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類買賣合同(精選6篇)
商品類買賣合同 篇1
買方: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
____________ (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商品類買賣合同 篇2
訂貨單位(甲方):_________
供貨單位(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省、市有關預拌商品砼管理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并同意簽定本商品砼買賣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內容如下:
一、工程概況
建設單位:_________
施工單位: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
結構形式:_________
總層數:_________
總高度:_________
運距:_________
二、合同總數量及總金額
(預計)總數量:_________m3
(預計)總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砼明細如下:金額單位(元)
三、對商品砼質量和技術要求標準及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
1.乙方必須按合同的要求供應各種強度等級的混凝土,商品砼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經確認是乙方原因造成商品砼質量問題的,則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2.當商品砼到達現場后,甲方必須按商品砼規范要求進行合理施工,經確認是甲方原因造成商品砼出現質量問題的,則甲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必須派專人在施工現場對澆注前的商品砼數量,坍落度等技術指標及乙方人員的服務態度等進行監督檢查,如有異議可拒簽商品砼發貨單并立即與乙方協商解決,若無異議則甲方必須據實簽收。
4.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四、商品砼簽收要求
1.本合同約定,甲方特指派_________對乙方提供的商品砼進行簽收,除此之外任何人無權進行簽收。
2.乙方所提供的商品砼數量累計達到_________m3時,若乙方提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商品類買賣合同 篇3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買方訂購以下產品 型號配置:
二、質量
賣方提供的貨物必須是符合原廠質量檢測標準和國家質量檢測標準以及合同規格和性能要求。
三、交貨方式、時間、地點
賣方須在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交貨,由賣方送至內蒙古額濟納旗買方工地,賣方派去現場的只是系統調試工作人員,買方必須配合人員卸貨搬運至指定教室,當場交貨。
四、驗收
貨物到達后,由賣方完成對的貨物安裝調試,由買方對貨物的品種、質量、型號、數量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的品種、質量、型號、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買方有權拒絕接受。貨物由買方驗收合格并運走后,賣方不承擔貨物的品種、型號、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的責任。
五、貨款支付
買方首交訂貨款(即人民幣:60000元)。貨到指定地點后買方查驗后付貨款(即人民幣:70000元),安裝完畢,買方驗收合格后,買方20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余額貨款(即人民幣:123650元)。
六、售后服務
本合同所指的貨物自驗收合格之日起,按_3_年內免費保修,具體實施辦法見產品保修卡;如是硬件本身的故障,免費上門服務;如是操作系統崩潰或受病毒、木馬攻擊及人為損壞方面的問題,需上門服務,賣方收取一定的服務費;送修免費。
七、違約責任
買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如拒收貨物對賣方造成損失,賣方有權追索。買方逾期付款,買方每日償付賣方欠款總額30‰的月利率滯納金;賣方交貨當時所交貨物的品種、型號、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買方有權拒收;賣方不履行售后服務的有關義務,對買方造成損失,買方有權追索。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產生的訴訟,由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受理。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 賣方與買方各執一份。 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購買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并按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理。
買方:___________(簽章) 賣方:__________(簽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甘肅酒泉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 賬號:62220xx7
開戶名:倪敬良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商品類買賣合同 篇4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
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
二、產品質量
1、質量標準:
2、乙方對產品質量的特殊要求:
3、乙方對產品包裝的特殊要求:
4、乙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產品后五日內提出確有證據的書面異議并通知到甲方;逾期不提出異議的,視為甲方產品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要求。但乙方使用甲方產品的,不受上述期限限制,視為甲方產品符合合同約定要求。
三、產品價款
1、產品的單價與總價:
上述貨物的含稅價為: 總價款為:
2、甲方產品的包裝費用、運輸費用、保險費用及交付時的上下列支費用等按下列約定承擔:
甲方產品的包裝物由 提供,包裝費用由 承擔。
甲主產品的運輸由 辦理,運輸費用由 承擔。
甲方產品的保險由 辦理,保險費用由 承擔。
甲方產品交付時的上下力支費用由 承擔。
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乙方應當在甲方交貨前一次性給付甲方。
四、產品交付
甲方產品交付方式為:乙方提貨/甲方送貨/甲方代辦托運。產品交付地點為甲方所在地,交貨時間為合同生效后 天,若乙方對甲方產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應當在乙方提供相關確認文件后 天內交貨。但乙方未能按約定付款甲方有權拒絕交貨,乙方未能及時提供相應文件的,甲方有權延期交貨。在合同約定期限內甲方違約未能及時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甲方承擔;產品交付后或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拒絕交貨、延期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五、價款結算
乙方應在本合同書簽訂 日內向甲方預付貨款 元,甲方交付前給付價款 元,余款由乙方在收到甲方產品之日起 天內付清。
乙方應當以現金、支票或即期銀行承兌匯票方式支付甲方價款。
雙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價款之前,甲方產品的所有權仍屬于甲方所有。
六、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七、商業秘密
乙方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術信息和營信息等)均為甲方的商業秘密。
無論何種原因終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對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為履行本合同義務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 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等)。
九、不可抗力
因火災、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終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損失各自承擔。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雙方需要繼續履行合同的,由雙方另行協商。因不可抗力終止合同履行的一方,應當于事件發生后 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文件并及時通知對方。未履行通知義務而致損失擴大的,過錯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聯系人或授權代表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諾、通知等,都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具有不可撤銷性。
