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經銷商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
乙方(特約經銷商):_________
甲乙雙方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經銷甲方產品達成如下協議:
1.授權經銷
1.1 甲方在此授權乙方于本協議有效期內在甲方指定的行政區域(以下稱銷售區域)內銷售甲方的產品,成為甲方產品的經銷商。
1.2 盡管有上述授權,但甲方仍保留權利,自行將其產品出售給銷售區域內的主要客戶,主要客戶名單及其不時的修改由甲方隨時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不得向銷售區域內的甲方主要客戶銷售甲方的產品。但甲方自行出售的價格不得低于甲方按照本協議書規定在當時出售給乙方的貨品價格單上的價格。
1.3 乙方的經銷權不是獨占和排他的。甲方仍保留權利,自行決定授權其它的銷售商在該銷售區域內銷售甲方的產品。但甲方出售給其它乙方的貨品價格不低于甲方按照本協議書規定在當時出售給乙方的貨品價格單上的價格。
1.4 甲方和乙方之間僅限于甲方產品經銷的關系,為互相獨立的合同締約方雙方。因此,乙方不得以或試圖以甲方或其任何關聯公司或附屬公司的合伙人、代表、代理人或特許商的身份開展業務或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作如此表述。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因本協議書而被視為與甲方或其任何關聯公司和附屬公司有上述關系。乙方應以本人身份進行產品銷售,并且為自身利益與顧客簽訂購銷合同,并且應自行獨立承擔其在該等購銷合同項下的義務和責任。乙方不得代表甲方簽訂任何合同性文件或作出任何承諾、聲明、保證或陳述。乙方違反前述規定所簽訂的合同性文件和作出的任何承諾、聲明、保證或陳述對甲方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具有約束力。
2.分銷區域、渠道和產品
2.1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授權作為甲方產品的經銷商,在甲方指定的銷售區域內銷售甲方的指定產品。
2.2 銷售區域指附件一所列的甲方指定的行政區域。
2.3 乙方承諾在本協議書有效期內努力發展分銷渠道,并最終使其銷售網絡覆蓋銷售區域內所有到達區鎮一級的主要分銷通路。
2.4 乙方同意如果乙方在銷售區域內的分銷渠道沒有被充分地覆蓋及發展,甲方有權將部分地區移出其銷售范圍。
2.5 乙方同意只能在銷售區域內發展分銷網絡,進行分銷活動。除非有甲方的預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從任何第三方購買甲方的產品,或向注冊地址或者主要經營地址位于銷售區域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銷售甲方的產品,或向任何國家或者地區出口甲方的產品。一經確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按照甲方指令采取補救措施,甲方亦有權即時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書。
2.6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隨時增加或撤除或變換任何或全部甲方的產品、區域或分銷渠道以符合甲方在中國發展的長遠計劃和對消費者的利益。
3.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3.1 經常不懈地作出努力與甲方在銷售區域中可能提出的任何銷售計劃取得協調。
3.2 保持甲方產品的存貨數量不低于一個月的平均銷售量,以便有效率及無延誤地向銷售區域提供服務。
3.3 負責良好的客戶服務。乙方所在市范圍內的客戶的訂單必須在24小時內完成,乙方所在市范圍外客戶的訂單必須在48小時內交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