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居間委托代理合同(精選3篇)
買賣居間委托代理合同 篇1
編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
委托人甲(出賣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身份證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委托人乙(買受人):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號】【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居間人: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間就房屋買賣、兩委托人與居間人之間就居間報酬等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標的
委托人甲的房屋坐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棟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室,共_________套,其設計結構為_________總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權屬為_________,房產證號_________,房屋落成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其他情況_________。
委托人乙對上述房屋情況已充分了解,并作了實地勘察。
第二條委托人甲對居間人的委托事項(與委托書內容相同見附件1)
1、委托人甲欲賣出的上述房屋尋找買受人,并將該房屋詳細情況以及委托人甲的要求等報告給買受人。同時,將買受人的情況報告給委托人甲。居間人促成買賣雙方達成房屋買賣意向后,組織雙方簽訂本合同,并負責協助辦理該房屋的產權變更等事宜。
第三條委托人乙對居間人的委托事項(同委托書內容,見附件2)
1、委托人乙欲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地段購買_________房屋_________套,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委托居間人搜尋信息,并及時報告委托人乙,以便促成委托人乙購買房屋的目的。居間人促成買賣雙方達成房屋買賣意向后,組織雙方簽訂本合同,并負責協助辦理該房屋的產權變更等事宜。
第四條居間人完成委托任務的報酬
居間人業已完成本合同項下委托人雙方委托之事項,雙方自愿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向居間人支付報酬:
1、按合同標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具體數額為小寫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其中委托人甲_________%(具體數額為小寫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委托人乙_________%,(具體數額為小寫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2、委托人雙方一次性支付居間人人民幣小寫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其中,委托人甲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委托人乙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交付傭金的具體時間:_________。交付方式:_________。
第五條居間人沒有完成委托任務的費用收取
居間人沒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務的,不得收取報酬,但可以按實際支出收取一定的費用,委托人雙方自愿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向居間人支付費用。
1、一次性向居間人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由委托人雙方各自分別承擔50%。
2、根據居間人的實際發生費用(以發票、車票等為證據),由委托人雙方各自承擔50%。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居間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違約:
(1)無正當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串通,損害委托人雙方的利益的;
(3)干預委托人買賣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與另一方談判、簽約等,損害了另一方的權益的。
居間人違約的,應當承擔本合同居間人預期獲得傭金總價款的_________%。居間人因違約行為,給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的,居間人應當就損失的差額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賠償。
2、委托人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違約:
(1)無正當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與他人串通,損害居間人利益的;
(3)未能按照委托書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項向居間人提供相關房產證件、文件、合同、身份證件等,致使居間人無法完成居間任務,且給居間人造成實際損失的;
第七條委托人違約的,在以下款項中選擇:
1、已經向居間人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按照居間人在本合同中應當獲得的傭金予以賠償;
3、按照本合同標的物總價款的%賠償于居間人。
第八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3、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的;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仍未履行的;
5、當事人一方因其他原因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___)天。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當事人各一份,_________備案一份。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三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作規定的,當事人可以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有困難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委托人甲(簽章):_________委托人乙(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間人(簽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示范文本,供當事人約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說的“居間”是指“媒介居間”,即居間人同時接受合同當事人雙方的委托,將有關訂約事項據實報告給各方當事人,媒介居間人的報酬由交易雙方當事人平均負擔的行為。媒介居間人應該是具備經營房地產中介資格的、在我國依法登記注冊的企業法人。本合同的委托人甲,是指具有房屋所有權的房屋出售人委托居間人向自己提供買受人情況的當事人;委托人已,是指欲購房屋的買受人委托居間人向自己提供房屋出賣人以及標的情況的當事人。
三、本合同有關房屋買賣的具體條款,應該由委托人甲乙雙方協商后自主填寫,居間人不得干預(可以提出合理化建議);居間人的報酬經與委托人雙方協商確定后,由居間人在合同中填寫。
四、從事居間活動的人員,屬第二條中所指具備房地產中介資格的企業法人的工作人員,是依法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五、委托人與居間人簽訂合同前,對居間人的登記注冊、經營范圍、中介資質等情況有知情權;居間人對委托人或對委托人之代理人的主體資格、委托人提供房源的所有權情況等有充分了解的權利。
