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資貨物買賣合同書(精選30篇)
農資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1
買方名稱:_______________
賣方名稱:_______________
買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
賣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
買方電話:_______________
賣方電話:_______________
買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賣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_________買賣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1、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
4、單價:_______________
5、總計:_______________
6、提貨時間: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質量標準
標的物的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三條包裝標準
標的物包裝必須牢固,賣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買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買方負擔。
第四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標的物所有權自時起轉移,但買方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屬于_________所有。
第六條交(提)貨方式、地點
1、交貨方式: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
3、交貨期限:_________;
4、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_________。
第七條驗收
買方應在賣方交貨后___日內進行驗收;其中標的物包裝必須注明標的物名稱、企業名稱、產品批號、有效成份及含量、重量、生產許可證號、標的物登記證號和注意事項等,并應說明書,闡明產品性能、用途、實用技術、使用方法等,產品合格證上還應注明生產日期、有效期;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付款
買方應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賣方支付合同價款___元;約定由買方支付定金的,因買方違約解除合同,則定金不予返還,因賣方違約解除合同,則賣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標的物經驗收不符合第一條或第七條要求的,買方有權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
2、標的物不符合第二條質量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退貨,并要求賠償損失。
3、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聲明及保證
1、買方
(1)買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2、賣方
(1)賣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賣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賣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賣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賣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保密
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
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年。
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
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補充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份,送___留存一份。
買方(蓋章):_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資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并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一、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及單價:
│項目序號│ 商品名稱及規格 │ 單 位 │ 數 量 │單價│總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總值 │
二、生產國別和制造廠:
_________。
三、包裝:
以新的,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并能防潮,防濕,防震,防銹及防止粗暴裝卸,適合于遠程海運,郵包郵寄,空運運輸。由于采用不適當或不妥當的包裝而引起生銹,損壞,丟失,其責任應由賣方承擔。
四、嘜頭:
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號,尺碼,毛重,凈重和諸如“勿倒置”,“小心輕放”,“防潮”等字樣,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嘜頭。
五、裝船時間:
_________。
六、裝船港口:
_________。
七、目的港口:
_________。
八、保險:
裝船后由買方負擔。
九、支付條件:
1.如以信用證支付:買方接到本合同11條規定的賣方裝船通知后在交貨期15~20天前,由_________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金額為裝貨總值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開戶銀行開具的匯票和本合同第10條中所規定的裝船單據付款。
2.如以托收方式支付:交貨后,賣方經由賣方銀行通過_________銀行寄送本合同第10條所規定的裝船單據向買方收取貨款。
3.如以信匯或電匯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10條所規定的裝船單據后于七天內付款。
十、付款單據:
1.為了議付貨款,賣方應向支付銀行呈交下列單據:
(1)全套清潔無瑕疵,注明“運費到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和通知目的港已“裝船”的海運提單。
(2)發票_________份:注明合同號和嘜頭(一個以上嘜頭應分別開發票)。
(3)裝箱單_________份:注明發貨重量及相應發票的編號和日期。
(4)由制造廠出具的品質和數量證明書兩份,如14條第(1)項中所規定。
(5)通知買方已裝船的電報抄件一份。
2.裝船同時,賣方應將上述單據副本各一份(本條5項除外)寄送目的港。
十一、裝船條件:
1.賣方應于本合同規定的裝船期前_________天,以電報通知買方如下內容: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件數,毛重,尺碼,港口備妥待運日期,以便買方洽訂艙位。
2._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_),將作為買方的船代理洽訂艙位。
3.買方應于船只預計抵港日期前十天,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船。賣方應與船代理保持密切聯系。當必須換船或船提前或推遲到港時,買方或其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船只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船期后_________內到達港口,買方應擔負自_________天起所帶來的倉租費和保險費。
4.如船只按時抵達裝船港口后,而賣方不能按時備貨裝船,由此產生的空倉費和滯期費應由賣方負擔。
5.貨物越過船舷和脫鉤前的全部費用,風險由賣方負擔;貨物越過船舷和脫鉤以后的全部費用,風險由買方承擔。
十二、裝船通知:
賣方應于貨物裝船完畢后,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價值,船名和起航日期。若由于賣方未及時以電報通知買方,而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時,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均應由賣方承擔。
十三、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貨物采用最好的和未用過的全新材料,第一流制造工藝,其成品質量,規格和性能與本合同規定相符。貨物的保證期為貨物抵目的港后_________月。
十四、檢驗和索賠:
1.發貨前,制造廠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檢驗,并出具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本合同規定。質量證明書應附有制造廠試驗項目和結果的報告。
2.貨到目的港后,買方將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局)對貨物的品質,規格和數量/重量進行初檢,并出具檢驗報告。如該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二者有出入,除保險公司或輪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目的港后_________日內拒收該貨物或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買方將申請商檢局進行檢驗,并憑檢驗報告有權向賣方索賠(包括換貨)。所有費用(檢驗費,退貨和換貨的運費,保險費,倉儲費和裝卸費等)均應由賣方承擔。
4.若買方提出索賠后三十天內賣方未予答復,則認為賣方已接受上述索賠。
十五、人力不可抗拒:
凡是制造或裝船運輸過程當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賣方推遲交貨或不能交貨時,賣方可不負責任。但發生上述事故時,賣方應立即通知買方,并在十四日內,給買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當局頒發的事故證明書。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貨。如事故延續十周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十六、遲交貨罰款:
除本合同第15條規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買方應同意在賣方支付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罰款可由支付銀行在議付貨款時扣除,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價的5%。罰款率按每七天收0。5%,不足七天時以七天計算。如賣方延期交貨超過合同規定十周時,買方有權撤銷合同。此時,賣方仍應不遲延地按上述規定向買方支付罰款。
十七、仲裁: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當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十八、補充條款:
_________。
十九、本合同正本共_________份,采用中,_________文(略)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后即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買方(公章):_________ 賣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資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3
所謂風險承擔①,是指買賣的標的物的合同生效后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一事由,如地震、火災、颶風等致使發生毀損、滅失時,此損失責任的歸屬。其中最關鍵的是風險從賣方轉移賣方轉移給買方的地點和時間界限。如果貨物的風險未轉移給買方,則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的風險由賣方承擔,假如貨物損失或滅失并非源于不可抗力原因,而是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風險,賣方還要為未能按期付貨承擔違約責任。反之,一旦貨物的風險已經轉移給了買方,那么從這一時刻起,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的而引發的風險導致貨物發生損失和滅失的后果,就要由買方承擔。風險的轉移意味著貨物損失或滅失的后果從賣方轉移給買方,也意味著向風險的責任方索賠的權利從賣方轉移給買方。顯而易見,在國際貨物買賣過程中,風險轉移直接影響買賣雙主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風險承擔的關鍵在于風險轉移的時間的問題。對此,各國立法及法學理論有不同的規定和主張。一種是“物主承擔風險”原則,即把風險的承擔同所有權的歸屬聯系在一起,從而法律上規定,貨物所有權轉移的同時就是風險轉移的時間。英國法、法國法采取這一原則。另一種是“交付轉移”原則,即以標的物的實際交付作為風險轉移的標志。美國法和德國法采用這一原則,《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都采用的是這一原則②。對于這么一個對于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重大的問題,許多有關貨物買賣的法律文件中都有相應規定。如1988年生效的《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就在第四章專門對于風險轉移的各種情況作出了明確的規定。此外,國際貿易慣例對貨物的風險轉移亦有相應的規定。1985年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法典》雖未對風險轉移問題作相關說明,但1999年10月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則對此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自1988年生效以來,已成為調整國際貨物銷售合同關系的最重要的一個調整國際貨物買賣的統一實體法公約③。此前我國早已簽署了該公約,并于1986年12月遞交了核準書,成為該公約的最早締約國之一。與我國有貿易往來的發達國家,除日本和英國外,均是公約的成員國。可以預計,在經濟全球化浪潮下,公約在未來的國際民、商事活動中將會得到更為廣泛的應用。為此,本文將以《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以下簡稱公約)此為主并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及法理知識就有關風險轉移問題進行分析。
一、 風險轉移的后果
