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房屋買賣合同(精選27篇)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1
出讓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_________________第一條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__________房權證字第_______________號。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磚混結構,使用面積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不含柴棚)。第二條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_______________縣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于違反國家及_______________縣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第三條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并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簽訂才具有法律效力。第四條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含柴棚)。第五條付款方式繼承房屋買賣合同的約定。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2
甲方(賣方):
住所:
電話:
證件類型:
證件號碼:
乙方(買方):
住所:
電話:
證件類型:
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坐落于市小區幢室房屋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第二條雙方商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
第三條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人民幣元。
第四條甲方保證擁有該房產完全、合法的產權,同時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第五條從甲方名下直接辦理房產證到乙方名下的手續所產生有關稅費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第六條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應在國家限制的交易期結束后天內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元。
第七條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保證該房產至甲、乙交易結束(產權過戶)期間無任何擔保、抵押、戶口及房屋質量瑕疵,同時交付之前該房屋的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未在國家規定的交易限制期結束后天內積極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則視為違約。同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時房屋總價款的%即元作為違約金。
第九條交付該房產時甲方應當將本房屋所屬的維修基金等專屬款項所有權一并轉為乙方所有,同時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條本合同一期款人民幣元,已在合同簽訂時當場支付給甲方,同時甲方應于合同簽訂之日起之內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若有逾期則每天按照合同總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均認真閱讀本合同條款并承諾自愿遵守本合同。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第1項和第2項只能選擇一種)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待交易限制期結束后,甲方積極配合乙方完成產權過戶。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3
賣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______
買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所售房屋權證號及座落位置、結構、層次、面積、附屬設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號",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號";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區______路(街)______號,為______結構;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屬設施為______。
第二條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___拾___萬___仟___佰元整(含附屬設施費用);
2、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稅費由方負擔。
第三條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在房地局交易所辦理完過戶手續(繳納稅費)后___日內,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則房屋交付時間可據實予以延長。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并向甲方支付購房款10%違約金。
第六條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將房屋及時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并向乙方支付房價10%的違約金。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三份交有關部門存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住址(工作單位): 住址(工作單位):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___年____月____日 ___年____月____日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4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
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
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并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廈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5
甲方(原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現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乙方的,系直系親屬關系。現甲方將購買的坐落于的房產權益變更給乙方,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于年月日與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存量房買賣合同》,該合同約定:_________________甲方以人民幣元的總價款購買上述房屋,該合同已經網上備案,合同備案號為,甲方尚未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
二、甲方將其所占權益的全部/部分變更給,其所對應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變更。變更后,該房屋的購買方為。
三、丙方同意甲、乙雙方的上述房產權益變更行為。
四、對于已設定抵押的房屋,甲、乙雙方的上述房產權益變更行為應征得抵押權人同意。
五、若該房屋因查封、拆遷凍結或者其他原因導致房產權利受到限制,本變更書自動失效。
六、針對甲方的詢問事項:_________________
1.是否存在本合同主體以外的其他共有人□是□否
2.其他共有人是否同意房產權益變更給乙方□是□否
七、其他未盡事宜:_________________
八、本變更書僅作房屋登記使用,原房屋買賣合同不作更改,由無錫市房產管理局產權監理處鑒證后生效。
本變更書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丙方份,無錫市房產管理局產權監理處份,契稅征收所份,份。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6
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不包括±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包括±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為(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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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個月內按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
第九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一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委員會_____。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7
甲方:委托代理人:日期:乙方:經紀人及執業證號:日期:合同甲方:;【證件類型:】號碼:;聯系電話:;聯系地址:;委托代理人:;【證件類型:】號碼:;聯系電話:;聯系地址:。乙方:;資質證號:;營業執照號碼:;聯系電話:;
甲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獨家】【非獨家】委托乙方出售于的房地產提供中介服務,達成如下中介服務協議:
第一條房地產基本情況1.房地產地址:;房地產權證號碼:。2.房屋使用性質:【住宅】【商鋪】【辦公】【其他:】。3.建筑時間:。4.【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5.擬售價格:¥元以上。6.同意買房的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7.該房地產【不存在】【存在】【共有】【出租】【抵押】【查封】等權利受限制的情況,權利受限制的情況可于年月日前解除。8.房屋【是】【否】辦理了土地出讓手續;【是】【否】繳清土地出讓金。9.房屋【是】【否】已交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10.房屋【有】【無】占用戶口;房屋【有】【無】占用小學學位。
第二條中介服務事項甲方委托乙方【獨家】【非獨家】提供房屋出售中介服務,乙方提供的中介服務事項包括以下第項:1.書面介紹與交易相關的售房政策、法律、稅費標準;2.提供市場行情,介紹客源;3.促成房屋買賣,并協助上網簽訂《存量房買賣合同》;4.協助甲方辦理房屋按揭貸款涂銷手續;5.協助辦理銀行房款托管手續及銀行托管房款交割手續;6.代辦房地產權屬轉移及變更登記手續;7.協助交割房源;8.其他:
第三條中介服務費經乙方促成,甲方與買方簽訂《存量房買賣合同》的,按照的方式支付中介服務費。1.由甲方支付。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房款的%作為中介服務費,其中:.完成網簽手續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務費的%;.完成交易遞件手續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務費的%;.。2.由買方支付。支付金額由買方與乙方協商約定,乙方須將買方支付的中介服務費金額告知甲方。
第四條權利義務1.如甲方非獨家委托乙方出售該房地產后,自行與非乙方介紹的買方達成交易并書面通知乙方的,本合同解除,乙方應當撤下乙方在網上登記的本合同及房地產信息。甲方與買方解除買賣合同的,乙方應當及時撤下乙方在網上登記的存量房買賣合同。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信息資料。2.甲方取消委托或變更出售條件的,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如甲方非獨家委托乙方出售該房地產后,自行與非乙方介紹的買方達成交易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五條違約責任1.甲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務費的,應當每日按未付款0.0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2.乙方未按約定履行義務,導致交易無法進行的,乙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務費,并按中介服務費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甲方因交易無法進行而遭受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協商未能解決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1.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如乙方通過補充約定或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約定,設立明確或暗示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減輕或免除乙方責任、加重甲方責任或排除甲方權利條款的,該條款無效,以本合同為合法依據。本合同共頁,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八條其他約定: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
經紀人及執業證號:
日期:日期: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8
設備轉讓方(下稱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設備回購方(下稱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現轉讓 型號挖掘機 臺給乙方,出廠編號分別為: 、 、 ,經乙方負責人及技術人員現場看機、試機后,甲、乙雙方達成協商價為人民幣 ,大寫( )。 乙方本著互相信任的原則預付現金人民幣 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貨提出。如在訂金預付時間(上述時間)范圍內甲方把貨物處理給他人或其他原因不賣給乙方,甲方將承擔訂金的2倍作為違約金,賠償給乙方的作為損失。
(2)甲方出售該設備提供該挖掘機的出廠合格證、購機發票,進口設備提供進口報關單等合法有效證件手續。
