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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產權房屋買賣合同

發布時間:2023-05-22

個人產權房屋買賣合同(通用29篇)

個人產權房屋買賣合同 篇1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______姓名: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買方:______姓名: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層,共,房屋結構為,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為。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乙方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計算,該房屋售價為每平方米元,總金額為億千百拾________萬千百拾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億千百拾________萬千百拾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計算。逾期超過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個月內按利率計算;自第個月起,月利息則按利率計算。逾期超過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

  第九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頁,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甲方代理人: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于簽于

個人產權房屋買賣合同 篇2

  字第___號

  申請人:

  甲:______(基本情況)

  乙:______(基本情況)

  丙:______(基本情況)

  公證事項:商品房______合同證詞

  內容

  一、必備要素

  1.申請人全稱或姓名、申請日期及申請事項。

  2.公證處審查(查明)的事實。

  包括:

  (1)甲方(賣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資格、及簽訂合同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乙方(買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資格、及簽訂合同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3)擔保人的身份、資格及擔保能力

  ;

  (4)合同標的物的權屬情況及相關權利人的意思表示;

  (5)出售房產(期權)的基本情況。包括:房產的名稱、坐落、房號、朝向、占地面積、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售價等;預售商品房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查無權利受限制的記錄等;

  (6)是否履行了法律規定的批準或許可手續。

  (7)當事人簽訂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是否對合同的主要條款取得了一致意見;

  3.公證結論:

  (1)當事人簽訂合同的日期、地點、方式等;

  (2)當事人簽訂合同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五條的.規定。

  (3)合同內容的合法性。

  (4)當事人在合同(協議)上的簽字、蓋章的真實性。

  二、選擇要素

  1.當事人對合同內容的重要解釋或說明。

  2.當事人是否了解了合同的全部內容。

  3.合同生效日及條件等。

  4.公證員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事實或情節。

  5.附件。

  ___省___(縣)公證處公證員:__________________(簽名

個人產權房屋買賣合同 篇3

  賣 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共有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為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房屋座落: ; 套(間)數____ 建筑結構____ 總層數___ 建筑面積(平方)____ 用途______。

  2.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___________。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該房屋占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經 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審查鑒定后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愿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六、雙方愿按國家規定交納稅、費及辦理有關手續。未盡事宜,雙方愿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愿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稅務部門各一份,房管部門一份。

  八、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監證機關: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產權房屋買賣合同 篇4

  房屋買賣協議(設施齊全)

  售方:身份證號:

  買方:身份證號:

  居間方:

  甲、乙、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自愿將坐落在區的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對該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愿意購買該房屋。

  2、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如下:

  房屋性質:所有權人:面積:樓層:

  產權證號:土地證號:丘號:

  附屬設施:

  第二條、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后的實際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該房屋的配套設施、過戶的相關費用由承擔。

  第三條:傭金支付

  甲方按照總房價款的%支付,即為人民幣元

  乙方按照總房價款的%支付,即為人民幣元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不完全履行致本合同終止的,違約方須在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傭金,守約方已繳納的傭金將予以退還。

  甲乙雙方惡意串通,損害丙方利益的,對上述傭金的支付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條:房款付款約定

  乙方向甲方的付款約定:

  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該房屋的定金。計人民幣元¥

  乙方于年月日過戶當日交付該房款人民幣元¥

  待該房屋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且甲、乙雙方確認該房屋費用交接清楚并在物業實驗單簽字七日內,結清余款。

  第五條:相關事宜

  1、乙方需要貸款并請丙方為其承擔他項權辦理之前擔保責任,乙方需承擔辦理貸款的相關費用。

  2、丙方為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并促成交易成功,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3、甲方承諾于年月日前騰空該房屋,并將該房屋鑰匙交于乙方。甲乙雙方自行辦理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物業管理及戶口遷移等過戶手續及相關費用的交接事宜。

  4、甲方保證該房屋權屬無爭議。如有共有權人,甲方保證出售的該房屋已取得其他共有權人的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須保證該房屋權屬無爭議,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權屬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并承擔一切后果及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須保證該房屋結構無拆改或拆改得到相關管理部門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證件,若因此影響辦理過戶手續,產生的一切后果及違約責任均由責任方負責。

  3、甲方認可乙方貸款方式付款時:貸款過程中,乙方提出終止貸款行為,則乙方須補齊所差房款,繼續履行該合同,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經濟損失。

  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與證明的真實、可靠。如因證明不屬實或其資信度不夠等個人原因造成的貸款未果,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

  乙方須按照約定按時到指定銀行辦理貨款手續,否則貸款延期責任由乙方承擔。

  4、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絕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發生本條第1、2、3、款違約責任,均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相當于合同第二條確定的房屋實際成交價的25%數額的違約金,并賠償守約方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同時,違約方應向丙方支付總房款的2%違約金。

  5、如因一方違約引起訴訟,守約方為訴訟支出的相關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均由違約方承擔。

  第七條:免責條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災和法律、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約定其他事宜

  第九條:其它

  1、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三份,一份三頁,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各種手續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動終止,并由丙方收回。

  甲方:乙方:丙方:

  甲方共有人:代理人:經辦人:

  代理人: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個人產權房屋買賣合同 篇5

  第1部分 合同背景

  第1條 合同原則:鑒于目前買賣雙方因為合同不明造成諸多爭議,為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出賣人的合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2條 文字定義:

  (1)合同中所稱“合同”、“本合同”、“約定”等系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合同,其他合同則冠以合同的具體名稱;

  (2)本合同中所稱“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系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簽訂合同即將買賣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稱“本樓”或者“樓房”系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位于的樓座;

  (4)本合同中所稱“小區”、“社區”系指房屋所處于的社區;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買受人解除購房合同的行為。

  第3條 合同標的:本房屋位于  市  區(縣)  路  號,目前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由出賣人提供的照片。

  第4條 合同目的:出賣人知道買受人購買商品房系為自己住用、通過出租獲得利潤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時通過及時轉讓獲得利潤,或者行使相關的所有權或用益物權以獲得利益。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購買此房屋后,除作為住宅使用外,還可以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使用,可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的注冊登記許可。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條 協商地點:本合同在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由各方依次選擇談判地點,分別為出賣人銷售場所(  市  區(縣)  路  號)或者為買受人及買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場所(  市  區(縣)  路  號),各方應在會面協商時準備好應當提供的文件資料,以節省雙方的時間。

  第6條 銷售廣告:買受人根據出賣人于   年  月  日刊登在 報第 版的廣告,參考出賣人提供廣告(包括文字、圖片、音像資料、電子出版物、網絡),與出賣人就購買商品房一事進行協商;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及周邊環境符合廣告所描述之內容,雙方就可預見的內容進行約定,如雙方沒有在涉及房屋質量、裝修、周邊環境等細節作出說明時,則出賣人提供或發布的廣告及宣傳品可作為證據,證明出賣人承諾提供房屋符合廣告宣傳品中文字及圖案的描述。

  第7條 土地權利:本項目由北京市政府有關機構批準立項,項目的批準文號為: ;批準文件的主要內容為: 。本宗土地原所有權人為: ,原土地使用權人為: ,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編號為: ;土地使用證號碼為: ,土地使用權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土地使用權性質為: (商業或住宅)。

  第8條 權利擔保:考慮到目前出賣人無法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為保證買受人的權利,出賣人承諾于  年  月  日前向買受人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且在他項權利記錄中不會有任何擔保抵押記錄,如到期不能提供,則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出賣人則應當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如出賣人不同意退房,或者雖然同意退房卻未自同意之日起 日內使買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賣人都將因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而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條 規劃許可:用地規劃批準部門為: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

  第10條 銷售許可:房屋銷售許可部門為:      ,房屋銷售許可證:        ;出賣人承諾已經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可以提供、辦理并具備辦理銷售許可的全部文件。

  第11條 施工許可:施工許可部門:      ,施工許可證:    開工證:     。建筑企業:總設計單位:       ,建筑師姓名:      ,注冊建筑師號碼:      ,總施工單位:      ,總監理單位:        。

  第12條 商品房標準:商品房將適用標準為:        作為本商品房的設計和建筑標準。商品房驗收:由     負責驗收;由      負責進行質量評價。

  第2部分 房屋質量

  第13條 質量原則:考慮到買受人支付的價款,買受人所購房屋各項驗收標準不僅要達到合格要求,還應當達到優良標準;出賣人不得僅以房屋質量合格來履行合同義務,而是應當在滿足基本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時還需要達到買受人的特別要求,并證明其各項驗收標準均達到優良等級。