2、簽訂或履行合同過程中,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確認,乙方對甲方任何人員的個人借款,均不構成乙方對甲方的預付款或已付款款項。
3、乙方聯系地址、電話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聯系方式無法與乙方聯系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經營的證明文件,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簽訂本合同時,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二、明示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已充分閱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愿意簽訂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年 月 日
商品類買賣合同 篇5
出賣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委托銷售代理機構: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注冊號:
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北京市城市居民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審核備案通知單》備案編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經濟適用住房現房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劃撥方式取得坐落于 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 ,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買受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所在土地用途為住宅。
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地名核準名稱][推廣名]為: ,該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現已通過規劃驗收并完成了竣工驗收。
第二條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現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 ,填發單位為: 。
第三條基本情況
經公安行政管理部門核準,該經濟適用住房地址為: 。該經濟適用住房為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 [幢][座]第 層 單元 號。
該經濟適用住房所在樓棟的主體建筑結構為: ,建筑層數為: 層,其中地上 層,地下 層。
該經濟適用住房的用途為普通住宅;[層高][凈高]為: 米,[坡屋頂凈高]最低為: 米,最高為: 米。該經濟適用住房朝向為: ;有 個陽臺,其中 個陽臺為封閉式, 個陽臺為非封閉式。
出賣人委托實測該經濟適用住房面積的房產測繪機構是 ,其實測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
該經濟適用住房平面圖及在整個樓棟中的位置圖見附件一,有關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本條所稱層高是指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凈高是指樓面或地面至上部樓板底面或吊頂底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第四條抵押情況
該經濟適用住房的抵押情況為: 。
1.該經濟適用住房未設定抵押。
2.該經濟適用住房已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 ,抵押登記部門為: ,抵押登記日期為: 。
關于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三。
第五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該經濟適用住房價款。
1.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經濟適用住房單價每平方米 元,總價款 佰 拾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按照建筑面積計算,該經濟適用住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元,總價款 佰 拾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3.按照套計算,該經濟適用住房總價款為 佰 拾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4.按照 計算,該經濟適用住房總價款為 佰 拾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具體約定見附件四。
本條所稱建筑面積,是指房屋外墻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2.20米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所稱套內建筑面積,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和陽臺建筑面積之和。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貸款方式付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 %,其余價款可以向[ ][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委托的商業銀行]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具體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約定見附件五。
第七條逾期付款責任
買受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和不作累加)
逾期在 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 日內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 日項中的日期相同)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并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后,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 日內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本條所稱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第六條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交付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向買受人交付該經濟適用住房。
該經濟適用住房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第1.2. 、 、 項所列條件。
1.提供有資質的房產測繪機構完成的該經濟適用住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2.該經濟適用住房為住宅的,出賣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3.滿足第十一條中出賣人承諾的市政基礎設施和其他設施達到的條件。
4.出賣人提供該經濟適用住房的《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
第九條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第八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經濟適用住房交付買受人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和不作累加)
逾期在 日之內項中的時限),自第八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項中的比率),并于該經濟適用住房實際交付之日起 日內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 日項中的日期相同)后,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 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第八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 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并于該經濟適用住房實際交付之日起 日內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交接手續