(3)如該挖掘機是甲方偷盜或來路不明的,甲方將負全部法律責任。
(4)協議簽定前挖機的產權、債權、債務問題與乙方無關。如果引起糾紛所有損失由甲方負責。
(5)甲方若購機時在按揭款未繳納完,私自出售給乙方后,要追繳任何責任和尾款補清由甲方負責,如出售給乙方后,是甲方的原因,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衛星定位系統鎖機后所造成的任何損失等誤工費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6)甲方在自己的場地上負責將該機設備安全裝上乙方的運輸車上。保證乙方順利離開,乙方將一次性付清余款,簽定本協議后該機產權屬乙方所有。
(7)為了雙方共同遵守特訂立此協議。甲方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附合同上。
(8)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按手印后立即生效。 甲方姓名: (手印) 乙方姓名: (手印)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9
出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制定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一、甲方將位于:小區
(街)區號樓單元室房產一套,系私人產權房(房產證號),建筑面積平方米,雙方同意按新測繪面積為準。并與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給乙方。
二、房屋交易價:人民幣元整。
三、乙方自愿購買上述房屋并接受此房屋現狀,乙方于年月
日向甲方交付購房定金元整。待購房款全部交齊,定金抵作購房款。
四、雙方于年月日以前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由房管局受理當日,乙方應付清全部購房款。不能拖期。甲方將空房及房屋鑰匙一同交給乙方驗收。
五、甲方售房以前所發生的水、電、煤氣等費用由甲方付清,乙方不承擔。電表止碼數度,水表止碼數立方,煤氣表止碼數立方。
六、甲方確保此房產權明確和真實并合法,無任何糾紛、無抵押和債權債務,否則出現糾紛由甲方負全部責任,并賠償乙方按成交價10%的經濟損失。
七、甲方將此房出售后,此房一切事宜無權過問,并無條件的配合乙方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或到公證處辦理公證買賣。辦理過戶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雙方協商由方承擔,方不承擔。
八、此協議自雙方簽字起發生法律效力,雙方不得違約。如乙方違約定金不退,如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并按成交價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九、特別約定:
1、甲方保證及房屋鑰匙后30天內將戶口遷出。
甲方:乙方:年月日房產證號,建筑面積平方米,雙方同意按新測繪面積為準。并與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給乙方。
二、房屋交易價:人民幣元整。
三、乙方自愿購買上述房屋并接受此房屋現狀,乙方于年月
日向甲方交付購房定金元整。待購房款全部交齊,定金抵作購房款。
四、雙方于年月日以前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由房管局受理當日,乙方應付清全部購房款。不能拖期。甲方將空房及房屋鑰匙一同交給乙方驗收。
五、甲方售房以前所發生的水、電、煤氣等費用由甲方付清,乙方不承擔。電表止碼數度,水表止碼數立方,煤氣表止碼數立方。
六、甲方確保此房產權明確和真實并合法,無任何糾紛、無抵押和債權債務,否則出現糾紛由甲方負全部責任,并賠償乙方按成交價 %的經濟損失。
七、甲方將此房出售后,此房一切事宜無權過問,并無條件的配合乙方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或到公證處辦理公證買賣。辦理過戶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雙方協商由方承擔,方不承擔。
八、此協議自雙方簽字起發生法律效力,雙方不得違約。如乙方違約定金不退,如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并按成交價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九、特別約定:
1、甲方保證及房屋鑰匙后30天內將戶口遷出。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10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出賣人、買受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以下簡稱合同)第二十一條之規定,現就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達成以下補充約定以資共同信守: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買受人應在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時與出賣人簽訂面積及房款差異結算協議,并結清相關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不予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并不視為出賣人逾期交房或逾期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由此產生的風險和不利后果均由買受人承擔。
該商品房的預測面積是按照現行房產測量規范及有關補充文件預測所得。該商品房交付時,如因政府的相關房產測量規范、文件調整導致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的,不視為出賣人違約,亦不適用合同第十三條有關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雙方同意按照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差異,由買受人和出賣人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二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于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即年月日之前)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幣(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含已付定金元)。
2、貸款方式付款
買受人于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出賣人支付購房總價款的%的首付款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含已付定金元)。
其余價款元,買受人以方式向銀行貸款的方式進行支付。
第三條貸款實施辦法及相關責任
1、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包括公積金貸款)的辦理條件和程序及需要交納的全部費用,并承諾自己的實際情況完全符合相關的辦理條件。如因買受人的實際情況與相關要求和條件不符合或因買受人的其他原因,而導致銀行拒絕為買受人提供貸款、或要求變更貸款金額、首付款比例、貸款年限、或要求買受人補充資料、或另行提供擔保人時,買受人應無條件地配合并與出賣人協商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2、買受人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銀行確定的為準)并辦理按揭貸款;買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資料或提交的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出賣人通知辦理按揭貸款手續之日起7日內仍未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為買受人違約。
(1)逾期在30日之內的,買受人應每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逾期超過30日后,買受人應于逾期滿30日的次日一次性支付清購房余款和違約金(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并由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成數及年限以銀行最終批準為準。如銀行批準的貸款額度與買受人申請的額度不一致,則兩者之間的差額作為買受人應當以自有資金支付的首付款,由買受人在銀行批準貸款額度確定之日起7日內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買受人延遲支付上述款項的:_________________逾期在三十日內(含三十日)的,應每日按購房總價款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日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選擇銀行住房公積金按揭付款方式,則需遵照以下條款執行:_________________
(1)買受人應于出賣人發出辦理公積金貸款通知后7日內與前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并辦理相應的貸款手續。公積金貸款成數及年限以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的為準。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的貸款額度小于買受人申請額度的差額部分作為買受人應當另行支付的首付款,由買受人在接出賣人的通知之日起7日內付清。買受人應根據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要求及時補充資料,并配合出賣人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2)若買受人在出賣人發出辦理公積金貸款通知后15日內仍不能與上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并辦理相應的貸款手續的,應于前述15日屆滿的次日一次性付清購房余款或書面通知出賣人按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辦理貸款,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并由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應自出賣人發出通知后的7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銀行確定的為準)并辦理按揭貸款,逾期的違約責任和處理按照第二條第2款規定執行。
(4)在出賣人保證期限內,如因買受人未按時償還銀行貸款導致出賣人承擔擔保責任,出賣人有權向買受人追償。買受人應在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后的次日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承擔的擔保金額及出賣人在此過程中發生的包括律師費等其他費用支出,否則,買受人還應從出賣人實際承擔擔保責任之日起每日按出賣人承擔金額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5)因買受人的原因(如未按時償還銀行貸款),貸款銀行解除與買受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造成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而導致出賣人為買受人償還貸款銀行的借款和其他款項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時,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包括銀行)代為償還的按揭貸款余額及貸款利息、滯納金、違約金、訴訟費用、律師代理費、房屋所有權證轉移登記所繳納的稅費等相關的一切費用和直接及間接損失。買受人應在出賣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后向出賣人騰退該商品房,買受人已經裝修的部分無償歸出賣人所有,出賣人不予以補償。
第四條出賣人逾期交房違約責任的補充
發生下列情形導致合同項下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可據實予以延期,不適用合同第十條有關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違約責任條款,但出賣人應出具相關證明文件作為免責依據:_________________
A.執行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等強制性文件;
B.其他自然災害或意外事件;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逾期交房,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規劃、設計變更約定的補充
1、由于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發生變化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導致的規劃設計變更,出賣人應在變更確立后30日內書面告知買受人,但不承擔違約責任。
2、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雙方權利義務仍按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約定執行。
3、本合同中所稱的“商品房設計”是指: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套內戶型設計及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所在樓宇的用途設計,“設計變更”僅指商品房的房型、朝向以及整個樓宇的用途變更。
4、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經規劃部門批準或設計單位同意,出賣人對原規劃設計方案作出局部的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若變更無需經過規劃部門批準或設計單位同意的,則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賣人可對原規劃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
5、因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面積發生變化的,雙方應按照本補充協議約定第五條處理。
6、鍋爐房、變電室/箱/站、調壓站、垃圾處理站、化糞池及其他小區配套設施及功能性設施等尚未最終確定的建筑及設施,不屬于環境布局范圍之內,買受人同意出賣人為了小區的整體利益或應有關主管部門要求對上述設施的最終位置進行調整。最終位置以實際交付為準,屆時本合同繼續履行,且出賣人無須因該調整向買受人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商品房的交付
1、在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時間之前,出賣人應以短信發送/電話通知/登報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以發送短信或登報形式通知買受人的,通知的送達時間為短信發送之日或登報之日。出賣人以電話通知的,通知送達的時間為電話接通時間,雙方在房屋交付現場補簽交付通知書。屆時,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的,以本合同約定的時間為交付時間,以房屋所在地為交付地點。
