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房屋買賣合同(精選26篇)
期限房屋買賣合同 篇1
賣方:__________(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第一條房屋概況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
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房屋占地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房屋為___樓,一樓為___個門面,2、3樓為套房,中間有樓梯間,房屋總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一樓門面為框架結構,二、三樓住房為磚混凝結構,二、三樓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第二條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萬元整(¥______);第三條付款方式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四條特別約定
1、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筑。
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
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后可以辦理房產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
如國家征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第七條本合同簽訂之后,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第十條本合同附二、三樓平面圖;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甲方(簽印):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乙方(簽印):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男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期限房屋買賣合同 篇2
甲方(出售方): 身份證號:
乙方(購買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情況下就乙方購買甲方房屋達成如下共識:
一、甲方自愿將位于 市 區 路 號 小區 棟 單元 室,建筑面積 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給乙方并將房屋產權過戶給乙方。乙方同意購買。
二、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 。截止20xx年05月13日乙方已向甲方支付完全部房款,甲方確定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房款。
乙方已于如下時間、方式向甲方如數支付購房款
1、乙方已于20xx年05月19日向甲方支付購房定金(人民幣)伍仟元整(現金)在簽署房屋買賣合同時已轉為購房款。
2、乙方已于20xx年05月20日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由 乙方 銀行賬戶向甲方指定的 銀行, 賬號中轉賬購房款(人民幣)
3、剩余房款(人民幣) ,乙方已于 年 月 日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由乙方 銀行賬戶轉賬到甲方指定的農業銀行,66666 賬號中。
三、乙方購買甲方房產過程中不存在任何違約情況。
四、甲方保證:
(1)上述房屋的產權歸屬于甲方,產權無爭議,并自愿出售給乙方。
(2)上訴房產未與任何人簽訂租賃關系。
(3)上述房產未被判決、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設置抵押。
(4)上述房產未出售給除乙方外的其他人。
(5)若上述房產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五、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每份共兩頁,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身份證號:
地 址:
電 話:
年 月 日
乙 方:
身份證號:
地 址:
電 話:
年 月 日
期限房屋買賣合同 篇3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為_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計算,該房屋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本合同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各方當事人簽章
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__________本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限房屋買賣合同 篇4
賣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一處農村房屋的買賣事項,根據我國_____、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經充分、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房屋情況
1、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為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集體成員。
2、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____________________,相鄰為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北屋________,東屋________,西屋________,南屋________,院落面積為________,房屋登記在________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權證登記在________名下。
二、該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額出資建造,使用的土地為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村_____組集體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體同意,可以長期占有、使用。
四、房屋價格
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交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該價格包括該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費用、房屋建造的費用、附屬設施的價值、合理的增值價值以及應當繳付的相關稅費。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
2、已付定金將在最后一期付款時沖抵,支付方式為以下第_________種:
(1)現金_________;
(2)支票_________;
(3)匯款_________。
六、房屋交付
乙方根據第五條將全部房款匯入甲方提供的賬號之日起_____日內,甲方須將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權證、房產證等全部相關資料原件交付給乙方并負責騰空房屋。
七、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并向甲方支付購房款___%違約金。
八、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將房屋及時交付使用,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的___‰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并向乙方支付房價__%的違約金。
九、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三份交有關部門存檔。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期限房屋買賣合同 篇5
賣方:
買方: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已依法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__區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證件為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項目名稱為______,現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經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審核,準予上市銷售,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銷售許可證號為京房內證字第______號。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______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所占用范圍內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房屋的買賣事項,訂立本合。
第一條房屋,該房屋狀況詳見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詳見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積為______平方米。上述面積已經房屋土地管理部門測繪。
第二條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______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______元。乙方預付的定金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購房價款時轉為購房價款。
第三條乙方同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購房價款全部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銀行。甲方指定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交付時,甲方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并辦妥全部交接手續。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第一范文網
第五條乙方同意其購置的房屋在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六條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后一個月內,持本合同和有關證件共同到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過戶手續,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并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萬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日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利率計算。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付款之日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_向甲方無能為力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日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九條本合同由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項,雙方可另簽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雙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糾紛。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______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地址: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代理人:代理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預售登記機關:
經辦人
年月日
當房價下降較多時,買方也可能放棄購房定金或者部分房款也不愿意繼續履約。
2、房屋被查封
沒有過戶之前,房屋的產權還是屬于賣方的,如果賣方在這段時間因為一些經濟糾紛導致房子被法院查封、拍賣,對于買家來說則是得不償失的。
3、一房多賣
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產權變更以不動產登記為準,如果在過戶前的這段時間,賣家將房子又賣給了另外一個人,第二個買家隨后過了戶。對于買家來說,則只能是拿到一些違約金。
4、房子被抵押
在合同存續期間,賣家若有急事急需用錢,不排除會將房子做抵押的可能。如果到了約定過戶的時間,貸款依然沒有還清,房屋仍在抵押當中,就無法辦理過戶。
5、房屋產權人意外身亡
交易雙方簽訂合同后,若賣家過世,想要辦理過戶,那么該房屋還需先辦理房屋繼承手續,才能辦理房屋的產權轉移。
在此過程中,不排除繼承人坐地起價的可能,到時購房者不僅要多支付手續費,走公證程序,還會有一些違約情況發生。
買二手房,延遲過戶有五大風險,交易雙方不可取。來源:鏈家網綜合整理
期限房屋買賣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其座落于______的房屋,面積為_____平方米,含內部設施為_____.權屬為_____私有房產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成交價為人民幣____元整,¥_____元,大寫_____元。本房款一次性付清,。
二、由于現實原因,本小區房產暫時無兩證,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產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購買該房,經雙方協商,將來可以辦證時,由甲方負責在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內幫助乙方辦理,不得借故拖延時間。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無法及時辦理相關手續而使乙方受到損失,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全部損失。辦證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全部由乙方承擔,過戶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全部由方承擔。產權證辦好后由乙方保管。
三、甲方須提供該房拆遷安置協議、購房發票及本人與共有權人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復印件各壹份,并協助乙方落戶。
四、由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方上述房產正式交付乙方。房屋移交給乙方后,其該建筑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并并入乙使用,如由于國家政策或自然因素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各損失或受益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享受或承擔。
五、甲方必須保證對該轉讓房屋有完全的所有權,無任何家庭糾紛,轉讓前沒有設置任何抵押、擔保、出租、被查封等他項權項,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債權債務或家庭糾紛,一概由甲方解決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甲方除上述賠償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六、甲方保證該房屋無重大質量問題或瑕疵,并保證在交接前未發生非正常死亡或行兇致死等事件,如交接后發現上述事件發生,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房,由甲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并給予乙方萬元的賠償。
七、甲方在將該房產交付給乙方時,甲方保證將與該房產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等費用已結清,并將相關繳費證件交于乙方,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八、違約責任:乙方中途毀約,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甲方中途毀約應將定金退還乙方,另付乙方相同定金數額的違約金,乙方不能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超壹日,由違約方賠償房價款的千分之一的滯納金給對方。因本房暫無兩證,雙方約定甲方收到購房款,乙方拿到本房鑰匙為交易成功,甲乙雙方均不得反悔。若乙方進住后,甲方反悔,甲方除返還乙方所付全部購房款外,另付違約金元,乙方反悔,則無條件搬出,另付違約金元。
