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貨料場礦石買賣合同(精選8篇)
發貨料場礦石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甲方(需方):工貿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有限公司
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礦石買賣合同。
一、產品名稱、發貨地點、數量、品味、礦價、運費表一二、交貨地點、費用的負擔:
1交貨地點:到甲方指定料場
2費用負擔:由乙方承擔運費。
三、驗收方式及提出異議期限:
1礦石質量以乙方發貨料場化驗分析的數據為準,若對方化驗分析的數據持有異議,應在收到數據后五天內提出,并附樣品送昆鋼質檢中心檢驗,所產生的費用由提出的異議方承擔。
四、供礦要求:
1計量以乙方發貨料場內的電子磅秤過磅數量為準。
2因由乙方組織運輸,若在運輸過程中發生各種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五、結算方式:
1每月以乙方發貨數量統計,經雙方核對簽字認可后,按10%水份扣除后以干基量結算一次。
2自合同簽發后乙方實行先發貨后收款原則。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一方違約,對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要求對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15%的違約金。
2產品質量異議,雙方協調處理。
七、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1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2通過訴訟解決,但凡因本合同引起的訴訟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八其他:
1因市場情況發生變化,合同雙方可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進行調整,補充協議及傳真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雙方簽字后生效,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一式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集團有限公司乙方(蓋章):有限公司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戶行:開戶行:
賬號:賬號:
發貨料場礦石買賣合同 篇2
供貨方:需貨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銅精礦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甲方欲出售銅精礦________噸,實際數量以雙方交貨時過磅質量為最終依據。
二、品質:甲方提供的銅精礦平均品位在15%以上,砷含量保留0.5%以下,如超過0.1%,每噸扣10元超過1%,扣1個系數,以此類推。如平均品位低于10%,乙方拒收貨物。
三、結算方式1、乙方預付________元整給甲方作為預付款,甲方必須在付款日起20日以內將貨送達乙方貨場,否則甲方須按照預付款的5%賠付乙方作為違約金。2、該批銅精礦計價標準按上海期貨交易市場最近銅價相關計價標準執行,乙方在結算以70%系數計價,品位在20-25之間,每個品位加人民幣________元品位在20~18之間,每個品位扣人民幣________元在18~15之間,每個品位扣人民幣________元15~10每個品位扣________元以現金方式結算
。四、該批銅精礦交貨地點為乙方貨場,乙方只承擔運費費用,其他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五、檢驗方式:甲、乙共同現場取樣,遵循單車單樣的取樣原則,取樣一式四份,一份送檢,甲、乙雙方各留一份,一份作仲裁樣共同指定化驗單位為::以有色化驗為主,如化驗結果品位出現差異則按國家有關礦產品化驗品位超差相關規定執行品位化驗如產生爭議以仲裁樣和化驗結果為最終結算標準。
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貨料場礦石買賣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供需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供需雙方購銷煙煤事宜,達成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
交貨時間式量原煤產地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天供貨完畢
二、交貨地點:甲方貨場
三、煤炭運輸時間:按甲方要求時間運輸。
四、質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化驗數據為準)
1、收到基低位發熱值:≥5000
2、揮發扮:22%一28%
3、全水份:≤8%
4、含硫量:≤07%
5、焦渣特性:2—5
6、灰份:≤30%
7、粒度:精度小于3占30%以下,大于3占70%以上
8、灰熔點:≥1250℃
五、價格及金額
乙方煤炭達到第四條要求,在5000的基礎,定價為元噸(按票結算)。
高于5000的價格見本合同第七條第四款。
六、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數據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2、煤炭到貨后,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
如達到第四條質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200-300噸進行試燒。
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履行合同。
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己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
(1)汽車運輸甲方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2)火車運輸到站后甲方負責到火車站取樣化驗,確定是否接收,運輸中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部人員參加,乙方安排人員參加,取樣完畢后,按要求填寫熱電燃氣總公司入場煤炭取樣會簽單。
5、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
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分化驗,并將化驗結果作為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臺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發熱值在4901—5000之間,扣減元噸,在4801—4900,扣減元噸,低于480拒收,甲方終止合同,已入庫部分按熱值與噸煤產氣量理論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發熱值5000--5500內,每增加100,價格上調元噸,在5500--580內,發熱量每增加100,價格上調元噸,大于5800不再上調價格。