2、買受人持辦理商品房交付通知書辦理商品房交付手續,并交接商品房鑰匙后,即為合同項下商品房已交付。自交付之日起,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
3、如出賣人已如期發出商品房交付通知書或買受人已經領取商品房交付通知書,而買受人在出賣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內仍未接收商品房,則視為出賣人已將本合同項下的商品房交付予買受人。自視為交付之日起,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此后有關商品房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租賃費等)全部由買受人負擔,房屋保修期亦從此日起計算。
4、買受人同意接受出賣人的提前交房。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提前交房通知書后,應在出賣人通知交付房屋的期限內接收房屋,若買受人在出賣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內未接收商品房的,則視為出賣人已將本合同項下的商品房交付予買受人,該房屋的風險責任歸買受人承擔,此后有關商品房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租賃費等)全部由買受人負擔,房屋保修期亦從此日起計算。
5、如買受人需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前收房,出賣人可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對買受人提前收房提供方便。
6、房屋交付時,買受人認為房屋本身或者環境、設備存在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情形,雙方應在完成交付后,按照法規和合同約定處理。
7、商品房交付使用時,買受人對房屋及裝修質量、公共設施、設備、質量提出異議的,出賣人應當給予解釋和說明,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買受人可委托有資質的檢測部門對其提出的異議部分進行質量檢測,如檢測部門提出返修意見的,由出賣人承擔費用,反之由買受人承擔。
8、買受人沒有按照合同及本協議之約定付清購房總價款或其他應付款項之前,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
9、如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等非出賣人所能控制的因素,致使商品房的建筑安裝工程或出賣人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被延誤,則出賣人有權將該商品房交付日期順延相當于該等時間影響持續的期間,而無須為該延誤負任何責任,也無須對買受人補償任何費用。
10、出賣人推遲交房可以電話或掛號信或特快專遞或報紙公告等方式通知買受人。
11、在交付房屋時,買受人如對房屋質量有異議的,則應書面提出。
買受人在接受房屋時,除房屋主體結構存在質量問題或其他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質量問題外,不得以房屋的建筑、裝修裝飾存在質量問題為由拒絕接受房屋。否則,視為出賣人已經完成交付義務。
買受人在辦理商品房接收手續過程中,認為有需要維修的事項,應按《商品房質量保證書》中的規定要求出賣人承擔保修義務,但維修事項不能作為買受人拒絕接收商品房并要求出賣人承擔逾期交房責任的理由。
12、買受人本人無法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前往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時,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辦理該商品房的交付手續,但其委托代理除應具備代理的法定要件外,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_________________
公證委托,并于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前向出賣人提交公證書原件;
買受人本人與代理人在房屋交付日期前,攜帶各自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同時前往,向出賣人當面辦理房屋交付的授權委托書原件。
第七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違約責任的補充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四)的標準,包含以同等品質的材料、設備替代的情形。如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設備標準與附件四中約定標準不符的,出賣人應使之達到原標準,但出賣人修改后的標準或使用的相關材料標準等同于或高于原標準的,買受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要求出賣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八條商品房產權證的辦理
1、若買受人委托出賣人辦理所購商品房的房屋產權證的,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后向出賣人提交辦理房屋產權證所需資料(包括購房合同、夫妻雙方或單身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戶口薄及其監護人身份證和戶口薄復印件、購房收據、委托書、面積結算協議等)以及相關費用(含專項維修資金、相關稅費、面積差異結算款等,如有變化以房管部門、稅務部門的最新規定為準)。否則,每逾期一日出賣人可按照購房總價款的萬分之一的標準向買受人收取違約金并順延為買受人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時間。
2、若買受人自行辦理房產證,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后自行向相關申請辦理產權證并承擔相應費用,逾期不自行辦理的,由買受人承擔相應后果。
第九條保修責任
保修期內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出現屬于保修范圍內的問題,應以書面方式向出賣人提出,出賣人應在三個工作日內派員予以答復和檢修,依據《住宅質量保證書》,及時給予保修服務;如因不可抗力、買受人裝修及使用不當等不可歸責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出賣人對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相鄰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設施進行維修,需買受人協助時,買受人應先行提供便利,對買受人造成損害的,按規定如實進行補償。若買受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或不及時協助,對于擴大部分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買受人應保護出賣人設置在室內及公共區域的配套設施和管道。買受人對移交的房屋進行二次裝修時,不得損壞房屋建筑結構及配套設施、管道,裝修方案須符合政府相關規定并報物業管理公司備案,買受人進行裝修施工或裝修完畢的房屋不得影響室內及公共區域配套設施、管道及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和維護,對造成的損壞應承擔相應恢復及賠償責任。
第十條合同附件二的補充約定
出賣人已向買受人現場公示了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房屋面積測繪報告》,買受人對報告中披露的該商品房共用部位及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的構成方式予以認可。
十一關于前期物業管理,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物業管理單位和委托期限
本項目的物業管理單位為河南常綠集團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期限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至該項目業主委員會成立后與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簽訂新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終止。
(2)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a)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b)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c)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d)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e)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6)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f)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3)物業管理相關服務費用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干制。
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于該項目《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_________________
(一)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三)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四)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五)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六)辦公費用;
(七)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九)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4)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在業主大會成立之前,專項維修資金按照國家和本物業所在地相關法規規定的方式使用和分攤:_________________
a)由擁有或涉及相關權益的業主投票并獲得三分之二或以上投票權通過可以使用,使用完后,由擁有或涉及此部分權益的業主分攤。
b)緊急情況需要即時處理的,由物業管理公司先行使用,使用完后,由擁有或涉及此部分權益的業主分攤。
(5)物業管理用房
開發商按照規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產權歸屬全體業主所有,由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服務期內無償使用。
第十二條其他
(一)、鑒于該項目自身屬性、規劃思路、開發模式等不同于一般社區的特點,且系分期多年開發,同時根據政府批準的規劃方案,基礎設施與公共配套建筑也將分期建成交付,因此買受人同意:_________________
(1)除買受人所購買商品房所屬區域外,其他區域的所有規劃(包括但不限于功能規劃、組團設置及布局、環境設置及布局、公建和配套設施設置及布局、樓宇布局、道路設置及布局等)、開發時間及開發模式等出賣人均有權做出調整,最終以政府批準的規劃方案為準;對于這種調整買受人同意不提出異議;
(2)除買受人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本補充協議及相關附件約定的交付項目按約定日期交付外,其他項目(政府實施的除外)的交付時間以雙方約定為準。
(3)買受人在使用道路中應當遵從出賣人的提示及項目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實施阻斷道路、封閉道路、圈占道路、毀損道路設施、隨意停放車輛及其他妨礙道路正常使用的行為,上述道路含道路中敷設的橋梁。
(4)公共配套建筑的交付指竣工并達到使用條件。
(5)商業配套設施投入使用的具體時間,由產權所有者確定。出賣人對商業的經營業態、開業時間等僅作概況介紹,對此并不保證。
(二)、該項目內的公共景觀設施由全體業主共享并承擔管理維護費用。
(三)、關于本項目內配套設施的所有權。
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公建、車位、車庫、會所、幼兒園、公共車棚等為出賣人投資建造,所有權屬于出賣人。出賣人本著首先滿足業主需要的原則,對以上配套進行銷售(出租),售價(租金)另行約定。
(四)、為保證車位的正常使用,買受人須與出賣人及物業管理公司簽署有關車位使用的協議書,并根據協議約定使用車位,不使用自己未取得使用權的車位;同時應按協議約定按時交納相關費用并自覺遵守協議中其他約定。
(五)、由于維護公共利益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上下水、煤氣、暖氣管道、煙道、電路設施、公共污水井的檢查、維修等),出賣人或物業服務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有權進入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及附屬院落,但應事先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有義務予以配合,因買受人原因,包括作為及不作為給出賣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六)、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與現場示范單位可能存在部分差異,買受人在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時已了解這種差異可能存在,并了解這種可能存在的差異對其所購房屋帶來的影響;買受人同意所購商品房的交付以買賣雙方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包括補充協議)的約定及交付時的實樓為準,上述變化不作為買受人退房及索賠的理由。
(七)、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在樓宇、組團及區域的命名權(含更名權)歸屬出賣人;
(八)、規劃上專屬于特定房屋的飄窗、空調機位等(以下簡稱“附帶部位”),歸該房屋的業主專有。該部分的保修、維修責任,視同專有部分。買受人已了解該附帶部位不計入產權面積,亦不作為計價面積,如將來因測繪規則變化等原因導致該部分被計入產權登記面積,買受人須另外支付合同價款,須按合同關于面積變更的約定處理。雙方應就面積變化簽訂買賣合同補充協議以便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由此須支付的相關稅費由買受人承擔。
該附帶部分是否享有投票權以及是否需要繳納專項維修資金、物業管理費和采暖費,依照法規及《臨時管理規約》的規定。鑒于附帶部位系無償取得,因此亦不作為商品房的交房條件。購買商品房的買受人在使用附帶部位時不得違法改變其形狀、大小及用途,并應遵守《臨時管理規約》和后期業主委員會制定的管理規則。
買受人對房屋進行改造后,導致該房屋的實際使用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差異,由此產生任何權利義務變化的,均與出賣人無關。