九、本房產因暫無兩證,其平方面積按套計算,將來辦證過程中如有測量誤差,甲乙雙方約定,互不追究,其成交價不變。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字即產生法律效力。
附: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另補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證明人: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地址:
地址:地址:日期:
日期:日期:日期:
期限房屋買賣合同 篇7
范文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位于第______層______戶,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_,房產面積_______平方米,房屋包含物品及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價格: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 325000 元(大寫叁拾貳萬伍仟元整),(含附屬設施費用);
2、 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乙方除擔負改名后多出的.契稅外其它全部費用由甲方擔負,并保證乙方產權。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退還首付款、定金及支付總房款10%的違約金。。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簽訂當日內向甲方支付定金0元(大寫貳萬元整),支付定金后甲方將產權改到乙方名下。首款280000元(大寫貳拾捌萬元整)。余款25000元(大寫貳萬伍仟元整),余款乙方拿到房產證付清。
第四條房屋的違約責任: 乙方于本合同簽訂當日內向甲方支付定金后甲方不得向他人交易,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退還首付款、定金及支付總房款10%的違約金。 注:
1、甲方如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應向乙方退還首付款、定金及支付總房款10%的違約金。
2、乙方如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應向乙方退還首付款、定金同時,乙方支付總房款10%的違約金。
第五條 關于產權過戶約定: 由于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乙方有權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依據本合同請求法院強制履行過戶手續。若因此導致乙方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退還首付款、定金、及支付總房款10%的違約金。
第六條 簽訂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內設施不再變更。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于乙方無關。
第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期限房屋買賣合同 篇8
房屋買賣三方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在本協議簽訂前,丙方與甲方已于________年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現就甲方與丙方所生之權利義務,三方經協商達成本協議如下:
一、 原甲丙雙方合同權利義務承受
1、三方同意,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基于原甲丙雙方合同所享有或承擔之全部權利、義務,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轉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原甲丙雙方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除甲方將其權利義務轉讓予乙方及本協議另有約定的條款外,合同項下的其它條款不變,對乙方與丙方均具有約束力。
3、在本協議生效之前,甲方依原甲丙雙方合同已向丙方支付房租,則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該款項視同乙方支付,丙方不得要求乙方另行支付。
4、本協議生效前已發生之甲方應履行義務或責任,不論甲方是否已履行完畢,均自本協議生效日起由乙方承受。本協議生效后,丙方不得基于原甲丙雙方合同再對甲方行任何主張。
二、 各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三、本《轉讓協議》與原甲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一同構成有效的合約文件,二者缺一不可。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雙執一份,經三方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期限房屋買賣合同 篇9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賣方所售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為: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區(街道)、________幢、座、號(樓)、_________單元_________號(室)。
該房屋所在樓層為_________層,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房屋權屬情況
(一)該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________(出讓或劃撥)方式獲得。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
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三)該房屋性質為商品房。
(四)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為未設定抵押。
(五)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為賣方未將該房屋出租。
第三條中介費
買賣雙方通過___________公司居間介紹(房地產執業經紀人:__________,經紀人執業證書號:______________)達成本交易。
中介費用為本合同房屋總價的3%,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中介費,中介費在房屋所有權證過戶到買方名下之日支付。
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費應該全部退還。
第四條成交價格和付款方式
(一)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
上述房屋價格包括了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和其他與該房屋相關的所有權利。
(二)買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定金成交總價的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該房屋過戶到買方名下后____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成交總價的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3、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后____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成交總價的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第五條權屬轉移登記和戶口遷出
(一)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二)如買方未能在房屋權屬登記部門規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的期限內(最長不超過3個月)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買方有權退房,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三)賣方應當在該房屋所有權轉移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戶籍管理機關辦理完成原有戶口遷出手續。
