方式及價格:______________。
第77條 使用時間:燃氣可使用時間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0部分 裝修標準
第78條 室內裝修標準為:見附件所列標準。
第79條 室內裝修總價格為:見附件所列價格。
第11部分 周邊環境
第80條 周邊建筑:本商品房周圍 _______米外無其他建筑物,從本商品房各窗戶、門及門外50米內沒有垃圾箱、污水處理站、供變電站、停車場等其他設施。
第81條 使用道路: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為寬度不低于6米,應當可以實現人車分離。
第82條 環境綠化:本商品房_______米范圍內不可能再建設任何非綠化設施。
第83條 氣味條款: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不會聞到任何異味;室內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會出現異味。
第84條 環保噪聲: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白天來自室外的聲音不高于60分貝,夜晚不高于50分貝,室內原有設備不會產生任何聲音。
第85條 自用車位: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停車的車位一處,具體位置為:______________,買受人無須為此車位支付任何費用,且在買受人于__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時即開始使用。
第86條 電磁輻射:出賣人承諾房屋室外500米內及本商品房樓上建造或允許他人建造任何電磁發射裝置,包括尋呼臺發射臺、移動電話發射臺、廣播電視轉發臺或其他有輻射的裝置。
第87條 如不能達到上述各條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時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2部分 社區設施
第88條 社區名稱:本商品房所屬社區名稱為:______________ ,本小區屬于政府管理機構認可的合法社區。
第89條 用地面積:本社區總用地面積為:_______,總建筑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積為 _______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積為_________米。
第90條 建筑總量:社區共有樓房_______幢,其中一期工程_______幢,二期工程_______幢。
第91條 基本原則:社區所屬的共用設施系為社區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設,其功能不得侵害買受人利益。
第92條 參考標準:本社區的公用設施的具體質量、數量由出賣人提供數據標準,不能提供的應當按照出賣人的各種廣告資料作為標準。
第93條 綠地面積:社區綠地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綠地率不應低于本市標準,交付時綠地率的計算方法為綠地面積與總建筑面積之比。
第94條 公共設施:幼兒園_____ 個,面積為 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時間:__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學校 _____個,其中小學_____個,中學____個,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醫院____(級____等)個,面積為 _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停車場 ____個,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郵局____個,可使用時間:____年____月 ____日;娛樂設施:________________可使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可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電話接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95條 公共交通:交通公路等級為:________,公路寬度:________,道路質量:____,可使用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96條 交通安全:社區內應當有人車分行的道路,以保證買受人與家庭成員安全交通,道路標識應當符合國家域本市最高標準。
第97條 居住安全:交付時社區內不應當有正在建設的建筑物,在買受人可能經過的道路絕對不允許有任何可以產生墜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絕對不得有可能導致行人或車輛的坑、溝、井或其他產生危險的建筑物或構筑物。
第98條 商品房標識:社區內的所有建筑物應當有明確的標識,以利于買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員能夠順利找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
第99條 建設標準:出買人承諾本社區的設計與施工標準不低于《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中的最高標準,如本市有更為有利的設計規范,買受人有權適用于此規范。
第100條 違約確定:對出賣人提供的各種設施是否合乎約定,應當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買受人與出賣人共同隨機選擇三人,由其對此爭議做出仲裁裁定。
第101條 違約責任:出賣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繼續履行合同,交房時間從承諾全部履行完畢之日開始計算。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02條 交付含義:本合同所稱交付是指占有權及使用權的交付,以保證買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實現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權的交付。
第103條 交付時間:商品房交付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社區設施環境交付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04條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賣人向買受人發出入住通知書;
(2)書面簽收:買受人書面簽收“收到入住通知書”;
(3)鑰匙收條:買受人書面簽收“商品房鑰匙收到條”;
(4)隨附資料:出賣人提供商品房質量備案表、商品房長度高度細節尺寸及面積測量結果及其他合同中約定的條件。
(5)不視為交房:上述條件缺少任何一條,均不構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5條 交付驗收:買受人在出賣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進入室內進行觀察,并可以聘請相關專家對如下項目進行評價:建筑質量、室內設施、室內外環境、社區質量及其他驗收。
第106條 延遲交付:當出賣人無法按期交付時,則買受人可以做出如下選擇:通知出賣人解除合同,或繼續等待出賣人。
第107條 交付效力;出賣人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后,買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權、占有權、出租權、收益權,并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
第108條 文件內容: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其內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標準。
第14部分 所有權證
第109條 所有權取得
(1)取得標志:所有權的取得以《房屋所有權證》(簡稱所有權證)為標志。
(2)取得時間: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即確認為無法取得。
(3)違約責任:一旦無法取得產權證后,出賣人應當3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4)選擇權利:當無法取得產權證后,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退房,如買受人同意延長,則可向出賣人發出同意延長辦證期的書面證明。
(5)所有權保證:出賣人保證出賣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賣人,出賣人經過審查后認為買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為合法的購買人,因此出賣人保證買受人可在權屬登記機構取得所有權證,如買受人無法取得上述證明,則應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
(6)費用分擔:
第110條 出賣人辦理:出賣人提前30天通知買受人,在買受人提供材料后60日內出賣人將辦所有權證的全部資料交付給權屬登記機構,出賣人承諾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所有權證。
第111條 買受人辦理
(1)出賣人承諾出賣人提供的資料足以使買受人通過個人行為取得有權證;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自己辦理所有權證,出賣人在___年___月____日前將備案情況通知買受人,以保證買受人可獨立辦理所有權證。
(2)出賣人應當根據權屬機構或買受人的要求提供資料,如自前述要求發出之日起30天內出賣人無法提供所需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112條 相關責任: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出賣人除承擔前述條款的義務外,還應當賠償買受人的因取得全部損失所支付的其他相關費用。
第15部分 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13條 初步驗收:鑒于商品房質量無法立即做出判斷,雙方認為質量的評價與驗收將是一個比較長的過程,買受人僅能對外觀部分進行初步使用性評價。
第114條 保修內容:主體結構、公用部分、環境設施、建筑外表部分、裝修部分、室內電氣部分、室內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賣人提供的內容。
第115條 質量瑕疵:如人住后發生漏水、裂縫,應當由出賣人承擔責任,并立即進行修復,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責任轉移至第三方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116條 保修期間: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不低于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維修辦法》的規定,當開始日期與交房日期不一樣的,則從交房日期開始,按最益于買受人的時間進行計算。
第117條 故障通知:自買受人電話通知后4小時內維修人員應當到達現場,8小時內將故障排除。
第16部分 前期物業管理
第118條 物管公司: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買受人有權對物業管理公司進行選擇。
第119條 服務期限: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為1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屆滿后,由小區或本樓業主管理委員會另行決定。
第120條 管理費用:保潔費:________ 元;治安費 ________元;水費________元;電費:________元;燃氣費:________元;其他費用:________元。
第121條 管理責任:樓內外清潔,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樓層設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處,至少每小時清理一次;如出賣人將此義務轉讓給首期物業管理公司,則應當保證其履行義務。
第122條 社區安靜:出賣人應當承諾室外瞬時躁聲不高于50分貝,以保證買受人的生活舒適。
第123條 證明責任:物業公司負責證明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及時達標的物業服務,如不能證明則視為出賣人不能提供相應水平的物業服務。
第124條 保安責任:出賣人選擇的物業公司應當保證買受人及親屬和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及汽車安全。
第125條 收費范圍:物業公司的收費水平不得高于本市政府的相關規定。
第126條 服務時間: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17部分 業主管理委員會
第127條 姓名知情:當本樓居住者達到30%時,出賣人應當將其他業主的姓名及聯系方法以信函形式告知買受人,以利于買受人與其他業主進行溝通。
第128條 知情權利:對于出賣人提供各項證據,如證明為假則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9條 組織權利:買受人有權組織業主管理委員會,出賣人應當積極配合,向買受人提供相應其他業主名單、可聯系的電話號碼,保證買受人能夠與其他業主取得聯系。
第130條 通知權利:鑒于買受人的弱勢地位,買受人有權向其他業主發布信息或通告,并就質量或物業管理問題與其他業主進行協商,出賣人不得阻礙買受人行使此權利。
第131條 物品交付:出賣人應當及時將業主管理委員會管理的財產交付使用,如不能及時交付,則視為出賣人愿意按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收入的3倍向業主支付工資。
第18部分 消費者權利保護
第132條 身份權利:買受人作為商品房商品的消費者,其知情權應當得到尊重和保護。
第133條 知情內容:施工進度,設計、施工、監理、測量、物業管理機構的資格,相關設計文件、法律文件。
第134條 權利行使:買受人有權查看原件,并有權保留復印件,出賣人應當書面回答買受人提出的各項質詢。
第135條 監督權利:為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買受人有權對施工進行監督;
第136條 工期計劃:出賣人將根據向有關機構提供的工期進行施工,現有的工期計劃基礎部分(地基土石方、結構、正負零)將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主體結構完工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樓外屋面裝修完成時間: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室內裝修和設施安裝: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交付使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37條 買受人權利:當出賣人無法在上述約定計劃內完成相應任務時,除非出賣人提出相應的擔保,買受人有權提出解除合同;無須等待最后交房日期。
第138條 驗收范圍:商品房質量、商品房面積、環境質量、環境面積、水、電、暖、燃氣等可能影響商品房質量及居住質量的全部方面。
第139條 驗收方式:買受人有權查閱相關文件原件,并有權復印;買受人有權聘請相關專家進入商品房內部進行鑒定。
第140條 驗收文件:出賣人應在商品房項目竣工后90天內,提交市建筑質量管理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
第141條 欺詐責任:出賣人不能證明自己向買受人提供的許可文件復印件與真實的許可文件系相同內容的,視為對買受人的欺詐。
第142條 消費者組織:買受人在簽訂本合同后,即有權組織其他消費者對出賣人的施工或管理進行監督,行使《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的各項權利。
第143條 撤銷權:鑒于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因此買受人有權在簽屬各種協議后三年內就其中的不平等條款提出行使撤銷請求權。
第19部分 擔保權利
第144條 定金情況:本合同簽訂之前,買受人已經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出賣人支付定金________元,如出賣人不能按時交房,則除承擔買受人的延期交付的支付違約金的責任外,還承擔不能交付的雙倍返還定金的責任。
第145條 土地抵押:出賣人保證在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土地使用權進行抵押。
第146條 抵押知情:買受人有權在任何時候,要求出賣人提供《土地使用權證》,出賣人在買受人發出通知之日起三天內不能提供的,則視為出賣人違約。
第147條 商品房抵押: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轉移所有權以前未經過任何抵押,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向買受人轉移所有權過程中不會進行任何形式抵押。
第148條 商品房擔保:出賣人保證不以此商品房為標的進行任何形式的擔保,如發生此等情況,買受人有權在行使撤銷權。
第149條 無效擔保:出賣人保證本合同的有效性,如本合同無效責任則由出賣人承擔,承擔賠償責任的賠償范圍為本合同所列的買受人各項損失。
第20部分 變更權利
第150條 合同變更:當出現買受人婚姻變化、買受人生理變化、買受人行為能力變化、買受人支付能力變化、買受人經營情況變化時,雙方應對合同進行變更。
第151條 通知方式:出賣人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買受人關于出賣人資格的任何變動,沒有買受人的書面簽字,此變動不對買受人產生任何效力。
第152條 權利轉讓:未經買受人書面認可,出賣人不得隨意轉讓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已經轉讓的,買受人有權向受讓人與轉讓人共同主張合同約定的權利。
第153條 買受人變更:如買受人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家庭成員發生變化,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要求,對本合同進行相應的修改;當離婚時,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離婚協議或判決或調解書,將合同的買受人變更為買受人指定的人。
第154條 權利變更:買受人有權將自己的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自己的家庭成員,現有的合同條款無條件適用于新的買受人。
第155條 通知方式:買受人的任何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以掛號送達或親自送達。
第21部分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156條 合同終止:出賣人按時按質交付商品房,買受人對商品房質量、環境質量、物業管理服務沒有提出任何異議;或合同法規定且買受人書面認可的其他情形。
第157條 解除條件:出賣人沒有按時交付商品房、或出賣人沒有按約定提供商品房質量或環境質量、或出賣人不能交付商品房、或出賣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責任時均可構成買受人退房的正當事由。
第158條 解除后合同的處理:出賣人返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項款(包括銀行貸款及公積金貸款),并且賠償買受人的全部損失,對于延遲交付的應當支付違約金,對于不能交付的還應當支付兩倍定金。
第22部分 退房條款
第159條 基本原則:雙方通過協議或判決或仲裁退房的,應當按照本部分規定的退房程序進行;雙方在計算本合同中任何一項費用或金額時需要涉及比例計算的,均以總房價為依據。
第160條 退房通知: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過掛號信或傳真或電話的形式向出賣人提出;有一名證人(與買受人的身份關系不受限制)證明的,也應當認為出賣人通過口頭提出過退房要求。
第161條 退房程序: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內,出賣人應當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62條 退還房款: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發出退房通知后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買受人,并且辦理完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貸款銀行還款手續。如無法辦理完成前述內容,則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買受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出賣人應當每天向買受人支付總房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3條 個人房款:出賣人在解除合同前先向買受人退還個人支付的購房款;不能支付的,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64條 銀行借款:自買受人發出要求退還房款的通知后,出賣人應當承擔買受人向銀行歸還貸款的義務,并且使銀行向買受人出不已經還清全部貸款的協議或合同。
第165條 借款合同:出賣人應當承擔要求銀行與買受人解除合同的義務,如不能解除,則由出賣人承擔向銀行歸還借款的義務。
第166條 雙倍定金:出賣人還應當向買受人支付雙倍定金,買受人有權因為基于出賣人不能履行的違約而取得雙倍定金,同時基于出賣人延期履行而取得延期交付的違約金。
第167條 支付違約金:出賣人還應當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買受人支付其他各種違約金。
第168條 其他費用:出賣人支付上述錢款后,買受人有權依法或依約要求支付其他費用。
第169條 其他損失:出賣人還應當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和事實情況賠償損失,此種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各種直接損失。
第170條 退房責任:如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無法退還;房款,應雙倍返還定金;上述項目的最終還款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延遲一日,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1條 禁止行為:在出賣人沒有向買受人還清上述款項前,出賣人不得將買受人已經購買的房屋出售、轉讓或抵押給其他任何人。
第23部分 違約責任
第172條 責任前提:本合同所述內容為是對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權利和義務的確認,如出賣人不能滿足合同條款中的條款,則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173條 責任明列:買受人有權選擇適用下列違約責任,向出賣人主張權利:
(1)全部房款:返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銀行貸款及公積金貸款);
(2)全部損失:出賣人賠償買受人的全部損失;
(3)違約金: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雙倍定金:出賣人向買受人雙倍返還定金;
(5)權利選擇:買受人有權就上述違約責任的一部分先行主張權利;一部分權利的實現并不表明買受人放棄其他權利。
第174條 選擇權利:當出賣人發生違約時,在確定責任時如發生違約金與返還定金同時適用時,出賣人應當一并給付,除非買受同意不適用選擇條款。
第24部分 買受人損失
第175條 現實損失:買受人的損失包括以下各項現實損失,支付的房款、買受人貸款利息、買受人已支付房款利息、購買商品房所產生的交通費用、保險費用、查閱資料的費用、公證費用、誤工贊用、訴訟費用、仲裁費用、律師費用。
第176條 預期損失:買受人的損失還包括以下各項可以預見的費用:租賃其他居住地產生的租賃費用、因外界影響無法正常居住而外出租房的費用。
第177條 傷害損失:醫療費用、誤工損失;如因為出賣人提供的設備導致買受人或其親友傷殘的應支付至少10萬元至50萬元賠償金給受害人,導致死亡的應支付300萬元賠償金給繼承人。
第178條 律師費用:買受人因為商品房質量、商品房面積、商品房交付時間、商品房環境向出賣人提起訴訟或仲裁申請,出賣人應當承擔買受人的律師費用。
第25部分 爭議與其他
第179條 當本合同產生爭議時,買受人有權選擇仲裁或訴訟;如選擇仲裁,則仲裁管轄機構為:北京仲裁委員會;如選擇訴訟,選擇法院為:_________。
第180條 訴訟或仲裁條款:由于買受人在購買房屋中處于弱勢地位,而且訴訟成本相對較大,因此買受人可先就定金或違約金或全部房款或部分房款或其他損失提出。
第181條 相關原則:鑒于出賣人在購買過程中處于優勢地位,則雙方在相關問題有爭議時,出賣人負責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或沒有違約,不能證明的則視為買受人有過錯或有違約行為。
第182條 證明責任:買受人在向出賣人主張權利時,出賣人有證明買受人已經放棄權利要求的義務,否則認為買受人主張過此等權利。
第183條 適用法律:如各級政府頒布新法律、法規、規章、范、標準,出賣人應當將法律文本提供給買受人,將復印件交付買受人,買受人有權進行選擇。
第184條 法律沖突: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各種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標準之間有沖突之處,買受人有權選擇適用條款。
第185條 通知:出賣人在合同履行過程發生的各種問題應當在發生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如沒有書面通知,則視為沒有發生任何不可抗力。
第186條 語言:本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均使用漢語,文字為中央政府頒布使用的現行簡化漢字,如需變更語言,需經當事人雙方書面同意。
第187條 本合同一式6份,雙方各執3份;買受人與出賣人代理人共同簽字后生效。
第26部分 合同附件
第188條 出賣人資料:出賣人營業執照、出賣人資質證、出賣人代理人身份證、買受人身份證。
第189條 買受人資料:買受人身份證復印件,其他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第190條 許可文件復印件:市政府立項證明、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房屋銷售許可證、開工證、房屋竣工驗收報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商品房質量保證書。
第191條 技術文件復印件:商品房平面圖、電氣平面圖、供水平面圖、供暖平面圖、其他線路平面圖、裝修平面圖、細部施工圖。
第192條 上述及其他文件,如需要確定買受人是否收到,則以買受人提供的收據為依據。
第27部分 法律法規及標準
第193條 基本權利:民法典、合同法。
第194條 繼承婚姻:民法典、民法典。
第195條 擔保保險:民法典、保險法。
第196條 消費權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
第197條 土地權利:土地法及實施細則、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本市實施《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
第198條 房產權屬: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權屬登記管理辦法、房地產經營管理條例、商品房銷售管理法。
第199條 商業秘密: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200條 知識產權: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
第201條 規劃建筑:規劃法、北京城市規劃條例、建筑法、本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
第202條 銷售許可: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本市內銷商品房管理暫行規定(95—4—18)、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本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第203條 面積質量: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質量管理條例、市建筑質量管理條例、住宅設計規范、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商品房銷售面積測量與計算。
第204條 小區規劃: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建設部及有關機構頒發的各種強制性規定。
2023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9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通過____________方式,取得______市______區(縣)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____________現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經__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審核,準予上市銷售,______市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為______。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___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房屋分攤的土地使用面積轉讓給乙方。雙方經協商,就上述房屋的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 ______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房屋狀況詳見附件,土地面積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上述面積已經____________房地局測繪。
第二條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______元,價款合計為(大寫)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寫:______元)。乙方預付的定金______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
第三條 乙方同意在本契約簽定____日內將購房價款全部匯入甲方指定銀行。甲方指定銀行: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交付時,甲方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______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并辦妥全部交接手續。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______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五條 乙方同意在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六條 雙方同意在簽定本契約后____日內,持本契約和有關證件到______市______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辦理上述手續時發生的稅費,由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
第七條 本契約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約定房屋交付之日
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每延期____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萬分之_____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約終止后____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人民幣計算。
第八條 本契約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契約約定付款之日
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____日乙方按延期交付價款的萬分之______(大寫數字)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甲方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 本契約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簽補充協議。本契約的附件和雙方簽定的補充協議,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契約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大寫數字)種方式解決糾紛。
(一) 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契約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______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簽字)
身份證號碼: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10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方按照《_________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的規定,通過_________方式,取得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_________,現已具備規定的預售條件,經_________市房地產管理局批準,準予上市預售,_________市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_________房屋,甲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乙方預購房屋的定金_________元。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房屋的預售預購事項,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 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房屋狀況詳見附件),土地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上述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后以房地產管理部門實測面積為準。