(九)、為追求社區整體效果,每棟住宅外檐裝飾材料的材質、敷設面積和色彩會有差別,出賣人在示范單位和宣傳資料中所示商品房的外檐效果將會根據小區整體要求進行局部調整,買受人對此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十)、按面積計收的各項費用,產權登記面積確定前,按照合同約定的建筑面積作為計費依據;產權登記面積確定后,以產權登記的建筑面積作為計費依據。政府相關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一)、合同項下商品房的有線電視、通訊、采暖等配套設施需由買受人向該設施的經營管理單位辦理開通使用手續并繳納相關費用。
(十二)、該房屋內的所有電器設備由生產廠商直接提供保修,具體保修辦法和保修期以生產廠商提供的保修文件為準,若因該等電器設備質量事故造成買受人及第三方人身損害或物質損失,由買受人向生產廠商索賠,出賣人給予相應配合。
(十三)、除按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條款約定或雙方同意解除合同外,雙方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單方解除合同。
買受人購買力、財產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出賣人財產、經營狀況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房產貶值或升值、市場變化、經濟形勢變化均屬商業風險范疇,任何一方不得據此主張解除或變更合同,若任何一方以此為理由拒不履行合同義務的,仍應依法或依約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合同因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的,雙方應在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后三個工作日內互相配合辦理本合同備案登記的注銷、抵押登記注銷、預告登記注銷及按揭合同解除等手續,出賣人在前述各項手續辦理完畢、買受人將房屋交還給出賣人后的十個工作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按照約定或法律規定應計算違約金或利息的,退款時一并計算。
(十四)、乙方了解,項目的地面規劃將有可能根據規劃的調整而進行優化與調整,交付標準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為準,如有變化不另行通知。
(十五)、雙方當事人之間的通訊聯絡以商品房買賣合同所載明的電話、傳真和通信地址為準,雙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并對其真實性負責。一方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五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十六)、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中,書面通知的送達方式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或項目所在地主要地方報紙媒介公告送達;采用上述方式,通知的送達時間為(1)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后三日,(2)或公告見報三日后視為送達。因一方提供的聯系地址不準確或地址變更而導致對方未能實際收到相關通知的,后果由責任方自行承擔。
(十七)、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平頂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非法手段和方式損害對方的人身權、財產權等權利。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八)、關于合同以外資料的效力
(1)凡在簽約之前買賣雙方任何一方通過口頭、書面、實物及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口頭講解、廣告、樓書、示范單位、沙盤、模型等)所表達和提供信息都不再作為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出賣人的售樓書、售樓廣告中的資料、數據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為準。
(2)出賣人對規劃建設范圍之外的環境、公共設施、道路交通等的說明或介紹,僅為買受人提供參考信息,不構成出賣人的允諾。
(3)出賣人展示的樣板房功能僅為空間布局向導、裝修裝飾和家俱擺放指引,不能理解為交樓標準或合同的樣品
(4)因比例或表現方法所限,部分附屬物或構筑物可能未在平面圖和模型上標示。
(十九)、在“常綠·桃花源”項目配套設施交付之前,出賣人有權在項目內進行該項目的廣告宣傳活動,但以不影響已入住業主的正常生活為限。
(二十)、“常綠·桃花源”為出賣人商標。(桃花源不是出賣人商標)
十三項目紅線內外不利因素說明
為幫助客戶慎重選購房屋,現提示購房人在簽署法律文件前特別注意以下事項:_________________
(1)紅線外不利因素說明
1、3、4、37公交車站點,距離常綠·桃花源約200米,目前尚無公交站牌,本公司只告知信息,不對此提供保證。最終以政府實施為準。
3、小區北側距離紅線約30米處為正在使用的鐵路專線,小區東側距離紅線約100米處為正在使用的鐵路專線,可能會對臨近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4、小區東側、南側道路可能會給臨近樓棟帶來噪音、燈光、尾氣等影響。
5、小區東北角有垃圾中轉站,可能會給臨近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7、出賣人在制定銷售價格時,已充分考慮以上環境不利因素影響。
注:_________________上述提示內容系本公司根據20__年6月份所獲取的相關資料進行整理與概述,未必包含該區域所有信息亦不能作為銷售承諾。若資料有誤差或變更,恕不另行通知,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2)紅線內不利因素說明
1、本小區紅線內現規劃有以下公共配套設施,在符合國家標準的前提下,仍可能對相鄰的住宅產生影響。
2、小區南入口、北入口、東入口,可能對周邊住戶造成噪音、燈光、尾氣等影響。
3、1、2、3、5、20、21號樓設置商業,可能有噪音、燈光、排煙排氣等影響。
4、小區內規劃有景觀噴泉和健身器材,供業主觀賞和使用,請遵守安全提示。
5、小區內設有配套公建、配電設施,可能會給周邊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6、項目停車方式為地上車庫和地下停車場,地下停車場臨近樓棟有出入口,可能對停車周邊住戶產生噪音、尾氣及燈光的影響;
7、項目中除已經明確交付日期的住宅單位,其他部分的交付時間將結合項目整體開發計劃進展安排。
8、小區各樓棟分布有各種管道,均有可能造成不利影響。
9、出賣方在制定銷售價格時,已充分考慮以上不利因素的影響。
10、以上信息,基于經政府批準的規劃及設計方案;因規劃及設計方案調整而導致信息變化的,以最終政府批準的規劃及設計方案為準。
十四、本補充協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內容如有沖突,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十五、《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之未盡事宜及履行過程中的變更,可經雙方協商后另行簽署補充協議。
十六、買受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將應付款項通過出賣人現場POS機刷卡或以現金方式支付于出賣人。
十七、買受人確認,出賣人在簽訂本合同及其相關補充條款、附件前,已就合同條款尤其是可能會免除或者限制出賣人責任的條款按照買受人的要求進行了提示和說明,買受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其全部內容。
十八、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本合同附件八共8頁。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11
賣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房: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自愿將其位于_____縣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幣______拾___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房屋的基本情況:
該房屋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____室____廳,所在____層,室號______,房屋用途為______。
三、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給乙方。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協議簽訂后,甲方不得就房屋再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四、本協議簽訂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本協議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五、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六、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日期: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12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被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丙方)
為確保乙丙雙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 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為丙方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財產抵押。甲方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擁有的位于_________的 (房屋或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賦予乙方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作為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的擔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規定期限內返還乙方投資本金和投資收益,則乙方可以將甲方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抵償乙方投資本金和投資收益(包括丙方末付而應付的貨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乙方為實現債權所引致的一切有關費用)。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合同債務的,乙方有權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 抵押登記
1、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由甲、乙雙方向抵押財產所在地的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丙方應提供協助;
2、 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將有關該抵押財產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房屋產權證》等相關資料正本交予乙方收執和保管;
3、 所有因抵押登記、保管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四、 抵押保險
1、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長,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保險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險金的權利不受人的侵犯廢止。
2、 甲方負責繳付保險費;
3、 抵押財產的損毀不影響甲方的擔保責任減低。如因末獲保險賠償或保險償數額不足時,乙方有權向丙方追償;
4、 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險賠償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賠。
五、 抵押解除
1、 當主合同終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經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甲、乙雙方即可向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手續,抵押關系至此終止。乙方應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項_________日內將抵押財產的證件正本退還甲方;
2、 所有有關解除抵押關系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六、 抵押財產的處分
(一) 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即可對抵押財產進行處分
1、 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 丙方發生解散、破產或被依法撤銷而又無人代其承擔債務的。
(二) 處分方式:乙方可以選擇如下之一的方式處分
1、 與甲方協議折價轉讓;
2、 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并授權乙方變賣或者拍賣該抵押財產,并以所得的價款受償;
3、 以乙方認為合適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財產,并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償;
4、 乙方向乙方營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 處分抵押財產的受償順序和分配原則
1、 支付因處分抵押財產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 償還丙方所欠乙方全部本金和投資收益(包括丙方末付而應付的貨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乙方為實現債權所引致的一切有關費用)等;
3、 在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乙方須將余款交還甲方。
(四) 甲方同意,乙方依據上述規定處分抵押財產時,有權簽署有關抵押財產的買賣、出租之文件和合約,有權出具收據或文件。
(五)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處分抵押財產,甲方不得為此提出損失賠償。
七、 特別約定事項
在下列情況下:
1、 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規定;