  第14條 防震減災:考慮到買受人所購房屋將可能在未來時間內長期使用,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樓房地震安全性能評價測試報告,以使買受人的安全在未來得到保障,否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條 墻體平直:房屋的墻體及平面均應當平直,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計算方法為:高度差/直線距離;不平直情況并不得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條 防水情況:房屋頂棚無水漬、廚房及廁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與地板結合處無漏水、滲水;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條 表面裂縫: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內部無任何裂縫,保溫層墻壁表面平整,瓷磚地板平整無松動、無爆裂、無間隙;出賣人保證房屋的沉降情況優于北京政府頒布的最高要求,并對于可能發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勻沉降情況對質量產生的影響向買受人提供檢測及評估報告。如果雙方無法對是否是裂縫達成共識的,則雙方從樓內業主中隨機選擇3人,由這3人確定是否屬于裂縫、漏水、滲水、墻體平直等,此3人的觀點應當作為有效證據。出賣人有義務申請有關機構就此問題進行評價,如出賣人不予以申請,則視為存在裂縫,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18條 質量文件:考慮到房屋質量將在未來相當的時間內對買受人的安全與收益要求有巨大影響,而提供完全的質量文件是出賣人不可推卸的責任與義務,為充分保證買受人的知情權,出賣人除提交竣工驗收備案表以外,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供如下文件:

  (1)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

  (2)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價報告;

  (3)勘察單位質量檢查報告;

  (4)規劃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5)衛生部門出具的水質檢驗合格文件;

  (6)環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7)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合格文件;

  (8)電梯工程監督報告;

  (9)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

  (10)抗震評估機會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評價報告;

  第19條 文件交付:

  (1)全部質量文件上述文件應當于入住前交付給買受人,沒有上述文件不視為交房;即使買受人入住,仍有權出賣人每日承擔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如無法按時交付上述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0條 質量標準:商品房設計質量不應低于各級政府有關機構頒布的最有利于買受人的標準,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項規范及標準均為出賣人應當遵守的強制性標準,即出賣人所提供的房屋質量不得低于各項規范的要求;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1條 質量證明:考慮到出賣人的優勢地位,出賣人在房屋交付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證明其質量合格的申報手續及質量評價報告;當買受人對此報告提出異議時,出賣人應當證明這種異議不成立;出賣人不能證明的則視為存有質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視為交房。

  第22條 質量評價: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前應當提供質量評價報告;買受人有權查驗與商品房質量相關的全部文件,有權委托相關機構對商品房質量進行重新評價;如出賣人拒絕提供文件,或者在買受人申請重新質量評價時拒絕進行協助,則視為房屋質量不符合規定而不能交房;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3部分 戶型空間

  第23條 商品房戶型:  室  廳  衛  浴  廁  廚,本商品房使用率為:

  第24條 起居室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5條 書房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6條 臥室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7條 衛生間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8條 廚房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9條 陽臺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0條 過道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1條 套內樓梯: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2條 重要門窗: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3條 貯藏空間: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4條 房屋層高:     毫米;室內凈高:    毫米。

  第35條 立平面圖:平面圖中所列面積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套內使用面積;立面圖中所列尺寸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凈高度。

  第4部分 房屋面積

  第36條 建筑面積:

  (1)文字定義:商品房銷售的建筑面積為套內建筑面積與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

  (2)總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陽臺建筑面積:   平方米,另室內墻體面積為:    平方米。

  第37條 建筑面積變化: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當此面積小于 ,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面積費用:鑒于目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面積所適用的契稅為2%,如果因為出賣人的原因使面積擴大,導致買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來稅率更高的稅費,因此而多支付的稅費,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同時有權不支付由于面積擴大所引起的各種費用(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用等)的增加,必須支付的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保留退房的權利。

  第38條 分攤的公用面積:

  (1)文字定義:可分攤的公用面積是指與商品房在同一幢樓內且為本樓提供公共服務的建筑面積。

  (2)基本原則:此部分僅存在于與本樓內部并與本樓建筑結構中存有相連結的部分并且僅向本樓居住者提供非營利性服務,不符合此條件的建筑不得計入公攤面積。

  (3)分攤構成:公共門廳、電(樓)梯前廳、電梯井、電梯間、電梯機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僅為本樓服務的其他設備間;套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4)面積核實:因分攤的公用面積涉及范圍大、操作過程復雜,使買受人無法核對及查實,可能給合同一方提供欺詐機會;為保證交易的公平性,出賣人根據《房產測量規范》和《房產圖圖式》提供公攤面積的構成與尺寸,以使買受人可以根據自有的條件對面積進行核對。

  第39條 套內建筑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建筑面積為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和陽臺建筑面積三者之和。

  (2)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3)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4)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內建筑面積、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發生增加的,應當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積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內建筑面積增加比例的,買受人無須為任何增加的面積支付費用。

  (6)比例減小:交房后,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減少的,應當按相同比例減少;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小于套內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的,出賣人應當按照最有益于買受人的原則退款,買受人有權選擇諸多方案中的一個。

  第40條 套內使用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使用面積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間(如臥室、起居室等)墻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

  (2)面積構成:臥室面積:   平方米、書房面積   平方米,客廳面積:   平方米、衛生間面積各為:   平方米;面積的數字以出賣人現有的平面圖紙為標準。

  第41條 使用面積變化: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使用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第42條 露臺面積:鑒于露臺面積并不計算在買受人購買面積之中,出賣人將面積為: 平方米的露臺之使用權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在使用過程中無須支付物業管理費;如出賣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機構阻礙買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積,則出賣人應當根據平均房價的三倍與按露臺總使用面積計算應當退還給買受人的費用。

  第43條 面積測量:房屋分攤的公用部分、面積及全部長度尺寸應當注明,經過測量的應當提供符合《房產測量規范》和《房產圖圖式》的測量報告,使買受人有權可以獲得精確的詳細內容。

  第44條 測量機構:測量機構應當是取得中央政府機構測繪專業管理機構頒發的測量資格的機構,測量義務不得委托給他人;沒有專業資格的機構測量的數據無效,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房款。

  第45條 面積核實:買受人有權根據測量報告對任何一個尺寸進行核實,此等核實無需復雜的測量工具,僅憑于任意一個市場上購買的米尺等測量工具即可進行測量。

  第46條 面積自測:買受人有權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對室內全部長度、寬度、高度尺寸進行測量;如果需要對全樓進行測量的,出賣人有義務向買受人提供與本樓相關的圖紙,買受人也可以召集樓內其他業主共同進行測量。

  第47條 測量爭議:買受人入住前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入戶進行測量,如果測量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測量結果有差異,則雙方有權提請法院或者有關機構進行最終決定,在此以前買受人有權先行入住,并且根據最有益于買受人測量的結果支付相關費用。

  第48條 通知到場:當買受人對公共面積進行測量時,如果發現出賣人提供的尺寸與事實不符,則可以通知出賣人到場進行共同測量,此等通知可以通過電話、普通信函或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或者傳真,買受人接到通知后應當到場;出賣人不到場的,買受人即可自行進行測量。

  第49條 違約條件:買受人以約定方法得到的任一個尺寸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圖紙不符,則視為出賣人提供的公攤面積不合法,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公攤面積的費用;出賣人不得以此為理由拒絕交付房屋,并仍應及時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第50條 違約責任:當出現上述違約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3日內雙倍退還公攤面積的價款作為違約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則每天應當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部分 建筑設備

  第51條 用水供應: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供水,水源由市政機構提供,壓力為   。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熱水,溫度為   ;價格   。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2條 排水設施:出賣人在入住時保證買受人室內的排水設施可以使用。室內排水共有地漏   個,分布在衛生間、廚房等。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53條 管道密封: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管道壓力測試數據,并保證管道不會出現任何泄露;如果室內發生液體或氣體泄露,導致買受人的裝飾裝修家具損壞的,如果買受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責任,則出賣人應當以  倍裝修家具款額或者每人每日  元作為賠償,以補償買受人在選擇裝修企業、設計施工所支付的費用與耗費的時間。如液體或氣體的泄露給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則出賣人應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第54條 管線安裝:出賣人承諾不在商品房內通行任何公用管線。所謂公用管線是指管線內的物、氣體不直接從此管內進入到買受人室內且供買受人單獨使用;如有通過,則視為合同的變更,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費用,并有權要求出賣人進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視為商品房仍未交付;不能修改的,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5條 電梯使用:本單元共有電梯部且不得少于兩部,型號為 ,額定載重量不得低于   公斤,每部電梯服務住戶數量不得超過   戶,電梯終生保修,買受人可以24小時使用電梯,并可以到達商品房所處層樓,等待時間不得超過   分鐘。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6條 電梯安全:電梯安全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當因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因乘坐電梯受到傷害,受害人及相關權利人有權要求出賣人同時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第57條 消防設施:出賣人提供的消防設施為: ;并在交房時取得消防機構的認可;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部分 電氣部分

  第58條 電力供應:負荷  kva,計費設備為   ,插座位置   ,數量   ,供電平面圖  ,可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9條 通訊設施:線路數量  條,出口位置:見圖紙,使用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0條 其他線路:有線電視數據線至少一條,出口位置在: ,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部分 供暖與燃氣

  第61條 供暖設備:供暖設備名稱 型號為: 生產企業: :適用標準: 。

  第62條 設備安全:安全使用時間20年,出賣人保證燃氣設備的安全性,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產品質量責任;在產品質量爭議時由出賣人承擔質量無瑕疵的證明責任。