第二條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價款合計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房屋竣工后,
第一條載明的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誤差在_________%以內的,不再結算;誤差超過_________%的,超過部分按房屋售價進行結算。 付款方式見附件二,乙方按期將購房價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乙方已支付的定金_________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
第三條 甲方須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乙方。除不可抗力外,甲主未按期將房屋交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房屋應交付之日
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日止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約的終止后____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第四條 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契約約定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五條 甲方交付房屋時,應提交建筑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竣工核驗證書》。 甲方交付的房屋經建筑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核驗不合格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契約,甲方應在契約終止后____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并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和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利息計算同
第五條)。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未達到本契約附件一規定的裝修、設備標準的,甲方同意按未達到部門的雙倍差價向乙方補償。
第六條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七條 乙方同意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認可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八條 本契約由雙方簽字,在辦理房屋預售預購登記后生效。預售、預購登記于本契約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由雙方共同到_________局交易管理部門辦理。
第九條 本契約生效后至房屋交用前,乙方不得轉讓所預購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需轉讓,須報_________市房地產管理局批準。
第十條 雙方同意房屋交付后____日內共同到預售登記的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立契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
第十一條 辦理上述手續時發生的稅費,由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
第十二條 本契約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契約未盡事項,在不違反本契約的前提下,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本契約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契約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交房地產管理部門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2023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11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____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___檢驗機構按___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相關的合同通用版83;樓房買賣標準版標準合同書;軟件買賣標準版標準合同書;二手車輛買賣標準版標準合同書;車位車庫買賣標準版標準合同書;鋼材買賣標準版標準合同書;木材買賣合同
第十二條 附加條款: 。 。 。
第十三條 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后的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等單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于________(地點)。買賣合同 篇10 編號: 養殖戶(甲方): 收購方(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為促進貽貝業健康發展,使養殖戶和經營方得到共同發展,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數量 甲方確保將其養殖的 (根)鮮貽貝銷售給乙方。
二、規格 甲方提供的貽貝規格應達到乙方的要求。
三、價格 按照隨行就市。但是,為了保護乙方養殖的積極性,雙方確定最低收購保護價為: 元公斤
四、提貨方式 乙方到甲方養殖所在海域或甲、乙方商定的收購地點。
五、檢驗方法 根據質量要求當場進行驗收,邊收購邊檢驗。
六、結算 乙方收到貽貝之日起1個月內結算完畢。
七、協作 在遇到臺風等自然災害時,乙方應按其能力協助甲方做好相關措施,因臺風而提前收割的貽貝,規格未達到要求的,乙方應盡量予以收購,在價格上雙方予以協商。
八、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要求履行本合同的,乙方不負責對其今后養殖貽貝的收購(包括臺風季節的協作);乙方延遲支付收購款的,應當每日按照延遲部分貨款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九、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糾紛,可采取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十
一、其他約定事項: 養殖戶(簽字): 收購方(蓋章):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簽字):
2023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12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價格、質量
1.產品名稱:三星9100(GAA ); 產品品種:直板手機、3G手機,智能手機,時尚手機; 產品規格:手機尺寸:12
5.3215;6
6.1215;
8.5 重量:11
6.0g 顏色:黑色,銀白色,白色,粉色 數量:300 價格:每部3200元、 總價:960000元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3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三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乙方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2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由乙方定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甲方公司(經理)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四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1.交貨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如乙方不能及時交貨,需及時與甲方聯系,商量延長交貨期限。
第五條 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貨到驗收
2.驗收手段:現場驗收
3.驗收標準:符合手機規格標準
4.負責驗收和試驗:經理驗收,技術人員配合試驗
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甲方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
第六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負的違約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____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35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 甲方應負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35%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____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三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三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三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其他
1.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2.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未作選擇的,視為選擇
1):
(1)、提交清遠仲裁委員會〔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1份。 購貨單位(甲方):廣州XX公司(公章) 供貨單位(乙方): 河源XX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215; (公章) 法定代表人:215; (蓋章) 地址: 215; 地址: 215; 開戶銀行:廣東XX銀行 開戶銀行: 廣東XX銀行 帳號:............... 帳號: ............... 電話: __________電話: 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起草理由:根據《民法典》
第十二條的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同時,合同的`訂立, 要保護雙方的利益,體現了公平的原則、自由原則。買賣合同 篇10 出賣人: (簡稱甲方) 買受人: (簡稱乙方) 在甲、乙雙方于(以下簡稱元合同)基礎上,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補充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位于 項目,該房產為寫字樓。本合同及協議所指寫字樓 “ ”
EX名稱為暫定名,甲方有權更改名稱,且名稱的更改不影響本合同的執行。乙方不得以寫字樓名稱更改為由要求解除合同及協議或向甲方索賠。
二、乙方接受甲方設置在室內及公共區域的配套設施和管道。乙方對移交的房屋進行
第二次裝修時,不得損壞房屋建筑結構及配套設施、管道、外立面,裝修方案需符合政府相關規定并報物業公司備案,乙方裝修施工或裝修完畢的房屋不得影響室內及公共區域配套設施、管道及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和維護,對造成的損壞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三、甲方在簽訂合同之前已向乙方明示《商品房買賣合同》、本協議、《業主臨時公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____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等,并做出了合理的說明。
四、乙方按下列第 中方式交付房款
1、乙方按一次性付款方式向甲方交付房款:
(1)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購房款,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整)
(2)如乙方未按上述時間及金額向甲方支付房款,按原合同
第九條約定執行。
2、乙方自辦按揭向甲方支付房款
(1)乙方應于 215;________年 215;____月 215;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約 %
元(大寫)。如乙方未按上述時間及金額向甲方支付約定房款,按原合同
第九條約定執行。
(2)乙方應于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辦理完畢全部手續,并將所有用于購房的銀行借款委托貸款銀行直接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辦理完畢全部手續,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按房屋總價的10%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從已付款中扣除。
(3)在按揭貸款期間,乙方負有向其發放按揭貸款的銀行按時還款的義務。
3、乙方按以下分期付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1)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支付購房款的 215; %: 215; 元(人民幣:;
(2) 215;________年 215;____月 215;____日前支付購房款的 215; %: 215; 元(人民幣元整)。
(3) 215;________年 215;____月 215;____日前支付購房余款的: 215; 元(人民幣: 215;元整)。
五、對房屋交付的補充約定
1、交付時的房屋為清水房、現房。買受人在買賣合同簽訂前,已對房屋的現狀進行了實地查看,故在房屋交付時不得對房屋的外觀質量、裝飾裝修標準、配備的設施設備、坐落位置等提出異議,雙方以現狀進行交付。
2、在乙方沒有付清合同約定的購房款前,甲方有權抗辯乙方提出的房屋交付請求: 乙方采用按揭貸款購房的,必須在辦理完畢按揭手續且相關按揭銀行將乙方委托支付的購房款劃撥到甲方賬戶后方能辦理房屋的交付手續,以避免提前交付后因銀行按揭不能辦理給乙方造成裝修等損失。
3、商品房達到合同約定的交付使用條件后,甲方無須一定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接受房屋,無論甲方的通知在客觀上是否能夠送達乙方,乙方均應在本合同約定的交房日屆滿前前往項目所在地辦理房屋交付手續。逾期未來辦理,則以《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手續的交房最后期限屆滿日,視為甲方的實際交付之日。 乙方委托他人到場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須向甲方出示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并將公證書留存于甲方。
4、房屋的風險自交付之日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5、乙方接受房屋時,應對合同下商品房進行驗收。同時,乙方應與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交接房屋鑰匙,簽署房屋驗收交接單。
6、在交付房屋時,乙方如對商品房質量有異議的,應具體、詳細地以書面形式提出,否則,視為乙方無異議。對乙方提出的質量問題雙方有爭議的,由乙方委托____市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該機構出具書面質量鑒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7、關于節能的約定:因本項目于________年開始修建,故不適用于合同正本的
第十七條關于商品房節能措施的規定。
8、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交房: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告知乙方的;
(2)由于政府及相關部門原因導致工期延長的;
(3)由于法律、法規政策變動等原因的。
六、對商品房交付的補充約定 合同
第十條規定的商品房交付前,經甲方同意,乙方可提前進行裝修,但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七、對分戶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補充約定 乙方的分戶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在項目房屋分戶房屋產權辦理完畢后____日內,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完畢。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延遲辦理分戶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按原合同
第十九條約定執行。
八、對地下停車場的補充約定 該商品房地下停車場由甲方修建,其面積未納入公攤,產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單獨出售或者出租。
九、對聯系方式的補充約定 雙方的通訊方式以合同載明的地址、電話、電子郵件等為準。乙方保證所提供資料
的真實、有效性,并對其負全部責任。如有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否則,由于一方聯絡方式變更而導致對方不能將有關通知送達變更方的對方通知放出之日視為已通知變更方。 雙方同意以電話、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房屋所在地報紙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按揭手續和到物業現場辦理房屋交付手續,乙方對此予以認可。出賣人采取電子郵件方式聯絡乙方時,電子郵件的發出之日視為送達乙方,乙方不得以網絡故障未能收到為由將責任轉嫁給甲方。甲方采取特快專遞方式聯絡乙方時,在____市行政轄區范圍內,自郵遞寄出之日起____日內視為送達乙方;在____市行政轄區范圍外,自郵遞寄出之日起____日內視為送達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自國際郵件寄出之日起1____日內視為送達乙方。甲方采取掛號信方式聯絡乙方時,在____市行政轄區范圍內,自郵遞寄出之日起____日內視為送達乙方;在____市行政轄區范圍外,自郵遞寄出之日起____日內視為送達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自國際郵件寄出之日起1____日內視為送達乙方。
十、對解除合同的補充約定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除雙方另行簽訂協議外,責任方須按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的有關條款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按合同總額10%賠償對方損失。買賣合同補充協議范本
2、一方根據合同和本補充協議規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解除合同事項發生之日起1____日內向甲方發出書面的解除合同通知書,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甲方之日,合同自行解除;否則,視為乙方放棄解除合同的權利。
3、雙方約定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雙方當事人應當從合同解除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共同到____市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解除備案登記等相關手續,否則守約方有權拒絕履行退房或退款義務,并可要求違約方每日按照合同約定總房款的萬分之一支付違約金。 雙方依據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行使合同解除權,違約方不按上述約定辦理解除備案等相關手續的,守約方有權單方面到____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解除備案等手續。 同時,在____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解除備案等相關手續時,如果按照相關規定須按照總房價款繳納營業稅等稅費的,則由違約方承擔該部分稅費,否則守約方有權拒絕履行退房或退款義務。 如果乙方不協助甲方辦理解除備案等相關手續的,甲方在單方面到____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解除備案登記手續時,有權從乙方的首付款中扣除應當由乙方承擔的稅費。
十、其他
1、甲方簽章的財務專用收據是唯一有效的收款憑證
2、本補充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原合同如有沖突或抵觸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3、本補充協議及附件構成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本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份,均局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 買受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13
出售方(稱甲方): 地址:電話: 購買方(稱乙方): 姓名性別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籍身份證號碼電話地址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二條甲方經____市人民政府文件批準,取得位于____市地段占地面積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日止共計年,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 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屬結構,定名為,由甲方出售。
第三條乙方自愿向甲方購買上述內的第座(幢)樓單元,建筑面積為平方尺,占地(分攤面積平方尺)由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二、施工中遇到異常的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
三、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須經__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上述單元售價為幣千百拾萬 千百拾元角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銀行: 賬戶名稱:帳號:付款辦法:
第五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四條
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以應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____市銀行當時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付給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內,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還甲方之款時,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轉售盈益屬甲方所有。
第六條甲方如未按合同
第三條的規定將單元交付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
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當時____市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將乙方原認購時所交付的定金退回給乙方或抵作購樓價款。
第八條甲方出售的須經____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乙付款現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九條乙方在交清購樓款后,由____市房管部門發給房產權證書,業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轉讓等權利,并依照國家和____省對深圳經濟特區的有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購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結構,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所占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乙方所購,如發生出租、抵押、轉讓等法律行為,應經____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后,由____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并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精神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____市仲裁機構仲裁或____市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共頁,為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市公證處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深圳
2023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14
訂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銷售方:____市XX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訂購加油站儲油罐簽訂本銷售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交易內容及價款
二、產品生產標準和質量要求
1、儲油罐生產執行國家行業標準《鋼制焊接常壓容器》的有關規定要求。
2、所有油罐應設置單人孔,且人孔內徑不應小于500,且封頭厚度不應小于4.5,油罐壁板厚度為4.5,儲油罐制作后應進行煤油滲漏實驗和耐壓實驗,保質期________年。
3、罐體外表采取銀粉油漆。
4、質量保質期大于________年。
5、產品出廠應通過生產所在地技術監督部門的檢驗,并取得檢驗合格證書。
三、貨款支付方法 合同簽訂預付定金貳萬元, 經雙方共同驗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結清余款。
四、相關約定
1、商品交付時,雙方應共同進行驗收,并簽署交貨驗收單,當甲方對商品質量提出異議時,雙方應共同將其封條交有權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并以檢驗結果作為商品質量認定依據,檢驗結果符合合同約定時,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2、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商品在合同約定的保質期內出現問題的,由乙方承擔維修責任和相關費用。
3、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可能完全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取得溝通,對本合同約定進行相應調整或解除。
五、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條款與《民法典》和甲方的內控制度、____市場認定原則等相抵觸的視為無效合同。
六、合同執行中雙方發生爭議時,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通過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裁決。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款結清之日起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15
一、附件一:房屋平面圖
一般情況下,開發商提供的平面圖非常簡單,既無尺寸也無比例,一旦發生爭議,購房人明顯處于劣勢地位。對此,購房人可以要求開發商在房屋平面圖中標明長、寬等基本數據,并盡可能要求開發商同時提供電器、供水、照明以及其他線路和裝修的平面圖。
這既是購房人的一個基本知情權,也是今后解決爭議的主要依據。
二、附件二:關于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的約定
對于購房人而言,此約定的關鍵是要把裝修標準具體化。要避免采用諸如“高級面磚”、“高級外墻涂料”、“高級木地板”之類的模糊性名稱。
專家提醒,應當盡量寫清裝飾材料和設備的商品品牌及其質量標準。
三、附件三:有關公共部分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的構成說明
這里購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凡不是為所購房屋所在的樓宇單獨服務的建筑設施,均不應計入該構成面積。雙方應約定,賣出人違背該分攤原則的,應退還不應計入分攤面積部分的相應價款,并按該價款的10%支付違約金。
四、附件四:雙方自由約定的補充協議
有些開發商事先擬好了補充協議,對此,購房人要仔細閱讀、審查,防止有的開發商利用補充協議擅自變更主合同的條款而單方加重購房人的義務。
購房人還要充分利用該補充協議把自己關注和擔心的一些事項在補充協議中詳細約定。
例如,在前期物業管理中,由于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此階段的物業管理公司是由開發商自行組建或單方面選聘的,為了保證前期物業管理的質量及合適的收費標準,購房人應當與開發商就前期物業管理的期限、收費標準和服務范圍與標準等事項做出具體約定。
五、附件五:關于計價方式與付款的約定
目前許多購房人采取向銀行按揭貸款的辦法支付房款。
一般來說,因為開發商與銀行事先都簽訂了合作協議,因而絕大多數的購房人都能如期取得貸款。但這并不排除由于種種原因,銀行沒有批準購房人貸款的情況出現。一旦這種情況出現,購房人將有巨大的付款壓力,難以繼續履行購房合同,面臨違約風險。
有鑒于此,建議購房人在附件五中,除了約定好付款方式及期限外,還要明確約定:“如果購房人的貸款申請未獲銀行批準,則購房人有權與出賣人協商,采取購買人可承受的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房款或者選擇退房。購買人因此退房時,出賣人應將購買人已付房款全額返還給購買人。”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___
2023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16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冊)所在省市:____________
個人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20年月日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依法取得區市地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投資建造的《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已竣工,并取得了房地產權屬登記證明,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區市路號《________________》棟單元層戶(以下簡稱該房屋)。據認定的測繪機構測量該房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屬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價格詳見補充條款)。該房屋建筑層高為________米。
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二;該房屋建筑結構、裝修及設備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三;該房屋相關情況(抵押關系、租賃關系)見本合同附件四,(相鄰關系及小區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六;該房屋的使用公約見本合同附件五。
第三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單價(不包含房屋全裝修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
根據該房屋的房屋建筑面積,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不包含房屋全裝修價格)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 。
該房屋全裝修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 。
該房屋的總房價款是指該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總價格。