如賣方未按期將與本房屋相關的戶口遷出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如逾期超過90日,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第六條房屋產權及具體狀況的承諾
賣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因賣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賣方應支付房價總款5%的違約金,并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賣方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情況和相關關系,附件一所列的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隨同該房屋一并轉讓給買方。
賣方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對已納入附件一的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信____________費用由賣方承擔,交付日以后(含當日)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
賣方同意將其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賬面余額在房屋過戶后10日轉移給買方。
如賣方未按期完成專項維修資金過戶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七條房屋的交付和驗收
賣方應當在房屋過戶到買方名下后30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買方。
該房屋交付時,應當履行下列各項手續:
1、賣方與買方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房門鑰匙;
4、按本合同規定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5、本合同規定的相關費用的支付和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過戶;
6、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應完成的事項。
本條規定的各項手續均完成后,才視為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
第八條賣方義務
本合同簽訂后,賣方再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當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按買方累計已付房價款的一倍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稅、費相關規定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買賣雙方應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繳納各項稅、費,買賣雙方承擔稅費的具體約定如下:
1、賣方需付稅費:(1)營業稅;(2)城市建設維護稅;(3)教育費附加;(4)印花稅;(5)個人所得稅;(6)土地增值稅;(7)房地產交易服務費;(8)土地使用費。
(9)提前還款短期貸款利息(如有);(10)提前還款罰息(如有)。
2、買方需付稅費:(1)印花稅;(2)契稅;(3)產權登記費;(4)房地產交易服務費;(5)《房地產證》貼花;
3、其他稅費由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1)權籍調查費;(2)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費(如有);(3)評估費;(4)保險費(如有);(5)其他(以實際發生的稅費為準)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規規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其應當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房價總款5%的違約金。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賣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房屋交付買方的,按照如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第七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應按日計算向買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并于該房屋實際交付之日起3日內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后,買方有權退房。
買方退房的,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買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二)逾期付款責任。
買方未按照第四條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計算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3日內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后,賣方有權解除合同。
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3日內按照逾期應付款的5%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并由賣方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3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轉移給買方。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
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期限房屋買賣合同 篇10
立契約書人(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營業轉讓事宜,訂立本契約,條件如下:
一、轉讓標的:甲方愿將獨資設立,坐落某某市某路某號的興國商行,轉讓予乙方經營。
二、本件轉讓價格及其計算標準:
(一)興國商行全部生財器具,存貨作價為人民幣某某萬元。生財器具及存貨另列清冊交分別標明價格。
(二)上列生財器具,存貨經盤點如有增減變化數量,則依清冊所記載價格,增減給付現金。
(三)甲方應收未收款約計某萬元(詳移交清冊),悉數由乙方承受,不另計價。惟乙方應承受甲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詳移交清冊)。
三、付款辦法:于簽訂本契約的同時,乙方交付甲方某萬元;其余款于點交完訖之日一次付清。
四、點交日期及地點:雙方訂定某某某某年某月某日為點交日期,并定于商行現場為點交地點。
五、特約事項:
(一)本件點交以前,所有甲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概由乙方承受教育,并由乙方將營業承受承擔債務的情況通知各債權人。點交前所積欠一切稅捐、水電費用、房租、員工薪資亦同。
(二)商號名稱或延用原名稱,或變更名稱,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并應協同乙方辦理商號變更登記手續,不得借故推辭。
(三)商號現承租坐落某某市某路某號的租賃權,由甲方讓與乙方,并由甲方負責出租人與乙方辦理續租某年,與乙方另行換立租約,如出租人不允許續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條件,致乙方受害時,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違約處罰:任何一方違反本契所列各條情形之一,即視違約論,對方有權解除契約。如系乙方違約,愿將已付款項,任由甲方沒收;若系甲方違約,則應按所收的款項加倍返還以為違約處罰。若有其它損害,仍得請求賠償。
七、甲乙雙方應各覓保證人,對甲乙雙方的違約對他方應負賠償責任,愿各負連帶賠償之責,并均拋棄先訴抗辯權。
八、本契約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
甲方:趙錢
保證人:
乙方:孫李
期限房屋買賣合同 篇11
今買方 因購買賣方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房屋欠到購房尾款¥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該尾款 銀行按揭支付,該銀行劃款后本欠條自動作廢,如銀行劃款不足付清總房款部分由欠款人在銀行劃款后的______________日內以現金形式補清。
特立此據為憑!