6、含硫量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高于01%,價格下調元噸
7、揮發份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降低1%,價格下調元噸。
8灰份在指標要求范圍內上升2%,價格下調元噸
八、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磅。
如需外委稱重,需備甲乙雙方共同監磅,并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并驗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具發票,甲方在十五個工
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合同附件:
供方、需方的有效資質證照掃描件。
十一、解決爭議:
在本合同下發生的爭議,供需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可通過訴訟裁決,提起訴訟時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其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合同經雙方蓋章后正式生效。
電子簽署合同同樣有效。
十三、違約責任:
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如供方收到需方1000萬元押金,不按合同的時間發運至秦皇島東站則視為違約,供方除退還1000萬元押金給需方外,還應該賠償給需方500萬元經濟損失。
十四、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
補充均需得到雙方書面確認。
2、本合同電子表郵箱及傳真簽約同樣有效。
3、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開戶行及帳號開戶行及帳號
年月日
發貨料場礦石買賣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供方:
需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月日
一、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礦種:酸法礦:P2O5≥29%, H2O≤8%,Mg≤1.5%,Fe2O3+AL2O3≤3%,增磷增價,品位差價10元/噸;減磷減價,品位差價30元/噸。
二、 交(提)貨地點、方式:集裝箱運輸到站為湛江南站,車箱運輸到站為湛江站(湛化鐵路專線3股道)。
三、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供方承擔交貨地點之前的一切運雜費。
四、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散裝。
五、 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途耗由供方承擔。
六、 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本合同的約定執行,重量以湛化股份有限公司過磅為準、質量以湛化股份有限公司化驗為準,供方如對重量或質量有異議,應在貨到驗收后五日內提出,黑色礦或紅色礦拒絕進廠。
七、 結算方式及期限:需方在收到供方發貨的鐵路貨票后支付70%貨款,其余30%貨款在每月湛化股份有限公司質量、重量結果出來后支付。需方需提供17%增值稅發票、鐵路運輸票、汽車運輸發票(增值稅發票購貨人是需方、鐵路運輸票、汽車運輸發票承運人、收貨人均是湛化股份有限公司)
八、 違約責任:按《民法典》相關違約條款執行。
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
十、 其他約定事項:發礦時及時傳真車號以及箱號。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供方:
需方:
發貨料場礦石買賣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購買鋁礦石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破碎鋁磯土礦石
二、供貨時間及數量: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月供礦石量7.2萬噸以上,交貨時間每月30日止完成。交貨數量以甲方貨場過磅單為準。
三、交貨地點:甲方指定的礦石堆場。
四、礦石質量要求及價格:
4.1、礦石粒度:小于25的比例為90%以上,25-30的比例不得超過10%。
4.2、礦石質量:供應的鋁礦石203含量≥60%,綜合/
=6.0,含硫量≤0.5%,水分≤8%。
4.3、基準價280元/噸,無特殊原因,如果甲方實際供礦量低于合同量的90%,則結算價格在基準價的基礎上下降5元/噸,附水超過8%,除扣除實際水份外,還按礦石凈重扣罰5元/噸。
五、礦石購銷單價:
礦石/以6.0為基準價,當合同期內供礦量≥4000噸時,單價為280元/噸,/每增0.1,單價增1元/噸。當礦石5.6≤/<6.0時,礦石/以6.0為基準價,/每減0.1,單價減1元/噸;當礦石5.3≤/<5.6時,礦石/以5.6為基準價,/每減0.1,單價滿2元/噸;在基準價基礎上,/增加不限,但/減少不得低于5.3。
六、結算方式:
乙方所供礦石按月為一個結算批次;灪细窈蠹追较蛞曳街Ц敦浛;灢缓细,甲方有權不結算,不退貨、不付運費、不支付貨款及任何費用。化驗結果以甲乙雙方皆認同指定的化驗中心所出示結果為準。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得對本合同條款擅自變更,必須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否則履約方有權對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違約方按上月總交易額的20%的違約金賠償履約方。
八、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裁決。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貨料場礦石買賣合同 篇6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購買鋁礦石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破碎鋁磯土礦石(以下簡稱礦石)
二、供貨時間及數量: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月供礦石量7.2萬噸以上,交貨時間每月30日止完成。交貨數量以甲方貨場過磅單為準。
三、交貨地點:甲方指定的礦石堆場。
四、礦石質量要求及價格:
4.1、礦石粒度:小于25mm的比例為90%以上,25-30mm的比例不得超過10%。
4.2、礦石質量:供應的鋁礦石al203含量≥60%,綜合a/s=6.0,含硫量≤0.5%,水分≤8%。