  第63條 技術指標:在封閉狀態下的室溫不低于20度時每個月用氣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溫度: 濕度: 暖氣片數量 。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4條 暖氣計費:暖氣價格不高于政府規定的標準,計費方式 及價格 每月每平方米。

  第65條 使用時間: 出賣人承諾應當于  年  月  日開通暖氣供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66條 燃氣品質:燃氣設備: 計量設備: 計費方式及價格: ;燃氣安全裝置為 。

  第67條 使用時間:燃氣交付使用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8部分 裝修標準

  第68條 室內裝修標準為:見附件標準,出賣人提供的附標標準包括裝修部位、工程量、裝修標準。

  第69條 室內裝修總價格為:見附件價格,出賣人提供的附件價格包括各工程部分的材料單價與總價。

  第70條 室內裝修標準:室內經過裝修不得低于或者超過下述標準《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溶劑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壁紙中有害物質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質限量》、《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用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釋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劑釋放限量》、《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標準。

  第71條 違約責任:裝修交付使用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交付時間要求并符合前述質量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部分 室內環境

  第72條 日照時間:考慮到采光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房屋全年在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戶能夠接受的滿窗日照時間為6小時,由出賣人提供具體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3條 自然通風:考慮到室內通風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其自然通風性能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4條 室內保溫:考慮到房屋保溫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室內保溫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5條 房屋隔熱:考慮到房屋隔熱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外墻隔熱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6條 噪聲隔音:考慮到室內噪聲隔音將對買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墻體隔聲情況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7條 電磁輻射:考慮到室內外電磁輻射可能嚴重影響買受人的身體健康,出賣人承諾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0部分 室外環境與綠化

  第78條 周邊建筑:本商品房周圍 米外無其他建筑物,從本商品房各窗戶、門及門外50米內沒有公共垃圾處理場所、污水處理站、供變電站、公共停車場、有軌交通工具等其他設施。

  第79條 采光保障:出賣人應當知道在本樓房與其南側的建筑物之間的距離,并承諾此距離絕對不會影響買受人所購房屋的采光;其間距系數不得少于1.8,以保證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室內的采光。

  第80條 環境綠化:本商品房  米范圍內不可能再建設任何非綠化設施,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1條 綠地定義:所謂綠地是處于房屋以外,種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楊樹、柳樹、槐樹、梧桐,其目的在于給買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適感覺,并且能夠產生隔音、清潔空氣的作用,綠化植物壽命不應低于10年。

  第82條 綠地面積:考慮到綠地面積將對買受人生活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本社區綠地面積為:  平方米,綠化率不應低于北京市標準,交付時綠化率的計算方法為地面綠地面積與總建筑面積之比,房屋交付時本社區的綠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3條 氣味條款: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不會聞到任何異味;室內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會出現異味。雙方對是否是異味有爭議的,可以隨機選擇3人進行評價,以多數人的意見作為最終結果;此三人的決定如果未被執行,其決定應當在訴訟中作為決定性證據。

  第84條 環保噪聲: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白天來自室外的聲音不高于60分貝,夜晚不高于50分貝,室內原有設備不會產生任何聲音。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5條 電磁輻射:出賣人承諾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內及本商品房樓上建造或允許他人建造任何電磁發射裝置,包括尋呼臺發射臺、移動電話發射臺、廣播電視轉發臺或其他有輻射的裝置;如果有此設施,無論是否影響人體健康,買受人均有權退房,出賣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1部分 社區及設施

  第86條 社區名稱:本商品房所屬社區經政府地名管理機構確定為:   ,本小區屬于政府管理機構認可的合法社區。考慮到社區名稱的穩定性有利于買受人購買房屋的增值,因此出賣人承諾將在未來時間內始終使用的名稱為 ;如此名稱發生變化,出賣人承諾將賠償給買受人總房價百分之三,作為因名稱變更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賠償。

  第87條 自用車位: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停車的車位壹處,具體位置為:     ,買受人無須為此車位支付任何費用;如果需要支付費用則每月不超過  元,且在買受人于  年  月  日時即開始使用。

  第88條 用地面積:本社區總用地面積為:    ,總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積為     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積為      米,重要指標:容積率:    。

  第89條 建筑總量:社區共有樓房     幢,其中一期工程     幢,二期工程      幢,各期工程的開工時間與竣工時間分別為: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

  第90條 設施使用:社區所屬的共用設施系為社區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設,不應當向買受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取費用,其功能不得侵害買受人利益,設計及建筑標準均不低建設部相關技術標準。

  第91條 參考標準:本社區的公用設施的具體質量、數量由出賣人提供數據標準,不能提供的應當按照出賣人的各種廣告資料作為標準。

  第92條 公共設施:幼兒園      個,面積為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學校  個,其中小學  個,中學  個,面積為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醫院( 級 等)  個,面積為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停車場  個,面積為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郵局  個, 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娛樂設施: 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郵政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電話接通時間:  年  月  日 。

  第93條 道路交通:交通公路等級為:  公路寬度:  道路質量:  ;所述公路或者道路應當可通過車輛,否則不視為交付,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為寬度不低于6米,社區內應當有人車分行的道路,以保證買受人與家庭成員安全交通,道路標識應當符合國家或北京市最高標準。

  第94條 居住安全:交付時社區內不應當有正在建設的建筑物,在買受人可能經過的道路絕對不允許有任何可以產生墜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絕對不得有可能阻礙行人或者車輛的坑、溝、井或者其他產生危險的建筑物或者構筑物。

  第95條 商品房標識:社區內的所有建筑物應當有明確的標識,以利于買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員能夠順利找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

  第96條 建設標準:出買人承諾本社區的設計與施工標準不低于《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中的最高標準,如果北京市有更為有利的設計規范,買受人有權適用此規范,雙方對標準的選擇有爭議時,買受人有權從不同的標準選擇較為有利的條款適用。

  第97條 違約確定:對出賣人提供的各種設施是否合乎約定,應當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買受人與出賣人共同隨機選擇三人,選擇方法見本合同爭議解決中的約定,由其對此爭議做出仲裁裁定。

  第98條 違約責任:出賣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繼續履行合同,交房時間從承諾全部履行完畢之日開始計算,詳細條款見本合同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不能在寬限期(  日)內完成交付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部分 價格付款

  第99條 公平價格:

  (1)買受人所購房屋價格為 (大寫:  元);

  (2)出賣人不得將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顯優于買受人的價格出售給其他買受人(差額應在合理范圍內),否則將認為是對買受人的歧視或價格欺詐,出賣人承諾并承認買受人有要求同等優待的權利。

  第100條 分期付款: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買受人一次將全部房款交付給出賣人顯然存有巨大風險,為此雙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賣人支付房款:

  (1)第一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自行于簽訂合同時支付;

  (2)第二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主體竣工后支付。

  (3)第三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全部內部設備安裝完畢后支付。

  (4)第四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全部裝修工程竣工后支付。

  (5)第五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銀行于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支付。

  第101條 工期證明:上述施工進度應當與實際情況相符,而且出賣人應當提交設計企業、施工企業和監理企業出具的證明,此證明除證明工期已經達到付款期限外,還應當由簽字證明人承諾如果不能證明工期進度的,則簽字企業及簽字人承擔連帶欺詐賠償責任。

  第102條 銀行貸款: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03條 買受人原因:出賣人證明系買受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04條 交付含義:本合同所稱交付是指占有權及使用權的交付,以保證買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實現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權的交付。

  第105條 交付時間:商品房交付時間為   年  月  日,社區設施環境交付時間為  年  月  日。

  第106條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賣人向買受人發出入住通知書;

  (2)書面簽收:買受人書面簽收“收到入住通知書”;

  (3)鑰匙收條:買受人書面簽收“商品房鑰匙收到條”;

  (4)隨附資料:出賣人提供商品房質量備案表、商品房長度高度細節尺寸及面積測量結果;

  (5)其他條件:其他合同中約定的條件也應當具備,房屋交付時出賣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應再收取任何費用作為買受人入住的先決條件,否則買受人有權依此每天獲得總房價百分之一的賠償金。

  (6)不視為交房:上述條件缺少任何一條,均不構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7條 入住費用:入住前買受人應當支付以下費用:物業管理費、產權證費用、車位費用及其他由買受人享受服務的代辦費用,除此外無須支付任何費用。

  第108條 強行入住:考慮到買受人在入住前已經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賣人在交付房屋時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出賣人同時應當保證所聘請的先期物業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關機構和人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當此等阻礙情況發生后,買受人有權不經過任何機構或人員的許可強行入住,此時任何人的阻擋行為均視為違法。

  第109條 交付驗收:買受人在出賣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進入室內進行觀察,并可以聘請相關專家對其進行評價,出賣人及其聘請的機構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買受人及有關人員進入。買受人可以進行如下項目的評價與驗收:建筑質量、室內設施、室內外環境、社區質量及其他驗收。