欠款人:
身份證號:
時間 :
期限房屋買賣合同 篇12
合同當事人:
賣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鎮路號
電 話:
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鎮幢單元室
電 話:
根據國家《合同法》及有關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下述房產,達成如下
協議:
一、房屋基本情況
本合同房屋座落地址鎮林蔭路 號,建筑面積 平方米,結構磚砭,層次一、二層沿街,間數: 樓 底共 間,新舊程度 成,戶內配臵;電氣、給排水到戶,裝潢。
二、甲方通過轉讓取得上述房產的產權,該房產性質為商業、住宅房。有房產證(號碼為 )、土地證(號碼為 )。現同意將上述房產轉賣給乙方。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見附件一。
三、價格與費用
經約定,上述房產總價格(大寫): (¥ 元)此價格未包括二手房交易的各種費用,具體另附件二約定,乙方 萬首付房款后,甲方開始辦理有關過戶手續。過戶之后,余款由乙方采用二手房按揭貸款的形式支付完畢
四、付款及交房約定:
雙方同意按下述方式交接:
1.在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已經辦至乙方名義下的前提下,乙方在 年 月- 月之前,付清全部房款(包括二手房按揭貸款形式)。
2.甲方在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含貸款)后,將付清之次日起的租賃收益歸乙方所有,其計算為將租金按日平均計算。并將上述租賃收益與房款一并結算扣減。
五、上述房產的建筑面積按房產證發證單位核算的面積為準,如發證面積與本合同面積有誤差,本合同約定的成交價格不變。
六、其他約定:
1.由甲方負責辦理房產證及土地證的過戶登記至乙方的手續,各自承擔的費用按附件約定。
2.乙方支付本合同房款所需的貸款由乙方自行出面辦理,甲方協助提供所需的各種文件及證書。
3、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的現有所有承租人已經放棄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保證上述房屋的所有抵押權人已經同意甲方出賣上述房屋;
4、甲方承諾在乙方支付 萬元的首付款后的 日內,立即解除上述房屋(包括土地使用權)上設臵的任何抵押和任何權利限制。
5、根據甲方與現有承租人簽訂的合同(見附件三),上述房屋的租賃期到 年 月到期。依據此,乙方承諾原甲方的出租合同至 年 月到期之前不予變更。
七、保修責任:
商品房的保修責任由建設部規定的法定責任單位負責,本房產開發單位是嘉善縣地方房產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自行聯系處理有關保修的一切事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是甲方保證提供相應的用于證明開發單位和保修義務人的文書。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中止合同的,或者違反自己一方的義務和承諾的,或者延遲履行義務達 天的,均由責任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按實際付款的20%支付違約金。
九、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提交慶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為確保各方履行本合同,甲方商請 為其保證人,乙方商請 為其保證人(身份證號碼為 )。保證范圍為被保證人在本合同中的所有義務和責任,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十一、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及其保證人各一份,其余用于辦理變更登記等手續。
附件(略)。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保證人(簽章) 乙方保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期限房屋買賣合同 篇13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住宅房,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總價:
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為便于乙方辦理按揭貸款,應乙方要求甲方于__年托銀行將全部購房款項打入甲方賬戶。若乙方違約,則定金不再退還,且必須在二日內由乙方全責將房屋返還并過戶給甲方,并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涉嫌詐騙的法律權利,中介方負連帶責任。
第四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中介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期限房屋買賣合同 篇14
出賣方: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
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
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
違約利息。
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
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
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
__利率計算。
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
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
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
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
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已付
款的_____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
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方(簽章):
出賣方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買受方(簽章):
買受方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期限房屋買賣合同 篇15
抵押權人:
地址:______
抵押人:____(資料詳附表一)
地址:______
擔保人:
抵押物業地址:____(資料詳附表二)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字第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一九年月日會同擔保人簽字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
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年月日簽字之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伙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予抵押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
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
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筑期”--(即售房單位)發出入伙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港幣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之賬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目起計。
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知照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照辦。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銀行之港元貸款最優惠利率加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之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市場情況而調整之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為基礎;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該調整將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低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全部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順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銀行深圳分行開立存款賬戶,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之款項,應送銀行深圳分行或經由銀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匯繳交;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
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之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之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際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港幣壹萬元整(10,000.00)或港元壹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倒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它借款責任,因:
.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脅,要對其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后三十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之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壞;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之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已在抵押權人感到滿意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后任何時間占管并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討擔保人。
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費及其它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