第四條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將房價款解入甲方的賬戶監管賬戶(金融機構監管機構:____________、賬戶名稱: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付款時間和付款方式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一中約定明確。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每一筆房款時均應開具發票。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未付款的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逾期超過天,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種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一、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支付房價款若采用銀行貸款付款的,而銀行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代乙方向甲方付款的,仍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但因甲方原因的除外。
第七條 甲、乙雙方按下列第種約定確定該房屋交付使用日期:
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__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
二、本合同經_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日起__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房價款之日起__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甲方向乙方保證在交付該房屋時:
(一)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
(二)甲方未設定抵押權或已清除原由甲方設定的抵押權;
(三)已繳納了甲方應繳納的房屋維修基金。
如交付房屋后發生與甲方保證不相一致的情況,由甲方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九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房屋交接期限內到甲方要求的地點辦理驗收交接手續。該房屋交付的標志為。該房屋交付之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給乙方。
該房屋為________________用房,甲方應向乙方提供《________質量保證書》和《________使用說明書》《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要求提供房屋實測面積的有關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甲方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約定的材料,乙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房屋,由此而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甲方交付的該房屋裝修、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約定的標準,乙方在辦理該房屋交接手續時有權要求甲方按裝修、設備差價倍補償。
雙方對標準的認定產生爭議時,委托本市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一條 如乙方已付清全部房價款,除甲方原因外,乙方未按約定期限辦理交付該房屋手續的,甲方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乙方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規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天起,風險責任轉移由乙方承擔。
如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附件一)的最后付款日期遲于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日期的(即乙方未支付完全部房價款時),除甲方原因外,乙方未按約定期限辦理交付該房屋手續的,甲方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乙方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 甲方行使本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權利時,應書面通知乙方。在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日內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扣除乙方應支付的賠償金額,剩余房價款退還乙方。賠償金額以總房價款的%計算。
第十三條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期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日萬分之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天,乙方有權選擇下列第種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一、 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自該房屋正式交付之時起,甲方對該房屋負責保修,并從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繼續保修二年年。保修范圍由甲、乙雙方參照國務院發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約定。
第十五條 該房屋交付后,乙方認為主體結構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 甲方交付的該房屋有其他工程質量問題的,乙方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內有權要求甲方除免費修復外,還須按修復費的倍給予補償。
雙方商定對該房屋其他工程質量問題有爭議的,委托本市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七條 該房屋買賣所發生的稅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八條 乙方同意,因該物業管理區域尚未成立業主委員會,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即應將該房屋交甲方在《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中委托的房屋管理企業統一進行管理、并遵守房屋使用公約。
甲方委托的房屋管理企業承擔該房屋的前期房屋管理,管理的期限至業主委員會成立后選聘的新的房屋管理企業接手管理之日。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20年月日前,由向辦理價格申報及過戶申請手續,申領該房屋房地產權證(小產證)。
因甲方原因,乙方無法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日前取得房地產權證(小產證),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總房價款的________%;20年月日之日起的________日內,乙方仍無法取得房地產權證(小產證),則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行使本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權利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之日起天內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下同)全部退還乙方,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以總房價款的%計算,在退還房價款時一并支付給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條款所稱已支付的房價款是包括乙方直接的和通過貸款方式支付的房價款。
第二十一條 按本合同約定,甲、乙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在單方解除合同以前,對方已按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的,支付的違約金金額應在按本合同約定的賠償金額中扣除。
第二十二條 甲方或乙方對相對方行使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有異議的,應在接到對方有關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之日起天內,向按第二十七條選定的解決爭議機關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三條 甲方出售的該房屋僅作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約定外,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通道和設施,同時應自覺遵守該房屋所在地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尊重社會公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二十四條 乙方購買的房屋及其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可分離。自該房屋的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時起,甲方與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依法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將通過訂立補充條款、補充協議或變更協議進行約定。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變更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變更協議與正文條款不相一致的,以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變更協議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復及其它任何聯系,必須用書面形式,且采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執壹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拆遷承辦人(簽章)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拆遷負責人:____________
20年月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20年月日
2023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17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__[單元][層]_________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屬_______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_______,建筑層數地上____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由于商品房的用途為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及其他高檔住宅等居住類房屋,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一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商品房用途為非住宅的,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3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18
(合同編號:)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出讓 方式取得位于 、編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年限自。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 嘉和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號,施工許可證號為。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售商品房。現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商品房現售許可證號為。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車位【項目名稱:, 房屋代碼: ,所在層:-1層到-1層】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 車位 ,屬框架剪力墻結構,層高為 米,建筑層數地上 層,地下 1 層。該商品房有封閉式陽臺個,非封閉式陽臺個。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平方米(有關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構成說明及分層分戶尺寸圖見附件二)。
該商品房面積測算單位: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資質證書號碼:
資質等級: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郵編:
第四條該商品房的權利瑕疵
1、出賣人告知買受人,該商品房存在下列權利瑕疵:
(1)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已設定抵押并辦理抵押權登記,抵押權人為,抵押權登記日期為 年月日 。
(2)已設定在建工程抵押并辦理在建工程抵押權登記,抵押權人為,抵押權登記日期為。
2、出賣人在辦理該商品房預售許可手續前已取得抵押權人同意,并承諾對該商品房存在的上述權利瑕疵按以下第(5)種方式處理:
(1)本合同簽訂后×日內注銷該商品房的抵押權登記。
(2)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前注銷抵押權登記。
(3)該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注銷抵押權登記。
(4)辦理商品房現售備案前注銷抵押權登記。
(5)在辦理不動產權證之前注銷抵押權登記。
3、因出賣人原因導致上述注銷抵押權登記手續遲延辦理,雙方同意按下列第(3)方式處理:
(1)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及按×利率計算的利息退還給買受人,并按總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買受人應配合出賣人辦理退房的有關手續。
(2)買受人不退房的,出賣人按每遲延一日×元計算,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如出賣人逾期辦理注銷抵押權登記手續的,每逾期一日,出賣人按已付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活期利率計算,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該商品房價款按下列方式計算:
1、該商品房屬現售房,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的購買費用已計入上述套內建筑面積銷售單價內,不再另行計價。
2、該車位屬精裝修房,買受人應另支付精裝修價款。精裝修價款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精裝修標準為(人民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佰×拾 ×萬×仟×佰×拾×元)整。
第六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雙方約定以套內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計價套內建筑面積與實測計價套內建筑面積有差異的,以實測計價套內建筑面積為準。
商品房竣工交付后,實測計價套內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計價套內建筑面積發生差異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2種方式進行處理:
1 、方式一
(1)套內建筑面積差異比絕對值在0.6%以內(含0.6%)的,雙方互不補差價;
(2)套內建筑面積差異比絕對值在0.6%以上至1%以下(含1%)的,面積差異比絕對值在0.6%至1%之間(含1%)部分的房價款由雙方按合同約定的房屋單價多退少補;
(3)套內建筑面積差異比絕對值在1%以上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及按×利率計算的利息退還給買受人,并按總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買受人應配合出賣人辦理退房的有關手續。
買受人不退房的,實測計價套內建筑面積大于合同約定計價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差異比在0.6%至1%之間(含1%)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1%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計價套內建筑面積小于合同約定計價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差異比絕對值在0.6%至1%之間(含1%)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1%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套內建筑面積差異比=(實測計價套內建筑面積-合同約定計價套內建筑面積)∕合同約定計價套內建筑面積×100%
(4)共有共用建筑面積出現差異的,不得另行結算。
2 、方式二
雙方自行約定如下:
(1)合同約定面積為暫測面積,最終以房產局核定的面積為準并辦理產權證。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按個(不按面積)為單位進行銷售,本合同簽訂前,買受人已就商品房實地察看,并就其位置、大小(面積)、四至及附屬設施的情況完全了解,并確認無異議。實測套內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計價套內建筑面積發生差異的,仍按本合同第五條第1條款確定的房價總金額計價,不進行調整;對于面積差異部分,雙方不再另行結算 。
(2)共有共用建筑面積出現差異的,不另行結算。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總房款(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已付的定金抵作價款)。
2、分期付款:(1)買受人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總房款的 %(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已付的定金抵作價款);(2)買受人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總房款的 %(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3)買受人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總房款的 %(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3、其他方式:(詳見附件五:合同補充協議)。
第八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總價款的30%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二(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九條 交付期限及交付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 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2 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已辦理房地產開發項目交付使用備案。
2、該商品房經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勘察五方驗收合格的。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不可抗力事由之日起60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1)出賣人將竣工資料報告提交政府部門并被接受后(以政府部門接到資料的日期為準)等待驗收或丈量的;
(2)非出賣人原因,遇到配合政府、地方政府及其下屬部門發布的有關法律法規等規范性文件和政策、命令、活動以及其他直接影響項目進展之政策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東盟博覽會),或社會異常事件的(如暴動騷亂等);
(3)非出賣人原因,一周內停水停電超過八小時(每八個小時計算一天,超過四小時但不足八小時按八小時計算)或氣象部門記錄連續兩天或兩天以上日降雨量(指日均小時平均降雨量)達到中雨及以上的;及其他影響工程進度,但是出賣人無法事先預見和控制的客觀原因(如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出賣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7級以上大風、洪水、地震、臺風等自然災害、交通管制、強制拆遷、施工時間限制、惡性傳染病等)導致工期受影響的;
(4)政府通知停工、禁止車輛進出商品房施工場地而影響工期的;
(5)在施工過程中,政府規劃部門批準或決定規劃變更,設計變更等導致工期延長的;
(6)因供水、供電、管道燃氣等市政工程施工未能到位及完工的;
(7)買受人未向出賣人全額支付房款的(包括買受人因違約應向出賣人支付的違約金未全額支付的,以及以擔保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方式支付購房款的,在貸款銀行尚未將買受人的貸款發放給出賣人時),出賣人有權延期交房。
因上述(1)—(6)項原因造成推遲交付的,出賣人應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前5日(以出賣人寄出時間為準)將調整后的交付日期及合理推遲原因以書面形式告知買受人。
第十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原因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30日,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后,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書面提出退房要求且辦完退房手續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及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算的利息退還給買受人,并按總價款的30%賠償買受人損失。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二(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所在棟與相鄰棟正面間距減少的;
(2)該商品房結構形式發生變化的;
(3)該商品房戶型發生變化的;
(4)該商品房空間尺寸發生變化,導致層高變化或合同約定建筑面積發生變化的(非因規劃變更或設計變更導致建筑面積發生變化的,應按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處理);
(5)該商品房朝向發生變化的;
(6)買受人已就商品房實地察看,并就其位置、大小(面積)及附屬設施的情況完全了解,并確認無異議。買受人同意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退房或要求支付任何費用。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且辦完退房手續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及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算的利息退還給買受人,并按總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買受人不退房的,出賣人應按變更給買受人造成的實際影響,給予買受人相應補償。雙方應按公平合理的原則就補償問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對延期交房的責任及產生的相關費用約定如下:
1、如出現以下情況,出賣人有權拒絕交付房屋,且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1)因買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付清總價款造成延期交房的;
(2)因買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相應義務而造成延期交房的;
(3)因買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付清該房屋的相關費用的(包括但不限于專項維修基金等)。
2、如出現以下情況,視為房屋已交接給買受人,與房屋有關的風險及相關權利義務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轉移到買受人,買受人必須支付延期收房期間的物業管理費和其他因延期收房引起的一切費用,并由其自行承擔延期收房的全部責任。
(1)因買受人所留通訊地址錯誤、不詳或地址變更未通知出賣人,導致交房通知無法送達買受人的;
(2)買受人未按照入伙通知指定的時間、地點前來辦理交接手續的;
(3)在房屋經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勘查五方單體驗收合格的情況下,買受人拒不驗收房屋或拒絕簽署《房屋交接書》的;
(4)因買受人未付清房款及相關費用等原因導致甲方延期交房的情況;
(5)因買受人原因未能在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屆滿之日前獲得銀行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情況;
(6)其他非出賣人原因導致買受人不按期辦理交房手續的情況。
在上述情況出現時,視為商品房已經交接,與商品房有關的風險、責任及相關權利義務自合同約定的交房之日起轉移到買受人,該房屋的保修期從合同約定的交付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十三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附件三)。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 2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買受人必須在交房后十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出賣人,出賣人經確認屬實后出賣人按實際裝飾、設備價格與約定裝飾、設備的同期市場價格之間的差價賠償買受人的經濟損失。同時,買受人不能以此作為拒絕收房的理由。
第十五條出賣人關于建筑節能內容的承諾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建筑節能指標應符合雙方約定的內容。與約定內容不符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2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必須在交房后十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出賣人,出賣人經確認屬實后,出賣人應當進行維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使得該建筑節能指標達到合同約定。
2、無建筑節能指標。
第十六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規定的要求:
1、供水排水供電設施為×年×月;
2、教育文體設施為×年×月;
3、醫療衛生設施為×年×月;
4、物業管理用房為×年×月;
5、社區管理用房為×年×月;
6、環衛設施及環保設施為×年×月;
7、人防設施為×年×月;
8、郵政設施為×年×月;
9、園林綠化及景觀為×年×月;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買受人已就商品房實地察看,對所購房屋的小區基礎設施、公共配套的情況完全了解,并確認按照簽約時的基礎設施、公共配套現狀執行,買受人對此無異議。買受人同意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退房或要求支付任何費用。
第十七條 合同登記備案、預告登記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的約定。
1、屬于商品房現售的,雙方約定不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合同備案登記及預告登記。
2、雙方同意選擇以下第(1)種方式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
(1)買受人委托出賣人辦理
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付清全部房款且交齊辦理不動產權證所需資料后90日內,向房屋登記機構為買受人申請辦理不動產權證。
(2)買受人自行辦理
買受人自行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出賣人應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內辦結《商品房現售備案證明》,并將房屋登記機構要求的需出賣人提供的證件資料提交買受人。
3、因出賣人過錯,導致本條約定的上述手續遲延辦理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3)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及按×利率計算的利息退還給買受人,并按總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買受人應配合出賣人辦理退房的有關手續。
(2)買受人不退房的,出賣人按每遲延一日×元計算,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出賣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每遲延一日,出賣人按買受人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活期利率計算的利息,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因買受人原因導致本條約定的上述手續遲延辦理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保修責任。
1、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2、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按國家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履行保修義務。
保修期內,買受人發現該商品房存在工程質量問題的,應及時通知出賣人或其受托人;出賣人或其受托人接到買受人的報修通知后應在72小時內到場檢查(雙方另約時間的除外),并根據工程質量問題的實際情況與買受人商定具體維修日期,及時、合理安排維修。買受人應在出賣人或其受托人檢查、維修期間給予必要配合。
出賣人或其受托人怠于履行該商品房工程質量保修責任的,應當按下列第(2)方式承擔責任:
(1)按每遲延一日×元計算,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視具體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產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該商品房在保修期內因工程質量問題造成買受人經濟損失的,出賣人按下列第(2)方式賠償買受人:
(1)買受人的實際經濟損失。
(2)視具體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產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雙方對該商品房工程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任何一方均可委托具有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另一方應當配合和協助檢測工作。檢測結果支持一方主張的,由對方承擔檢測費用。
3、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房屋損壞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九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車位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條 前期物業服務。
1、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為:南寧嘉和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資質證號為(建)114050 ,資質等級:一級。
2、前期物業服務期間,物業服務收費50元/個/月,由物業服務企業收取。
3、出賣人負責監督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4、《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和《臨時管理規約》的內容詳見附件四。買受人已詳細閱讀附件四有關物業服務的全部內容和《臨時管理規約》,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并承諾遵守《臨時管理規約》。
第二十一條專項維修資金。
買受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維修資金屬于業主所有。買受人未交納專項維修資金的,出賣人不得將商品房交付買受人。
買受人按下列 1 方式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1、買受人委托出賣人代交。
買受人委托出賣人代交專項維修資金的,出賣人應當自受托之日起,90日內將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專項維修資金專戶,并向買受人提交專項維修資金交納憑證。
2、買受人自行交納。
買受人自行交納專項維修資金的,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將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2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五)。