2、 甲方的財產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3、 丙方無償還能力或可能破產;
4、 甲方放棄該抵押財產;
5、 丙方發生其它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約能力,乙方認為有必要時。
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 要求甲方和丙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 要求甲方采取補救措施;
3、 依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八、 甲方聲明及保證
1、 保證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項下義務;
2、 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假造和隱瞞之處,所提供的抵押財產在本合同簽訂前,末轉讓、抵押予以任何單位或個人;
3、 保證在占管抵押財產期間維護抵押財產的整齊及完好狀況(正常損耗除外),不改變其使用性質;
4、 如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財產發生毀損,無論任何原因所致,亦無論任何人的過失,均由甲方負全部責任,并須向乙方賠償由此面引起的一切損失。同時,甲方須迅速將情況通知乙方,并應盡最大努力防止損失的擴大;
5、 因抵押財產貶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擔保義務時,甲方有責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
6、 末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可將本合約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財產再抵押、出售、出租、贈與、轉讓、抵銷債務、托管、轉借或以任何方式處置。
7、 當甲方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將抵押財產出租時,甲方必須與承租人認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甲方有違反本合同規定時,由乙方發函通告承租人遷出抵押財產日起計算_________日內,承租人即須無條件遷出;
8、 準許乙方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抵押物,以便查驗;
9、 在更改地址時應立即通知乙方;
10、 按時繳交有關抵押財產的任何稅費;
11、 如有任何訴訟、仲裁或傳訊,可能對甲方或其任何財產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乙方;
12、 按照乙方合法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
13、 甲方如發生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如甲方發生分立,由變更后的機構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并承擔連帶責任。若甲方違反上述聲明及保證,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第七條所述處理方式進行違約處理。
九、 涉及本合同有關稅費,均由甲方負責承擔
十、 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對甲方或丙方的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給予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執行,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利,不能作為乙方對甲方或丙方任何違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為的許可,亦不能視作是乙方對甲方或丙方任何違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為采取法律措施的棄權。
十一、 違約責任
1、 由甲方保管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復財產原狀,或提出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
2、 甲方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復財產原狀或提前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規定的款項,并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尚欠款項總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3、 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十二、 本合同生效后,在此之前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事宜所達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均失效。甲方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末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十三、 本合同無論因何種情況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丙方仍然履行其全部還款義務,乙方有權立即就有關欠款(以各種合法方式)向丙方追償。
十四、 爭議解決
甲乙丙方解決爭議的方式與主合同規定的一致。
十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13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買賣雙方就下列房屋的買賣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買賣房屋位置及價款:
甲方向乙方出售下列房屋:房屋座落 ,房屋結構 ,建筑面積 ㎡,房屋總價合計 元出售給乙方。
二、付款方式:
A、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即支付甲方購房定金人民幣 元整,由乙方在 月初支付 元給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剩余 元的余款項后進行房屋產權證過戶手續。
B、付清全款,雙方產權過戶完結后,該房屋即歸乙方所有,由此所產生相關稅費全部由乙方承擔。
三、違約條款: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條款執行既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整。
根據甲乙雙方約定,位于 房屋出售給乙方。
四、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有關條款為準。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14
甲方(賣方):開發公司
乙方(賣方):開發公司法人(預售房產登記人)
丙方(買方):
丁方(擔保人):
經以上各方協商,就丙方購買甲方開發的房產(房產的具體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開發的上述房產已與乙方簽訂預售協議并在房管部門辦理登記。
二、甲乙雙方均同意以單價元/平方的價格將上述房產出售給丙方,房屋總售價元,以房管部門核準的房產面積結合單價計算的總價為準。
三、如該房產能直接在房管局更改合同則由甲方負責辦理房產及土地證;如不能直接更改合同則由乙方負責辦理房產及土地證的過戶手續。為確保丙方能夠購得上述房產,甲方及乙方均應與丙方就該處房產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同時甲方及乙方對兩份合同中的出售方互負連帶責任。
四、該房應于年月日前上房。
五、如非因丙方責任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如期上房或不能在上房后日內無法辦理房產及土地證,則丙方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及乙方連帶償還丙方雙倍購房款。
六、丁方自愿以其自有房產(房產具體情況、房產證號)作為對甲方及乙方履行交付房產的擔保,并應到房產及土地部門辦理抵押登記。丁方擔保范圍包括所有甲方及乙方應對丙方履行的全部義務。
七、丙方應支付的房款在丙方辦理完上述抵押登記后一次性交付給甲方或乙方。
本協議一式四份,各方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章)起生效。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15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_________省(市)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層,共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補充協議;(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1、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
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2、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3、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包括±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1、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或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1、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
2、已付定金將在最后一期付款時沖抵,支付方式為以下第_________種:
(1)現金_________;
(2)支票_________;
(3)匯款_________。
第六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
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計算。
2、逾期超過_____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
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
按本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利率計算。
2、逾期超過____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
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保證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稅費的交納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費用交接時間
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日期為: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十三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四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
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
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
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
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
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一條補充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本合同的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中介機構: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下列房屋買賣事項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1、坐落于南京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出售房屋的所有權權證號為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丘號為_________
3、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范圍見附件一。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第二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給甲方定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在_________時由甲方退還乙方。
第四條該房屋房價款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房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為: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現金支付房款_________元
2、乙方領取房屋所有證時現金支付余款_________元
乙方未按規定支付房價款的,則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到期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超過_________天,且所欠應付到期房價款超過_________元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在解除契約后三天內將已收房價款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占總房價款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五條甲、乙雙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雙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甲方應在房屋產權過戶前將其落戶于該房屋的戶籍關系遷出。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業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總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屬設施或裝飾裝修不符合約定的,按不符部分的_________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_________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應在乙方解除契約后_________天內將已收房款和雙倍定金返還乙方,并按總房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定,雖然房屋所有權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契約生效后_________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并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證》后,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1、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乙方。