該經濟適用住房達到第八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交付日的7日前,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接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第八條約定的證明文件,并滿足第八條約定的其他條件。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的證明文件不齊全,或未滿足第八條約定其他條件的,買受人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產生的逾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并按照第九條處理。
驗收交接后,雙方應當簽署經濟適用住房交接單。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辦理交接手續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約定方式處理:
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繳納稅費。
1.出賣人不得將買受人交納稅費作為交接該經濟適用住房的條件。
2.買受人同意委托 代交下列第 種稅費,并在接收該經濟適用住房的同時將上述稅費交給出賣人。
專項維修資金;
契稅;
第二十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
供暖費;
3.買受人自行向相關單位繳納下列第 、 、 、 、 、 種稅費,并在接收該經濟適用住房的同時向出賣人出示繳納稅費的憑據。
專項維修資金;
契稅;
第二十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
供暖費;
第十一條市政基礎設施和其他設施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經濟適用住房正常使用直接相關的市政基礎設施和其他設施按照約定的日期達到下列條件:
1.市政基礎設施:
上水、下水: 年 月 日達到 ;
[市政雙路供電][過渡性供電]: 年 月 日達到 ;
供暖: 年 月 日達到 ;
燃氣: 年 月 日達到 ;
電話通信線: 年 月 日交付,敷設到戶;
有線電視線: 年 月 日交付,敷設到戶;
如果在約定期限內未達到條件,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
。
2.其他設施
公共綠地: 年 月 日達到 ;
小區非市政道路: 年 月 日達到 ;
公共停車場: 年 月 日達到 ;
幼兒園: 年 月 日達到 ;
學校 年 月 日達到 ;
會所: 年 月 日達到 ;
購物中心: 年 月 日達到 ;
體育設施: 年 月 日達到 ;
如果在約定期限內未達到條件,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經濟適用住房質量、裝飾、設備標準的約定
出賣人承諾該經濟適用住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該經濟適用住房質量符合國家和本市頒布的工程質量規范、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要求。
出賣人和買受人約定如下:
1.該經濟適用住房室內空氣質量經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自該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之日起 日內,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 日內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 利率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買受人不退房的或該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已超過 日的,買受人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交付該經濟適用住房時,該經濟適用住房已經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驗收合格,出賣人應當與買受人共同查驗收房,發現有其他問題的,雙方同意按照第 種方式處理。
出賣人應當于 日內將已修復的該經濟適用住房交付。由此產生的逾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并按照第九條處理。
由出賣人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工程質量的規范和標準在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之日起 日內負責修復,并承擔修復費用,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
3.出賣人交付的經濟適用住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當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具體裝飾和設備標準的約定見附件六。
出賣人和買受人對工程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委托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雙方均有協助并配合對方檢測的義務。
。
第十三條居民建筑節能措施
該經濟適用住房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建筑節能的規定和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北京市建設委員會聯合發布的《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的要求。未達到標準的,出賣人應當按照《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的要求補做節能措施,并承擔全部費用;因此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住宅保修責任
出賣人自該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必須符合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相關標準、規程的要求。
在該經濟適用住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雙方有退房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退房約定的,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買受人應當配合保修。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建筑隔聲情況
出賣人承諾該經濟適用住房建筑隔聲情況符合《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建筑外窗空氣隔聲性能分級及其檢測方法》、《隔聲門》標準,對該經濟適用住房所在地聲環境狀況的描述真實準確。經濟適用住房建筑設計文件所標注的建筑隔聲情況和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所表征的聲環境狀況見附件八。
經濟適用住房建筑隔聲情況未達到標準的,出賣人應當按照規劃設計的要求補做建筑施工隔聲措施,并承擔全部費用;因此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使用承諾和風險提示
1.買受人使用該經濟適用住房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經濟適用住房的用途、建筑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除本合同、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另有約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該經濟適用住房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并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2.出賣人承諾商品住宅不分割拆零銷售;不采取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經濟適用住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變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經濟適用住房。
3. 。
第十七條權屬轉移登記
出賣人保證該經濟適用住房沒有產權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經濟適用住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