公約第六十六條規定:貨物在風險移轉到買方承擔后遺失或損壞,買方支付價款的義務并不因此解除,除非這種遺失或損壞是由于賣方的行為或不行為所造成。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從這二點規定來看,風險轉移的法律后果在于:自貨物的風險轉移于買方后,即使貨物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損壞或滅失,買方仍然有義務履行合同規定的付款義務,除非這種損壞或滅失是由于賣方的行為或不行為所造成,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如賣方已根本違反合同,則所有風險轉移的規定,不損害買方因此種違反合同而可以采取的各種補救辦法④。買方不得以自己已經承擔了由風險所造成的損失為理由而拒絕支付貨款,亦不得就此向賣方主張任何抗辯和采用各種規定的救濟措施。
二、 風險轉移的一般規則
公約第六十七條規定,如果銷售合同涉及到貨物的運輸,但賣方沒有義務在某一特定地點交付貨物,自貨物按照銷售合同交付給第一承運人以轉交給買方時起,風險就移轉到買方承擔。如果賣方有義務在某一特定地點把貨物交付給承運人,在貨物于該地點交付給承運人以前,風險不移轉到買方承擔。賣方受權保留控制貨物處置權的單據,并不影響風險的移轉。但是,在貨物以貨物上加標記,或以裝運單據,或向買方發出通知或其它方式清楚地注明有關合同以前,風險不移轉到買方承擔。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條也規定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后,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第一百四十六條出賣人按照約定或者依照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將標的物置于交付地點,買受人違反約定沒有收取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違反約定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
在國際貿易中,貨物涉及運輸時,有時可能需要通過多種運輸工具的連續運輸(如國際多式聯運),而當貨物交付第一承運人時,賣方就失去了對貨物的控制,當然地無法知曉貨物是否因風險而遭到損失。其次,當賣方交付貨物后,通常須將裝運單據通過銀行議付貨款或者托收貨款,無論采用哪種收款方式,賣方均須將包括提單和保險單(如果由賣方投保的話)交給銀行。在此條件下賣方既不可能憑裝運單據提貨檢驗,在貨物發生保險范圍內的風險時,也不擁有合法的保險單向保險公司索賠。再者,只有當貨物運抵買方或目的港,買方或收貨人才有可能對貨物進行檢驗,在發現貨物受損后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并向責任方索賠,買方所處的地位使之能夠在發生風險后處理善后事宜。因而,規定風險自貨物交付第一承運人時從賣方轉移到買方是合理的。在賣方向第一承運人交付貨物后至向銀行辦理付款手續前的一段時間內,賣方仍持有可處置貨物的裝運單據。此時,按公約的規定,貨物的風險已經轉移給買方,但是貨物的所有權是否也同時轉移,公約并不涉及這一問題,而根據英國的貨物買賣法律的規定是,當賣方保留對貨物的處置權時,貨物的所的權就不轉移給買方,從而風險也不轉移給買方。這樣,風險的轉移和所有權的轉移相聯系在一起。不過,公約和民法典都沒有采用這一作法。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出賣人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它本身并不規定所有權轉移的時間,將所有權的轉移與風險的轉移相分離,故公約和民法典規定賣方保留控制貨物處置權的單據,并不影響風險的轉移。但是,貨物自交付第一承運人起,風險從賣方轉移到買方,這是一般規則,如一批貨物已交付承運人,但賣方并未將該批貨物與某一特定的合同(即與某一特定的買方)聯系在一起,只表明該批貨物是為履行某一合同,風險仍未轉移給買方。
農資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4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甲方:
乙方:
一、甲方供貨能滿足乙方95%以上,關于產品的技術標準按照國家標準執行。
二、乙方每月向甲方的購貨量不能低于153種,貨數上下限不能低于2位數額。
三、產品包裝規定完好,符合標準。
四、產品供貨單位:醫藥有限公司,產品由甲方負責送貨上門。
五、交貨期限自收到訂單五日內送達。
六、產品價格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的市場價格計算。
七、貨款自甲方發貨120天內,乙方應予以支付上一個月貨款。
八、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按時交貨的,應向乙方支付未交貨物貨款3%的違約金。
2、甲方所交貨物品質、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乙方同意使用應按按照質量另行定價,如乙方不能使用的,根據交易的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調換,并承擔一切費用。
3、如甲方逾期交貨,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規定,向乙方償付預期交貨違約金,并承擔乙方一切損失費用。
九、乙方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中途退貨,應向甲方償付退貨不分貨款3%的違約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延期付款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支付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少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證據后,方可延期執行或不執行合同,并根據情況進行部分或者免于應承擔的責任。
十一、按照本合同規定應承擔的違約金、賠償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按照銀行規定的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本合同如發生任何糾紛,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請求業務主管介入調解,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自20__年12月1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不能隨便變更或解除合同,未定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后,再做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資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5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共同簽署,買方同意購買且賣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并遵守所列各項條款。
1.描述
項目
商品名稱、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1
工廠交貨價:
2.原產國和制造商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包裝
包裝在結實的新木箱或紙箱里,適合遠距離的海運/包裹郵遞/空運和氣候的變化,能防護野蠻裝卸、潮濕、雨淋、腐蝕、震動和冷凍。
買方將對由于包裝不適當造成的任何貨物損壞、缺失和由此產生的費用負責;也對由于不充分或不適當的包裝和保護措施所引起的銹蝕負責。隨箱應裝運一整套有關的服務和操作說明。
4.嘜頭
賣方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一個外包裝的四周寫上箱號、毛重、凈重、尺寸、合同號、目的港、收貨人編號和下列文字:“防止潮濕?”,“輕拿輕放”,“此端向上”,提升位置,重心和嘜頭。嘜頭為:
5.交貨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裝貨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
在FOB和CFR條款下,_____由買方在裝船后負責辦理。
9.付款
10.文件
(1)提單/空運單:
A)在海運條件下:
3份原始海運提單,注明:“運費到付(FOB)”、合同號、嘜頭、空白背書,并寫明完整的地址和電話號碼以通知買方。
B)在空運條件下:
一份原始和一份復印的空運單,注明“運費到付(FOB)”、合同號、嘜頭,指定給買方。
(2)5份正本發票,注明:合同號、嘜頭(在多于一個嘜頭時,發票應分開打印),按照相關合同寫出明細。
(3)由廠商/供貨商確認的2份正本和2份復印的裝箱單,注明:重量、裝箱件數和相應發票的日期。
(4)2份由廠商/供貨商確認的質量、數量說明書。
(6)如果必要的話,一份由政府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復印件。
(7)一份正本、兩份復印的原產地證明。
以上所有文件的拷貝件要寄給喀土穆和北京。
11.裝運:
在FOB條款下:
A.賣方將用傳真通知買方如條款12(1)的事項以便買方定船。
B.定船由買方或其代理辦理。
C.買方或其代理將在預計船只到達裝船港10天前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轉運日期、合同號,以便賣方安排。賣方一定要與買方保持密切聯系。當有必要更改船只或其到達時間不得不提前或推遲,買方及其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買方的船只在其通知的到達日后30天之內不能到達裝運港口。買方將從第31天起承擔倉儲和_____費用。
D.如果在買方的船只準時到達裝運港后賣方沒有將要運的貨物準備好,那么賣方將對空倉費和滯期費負責。
E.在貨物越過船舷之前,賣方將承擔所有的費用和風險;在貨物越過船舷之后,賣方將承擔所有的費用和風險。
12.裝船通知
(1)賣方為了以下目的(A、B、C)將于合同條款5中列明的裝船日期前40天,用傳真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數、毛重、尺寸和在裝運港就緒的日期。如果任何一箱的總量超過9公噸、尺寸范圍達到或者超過12米長,2.7米高,3米寬,賣方需要在裝運前50天通知買方這些數據。如果有易燃和危險物品需要標明。
A.在條款9中的L/C付款條件下,開出一個信用證。
B.在FOB條件下,由買方安排定船。
(2)賣方在完成貨物裝運后,立即用傳真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數量、箱數、發票價值、毛重、船名、開船日期、提單號(海運時)或空運單、航班號以及估計到貨日期等等。如果有易燃或危險品,應將其明細一起標明。由于賣方沒及時通知造成買方沒有及時辦理_____和清單事宜,全部損失由賣方負責。
13.技術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其產品是用最好的材料、先進的技術制造、全新且沒有使用過,完全符合本合同的質量、性能和規格要求,與技術手冊相一致。質保期從貨物到達目的港后算18個月,或由雙方代表簽字后的驗收合格證明有效后算12個月。
15.檢驗
(1)在交貨以前,制造方將按條款10(4)的要求,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重量做一準確、全面的檢驗,證明該商品與合同條款相符。這些證明將形成交給付款議付的文件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不被認為是最終結果。制造方試運行的結果和細節必須作為質量證明的附件出現。
(2)當商品到達現場以后,買方將申請蘇丹商品檢驗局對商品的質量、規格、數量/重量作一個初步檢驗,并作出檢驗報告,如果商檢局發現有規格和數量或者兩者都不符的地方,除非責任是_____公司或運輸公司的,買方將在商品現場檢驗之后30天以內有權拒收商品或向賣方索賠。
(3)如果商品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不符,或在條款14所列的質量保證期內,由于任何原因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缺陷或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買方將安排由商檢局進行檢驗,并有權和賣方索賠。
16.索賠
在貨物到達目的地后90天內,除非_____公司或船主負有責任,如果發現有質量、規格或數量有與合同條款不符之處,買方將有權進行索賠,更換貨物或索賠損失,所有的費用(如商檢費、運還和運回替換貨物、_____費、倉儲和裝卸費用等)將由賣方承擔。對于質量,賣方將保證:從貨物到達目的地后的18個月內,如果由于該設備由內在缺陷、制造材料不合格或做工低劣,買方將立即書面通知賣方。
檢驗證明將作為索賠的基礎。賣方對于買方的索賠,有責任迅速排除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換商品或根據損壞的程度降價,如果有必要,將由賣方承擔費用買方自行排除缺陷,如果賣方在收到前述索賠一個月內不能回答買方,索賠將被認為已被賣方接受。
17.不可抗力
在這種情況下,賣方仍然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盡快運輸貨物。如果事故持續超過10周,買方有權取消合同。
18.遲交貨和罰款
如果賣方沒有按合同要求及時交貨,除非是合同款17的不可抗力引起的,買方在賣方同意付罰金(經付款行從貨款中扣除)的條件下同意延遲交貨,罰款總數不超過交貨全部金額的10%,每延遲交貨1天罰貨款的1%。如果超過合同交貨期10天后賣方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取消合同,不管合同是否被取消,賣方仍要不推遲地交納前述罰款。
19._____
與此合同有關的所有爭端及其執行將通過談判友好地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案例將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根據其公布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將在北京進行,_____委員會的決定是終局性的,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雙方既不能訴諸法庭,也不能向其他機構要求修改決定,_____費由敗訴的一方承擔。
20.合同的生效
合同從雙方簽字日期起生效。
21.售后服務
賣方要提供補口材料和售后服務。
22.特殊條款
茲證明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共同簽署,雙方各保留一份正本。
本合同的附件都將被視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與合同具有同樣的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農資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6
買方: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 ____________ (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 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 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
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附加條款:
第十三條 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后的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單位。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_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于____(地點)。