第二十四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 壹 份,買受人 壹 份,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壹份,南寧市不動產產登記局 壹 份,份。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23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19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格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坐落于___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準書號】為: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___。
商品房坐落: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道____________街。
設計用途____________;建筑結構____________;建筑層數為____________層。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總金額(幣)____________元。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總金額(幣)___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幣)___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____________元。
(小寫:_______萬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元)。
(3)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付款。
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____%,其余價款可以向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第五條房產交付
1、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2、出賣人須于____________日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交付買受人。
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上述相關證明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1、協議訂立后,買賣雙方應在30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___日內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買受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
出賣人應支付買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
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的實際損失超過出賣人支付的違約金時,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處理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_____日內的,出賣人有權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出賣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
買受人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此外,買受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
買受人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一)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二)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三)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四)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五)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利率付給利息。
(六)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100%
合同約定面積
(七)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十條出賣人關于房屋產權狀況的承諾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
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若出售的商品房設有他項權利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征得他項權人的書面同意,并以書面形式公示和明確告知買受人。
第十一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
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本項目物業管理用房為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幢___________單元___________房號,___________軸線范圍。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通水;
2、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通電;
3、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通氣;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風險責任的轉移
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
如買受人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出賣人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
買受人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四條保修責任
自買受人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出賣人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筑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1、墻面,保修_____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_____月;
3、頂棚,保修______________月;
4、門窗,保修_____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_____月;
7、暖氣,保修______________月;
8、煤氣,保修______________月;
9、電路,保修______________月;
10、______________,保修______________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五條質量爭議的處理
買受人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買賣雙方產生爭議時,以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做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六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房屋的用途
1、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2、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八條物業管理
該商品房移交后,買受人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出賣人指定公司負責物業管理,買受人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聲明及保證
出賣人:
1、出賣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賣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_______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賣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賣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_______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買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受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條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
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為年。
第二十一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
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買賣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
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
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六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做出合理解釋。
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出賣人、買受人各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賣人(蓋章):______________買受人(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2023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20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也可作為簽約使用文本。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咨詢。
2、本合同所稱商品房是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并出售的房屋。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后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
5、對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 」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買賣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6、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當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文件。
7、本合同條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商品房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單元」「層」_______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___,屬_____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_____,建筑層數地上__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_幣)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幣)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023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21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委托代理人:聯系電話:風險提示:核實賣方身份
購房交易中的賣方必須是房屋的所有人或預期所有人。請務必核實賣方身份!否則可能導致房屋購買行為無效,產生不必要的糾紛,甚至遭遇詐騙,損失大筆購房款!
如需了解核實賣方身份的具體方式,建議您咨詢專業律師。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委托代理人:聯系電話: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并依法進行了土地使用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為: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土地用途為:_________。甲方經批準,在該地塊上投資建造《_________》【暫定名】【現定名】商品房,主體建筑物的建筑結構為_________結構;建筑物地上層數為_________層,地下層數為_________層。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為:
(1)【現房】
(2)【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現房產權登記備案號為_________。風險提示:核實房屋狀況
除正常考慮房屋戶型、結構等建筑狀況和小區及周邊配套狀況外,買方還需謹慎核實房屋權利情況,如:土地使用權類型、使用期限、土地及房屋用途、房屋所有權性質、房屋共有人情況、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出租、查封、凍結轉讓、列入拆遷范圍,等等。
否則,可能因房屋存在權利瑕疵而給買方帶來巨大風險,出現即使交付了全部款項也無法實際取得房屋產權等情況。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_________路_________幢(號)_________層_____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政府批準的規劃用途為_________。該商品房陽臺是:
(1)【封閉式】,
(2)【非封閉式】。據甲方暫測該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建筑層高為_________米。該房屋建筑設計及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2;該房屋建筑結構、裝修及設備標準見本合同附件3;該房屋相關情況說明(抵押關系、資料關系、相鄰關系及小區平面布局)見本合同附件4;該房屋《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使用公約》或有關承諾書見本合同附件5。
第三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根據甲方暫測的房屋建筑面積,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暫定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含附件3中裝修、設備價格)是指該房屋和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的總價格。本合同約定的總房價款除該房屋建筑面積的暫測與實測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變動。
第五條 在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筑面積以____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如甲方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不一致時,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按下列約定處理:
1、按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單價計算多退少補;
2、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過部分的房價款;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上述解除權時,必須在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時或之前提出,否則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第六條 簽訂本合同時,該房屋建設工程(形象進度)已建設到_________。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房款交付于甲方的預售款監管賬戶(預收款監管機構:_________、賬戶名稱_________、賬戶:_________)。預收款按政府規定監管使用。風險提示:付款方式
雙方應該在合同中明確付款方式和時間。如首付款、尾款的支付比例、數量和時間,確保買方出現拖欠或減少階段支付金額的情況時有據可依,較好地維護自身權益。
盡量通過銀行轉賬或存款到賣方指定的賣方本人銀行賬號的方式來付款。現金支付方式存在較大風險,請謹慎選擇。如需選擇現金支付,請務必保留有效的付款憑證。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附件1中約定明確。
第七條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未付款額的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的應付款期限之
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1、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______%,甲方有權在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賠償金額,剩余房款退還給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不足賠償的,甲方有權追索。甲方如行使上述解除合同權的,應當自合同約定之乙方應交付房款期限屆滿止的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沒有通知或逾期通知的,視為放棄權利。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簽訂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見附件
2),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并報規劃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在獲得批準之日起_________天內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變更協議。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_____%違約金。
第九條 甲方不得擅自變更已經與乙方約定的小區平面布局(見附件
4),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變更小區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如不能恢復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_____%違約金。
第十條 甲方應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將取得的商品房綜合驗收備案證明以及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發生時采取了適當救護措施,并在____日內書面告知乙方的;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
第十條約定期限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
第十條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____天,乙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1、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該房屋符合本合同
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甲方應在交付之日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房屋的手續。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會同甲方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標志為_________。在驗收交接時,甲方應出示符合本合同
第十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條件的證明文件,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和《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同時,甲方應當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實測面積的有關資料。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規定的材料,乙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房屋,由此所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甲方承擔。風險提示:交房約定
建議雙方約定在買方付清首付款時即交房。 對買方而言,實際交房不僅可以盡快使用房屋,更重要的是可以減少一房兩賣的風險。對賣方而言,雖然暫未收到全部房款,但因還未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所以交房并不會帶來實質風險。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未按期接收房屋,從甲方通知的乙方應當接收房屋之日起承擔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并承擔該房屋毀損滅失的全部風險;如果由此導致甲方承擔其他連帶責任,甲方除按照承擔連帶責任的實際損失進行追討外,另可以按日追究乙方合同總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甲方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甲方的責任,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處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價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產權登記中應當履行的義務成就的,應當向乙方發出辦理產權登記的書面通知,自乙方接受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若乙方不履行其在辦理產權登記中所應履行的義務,導致產權登記遲延辦理或無法辦理,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 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轉移至乙方。如乙方未按約定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甲方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乙方接收催告書后,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____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至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甲方保證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甲方設定的抵押權,也不存在其它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房屋交付后出現與甲方保證不相一致的情況,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第十六條 甲方交付的該房屋系驗收合格的房屋。如該房屋的裝修、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3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實際的裝修、設備與約定的裝修、設備差價_________倍給予補償。如主體結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3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雙方商定對標準的認定產生爭議時,應當共同委托本市(或者國內)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一方向另一方發出共同檢測的書面意見后____日內,另一方不作答復的,視為同意對方可以單獨委托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同意該機構做出的書面鑒定意見。
第十七條 該房屋交付后,房屋權屬證明辦妥前,乙方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
第十六條
第二款的方式委托本市有資質的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第十八條 乙方行使本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權利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全部退還乙方,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______%,在退還房價款時一并支付給乙方。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條款所稱已支付的房價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過貸款方式支付的房價款。
第十九條 自該房屋驗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對該房屋負責保修。保修范圍和保修期由甲乙雙方參照國務院頒布的《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之規定,在本合同附件5中約定。
第二十條 甲方已選聘_________物業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并與其簽訂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見附件五)。因該房屋規劃用途為_________用房,甲乙雙方已簽訂了《_________使用公約》(見附件
5)。
第二十一條 乙方購買的房屋及其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可分離。自該房屋的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甲方與_________訂的編號為_________的___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中約定的(本合同甲方的)與該房屋相關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項下乙方享有的權益(房屋期權),乙方可以依法轉讓、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權利時,甲方應予協助。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復及其他任何聯系,必須采用書面形式,且首先采用直接送達方式送達,直接送達不能、或者另一方在省外、國外的可采用掛號郵寄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于另一方簽收時視為已送達;如以掛號郵寄的方式,在投郵后(以寄出的郵戳為準)第____日將被視為已送達另一方;若郵件被退回的,可以使用我國法律所允許的其他方式送達。
第二十四條 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稅費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附件及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正文條款不相一致的,以補充條款、補充協議為準。本合同的正文、補充條款、附件以及補充協議中的填空部分,手寫體與鉛印或者固定格式(如圖章條款)不相一致的,以手寫體為準。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因為房產交易復雜且金額較大,有時會出現意想不到的狀況,導致違約行為。為了能避免以后出現扯皮現象,需要在簽署合同時就明確寫清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以及違約金的償付金額和時間,遵循的原則就是雙方責權利對等。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變更協議進行約定。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履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要求索賠。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由甲方負責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本合同登記備案手續。若甲方逾期不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并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登記備案后,如發生協議解除本合同的事實時,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天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_________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注銷本合同登記備案的手續。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各執壹份。
(以下無正文)
出賣人:日期:
買受人:日期:
2023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22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并依法進行了土地使用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為: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土地用途為:_________.甲方經批準,在該地塊上投資建造《_________》【暫定名】【現定名】商品房,主體建筑物的建筑結構為_________結構;建筑物地上層數為_________層,地下層數為_________層。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現房產權登記備案號為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購買_______路_______幢(號)______層__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政府批準的規劃用途為_________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是【非封閉式】。據甲方暫測該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建筑層高為_________米。
第三條乙方購買該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根據甲方暫測的房屋建筑面積,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暫定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是指該房屋和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的總價格。本合同約定的總房價款除該房屋建筑面積的暫測與實測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變動。
第五條 在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筑面積以青島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如甲方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不一致時,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按下列約定處理:
1、按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單價計算多退少補;
2、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過部分的房價款;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上述解除權時,必須在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時或之前提出,否則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第六條 簽訂本合同時,該房屋建設工程(形象進度)已建設到_________.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房款交付于甲方的預售款監管帳戶(預收款監管機構:_________、帳戶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預收款按政府規定監管使用。