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后,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雙方共同向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2.買受人自行委托他人向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3.買受人同意委托 向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委托費用 元人民幣。
買受人未能在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之日起 日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 日內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 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自買受人應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2.如因買受人的責任, 。
第十八條共有權益的約定
1.該經濟適用住房所在樓棟的屋面使用權歸全體產權人共有。
2.該經濟適用住房所在樓棟的外墻面使用權歸全體產權人共有。
第十九條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約定雙方同意該經濟適用住房的地下停車庫等附屬建筑物、構筑物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出賣該經濟適用住房時,該經濟適用住房附屬的 、 、 、 隨同該經濟適用住房一并轉讓。
2.出賣人出賣該經濟適用住房時,經濟適用住房附屬的 、 、 、 不隨同該經濟適用住房一并轉讓。
第二十條前期物業服務
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為: ,資質證號為: 。
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物業服務收費價格為 /月平方米。價格構成包括物業區域內保潔費、公共秩序維護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維護費、綠化養護費、綜合管理費、 、 、 。
地上停車管理費 ,地下停車管理費 。
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第 種方式收取物業服務費。
1.按照年收取,買受人應當在每年的 月 日前繳費。
2.按照半年收取,買受人應當分別在每年的 月 日前和 月 日前繳費。
3.按照季收取,買受人應當分別在每年的 月 日前、 月 日前、 月 日前和 月 日前繳費。
物業服務內容見附件七。買受人已詳細閱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提供前期物業服務,遵守臨時管理規約。
第二十一條專項維修資金
買受人委托出賣人代交專項維修資金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接收該經濟適用住房之日起 日內,向買受人提交專項維修資金繳納憑證。
買受人自行繳納專項維修資金的,應當在經濟適用住房交付[時][之日起 日內],向物業管理企業出示專項維修資金繳納憑證。
第二十二條經濟適用住房再上市交易的承諾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的,由產權人向其戶口所在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政府按照原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可進行轉讓,按轉讓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收益等價款,具體比例按有關文件執行,政府可優先回購。
第二十三條騙購經濟適用住房的責任
買受人因隱瞞家庭收入、住房和資產狀況及偽造相關證明等弄虛作假行為,經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取消其申請資格的,自收到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取消買受人申請資格之日起,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已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天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利率付給利息。
第二十四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二十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但補充協議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的責任或不合理地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及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份, 份。
出賣人: 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負責人]:
[委托銷售代理機構]: [委托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商品類買賣合同 篇6
買方:美國糧食進出口有限公司 賣方:中國上海外貿公司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 商品名稱:中國芝麻
第二條 商品質量標準
水分最高8%,雜質最高2%,含油量(濕態、乙醚浸出物)以52%為基礎。如實際裝運貨物的含油量每增減1%,價格應該相應增減1%,不足整數部分,按比例計算。
第三條 商品數量
20xx噸,以毛作凈,賣方可比合同規定的貨物數量溢裝或短裝5%,溢短裝部分按合同價格計算。
第四條 商品價格
每噸100美元FOB上海含5%傭金
第五條 商品包裝
鐵桶裝,每桶凈重25公斤
第六條 交貨方式
1.至合同簽訂之日起45天內裝運。
2.裝運港:上海,目的港:倫敦。
第七條 貨款支付
買方應通過賣方所接受的銀行與裝運期前20天開立并送達賣方的不可撤銷即期信用證,有效期至裝運后15天在中國議付。
第八條 商品保險
保險由賣方代為辦理,按發票金額的110%投保水漬險,以中國人民保險公司1981年1月1日的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為準,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第九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 買方在驗收時如發現貨物的品種、質量不合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10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60日內未通知賣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 買方因保管不善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十條 商檢條款
雙方同意以裝運港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簽發的品質與數量檢驗證書作為信用證項下議付所提出單據的一部分。買方有權對貨物的品質與數量進行復驗,復驗費由買方負擔,如發現品質與數量與合同不符,買方有權向賣方索賠。但須提供經賣方同意的公證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
第十一條 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一計算,向賣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2.買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給賣方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但以賣方損失金額為限。
第十二條 賣方違約責任
1.賣方不能按期交貨的,向買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10%的違約金。
2.賣方所交貨物品種、包裝、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買方有權拒絕接收貨物并要求損害賠償。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條款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14日內提供事故發生地或商會出具的證明事故的文件,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條 仲裁條款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裁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庭另有裁決外,應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五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買方(蓋章):美國糧食進出口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賣方(蓋章):中國上海外貿公司 代表(簽字): 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