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盜門產品購銷合同(精選3篇)
防盜門產品購銷合同 篇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鑒于甲乙雙方的友好合作關系,甲方向乙方購貨的質量、性能、數量,經雙方確認并簽署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2、乙方責任: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時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至延誤交貨時間,每預期一日,乙方按照預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0.5%向甲方償還逾期交貨的違約金。由于乙方送貨到達甲方所指定地點。
3、合同簽訂后十天內,甲方需向乙方首付定金5萬元,剩余貨款,貨到付款。
4、不可抗拒:甲乙雙方均不承擔由于不可抗拒力的任何原因造成的無法交貨或違約。
5、若由于甲乙雙方發生爭議,可向當地法院提起申訴。
6、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防盜門產品購銷合同 篇2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防火門、車庫卷簾門、地彈簧門、自動感應門及玻璃隔墻的購買安裝 的購銷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概況
工程名稱:華能繁峙上狼澗49.5MW風電場升壓站土建工程
第二條 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及金額
第三條 質量標準:所供防火門、車庫卷簾門、地彈簧門、自動感應門及玻璃隔墻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應提供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生產廠家資質。
第四條 質保期及質保金:安裝完成驗收合格后12個月,質保金7000.00元。
第五條 交貨地點:山西省忻州市繁峙縣大營鎮北洪水村 第六條 檢驗標準、驗收方法
1、供方產品進場時必須有需方的材料員驗收并開具收條,經雙方簽字確認后,方可作為結算依據。
2、按現行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供方提供的經需方確認的樣品驗收。
第七條 結算方式
1、采用銀行匯款或現金形式結算
2、合同簽訂后,5天內需方支付(即人民幣:10000.00元)作為定金;貨物運至工地現場,金驗收合格后5天內支付(即人民幣:60000.00元)作為貨款,安裝完成并驗收合格后,付清余下貨款。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供方負責安裝工作。
2、供方必須遵守需方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相關規定,供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需方現場的各種規章制度,因供方原因或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事故由供方自行承擔,并承擔由此給需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 本合同壹式貳分,供方壹份,需方壹份,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防盜門產品購銷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為明確商品采購中供需雙方的權力,義務和責任,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商品(詳見合同附表)
第二條:供方商品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對有質量問題的商品,供方負責修理,更換,退貨,并賠償由此給需方及消費者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三條:供方商品應有合格包裝.由于包裝破損而影響正常銷售之商品,供方應予以退換.若原包裝內商品短少,由供方負責.
第四條:供方交付的商品必須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條形碼或使需方提供的方形碼,如使用需方提供的條形碼,供方應將商品交付需方前貼好.若因條形碼與商品不符給需方造成的損失,供方應負責賠償.
第五條:需方根據銷售情況,及時向供方出具訂貨單.供方須嚴格按訂貨單要求送貨(直上柜月訂單數量及交貨期限以柜臺實際需要為準),并承擔送貨費用.
第六條:訂貨單,合同附表?辦理供應商結算卡的協議書?及?供應商售后服務承諾書?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若供方不能按要求交貨,需提前兩天書面通知需方,逾期交貨按不能交貨總額5%(每天)向需方支付違約金(人力不可抗因素除外).
第八條:若供方提供給需方的商品價格高于提供給同等結算條件下的任何第三方或雖實行統一市場零售價但有第三方未執行的情況出現,需方有權為供方提供給第三方的低價或市場最低零售價執行本合同,并按所進商品的價差額的10倍收取違約金.
第九條:若供方價格調整,須前提3天書面通知需方,供方同類商品在同城其他商場,專賣店作特價促銷或作其它促銷活動,應提前3天書面通知需方同時進行.由于上述原因導致供貨價或售價高于同城其他商場,專賣店,需方將按本合同第八條向供方收取違約金.
第十條:供方應積極參與需方組織的促銷活動,并承擔部分宣傳費用.
第十一條:結算方式:
第十二條:結算時供方須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稅率為 %的增值稅發票.代銷商品的結算日期為每月15—25日(特殊情況,需方另行通知),結算的銷售數量為需方當月與上月兩個盤點日間的銷售量.
第十三條:若發現雙方貨款結算有誤,將遵循下列原則處理:
1. 若需方多支付貨款給供方,需方將在供方下月或下次結算貨款中扣回,若供方在需方的帳面未結貨款不足,則須在接到需方通知后15日內退回不足額給需方,否則,需方將每天按欠款的萬分之五向供方收取罰金.
2. 若需方少付貨款給供方,需方應在下月或下次的結算貨款中補足少付部分給供方.
3. 雙方應及時核對帳目,供方收到需方對帳通知后,須在7日內回復,逾期后果由供方負擔,若供方不及時對帳(逾期半年以上)造成雙方帳目不符,以需方帳目為準.
第十四條:需方按合同規定驗收商品,對不合格商品有權拒收.經過驗收的商品,需方保留對其質量提出異議的權利.
第十五條:需方對不適銷商品有權退回供方,或要求更換.供方接到書面退貨通知后須按期與需方辦理退貨手續并撤走商品(貨款不足,供方應補足),逾期不撤,需方權自行處理商品,一切損失由供方承擔.
第十六條:凡所供商品涉及售后服務的,供方應簽署需方提供的?供應商售后服務承諾書?作為本合同附件之一.
第十七條:為保證本合同的公平與公正,供方不得向需方工作人員贈送財物或支付回扣,否則,供方須向需方償付合同有效期內供貨總金額10%的違約金,需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第十八條:供需雙方的其它違約行為,分別比照?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其他:
第二十條: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議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執一份,需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