農資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7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買賣
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則協商并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裝運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裝運期
________分運:
________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任何由于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凈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后及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后,承付信用證款項(如 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注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2.賣方在裝船后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運輸公司。
3.____銀行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金額為________.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____噸,長____米,寬____米,高____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裝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后,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后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款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制成、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條款
1.賣方/制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后,買方須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合同第十三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和第十四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失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質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 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農資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8
合同編號: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第一條 標的物(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質量要求: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提供與回收:
第四條 隨附必備品、配件、工具的數量及提供辦法:
第五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六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仍屬于出賣人所有;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交付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第七條 交付(提取)標的物或提取標的物單證的方式、時間、地點:
第八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第九條 驗收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十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第十一條 出賣人對標的物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第十二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三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 出賣人違約責任:
買受人違約責任: 。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農資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9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立方。
第十五條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格式范本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立方。
第十五條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農資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10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則協商并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________分運:
________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任何由于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凈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后及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后,承付信用證款項(如 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注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2.賣方在裝船后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運輸公司。
3.____銀行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金額為________.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____噸,長____米,寬____米,高____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裝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后,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農資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服裝服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就工服制作業務簽訂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名稱、價格、數量。
后附詳細報價單。此價格經雙方認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條交貨地點及時間
1.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時間:自本合同簽訂且乙方收到預付款后______日內。
第三條加工形式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服裝款式及面料樣品,經雙方確認后,再進行批量生產。
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輔料的方式。
3.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后,甲乙雙方依據訂貨清單進行清點驗收,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
第四條甲方責任
1.甲方通過服裝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執行過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甲方定好量體時間,保證人員齊全。
3.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時付款。
第五條乙方責任
1.乙方須保證產品質量,如有制作問題,乙方須負責修改。
2.按此合同交貨日期,按時交貨。如未按時交貨,甲方將扣除乙方______________的貨款作為違約金。
第六條結算方式
1.支票結算。此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甲方須預付_____________的貨款給乙方。
2.終結付款額,依據實際制衣件數,經雙方認可后的款額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貨物并驗收合格后,須在_____________內付清乙方全部貨款。如有延誤,每日須加付_____________的滯納金。
第七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貨款結清之日為止。
第八條此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內欲終止合同,需賠償對方______________的貨款作為違約金。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業務代表:__________乙方業務代表: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農資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12
合同號: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電報: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給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干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中國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計該信用證在中國銀行行收到下列單證并核對無誤后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注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立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
全套按發票金額110%投保的保險單。
(2)賣方在裝運后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在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金額為。
(4)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買方承擔,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四十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名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二十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后四十八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須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注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R條款下:
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在目的港卸貨和內陸運輸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的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款(1)中規定的技術文件。
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貧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制造,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賣方。
買方(簽章):_________賣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資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13
甲方(賣方):趙 乙方(買方):張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 ____市____區 渝州路 2小區3號樓 4單 405室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佰萬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幣小寫100元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三十萬元整 ,即小寫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 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____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____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并將抽風機一臺(型號:100X8485),空調兩臺(型號:015X8549 ),熱水器(型號:109X4554),浴霸(型號:102X6985),飲水機(型號:108X9264),音響兩臺(型號:258695 ),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后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 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
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