六、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后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合同簽訂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七、本合同文本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
八、本合同由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與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共同制定,由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備案。該文本的發放由以上兩個機關共同負責,工本費的收取標準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物價局、財政部“工商(1990)250號”通知執行。本合同文本未經制定單位同意,任何印刷企業不得擅自印刷或改變格式和內容進行印刷。
九、本合同條款由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與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負責解釋。
二手房買賣居間合同20__買賣居間合同(3)
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
居間方
委托人乙(買入、承租方)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居間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二手房居間合同范本。
第二條(提供居間房地產的座落與情況)
委托人甲的房地產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號__________室共___________套,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權屬為____________,權證或租賃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對該房地產情況已充分了解。
第三條(委托事項)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項(共__________項)
主要委托事項:
其他委托事項: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項:(共______項)
主要委托事項:
其他委托事項:
第四條(傭金標準、數額、收取方式、退賠)
(一)居間方已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項,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幣__________元支付給居間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居間方。
(二)居間方已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項,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元支付給居間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元支付給居間方。
(三)居間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項的,按照下列約定退還傭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項第項、其他事項第項的,將合同約定收取傭金的___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退還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項第項、其他事項第項的,將合同約定收取傭金的%,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退還委托人乙。
第五條(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相對方,并征得相對方的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_______天內,簽訂補充條款,注明變更事項。未書面告知變更要求,并征得相對方同意;擅自變更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本二手房居間合同范本履行期間,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三方商定,居間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過失影響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間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居間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間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三)三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按照合同約定傭金總額的___________%,計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各守約方。違約方給各守約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由守約方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追償。
第七條(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____份。
補充條款
委托人甲(名/名稱)居間方(名稱)委托人乙(名/名稱)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碼身份證號/
其他證件號碼其他證件號碼
住/地址住/地址住/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本人/法人/本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章)(簽章)(簽章)
代理人(簽章)執業經紀人(簽章)代理人(簽章)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簽于:簽于:簽于:
房屋買賣居間合同書范文20__買賣居間合同(4)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丙方(居間方):成都某某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丙方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于。該房屋用途為,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以該房屋產權證標注面積為準)。該房屋已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產權證書,所有權證號為第號,所有權人為。乙方對該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購買。
第二條房屋交易價格
甲、乙雙方確認該房屋交易價格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元,總價款合計為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第三條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
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按國家和成都市有關規定執行,由甲、乙方承擔,由丙方代收代繳。經甲、乙雙方確認,具體支付費用的種類和數額見附件一。
若乙方需要向銀行貸款,則乙方還應支付保險費、評估費和律師費,該費用在評估報告完成并確定后仍應由丙方代收代繳,具體支付費用的種類和數額見附件二。
第四條委托事項和服務費