  第110條 延遲交付:當出賣人無法按期交付時,則買受人有權通知出賣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賣人 日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出賣人仍然不能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111條 交付效力:出賣人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后,買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權、占有權、出租權、收益權,并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

  第112條 文件內容: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其內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標準。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部分 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13條 初步驗收:鑒于商品房質量無法立即做出判斷,買受人無法在交付使用后立即對質量做出判斷,因此雙方共同認為質量的評價與驗收是一個較長的過程,買受人僅能對外觀部分進行初步使用性評價。

  第114條 保修內容:主體結構、公用部分、環境設施、建筑外表部分、裝修部分、室內電氣部分、室內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賣人提供的內容。

  第115條 責任承擔:如果入住后發生漏水、裂縫等質量瑕疵,應當由出賣人承擔責任,并立即進行修復,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責任轉移至第三方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16條 保修期間:  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不低于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維修辦法》的規定,當開始日期與交房日期不一樣的,則從交房日期開始,按最益于買受人的時間進行計算。

  第117條 故障排除:自買受人電話通知后4小時內維修人員應當到達現場,8小時內將故障排除。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個人產權房屋買賣合同 篇6

  賣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駱駝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和政府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自愿就房屋、土地買賣事項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1、甲方自愿將坐落在東靠______________,南靠______________,西靠______________,北靠______________,自愿就無證房屋、土地有償轉讓給乙方。

  2、出具界址圖(紅線圖)及區府街道集體資產,同意買賣復印文件。

  3、允許因地制宜建設改造,因歷史遺留問題,如果有土地出讓政策可以辦理,望街道給予支持幫助解決土地出讓。

  第二條:

  雙方協議商定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款共計______________萬元整,乙方已與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_____元定金,雙方同意與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再支付給甲方購房款______________萬元,剩余所欠協議簽訂后乙方同意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給甲方______________萬元,甲方收到款項后應當出具收據。

  第三條:乙方如未按照約定時間支付所欠的相應款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對乙方已交款項可不予退還,如一方違約,賠償給另一方總金額的兩倍。

  第四條:甲方應自本契約簽訂之日起天內將上述房屋、土地交付給乙方,房屋交付后,原村里出租的房屋按合同期滿結束,該房屋的管理權和使用權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協議簽訂后,在乙方沒有交納完全部購房款期間,甲方不得將合同交給乙方,再次期間,乙方在交付完全部購房款后,在得到甲方確認后,由該合同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甲、乙雙方買賣中所交的稅款,按國家政策規定,各方自負。

  第七條:此合同未達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解決不成可想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個人產權房屋買賣合同 篇7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濟南市區路小區號樓單元室(建筑面積平方米,儲藏室平方米,產權證號)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房屋買賣合同書。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即人民幣小寫。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即小寫。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合同范本《房屋買賣合同書》。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八、甲方應在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并將抽風機一臺(型號:),空調兩臺(型號:),熱水器(型號:),浴霸(型號:),飲水機(型號:),音響兩臺(型號:),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后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款: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印)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X月X日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印)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個人產權房屋買賣合同 篇8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買方自愿認購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第_______棟_______單元_______層_______號房,用途為□公寓/□住宅/□別墅/□辦公/□商業/□廠房/□_______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以上面積為□預售測繪面積/□竣工測繪面積。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

  本房地產總價款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億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港幣_______元。

  第三條

  買方愿意采取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付款: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向銀行借款方式付款。

  第四條

  簽訂本認購書時,買方應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港幣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

  簽訂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后,買方已付的定金自動轉為購房款的一部分。

  第五條

  自簽訂本認購書之日起_______日內,買賣雙方應簽訂正式的買賣合同。買賣合同一旦簽訂,本認購書的效力即行終止。

  若買賣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內簽訂買賣合同,除非買賣雙方書面同意本認購書時效延期,否則本認購書的效力即行終止,本房地產可另行出售。

  如因買方原因導致買賣合同無法在約定時間內簽訂,買方已付定金不予退還。

  如因賣方原因導致買賣合同無法在約定時間內簽訂,賣方應雙倍返還買方已付定金。

  本認購書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循法律途徑解決。

  第六條

  本認購書自買賣雙方簽訂時起生效。本認購書一式_______份,買方執_______份,賣方執_______份,代理機構執_______份。

  賣方:______________

  賣方代理人: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買方:______________

  買方代理人: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理機構:__________

  經紀人員: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產權房屋買賣合同 篇9

  一、房屋買賣合同的概念

  房屋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

  二、房屋買賣合同的形式

  房屋買賣合同標的額較大且系比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規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0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8規定:“商品房銷售,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上述規定是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法律依據。根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應包括如下類型:

  (一)正式房屋買賣合同

  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的基本類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筑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質量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盡管法律法規并未規定買賣雙方必須采用統一的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規范的合同文本,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并不因為不使用統一合同文本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多由開發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議等預約合同文本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具備本約性質,相當于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并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文件使用。

  (二)具備特定條件的預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觀點,商品房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是在開發商取得立項、規劃、報建審批手續至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之前簽訂的預約性質的合同(事實上預約合同的簽訂并不限于這個期間)。為保障交易安全,保護業主權益,促進簽約,規定具備合同實際履行條件的預約合同,應當認定為本約合同。筆者認為,司法解釋的本條規定,用意雖好,但效果一般,極易造成誤導。首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多達13項,而認購書等預約合同均為開發商擬定的格式合同,同時具備該13項內容的可能性很少,買受人依據該條規定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并不多見。其次,認定合同性質的依據為合同內容,而非合同名稱。預約合同如果具備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理應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再具有預約性質。第三,“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表明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即使預約合同未完全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只要標的物明確、價款確定,完全可以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如果機械適用該條司法解釋的規定,就會導致依據合同法應當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成立,而依據該條司法解釋則不能認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買賣合同的其他書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根據《電子簽名法》第3條第3款的規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的文書,不適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無疑排除了以“數據電文”為表現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記載雙方房屋買賣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現的信函等雙方往來資料,應當認定為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有些情況下,沒有書面合同,也無法認定口頭合同存在,買受人以其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主張房屋買賣合同成立。此時,買受人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既是書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實際履行證據,如果收據或發票載明的房屋位置具體、房屋價款明確,應當認定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筆者認為,認定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已有書面證據必須能夠證明三項事實:房屋買賣的意思表示、房屋具體位置和價款。

  三、房屋買賣合同包括哪些主要條款

  房屋買賣合同是指購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的買賣所簽訂的協議。房屋買賣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1、合同雙方當事人。買賣雙方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話,那么還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標的就是房屋。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房屋的坐落位置;

  所買賣房屋的面積,應分別注明實得建筑面積和所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

  房屋是現房,還是期房;

  房屋的配套設施和維修標準。

  3、房屋的價格及付款時間約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建筑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售價為多少元,然后用單價乘以建筑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4、交房期限。賣方應在某日期之前,將房屋交付買方。買方應在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賣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或者由賣方代理買方進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時或一段時間后將房屋所有權證(所有權人為買方)交付買方,由買方支付有關的費用。

  5、權利擔保。賣方保證在交付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付時已清除該房屋上原由賣方設定的抵押權。如房屋交付后發生該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權利糾紛,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6、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的當事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違約責任的規定為督促當事人自覺而適當地履行合同,保護非違約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合同的法律效力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時也能避免日后雙方互相扯皮的情況。在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買方不按期支付購房款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賣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賣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等。

  7、合同雙方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事項。如房屋的保修責任、物業管理以及小區內公用配套設施等。

  四、房屋轉讓過戶手續和費用

  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托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以下登記手續和費用作為參考,具體手續和費率[1]等根據當地政策規定確定。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并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過戶申請后,應對買賣雙方提供的申請過戶資料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如下:

  一、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請書填寫的內容與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無誤;

  三、房地產的權屬是否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他項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于《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不得轉讓的范圍;

  四、受讓人按規定是否可以受讓該房地產;

  五、買賣的房地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權;

  六、買賣已出租的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七、買賣共有的房地產,共有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八、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認為應該審核的其他內容。

  買賣雙方當事人對于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作出的不予過戶決定有異議,可向市房地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房產過戶的費用有下列幾項,但各地可能有出入:

  1、契稅:普通住宅:評估價*1.5%;非普通住宅:評估價*3%

  2、個人收入調節稅:(評估價-原購入價)*20%

  3、營業稅:住宅購入不滿兩年的:評估價*5.55%;非普通住宅購入兩年以上的:(評估價-原購入價)*5.55%;普通住宅購入兩年以上的免交。

  4、房產交易費:房屋建筑面積*6元/平方米

  5、印花稅:評估價*0.1%

  6、房產證工本費:85元

  7、土地證工本費:105元

  8、交易評估費:評估價*0.3%

  四、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別規定

  1.房屋買賣合同需要采用書面形式,買賣雙方需將買賣房屋的位置、面積、價金等約定于書面。

  2.在城鎮買賣房屋之所有權須經房屋登記機構登記后,才發生轉移,如未登記,即使交付,也不發生權利轉移效果。

  3.出賣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時,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