二、附加條款: 1、轉讓過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趙 (印) 身份證號: 住址:____市____區歇臺子長石村24號 電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買方):張 (印)身份證號
農資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14
一般貨物買賣合同
買方: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
____________(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 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 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附加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后的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單位。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于____(地點)。
農資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__________》,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品名、規格、產地、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品名規格、型號、牌號、商標產地或廠家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數量單價總金額交(提)貨時間及數量備注執行記錄
合計人民幣(大寫)
二、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____
三、交(提)貨方式及地點:____________
四、運輸方式到達
站(港)及收貨單位:______________
五、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損耗計算及負擔:____________
七、包裝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
八、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____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農資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16
供方:
需方:
為確保供需雙方的好處,特制訂如下銷售政策:
一、瓶裝啤酒的產品名稱、規格、價格、數量:
1、產品名稱:
2、產品規格:瓶裝啤酒有精裝塑包(1_9)和彩箱包裝(1_12)。
3、產品價錢:普通型暫定8度塑包型小環標9.90元/包;塑包大環標10.60元/包,精制大環標12.80元/包,普通彩箱16.00元/箱,高級彩箱18.00元/箱。依據原資料及饈物的市場價格浮動,由供方給需方價格,如有價格變動,供方須要3日內通知需方。
4、銷售數目:需方全年銷售一般型啤酒30萬/瓶一組,按月規劃銷售供貨,三個月完不成打算,供方有權解除合同。
5、12月底實現任務將保證金退還給需方,如完不成任務供不付保證金,逾額完成到達100萬瓶送長安之星面包車一輛,完成200萬瓶送桑塔納一輛。
二、產品選題:
系列啤酒產品德量契合國標,堅持期內合乎產品運輸,避光常溫0-25度以下貯存及畸形銷售前提下,如涌現品質問題,由供方負責,但需方發明批量產品存有質量問題,必需在貨到旬日內以書面情勢告訴供方,否則,需方即確認本產品及格,呈現任何問題概不負責。
三、交(提)貨方式:
供方指定倉庫,當場提貨,當場驗收。因商標造本錢合同條款不能實行(包裝外觀、文字的修正)時,乙方批準給予體諒和支撐。
4、運輸方式及費用:
供方代理運輸,所有發生用度由需方承當,或需方自提均可,汽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直接向承運方索賠,鐵路運輸失盜或造成喪失向保險保價部分索賠。
五、銷售范疇:
系列啤酒指定(市、區)一家總____,未經供方允許,需方不得自行轉讓交易合同,否則則視合同無效。需方在合同商定的縣、市、地域內銷售,不得沖擊其它縣、市市常在所銷售區域內銷售價格必須同一,不得降價銷售,否則供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或采用處分辦法,扣留全年返利跟保證金。
六、返利結算:
銷售供方啤酒按銷量不按期履行返利政策、不反復返利措施;需方銷售20萬瓶,每瓶返利2分;銷售40萬瓶,每瓶返利5分;銷售60萬瓶,每瓶返利8分;返利金額只能按現行價格提灑,可頂下年銷售義務額。
七、空瓶加收及驗收尺度:
供方回收本標的空瓶,普瓶0。45元/個,600異型瓶0。45元/個盤算,只頂酒款,不付現金。
八、結算方式:
現金(匯票)結算,款到發貨。
九、違約義務:
雙方依照經濟合同法承擔責任,需方違約不退保證金,供方違約雙倍退還保證金。
十、解決合同糾紛方法:
雙方如有糾紛,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國民法院管轄受理。
合同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需方向供方交合同保障金全任元后方可生效。本合同終極說明權歸本系列產品公司所有。
供方:
需方:
日期:
農資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17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合同編號:NC
甲方購置乙方廚房設備,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礎上,簽訂合同如下:
一、合同總價及付款方式:
1、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總價包括設備成本、包裝、運輸、上下力、安裝調試、保險、利潤、稅金、政策性規費以及所有風險。
2、付款方式:合同簽訂起預付總合同款的%,調試驗收完畢后一周內支付合同款的%。
二、設備名稱、規格、數量、價格及技術規范要求:
1、設備清單
2、乙方按合同所制定的清單列明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技術參數等為甲方制作廚房設備。
3、乙方制作的廚房設備用料必須按合同中規定的規格、產地質量、技術標準等制作。
三、運輸: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將甲方訂購的廚房設備運至甲方指定的工地,負責卸貨及就位。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工地的規章制度,并與施工單位密切配合,文明施工,以確保工程進度及質量。
四、供貨質量、交貨時間及交貨地點:
1、供貨質量:
(1)乙方提供的設備必須符合國家安全環保標準,國家有關產品質量認證標準以及甲方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為約定標準。
(2)乙方提供的設備(含零配件、隨機工具等)必須是全新的,表面和內部均無瑕疵的原廠正品。
(3)所供設備在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負責三包(包修、包換、包退)并承擔所有費用。
2、交貨時間:
3、交貨地點:
五、安裝調試:
1、甲方委托乙方對定制的廚具及訂購配套設備進行安裝調試,費用含在合同總價內,不另計費用。
2、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的要求將設備進行安裝、調試,乙方須保證將優質全新的產品交付甲方。
3、甲方必須派負責人(技術人員)對乙方按合同提供的廚房設備進行規格、型號和質量進行初步驗收,初驗合格后,乙方開始安裝。
4、乙方的安裝調試應符合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1、工程驗收:
(1)甲方在乙方產品安裝、調試結束后五日內,必須組織人員對工程進行驗收,如有異議須在五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逾期視為工程驗收合格。
(2)乙方必須在五日內作出書面應答,逾期視為驗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擔甲方一切經濟損失。
七、雙方責任:
1、供方的責任:
(1)從設備交付之日起,乙方必須安排壹名技術全面的工程人員,進駐甲方現場壹周,負責廚房設備調試及保養,以保證設備達到的運行狀況,乙方駐甲方現場技術人員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逾期交貨的,按合同總價的5%每天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在甲方正常使用、維護的條件下,產品保修十二個月(從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易損件及人為造成的損壞不屬保修范圍。
(4)在質保期內發生的損壞,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報修通知后,必須在12小時內趕到維修現場進行維修,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不可抗力除外)。
(5)供方保證長期為甲方優惠供應零配件及易損件,協助甲方維護好該設備。
6)如乙方提供的產品規格、質量、材料未達到合同要求,影響甲方的使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另甲方保有法律追究的權力。
2、需方的責任:
(1)供方在工程安裝過程中,提出的關于影響安裝的問題,需要需方解決的,需方應在24小時內給予答復、并提出解決方法。
(2)需方必須按供方提供的水、電、氣位接駁圖將管線接駁口預留在離設備壹米范圍之內。
八、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解決合同的糾紛方式:
1、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方法律管轄區內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需方: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電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供方: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電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農資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18
甲方:
乙方:
一、 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棗莊市盛源榮達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稱榮達公司)月度材料采購計劃,由甲方與榮達公司洽談簽訂貨物買賣合同。
二、 合同簽訂后的組織進貨、供貨、結算、回款等一切銷售事宜,由甲方直接與榮達公司進行,乙方不再參與。
三、 甲方按榮達公司提供金額的15%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于每次向榮達公司開據發票進行財務掛賬后的十天內全額支付給乙方,每超期一天按逾期金額的1%加付違約金。(乙方無需向甲方提供居間費用的發票)
四、 供貨的質量以及供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責任,或者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五、 乙方居間活動中產生的居間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予支付。
六、甲方不得繞過乙方或者隱瞞與榮達公司發生買賣業務,必須每月向乙方通報業務金額,否則乙方有權查詢甲方在榮達公司財務掛賬情況,按甲方與榮達公司發生的供貨金額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資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19
需方: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
經供需雙方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商品明細(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照國家食品安全、國家食品衛生標準執行。
(2)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第五條驗收:
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需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日內向供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需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需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供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需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供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需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需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需方違約責任:
1、需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供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需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供方方支付違約金。
3、需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供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
4、需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供方造成的損失。
5、需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供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供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第九條供方的違約責任:
1、供方不能交貨的,向需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供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需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需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供方負責包換,并承擔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供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重新包裝的,供方負責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需方不要求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供方應賠償需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供方負責賠償。