第七條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未付款額的萬分之_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_天后,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種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1、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______%,甲方有權在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賠償金額,剩余房款退還給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不足賠償的,甲方有權追索。
2、甲方如行使上述解除合同權的,應當自合同約定之乙方應交付房款期限屆滿止的30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沒有通知或逾期通知的,視為放棄權利。
第八條 簽訂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并報規劃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在獲得批準之日起_________天內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變更協議。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_____%違約金。
第九條甲方不得擅自變更已經與乙方約定的小區平面布局,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變更小區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如不能恢復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違約金
第十條 甲方應當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將取得的商品房綜合驗收備案證明以及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發生時采取了適當救護措施,并在_______日內書面告知乙方的;
第十一條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條約定期限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日萬分之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
第十二條 該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甲方應在交付之日前______天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房屋的手續。
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天內,會同甲方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標志為_________。在驗收交接時,甲方應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條件的證明文件,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和《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同時,甲方應當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實測面積的有關資料。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規定的材料,乙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房屋,由此所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未按期接收房屋,從甲方通知的乙方應當接收房屋之日起承擔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并承擔該房屋毀損滅失的全部風險;
2、如果由此導致甲方承擔其他連帶責任,甲方除按照承擔連帶責任的實際損失進行追討外,另可以按日追究乙方合同總價款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甲方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甲方的責任,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項處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價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在產權登記中應當履行的義務成就的,應當向乙方發出辦理產權登記的書面通知,自乙方接受通知之日起_____日內,若乙方不履行其在辦理產權登記中所應履行的義務,導致產權登記遲延辦理或無法辦理,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 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轉移至乙方。如乙方未按約定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甲方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乙方接收催告書后,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至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甲方保證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甲方設定的抵押權,也不存在其它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房屋交付后出現與甲方保證不相一致的情況,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第十六條甲方交付的該房屋系驗收合格的房屋。如該房屋的裝修、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實際的裝修、設備與約定的裝修、設備差價_________倍給予補償。如主體結構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雙方商定對標準的認定產生爭議時,應當共同委托本市(或者國內)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一方向另一方發出共同檢測的書面意見后______日內,另一方不作答復的,視為同意對方可以單獨委托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同意該機構做出的書面鑒定意見。
第十七條 該房屋交付后,房屋權屬證明辦妥前,乙方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第十六條第二款的方式委托本市有資質的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第十八條 乙方行使本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權利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起_____天內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全部退還乙方,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______%,在退還房價款時一并支付給乙方。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條款所稱已支付的房價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過貸款方式支付的房價款。
第十九條 自該房屋驗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對該房屋負責保修。保修范圍和保修期由甲乙雙方參照國務院頒布的《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之規定。
第二十條 甲方已選聘_________物業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并與其簽訂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因該房屋規劃用途為_________用房,甲乙雙方已簽訂了《_________使用公約》。
第二十一條乙方購買的房屋及其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可分離。自該房屋的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甲方與_________訂的編號為_________的___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中約定的(本合同甲方的)與該房屋相關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項下乙方享有的權益(房屋期權),乙方可以依法轉讓、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權利時,甲方應予協助。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復及其他任何聯系,必須采用用書面形式,且首先采用直接送達方式送達,直接送達不能、或者另一方在省外、國外的可采用掛號郵寄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于另一方簽收時視為已送達;如以掛號郵寄的方式,在投郵后(以寄出的郵戳為準)第______日將被視為已送達另一方;若郵件被退回的,可以使用我國法律所允許的其他方式送達。
第二十四條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稅費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及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正文條款不相一致的,以補充條款、補充協議為準。本合同的正文、補充條款、以及補充協議中的填空部分,手寫體與鉛印或者固定格式(如圖章條款)不相一致的,以手寫體為準。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變更協議進行約定。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履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要求索賠。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由甲方負責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本合同登記備案手續。若甲方逾期不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并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登記備案后,如發生協議解除本合同的事實時,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天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_______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注銷本合同登記備案的手續。
第二十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1、向_________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2023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23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成交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須向乙方提交____________平方米的購房計劃。
三、房屋交付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雙方協商房屋單價一次包定。
五、乙方代收煤氣管道費每戶____________元,電視天線費每戶____________元。
六、預購付款結算辦法
1.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交納購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合同履行完定金可抵作購房價款。
2.自簽訂合同后,甲方應在____日內預付
第一次購房價款。工程主體完工后預付
第二次購房價款。工程竣工移交時結清購房價款。 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滯納金。
七、乙方如因計劃、設計變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應提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合同。乙方在____日內返還預收房款,不計利息。
八、本合同自雙方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后正式生效,至乙方給甲方鑰匙之日起失效。
九、從交付房屋鑰匙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發現因施工質量影響生產、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內負責維修。
十、產權歸屬: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三、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_______份。
十四、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購銷________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經洽商簽訂合同條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購買座落在________渡假村________組團內________樓房________棟。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其面積以________省《建筑面積計算規則》為準。
二、商品房售價為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電室、臨時鍋爐房、道路、綠化等工程設施的費用,但不包括建筑稅和公證費。
三、付款辦法:
預購房屋按房屋暫定價先付購房款40%,計人民幣________元,。待房屋建設工作量完成一半時再預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時按實際售價結清尾款。房屋建筑稅款由甲方代收代繳。四、交房時間:
甲方應于一九____年____月將驗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內將購房款結清。屆時乙方若不能驗收接管時,須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費。
六、乙方從接管所購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對房屋質量問題實行保修。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違約,乙方已繳定金不退如甲方違約,則應雙倍退還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購房屋時,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擔應交房屋售價萬分之一的罰金。甲方通過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時,以同等條件由乙方付給甲方作為獎勵。
八、乙方需要安裝電話,由甲方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對所購房屋享有所有權,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房屋管理規定及渡假村管理辦法。
十、甲乙雙方如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應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正副兩本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經公證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十三、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圍圖
2.________渡假村別墅暫行管理方法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及電話:地址及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購房買賣合同閱讀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為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
1.房屋狀況:
房屋座落
幢號室號套數建筑結構總層數建筑面積用途
2.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劃撥。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元,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該房屋占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經__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審查鑒定后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愿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六、雙方愿按國家規定交納稅、費及辦理有關手續。未盡事宜,雙方愿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愿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稅務部門各一份,房管部門一份。
八、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監證機關: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房購房合同范本參考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物
1.甲方所擁有的坐落于__市號房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其現用途為自住。
2.甲方已于年月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3.甲方已于年月取得上述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4.甲方自愿將上述房屋所有權及所屬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自愿購買該房屋,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無產權糾紛和無債權債務糾紛,否則,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二、房屋價款
買賣雙方同意按套計價,該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佰拾萬__仟佰拾元。
三、付款方式
買賣雙方同意按下述種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辦理該房屋買賣立契過戶之日起7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購房款。
2.分期付款,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支付甲方總房款30%的購房款,剩余購房款于辦理房屋立契過戶之日起7日內支付。
3.貸款付款,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支付甲方總房款30%的購房款,剩余購房款由乙方向申請貸款支付,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提交貸款申請。
四、定金
乙方于簽訂本合同當日支付甲方購房定金貳萬元,作為購房擔保。乙方不購買房屋的,定金不退反之,甲方不出售該房屋的,雙倍返還定金。乙方支付首付款時,定金折抵首付款。
五、房屋交付
甲方應于辦理房屋立契過戶之日起7日內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房屋內設備、設施及裝飾見合同附件。
六、乙方同意其購置房屋由原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并遵守其管理公約的規定。
七、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在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時,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有關稅費。房屋評估費由雙方共同承擔。
2.甲方已交納的公共維修基金和供暖費已計入房屋總價,隨房屋轉讓一并轉讓給乙方,雙方不再另行結算。房屋交付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后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支付購房款。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購房款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乙方逾期付款達6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要求逾期應付款3%的違約金。甲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4.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約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甲方逾期交房達60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購房款3%的違約金乙方愿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附件約定條件的,視為未交付房屋。
5.甲、乙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交易部門提出交易申請。
6.因甲方原因,致不能交易過戶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購房款,并向乙方支付總房款5%的賠償金。
八、因訂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包括合同效力,違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十、本合同于年月日在__簽訂。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管理部門備案一份,中介公司備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2023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25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賣方所售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為: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區(街道)、________幢、座、號(樓)、_________單元_________號(室)。
該房屋所在樓層為_________層,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房屋權屬情況
(一)該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狀況: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________(出讓或劃撥)方式獲得。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三)該房屋性質為商品房。
(四)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為未設定抵押。
(五)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為賣方未將該房屋出租。
第三條中介費
買賣雙方通過___________公司居間介紹(房地產執業經紀人:__________,經紀人執業證書號:______________)達成本交易。
中介費用為本合同房屋總價的_____%,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中介費,中介費在房屋所有權證過戶到買方名下之日支付。
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費應該全部退還。
第四條成交價格和付款方式
(一)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
上述房屋價格包括了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和其他與該房屋相關的所有權利。
(二)買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定金成交總價的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該房屋過戶到買方名下后____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成交總價的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3、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后____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成交總價的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第五條權屬轉移登記和戶口遷出
(一)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二)如買方未能在房屋權屬登記部門規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的期限內(最長不超過_____個月)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買方有權退房,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_____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三)賣方應當在該房屋所有權轉移之日起_____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戶籍管理機關辦理完成原有戶口遷出手續。
如賣方未按期將與本房屋相關的戶口遷出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全部已付款_____分之_____的違約金。
如逾期超過_____日,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_____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第六條房屋產權及具體狀況的承諾
賣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因賣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賣方應支付房價總款_____%的違約金,并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賣方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情況和相關關系,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隨同該房屋一并轉讓給買方。
賣方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對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信____________費用由賣方承擔,交付日以后(含當日)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
賣方同意將其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賬面余額在房屋過戶后_____日轉移給買方。
如賣方未按期完成專項維修資金過戶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支付已交付房價款_____分之_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房屋的交付和驗收
賣方應當在房屋過戶到買方名下后30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買方。
該房屋交付時,應當履行下列各項手續:
(一)賣方與買方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并交接物品;
(二)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三)移交該房屋房門鑰匙;
(四)按本合同規定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五)本合同規定的相關費用的支付和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過戶;
(六)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應完成的事項。
本條規定的各項手續均完成后,才視為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
第八條賣方義務
本合同簽訂后,賣方再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當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按買方累計已付房價款的一倍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稅、費相關規定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買賣雙方應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繳納各項稅、費,買賣雙方承擔稅費的具體約定如下:
(一)賣方需付稅費:
(二)買方需付稅費:
(三)其他稅費由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規規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其應當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房價總款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賣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房屋交付買方的,按照如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___日之內,自第七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應按日計算向買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并于該房屋實際交付之日起___日內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日后,買方有權退房。
買方退房的,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買方全部已付款的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二)逾期付款責任。
買方未按照第四條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計算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3日內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后,賣方有權解除合同。
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3日內按照逾期應付款的5%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并由賣方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___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轉移給買方。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
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賣方: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2023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26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買賣訂立如下補充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買賣的標的及價款:甲方向乙方出售位于________________商業用房,建筑面積________㎡,每平方米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比價格包含辦理房產手續時,乙方應承擔的各項稅、費和公共維修基金)
二、雙方責任與權利
1、甲方須具備該房屋所有相關法律認可文件。
2、甲方負責辦理本合同項下的產權過戶,由此所產生相關稅費、公共維修基金全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日內辦理完畢過戶手續,將合法齊全的房產證交于乙方。
