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電動車輛買賣協議(精選3篇)
品牌電動車輛買賣協議 篇1
賣方:___________
銷售接待: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
營業地: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1.買方
買方全稱: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
證件/公司號: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
2.購車約定
品牌:___________車型:___________數量:壹輛,交車地:賣方營業地
車身顏色:___________內飾色調:___________(樣色均以廠家出廠為準) 車架號:___________
車源:___________□現車選購或□合約訂購交車期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
3.買方應付款
3.1、車輛約定售價: 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 元)/輛
3.2、其他應付款項:金融服務費: GPS定位費: 續保押金:
3.3、其他約定:
合約合計: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小寫:¥___________元)
4. 付款約訂:___________(提示:買方必須在賣方收款臺/財務室辦理付款手續,或通過銀行轉款至賣方單位賬戶。)
4.1 買方簽訂合約時,支付首期款¥____________元(提示:需辦車貸的買方在貸款通過后付此款。)
4.2 買方辦理提車手續前,向賣家付清合約全款(含購車貸款到賬)。
4.3 買方先付定金¥ ___________元,車輛到店后于三日內付清合約款項,定金轉為車款。
①銷售支持核對
③ 聲明:本人經過比對選購,確認上述內容與銷售人員陳述一致,認可賣方提醒注意背頁合約條款,同意簽訂本合約。
買買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
④ 收款額: ¥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 賣方財務部蓋章,合約生效:
②銷售主管復核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合約條款
1、車輛質量
1.1、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汽車產品標準,達到出廠檢驗合格標準,能在公安交通部門檢驗上牌,以及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1.2、車輛質量整車或部件的“三包”、保修范圍及期限,執行國家生效法律法規及生產廠商的保修政策。
1.3、生產商對產品技術及工藝的持續調整,以及非原廠加改裝件,不作為本合約車輛質量檢驗標準。
2、車輛檢驗
2.1、買方提車前應當場對車輛型號、外觀、內飾、加裝用品以及基本使用功能,特別對制動、轉向、燈光、水、電、油、氣等狀況進行檢查,如有異議,應當場向賣家提出;買方提車后,視為驗收合格。
2.2、買方應閱讀車輛及商品的使用說明,正確使用。
2.3、在買方提車前車輛存在質量問題或發生缺損,賣家有責任參照國家或廠家產品質量標準檢測及修復。
3、資料交接
3.1、雙方簽署車輛交接單,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車輛所有權及風險責任轉移至買方。
4、責任
4.1、賣方未按期限交付車輛,每逾期一日,買方有權按已付款萬分之四,要求賣方償付違約金。逾期45日后,買方有權單方面通知賣方終止本合約,賣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十日內,按全部車價款的百分之一支付違約金;并在合約終止后十日內連同買受人已付款交付給買方;如買方十日內不通知終止,本合約可繼續履行。
4.2、買方應在接到賣方提車通知后三日內付款提車,如買方以貸款方式購車的,須在簽訂合約后五日內提交全部申請貸款資料,貸款審批通過后須在三日內繳清首付款。如未按期辦理,每逾期一日,賣方有權按買方未付款額萬分之四,要求買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三十日后(現車為十日),
賣方有權單方面通知買方終止合同,買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十日內,按全部車價款的百分之四支付違約金給賣方;賣方有權從買方已付款中直接扣除,余款在合同終止后十日內退還買受人,除此之外不再承擔其他責任。
4.3、因賣方車輛原因或手續不全導致交付后四十五天內無法入戶上牌的,賣方負責換車或退車還款。
4.4、買方車輛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當到賣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檢測、維修。如屬買方(包括第三人)使用、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事故受損等造成質量問題,不在保修范圍內。
4.5、買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布召回范圍,買受人應按照生產廠家公布具體方案辦理,賣方有積極協助辦理的義務。
5、其他約定
5.1、生產廠商、第三方對車輛的各類報道,以及賣方非承諾性宣傳等,不構成賣方有效承諾。
5.2、賣方為買方提供一店式車貸按揭服務,并收取相應的金融服務費,貸款審批通過后該金融服務費在交首付款環節中繳清。
5.3、買方選擇貸款方式購車的,此后若買方中途選擇全款方式購車,則金融服務費不予退還。
5.4、買方選擇貸款方式購車的,若買方不配合或提供資料和信息不真實,導致貸款無法審批通過的,金融服務費不予退還。
5.5、買方不管是全款方式或貸款方式購車,提車前須繳清合約各項款項方可提車。需要賣方協助買方車輛入戶上牌的,買方須繳清該車輛入戶所需的所有費用。
5.6、買方選擇貸款方式購車的,接到賣方車輛入戶通知后三日內,須配合并提供相關證件原件給賣方辦理入戶和抵押手續。每逾期一日,賣方有權按買方未付款額萬分之四,要求買方償付違約金。逾期十五日后賣方有權單方面通知買方終止合約并回收車輛,買方按全部車價款的百分之四十支付違約金給賣方;賣方有權從買方已付款中直接扣除,除此之外不再承擔其他責任。
5.7、本合約壹式叁份,買方執壹份,賣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爭議解決
可申請消協調解,也可選定:□仲裁,□法院;如一方采取妨礙秩序,詆毀名譽等侵害行為,受害方有權按合約的百分之二十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賣方: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__
品牌電動車輛買賣協議 篇2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轎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后記轎車的買賣總金額為人民幣*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元。
(2)余款*元(中期款)于申請過戶的同時支付。
(3)余款*元,可分十次支付,自*年**月**日至**月止,每月**日前支付**元,乙方應于過戶時,將相當于上述期滿金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戶與交付手續:
前條第(3)項的支票于過戶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項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則必須將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甲方須保證后記轎車并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于交付日后三個月以內,往后即不負一切責任。
第七條、后記轎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并負連帶賠償責任。
本契約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買方(乙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見證人(丙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附:
轎車的標示:
牌照號碼:
顏色:
品牌電動車輛買賣協議 篇3
甲方(賣方/原車主): 乙方(買方/新車主):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現住址: 現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一、車輛基本情況
車牌號: 廠牌型號: 初次入戶時間: 年 月
發動機號碼: 車架號碼: 顏色:
甲方承諾:該車輛來源合法,無非法改造、改裝;無遺留經濟抵押(銀行按揭);無未處理交通肇事和違章,所有證件資料稅費真實完備,符合法定過戶條件。
二、車輛具有以下證件和附件(打√或×,):
□行駛證正副本 □購置稅本 □養路費 □車船使用稅 □機動車登記證書 □鑰匙 套 [必需項目] □備胎 □隨車工具 □ 說明書/保養手冊
□保險單卡發票 其他:
三、車輛價格和付款交接
1.車輛成交價格:人民幣(大寫):貳萬陸千元整(¥26000.00 元),此價格包含:養路費、隨車保險、車輛過戶費用、保險過戶費用。
注: 養路費時間至:08年1月31日 保險時間至:08年10月11日
2.車輛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大寫):貳萬陸千元整(¥26000.00 元)
乙方將購車款貳萬陸千元一次性劃入甲方帳戶,甲方確認收到全額車款后,如過戶不成,甲方全額劃還車款,本協議不再生效。
3.車輛過戶后在續辦保險過戶時,甲方予以協助。
4.車輛在過戶的車管所交接。
四、如過戶不成,由過錯方承擔對方的誤工費.交通費等經濟損失。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按甲乙雙方的協議補充條款履行。
五、履行中如有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車輛過戶地仲裁機構仲裁解決。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有效期至辦結車輛過戶日止。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遞交過戶車管所一份。
甲方: (簽字): 乙方: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