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汽車買賣合同_民間汽車交易合同(精選3篇)
個人汽車買賣合同_民間汽車交易合同 篇1
甲方 (出賣人):姓名 住所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受人):姓名 住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jīng)過平等協(xié)商就乙方購買甲方車輛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甲方愿意講起享有所有權的 (車輛型號 牌照 行駛里程等車輛信息) 車輛有償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 乙方同意購買符合第一條約定的甲方的車輛。
第三條 購車款為人民幣: 元,乙方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構成款。
第四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支付購車款的當日辦理車輛過戶手續(xù),因此產(chǎn)生的稅費有 ?方承擔。
第五條 甲方承諾在車輛過戶前甲方?jīng)]有因轉讓車輛肇事負債,也沒有講該車輛以任何形式進行抵押或者為自己以及第三方提供擔保。
第六條 甲方承諾其享有該車輛的完整所有權,任意第三人對該車輛均不享有任何權利。
第七條 乙方?jīng)]有按照約定支付購車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按照全部購車款的30%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還有其他損失的,甲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和承諾,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立即返還乙方支付的全部購車款,并按照全部購車款的30%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還有其他損失的,甲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協(xié)商不成可以依法向(有利于自己的) 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有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年月日。
個人汽車買賣合同_民間汽車交易合同 篇2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 (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轎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 后記轎車的買賣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 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 元。
(2) 余款 元(中期款)于某過戶的同時支付。
(3) 余款 元,可分十次支付,自 年 月 日至 月止,每月 日前支付 元,乙方應于某時,將相當于某期滿金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戶與交付手續(xù):
前條第(3)項的支票于某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 辦理過戶手續(xù)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項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則必須將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 甲方須保證后記轎車并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于某日后三個月以內,往后即不負一切責任。
第七條 后記轎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并負連帶賠償責任。
本契約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zhí)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
住址:
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
買方(乙方):
住址:
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
見證人(丙方):
住址:
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
附:轎車的標示
牌照號碼:
顏色:
型式:
引擎號碼:
個人汽車買賣合同_民間汽車交易合同 篇3
賣方:
買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fā)動機號:
車架號:
養(yǎng)路費繳付有效期自20__年4月27日 至20__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20__年8月。
行駛公里數(shù):25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客運、( /)貨運、(是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稅費)11萬元;大寫 十一萬元整 。
買方應于20__年9月 1 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以現(xiàn)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后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并協(xié)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xù)。車輛過戶、轉籍過程當中發(fā)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yǎng)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xù)。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后,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xù)。
6。車輛交付后,因車輛使用發(fā)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fā)生的費用、養(yǎng)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并有確實證據(jù)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
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 2 %的標
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xù)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并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xù)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并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xié)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xié)商,協(xié)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chǎn)權歸買方所有。
賣方(章) 買方(章): 此協(xié)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一份,蓋章、簽字后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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