2、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雙方約定,該費用由_________方承擔。
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第八條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權利轉移時間。
第九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條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點、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_________。
甲方結清已發生的費用,甲方已經預繳的費用,其權益由乙方享有,雙方不再另行結算。
第十一條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條本契約自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契約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契約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留執_________份,乙方留執_________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17
合同編號:20(41) 甲方(需方): XX公司 乙方(供方): 有限公司 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礦石買賣合同。
一、 產品名稱、發貨地點、數量、品味、礦價、運費 表一
二、交貨地點、費用的負擔:
1.交貨地點:到甲方指定料場
2.費用負擔:由 乙 方承擔運費。
三、驗收方式及提出異議期限:
1.礦石質量以乙方發貨料場化驗分析的數據為準,若對方化驗分析的數據持有異議,應在收到數據后五天內提出,并附樣品送昆鋼質檢中心檢驗,所產生的費用由提出的異議方承擔。
四、供礦要求:
1.計量以乙方發貨料場內的電子磅秤過磅數量為準。
2.因由乙方組織運輸,若在運輸過程中發生各種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五、結算方式:
1.每月以乙方發貨數量統計,經雙方核對簽字認可后,按10%水份扣除后以干基量結算一次。
2.自合同簽發后乙方實行先發貨后收款原則。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一方違約,對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要求對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15%的違約金。 2.產品質量異議,雙方協調處理。
七、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1.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2.通過訴訟解決,但凡因本合同引起的訴訟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八.其他:
1.因市場情況發生變化,合同雙方可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進行調整,補充協議及傳真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雙方簽字后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一式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集團有限公司乙方(蓋章):有限公司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賬號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18
出售(代理)方姓名:身份證號:地址:(簡稱甲方)
購買(代理)方姓名:身份證號:地址:(簡稱乙方)
甲方現有㎡的房屋,地址:,權證號:,土地證號:,自愿出售給乙方,以按揭方式購買。乙方經實地看房并已充分了解此房信息,自愿購買此房。經協商后甲、乙雙方均同意售價為人民幣(大寫元)(¥元)。此房價包括(水、電、光纖、天然氣戶頭、裝修、及:)并達成以下協議:
一、第一次乙方于年月日支付購房定金計人民幣(大寫:元)(¥)給甲方。
第二次按銀行程序辦理:待簽約貸款銀行審批通過,通知過戶后日內,甲、乙雙方必須到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將此房產權證交買賣過戶科受理,出據受理單后,乙方再支付給甲方購房首付款(大寫元)(¥元)此款不包含購房定金。否則視為違約。乙方須在此首付款內扣除人民幣(大寫元)(¥)作為交房押金,待交房時甲方結清該房所有費用后,乙方再支付給甲方。
第三次剩余房款計人民幣(大寫元)(¥元)屬于乙方向銀行貸款部分,待辦完過戶手續做完抵押后,則由簽約銀行轉賬給指定的甲方賬戶。(按揭購房此款由簽銀行支付)如果貸款金額不足則由買方以現金方式補差,此合同圓滿結束。
二、甲方配合乙方辦理完產權過戶后,乙方必須無條件辦理此房抵押登記手續,否則視為違約。
三、甲方必須保證此房產權清楚、無查封、抵押、凍結、實屬純私房,并無任何糾葛,否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乙方以按揭貸款購買此房,(全權委托擔保公司辦理貸款)或(自行向銀行辦理貸款)應保證自己在銀行無不良記錄。
四、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和指定的地點,并帶齊相關證件協助乙方辦理此房的過戶換證手續,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方去付(含買賣方各項稅費)稅收標準以政策為準。
五、甲、乙雙方成交后,此房的一切權利全部轉到乙方名下,屬乙方所有。
六、違約責任: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推翻此協議,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除因不可抗拒的阻力而外,更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此協議,否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甲方違約不賣此房以及不按本合同第一款之規定辦理,則雙倍賠付乙方所付定金。乙方違約不買此房以及不按本合同第一款、第二款之規定辦理,則所付定金不退。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中介有權從定金中提取(總額的2%作為信息服務費)或(從定金中提取一半作為信息服務費)。
七、甲乙雙方協定(甲方在收到第三次房款的同時)或(甲方收到首付款的同時)雙方交接、交房,一經交接甲方不在承擔此房任何維修及費用。甲方交房時保證該房屋的水、電、氣、光纖、物業管理等相關費用結清,原有室內設施齊全完整無損。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中介方各執一份,從簽字蓋手印之日起生效。另:甲、乙雙方簽字蓋手印生效的同時,由方按售價的支付中介服務費,計人民幣(大寫元)(¥元),甲乙雙方各支付(大寫元)(¥元)
九、此協議簽定后,甲方應將房產證原件交中介方保存,中介方應出具正式蓋章收據,此收據待產權證交件受理后即自動無效。.
十、特別約定:甲乙雙方自愿以按揭貸款方式買賣此房,在辦理過程中,因政策原因或不可抗拒的阻力,導致銀行無法辦理貸款,雙方協定相互都不作違約賠償,甲方退還乙方定金,同時此協議自行解除。
十一、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甲、乙雙方已認真、仔細的閱讀了以上協議內容,并確認簽字。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愿將位于內樓房一套出售給乙方達成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自愿將家樓房一套(樓室),面積為平方米,包括儲藏室一間,出售給乙方,
二、房屋價格為元,自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將房款一次性付給甲方,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條。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款當日須將房屋鑰匙交給乙方,并將原購買房屋的收款條等有關資料一并交給乙方。
四、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登記手續。
五、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鑰匙時,房屋所有權轉移給乙方所有。
六、甲方保證房屋產權無爭議。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20
賣方: 身份證號:
買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積平方米,房屋用途為。
二、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總金額萬元
三、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 萬元
待房屋過戶后公積金貸款支付剩余房款 萬元
乙方保證房屋過戶后一個月內付清余款。
四、甲方應于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之時,將上述房屋及全部鑰匙交付乙方,并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接收。
接收后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歸乙方行使,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訊費、網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五、甲方負責將該房屋所有權更改給乙方所有。
辦理產權時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并保證不管以后房價如何上漲,絕不反悔。
八、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
甲方保證在房款付清時,將房屋交付乙方,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責任。
九、甲方及配偶共同擁有一套住房,辦理房產證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若甲方及配偶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21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釋義】:合同法全文
商品房買賣合同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釋義】本部分條文是確認買賣雙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本條款提示點:
1、出賣人的主體資格
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將房地產開發企業分為專營開發企業和兼營開發企業,但無論是哪種類型,都需要具備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頒布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不具備開發資質或開發資質已被取締的企業不能作為出賣人與相對的客戶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違者訂立的合同無效。
2、買受人的主體資格
(1)凡具備民事權利能力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作為買受人,
(2)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方可作為簽約人訂立合同,
A.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訂立的合同須經其監護人追認方可生效(已滿16周歲且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除外);
B.精神病人或間隙性精神病人在精神病發作期間訂立的合同須經其監護人追認方可生效,
(3)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購房行為應當由其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簽約,
(4)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無論以夫或妻的名義購買房屋,該房屋所有權一般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3、出賣人委托代理機構
近年來,開發商委托代理公司進行房屋銷售的比例日益增加。在這種情形下,應當將代理機構的名稱列入本合同,并如實填寫。這樣,既明確體現和保障了開發商、代理商之間的委托代理合同關系,也保障了購房人的簽約知情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
【釋義】本條是出賣人擁有項目的取得和開發建設等前期手續告知義務的內容,目的是為保障買受人知情權。
本條款的提示點:
1、開發商土地取得方式
一般情形下,開發商取得土地的方式為受讓國家出讓的土地(出讓)或轉讓受得他人已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土地(轉讓)特殊情形下方可獲得國家得無償劃撥地(劃撥),如開發商開發建設規劃范疇內得經濟使用住房。
未變更土地性質得集體土地使用權不能用作房地產開發;非用于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得劃撥地不能用作房地產開發;工業用地出讓地不能用作房地產開發。
2、土地使用年限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土地使用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規定:(一)居住用地70 年;(二)工業用地50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 年。”需要注意的是,該使用年限起始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確定之日,而不是買受人訂立購房合同之日;經濟使用住房因其土地系劃撥地,故不存在使用年限的問題。
3、商品房項目的名稱無論是現定名還是暫定名,必須與商品發預售許可證或其他相關證件的描述一致。
