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購銷合同(精選27篇)
商品購銷合同 篇1
甲方(買方):乙方(賣方):
第一條總則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自愿簽訂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二、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止,其效力及于有效期內甲方和乙方有關購買和出售貨物的所有協議(包括訂單和附件)。
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被授權的代表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第二條供貨方式
一、交(提)貨地點:乙方負責將貨送達到甲方指定地點。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商品,詳見附頁,具體定量按乙方要求確定。
三、運輸費用承付:全部運費由方承擔。
四、所訂的貨物運抵到甲方的期限在訂單下達后的天內。
五、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須符合食品檢驗標準,應將商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和必要的資料以及證件等隨同商品貨運單交付甲方,若資料不全,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退貨費用皆由乙方承擔。
六、零售價的限制:
七、結算方式:
八、殘次品處理方法:
九、退/換貨:對于滯銷商品,甲方在保持原商品質量、外觀、及小包裝的原則下,可以在以下雙方約定的期限提出退貨給乙方或換取同等價格的其它商品,退回或調換貨物的運輸將由雙方協調解決,退貨或調換貨物的價格為甲方當時訂單所確認的價格為準。
十、補貨條款:
為保證商品供應,對甲方要求補貨商品,乙方應在接到甲方補貨通知后,審核合同章、簽約人后、在雙方約定條件下按時按量補貨給甲方。
補貨通知形式:
到貨期限:
十一、補充條款:
1、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明確授權代理人和具體執行交易過程中各環節代理人以及代理行為的法律效力,從而確保合同的順利履行。
2、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雙方約定的形式送達。
3、一方向另一方收取貨款或者費用的,應向對方開具發票。
4、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且補充協議不得與本合同相沖突。
5、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為(根據各企業情況不同,自己擬定):《購銷商品確認單》、《雙方補充約定》。
甲方:簽約代表:蓋章:
商品購銷合同 篇2
1.1 銷售合同
__________公司
買方和賣方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_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訂立本合同。
1.商品名稱
雙方同意在本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按本合同的條款規定,由賣方向買方提供下列商品:______________(略)
2.期限
交貨________日期從_____起至_____止;或每滿一年后由一方當事人至少提前三十(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所確定的________日期為止。
本合同中的“合同年”是指到_____為止或每年到此時為止的十二個月。
3.商品規格
賣方商品裝運時的規格標準。
4.商品數量(略)
5.價格
可按本合同背面第七條規定上浮。
6.附加條款規定
本合同背面的附加條款規定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效力等同當事人簽名前所列條款。
買方(簽定)____賣方公司(簽字)____
(反面)附加條件規定
7.價格浮動
賣方提價可在每個季度的第一天進行,但至少應提前十五(15)天將其書面通知提交方式郵寄買方。買方則有權在漲價生效________日之前向賣方提交或郵寄通知,取消漲價部分的定貨。
8.稅收
附買價外,買方還得支付賣方因生產,銷售或運輸本合同有關商品而規定繳納的所有的政府稅收、營業稅和(或)其他一切收費(純收入所得稅除外),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9.較低競爭價格
如買方向賣方證實,買方可在任何一個合同年度內從任何一制造商處按類似條件規定購得在美國生產的上述商品,且質量一樣,數量等同本合同年度尚未交貨數量,但價格低于本合同之定價,如賣方拒絕就上述數量商品按此價格進行降價,買方可向其他制造商購買該數量商品,并減少按購買數量該合同所承擔的購貨義務。
10.裝船發貨
如無另行規定,買方每月定貨量及每月裝船發貨量應大致相同,如因缺貨而影響每月裝運,則應依量大致按合同年平均進行裝運。如買方不按本合同之規定定貨,賣方將無義務提供未定購貨物。
11.貨款支付
支付方式為,取貨全額即付,如買方不按本合同之規定支付貨款,除其他補救之外,賣方有權中止合同或停止發貨。
12.索賠
買方收到按本合同所發商品后十五(15)天內不向賣方提交索賠通知,則視為無保留接收該商品,且放棄一切有關權利要求。買方承擔在生產過程中使用本合同所提供之商品或將其與其他商品混合而產生的一切風險和責任。任何索賠,無論是因未提供應提供之商品或是否因過失,數額均不得超過索賠物的買價。任何一方均不對間接或繼后的損害負責,不論其是否是因一方當事人過失而引起或產生。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故(包括天災、火災、洪水、戰爭、破壞、意外事件、勞資糾紛或勞力缺乏)、政府法律、法令、規則和條例〔不論是否合法,包括(但不排除其他)優先權、征用、分配及價格調整限制等〕、物資設備及運輸短缺,以及其他類似或不同意外事故,雙方當事人均可免去違約責任。遇此事故的當事人有權免去全部或部分在該事故期內本應收、發的貨物,免去之數額應從合同總額中扣除。由于上述事故使得賣方無法提供本合同規定數額之某種商品,賣方有權公平合理地在其顧客、部門和分公司間就可能提供之商品進行分配。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迫使賣方為滿足買方的供貨而向他人購買商品。