  4、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自愿、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為體現雙方自愿的原則,本合同文本相關條款后留有空白行,供當事人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視為雙方當事人同意內容。 5、本合同文本為買賣雙方自行成交所采用的示范文本,通過設立“專用賬戶”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交易保證機構劃轉交易結算資金的,所簽訂的《存量 房交易結算資金劃轉協議》應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存量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時所涉及的主要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契稅、印花稅、土地出讓金(已購公有住房有此項)、綜合地價款(經濟適用住房有此 項)、營業稅及附加、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等。

  7、雙方當事人選擇申請仲裁解決爭議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或注明全稱的其他仲裁委員會申請。

  8、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并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以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

個人產權房屋買賣合同 篇10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女,漢族,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址遼寧省撫順市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沈陽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沈陽市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一、依法確認原、被告簽訂的關于_______________小區_____號_____單元_____樓_____號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二、判令被告返還原告購房款176576元;

  三、判令被告返還原告交納的入住等費用14170元;

  四、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被告在沈陽市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鎮開發了“_____________”樓盤公開銷售,200_____年3月27日,原被告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原告購買了_____號_____單元_____樓_____號門市房,并于當日一次性向被告交付了全部購房款176576元,該門市房交付原告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維修基金4414元、契稅7063元、物業費227元、水電費300元、采暖費1386元、有線電視初裝費430元、垃圾清運費150元、辦證工本費200元,共計14170元,現被告又將_________________的小區名稱更改為SSSSSS繼續銷售,在原告與被告交涉房產如何辦證的過程中,才意外得知,被告不具備商品房預售資格,至使原告無法辦理權屬證書,原告簽訂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依據法律規定,此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特起訴來院,希望法院支持原告訴訟請求,以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沈陽市_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原告: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產權房屋買賣合同 篇11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鑒于甲乙雙方經丙方居間就坐落于 的房屋(“該房屋”)簽署了《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 《買賣合同》 ”),現三方經友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事宜做出補充約定如下:

  第一條: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同意,交易房屋價款及家具家電、裝飾裝修及配套設施作價兩者總計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此價格為甲方凈得價,不含稅。

  第二條 關于房屋教育具體事宜的約定

  1、定金:乙方于月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元整。

  2、首付款:乙方于請約定支付時間或條件)將首付款人民(大 寫) 元整[該金額口包含口不包含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定金人民幣(大 寫) 元整以口自行支付/口資金托管口資金監管的方式支付甲方。

  3、物業交割:甲方雙方應當在

  交割手續,丙方陪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從本協議約定的購房款中留存人民幣(大寫) 元整作為物業交割保證金,該保證金應于甲乙雙方辦理物業交割當日,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 稅費的承擔

  甲乙雙方同意,本交易涉及的水費全部由方承擔,并直接向主管機關交納。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逾期旅行本補充協議約定義務的,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按日計算想守約方支付房屋總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2、甲方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構成根本違約,且一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房屋買賣合同。

  (1)甲方提供的該房屋所有權證的,原購房合同等相關產權證明手續不真是、不完整、無效,導致一方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的;

  (2)該房屋被查封或限制轉讓,導致一方無法取得所有權的;

  (3)逾期履行本補充協議第二條云頂的義務超過十五日的;

  (4)拒絕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價格的;

  (5)將該房屋出售給第三方的。

  甲方出現上述根本違約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在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以相當于該房屋總價款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丙方胡搜去乙方的所有費用不予退還,由甲方直接賠付乙方。

  3、乙方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構成根本違約,且甲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房屋買賣合同:

  (1)提供的證件等購房所需的自理不完整、不真實或無效,導致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陸手續的;

  (2)拒絕購買該房屋的;

  (3)逾期履行本補充協議第二條約定的義務超過十五日的。

  乙方出現上述根本違約情形之一的,乙方應在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以相當于該房屋總價款

  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向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沖抵違約金,多退少補;丙方收取乙方的費用不

  予退還。

  第五條 其他

  1、在甲乙雙方各自提供的證件等資料真實有效、并積極配合的前提下,丙方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協助雙方完成交易。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協議與《買賣合同》、《居間服務合

  同》、過戶、按揭代理合同》約定不一致的,均以本協議為準。

  3 口,且無需填寫相關內容):

  關于房屋租約的約定:口有/口無

  交易房屋的租賃期限至 年 月 日止;就房屋租賃事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

  關于央產房的約定:口有/口無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取得《中央在京單位已購公房上市出售登記表》:如未能按期取得,

  則應承擔相關責任。

  關于裝修、家具、家電等附屬設施清單的約定:口有/口無

  以下附屬設施隨房屋一并轉移并交付給乙方:

  (1)裝修包括:

  (2)家具包括:

  (3)家電包括:

  關于限購政策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時已 支付款項的具體約定::口有/口無

  對已支付的或應支付的代理費的約定:

  其他約定:口有/口無

  全部款項并支付乙方總房款50%的違約金。

  部款項,并收取總房款50%違約金。

  (以下無正文)

  甲方(出賣方):

  委托代理人:

  丙方(居間方):北京鏈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經 辦 人:

  聯 系 電 話: 乙方(買受方): 委托代理人:

個人產權房屋買賣合同 篇12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街道___號(樓)單元號(室)擁有的房產住宅,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并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稅費承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及產權過戶手續費甲方承擔。

  第五條產權過戶及入住

  1、甲乙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____日內共同前往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戶手續,并按約支付相應稅費。

  2、甲方應當在房屋所有權過戶完畢之日起兩天內騰退房屋,辦理完物業更名等移交手續,結算所有有關費用,以便乙方入住,需要乙方予以協助的,乙方應當協助。

  第六條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該房屋不存在產權糾紛;未設定抵押、未出租、未被查封或存有其他權利瑕疵;甲方保證其對該房屋享有處分權;保證該房屋不被他人合法追索。

  2、甲方應如實向乙方說明該房屋使用過程中的重大事項,提供購房、物業、公共修基金等手續及合同;結清房屋所有權過戶前的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物業管理費、供水、電力、供暖、煤氣、有線電視、網絡、電話、公共維修基金等),出示有關交費證明。

  3、甲方應當共同與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過戶手續,為過戶提供必要的文件、資料和便利。

  第七條乙方義務

  1、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房款,如未能在合同規定時間能交付余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沒收定金。

  2、乙方應與甲方共同辦理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過戶、物業移交手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

  (1)甲方未履行甲方義務,致使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或不能正常使用該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全額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價款,并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_

  3%的違約金。

  (2)甲方不如實告知乙方有關情況,存在欺詐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雙倍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合同價款。

  (3)甲方未按約結清有關費用,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該房屋的,甲方應當自行及時結清有關費用,并向乙方支付未結費用__%的違約金。乙方已經代為支付該費用的,甲方還應當全額返還。

  3、乙方違約

  (1)乙方未按約支付合同價款的,自支付期滿次日起按照未付金額的日萬分之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因乙方原因不能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戶的,甲方履行期限順延,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3%的違約金。

  第九條本合同如需辦理,經國家機關____處。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產權人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產權房屋買賣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山東省城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政府有關規定,[甲/乙/丙][三/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賣房/乙方買房/丙方中介]事宜,訂立本協議。

  一、當事人情況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國籍____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國籍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國籍____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國籍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__,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資質證書號_________。

  經辦人姓名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經紀人資格證號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二、房地產狀況房產情況:

  房屋[所有權/共有權]人名_________,權屬證書號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套,房屋地址_________,設計總層數_________層,本房屋所在層為_________層,設計用途為[成套住宅/非成套住宅/非住宅/商住兩用/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裝修情況_________。其他設施:

  附屬用房有[自行車庫/汽車庫/_________][使用面積/建筑面積]平方米,對上述房屋及附屬用房的產權或使用權限制條件等情況說明:_________。

  土地情況:國有土地使用權人名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其他情況_________。

  三、中介服務內容

  第一條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居間/咨詢/代辦手續/_________]房地產中介服務:_________

  第二條丙方為乙方提供以下[居間/咨詢/代辦手續/_________]房地產中介服務:_________

  四、費用及支付

  第三條房屋價款和其他價款總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房屋價款_________,房屋裝修、設施等價款_________元

  乙方的支付對象、支付方式和時限約定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丙方所收取的中介服務費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丙方中介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甲方/乙方]的承擔方式、支付方式和時限約定如下:_________

  第五條[甲/乙]方應當繳納稅費的項目、標準及其承擔方式、支付方式和時限約定如下:_________

  第六條丙方代辦有關手續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其承擔方式、支付方式和時限約定如下:_________

  五、房屋交付

  第七條上述房屋及附屬[用房/設施/物/證件/_________]的交付約定如下:_________

  第八條上述房地產交付前所發生[水/電/物業/電話/有線電視/_________]費用的結算及時限約定如下:_________

  六、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第九條甲方對上述房地產狀況所提供的情況必須真實,證件合法有效。