4、乙方提供過戶所用的各種身份證明及法律認可文件。
四、其他事宜本補充協議與原購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補充協議與原購房合同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2023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27
(合同編號: )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委托代理人: × 地址: ×
郵政編碼: × 聯系電話: ×
委托代理機構: ×
注冊地址: ×
營業執照注冊號: ×
法定代表人: × 聯系電話: ×
郵政編碼: ×
第2頁
買受人:
本人姓名: 國籍: 中國
居民身份證: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買受人:
共有人姓名: 國籍: 中國
居民身份證: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第3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出讓 方式取得位于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出讓證號 為: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 ,規劃用途為 城鎮商業和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自 日至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 暫定名 : 浩森·中央公園1#、2#、3#樓。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建字第號 ,施工許可證號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 預售商品房 。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 馬山縣房地產管理所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馬房預售證第號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__馬山縣白山鎮西華路___路___434___號______浩森中央公園 ___(項目)第____________【樓】__________【單元】_______【層】______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住宅__,屬__鋼筋混凝土結構_結構,層高為____3____米,建筑層數地上___23__層,地下____1____層。
該商品房有封閉式陽臺_______個,非封閉式陽臺_________個。
第4頁
該商品房 合同約定 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有關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構成說明及分層分戶尺寸圖見附件二)。
該商品房面積測算單位:馬山縣金威信息測繪中心;
注冊地址:馬山縣白山鎮新興街(國土大樓);
營業執照號碼:XD;資質證書號碼:丙測資字4521108;資質等級丙級;
法定代表人:蘇州;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馬山縣白山鎮信息你姐4號國土資源局;
郵編:530699。
第四條 該商品房的權利瑕疵
1、出賣人告知買受人,該商品房存在下列權利瑕疵:
(1)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已設定抵押并辦理抵押權登記,抵押權人為 × ,抵押權登記日期為 × 。
(2)已設定在建工程抵押并辦理在建工程抵押權登記,抵押權人為 × ,抵押權登記日期為 × 。
(3) × 。
2、出賣人在辦理該商品房預售許可手續前已取得抵押權人同意,并承諾對該商品房存在的上述權利瑕疵按以下第 5 種方式處理:
(1)本合同簽訂后 × 日內注銷該商品房的抵押權登記。
(2)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前注銷抵押權登記。
(3)該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注銷抵押權登記。
(4)辦理商品房現售備案前注銷抵押權登記。
(5)____辦理商品房不動產登記前注銷抵押權登記________。
3、因出賣人原因導致上述注銷抵押權登記手續遲延辦理,雙方同意按下列 _(2)__方式處理:
(1)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及按 × 利率計算的利息退還給買受人,并按總價款的 × %賠償買受人損失。買受人應配合出賣人辦理退房的有關手續。
第5頁
(2)買受人不退房的,出賣人按每遲延一日 1 元計算,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 × 。
第五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該商品房價款按下列方式計算:
該商品房屬 預售 房,按建筑面積計價,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 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的購買費用已計入上述建筑面積銷售單價內,不再另行計價。
第六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雙方約定以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計價建筑面積與實測計價建筑面積有差異的,以實測計價建筑面積為準。
商品房竣工交付后,實測計價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計價建筑面積發生差異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2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 、方式一
(1)建筑面積差異比絕對值在0.6%以內(含0.6%)的,雙方互不補差價;
(2)建筑面積差異比絕對值在0.6%以上至1%以下(含1%)的,面積差異比絕對值在0.6%至1%之間(含1%)部分的房價款由雙方按合同約定的房屋單價多退少補;
(3)建筑面積差異比絕對值在1%以上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及按 × 利率計算的利息退還給買受人,并按總價款的 × %賠償買受人損失。買受人應配合出賣人辦理退房的有關手續。
買受人不退房的,實測計價建筑面積大于合同約定計價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差異比在0.6%至1%之間(含1%)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1%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計價建筑面積小于合同約定計價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差異比絕對值在0.6%至1%之間(含1%)部分的房價
第6頁
款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1%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建筑面積差異比=(實測計價建筑面積-合同約定計價建筑面積)∕合同約定計價建筑面積×100%
(4)共有共用建筑面積出現差異的,不得另行結算。
2 、方式二
雙方自行約定如下:
(1)實測計價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計價建筑面積存在差異的,面積差異部分的房價款由雙方按合同約定的房屋單價多退少補。
(2)買受人不得以合同約定計價建筑面積與實測計價建筑面積存在差異為由解除本合同。
(3)出賣人應在得到經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備案的竣工測量建筑面積結果后,將該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買受人。買受人在接到該通知之次日起15日內到出賣人營業場所或指定的其他地點補交或者領回面積差價款;買受人逾期不補交差價或者出賣人拒絕退還差價的,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按應補交款或者應退款的萬分之三向守約方計付違約金;買受人未按時前往出賣人營業場所或指定的其他地點領會面積差價款的,視為買受人放棄差價款。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3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后,按如下時間如期將總房價款當面交付出賣人或匯入出賣人指定的銀行賬號。買受人同意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之日付清全部房價款,計人民幣圓整(含定金) 。
2、分期付款 ×。
3、其他方式 銀行按揭,詳見合同補充協議第二條。
雙方同意買受人支付的預售款應“專款專用”于所購商品房項目的工程建設,在該項目取得《商品房現售備案證明》前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為保證預售款專用于工程建設,買受人應將商品房預售款支付至以下商品房預售款專用賬戶(此賬戶須為預售資金監管部門、銀行及房地產開發企業公共簽訂的《南寧市商品房預售資金專用賬戶監管協議》中指定開設的專用賬戶)
。
第7頁
專用賬戶開戶名稱:馬山浩森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專用賬戶開戶行:廣西馬山農村商業銀行營業部;
專用賬戶賬號:。
第八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2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60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三 的違約
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60 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該商品房房價總額的 10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五 (該比例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①逾期在60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②逾期超過60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該商品房房價總額的10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五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如買受人選擇銀行按揭付款,應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當日開始辦理
第8頁
按揭貸款手續,并在交付首付款之日起7日內向出賣人指定的銀行提交全部符合貸款要求的真實資料并簽訂借款合同,交納貸款所需費用。否則,視為買受人逾期付款,逾期按本合同第八條條款的第2條的(1)條執行。
(3)如買受人選擇公積金貸款付款方式,應在簽訂本合同后自行辦理公積金貸款相關手續。出賣人在合同取得《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后通知買受人領取辦理資料,買受人應當在收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三日內領取資料,并在領取資料后的3個工作日內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齊全的符合貸款要求的申請資料并取得《受理回執單》,同時保證在向出賣人領取資料后30日內將公積金貸
款款項支付至出賣人指定賬戶,買受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應分別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①買受人逾期領取辦理資料或者領取資料后逾期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齊全的符合貸款要求的申請資料并取得《受理回執單》的,每逾期一天,應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500元;
②買受人向出賣人領取資料后30日內未將公積金貸款款項支付至出賣人指定賬戶的,視為買受人逾期付款,逾期按本合同第八條條款的第2條的(1)條執行。
第九條 交付期限及交付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20__年10月31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 2 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已取得規劃驗收批準文件、建筑工程竣工合格證明文件。
2、該商品房經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勘察五方驗收合格。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不可抗力事由之日起 30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第十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原因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
第9頁
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60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一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60 日后,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60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及按人行活期利率計算的利息退還給買受人,并按總價款的 × %賠償買受人損失。買受人應配合出賣人辦理退房的有關手續。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二的違約金。
2、 × 。
第十一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所在棟與相鄰棟正面間距減少的;
(2)該商品房結構形式發生變化的;
(3)該商品房戶型發生變化的;
(4)該商品房空間尺寸發生變化,導致層高變化或合同約定建筑面積發生變化的;
(5)該商品房朝向發生變化的;
(6) × ;
(7) × 。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 15 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不退房。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60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及按 人行活期利率計算的利息退還給買受人,并按總價款的 × %
第10頁
賠償買受人損失。買受人應配合出賣人辦理退房的有關手續。
買受人不退房的,出賣人應按變更給買受人造成的實際影響,給予買受人相應補償。雙方應按公平合理的原則就補償問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關于本條款的其他約定詳見本合同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對延期交房的責任及產生的相關費用約定如下:
(1)因買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配合出賣人辦理完畢合同備案、銀行按揭手續,或買受人未付清房款、按揭款、有關稅、辦證及代辦費及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
(2)因買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延期交房的;
(3)買受人所留通訊地址錯誤、不詳或地址變更未通知出賣人,導致交房通知無法送達買受人的;
(4)買受人未按本合同簽訂的時間或者交房通知指定的時間辦理交接手續的;
(5)買受人拒不驗收房屋或因非正當原因拒絕簽署《房屋交接單》的;
(6)其他非出賣人導致買受人不按期辦理交房手續的。
如出現上述情況,出賣人有權拒絕交付房屋,并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違約責任。同時視為房屋已交接給買受人,與房屋有關的風險自出賣人通知的交房之日轉移到買受人,買受人必須支付延期交房期間的物業管理費和其他因延期交房引起的一切費用。該房屋的保修期自出賣人通知的交房日期算起。
該商品房經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勘察五方驗收合格后,即達到本合同約定的交房條件,如房屋存在局部瑕疵的,由出賣人根據合同約定及時整改,
第11頁
不視為質量不合格,買受人不得以此為由拒絕交接房屋,出賣人在整改期間不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發出的書面通知后 15 日內辦理交房手續并接收房屋;買受人在《房屋交接單》上簽字,視為買受人已受領房屋,出賣人已履行交房義務。
第十三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抵押權、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 。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附件三)。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 2 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買受人應在出賣人交房后15日內書面通知出賣人,雙方確認屬實后,出賣人應進行整改達到合同(附件三)約定的標準。
3、 × 。
第十五條 出賣人關于建筑節能內容的承諾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建筑節能指標應符合雙方約定的內容(附件四)。與約定內容不符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 × 。
2、 × 。
第十六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規定的要求:
1、供水排水供電設施為_20___年_10_月;
2、教育文體設施為 / 年 / 月;
3、醫療衛生設施為 / 年 / 月;
4、物業管理用房為 / 年 / 月;
第12頁
5、社區管理用房為 / 年 / 月;
6、環衛設施及環保設施為 / 年 / 月;
7、人防設施為 / 年 / 月;
8、郵政設施為 / 年 / 月;
9、園林綠化及景觀為 / 年 / 月;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 買受人不主張相關違約責任,但出賣人應當在上述日期到期后180日內將相關設施、配套建筑達到相關條件,但非因出賣人原因導致的逾期除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合同登記備案、預告登記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的約定。
1、屬于商品房預售的,本合同簽訂后 30 日內(應當不超過30日),出賣人應按規定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2、出賣人與買受人協商一致,本合同登記備案后 30 日內,雙方共同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預告登記,出賣人未按約定協助辦理預告登記的,買受人有權單方申請辦理預告登記。
3、雙方同意選擇以下第 (1) 種方式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
(1)買受人委托出賣人辦理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720 日內,向房屋登記機構為買受人申請房屋所有權登記,并將以買受人為產權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書交付買受人。
(2)買受人自行辦理
買受人自行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出賣人應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 日內辦結《商品房現售備案證明》,并將房屋登記機構要求的需出賣人提供的證件資料提交買受人。
4、因出賣人過錯,導致本條約定的上述手續遲延辦理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3)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日內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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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受人已付款及按 × 利率計算的利息退還給買受人,并按總價款的× %賠償買受人損失。買受人應配合出賣人辦理退房的有關手續。
(2)買受人不退房的,出賣人按每遲延一日 × 元計算,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不退房,每逾期一日,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已付房款 萬分之零點壹 的違約金。
因買受人原因導致本條約定的上述手續遲延辦理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保修責任。
1、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2、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按國家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履行保修義務。
保修期內,買受人發現該商品房存在工程質量問題的,應及時通知出賣人或其受托人;出賣人或其受托人接到買受人的報修通知后應在__72__小時內到場檢查(雙方另約時間的除外),并根據工程質量問題的實際情況與買受人商定具體維修日期,及時、合理安排維修。買受人應在出賣人或其受托人檢查、維修期間給予必要配合。
出賣人或其受托人怠于履行該商品房工程質量保修責任的,應當按下列第 (2) 方式承擔責任:
(1)按每遲延一日 × 元計算,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_____由雙方協商解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商品房在保修期內因工程質量問題造成買受人經濟損失的,出賣人按下列第 (2)方式賠償買受人:
(1)買受人的實際經濟損失。
(2) 出賣人按《房屋質量保證書》對其相關工程質量進行保修,不負責保修范圍以外的任何費用 。
雙方對該商品房工程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任何一方均可委托__具有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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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檢測評定資質的機構進行檢測,另一方應當配合和協助檢測工作。檢測結果支持一方主張的,由對方承擔檢測費用。
3、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房屋損壞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九條 前期物業服務約定。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住宅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買受人不能改變所購商品房的建筑外觀,不得在該商品房所在項目任何建筑外部安裝加建物,不得破壞該商品房的主體結構及擅自改變內部使用功能,不得侵占公共區域,不得破壞小區環境 。
第二十條 前期物業服務。
1、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為:廣西南寧龍鼎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資質證號為【20__】桂建房物字4501A0028,資質等級:貳級。
2、前期物業服務期間,物業服務收費價格為:多層聯排住宅0.55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積),高層住宅物業服務費1.15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積),商鋪(業)物業服務費2.00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積),車位服務費0.58元/月·平方米,公共車位停車費(個)100元/月,由物業服務企業按照月收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出賣人負責監督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4、《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和《臨時管理規約》的內容詳見附件五。買受人已詳細閱讀附件五有關物業服務的全部內容和《臨時管理規約》,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并承諾遵守《臨時管理規約》。
第二十一條 專項維修資金
買受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維修資金屬于業主所有。買受人未交納專項維修資金的,出賣人不得將商品房交付買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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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受人按下列___2___方式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1、買受人委托出賣人代交。
買受人委托出賣人代交專項維修資金的,出賣人應當自受托之日起______日內將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專項維修資金專戶,并向買受人提交專項維修資金交納憑證。
2、買受人自行交納。
買受人自行交納專項維修資金的,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將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第二十二條 本項目根據規劃設計共有 299 個停車位,其中地上停車位 120 個,地下停車位 179 個。利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設置的停車位共×個產權屬于全體業主共有,其余共299 個停車位產權屬于出賣人所有。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該商品房所在地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六)。
第二十五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35_______頁,一式____伍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壹份,買受人壹份,馬山縣房地產管理所壹份,馬山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壹份,按揭銀行壹份或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馬山縣管理處 壹 份。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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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賣人(簽章) : 買受人(簽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簽章) (簽章)
簽于 簽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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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房屋分層平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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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構成說明及分層分戶尺寸圖
按照《房產測量規范》(GB/T17986-20__)及《南寧市房產面積測算細則》(南房字【20__】5號)的規定計算面積。分層分戶尺寸圖詳見馬山浩森中央公園營銷中心現場公示的《房產測繪成果報告書》(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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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裝飾標準、設備標準
一、公共部分
(1)外墻:高級外墻彈性涂料;
(2)首層入戶大堂:地面貼地磚,墻面、頂棚刮膩子及普通內墻涂料;
(3)標準層電梯廳:地面貼地磚,墻面、頂棚刮膩子及普通內墻涂料;
(4)安防(智能)系統:小區內設門禁系統,閉路電視監控系統,停車場入口管理系統;
(5)電梯:品牌電梯。
二、戶內部分
(1)門
1、入戶門:品牌鋼制入戶門配機械鎖(當建筑消防規范有要求時則使用防火入戶門);
2、陽臺門:鋁合金中空玻璃推拉門或平開門,不含紗扇;
3、內門:預留門洞(當建筑消防規范有要求時局部需裝防火門)。
(2)窗
1、臥室及客廳窗:鋁合金中空玻璃窗,不含紗扇(當建筑消防規范有要求時則使用防火玻璃窗);
2、衛生間及廚房窗:鋁合金普通單玻窗,不含紗扇(當建筑消防規范有要求時則使用防火玻璃窗)。
(3)地面:結構板面。
(4)墻面:混合砂漿抹面。
(5)頂棚:結構板面。
(6)陽臺
1、預(埋)留排水地漏;
2、欄桿:鐵藝欄桿;
3、墻面:高級彈性外墻涂料;
4、頂棚:高級彈性外墻涂料。
(7)廚房:
1、預留排煙道及排水口;
2、墻面:水泥砂漿抹面或混凝土結構面;
3、頂棚:結構板面;
4、地面:結構板面。
(8)衛生間
1、沉箱做好防水,預留主排水管道接口,回填由業主自理;
2、墻面:水泥砂漿抹面或混凝土結構面;
3、頂棚:結構板面。
供水系統:每戶在戶外設獨立水表,冷水管安裝到戶內公衛并安裝一個水龍頭,其他用堵頭封堵。
配電系統:每戶在戶外設獨立電表,戶內設總配電箱并安裝總開關,總配電箱后各用電回路由用戶自理。
電視、電話、寬帶:戶內設總弱電箱,弱電箱前端及后端線路由用戶自理。
管道燃氣:如當地管道燃氣運營公司已將市政主管道安裝至本小區,則由用戶自行向燃氣公司申請開通,所涉及費用由用戶自行承擔。
空調系統:無,預留空調外機位和外墻空調孔。
針對以上裝修標準,出賣人保留以更優質的材料及設備代替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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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建筑節能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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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
詳見馬山浩森中央公園營銷中心現場公示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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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合同補充協議
買受方確認:出賣方已就本合同正文的所有條款,特別是其中與本補充條款之間存在差異的條款或有可能限制買受人權利、減輕或免除出賣方義務和責任部分,以及違約責任部分,采取合理的方式逐字逐句提醒買受方注意并作充分說明。買受方同意購買出賣方開發的房屋。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本商品房買賣相關事宜簽訂補充條款如下:
第一條、商品房限購責任約定
1、買受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出賣方已充分告知和說明了國家及地方關于商品房限購的政策規定,若買受方暫不符合在本市(縣)購房的條件,買受方自愿承擔依因此暫不能辦理買賣合同備案、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的后果,若屆時因買受方不符合限購政策規定而導致本合同被解除的,買受方同意承擔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若造成出賣方損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價下降損失、因追究買受方違約責任而支出的律師費、鑒定費、訴訟費等,下同),買受方還應全額賠償。
2、雙方一致同意,若買受方暫不符合在本市(縣)購房的條件,則在具備備案條件或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同意受理產權轉移登記后,雙方將合同約定的條件辦理相應備案或轉移登記,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的期限自具備產權轉移登記條件,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同意受理產權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計算。屆時若需要重新簽訂相應文件的,則雙方同意按照與本合同相同的條件簽訂相應的合同或文件,如買受方不配合導致相關備案或轉移登記不能辦理的,責任方應承擔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若造成另一方損失的,責任方還應全額賠償 。
第二條、對付款條款的補充約定
1、銀行按揭:
(1)受買人同意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之日付清首期款,占全部房價款的20.00%,計人民幣: 元(大寫: )整(含定金)。
(2)余款占全部房價款的80%,計人民幣: 元(大寫: )整,由買受人向按揭銀行申請按揭付款。
2、買受方如需按揭貸款,有關貸款的條件、成數、期限、金額、利率以及應提交的資料,以買受方簽訂的貸款銀行的最后審批為準,出賣方不承諾為買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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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辦按揭貸款、公積金貸款或組合按揭貸款手續。