4、供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需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2_日,需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供方索賠。
5、供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需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供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供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需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供方提前交貨的,需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絕提貨。供方逾期交貨的,供方應在發貨前與需方協商,需方仍需要貨物的,供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需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供方通知后__日內通知供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供方發貨。
第十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或當地法院。
第十二條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5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需方: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
農資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20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二、品質保證:原廠包裝、原廠標準。
三、交貨地點及方式:供方負責送貨至需方公司所在地,供需雙方共同驗收并簽字確認。
四、交貨期: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周內。
五、產品保修責任:自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主機保修24個月,人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壞除外,保修期滿后供方負責使用原廠配件進行有償維修。
六、付款方式:貨到當日內支付總額的80%,十日內付清其余20%。
七、違約責任:供方不能按時交貨每延遲一天需支付合同總額1‰的違約金,需方于付款之日不能按時付款每延遲一天按合同總額的1‰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事項:合同執行過程中如出現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供需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資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21
合同編號:125069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鎮尹兆場村楊家社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自愿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林木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賣給乙方畝林木,小地名,樹種為雜木、。
2、甲方賣給乙方林木資金共計元整,乙方先付元作為定金,剩余資金必須在砍伐林木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資金未全部付清前不能砍伐任何一株林木,否則甲方將報告林業部門、林業森林按盜伐林木進行處置。
3、乙方負責到林業相關部門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甲方提供給乙方此片林木林權證辦理采伐手續。
4、乙方必須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林木砍伐結束,超過砍伐期限甲方有權對此片林木進行重新拍賣。
5、在砍伐林木中一切安全問題由乙方自己負責。
6、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元。
7、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8、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手印):
乙方(簽字手印):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資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22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標的
甲方所購產品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型號為________________,套數為________________。設備詳細配置見清單,清單中未列出的設備不在本合同供應之列,如甲方有需要另行計價。
二、合同價款及支付
1、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2、簽約后支付總價_________%的定金;
3、買受方處交付設備后,支付總價的______%的貨款;
4、保留款為總價______%的貨款,在設備調試合格后第________月內支付。
三、設備運輸及風險承擔采用________種方式
1、乙方代辦托運,運費由甲方支付,在設備卸車前由甲方直接支付給運輸單位。乙方負責裝車并承擔裝車之前的風險由,裝車之后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2、乙方送貨上門并負擔運費,甲方負責卸貨;卸車之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卸車及之后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四、設備交付
1.交付時間: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個月內分_____批將設備交付完畢。
2.賣方應于交貨日_____日之前,通過傳真等方式將合同設備的相關內容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做好接貨準備。
五、設備的驗收
1、設備在交付的同時進行驗收,甲方確認設備及所附屬設備無誤后在驗收單上簽收;
2、如果發現產品不合規定,應在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
六、資料交付
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個月內,將與合同設備有關的圖紙、資料、技術文件等技術資料以郵寄等方式交付給買方。
七、售后服務
1、乙方提供安裝、調試和維護等方面的技術支持和服務工作;
2、乙方提供從驗收通過之日起12個月的設備免費上門保修服務,在保修期間若因質量問題造成產品損壞,乙方負責免費更換;
3、易損件、人為因素和物料腐蝕(光氣、氫氟酸、40%以上的NaOH、KHO濃溶液)等造成的設備損壞不在免費服務之列。
八、不不可抗力
由于火災、旱災、地震、戰爭和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響本合同履行時,可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或解除合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延期交貨,逾期一天,乙方按未提供產品總價值的________%交納違約金,違約金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_%;
2、甲方逾期付款,應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承擔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________%的利息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超過合同金額的________%。
十、爭議的解決
若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不成,選擇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
2.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農資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23
貨物買賣行紀合同范本
委托方:
行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行紀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代辦 事項,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代辦事項 。
第二條 行紀人對自己所占的委托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若委托物交付給行紀人時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爛、變質,經委托人同意,行紀人可以處分該物;若不能及時聯系委托人,行紀人可以合理處分。
第四條 行紀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賣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買入的,應當經委托人同意。未經委托人同意,行紀人補償其差額的,該買賣對委托人發生效力。
行紀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賣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買入的,可以按照約定增加報酬。增加報酬數額的確定方法是 。
第五條 行紀人賣出或者買入商品,行紀人自己可以作為買受人或者出賣人。在此情況下,行紀人仍然有權要求委托人支付報酬。
第六條 行紀人按照約定買入委托物,委托人應當及時受領。經行紀人催告,委托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的,行紀人可以提存委托物。
委托物不能賣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賣,經行紀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處分該物的,行紀人可以提存委托物。
第七條 行紀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的,行紀人對該合同直接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第三人不履行義務致使委托人受到損害的,行紀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八條 行紀人處理委托事務支出的費用,由 擔。
第九條 行紀人完成委托事務的,委托人應當向其支付報酬 ,委托人逾期不支付報酬的,行紀人對委托物享有留置權。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一條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應將該爭議提交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解釋與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 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委托方、行紀方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委托方(章): 行紀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資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24
買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報:________ 電傳:________
賣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報:________ 電傳:____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干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________
第九條 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條款下: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中國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____.該信用證在中國銀行_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并核對無誤后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注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
全套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__的保險單。
(2)賣方在裝運后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在收到合同________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在____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金額為____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第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買方承擔,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四十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名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二十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后四十八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注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條款下:
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在目的港卸貨和內陸運輸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的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款(1)中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制造,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