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千份之五,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現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
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港幣貳佰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
有關本合約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于逾期利息率計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之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之全險;保險單須過戶銀行深圳分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或/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
(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之“房產買賣合同”,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即售房單位)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購買之名下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之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附表二);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
(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之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之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生之入伙通知書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予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接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為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之購房權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伙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它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之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之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的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文件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抵押權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下運用其處分該房產之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繳清全部應付之款項;
(3)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及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之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
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權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
(2)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費用及報酬);
(2)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之費用);
(3)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權收取之人士,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做于發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賬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之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之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它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并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具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業之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之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之費用;若有不足之數,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之數,負責賠償予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之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地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營業執照)。
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
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
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之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所列之售房單位之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士)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之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伙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損失,如因處理該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它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討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之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之賬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付清本合約規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后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之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并同時解除除擔保人之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惟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之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并予抵押權人收執并經抵押權人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起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賬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
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進,抵押權人可不預先通知,逕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之其它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它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經發出、信件在投郵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它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之還款及其它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之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
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本它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
二、在爭議發生時,各方均有權選擇,以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國臺灣等地區,或為該等地區之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給抵押權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等地區之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之規定,并不影響其它規定之效力;
四、本合約適用《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深圳經濟特區抵押貸款管理規定》及房產管理等有關規定;
五、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約規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之附表
(一)、附表
(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即售房單位)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簽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以下簽章作實:
抵押人:
簽署
抵押權人:
代表人簽署
擔保人:
代表人簽署
年月日
登記機關
期限房屋買賣合同 篇16
賣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房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自愿將其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一套以人民幣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房屋的基本情況:
該套房屋建筑面積約____平方米,三室兩廳一廚兩衛,位于該棟樓第___層,房屋用途為住房。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訂,乙方即付給甲方人民幣 元整,余款 作為押金,待過戶手續辦完后付清。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給乙方。
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乙方需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協議簽訂后,甲方不得就房屋再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五、本協議簽訂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
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
辦手續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只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幫助。
五、甲方保證協議簽訂后乙方房屋的水電暢通。
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乙方不得隨意拆除及改變房屋結構,不得隨意更改水電線路,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損壞及事故的 ,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六、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同意后自愿簽訂,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如有違約,違約方需另外支付對方房屋總價10%的違約金。
七、若發生糾紛,先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見證人: 年 月 日
期限房屋買賣合同 篇17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 買樹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二、 買樹時間:_________________
三、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四、 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
五、 買賣雙方經過協商,特約定下列協議。
1.甲方在住址處有樹棵,愿意賣給乙方。
2.乙方愿意購買甲方所擁有的原處有棵。
3.乙方應在同意購買甲方所提供樹木的同時立即一次性向甲方交付購買樹木的現金。
4.甲方對本合同擁有解釋權。
5.合同文本: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效力: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按印后生效。
出賣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手印)
買受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手印)
出賣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期限房屋買賣合同 篇18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 市 區 路 小區 號樓 單元 室(建筑面積 平方米,儲藏室 平方米,產權證號 )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即人民幣小寫 元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 元整 ,即小寫 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 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 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并將抽風機一臺,空調兩臺,熱水器,浴霸 ,飲水機,音響兩臺,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后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 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款:轉讓過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期限房屋買賣合同 篇19
合同當事人:
賣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鎮 路 號
電話:
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鎮 幢 單元 室
電話:
根據國家《民法典》及有關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下述房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基本情況本合同房屋座落地址 鎮林蔭路號,建筑面積平方米,結構磚砭,層次一、二層沿街,間數:樓底共間,新舊程度成,戶內配置;電氣、給排水到戶,裝潢。
二、甲方通過轉讓取得上述房產的產權,該房產性質為商業、住宅房。有房產證(號碼為)、土地證(號碼為)。現同意將上述房產轉賣給乙方。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見附件一。
三、價格與費用經約定,上述房產總價格(大寫):(¥元)此價格未包括二手房交易的各種費用,具體另附件二約定,乙方萬首付房款后,甲方開始辦理有關過戶手續。過戶之后,余款由乙方采用二手房按揭貸款的形式支付完畢。
四、付款及交房約定:雙方同意按下述方式交接:
1.在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已經辦至乙方名義下的前提下,乙方在年月-月之前,付清全部房款(包括二手房按揭貸款形式)。
2.甲方在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含貸款)后,將付清之次日起的租賃收益歸乙方所有,其計算為將租金按日平均計算。并將上述租賃收益與房款一并結算扣減。
五、上述房產的建筑面積按房產證發證單位核算的面積為準,如發證面積與本合同面積有誤差,本合同約定的成交價格不變。
六、其他約定:
1.由甲方負責辦理房產證及土地證的過戶登記至乙方的手續,各自承擔的費用按附件約定。
2.乙方支付本合同房款所需的貸款由乙方自行出面辦理,甲方協助提供所需的各種文件及證書。
3、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的現有所有承租人已經放棄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保證上述房屋的所有抵押權人已經同意甲方出賣上述房屋;
4、甲方承諾在乙方支付萬元的首付款后的日內,立即解除上述房屋(包括土地使用權)上設置的任何抵押和任何權利限制。
5、根據甲方與現有承租人簽訂的合同(見附件三),上述房屋的租賃期到年月到期。依據此,乙方承諾原甲方的出租合同至年月到期之前不予變更。
七、保修責任:商品房的保修責任由建設部規定的法定責任單位負責,本房產開發單位是嘉善縣地方房產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自行聯系處理有關保修的一切事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是甲方保證提供相應的用于證明開發單位和保修義務人的文書。
八、違約責任: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中止合同的,或者違反自己一方的義務和承諾的,或者延遲履行義務達天的,均由責任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按實際付款的20%支付違約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議不成,甲乙雙方同意由仲裁機構協調解決。
十、為確保各方履行本合同,甲方商請為其保證人,乙方商請為其保證人(身份證號碼為)。保證范圍為被保證人在本合同中的所有義務和責任,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十一、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及其保證人各一份,其余用于辦理變更登記等手續。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期限房屋買賣合同 篇20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房(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自愿將其位于___________縣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幣_____拾_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___收據)
二、房屋的基本情況:
該房屋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____室____廳,所在____層(共____層),室號______,房屋用途為______。(含樓前車庫一間)
三、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該房屋的相關權益(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隨該房屋一并轉讓給乙方。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協議簽訂后,甲方不得就房屋再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四、本協議簽訂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五、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六、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見證人:
年 月 日
期限房屋買賣合同 篇21
出售方:
地址:電話:
購買方:
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年月日
國籍身份證號碼電話地址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制定。
第二條甲方經深圳市人民政府文件批準,取得位于深圳市地段占地面積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自一九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共計年,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
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屬結構,定名為,由甲方出售。
第三條乙方自愿向甲方購買上述樓宇內的第座樓單元,建筑面積為平方尺,占地由甲方于一九年月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二、施工中遇到異常的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
三、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須經深圳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樓宇單元售價為幣千百拾萬千百拾元角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銀行:
賬戶名稱:帳號:付款辦法:
第五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以應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深圳市銀行當時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付給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內,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還甲方之款時,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轉售盈益屬甲方所有。
第六條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將樓宇單元交付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當時深圳市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將乙方原認購時所交付的定金退回給乙方或抵作購樓價款。
第八條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深圳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乙付款現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九條乙方在交清購樓款后,由深圳市房管部門發給房產權證書,業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轉讓等權利,并依照國家和廣東省對深圳經濟特區的有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乙方所購樓宇,如發生出租、抵押、轉讓等法律行為,應經深圳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后,由深圳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并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精神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深圳市仲裁機構仲裁或深圳市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共頁,為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深圳市公證處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于深圳
期限房屋買賣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等人因購買房屋,資金不足,特向乙方請求借款。經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___元(大寫:______元整),甲方應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歸還完畢。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間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紅______元作為還款。在此期間,若甲方的股份分紅總額不足捌萬元的,甲方需將 不足部分補齊還給乙方。
三、甲方等人對第一項的借款______元整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四、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期限房屋買賣合同 篇23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 重慶市九龍坡區 渝州路(建筑面積120平方米,儲藏室40 平方米,產權證號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 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并將抽風機一臺(型號: ),空調兩臺(型號:),熱水器(型號:),浴霸(型號:),飲水機(型號: ),音響兩臺(型號: ),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后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 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賣方):
(印)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乙方(買方):
(印)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期限房屋買賣合同 篇24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建筑面積平方米,購房編號:)房地產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即人民幣小寫:元。
三、轉讓金全部款額分三次付清,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轉讓金:元,第二次支付時間為20xx年元月前支付:元。第三次支付時間為甲方將房屋產權變更在乙方名下,交產權證時付清余款即元。
四、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購房手續。
五、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將該房產鑰匙交付乙方;乙方拿到鑰匙后即為該房產的所有人即承擔今后的一切費用(如:水電費、物業費、供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反悔,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一萬元的違約金。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如有變更需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期限房屋買賣合同 篇25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輛管理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車輛,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所售車輛證號:
1、甲方所售車輛所有權證號為______號,車輛識別代碼:_______________。
2、甲方所車輛車型為:_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所售車輛使用年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甲方所售車輛附屬設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車輛價格及其他費用: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車輛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含附屬設備費用_______________)。
2、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稅費由賣方負擔。
第三條、付款方式:
1、買方(乙方)用自己擁有的轎車(車型: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車輛識別代碼:________。)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___)為首款抵轉給甲方。
2、剩余車款壹給甲方,按照_______________元/月。
第四條、車輛交付:
甲、乙雙方在車管所辦理完過戶手續(繳納稅費)后___________日內,甲方將車輛交付給乙方,由于甲方的車輛沒有辦理所有權手續,需要出具車輛相關手續證明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_______________日,按照逾期金額的__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費用,并向甲方支付購車款_______________%違約金。
第六條、甲方逾期交車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將車輛及時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購車總價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費用,并向乙方支付車價_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車輛來源的合法性、無被盜、被搶記錄、沒有所有權糾紛和財務糾紛。
如交接后發生該車輛交接前即存在的所有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乙方在此期間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車輛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三份交有關部門存檔。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期限房屋買賣合同 篇26
售房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房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自愿將自有坐落于營口市鲅魚圈區 路 號 小區 棟 #樓 單元 樓 號,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 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二、房產轉讓價格
1、甲、整( )。
2、該房屋售價中包含
三、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按照銀行按揭付款方式辦理。
1、簽署本合同時,乙方支付甲方付房款人民幣(大寫)( );甲方必須將該房屋所有權證及契稅證原件交與乙方。
2、簽署本合同后,由乙方代甲方繼續交納銀行按揭貸款等其它相關費用,甲方有義務提前告之乙方。甲乙雙方不得借故推托,否則視為違約。
四、相關事宜
1、甲乙雙方議定:月
2、甲方將該房屋移交給乙方前,所有該房屋發生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均由甲方負責結清。該房屋待全部房款結清后,交易全部費用由 承擔。
3、該房屋以現狀售予乙方,甲方須保證該房屋與甲乙雙方簽署合同時約定的房屋原狀。
五、違約責任
1、辦理房產更名手續當日,甲乙雙方及甲方配偶須同時到場,如因甲乙雙方原因,延誤辦理時間的,由延誤方負責。
2、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須按合同條款進行交易。如屬乙方違約,甲方不退還乙方所交定金,如屬甲方違約,甲方則雙倍返還乙方定金,并退還乙方所付其他款項(不另計利息)。
3、乙方須按時間向甲方交付購房首付款,如超過日未用甲方支付購房款,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沒收其購房定金,同時終止本合同。
4、甲乙雙方的通訊聯絡以本合同所載明的電話、地址為準,甲乙雙方必須保證上述電話、地址的真實性。
六、免責條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災和法律、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七、其他約定事宜
八、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兩份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