4、開發商必須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方可申請商品房預售資格。因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之前除了知悉本條所列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外,更有必要查閱開發商持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著重審查兩點:一是看開發商是否已經足額支付土地出讓金(未繳納完畢土地出讓金的開發商一般持有《臨時國有土地使用證》而非《國有土地使用證》);二是看開發商是否已將土地辦理抵押貸款(以土地作為抵押物辦理貸款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上往往作備案登記)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
【釋義】本條是對商品房銷售的描述。
本條款提示點:
1、期房與現房的比較
期房即預售商品房,是指消費者在購買時不具備即買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房地產開發商從取得預售許可證開始至取得房地產權證大產證為止,所出售的商品房為期房。現房指消費者在購買時具備即買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開發商已辦妥所售的商品房的大產證的商品房,消費者在簽約后立即可以辦理入住并取得分戶權證。
期房相對于現房,具有下列特點:
優勢:
(1)期房一般較現房便宜;
(2)期房的選擇空間較現房大;
(3)隨著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新樓盤品質較舊盤有明顯提升。
劣勢:具備延期交付、品質變差、權證不能按期交付等法律風險。
2、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3、商品房銷售的其他依據
一般來說,開發商除獲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還應具備下列證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即俗稱的“五證齊全,方可預售”。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預售許可證有按棟編號發放、按批號編號發放等形式,購房人在購房時應“對號入座”,提高自身風險防范能力。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單元】【層】_______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___,屬_____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_____,建筑層數地上___________層,地下 _______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釋義】本條是對合同標的物的詳細描述
本條款提示點:
本條涉及到若干建筑專業術語及建筑規范,購房人在購房時應更加切實注意。
1、商品房的用途與房屋結構
這兩項對于開發商而言,是其確定工程建設成本的關鍵點,專業辦公用寫字樓的工程建設成本一般比磚混結構建筑物建筑成本高出數倍。因此,購房人在選購房屋時應當加以落實。
商品房的用途主要有居住、辦公、商品、商住、停車等種類,其用途一經確定,合同雙方不履行法律手續不得擅自變更。房屋結構主要有磚混、框架、鋼混等幾種,不同結構的房屋其使用功能和耐用程度各異。
2、層高≠凈高
層高指一層地面至上一層地面的距離,凈高則是指地面至天花板的距離,凈高=層高-樓板厚度。
購房人在選擇預售商品房時應考慮上述兩者之間的差異。
3、陽臺
陽臺的封閉與否對計算商品房的建筑面積至關重要,根據現行《建筑面積計算規劃》的規定,封閉陽臺按全面積計算使用面積,而敞開式陽臺則按全面積的一半計算使用面積。
4、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及使用面積之間的聯系。
該套商品房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套內建筑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強體面積+陽臺面積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_幣)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幣)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_幣)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拾______元整。
【釋義】本條是關于商品房計價方式與價款的約定。
本條款提示點:
1、計價方式的改革
多年來,我國一直采用按照建筑面積計價的方式銷售商品房,但該種計價方式卻存在著諸多弊病,集中體現在總的公用建筑面積難以確定,公用建筑面積計算分攤復雜,開發商非善意誤算等。隨著房地產經濟的活躍與發展,我國北京等地區已經推行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相信不久的將來,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將成為我國房地產市場的主要計價方式,使購房人真正能享受到“明明白白購房”的待遇。
2、購房人應注意商品房“價外價”問題
個別開發商除收取按面積記得的總價款外,還會向購房人提出收取配套費、教育實施費等其他收費項目,因此,購房人在支付房款時應當對這些收費項目加以關注,如開發商沒有法定收費依據的,購房人可以拒付。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 = ────────────────×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釋義】本條是對房屋面積確認依據及房屋面積差異處理方式的約定。
本條款的法律依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 按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計價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載明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誤差的處理方式。合同未作約定的,接以下原則處理:(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 %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同時支付已付房價款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 %以內(含3 %)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 %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 %以內 (含3 %)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 %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 = ────────────────×100%
合同約定面積
本條款提示點:
1、面積確認標準
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或套內建筑面積為面積確認的依據標準,但購房人在簽約時亦可主張上述兩項面積同時作為依據標準。
2、產權登記面積與購房人實際所得面積不符時的處理
產權登記面積是指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登記的面積,一般情形下產權登記面積即等同于購房人實際所得到的面積,但如果產權登記測繪單位所作出的測量結果與購房人的實得面積不符,購房人依舊有權利聘請專業測量公司重新測量,并要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對原產權登記面積作出修正處理。
3、自行約定的方式
基于設計原因,施工原因以及其他原因,開發商在預售商品房實往往不愿意接受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簽訂面積差異處理條款,而建議購房人選擇自行約定的方式,常見的約定方式包括:
(1)買受人不要求退房,按照產權登記面積和原約定每平方米價格實施多退少補;(該條款的約定從法律上分析仍然存在問題,如某合同原定面積為80平方米,建成面積達120平方米,即使開發商主張該特別約定,由于約定面積差異已經對原合同造成了實質性破壞,法院最終還是會按法定標準而不會按約定標準裁決)
(2)正負3%內實施多退少補,多于3%部分按原單價打折計算房價;少于3%部分按原單價上浮一定比例退還房款;
(3)將《辦法》規定的臨界點3%調整為臨界點5%;(從開發商的利益分析,此條款最符合其利益)
(4)總價包死條款,即無論產權登記面積是否與約定面積發生差異,均按約定總價計算房款。(對于廣泛采用通用文本約定的樓盤,購房人可選擇性使用該條款。就筆者的個人閱歷,很少有開發商在交房后因為測定面積比約定面積少而退款的,而建成后要求購房人補繳購房款的卻是屢見不鮮。)
相比而言,上述約定方式均沒有本條款第二種方式那樣更能維護購房人的合法權益,因此建議購房人在簽訂合同時選擇該種面積差異處理方式。
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擬定的“北京版式范文本”中采用的是建筑面積差異與處理條款,更重視了對購房人權益的保障。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釋義】本條是對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的約定
本條款提示點:
1、一次性付款
(1)一次性付款的本意是指購房人在約定期限內向開發商支付完畢100%的購房款,但在實踐當中,不少開發商同意選擇一次性付款的客戶在簽約是只支付90%-95%的購房款,留存5%-10%的購房款至房屋交接或權證發放時再行給付。
(2)開發商為鼓勵購房人選擇一次性付款方式,往往會在商品房定價的基礎上給予一次性付款購房人一定比例的折扣。購房人如選擇此種付款方式,可以適時提出折扣請求。
2、按揭付款
(1)按揭付款不屬于分期付款,現在開發商與銀行已經在付款方式上取得可高度一致,就是銀行為按揭客戶向開發商提供一次性付款。對開發商而言,按揭購房人在完善其按揭貸款手續后就已經獲得了銀行支付的全額房款,購房人只是按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逐月向銀行還款而已。
(2)按揭付款方式所產生的法律關系:
A.主合同關系有兩個:一是開發商與購房人之間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關系;二是購房人與銀行之間的借款合同關系,
B.從合同關系有三個:一是購房人以所購物業作為抵押物與銀行之間發生的抵押合同關系;二是開發商為購房人貸款而向銀行提供的保證合同關系(有的銀行還要求開發商提供一定數額的保證金擔保);三是銀行與開發商之間的回購法律關系,即當購房人逾期未還款構成違約,銀行依法處分抵押房產,開發商向銀行承諾無條件回購該房產,并將回購房款優先直接清償銀行貸款本息,對此購房人在按揭貸款合同中予以書面確認。
(3)按揭付款條款在簽約時屬于效力待定的條款,該條款生效的必備要件是銀行同意向按揭購房人發放貸款,并與其簽訂《借款合同》,如屬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銀行拒絕為購房人提供按揭貸款的,則該條款對買賣雙方不具備約束力,由此造成《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履行雙方互不負違約責任,當事人雙方可以請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開發商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購房人。但如是因為買、賣雙方作為或者不作為的行為導致銀行按揭不能,則需要由責任人承擔其相應的違約責任,如購房人不提供或提供虛假的申貸資料,開發商拒不承擔銀行要求的保證擔保責任等。
(4)按揭付款方式后續法律問題
A.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為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致使按揭貸款的目的無法實現,買賣雙方及銀行均有權解除按揭貸款合同,開發商應將所收款項分別退還給購房人和銀行;
B.開發商作為擔保人為購房人按揭貸款提供保證擔保的方式有兩種:一是階段性保證擔保,即開發商提供保證擔保的保證期間為按揭貸款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購房人獲得分戶產權證并將其房屋所有權辦理他項權利登記之日止;二是全程保證擔保,即開發商在購房人向銀行償還全部貸款本息之前均需承擔保證擔保責任。按最高院司法解釋的規定,購房人未按照按揭貸款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但是已經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并與銀行辦理了商品房抵押登記手續,銀行如起訴購房人要求償還貸款本息或主張房屋優先受償的,不應當追加開發商為共同被告,開發商提供全程擔保的除外。如果銀行起訴時買賣人與銀行尚未完善抵押登記手續,則開發商無論是提供哪種方式的保證擔保都會被列為共同被告。
開發商盡早為購房人辦理分戶權證的意義不僅是履行自身《商品房買賣合同》所約定的義務,還具備解除自身擔保法律風險的功能和作用。從近年法院受理的案件類型分析,按揭購房人逾期付款違約糾紛已成為一類主要民事糾紛,即每個樓盤都存在著一定比例的按揭購房人逾期不歸還銀行貸款的風險隱患,開發商如不重視此類糾紛的預防和風險防范,將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_____(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釋義】本條是對購房人逾期違約金責任進行約定的條款
本條款提示點;
1、逾期付款違約責任分析
逾期付款是買賣合同中的一種典型違約行為,逾期付款未達一定期間,構成根本違約。構成一般違約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履行合同并支付一定的違約金;構成根本違約的,守約方除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外,還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承擔由于終止合同所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
基于一般違約與根本違約的理論依據,示范文本建立了兩種相輔相成的違約責任救濟方式。
2、如何設定一般違約與根本違約的合理期間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從上述司法解釋分析,基于商品房買賣合同所涉及的標的物是一項重大資產,司法解釋的擬定者期望買、賣雙方都給予違約方相對較長期限的包容和理解,不主張權利人過快的享有單方解約權。因此,我們建議:在設定本條所規定的開發商有單方解約權的期間條款時,一般應定為3個月為宜,至少不應少于2個月,如果購房人在簽訂之后由于偶然性原因造成流動資金周轉困難而不能如期履約,購房人亦有合理期間進行調整。
3、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設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 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該《解釋》第十七條又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發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結合上述兩條司法解釋,逾期付款違約金設定的標準一般應設在下列區間內:不低于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標準,不高于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率的130%.設定的標準如果低于或高于上述期間,都有可能導致約定的條款存在法律效力上的瑕疵。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2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它相關法律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工廠轉讓事宜,按照“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則,簽訂該房地產轉讓合同。