(1)賣方/制造廠商必須在交貨之前對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進行精確全面的檢驗,并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賣方或制造廠商必須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后,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后____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負有責任,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須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未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1)凡由于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盡管撤銷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如果上述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符,將以后者附加條款為準)
此鑒:
本合同由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用____文簽署,原本一式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__份。合同以下述( )款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__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后生效。
(3)
買方:________ 賣方:________
簽名:________ 簽名:________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FOB條款)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賣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買賣
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任何由于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嘜 NA____
第九條 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后或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計____.中國銀行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后,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注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通知買方啟運日期的電報/電傳副本一份。
(2)賣方在裝船后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收到合同____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金額為____.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15、18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買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貨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后,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后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1)款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制成,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條款
(1)賣方/制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后,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后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13條和第14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的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規格、質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如果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不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力應在不可抗力發生或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1)雙方對執行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執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機構另有裁定。
(4)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執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在議付行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罰款率按每星期0.5%計算,少于七天者按七天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時,買方有權取消合同。盡管取消了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如果上述任何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一致時,應以后者為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鑒:
本合同由雙方于__年__月__日用__文簽署。原本一式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3)
買方:________ 賣方:________
簽名:________ 簽名:________
日 期:_______ 地 點:_______
農資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25
19__年__月__日__為賣方和__為買方。雙方同意買賣__,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____
2.產 地:____
3.數 量:____
5.合同價格:____fob____
6.包 裝:____
7.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8.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9.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10.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11.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12.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它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買方負擔。
13.裝船時間:當日13:00或次日8:00裝船。
14.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立方噸。
15.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u.s.d.。
16.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出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買方:____ 賣方:____
證人:____ 證人:____
日期:____ 日期:____
農資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26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向乙方采購家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恪守。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見附件)合同總價款為:
注:以上價格含運費、稅費。
二、交貨地點:
炕貨時間:
三、運輸費用承擔:由乙方負責
四、付款方式:(詳細方式)銀行轉賬考慮預留質保金事宜
五、合理損耗計算方法:無
六、違約責任:(具體內容及違約賠償標準需約定)如乙方的產品質量不合格,甲方在30天內可退貨給乙方或要求乙方更換合格產品
七、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八、附加條款:
乙方以上電器免費保修一年,因甲方人為原因造成電器損壞乙方不負責保修。
八、附加條款:乙方以上電器免費保修一年,因甲方人為原因造成電器損壞乙方不負責保修。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電話:電話: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月日
農資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27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___________________
3.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4.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項執行:________________
(1)按照______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2.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5.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__________檢驗機構按__________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異議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___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________________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___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_____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
農資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28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則協商并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郵編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任何由于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凈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 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后及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_______. 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后,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注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 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2.賣方在裝船后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 運輸公司。
3. 銀行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金額為 .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____噸,長____米,寬____米,高____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裝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后,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備件目錄。
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后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款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制成、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 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條款
1.賣方/制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后,買方須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合同第十三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和第十四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失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質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不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或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雙方對執行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執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 項仲裁。
