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歡買賣合同(通用3篇)
合歡買賣合同 篇1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買賣標的
1.品種: 合歡
2.數量:__________
3.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
4.質量等級:按國家標準執行(見附件),確定標準后封存樣品,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二條 包裝
1.包裝材料及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不同品種等級應分別包裝;
3.包裝要牢固,適宜裝卸運輸;
4.每包品種等級標簽清楚;
5.包裝費用由 (甲/乙)方負擔。
6.包裝物由 (甲/乙)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條 價款
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________項執行:
1.在合同執行期內遇有價格調整時,按新價格執行。
2.價格由當事人協商議定。
第四條 貨款結算
1.貨款的支付方式,按照以下______ 項規定辦理。
(1)合同生效后三日內甲方一次性付清貨款。
(2)甲方自提,現款現貨,貨款兩清。
(3)預付貨款總額的 ________%,余款在貨到后以一次付清。
2.實際支付的運雜費,按照以下_____ 項規定辦理。
(1)運雜費由乙方承擔。
(2)運雜費由甲方承擔。
3.貨款的結算方式按照以下 項規定辦理。
(1)現金或現金支票結算。
(2)銀行電匯或銀行票匯結算。
(3)銀行轉帳結算。
4.開具發票類型:開具發票類型按照以下____ 項規定辦理。
(1)稅率為17%的增值稅發票。
(2)稅率為4%的普通商業發票。
(3)售貨收款憑證。
第五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方式:按下列第_____ 項執行:
(1)實行送貨的,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 (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單位的戳記為準;
(2)實行代運的,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單位提報運輸計劃,辦理托運手續,并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單位的戳記為準;
(3)實行提貨的,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甲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
2.保險: (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3.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
第六條 產品驗收
1.驗收時間:甲方應在收到產品之日起_____ 日內組織有關人員會同乙方人員進行驗收。
2.驗收標準:以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產品顏色有一定誤差,重量允許有 ________%誤差,允許含水分為__________ %。
3.異議: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質量不合規定,應妥為保管,并在___ 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 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 風險負擔
1.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在產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產品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
3.乙方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產品,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甲方承擔。
4.乙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產品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產品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5.因產品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絕接受產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絕接受產品或者解除合同的,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農副產品必須及時驗收,并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
2.甲方評定產品質量等級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或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按質論價,不得壓級壓價和提級提價。
3.甲方有權拒收對乙方交付的不合規格的產品,但必須向乙方說明拒絕收受的理由。
4.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做好生產采收技術指導工作。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產品交付任務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產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產品,必須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質量等級,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產品。
3.乙方的農副產品生產如受氣候條件的影響,允許在減產___________ %的幅度內不以違約論。
4.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交付任務后,有權自行向第三方出售產品。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 %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 ___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產品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部門調解或者向仲裁協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部門)……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公章)供貨單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蓋章)
_________年__月__日_______年__月__日
合歡買賣合同 篇2
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雙方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
2、品種:
3、規格:
4、質量標準具體為:
第二條數量和包裝
1、數量:
2、包裝材料由乙方提供,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_;總價:_________(大寫:_____)。
2、貨款一次性支付。甲方驗收后,在收到乙方開具的正式增值稅專用發票后7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貨款。
第四條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乙方應向甲方交貨完畢。
第五條運輸方式和交貨地點
乙方負責送貨至甲方指定的地點,運輸方式為汽車運輸,運輸保險由乙方購買,貨物交付前,貨物的滅失、毀損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驗收
甲方收到貨物后,應當予以驗收,驗收時間為乙方將貨物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之后的24小時。
第七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供貨計劃和準確的交貨地點。
2、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
3、甲方不得無故拒絕接收供貨計劃范圍內的貨物。
4、按合同約定對貨物進行檢驗和驗收。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供應貨物。
2、及時向甲方提供貨物合格證書及甲方要求的其它相關資料。
3、乙方保證貨物無權屬上的瑕疵、無知識產權爭議,如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4、在產品質保期內,提供質保服務。
第八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違約致使對方起訴的,除應賠償相應的損失外,還應當承擔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等合理的費用。
第九條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在其所在的法院提取訴訟。
第十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均不得轉讓,也不得用于擔保。
2、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簽訂補協議。
3、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____年___月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歡買賣合同 篇3
原告:金某,男,漢族,出生,身份證號,住址,聯系電話。
被告:陳某,男,漢族,出生,身份證號,住址,聯系電話。
案由: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繼續履行與原告簽訂的《杭州市房屋轉讓合同》,交付觀瀾時代國際花園天筑_幢_單元_室房屋并辦理過戶手續。
2、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交房及逾期過戶損失100000元。
3、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__年8月,原告與被告簽訂《杭州市房屋轉讓合同》,合同約定:被告將觀瀾時代國際花園天筑_幢_單元_室房屋轉讓于原告,合同第二條約定房屋總價為1670000元;第三條約定付款方式為20__年8月18日前支付首期款501000元至被告的銀行賬戶,余款1169000元申請銀行貸款,此款在實際交付房屋及完成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時結算,并約定銀行放貸后5個工作日內憑房屋交驗單領取余款;第四條約定待銀行放貸后5個工作日內交付房屋,雙方簽訂房屋交接單;第六條約定了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原告有權按累計已付款向被告追究違約利息。
前述合同簽訂前,原告于20__年8月繳納了意向金20220元,前述合同簽訂后,該意向金即轉為原告稅費;此后原告按約于20__年8月向被告的銀行賬戶支付首期款501000元,并向興業銀行提交了抵押貸款申請資料。被告也已于20__年9月領取了首期款501000元;20__年9月,原告的按揭審批手續也已通過。此后,原告根據被告的要求,于20__年10月向其又交納了房屋交易稅費5萬元。但被告一直未協助原告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
原告認為,原告與被告簽訂的《杭州市房屋轉讓合同》依法有效,被告不協助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行為已構成違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且被告逾期過戶的行為給原告造成了多方面的損失,造成了原告置業成本的增加,并為處理逾期過戶事宜耗費了大量的人力、財力、物力等,因此被告還應賠償逾期過戶給原告造成的各種損失。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根據《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望判如所請。
此致
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20__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