  第十條乙方對上述房地產狀況已經了解,并已實地察看且核查了相關證件。

  第十一條丙方對上述房地產狀況已經了解,并已實地察看且核查了相關證件。

  第十二條房屋交付時,丙方應到場協助做好房屋交付事宜。

  第十三條除[乙方/丙方]原因外,甲方違約不能履行協議的,本協議簽約受害方有權按以下方式得到補償,并追償因甲方過錯造成的經濟損失:_________

  第十四條本協議履行期間,除[甲方/丙方]原因外,乙方違約不能履行協議的,本協議簽約受害方有權按以下方式得到補償,并追償因乙方過錯造成的經濟損失:_________

  第十五條本協議履行期間,除[甲方/乙方]原因外,丙方違約不能履行協議的,應承擔全部法律責任。本協議簽約受害方有權按以下方式得到補償,并追趕償因丙方過錯造成的經濟損失:

  1、丙方故意隱瞞提供房地產中介服務有關重要事實或向服務對象提供虛假情況的,應向協議受害方退還所收取的全部中介服務費,并按約定中介服務收費額的_________%補償協議受害方;

  2、丙方利用提供房地產中介服務事項的機構,為自己牟取不正當利益的,應向協議受害方退還所收取的全部中介服務費;

  3、丙方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政府規定,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本協議簽約他方利益的,按本條第1點約定處理;

  4、丙方未按協議約定履行應盡義務或履行義務失責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本協議履行期間,丙方應將約定提供服務的履行情況及時告知甲乙雙方,甲乙雙方對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并自簽約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應丙方要求提供相應證件。

  丙方有權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后,將約定提供的服務事項委托其他房地產中介機構代辦,由此增加的費用和造成的法律責任由丙方承擔。

  丙方未經甲乙雙方同意,擅自改變房地產中介服務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所增費用由丙方承擔,丙方仍須按協議約定的要求履約。

  第十七條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需變更協議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簽約方,征得其他簽約方同意后,各方在約定的時限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七、爭議處理

  第十八條本協議履行中發生爭議,或出現新的情況,各方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房屋面積以房地產管理部門的確權面積為準。

  八、相關性事宜說明

  第二十條本協議約定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期限為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附件共_________頁,有以下幾件: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連同附件一式4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備注: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產權房屋買賣合同 篇14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天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賣存量房的具體狀況如下

  存量房座落在合肥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幢_________室庫等部位:_________權屬證號為:_________類型:_________用途:_________結構: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隨存量房同時轉讓的設備及裝飾情況。

  甲方轉讓存量房的相關關系。

  甲方已如實陳述存量房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已對甲方上述轉讓的存量房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買受該存量房。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存量房轉讓價款為人民幣計: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乙方交付存量房價款后,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騰空該存量房,并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對存量房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后簽訂存量房屋交接書,并將存量房鑰匙交給乙方即為存量房交付。

  第四條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存量房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項存量房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其價值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五條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簽訂之后____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存量房轉移登記手續。

  第六條上述存量房毀損、滅失風險責任自該存量房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稅、費,由[甲方][乙方]交納國家稅、費_________元。

  存量房轉讓價款,應與創巴市“基準房價”接近,否則,應由房產管理部門給予確認,以確認的價款作為征收稅費的依據。在上述存量房產權轉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水、電、氣、電訊等其他費用,在本合同附件三中約定。

  第八條乙方未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支付轉讓存量房價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逾期未超過_________日的,乙方應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存量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逾期超過_________日后、乙方未支付轉讓存量房價款給甲方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條約定轉讓存量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如果乙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經甲萬同意,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甲方未按本合寫第二條約定期限交接存量房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逾期未超過_______日的,甲方應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條約定轉讓存量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二、逾期超過_______日的,甲方應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條約定轉讓存量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自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如果甲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經乙方同意,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可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同意委托房產管理部門存量房資金托管中心分中心對存量房轉讓價款實行托管。

  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委托經紀機構辦理的其他事項、權限,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房地產經紀合同》中進行約定。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制。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合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房產管理部門一份。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冊地址:_________居住注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產權房屋買賣合同 篇15

  廣州房屋買賣合同范本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穗房交合字(_____________)號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現就下列房地產買賣,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房地產座落于廣州市區路街巷(里、坊)號_________房,《_________》證號號,測量:_________________圖幅地號。

  二、該房地產結構層,使用土地面積為平方米,出售部位為該屋樓(棟)單元(詳見房地產證確權面積),建筑面積為平方米,連同室內附著設施。

  三、買賣雙方議定交易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簽定本合同時,買方已按房地產交易價20%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作為定金支付給賣方,余額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應在廣州市房地產交易所(簡稱:_________________交易所)辦理房地產過戶之日支付給賣方。

  四、賣方或買方不按規定日期辦理過戶手續,視為違約。

  五、簽訂合同后,買方中途不買,合同即告解除,買方無權請求退還定金;賣方中途不賣,合同即告解除,賣方須雙倍退還定金。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由提出的一方按定金的20%繳納解除合同登記費給交易所;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登記費即定金中的20%由雙方各負擔一半。

  六、本合同簽訂后,凡違反《廣州市房地產交易管理辦法》(簡稱:_________________《交易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交易所將不予以辦理,賣方應將定金退回買方。交易所將按照《交易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處理。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經交易所登記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賣方、買方各執一份,交易所存檔一份。合同履行后,買賣雙方所執合同應交回交易所備案。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

  買方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賣方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個人產權房屋買賣合同 篇16

  男方:__________,男,______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女,______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民政局登記結婚,且處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現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對有關房產歸屬等約定如下:

  一、財產詳情1、位于____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____號房屋面積:______平方米)的房產,現雙方約定一致,該房產歸女方個人所有。2、購買該房屋的首付款價款為:____________元,由女方父母出資。該房屋的裝修價款為:_______________元,由女方父母出資。3、該房產剩余房貸為____________元,由男方個人承擔。

  二、其它事項

  1、雙方承諾對該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協議,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等,簽署即表明對本協議的認可。

  2、簽訂本協議后,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一方認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議和理由,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協議的附件。如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原協議繼續有效。

  3、若雙方解除婚姻關系,雙方需將女方父母出資的錢款全部返還后,再對該房產進行分割。

  4、因男方個人原因導致未按照本協議約定辦理,須向女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

  5、若本協議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6、本協議一式三份,經兩方簽署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三份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在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協議雙方應先行友好協商,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和解、調解不成的,協議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處理。

  男方: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個人產權房屋買賣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住宅,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萬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廈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產權房屋買賣合同 篇18

  出賣方(甲方):_______地址:_______編碼:_______電話: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職務: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地址:_______編碼:_______電話: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職務: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 市街巷號的房屋棟間,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第四條甲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稅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向甲方征收的交易額的___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向乙方征收的交易額的___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稅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 %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 %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乙方是 共 人,委托代理人即乙方代表人。

  2.甲方是單位,代表人是。

  第八條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 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產權人各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房產管理局、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個人產權房屋買賣合同 篇19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存量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出賣人所售房屋為【樓房】【平房】,坐落為: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小區】______【幢】【座】【號】_________單元_________號。該房屋所在樓棟建筑總層數為:_____層,其中地上_____層,地下_____層。該房屋所在樓層為____層,建筑面積共______平方米。

  該房屋規劃設計用途為【住宅】【公寓】【別墅】【辦公】【商業】【工業】: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見

  第二條房屋權屬情況

  該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發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權人對出售該房屋的意見見附件二。

  土地使用狀況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填發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性質為下列選項中第_____種情形:

  1、商品房

  2、已購公有住房

  3、向社會公開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

  4、按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房屋

  出賣人:

  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個人產權房屋買賣合同 篇20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準書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

  第二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路、道、街。

  設計用途_________;建筑結構_________;建筑層數為_________層。

  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_%,其余價款可以向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第五條 房產交付

  1、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2、出賣人須于_________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交付買受人。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_________.

  3、上述相關證明包括:_________.