3、如按揭銀行批準的按揭款少于買受方申請的按揭款的,則買受方應當接到銀行或出賣方通知后10日內將差額部分的購房款一次性支付給出賣方,并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及《按揭合同》交納相關按揭費用。如逾期應按買賣合同第八條約定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4、如買受方的按揭申請非因出賣方原因最終未獲銀行接納的,則買受方應當在接到銀行或出賣方通知之日起7日內,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逾期未付清房款的,視為買受方單方面違約,買受人應按買賣合同第八條約定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5、銀行貸款審批通過后,如非因出賣方原因導致銀行未能按貸款合同發放貸款的,出賣方有權要求買受方接到銀行或出賣方通知后7日內支付全額房款,逾期未付清房款的,買受方應按買賣合同第八條約定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6、買受方應及時履行貸款合同的相應義務,因買受方未及時履行相關貸款合同義務,而導致出賣方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賣方有權解除買賣合同,并在承擔責任后有權向買受方追償,同時出賣方有權在不通知買受方的情況下收回該房屋
另行出售。買受方除賠償出賣方損失(含銀行索賠)外,還應當按總房款20%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另外還需承擔出賣方因實現債權、解除合同、處置房屋等產
生的訴訟費用及律師代理費、拍賣費、差旅費等相關費用。
7、本補充條款的貸款機構包括銀行或其他貸款機構,本補充條款所列的貸款包括商業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及商業與公積金組合貸款。
8、買受方確認:在簽訂本買賣合同前已充分了解國家及房屋所在地的購房政策、商業貸款及公積金貸款政策,并明確知悉國家及當地政府會不時對購房政策及貸款政策進行調整。如因買受方不符合購房政策或貸款政策的變化導致買受方無法購買該商品房的,出賣方有權單方解除本買賣合同,并按照該補充協議第十條履行相關手續。
9、買受方同意按買賣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約定向出賣方支付該房屋的房價款,買受方保證其支付的購房款項及有關費用的所有資金來源完全合法并享有所有權。如第三方向出賣方主張對該筆資金的權利并最終導致出賣方將該筆資金退還第三方的,買受方應為出賣方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出賣方退還第三人資金數額的兩倍。如買受方所付的房價款因收到司法機關強制措施致使出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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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自由使用,則買受方應在出賣方通知要求的期限內補足被強制之款項,否則視為買受方未履行付款義務,買受方應當按照按買賣合同第八條約定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第三條、產權登記辦理
1、買受方自行辦理房屋權屬證書的,應在接到出賣方通知后的15日內,向房屋所歸屬地的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該房屋的權屬證書及抵押權利證書(若有)的申請手續。
2、如買受方委托出賣方或指定的第三方的要求提交辦理房屋權屬證書。買受方應在房屋交付前:
(1)簽署代辦產權協議及授權委托書;
(2)按出賣方或出賣方指定的第三方的要求提交辦理房屋產權證書所需證件及相關材料,簽署辦理產權所需全部相關文件;
(3)向出賣方指定的第三方交納委托代辦費;
(4)向出賣方預付辦理產權前/時必須支付的各項稅費,包括契稅、公共維修基金等,由出賣方代繳。
買受方履行上述義務,是出賣方交付房屋的前提和履行交付后其他義務的前提。買受方同意,在產權證辦理完畢后,出賣方或出賣方指定的第三方可將房屋的產權證書原件交出賣方或銀行辦理抵押權證等有關手續。如出賣方指定的第三方或出賣方另行通知的,買受方應在通知后30日內補充提供辦理產權登記需要的其他材料。
買受方通過銀行貸款支付房款并且出賣方承擔擔保責任的,應委托出賣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辦理房屋產權證書。
3、買受方違反前兩款約定的,每逾期一天,應按照合同總價的萬分之五承擔滯納金,若因此造成出賣方向銀行承擔連帶擔保責任的,買受方應賠償出賣方全部損失,并按照合同總價的10%承擔違約責任。
4、因出賣方原因導致無法按照本合同約定期限辦理出該房屋的權屬證書的,如逾期不超過180天,買受方不退房,出賣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如逾期超過180天,買受方可以不退房,出賣方按日向買受方支付已交付房款的萬分之一的違約金,買受方也可以退房,出賣方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方已付房價款無息退還給買受方,出賣方不再因此承擔其他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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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若因逾期交房導致辦理房屋權屬證書逾期的,則逾期交房和逾期辦理房屋權屬證書的違約責任不得重復計算。
第四條、交付程序、標志、房屋交付期限及交付條件的補充約定
1、買受方付清全部房款和其他代收代繳費用(如有)后方可與出賣方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包括房屋交付和權屬轉移登記)。因買受方未付清全部房款和其他代收代繳費用而未能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視為因買受方原因導致未按時交付,出賣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2、出賣方在合同正文約定的交付之日前取得合同約定的批準文件,并已向買受方寄送《交房通知書》的,視為出賣方已履行了房屋交付通知義務。出賣方有權根據工程建設進度情況提前交房,具體交房時間以《交房通知書》規定的交房日期為準。買受方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的,視為該房屋已按照約定標準交付;
(1)買受方未按照《交房通知書》規定的時間與買受方辦理交房手續的;
(2)該房屋交付時,除了不具備約定的交房條件和主體結構質量問題及嚴重影響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外,買受方以其他任何理由拒絕收房。
如發生前述兩款約定的情況,該房屋自《交房通知書》約定的最后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物業服務費、水電費等轉由買受方承擔,且開始計算房屋及相關設備設施的保修期。
3、收房時,除了主體結構不合格等嚴重影響買受方居住的質量問題外,一般質量問題不影響交接手續的辦理,買受方不得延遲或拒絕辦理該房屋的交接手續。買受方可要求出賣方在房屋交付后的合理時間內承擔維修義務。房屋驗收交接時,出賣方應出示的證明文件將備置在該房屋銷售處供買受方查閱。
4、交房時,如出賣方為房屋提供的裝飾、設備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雙方同意按照下述方式處理:出賣方可以按約定的標準完善或使用等品質的材料、設備進行替代,不另行補償;對于室內的裝飾、設備,如無法完善或替代的,則出賣方應按照建設單位預算價補足裝飾、設備差價。買受方不得以此為由單方面解除合同。
5、若出現以下情形之一,導致出賣方延期交房的,出賣方不承擔逾期交房責任,出賣方可以據實順延交房時間:
(1)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恐怖活動、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或重大技術問題不能解決、出賣方無法避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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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拒的人為因素、惡劣天氣、施工期間政府有關不得開挖運土、交通管制、不準施工等的禁令、市政規劃、基礎建設和配套要求更改、非典等重大流行性疾病或文物考古、挖掘等不可預見、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特殊情況(下同);
(2)因政府政策變化或為遵守政府法令;
(3)因政府進行市政工程建設影響本項目建設的;
(4)因政府報批時間超過政府已公布的辦事時限而導致延誤交房的;
(5)因動拆遷原因或者項目的市政配套設施原因造成延誤的;
(6)軍用設施規劃、搬遷及使用的影響。
(7)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地方法規、規章、政策發生變化及政府相關部門行為影響施工或項目推進的。
(8)出現政府有關部門限制性行為或強制性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交通管制、安全、衛生檢查等),均以政府發布文件、通知中所載明的時間為據實延期時間。
(9)因商品房或小區其他建設的設計、規劃變更調整,影響施工的,報送
審批至審批通過的時間為據實延期時間。
(10)遇到重大考試(中考、高考等)或者政府及其他部門組織的慶典、慶祝及其他社會活動的,政府有關部門發布的文件、通知中載明的時間為據實延期時間。
(11)因市政工程(如道路、供水、供電、燃氣等)為建設到位,影響施工,或者影響交付房屋,或者影響房屋使用的,出賣方可順延至市政工程建設到位的日期交房。
(12)工期內出現中雨、大雨、暴雨或者連續兩天以上(包含兩天)小雨、刮大風(六級或六級以上),不論當天降雨、刮大風時間多久,均按日計算,具體以氣象部門記錄的降雨、刮大風的日期為據實延期時間。
(13)非出賣人原因,一天內停水或停電(無論白天、晚上、夜間),1小時以上不滿4小時據實延期半天,4小時以上(含4小時)則延期一天,以供電、供水等相關部門發布的文件、通知中載明的時間為延期時間。
(14)出賣人將房屋竣工材料或及其他單項驗收材料報告提交主管部門并被接受后,等待驗收或丈量的時間為據實延期時間。
(15)買受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按時足額付款、未按約定辦理完畢按揭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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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與按揭銀行簽訂正式的借款合同和相關合同)或者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義務的,買受人怠于履行義務的時間為出賣方可順延交房時間。
(16)其他出賣人無法預知、不能控制的因素造成工期延誤的,包括但不限于地質原因、地下埋藏物、地下市政設施等。
因上述原因延期交房的,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6、買受方本人應當在買賣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到出賣方處辦理完畢房屋的交接手續。買受方如需委托第三方辦理交接事宜的,應當向出賣方交付經公證機關認可的委托手續,相關公正手續的辦理及費用由買受方自行承擔。買受方在買賣合同第九條約定的期限內(或出賣方另行通知的期限內)不辦理的,按買賣合同第十二條約定處理。
7、買受方本人無法在主合同約定期限前往項目現場辦理房屋交付手續時,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履行房屋的交付手續,但委托代理除具備代理的法定要件外,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辦理公證委托手續。買受方應于辦理房屋交付手續之前,向出賣方提供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原件一份;
(2)辦理面簽授權委托書。買受方與其委托代理人在辦理房屋交付手續之前,挈帶各自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前往出賣方售樓現場,在
出賣方的現場見證下,當面簽署房屋交付的授權委托書,并交付出賣方。
(3)提交使、領事館見證或認證文件。(涉外)
第五條、關于面積和層高差異處理
1、房屋交付時,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和實測建筑面積有差異的(含公攤面積和/或套內建筑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房屋單價不變,合同繼續履行,雙方按照實測建筑面積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本合同正文中約定的層高數值為房屋一般部位的結構層高;實際層高可能因如下情形有差異:
(1)地下室、閣樓、設備平臺等特殊使用空間的層高;
(2)精裝修房裝修后的凈高;
(3)根據設計要求,部分房間的頂板或同一房間的部分頂板可能存在高差;
(4)房屋中存在桁、梁等特殊部位,衛生間、廚房頂部有明管等部位的層高。
買受方對此均表示明白和接受,若發生上述情形,買受方同意不得因此解除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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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或者要求出賣方承擔任何賠償、補償或者違約金。
3、除上述第2款約定情形外,若交房時,房屋實際層高低于合同約定層高的,實際高度與約定高度之差超過國家標準規定施工允許誤差且出賣方無法修正的,高度誤差比每超過1%,出賣方同意按層高不足部分相應房價款的0.5%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除層高不足且低于國家對該類房屋的最低層高要求的,買受方不得再向出賣方要求其他賠償、補償,且買受方不得解除合同。實際層高超過合同約定層高的,不視為出賣方違約,買受方不得要求任何賠償、補償或要求解除合同。
第六條、銷售廣告及樣板房
1、買受方確認,出賣方所制作的樣板房及其樣板區域以及售樓資料僅供展示和參考,與實際交付的房屋可能存在一定的差異,出賣方所有廣告、模型及宣傳資料中的景觀效果、建筑物外立面及其色彩效果與實際建成后的景觀、建筑物外立面及其色彩可能會差別或局部調整,最終以實際建成為準。買受方所購房屋面積、結構、裝飾、設備標準均以本合同及其附件為準。
2、買受方充分明白并知曉:出賣方通過發布的廣告、宣傳資料、沙盤、模型、樣板間內容僅作為要約邀請,實際情況在簽約時可能已有變更。不作為買賣雙方確定各自權利義務的依據。出賣方對該項目及該房屋所作的具體確定的說明和允諾及對本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內容均已明確列明于本合同條款中,除本合同條款中明確約定內容外,其他內容均不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也對房屋購買和房屋價格無重大影響。
第七條、規劃、設計變更
1、對本合同第十一條的約定做出以下補充:
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規劃、設計變更,出賣方不承擔責任,買受方也不能要求解除合同:
(1)根據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各進行的變更;
(2)根據新頒布的法律、法規或政府有關規章的規定進行變更;
(3)由于任何出賣方不可控制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引致的變更。
2、買受方同意,除房屋結構形式、戶型、朝向之外的其他變化出賣方無需通知買受方,亦不得作為解除合同的理由。出賣方有權根據項目需要合理設計和設置綠化、圍墻、路燈、窖井、可視電話、電話或ATM等弱電井/箱、分支箱、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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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開關站、變電站、電表箱、配電箱/房、垃圾箱、有線電視箱、水泵房、煤氣調壓站、車庫安全疏散口、排風豎井及其他公用設施及公用設備,也可以合理
設計和調整環境景觀、路網、圍墻、建筑外立面的色彩、外立面裝飾部分細部處
理、門窗式樣等對買受方實際使用房屋無明顯影響的項目和部位。
3、本項目系分期開發項目,項目后期設計方案在報建過程中可能發生調整,以政府相關部門最終批準實施的方案為準,出賣人保留對后期地塊規劃調整的權利且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4、出賣方對該項目紅線外的環境及設施設備情況并無任何承諾,買受方已充分知曉并清楚該房屋毗鄰的樓宇、橋梁或道路、市政設施、小區周邊的建筑物及其構筑物、河道等對該房屋可能產生的影響(如:灰塵、噪音等)并愿意接受。本合同簽訂后周邊環境和配套設施設備的變化也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5、買受人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已充分認識后期地塊開發建設、施工過程中可能會產生影響買受人生活、居住的噪音等問題,買受人保證不因此而追究出賣人的任何責任。
6、出現本合同第十一條所約定的規劃、設計變更,買受人不退房的,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一 予以補償。
第八條、公共配套設施、設備
1、本項目系分期開發項目,除本合同約定于商品房同期交付的配套設施外,其他基礎設施和公共配套建筑將根據政府批準的規劃方案,分期建成交付,但不遲于本項目最后一期竣工交付時間。
2、公共配套建筑的交付指竣工并達到使用條件,投入使用的具體時間由相關所有權人或經營者確定。有線電視、電話、寬帶、燃氣等配套設施需由買受方向該設施的服務提供商辦理開通申請使用手續并交納相關費用,各項服務的具體開通時間,將由服務提供商根據申請業主的數量決定。買受方應在交房后的3日內辦理該房屋所屬水、電、煤氣等設施設備的過戶登記手續,因買受方逾期辦理而造成出賣方損失的,買受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除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同明確另有特別約定外,買受方僅對其房屋所在建筑物內的共有部分和共用設備享有權利和承擔相應責任,但按相關政府部門批準的最終規劃服務于整個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用房等歸該項目全體業主共有。
第30頁
4、除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明確約定配置給業主委員會或歸全體業主共同所有的物業服務用房等共有房屋或公共設施之外,該項目的會所、地下車庫(車位)等未計入該房屋共有分攤面積的其他配套用房的所有權、使用權、經營權及人防工程的受益權歸出賣方,出賣方有權用于出租、出售或自用。
5、在項目最后一期竣工交付之前,出賣方有權在小區內進行廣告宣傳活動。后期項目施工可能給小區帶來一定影響(噪聲、適當使用小區道路場地等),買受方對此無異議且不要求出賣方給予補償。
6、買受方同意小區其他業主無償單獨使用與該業主房屋緊密相連的圍合面積(含首層、天臺、平臺、屋頂花園、底樓花園或圍合綠地),出賣方有權根據施工需要,對圍合面積及形狀進行調整。圍合面積及圍合形狀具體以交付本商品房時的現狀為準,買受方不得對圍合面積及圍合形狀進行更改。買受方對該等面積只擁有使用權,不擁有所有權,其使用年限與房屋土地使用權年限相同,并應當遵守國家及本房地產項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規、《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及《臨時
管理規約》的規定,服從和遵守業主大會做出的決議。圍合面積可能存在窖井蓋、各類管線及地下車庫/道等公共設施和設備,買受方使用時不得影響和損壞公共
設施和設備,并給予出賣方、物業管理企業和公共設施管理單位全部必要的協助
和便利。
7、主合同附件三包含以同等品質材料、設備替代的情形。買受方不得以出賣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存在瑕疵為由拒絕接受該商品房。
第九條、保修責任
1、出賣方對該房屋建筑結構、主要設備及裝修設備的保修責任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人為事件、買受方自行裝修、改動或不適當使用或其他非出賣方原因所造成的損失或損壞,出賣方不負保修責任。
2、維修工作完成后,雙方應當自出賣方通知到達之日起五日內進行驗收。買受方無正當理由不得延期、拒絕驗收,否則,視發出通知之日為維修合格日。
第十條、終止和解除合同
1、如買賣雙方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正當理由”系指法律明確規定或合同明確規定該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要求解除合同的,即使同意支付違約金,也必須取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有權不予同意并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出現任
第31頁
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解除、終止合同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總價30%的違約金,并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2、本合同及補充條款約定的損失包括:(1)合同約定的房價與解除合同時該房屋市場評估價之間的差額;(2)守約方為追究違約方的責任而支出的律師費、鑒定費、調查取證費等。
3、無論因出賣方原因或是買受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買受方都應在收到出賣方通知后的7個工作日內與出賣方共同辦理解除合同及注銷登記手續。買受方逾期辦理的,每逾期一天應按該商品房總價款的萬分之五承擔賠償責任。且在買受方配合辦理完畢注銷本合同網上備案之前,出賣方有權不向買受方退還任何應退還款項,直至買受方配合辦理完畢,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4、買受方已辦理收房手續后本買賣合同解除的,自買受方收房至房屋已交給出賣方之日止,買受方應每日按購房款總額的0.02%向出賣方支付房屋使用費,除此之外,買受方還應繳納上述期間內該商品房的水電費、公共水電分攤費、物業服務費等因使用或占有該商品房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買受方應于本買賣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內辦妥退房手續并將房屋騰空退還給出賣方,如買受方逾期辦妥退房手續并將房屋清空退還給出賣方的,出賣方有權自行收回該商品房并對該商品房內一切物件作出處理,并有權向買受方追討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此給買受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出賣方概不承擔。買受方在退房前造成房屋損壞的,應當賠償出賣方損失。如買受方對房屋進行裝修的,買受方應予以恢復原狀,并承擔相應費用。如出賣方要求按現狀收回房屋的,則該商品房的裝修部分買受方不得拆除,出賣方對此不作任何賠償。
5、如買受方以按揭方式購房或公積金貸款方式購房的所簽訂的買賣合同解除的(按揭或公積金貸款已由銀行放貸到出賣方指定賬戶中),出賣方將在買賣合同解除之日起60日內,將已發放至出賣方賬戶的按揭貸款本金返還予按揭貸款銀行,買受方尚欠貸款銀行貸款利息、手續費、違約金、保險費等其他一切費用由買受方自行承擔,出賣方應返還的款項中,對于買受方尚欠按揭貸款銀行的按揭款及利息,出賣方有權直接返還給按揭貸款銀行或予以扣除。同時出賣方將買受方已交的首付款返還買受方;買受方已付的銀行貸款利息自行負責,出賣方不再承擔。
第十一條、個人資料及文件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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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買受方確認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個人資料都真實、有效,出賣方可按此以書面方式向買受方送達任何文件、回復及其他任何聯系,且采用掛號或特快專遞
郵寄或直接送達,若買受方變更地址須在變更后五日內向出賣方提出書面通知,也以相同方式送達出賣方。
2、若買受方為多人時,出賣方向其中任何一人進行聯系或郵寄任何書面文件,即為向買受方全體進行聯系或郵寄了書面文件。
3、若以掛號或特快專遞郵寄的方式,在投郵后(以寄出的郵戳為準,無需以公正方式證明)第5日將視為已送達買受方,若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以買受方簽收時視為已送達。如因買受方所填住所地不準確、無人簽收或拒絕簽收導致通知退還或由買受方住所地物業、門衛代為簽收的,由買受方承擔責任,并視為出賣方已經履行相關通知義務。
第十二條、其他
1、買受方為兩人或兩人以上聯名購房的,如向出賣方出具書面授權委托書并限定代理范圍的,則按其提供的書面授權委托書確定代理方的代理權限;如未出具書面授權委托書,則其中任何一人的行為(包括付款、收房或簽訂除本合同和補充條款之外的其他合同、協議)均視為其他聯名購房人同意的共同行為,任何一人的行為效力及于其他聯名購房人。
2、買受方同意出賣方保留該項目樓宇的命名權,出賣方有權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更改全部或部分樓宇的名稱。
3、買受方同意:出賣方或本項目物業管理單位有權允許本項目中符合條件的經營單位在樓宇屋頂和外墻以合理方式標示其單位名稱、字號、或設置宣傳材料(具體條件和規定由物業管理單位另行制定),買受方對此不得提出異議或要求取得相關收益。宣傳材料的內容和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出賣方和其關聯企業對產品介紹或企業形象宣傳等所制作的廣告牌、霓虹燈、彩旗、橫幅等合法的宣傳形式。
4、在買受方辦理該房屋所有權登記前,如買受人擬將該房屋購買人更名、加名或減名(無論是否涉及直系親屬),或將該房屋轉售、贈與他人或與他人置換,出賣方沒有義務配合買受方辦理購房手續更名。
5、如出賣方已墊付了該房屋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買受方同意在簽署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的同時繳交該款項,逾期繳交的,買受方應承擔該款項自出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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墊付日期算起的利息,并按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的其他約定承擔責任。
6、除另有約定外,本合同和補充條款中涉及的各類款項的利息,一律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第十三條、補充條款效力
1、買賣合同正文條款與本補充條款不一致的,以本補充條款的規定為準,合同未盡事宜及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要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書面變更協議進行約定。除此之外,任何口頭(包括但不限于口頭講解或咨詢等)或通訊通話或單方面文件均不能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法律有規定或本合同有約定的情形除外)。
2、對本補充協議各條款,買受方均已充分閱讀,且在簽約前已就該全部條款與出賣方進行了充分的協商,確認非格式條款。買受方確切理解本補充協議各條款之準確含義,并均表示接受和認同。
3、本補充協議自甲乙雙方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以下無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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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章) 【 】:
(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于 簽于
2023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28
商品房買賣合同(現售)
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其開發建設的房屋,雙方當事人應當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商品房買賣相關內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一章 合同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委托銷售經紀機構: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
經紀機構備案證明號: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
【國籍】【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______ 】,證號: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性別: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國籍】【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____】,證號: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性別: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買受人為多人時,可相應增加)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狀況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劃撥】【_________】方式取得坐落于____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為 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為 ,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為______ 年______月____日。
2、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項目核準名稱為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
第二條 銷售依據
該商品房已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備案號】【《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備案機構】【房屋登記機構】為____________。
第三條 商品房基本情況
1、該商品房的規劃用途為【住宅】【辦公】【商業】【______】。
2、該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體結構為 ,建筑總層數為_____層,其中地上____層,地下____層。
3、該商品房為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 【幢】【座】【___】____單元____層____號。該商品房的平面圖見附件一。
4、該商品房的房產測繪機構為____,其實測建筑面積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分攤共有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該商品房共用部位見附件二。
該商品房層高為_____米,有____個陽臺,其中____個陽臺為封閉式,_____個陽臺為非封閉式。陽臺是否封閉以規劃設計文件為準。
第四條 抵押情況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抵押】【未抵押】。
抵押人:________,抵押權人:______,
抵押登記機構:_____,抵押登記日期:______,
債務履行期限:__________。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及關于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三。
第五條 租賃情況
該商品房的租賃情況為【出租】【未出租】。
出賣人已將該商品房出租,【買受人為該商品房承租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租賃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賣人與買受人經協商一致,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至租賃期限屆滿期間的房屋收益歸【出賣人】【買受人】所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提供的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聲明見附件四。
第六條 房屋權利狀況承諾
1、出賣人對該商品房享有合法權利;
2、該商品房沒有出售給除本合同買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該商品房沒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轉讓的情況;
4、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
如該商品房權利狀況與上述情況不符,導致不能完成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____%(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
第三章 商品房價款
第七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幣種)____ 元,總價款為____(幣種)____ 元(大寫___元整)。
2、按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 (___幣種) ____元,總價款為_____(幣種) ____元(大寫 _______元整)。
3、按照套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幣種)_____ 元(大寫______元整)。
4、按照_____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幣種)_______元(大寫______元整)。
第八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簽訂本合同前,買受人已向出賣人支付定金_____(幣種)____元(大寫_____),該定金于【本合同簽訂】【交付首付款】【_______】時【抵作】【_______】商品房價款。
(二)買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應當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
