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代理土地買賣信息服務合同(精選3篇)
中介代理土地買賣信息服務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一、依據國家法律規范相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將桂林龍門度假村地塊土地買賣信息介紹給甲方。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二、
1、項目名稱:__________
2、項目地址:位于漓江東岸規劃提園路東側,距離市區6公里,桂磨公路以南2公里。宗地面積約__________畝,出讓面積約__________畝。
3、中介服務費用的計算及支付方式
由甲方出面協調參與的不論任何一方公司及個人取得該土地地塊,需由甲方按每畝土地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提中介費用給乙方。
4、由甲方協調參與的一方與土地所有者簽訂土地轉讓合同,在支付購地款的同時甲方需支付給乙方按實際購買土地每畝壹萬元整的中介費用給乙方。
5、甲方享有要求乙方配給協調及提供相關該項目有關資料及數據,為該項目地塊的獲得提供必要的協助,甲方負有及時結算乙方中介服務費的義務。
6、乙方享有要求甲方及時支付中介服務費的權利,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與上述單位簽訂土地買賣合同。
7、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訂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為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簽訂土地購買合同付完中介費用為止。
8、任何因本合同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爭議,雙方均應有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守約的一方有權提交到當地人民法院經由訴訟程序解決。
9、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中介代理土地買賣信息服務合同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________________
出讓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讓宗地面積大寫___________畝(小寫__________畝)。
土地用途為退耕護還林用地。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退耕護還林用地。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
第三章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年,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元)作為土地的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剩余部分,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元)。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兩次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
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四章不可抗力
第十一條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二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24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千分之叁點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
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3個月的,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第十四條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
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3‰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
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3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十五條出讓人不能按合同約定將本出讓土地使用權交給受讓人,出讓人在自有土地承包面積地內劃撥大寫__________百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平方米)補償給受讓人,土地出讓金按此合同約定款項支付,后續出讓手續出讓人必須協助受讓人辦理。
第六章說明
第十五條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十六條受讓人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第七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十九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以及中介人各執一份。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簽訂。
出讓人(章):__________受讓人(章):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中介代理土地買賣信息服務合同 篇3
甲方(出讓人):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附屬設施和樹木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 。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折約 畝)。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 。
第二條、轉讓方式
甲方將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土地使用權出永久轉讓,無年期限制。
第三條、轉讓價格
土地的轉讓價為 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土地出讓金、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 萬元。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所有土地價款。
第六條、其他約定
1.在出讓過程中,甲方僅承擔所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轉讓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第九條、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