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丙方為其提供促成房屋買賣、代辦房屋產權過戶等服務。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經甲、乙雙方確認,具體支付的服務費用種類和數額見附件一。
若需要從銀行貸款,則乙方委托丙方為其提供代辦銀行貸款服務。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經乙方確認,具體支付的服務費用見附件二。
第五條定金支付
甲、乙雙方已達成該房屋買賣意向,在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當于房屋交易價格10%的購房定金,計人民幣元(大寫
元整),甲、乙雙方同意該定金自支付于丙方時起視為定金已支付。在支付定金同時,甲方應將該房屋的產權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交付于丙方。
第六條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商定以下列第種方式付款:
(一)一次性現金付款
1、在丙方通知乙方立契過戶七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該房屋交易所需款項(包括該房屋交易價格、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以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元整)交付于丙方(此時已付定金自動轉為房款);
2、在辦理完該房屋立契過戶手續后七個工作日內,丙方將該房屋交易價格的70%交付于甲方,計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3、在辦理完該房屋交付手續后三個工作日內,丙方在扣除甲方應付稅費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于甲方,計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二)銀行按揭貸款
1、在該房屋評估報告作出后第三個工作日,乙方應將該房屋的首付款(該房屋交易價格減去銀行實際貸款額)以及與該房屋交易相關費用和服務費交于丙方(此時已付定金自動轉為房款);
2、在銀行放貸手續完成后,由丙方配合甲方持相關證件、材料辦理70%的房款;
3、在辦理完該房屋交付手續后三個工作日內,丙方在扣除甲方應付稅費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甲方,計人民幣元整)。
第七條房屋交付
(一)甲方應在辦理完立契過戶手續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二)該房屋交付當日,甲、乙雙方均需到場。待該房屋交付完畢后,甲、乙雙方應簽訂《物業交割單》。
(三)該房屋交付前,因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費用,由甲方承擔;該房屋交付并簽訂《物業交割單》后,因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由乙方承擔。該房屋交付時,甲方應提供上述費用交納的單據。
(四)如該房屋原產權單位要求立契過戶前簽訂物業、供暖協議并提前預付物業、供暖費用的,乙方應按照原產權單位要求辦理。
(五)甲方交付該房屋的裝修、設備狀況應符合國家標準。
第八條甲、乙、丙三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應保證該房屋無抵押、無查封、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承諾對該房屋權屬證件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負全責。
2、甲方應保證該房屋交付時符合國家規定。
3、甲方應及時提供該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過程中所需要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二)乙方義務
1、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交付定金。
2、提供該房屋過戶交易和銀行貸款時所需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3、若乙方申請銀行按揭貸款,需及時向丙方提供貸款所需資料。
(三)丙方義務
1、見證并監督本合同的執行。
2、代辦該房屋過戶、貸款的相關手續。
3、代收甲、乙方支付的定金、房款,并按本合同第六條中約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4、甲、乙雙方發生違約或爭執等情形時,應出面予以協商;協商無效時,應采取中立態度,并證明事實。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悔約,不將上述房屋出售給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額賠償乙方,甲方仍應支付丙方相當于該房屋成交價2.5%的違約金,丙方將乙方已付定金如數退還;若乙方違約,不購買該房屋,則無權要求返還已付定金,該定金歸甲方所有,乙方仍應支付丙方相當于該房屋成交價2.5%的違約金。三方對此條款均無異議。
(二)若甲方逾期交付該房屋,則每逾期一日,甲方均應按該房屋價格的萬分之五向乙方交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并按本條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約條款處理。
(三)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應按逾期款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并按本條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約條款處理。
(四)在辦理立契過戶和銀行按揭貸款過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單方延誤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損失,則視為延誤方違約,按本條第(二)款和第(三)款處理。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本協議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雖能履行已無實際意義時,本協議自行終止,三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在本協議終止后三個工作日內將已收房款全額退還,丙方則應將甲、乙雙方提交的所有證件及相關資料退還。
第十一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對于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買賣居間委托代理合同 篇2
買受人編號: 合同編號:
┏━━━┯━━━━┯━━┯━┯━┯━┯━━┯━┯━━━┯━━━━┯━━┯━━┓
┃設備(│ │計 │ │數│ │要求│ │合同價│單價: │合同│ ┃
┃配件)│ │量 │ │ │ │交貨│ │格(萬├────┤交貨│ ┃
┃名稱 │ │單 │ │量│ │期 │ │元) │總價: │期 │ ┃
┃ │ │位 │ │ │ │ │ │ │ │ │ ┃
┠───┴────┼──┴─┴─┴─┴──┴─┴┬──┴────┴──┴──┨
┃主輔機型號規格:│ 買受人 │ 出賣人 ┃
┃ ├────┬─────────┼────┬────────┨
┃ │訂貨單位│ │供貨單位│ ┃
┃ ├────┼─────────┼────┼────────┨
┃ │單項工程│ │通訊地址│ ┃
┃ ├────┼─────────┼────┼─┬───┬──┨
┃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委托 │ ┃
┃ │ │ │ │ │代理人│ ┃
┃ ├────┼─┬─────┬─┼────┼─┼───┼──┨
┃ │郵政編碼│ │委托代理人│ │電話 │ │傳真 │ ┃
┃ ├────┼─┼─────┼─┼────┼─┴───┴──┨
┃ │電話 │ │ 傳真 │ │開戶銀行│ ┃
┃ ├────┼─┴─────┴─┼────┼────────┨
┃ │開戶銀行│ │帳號 │ ┃
┃ ├────┼─────────┼────┴────────┨
┃ │帳號 │ │質量標準: ┃
┠─────┬──┼────┼──┬──┬───┤質量保證期: ┃
┃運輸方式 │ │驗收方式│ │結算│ │防爆檢驗合格證號: ┃
┃ │ │ │ │方式│ │驗收方式及期限: ┃
┠─────┼──┼────┼──┼──┼───┤運雜費用承擔: ┃