2、分期付款。買受人應當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分____期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首期房價款____(幣種) 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整),應當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___。
3、貸款方式付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____】。買受人應當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首期房價款______(幣種) _____元(大寫______整),占全部房價款的________%。余款____(幣種)_____ 元(大寫_____元整)向 (貸款機構)申請貸款支付。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
(三)雙方約定全部房價款存入以下賬戶:賬戶名稱為__________,開戶銀行為______,賬號為______。
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五。
第九條 逾期付款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買受人未按照約定時間付款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2)逾期超過____日(該期限應當與本條第(1)項中的期限相同)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日內按照累計應付款的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出賣人不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該比率不低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所稱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第八條及附件五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條件與交付手續
第十條 商品房交付條件
該商品房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第1、2、3、4項所列條件:
1、該商品房已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文件;
2、該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測繪報告;
3、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使用說明書》和《住宅質量保證書》。
第十一條 商品房相關設施設備交付條件
(一)基礎設施設備
1、供水、排水:交付時供水、排水配套設施齊全,并與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網連接。使用自建設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衛生標準,__________________;
2、供電:交付時納入城市供電網絡并正式供電,_________________;
3、供暖:交付時供熱系統符合供熱配建標準,使用城市集中供熱的,納入城市集中供熱管網,_________;
4、燃氣:交付時完成室內燃氣管道的敷設,并與城市燃氣管網連接,保證燃氣供應,_____________;
5、電話通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6、有線電視: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7、寬帶網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以上第1、2、3項由出賣人負責辦理開通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第4、5、6、7項需要買受人自行辦理開通手續。
如果在約定期限內基礎設施設備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種方式處理:
(1)以上設施中第1、2、3、4項在約定交付日未達到交付條件的,出賣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的約定承擔逾期交付責任。第5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______元的違約金;第6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______元的違約金;第7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_____元的違約金。出賣人采取措施保證相關設施于約定交付日后_____日之內達到交付使用條件。
(2) 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公共服務及其他配套設施(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為準)
1、小區內綠地率: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到;
2、小區內非市政道路: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到;
3、規劃的車位、車庫: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到;
4、物業服務用房: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到;
5、醫療衛生機構: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到;
6、幼兒園: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到;
7、學校: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到;
8、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
以上設施未達到上述條件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小區內綠地率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__________________。
2、小區內非市政道路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________________。
3、規劃的車位、車庫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_____________。
4、物業服務用房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______________。
5、其他設施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_________________。
關于本項目內相關設施設備的具體約定見附件六。
第十二條 交付時間和手續
(一)出賣人應當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買受人交付該商品房。
(二)該商品房達到第十條、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交付日期屆滿前_____日(不少于10日)將查驗房屋的時間、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材料的通知書面送達買受人。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書的,以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屆滿之日為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以該商品房所在地為辦理交付手續的地點。_____________。
交付該商品房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滿足第十條約定的證明文件。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證明文件不齊全,不能滿足第十條約定條件的,買受人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并按照第十三條處理。
(三)查驗房屋
1、辦理交付手續前,買受人有權對該商品房進行查驗,出賣人不得以繳納相關稅費或者簽署物業管理文件作為買受人查驗和辦理交付手續的前提條件。
2、買受人查驗的該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的其他質量問題的,由出賣人按照有關工程和產品質量規范、標準自查驗次日起_____日內負責修復,并承擔修復費用,修復后再行交付。
(1)屋面、墻面、地面滲漏或開裂等;
(2)管道堵塞;
(3)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
(4)燈具、電器等電氣設備不能正常使用;
(5)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 。
3、查驗該商品房后,雙方應當簽署商品房交接單。由于買受人原因導致該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 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逾期交付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第十二條約定的時間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該期限應當不多于第九條第1(1)項中的期限),自第十二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比率應當不低于第九條第1(1)項中的比率)。
(2)逾期超過_____日(該期限應當與本條第(1)項中的期限相同)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______(該比率應當不低于本條第1(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第十四條 商品房質量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
出賣人承諾該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合格,并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_________________。
(二)其他質量問題
該商品房質量應當符合有關工程質量規范、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要求。發現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質量問題的,雙方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及時更換、修理;如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______。
(2)經過更換、修理,仍然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_______。
(三)裝飾裝修及設備標準
該商品房應當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裝置、裝修、裝飾所用材料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及雙方約定的標準。
不符合上述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1)、______、______方式處理(可多選):
(1)及時更換、修理;
(2)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3) 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 。
具體裝飾裝修及相關設備標準的約定見附件七。
(四)室內空氣質量、建筑隔聲和民用建筑節能措施
1、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符合【國家】【地方】標準,標準名稱:_______,標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建筑隔聲情況符合【國家】【地方】標準,標準名稱:_______,標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
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或建筑隔聲情況經檢測不符合標準,由出賣人負責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_%(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經檢測不符合標準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整改后再次檢測發生的費用仍由出賣人承擔。因整改導致該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賣人應當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2、該商品房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未達到標準的,出賣人應當按照相應標準要求補做節能措施,并承擔全部費用;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保修責任
(一)商品房實行保修制度。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該商品房為非住宅的,雙方應當簽訂補充協議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具體內容見附件八。
(二)下列情形,出賣人不承擔保修責任: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2、因買受人不當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3、____________。
(三)在保修期內,買受人要求維修的書面通知送達出賣人_______日內,出賣人既不履行保修義務也不提出書面異議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及維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六條 質量擔保
出賣人不按照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約定承擔相關責任的,由__________承擔連帶責任。
關于質量擔保的證明見附件九。
第六章 房屋登記
第十七條 房屋登記
(一)雙方同意共同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二)因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未能在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日內取得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買受人應當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2、__________。
(三)因買受人的原因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七章 物業管理
第十八條 物業管理
(一)出賣人依法選聘的前期物業服務企業為______。
(二)物業服務時間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物業服務期間,物業收費計費方式為【包干制】【酬金制】【_______】。物業服務費為 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積)。
(四)買受人同意由出賣人選聘的前期物業服務企業代為查驗并承接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出賣人應當將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承接查驗的備案情況書面告知買受人。
(五)買受人已詳細閱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實施前期物業管理,遵守臨時管理規約。
(六)業主大會設立前適用該章約定。業主委員會成立后,由業主大會決定選聘或續聘物業服務企業。
該商品房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見附件十。
第八章 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 建筑物區分所有權
(一)買受人對其建筑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二)以下部位歸業主共有:
1、建筑物的基礎、承重結構、外墻、屋頂等基本結構部分,通道、樓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屬設施、設備,避難層、設備層或者設備間等結構部分;
2、該商品房所在建筑區劃內的道路(屬于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綠地(屬于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于個人的除外)、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物業服務用房;
3、_____________ 。
(三)雙方對其他配套設施約定如下:
1、規劃的車位、車庫:____________;
2、會所: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稅費
雙方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向相應部門繳納因該商品房買賣發生的稅費。
第二十一條 銷售和使用承諾
1、出賣人承諾不采取分割拆零銷售、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
2、出賣人承諾按照規劃用途進行建設和出售,不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使用性質,并按照規劃用途辦理房屋登記。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3、出賣人承諾對商品房的銷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規劃屬于買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處分。
4、出賣人承諾已將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的情況告知買受人。具體內容見附件十一。
5、買受人使用該商品房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送達
出賣人和買受人保證在本合同中記載的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均真實有效。任何根據本合同發出的文件,均應采用書面形式,以【郵政快遞】【郵寄掛號信】【_____】方式送達對方。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的,應在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變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導致送達不能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 買受人信息保護
出賣人對買受人信息負有保密義務。非因法律、法規規定或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執行公務的需要,未經買受人書面同意,出賣人及其銷售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不得對外披露買受人信息,或將買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通過消費者協會等相關機構調解;或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五條 補充協議
對本合同中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內容,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見附件十二)。
補充協議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的責任,或不合理的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十六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頁,一式 份,其中出賣人____份,買受人____份,【____】____份,【____】___份。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買受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2023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2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物
1、甲方所擁有的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_號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現用途為自住。
2、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
3、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取得上述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
4、甲方自愿將上述房屋所有權及所屬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自愿購買該房屋,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無產權糾紛和無債權債務糾紛,否則,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二、房屋價款
買賣雙方同意按套計價,該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買賣雙方同意按下述_________種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辦理該房屋買賣立契過戶之日起7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購房款。
2、分期付款,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支付甲方總房款30%的購房款,剩余購房款于辦理房屋立契過戶之日起7日內支付。
3、貸款付款,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支付甲方總房款30%的購房款,剩余購房款由乙方向_________申請貸款支付,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_________提交貸款申請。
四、定金
乙方于簽訂本合同當日支付甲方購房定金貳萬元,作為購房擔保。乙方不購買房屋的,定金不退;反之,甲方不出售該房屋的,雙倍返還定金。乙方支付首付款時,定金折抵首付款。
五、房屋交付
甲方應于辦理房屋立契過戶之日起7日內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房屋內設備、設施及裝飾見合同附屬文件。
六、乙方同意其購置房屋由原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并遵守其管理公約的規定。
七、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在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時,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有關稅費。房屋評估費由雙方共同承擔。
2、甲方已交納的公共維修基金和供暖費已計入房屋總價,隨房屋轉讓一并轉讓給乙方,雙方不再另行結算。房屋交付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后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支付購房款。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購房款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乙方逾期付款達6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要求逾期應付款3%的違約金。甲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4、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約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甲方逾期交房達60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購房款3%的違約金;乙方愿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附屬文件約定條件的,視為未交付房屋。
5、甲、乙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交易部門提出交易申請。
6、因甲方原因,致不能交易過戶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購房款,并向乙方支付總房款5%的賠償金。
八、因訂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包括合同效力,違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屬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十、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北京_________簽訂。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管理部門備案一份,中介公司備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
日期:
2023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3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認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認購書不是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必經程序,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直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認購人以交付預付款性質費用的方式認購商品房的,不適用本認購書。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銷售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認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基本情況
認購人所認購的商品房為出賣人所開發的位于北京市_______區________項目中的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房,朝向為:___________。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___,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銷售依據
1.該商品房為預售商品房的,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____,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該商品房為現房的,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____。
第三條價款與付款方式
該商品房按照計價,單價為________元/平方米,總房價款為___________元人民幣。
該商品房按照計價,單價為________元/平方米,總房價款為___________元人民幣。
該商品房按照計價,總房價款為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出賣人同意認購人按照下列第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貸款方式付款。
4.其他方式。
認購人選擇第3種方式付款,認購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其余價款可以向_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第四條認購定金
認購人應當自簽訂本認購書之日起___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認購定金________元人民幣出賣人在收取定金后,應當向認購人開具收款憑證,并注明收款時間。認購人逾期未支付認購定金的,出賣人有權解除本認購書,并有權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第三方。
認購人同意在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日內,與出賣人協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關條款。
第五條認購人未在第四條第二款約定的期限內與出賣人協商商品房買賣合同相關條款的,出賣人有權解除本認購書。出賣人解除本認購書的,認購人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還,出賣人有權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第三方。
第六條認購人在第四條第二款約定的期限內與出賣人協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關條款,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自第四條第二款約定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超過___日的,本認購書自動解除雙方也可以協商解除本認購書。出賣人應當在本認購書解除之日起___日內將已收取的定金退還認購人。
第七條出賣人在認購人支付認購定金之日起至本認購書解除之日止,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第三方的,出賣人應當向認購人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該商品房的買受人為:__________。
第九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認購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生效后本認購書自行終止。本認購書終止后,認購定金應當。
第十一條本認購書未盡事項,可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本認購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認購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銷售代理機構: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2023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31
大連商品房買賣合同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
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_____________省(市)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
第三條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__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付款方式
1、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
2、已付定金將在最后一期付款時沖抵,支付方式為以下第_______________種:_________________
(1)現金_____________;
(2)支票_____________;
(3)匯款_____________.
第五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六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_計算。
2、逾期超過_______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七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按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九條保證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
第十條稅費的交納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繳納。
第十一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二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_年。
第十三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五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_________________
(1)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七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八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單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