一、轉讓房地產情況:
房屋所有權證號碼:
土地使用權證號碼:
房地產座落: 市 區 街(路) 號
建筑面積: 平方米;轉讓面積: 平方米
占地面積: 平方米;房屋用途:
房屋權利來源:
土地使用權來源: 劃撥 出讓
二、房地產轉讓包括土地使用權和房產所有權的轉讓,該產權清晰,無糾紛。否則,甲方違約,該合同無效,并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三、雙方申報成交價款(或房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四、本合同經雙方同意、蓋章,并經房地產交易部門審查批準后有效。
五、雙方議定付款及房屋交付辦法(按下列第 種辦理)
1、合同生效后,乙方付甲方定金(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經房地產交易部門批準后乙方即付清余下的全部購房款:
(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同時到房屋產權登記發證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
2、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購房款:(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并到房屋產權登記發證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后,甲方將出賣的房屋交給乙方。
六、本合同簽訂生效后,雙方應認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反悔不賣,須以定金的兩倍賠償乙方,如乙方反悔不買,則定金歸甲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交納稅費。
八、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協議,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部門存檔一份。
十、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可選擇如下解決糾紛方式之一: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23
編號: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_________區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___________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于違反國家及___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并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簽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元。
第五條付款方式
無須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________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90%房款。
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________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房款。
3、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后3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房屋交付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
共2頁:
本文提供杭州市房屋買賣合同,由房地產法整理,以供參考。編號: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見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經友好協
2.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關于產權辦理的約定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應向房屋所在區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辦理過程中由丙方先行墊付,在物業交驗時提供相應票據。
第九條有關爭議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說明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區交易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24
出賣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供雙方遵守。
房屋現狀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其所有的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購買該房屋。現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該房屋座落于___路號幢單元層號,建筑面積___平方米;
(二)該房屋現已由甲方向設立抵押權;甲方還欠其貸款萬元;
(三)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房屋價額
第二條 該房屋的計價方式為整套總價方式,即共計萬元(大寫: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付款方式
第三條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應向甲方給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上述定金在乙方___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 甲方下欠銀行的貸款萬元,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由乙方代甲方一次性清償。該款至乙方代甲方付清銀行時即轉為購房款。其余房款萬元,由乙方向銀行申請按揭支付。
第五條 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房屋總價萬元已包括甲乙雙方交易的各種稅費,即該房屋辦理轉移登記、抵押登記、按揭手續等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房屋交付
第六條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將房屋交付給乙方,并在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房屋的權利保證
第七條 甲方承諾并保證,享有該房屋的合法所有權,該房屋沒有共有權,也沒有其他的權屬糾紛。
第八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九條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本合同約定的所有內容及房屋狀況。
第十條 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該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轉移給乙方,即乙方領取鑰匙之日。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任何一方沒有按本合同完全履行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的損失外,另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定金數額適用定金罰則。
其它約定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本合同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25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一、甲方自愿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
3、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_______________:出讓、劃撥本合同一經簽訂,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佰_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_拾____元整,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分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__________。
乙方支付房款具體約定為:
1、于_____前,支付甲方房款;
2、于_____前,支付甲方房款;
三、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房屋及附屬物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
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并將付訖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于乙方驗收。
四、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并無任何隱瞞。
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并無任何異議。
五、甲方將戶口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從該房屋遷出。
六、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七、乙方中途違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
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每逾期____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房地產價款千分之的違約金。
八、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契稅由____方承擔,營業稅由____方承擔,印花稅由____方承擔,個人所得稅由____方承擔,向房產交易部門交納的手續費由____方承擔。
其它稅費約定情況: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
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
十二、甲乙雙方約定隨之轉讓的附屬裝修設施為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26
買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同意買賣下列房屋: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號_________室,建筑面積共_________平方米。經雙方設立條件如下:
第一條 上述房屋由乙方售給甲方,全部價款共計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二條 本契約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內,甲方應將上列價款付與乙方,乙方收到全部價款后,應將房屋在一個星期內騰出交給甲方。
第三條 本契約簽訂后,甲方應向房屋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產權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 甲方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管理的政策和規定,未經市有關部門及乙方同意,不得對上述房屋加層和改建。
第五條 房屋基地及底層獨用園地屬國家所有,僅供甲方使用。甲方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土地管理的政策和規定。從發給產權證之日起,甲方按國家規定向有關部門繳付房產稅(土地使用稅)。
第六條 自本契約簽訂之日起,上述房屋的有關權利義務不論甲方住進與否均歸甲方。并按照管理和維修費用分擔原則,按月由甲方承擔管理和維修方面的有關費用。
第七條 本契約簽訂之日起,在兩年內屬于原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保修;屬于人為的損壞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本契約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兩份(其中一份作產權登記附件)。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27
濟南市房屋買賣合同書
甲方(賣方):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濟南市 區 路 小區 號樓 單元 室(建筑面積 平方米,儲藏室 平方米,產權證號 )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即人民幣小寫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 ,即小寫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 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八、甲方應在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并將抽風機一臺(型號: ),空調兩臺(型號: ),熱水器(型號: ),浴霸(型號: ),飲水機(型號: ),音響兩臺(型號: ),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后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 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款:
甲方(賣方): __________(印)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買方):__________ (印)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