(1)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機構另有裁定。
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執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在議付行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罰款率按每星期0.5%計算,少于7天者按7天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10個星期時,買方有權取消合同。盡管取消了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由雙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用____ 文簽署。正本一式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買方: 簽名:____________
賣方: 簽名: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農資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29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
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______立方(噸)。
第十五條: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市用______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農資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30
貨物買賣合同
【當事人情況】
第一條 合同目的描述
1. 鑒于買方有意向賣方采購【 】設備/材料,用于【 】項目的建設,且賣方同意向買方供應上述設備/材料。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合同術語定義與解釋
1. “技術資料”指與合同貨物相關的設計、制造、監造、檢驗、安裝、調試、驗收、性能驗收試驗、技術指導和運行維護等文件(包括圖紙、各種文字說明、標準、各種電子版文檔等)。
2. “技術服務”指由賣方提供的與本合同貨物的設計、設備監造、檢驗、土建、安裝、調試、驗收、性能試驗、運行、檢修有關的技術指導、技術配合、技術培訓等全過程的服務。
3. “監造”指在合同貨物生產制造過程中,由買方委托的監造單位對賣方提供的合同貨物的關鍵部位進行質量監督。
4. “監造代表”指由買方委托的監造單位派出的對合同貨物進行監造的人員。
5. “現場”指將要進行合同貨物安裝和運行的地點。
6. “驗收”指為證明合同貨物已完成安裝、調試和性能試驗且試運行合格而按照合同規定進行的活動。
7. “法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及其他對本合同履行可能產生影響的規范性文件。
8. “書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9. “元”指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合同計價貨幣單位。
10. “日(天)”指公歷日。
第三條 貨物本體描述
1.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名稱:【 】
品種:【 】
規格:【 】
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按企業標準執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買賣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四條 貨物明細描述
1. 物資名稱(規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單價(元):【 】
總價(元):【 】
交貨期:【 】
交貨地點:【 】
備注:
(1)本合同價款是賣方設備/材料運至買方指定的交貨地點的價格。
(2)全部設備/材料及附件的運輸由賣方負責運至買方指定的交貨地點。設備/材料及附件從出廠至交貨地點期間的全部質量及安全責任由賣方負責。
(3)圖紙交付計劃詳見技術規范。
第五條 交付方式
1. 交貨、安裝地點:【 】
指定聯系人信息:
買方:【 】
電話:【 】
郵箱:【 】
賣方:【 】
電話:【 】
郵箱:【 】
業主:【 】
電話:【 】
郵箱:【 】
具體交貨地點見附件【 】。
合同貨物的收貨單位、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收貨單位:【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第六條 交付期限
1. 因業主和買方的原因造成設備的交付日期拖期(拖期時間由業主、買方、賣方三方簽字認可),設備交付時間按簽字認可中的時間相應順延。如設備已發貨,順延時間應計入質保期。
2. 合同貨物交貨時間見合同附件【 】。附件【 】未規定交貨時間的合同貨物應按照實際安裝進度的需要發貨。
如買方需變更交貨時間,應提前30日(含本數)采用傳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賣方。
賣方如需提前交貨,需提出書面要求并征得買方同意。
第七條 貨物的包裝、運輸與標記
1. 【 】(貨物名稱)由 □買方 □賣方 負責包裝(如選擇“買方”,本條下面內容無需填寫)。
外包裝質量要求:□包裝牢固 □適宜裝卸運輸。
(1)如外包裝為紙箱,應當標注以下內容:
□品名 □品種 □凈重 □等級 □產地 □種植戶、合作社或銷售公司地址電話
□采摘日期 □包裝日期 □注冊商標(無注冊商標可不選此項)及注冊商標名稱
□ 【 】
(2)外包裝為【 】 材質應當符合【 】。
內包裝容器為【 】,規格:【 】,包裝容器應當清潔、無毒、無異味,對【 】(貨物名稱)應當具有良好保護作用。
本合同第【 】條“單價”中 □包含 □不包含 包裝費用(如選擇“包含”,以下內容無需填寫)。
包裝費用總計(人民幣):大寫:【 】¥:【 】。
包裝費用由 □買方承擔 □賣方承擔 □【 】。
2. 1.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兩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產品工號;
(2)出廠編號/出廠序號;
(3)到貨站;
(4)收貨人名稱;
(5)設備及部件名稱;
(6)箱號/件號;
(7)毛重/凈重;
(8)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9)貨物運輸警示標識;
(10)其他應標記內容。
2.凡重量達到2噸的合同貨物或特殊形狀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側面以運輸常用的標記和圖案標明重量及起吊位置,以便于裝卸搬運。按照合同貨物的特點,裝卸和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包裝箱上應明顯地印刷“禁止溜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樣,標有適當的習慣用符號和直觀標記。
3.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或直接在貨物本身上注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撐或墊木。
第八條 貨物的驗收與異議
1. 合同貨物到達交貨地點,賣方應在接到買方通知后及時到交貨地點與買方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組織對合同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合之處且經雙方代表確認屬賣方責任的,由賣方負責處理。買方應提前【 】個工作日將現場到貨檢驗的日期通知賣方,并為賣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費用由賣方自理。如檢驗時,賣方人員未按時趕赴現場,買方有權自行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并可作為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
第九條 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
1. 交付前,如賣方已將全部或部分產品放置于交付地點,該些產品不視為交付,所有權仍屬賣方所有;但因該些產品已實際處于買方控制下,買方應妥善保管上述產品,在交付前因買方保管不善造成的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方承擔。
即使有以上關于交付問題的約定,但是,在買方全部履行本合同第【 】條約定的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的付款義務前,標的物的所有權始終屬于賣方所有。
第十條 其他交接貨規則
1. 在合同貨物備妥發出前24小時內(含本數),賣方應以傳真或函件等方式向買方提交發貨通知單,通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合同號/產品工號;
(2)貨物發運日;
(3)貨物名稱及編號;
(4)貨物總毛重;
(5)外形尺寸;
(6)總包裝件數及箱號;
(7)交運車站(碼頭)名稱、車號(船號)和運單號;
(8)本批貨物的裝箱清單兩份;
(9)毛重超過【 】噸或包裝尺寸超過【 】×【 】×【 】m的每件貨物的名稱、重量、重心、起吊點、體積和件數;
(10)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 貨物對價范圍
1. 本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 】)(含稅),價款構成詳見合同附件【 】(供貨范圍及分項價格表)。
本合同總價見合同協議書,含賣方將合同貨物運抵交貨地點并履行完其他合同義務所需的全部費用,分項價格見合同附件【 】。合同總價在本合同期限內固定不變。
本合同的計價貨幣是人民幣 。
第十二條 貨款結算規則
1. 材料部分
(1)合同生效后,在收到賣方開出的履約保證金后30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價格的10%作為預付款。
(2)全部合同貨物運到買方指定交貨地點并經買方開箱驗收合格后30個工作日內,憑買方簽發的收貨單支付合同價格的40%。
(3)全部合同貨物在現場完成安裝、調試、性能試驗和驗收合格后30個工作日內,憑買方簽發的驗收證書、賣方出具的增值稅發票(100%合同價格)支付合同價格的40%。
(4)合同貨物質保期滿,并無索賠(有索賠待索賠完成后),支付合同余款。
2. 在買方發出通知設備生產的書面文件后5個工作日內,買方須向賣方支付該批設備合同總價25%的預付款;同時,賣方提供金額為該批設備合同總價25%的銀行預付款保函,有效期至貨到工地止。
第十三條 運輸、卸裝、倉儲等費用的承擔
1. 自雙方確認的交貨日期起一周內,賣方提供倉儲。如因買方調整交貨日期導致賣方倉儲超過一周或因買方原因造成逾期交貨超過一周的,買方須在發運前向賣方支付超過部分的倉儲費(按電/扶梯每臺每天人民幣【 】元計算)。
第十四條 稅務及其他行政費用的承擔
1.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稅務或政府其他部門變更本合同所涉發票的規定,則供應商應提供符合新規定的發票。因供應商提供的發票未能達到稅務或政府其他部門要求致使采購商被要求補繳稅款、罰款或遭受其他損失的,供應商應賠償采購商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十五條 付款與收款規則
1. 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本合同項下貨款按下述條件支付:
(1)計價貨幣及支付貨幣:人民幣
(2)支付期限:經采購商收到合法有效的發票之日起【 】個日歷日
(3)供應商指定的收款銀行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銀行:【 】
銀行地址:【 】
戶 名:【 】
賬 號:【 】
供應商應根據采購商的指令和采購訂單的要求及時向采購商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便于采購商付款。
第十六條 金錢保證
1. 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買方須向賣方支付合同總價5%的定金,計人民幣【 】元整(RMB【 】)。交貨結算時,定金轉作貨款的一部分。同時,賣方提供金額為合同總價5%的銀行履約保函,有效期至設備安裝驗收合格止。
第十七條 售后服務等質量瑕疵擔保
1. 售后服務:若產品在保修期限內發生任何質量問題,買方有權要求賣方予以及時維修,賣方應在接到買方維修通知書/電話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派相關工作人員前往買方指定的地點進行維修。若經維修仍不能保證產品持續正常使用或經過多次使用的,買方有權選擇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賣方更換同種型號的同類新產品,相關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或
(2)要求退貨退款,所涉相關費用(如運輸費、稅費等)由賣方承擔。
第十八條 知識產權等權利瑕疵擔保
1. 合同貨物所含的全部知識產權(包括有關【 】日常運行和保養的控制軟件所含的知識產權)均屬于賣方及其所屬的【 】集團。賣方允許買方(或代表買方管理【 】的單位)為自身使用【 】而使用上述軟件,但買方對上述軟件不享有其他利益,不可對其進行復制、逆向工程或買賣。
第十九條 其他保證與擔保
1. 如果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現合同規定的設備材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和技術服務有任何漏項和短缺,而該遺漏或短缺部分確實是賣方供貨范圍中應該有的,并且是滿足合同對合同貨物的性能保證值要求所必須的,賣方均應負責將遺漏或短缺的部分補上,發生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2. 合同履行完畢后,在買方要求時,賣方應以最優惠的價格向買方提供修理和維修合同貨物所必要的備品備件。合同貨物質量保證期結束后,賣方應根據買方要求在合同范圍內,繼續向買方提供關于完善合同貨物的所有技術資料。
3. 賣方負責辦理合同貨物從出廠至指定的交貨地點運輸途中的保險,保險受益人為賣方,保險范圍應包括賣方負責運輸的全部合同貨物,險種為合同貨物價值110%的“一切險”,保險費由賣方承擔。
4. 雙方各自保證其為按照中國法律設立的獨立法人或由獨立法人依法授權的機構,具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的一切權利和資格,同時保證雙方根據本合同進行的一切活動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第二十條 保密
1.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可能讓對方了解到不為公眾所知的有關對方的過去、現在和將來的研究、發展、商務活動、產品、服務、經濟事件、技術信息、經營管理信息和其他信息。有鑒于此,特制定以下細則:
(1)賣方有對買方技術方案及數據進行保密的義務,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2)賣方必須采取措施保證其雇員、工作人員、代理商及分包商遵守此條款,承擔保密義務。
(3)所有保密信息在(A)合同服務一經結束或 (B)買方要求歸還或銷毀的情況下,包括復印件在內的所有現有保密信息應歸還或銷毀,并不得保留任何形式的副本。
第二十一條 通知
1. 本條規定適用于訴訟、仲裁過程中法院或仲裁機構向任何一方送達文件。
2. 1.任何為本合同所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其他通訊,應以書面形式做出,并應以快遞、EMS、電傳、傳真、掛號信函、或郵資預付的方式發出。任何該等通知應發至下列地址:?
(1)若發往采購商:?