4.3、基準價280元/噸,無特殊原因,如果甲方實際供礦量低于合同量的90%,則結算價格在基準價的基礎上下降5元/噸,附水超過8%,除扣除實際水份外,還按礦石凈重扣罰5元/噸。
五、礦石購銷單價:
礦石a/s以6.0為基準價,當合同期內供礦量≥4000噸時,單價為280元/噸,a/s每增0.1,單價增1元/噸。當礦石5.6≤a/s<6.0時,礦石a/s以6.0為基準價,a/s每減0.1,單價減1元/噸;當礦石5.3≤a/s<5.6時,礦石a/s以5.6為基準價,a/s每減0.1,單價滿2元/噸;在基準價基礎上,a/s增加不限,但a/s減少不得低于5.3。
六、結算方式:
乙方所供礦石按月為一個結算批次;灪细(質量要求符合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規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貨款;灢缓细,甲方有權不結算,不退貨、不付運費、不支付貨款及任何費用。化驗結果以甲乙雙方皆認同指定的化驗中心所出示結果為準。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得對本合同條款擅自變更,必須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否則履約方有權對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違約方按上月(初始月按當月)總交易額的20%的違約金賠償履約方。
八、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裁決。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貨料場礦石買賣合同 篇7
甲方:(購買方):
乙方:(出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供料達成如下協議:
一、關于合同標的物
甲方因位于 建設工程需要,向乙方購買石材(石材的名稱、數量、規格、單價和暫定總價等內容詳見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單》)。
二、關于質量要求
所提供的材料均為優等品,石材色調花紋調和、平整,無缺棱少角,產品規格嚴格按照施工設計圖式樣加工。
三、關于材質及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及石材乙方有義務按標的物約定的規格要求進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對特定石材需要進行異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異形加工圖樣并附具體加工要求的書面說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進行加工。甲方提供加工用地,并保證水電道路暢通。石材名稱為芝麻灰。
四、關于供貨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后至次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
五、關于交貨方式與交貨地點
乙方送貨至甲方的公墓內,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裝卸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關于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合同價款。本合同每套暫定價為人民幣元。
2、支付方式。
七、關于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的變更。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提出變更,需經另一方的書面認可。但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甲方對增加的供貨數量的驗收視為書面確認。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簽訂后,雙方誠信履行,不得隨意解除。如經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則雙方應簽訂書面解除協議。但在下列情況下,一方享有解釋權:
(1)甲方延遲付款達30日以上或延遲付款的數額在應付款的30%以上,乙方有解除合同,所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2)乙方供貨延遲達30日以上或延遲履行數量達應供貨數量的30%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八、關于違約責任
甲方延遲付款,應按延遲支付的貨款的日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延遲供貨,應按延遲供貨的貨款的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一方違約而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后,另一方仍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
關于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想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附則
本合同表面清潔,沒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則需雙方在涂改處加蓋印章或按捺指印方有效。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石材供料單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發貨料場礦石買賣合同 篇8
買方: 賣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買賣雙方根據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合同期限、收貨單位、收貨地點、收貨期限
二、品名、產地、數量、質量標準
三、計量、檢驗、驗收標準及方式
1、計量以礦石運到買方料場后,買方質量計量檢測中心的計量結果作為雙方最終結算的依據。以每日過磅量為一個批量。
2、質量檢驗以礦石運到買方料場后,買方質量檢測中心的取樣檢驗結果作為雙方最終結算依據。
3、買賣雙方共同驗收,賣方對買方的質量驗收方面有異議的,可向買方提出參與驗收,買方根據賣方供礦及質量情況,也要求賣方參與驗收。
4、對于上述由買方現場確認的事項,賣方應在買方通知(電話或傳真均可)后兩個小時到達驗收地點,逾期到達或不到達的,視為賣方已經認可買方的驗收結果。
四、結算方式: 先款后貨。
五、運輸方式:
汽車運輸、由賣方負責送貨到料場,運輸費及運輸途中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
七、其他約定事項:
1、如市場情況發生變化
2、按照簽訂供貨數量,買方應在月底前告知賣方并安排本月計劃,賣方應嚴格執行本月供貨計劃。
3 本合同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