┃交(提)貨│ │包裝方式│ │到站│整車:│包裝費用承擔: ┃
┃地點 │ │ │ │ │零擔:│ ┃
┠──┬──┴──┴────┴──┴──┴───┤ ┃
┃違約│ │ ┃
┃責任│ │ ┃
┠──┼──┬──┬──────────────┼─────────────┨
┃選擇│ │爭議│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鑒(公)證意見: ┃
┃供貨│ │解決│,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 ┃
┃廠家│ │方式│不成的,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 ┃
┃ │ │ │決:(一)提交__仲裁委員會│ 鑒(公)證機關(章)┃
┃ │ │ │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 經辦人: ┃
┃ │ │ │訴! 々Α 年 月 日 ┃
┠──┴──┴──┼──────────────┼─────────────┨
┃其他約定事項 │ │ ┃
┠────────┼───┬──────────┴─────────────┨
┃承包單位(章) │ │此合同一式__份,出賣人__份,買受人__份,鑒┃
┃ │ │(公)證機關__份。 ┃
┗━━━━━━━━┷━━━┷━━━━━━━━━━━━━━━━━━━━━━━━┛
說明: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日
買賣居間委托代理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買方):
乙方(居間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委托采購居間合同:
1、委托事項及具體要求: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乙方受甲方委托為甲方如實報告訂約機會與條件或為訂約提供媒介服務,促成甲方與賣方 (以下簡稱丙方)達成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并履行居間人的義務,協助監督促使該煤炭購銷合同的有效執行;
1.2甲方與丙方訂立煤炭購銷合同且達成交易,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1.3甲方無論有沒有在當次洽談中訂立合同,但只要在簽訂居間協議后與丙方訂立合同且達成交易的仍應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1.4乙方在居間期限內促成的甲、丙雙方達成的購銷關系長久存在時,甲、乙雙方的居間協議也隨之長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主合同)執行情況向乙方繼續支付居間費用,直至甲、丙雙方的購銷關系終止;
1.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購銷合同是指甲方與丙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該合同的名稱不限于“煤炭購銷合同”字樣;
2. 居間內容:
委托采購商品名稱: 煤;
商品質量指標: 大卡電煤,詳見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
商品數量: 噸,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商品價格: 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交貨時間: 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交貨地點: 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3. 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與支付時間和方式
3.1 居間費用的計算及支付:甲方根據其與丙方在本居間期限內成立的煤炭購銷合同稅后實際應支付給乙方居間費用RMB 元/噸,總額為RMB 元,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準; 3.2甲方須在與丙方簽訂了甲丙雙方的煤炭購銷合同當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間費用(稅后)RMB 元/噸,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準;
3.3甲方須在接到丙方向甲方發出的交款通知單(或繳款通知單、付款通知單、催款通知單)的當日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居間費用(稅后)RMB 元/噸,支付的計算數量以交款通知單體現的商品數量為準;
3.4甲方在接到丙方的簽約通知之后,不論以何種原因拒絕與丙方簽約,甲方仍應向乙方支付條款中的居間費用;甲方在接到丙方的交款通知單之后,不論以何種原因拒絕與丙方履約, 甲方仍應向乙方支付條款中的居間費用;
3.5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雙方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則甲方無需支付任何居間費用;
3.6如丙方未能履約向甲方發出交款通知單,則甲方無需支付條款中的居間費用;
3.7本合同中提及的交款通知單是指丙方確認向甲方供貨時,向甲方發出的付款通知書,該通知書不限于“交款通知單”字樣,只要真實的表達了甲方向乙方供貨的意愿即被視為有效通知;
居間費用的受益人如下:
受益人姓名 開戶行 銀行賬號 受益金額
。 元/噸
。 元/噸
。 元/噸
。 元/噸
居間費用共計:RMB 元(大寫: 元整)
4. 責任條款:
4.1. 甲方作為居間費用支付人保證根據本協議相關條款支付居間費用,并確認以不可撤消的承諾在本合同的約定下支付此居間費用;
4.2支付居間費用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一旦支付給乙方指定受益人后,甲方將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居間費用將根據相應的、預先設定的各個獨立受益人的居間費用分配安排來分發。居間費用的支付方式將以雙方同意的方式執行。此支付命令應當在相關合同期內保持有效性,并適用買賣雙方或他們的股東或他們的繼承人和委托人做出的任何更新、延期、續簽、增加或任何新協議;本居間費用保護責任將從合同開始或執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內保持有效性。本協議是可轉讓的,. 其權利和義務對雙方各自的繼承人、合法代表、受委托人或接任者有約束性和有效性。
5. 違約責任:
5.1如甲方有延遲支付或拒絕支付的行為出現,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間合同之居間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三標準的違約責任金。同時乙方有權申請訴訟財產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繼續供貨,對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前提,主合同因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因丙方主體原因造成主合同無效,甲方亦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
5.2如守約方按上述違約條款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時,應書面通知違約方并說明違約金金額。違約方應在收到通知后10日內將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本協議所有簽署的版本,包括傳真、電子郵件或數字傳輸,均被視為有效合法約束文件。
5.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意見一致后用書面形式完善,其結果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將由原告選擇的人民法院裁決。本合同系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簽訂,真實、合法、有效, 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包括各居間)方各執壹份。各方簽章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