地址:【 】
聯系人:【 】
電話:【 】
傳真:【 】
(2)若發往供應商:
地址:【 】
聯系人:【 】
電話:【 】
傳真:【 】
2.或者發往一方通過以上所規定的方式通知另一方的任何其他地址。所有該等通知應視為收到,一旦:(a) 已為收信人實際收悉;(b) 已經實際發送至適當的地址;或 (c) 發信人發出傳真并由收信人以傳真確認頁數,構成收悉無誤的通知。
第二十二條 履行過程的監督
1. 合同簽署后,賣方應將合同簽約及執行情況的相關信息和買方擬進行監造的合同貨物的生產監造信息定期向專用條款約定的監造單位及其他相關單位報送。合同貨物中【 】等設備的監造信息每兩周報送一次;【 】等其他設備/材料的監造信息每周報送一次;期間如有影響合同貨物質量和工期的重大事件發生,須及時通報。
2. 賣方報送的監造信息應包括以下內容:
(1)供貨合同的訂立、履行等情況;
(2)監造合同的訂立、履行等情況;
(3)制造單位質量管理體系;
(4)制造單位生產質量負責人名單及聯系方式(辦公室電話、移動電話、傳真、電子信箱);
(5)買方駐廠監造代表名單及聯系方式;
(6)原材料到貨情況;
(7)生產進度計劃;
(8)實際生產進度;
(9)出廠交、驗貨情況;
(10)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
3. 買方有權對任意項目簽約的合同貨物(包括原材料)進行抽檢,賣方應積極配合并提供抽檢所需的資料和必要條件。買方對抽檢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執行。
第二十三條 權利憑證的交付
1. 在鐵運/空運/海運情況下,賣方發貨后即郵寄領貨憑證、發票、裝箱清單、保險單給買方。
2. 在汽車發運/送貨情況下,賣方裝運后連同送貨單、發票、保險單等資料一齊帶給買方。
第二十四條 技術資料與服務
1. 賣方應按照合同附件【 】的規定指派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負責解決合同貨物在安裝、調試、試運行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問題,全權處理現場開箱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參加指導安裝調試的人員必須具有較高的技術水平,能夠協調或解決安裝調試過程中的全部問題,并使買方技術人員應能達到熟悉產品的運行,并能進行一般的維護。參加試運行的人員能夠全權處理設備所有問題。賣方技術人員若不能勝任工作,買方有權要求賣方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條件下重新選派服務人員。
買方如需上述技術服務,以招標文件中技術規范部分的相關規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 一般違約責任及承擔方式
1. 賣方違反合同規定遲延交貨的,應按以下規定向買方支付遲延交貨違約金:
(1)遲交1-4周(含本數),每周支付遲交貨物金額的4‰;
(2)遲交5-8周(含本數),每周支付遲交貨物金額的8‰;
(3)遲交9周以上(含本數),每周支付遲交貨物金額的10‰。
不滿1周按1周計算。
遲延交貨違約金總額達到合同總價的10%或者對安裝,試運行有重大影響的貨物遲交超過3個月(含本數)時,買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由此發生的額外費用由賣方承擔。買方部分終止合同的,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 在任何情況下,雙方相互承擔的各種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總和最高不超過本合同的總金額。
3. 若賣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及方式將全部產品交付至買方指定地點,每遲延一日,應向買方支付該批貨物總價的【 】%的違約金,直至貨物交付之日。若賣方遲延交貨超過【 】日,買方有權書面通知賣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且有權要求賣方賠償相當于合同總額【 】%的違約金,若該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給買方造成的損失,則賣方還應當補足差額部分。
4. 違約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全部或者部分義務,守約方在發現該情況后,可立即以書面形式要求違約方更正,違約方應立刻更正。違約方若未按守約方要求及合理期限更正的,守約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特殊違約責任及承擔方式
1. 除本合同或法律另有規定外,若賣方未取得業主、買方同意單方面終止合同(包含本合同附件),或因賣方的原因拖期造成業主、買方終止合同(見本合同條款【 】),賣方應向業主、買方退還已支付貨款和自付款之日起至退款之日止按銀行有關規定計算的利息以及相關手續費,并賠償相當于本合同總價百分之二十(20%)的違約金。
2. 如賣方延期交貨,應按延期天數向買方支付每天延期交貨的貨物總價萬分之三的逾期交貨違約金(但逾期交貨違約金累積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的3%)。如買方未按期支付定金或貨款,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交貨或安裝延期,賣方可以順延交貨和/或安裝日期,同時買方應按延期天數向賣方支付每天延期付款所涉的貨物總價萬分之三的逾期付款違約金(但逾期付款違約金累積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的3%)。
第二十七條 不可抗力
1. 因出現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本合同無法有效及時履行時,遭遇不可抗力方應立即用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盡可能迅速的通訊方式通知對方,并在通知后的【 】日內將不可抗力的書面有效證明及本合同無法有效及時履行的書面理由提交給對方確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憑此證明免除全部或部分違約責任,具體免除范圍和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生效
1. 生效期限
(1)本合同于三方法定代表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三方合同專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設備質保期滿并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所有權利和義務時終止。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三方各兩份。
(2)下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 】
附件二:【 】
2. 本合同自采購商及供應商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項下雙方全部義務履行完畢止或至【 】年【 】月【 】日止,以較晚時間為準。
第二十九條 合同的變更
1. 在合同執行期間,若非因賣方原因需對合同貨物進行重大變更,或擴大供貨范圍的,買方可向賣方發送書面變更通知。賣方接到買方的書面通知后,應充分考慮買方的意見,并與買方一起盡早完成對合同的修改。買方的變更要求應考慮賣方的設計和生產周期及由此而發生的費用變化。
第三十條 合同的解除
1. 除本合同已有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若發生以下所述的任何一種情況,且賣方在收到買方發出的要求賣方糾正違約行為、按約履行合同的通知后15天內(含本數)仍未能采取糾正措施,則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終止全部或部分合同。此種合同終止并不損害或影響買方根據本合同已采取或將采取任何補救措施的權利。
(1)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或買方認可的任何延期內交付部分或全部貨物;
(2)賣方未能履行合同項下的任何其它義務。
買方根據本條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購賣方未交付的合同貨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貨物。賣方應承擔買方向第三方購買本應由賣方供應的貨物所發生的所有額外費用,并應繼續履行合同未終止部分。
第三十一條 糾紛解決程序與管轄
1. 本條項下仲裁所涉語言為中文,仲裁地點為【 】。仲裁裁決為終局,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并應補償對方合理的法律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等。
第三十二條 基于合同特殊標的的條款
1. 備件:
(1)業主、買方從賣方選購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質期內所承擔的義務;
(2)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賣方應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業主、買方,使業主、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
(3)賣方應按照附件【 】備件清單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并在五年內以優惠的價格供應,其單價不得超過備件清單中列明的單價。
第三十三條 其他特殊條款
1. 在本合同期限內,任何一方被合并、改組、分立或者轉讓,其受讓人或承繼人應當履行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和責任,也不影響另一方或其受讓人、承繼人根據本合同應當享有的權利和利益。
2. 反商業賄賂:?
1.供應商在此承諾并保證,絕不會直接或間接提供、給與、支付、承諾支付或授權支付:(1)賄賂;或(2)傭金、禮金、抽成費、中介費、回扣金、饋贈、有價證券、股權股份;或(3)以出借名義供占有使用財物;或(iv)提供宴請、旅游、娛樂、健身活動;或(4)其它任何不正當利益等方式,誘使采購商及其關聯方之董事、經理、員工、代理人或代表等人員與供應商簽訂協議或達成交易或為任何不當之影響。?
2.供應商在此同意,若有采購商及其關聯方之董事、經理、員工、代理人或代表等人員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索取、要求或要求承諾雙方合同、訂單或交易明確約定之外的任何不正當之利益,供應商應立即書面告知采購商或其關聯方。?
3.供應商若有任何違反本條約定之行為,采購商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供應商單方解除本合同及其與供應商相關的一切訂單及交易。
第三十四條 簽署信息
1. 買方:【 】(蓋章) 賣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
授權代表(簽字):【 】 授權代表(簽字):【 】
簽訂日期:【 】 簽訂日期:【 】
地址:【 】 地址:【 】
郵編:【 】 郵編:【 】
聯系人:【 】 聯系人:【 】
電話:【 】 電話:【 】
傳真:【 】 傳真:【 】
開戶銀行:【 】 開戶銀行:【 】
賬號:【 】 賬號:【 】
稅號:【 】 稅號:【 】
第三十五條 授權委托
1. 買方理解并同意在未持有賣方出具的有效授權委托書(加蓋賣方公章并有賣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簽章)或者不存在雙方之間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生效條件已經存在且生效書面合同的約定的情況下,賣方任何業務經辦人員無論以口頭形式或書面形式作出的任何業務承諾、任何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未經賣方授權以賣方名義、以賣方業務員名義發出業務訂單,接收、驗收或確認任何工作成果),都不能代表賣方,該種行為完全是其個人行為。對于本條所述個人行為所發生的所有法律后果,買方僅向作出上述行為的個人主張權利,不向賣方主張任何權利。
【簽署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