  第六條 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1、協議訂立后,買賣雙方應在30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賣人應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買受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應支付買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銀

個人產權房屋買賣合同 篇21

  出售方:(身份證號碼),×人(以下簡稱甲方)。聯系電話:

  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愿將位于私有門面一間,面積×平方米(以房產證上面積為準)所有權出售給乙方。價格為人民幣×元(小寫×元)整。

  2、付款方式:雙方正式簽定《房屋買賣協議》時,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購房款人民幣×元整,同時,甲方將該房屋的房產證、土地證等一切房產手續。此后,該房屋產權歸乙方所有。

  3、在乙方辦理該房屋產權等過戶手續中,甲方必須予以協助,提供有關證明(包括簽字等)。房屋過戶中產生的一切費稅由乙方負責。

  4、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各執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共同遵守,不得違約,違約責任定為×萬元。

  簽字: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個人產權房屋買賣合同 篇22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國籍: 電話:

  地址: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國籍: 電話:

  地址: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 層,共 (套)(間),房屋結構為 ,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房屋用途為 ;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 。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 %(不包括± %)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 %(包括± %)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 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 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 。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 ;土地使用權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 ;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為(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 計算。逾期超過 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 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 。

  第八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 個月內按 利率計算;自第 個月起,月利息則按 利率計算。逾期超過 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 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 。

  第九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 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 %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經 公證(指涉外房屋買賣))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理人(簽章):           乙方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于         簽于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略)

  附件二:室內附著設施(略)

個人產權房屋買賣合同 篇23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房屋占地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房屋為___樓,一樓為___個門面,2、3樓為套房,中間有樓梯間,房屋總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一樓門面為框架結構,二、三樓住房為磚混凝結構,二、三樓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萬元整(¥______);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農村房屋租賃合同范本農村房屋租賃合同范本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筑。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后可以辦理房產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 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征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七條 本合同簽訂之后,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附二、三樓平面圖;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簽印):_______ 住 址:_____ 聯 系 電 話:_____

  乙 方(簽印):__________ 聯 系 電 話: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個人產權房屋買賣合同 篇24

  出售(代理)方姓名:身份證號:地址:(簡稱甲方)

  購買(代理)方姓名:身份證號:地址:(簡稱乙方)

  甲方現有㎡的房屋,地址:,權證號:,土地證號:,自愿出售給乙方,以按揭方式購買。乙方經實地看房并已充分了解此房信息,自愿購買此房。經協商后甲、乙雙方均同意售價為人民幣(大寫元)(¥元)。此房價包括(水、電、光纖、天然氣戶頭、裝修、及:)并達成以下協議:

  一、第一次乙方于年月日支付購房定金計人民幣(大寫:元)(¥)給甲方。

  第二次按銀行程序辦理:待簽約貸款銀行審批通過,通知過戶后日內,甲、乙雙方必須到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將此房產權證交買賣過戶科受理,出據受理單后,乙方再支付給甲方購房首付款(大寫元)(¥元)此款不包含購房定金。否則視為違約。乙方須在此首付款內扣除人民幣(大寫元)(¥)作為交房押金,待交房時甲方結清該房所有費用后,乙方再支付給甲方。

  第三次剩余房款計人民幣(大寫元)(¥元)屬于乙方向銀行貸款部分,待辦完過戶手續做完抵押后,則由簽約銀行轉賬給指定的甲方賬戶。(按揭購房此款由簽銀行支付)如果貸款金額不足則由買方以現金方式補差,此合同圓滿結束。

  二、甲方配合乙方辦理完產權過戶后,乙方必須無條件辦理此房抵押登記手續,否則視為違約。

  三、甲方必須保證此房產權清楚、無查封、抵押、凍結、實屬純私房,并無任何糾葛,否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乙方以按揭貸款購買此房,(全權委托擔保公司辦理貸款)或(自行向銀行辦理貸款)應保證自己在銀行無不良記錄。

  四、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和指定的地點,并帶齊相關證件協助乙方辦理此房的過戶換證手續,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方去付(含買賣方各項稅費)稅收標準以政策為準。

  五、甲、乙雙方成交后,此房的一切權利全部轉到乙方名下,屬乙方所有。

  六、違約責任: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推翻此協議,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除因不可抗拒的阻力而外,更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此協議,否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甲方違約不賣此房以及不按本合同第一款之規定辦理,則雙倍賠付乙方所付定金。乙方違約不買此房以及不按本合同第一款、第二款之規定辦理,則所付定金不退。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中介有權從定金中提取(總額的2%作為信息服務費)或(從定金中提取一半作為信息服務費)。

  七、甲乙雙方協定(甲方在收到第三次房款的同時)或(甲方收到首付款的同時)雙方交接、交房,一經交接甲方不在承擔此房任何維修及費用。甲方交房時保證該房屋的水、電、氣、光纖、物業管理等相關費用結清,原有室內設施齊全完整無損。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中介方各執一份,從簽字蓋手印之日起生效。另:甲、乙雙方簽字蓋手印生效的同時,由方按售價的支付中介服務費,計人民幣(大寫元)(¥元),甲乙雙方各支付(大寫元)(¥元)

  九、此協議簽定后,甲方應將房產證原件交中介方保存,中介方應出具正式蓋章收據,此收據待產權證交件受理后即自動無效。.

  十、特別約定:甲乙雙方自愿以按揭貸款方式買賣此房,在辦理過程中,因政策原因或不可抗拒的阻力,導致銀行無法辦理貸款,雙方協定相互都不作違約賠償,甲方退還乙方定金,同時此協議自行解除。

  十一、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甲、乙雙方已認真、仔細的閱讀了以上協議內容,并確認簽字。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產權房屋買賣合同 篇25

  反訴原告:_________________深圳市__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顏宇丹,廣東圣方律師事務所律師。

  反訴被告:_________________張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漢族,住深圳市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反訴請求:_________________

  1、解除雙方于20__年12月3日所簽訂的陽光明居(_____棟_____單元_____)房屋買賣認購合同;

  2、反訴被告立即向反訴原告返還所占用的深圳市__________區陽光明居_____棟_____單元__________房屋;

  3、反訴被告支付反訴原告違約金238104元;

  4、本案訴訟費由反訴被告負擔。

  事實與理由:

  反訴原告與反訴被告于20__年12月3日簽訂了一份反訴被告向反訴原告購買位于深圳市羅湖區居花園_____座_____房屋的買賣認購合同。合同約定總購房款為人民幣1190520元(注:_________________幣種下同),合同約定反訴被告應在簽署本認購合同后3日內到反訴原告指定銀行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支行辦理按揭貸款申請審批手續,銀行審批通過后1日內交付總購房款的30%即360520元作為首期款,剩余房款830000元應由反訴被告于3日內向該銀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借款手續,簽訂抵押貸款合同、借據等全部銀行手續(到開發商初始登記辦理完,反訴被告可以辦理過戶手續時,由其通過該銀行貸款支付剩余房款給反訴原告)。合同還約定,反訴被告須于20__年12月15日前到上述銀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借款手續,簽訂抵押貸款合同、借據等全部銀行手續,同時付清首期款或全部樓款。合同第二條第5項約定,如反訴被告在上述期限內未前往上述銀行辦理前述手續,以及未辦理全權委托公證手續(內容為反訴被告全權委托反訴原告指定人員張駿為其辦理上述房屋過戶手續,領取其房地產證,代繳稅費,辦理其房產證抵押貸款手續,收取抵押貸款),則視作反訴被告自動放棄其所認購該物業之權利,其同意認購訂金歸反訴原告所有,同時反訴原告收回上述房屋使用權。合同第二條第6項約定,如反訴被告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時間繳付上述房屋訂金、首期款或全部房款,則視作反訴被告自動放棄其所認購該物業之權利,其同意認購訂金歸反訴原告所有,同時反訴原告收回上述房屋使用權。合同第二條第7項約定,有關購買該物業之項目契約之律師費、公證費、登記費及其它一切有關買方之費用及稅項,概由買方支付。第8項約定反訴被告同意按反訴原告房產證價格過戶,雙方按約定過戶價格繳稅,其中由反訴被告支付的稅費有:印花稅、產權登記費、契稅、公證費、查證費、貼花稅、交易費及其他、抵押登記費,且其須于簽署房地產買賣認購合同時交付,同時反訴被告還承諾:如果其辦理過戶手續時不按反訴原告房產證價格過戶,由此產生的買賣雙方稅費全部由其承擔。

  雙方在所簽上述合同的第三條第2項中反訴原告承諾反訴被告:在反訴被告收到房屋使用權開始起9個月內負責辦理其房產證過戶手續,如果9個月到期,由于開發商或反訴原告原因,不能辦理反訴被告房產證過戶手續,反訴被告可向反訴原告書面申請退房,反訴原告承諾在收到反訴被告書面申請退房10日內退還其所付房款及辦證稅費,反訴被告承諾其裝修房屋費、公證費及使用后所交房屋管理費、水電費、煤氣及有線電視開通費等費用由反訴被告自行承擔。該條第三項約定,如果開發商初始登記完成,反訴原告已經書面或電話通知反訴被告3日內辦理房產證過戶及抵押手續,由于反訴被告原因在規定時間3日內(節假日除外),不去辦理反訴被告名下房產證及抵押貸款手續,反訴原告到期有權收回上述房屋轉讓他人,反訴被告所交房款歸反訴原告所有,反訴被告無條件搬出,其入伙裝修房屋費、公證費及使用后所交房屋管理費、水電費、煤氣及有線電視開通費等費用由反訴被告自行承擔,由此造成一切損失由反訴被告承擔。在該合同的附加條款中雙方特別約定此物業如產生行政處罰的費用由反訴原告承擔。

  上述合同簽署后,反訴被告于20__年12月7日向反訴原告只支付了購房款30萬元和公證費、副本費360元。反訴原告于20__年12月28日將合同項下房屋交付反訴被告使用(詳見反訴被告提交的深圳市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陽光明居管理處證明)。根據當時銀行規定的二手房買賣貸款首期款只需支付30%,銀行貸款70%即可購買,反訴被告須支付首期款30%即360520元才有資格入住涉案房屋,但是反訴被告只支付了300000元首期款就要求入住,一直拖欠反訴原告首期房款未付。反訴原告根據認購合同第三條第2款的約定,于20__年9月12日下午5:30到反訴被告的住處深圳市羅湖區__________路__________大廈__________號送達了一份《通知函》,通知反訴被告反訴原告已經無能力繼續履行認購合同第三條第2款,如果反訴被告不愿意購買上述房屋,在20__年9月30日前來反訴原告辦理解除合同和退房手續,反訴原告在合同解除10日內,退還反訴被告首期款,收回上述房屋;反訴被告應付清房屋使用期間的管理費、水電費等一切費用,使用期間裝修費自理。如果反訴被告愿意承擔房產證無法辦理的風險,反訴原告要求反訴被告必須在20__年9月30日前至反訴原告處簽訂補充合同,并告知反訴被告:根據20__年9月銀行的新規定,二手房買賣,第一套房購買者貸款首期款只需支付30%,銀行貸款70%,已經支付30%房款的,須支付剩余的70%購房款,待付清購房款后可以繼續使用上述房屋。如不能一次付清購房款,反訴原告會請求建設銀行審核反訴被告的貸款資格,銀行確認為第一套房合格貸款人,除已支付的30%房款外,其余房款反訴原告將按現在銀行一套房貸款利率年息5.945%借款給反訴被告。第二套房購買者貸款首期款需支付50%,銀行貸款50%,如反訴被告經銀行確認為第二套房合格貸款人,則須在20__年9月30日前補齊50%首期款。鑒于反訴被告屬于第二套房以上,需要付清全款,反訴原告一直電話通知反訴被告,向其催收首期房款欠款60520元及交齊剩余購房款未果。反訴被告從20__年10月11日起已無合法根據占用反訴原告房屋至今未還。反訴原告幾經努力,于20__年7月16日協助開發商將深圳市羅湖區陽光明居丙棟房屋初始登記辦理好。根據認購合同第三條第3款的規定,反訴原告在20__年7月20日通過特快專遞發《辦證通知函》給反訴被告(已簽收),按照深圳市政府辦理二手房買賣過戶的最新規定,要求反訴被告在收到通知3天內提供個人及家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或單身證、離婚證),社保卡和社保清單,工資收入流水,納稅證明,收入證明,家庭房產查檔證明,定金收據,首期款收據,認購合同給反訴原告,并且要求反訴被告于接到本通知函后3日內與反訴原告簽訂《陽光明居房屋買賣補充協議》。同時,反訴原告還明確告知反訴被告,根據深圳市政府有關限購的規定,若其無資格以自己的名義繼續履行《認購合同》并簽訂《陽光明居房屋買賣合同》,即無法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應當于收到本通知函之日起3日內與反訴原告辦理解除《認購合同》事宜,反訴原告將在簽訂《解除合同書》當日辦理退款手續,同時反訴被告需將房屋退還反訴原告。

個人產權房屋買賣合同 篇26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第一條、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甲方自愿將其位于濟南市小區號樓室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以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出售給乙方,該房地產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房產證號是。雙方商定乙方的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為表示購買誠意,在簽訂本協議時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買該房屋的定金。甲、乙雙方商定日前準備相關資料簽訂該房屋的買賣合同。

  第三條、在甲乙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甲、乙雙方均不得反悔,若乙方反悔則所付定金作為違約金被甲方沒收,若甲方反悔應退還乙方所付定金并賠償乙方同等于該定金的違約金。

  第四條、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時,除上述約定的條款,其他條款雙方協商解決或遵照相關法律法規。

  第五條、甲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發生該房屋簽訂該合同之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應退還乙方所付定金并賠償乙方同等于該定金的違約金。

  第六條、若因房屋原因以及政策變動致使乙方貸款或交易無法進行,甲方須在兩日內把定金退還給乙方,不涉及違約事項。

  第七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按誠信原則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個人產權房屋買賣合同 篇27

  甲方(供方):合肥XX公司  乙方(需方): 簽訂日期:日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相關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的標的

  1、產品的名稱、規格、價格、數量及金額:  本合同所確定的產品為甲方代理的 糕點系列產品,具體的名稱 杏仁酥(出廠單價40元件,9.5斤)、熊仔蛋糕(出廠單價41元件,8.0斤)、玉米寶寶(出廠單價40元件,8.0斤)、好麥蛋糕(出廠單價41元件,8.0斤)。

  2、產品的技術標準和質量,符合甲方產品質量的企業標準或國家標準。

  第二條 交貨、驗收方式

  1、乙方收到產品后應及時驗收,若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在三天內向甲方提出,并提交貨單原件,以便協助解決。否則甲方視為乙方以按要求收貨。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向乙方提供質量合格產品的義務。

  2、甲方有及時、準確的向乙方提供產品相關資料和證件的義務。

  3、乙方在保質期內如發現產品質量問題,甲方經查證后,屬甲方責任的,甲方有無償調換、退貨的義務(乙方造成的除外)。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2、乙方年銷售任務為萬圓,每月最低萬元。乙方在銷售期間應按月、季度的銷售計劃進貨。

  3、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促銷商品等支持的權利。

  4、甲方提供不超過生產日期15天的產品給乙方,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5、乙方有責任配合甲方業務代表不定期到乙方查詢經營及庫存情況。

  6、乙方的銷售價格不得低于甲方提供的價格銷售和跨區銷售、否則取消所有返利,并取消銷售甲方產品的資格。

  7、合同有效期內銷售額在萬元以下則無返利。

  8、所有返利都必須是在合同期滿且貨款結清后的次月甲方以產品兌現給乙方。

  第五條 價格與結算

  1、甲方產品的價格以甲方蓋公章的附件為準,甲方視成本及市場原材料變化有權更改供應價格,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新價格調整前已付款則無論甲方價格做任何調整本批貨以原供價為準。

  2、結算方式:先款后貨,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____日內按乙方指定地點將貨物發出。

  3、付款方式:由乙方將貨款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乙方不得將現金交與甲方業務人員,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爭議解決

  (一)、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無法解決之爭議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解決合同爭議。

  (二)其他

  1、本合同任何條款的變更,雙方必須書面為之;

  2、甲方業務代表未經甲方書面傳真確認,不得向乙方借取貨物或現金,不得行使超出合同范圍之外的權力,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甲方不予承擔。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共頁,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4、本合同有效期為月日;

  5、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處理;

  (三)雙方簽章

個人產權房屋買賣合同 篇28

  (以下簡稱承購房)擬購買由上海千葉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代理房)所介紹的位于 的物業,并認可以下條款:

  一. 承購方愿意接受的購房條件為:

  1. 購房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包含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其他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購方為表示購房誠意同意向代理方支付 的意向金,委托代理方于 年 月 日 時之前去爭取出讓方的確定意向,一旦出讓方全部接受承購方的上述購買條件并在意向書上簽字,則承購方授權代理方在不通知的情況下將意向金作為購房定金付給出讓方,如果期限內出讓方未能接受承購方條件的,則意向金立即無息返還給承購方。出讓方在本意向金書上簽字后,承購方反悔不購買或變更購買條件等其他行為致使交易不成功的,定金(原意向金)將由出讓方沒收。

  二. 本意向書一式叁份,承購方代理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即生效,若出讓方接受并簽字,則出讓方執一份。

  承購方: 代理方:

  日 期: 日 期:

  三. 出讓方確認:

  本人作為本意向書的出讓方已仔細閱讀上述條款,并愿意全部接受承購方的上述購買條件將上述物業出售給承購方,如果本人反悔不賣或變更出售條件等其他行為致使交易不成功的,愿雙倍返還承購方定金,特簽字確認。

  出讓方: 代理方:

  日 期: 日 期:

個人產權房屋買賣合同 篇29

  賣方(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購買坐落于房屋套,雙方已簽訂《____市存量房房屋買賣合同》(以下簡稱買賣合同),合同編號:

  現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自愿解除上述房屋的買賣合同。

  二、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買賣合同即終止,雙方之間就買賣合同的爭議全部解決。甲方收回出售給乙方的上述房屋,該房屋的產權即與乙方無關。

  三、雙方對退還已付房款辦法已達成一致意見,具體如下:

  1、乙方已繳付定金: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元。

  2、乙方已繳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3、乙方另付甲方補償金: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元。

  四、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后提交辦理解除買賣合同等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資料,并配合甲方辦妥上述事宜。

  五、雙方同意,自本協議生效后,雙方之間就買賣合同的爭議全部解決。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主張買賣合同項下的權利或與買賣合同相關的權利。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為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居間人(______有限公司)壹份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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