14.其他規定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和履行以及有關產品的提供等均應遵守產品生產地州的法律規定。本合同經當事雙方充分討論同意締結。賣方保證所提供之商品符合商品規格標準及本合同中有關規格的其他明文規定,保證合理包裝及標記商品,并與集裝箱與商品標簽上的內容一致。以上保證具有排他性,將替代其他一切保證(不論是書面、口頭或默示),包括以上明文規定之外的購銷保證及特殊供應保證。本合同對雙方當事人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效力,并保證其各自的利益,但預先未征得對方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轉讓無效。未經賣方委托人書面認可,任何合同的修改或其條款規定的解除都將無效,此種修改或解除也不得因賣方認可或接收含有其他條款規定的購貨單而生效,不論此貨單是否經賣方委托人簽字。
1.2 訂購單(美國《統一商法典》規定的格式)
(正面)訂購單
發票、貨箱和裝箱單上均應填寫訂購單編號
訂購單編號: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出口商:____________
送貨地址如下: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___公司
經由______船上交貨 條件:_________到達地:________
按貴方報價:________約定到達站港時間:_________
本編號訂購單完全依照正、反兩面的說明和規定作成。
數量:_____________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單價:___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____
如所訂產品和(或)物資是為執行與美國官方所簽合同,本訂購單之規定將由附表上的規定加以補充。
總計: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
說明和規定
1.承兌副本須及時簽字送回。
2.裝箱單據必須完整,最后一張單據應注明“貨物備齊”。
3.每箱貨物、裝箱單和發票上均應注明訂購單編號。
4.發票一式兩份,最遲須在裝船次________日寄出,每張發票都應附上提單或運單。
5.貨物必須交到需方收貨處,不得提交給任何個人或部門。
6.額外費用
除非事前經書面通知同意,否則不得增收任何額外費用,包括裝箱、包裝、搬運費等。
7.支付
貼現期以收到貨物或發票(以后到者為準)之________日起計算。不得采用貨到付款辦法,不得使用匯票。
8.數量
必須保證充足供貨,未經需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訂貨數量。需方可拒收并退回未經認同之供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X承擔。
9.價格
如本定單未就價格作出規定,貨物應按最后報價或現行市價付款(以低者為準)。本定單所填價格不得高于最后報價,所定價格必需經需方認可。
10.適用的法律
供X保證本定單所涉及貨物之生產、銷售和定價均不得觸犯任何聯邦、州或地方法律。
11.公正勞動標準法
供X保證按本定單發運給需方的貨物均是按公正勞動標準法規定生產制造。
12.擔保條款
供X確保按本定單或按需方要求規格所提供的一切物品完全符合規定,在材料、工藝及適銷方面沒有缺陷。此擔保在交貨之后仍然有效,且不得因需方接收所定貨物或商品以及支付貨款而失效。凡有違反本定單或不符合本定單提供的規范之行為,以及其他任何例外或變更都必須經過需方采購部門的書面認可。
13.取消訂貨
如供X不按規定按時供貨,或供X違反本定單及擔保條款在內的規定,需方有權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交之定貨。
14.驗收
需方有權驗收和拒收貨物。次品和不符需方規格要求的產品將擱置等候供X通知,損失由供X承擔,如供X同意退貨,費用應由供X負責。如驗收發現所收到的貨物不符需方規格要求,需方有權取消未發運部分定貨。驗收前所支付的訂貨款不得構成承諾,因此不得影響需方對供X的任何或所有權利要求。
15.專利
供X保證此定單所供產品不得侵犯任何美國頒發的或經協定規定的專利證書權,并保證不讓需方、其轉讓人、其顧客及用戶遭受侵權之訴。
16.轉讓
未經需方書面同意,供X不得轉讓此合同。
17.合同解釋
本合同將按_________州的法律進行解釋。
1.3 購銷合同修改協議書
雙方當事人如想修改某一合同內容,可簽定以下協定:______________
協議書
雙方現同意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購買500薄耳土豆的合同作如下修正:______________
1.將有關供貨________日期的第5項改為:______________(變動條款)______________。
2.將有關擔保的第8項改為:______________(變動條款)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其他條款保留不變。
_______(賣方簽字)
_______(買方簽字)
商品購銷合同 篇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項目名稱:
簽訂地點:合肥大楊建筑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龔洼恢復樓項目部辦公通過甲方考察確定乙方為甲方供貨單位,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雙方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價格、金額:
備注:本合同中訂貨總量為概算數,合同簽訂之后,發生增加或減少時,按實際送貨總量結算。
二、質量標準:
1、已方所供的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生產供應;顏色按乙方送交的樣板顏色為準。
2、每批次瓷磚生產時均有一定色差,請甲方合理安排施工。
3、乙方所供瓷磚有大小、方正、翹曲的由乙方負責及時調換,同批次瓷磚產生色差由乙方負責及時調換(調換時間為15天)。
三、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送貨時間甲方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所需瓷磚數量。供貨數量由甲方提供。
2、送貨地點。
3、乙方瓷磚進場時必須由甲方指定的材料員驗收并開具憑證,已雙方簽字確認的數量為準。
四、運輸及運輸保險費用:
乙方所供瓷磚的裝車、運輸及運輸保險(即運輸途中的材料設備、運輸工具集司乘人員安全)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卸貨由乙方負責。
五、包裝標準及包裝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磚包裝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即符合公路或鐵路運輸要求,包裝物由甲方或施工單位負責回收處理。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磚在運輸途中時產生的所有損耗均由乙方負責;施工中的損耗均由甲方負責。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七、驗收標準、方式及異議的提出:
乙方所提供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有乙方和甲方材料設備采購組共同驗收,雙方驗收人員在驗收憑證上共同簽字,并依此驗收單作為結算憑證;如對所供瓷磚質量標準有異議,甲方須在施工開始前提出,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結算、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以甲方材料員簽字的瓷磚供貨清單上的數量和單價進行結算。
2、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后,甲方在每批瓷磚到達工地現場經甲方材料設備采購組及乙方送貨人員共同驗收簽證后個工作日內支付該批瓷磚貨款額度%,該工程瓷磚項目施工完成后付總貨款,余款在此工程驗收前付清。如甲方工程驗收前不能付清余款,超過天按延期付款金額的千分之二追繳違約金。付款全部采用銀行轉賬,匯入本合同各方確定的指定賬戶。
3、建行賬號:
4、如果甲方不能按時付款乙方有權停止供貨,并追繳前期材料款,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九、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甲方所在地經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十、其他約定事項:
在施工中瓷磚損壞、浪費損耗由甲方負責,但乙方須補足工程所需的瓷磚以滿足工程建設需要;其他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
十二、補充協議
1、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貨通知后15天內必須供貨到現場。
2、因乙方供貨及調換不及時造成甲方工期延誤和工人誤工費由乙方負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日期:
商品購銷合同 篇4
1.1 銷售合同
銷售合同(正面)
__________公司
買方和賣方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_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訂立本合同。
1.商品名稱
雙方同意在本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按本合同的條款規定,由賣方向買方提供下列商品:(略)
2.期限
交貨日期從_____起至_____止;或每滿一年后由一方當事人至少提前三十(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所確定的日期為止。
本合同中的“合同年”是指到_____為止或每年到此時為止的十二個月。
3.商品規格
賣方商品裝運時的規格標準。
4.商品數量(略)
5.價格
可按本合同背面第七條規定上浮。
6.附加條款規定
本合同背面的附加條款規定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效力等同當事人簽名前所列條款。
買方(簽定)_______________ 賣方公司(簽字)_______________
(反面)附加條件規定
7.價格浮動
賣方提價可在每個季度的第一天進行,但至少應提前十五(15)天將其書面通知提交方式郵寄買方。買方則有權在漲價生效日之前向賣方提交或郵寄通知,取消漲價部分的定貨。
8.稅收
附買價外,買方還得支付賣方因生產,銷售或運輸本合同有關商品而規定繳納的所有的政府稅收、營業稅和(或)其他一切收費(純收入所得稅除外),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9.較低競爭價格
如買方向賣方證實,買方可在任何一個合同年度內從任何一制造商處按類似條件規定購得在美國生產的上述商品,且質量一樣,數量等同本合同年度尚未交貨數量,但價格低于本合同之定價,如賣方拒絕就上述數量商品按此價格進行降價,買方可向其他制造商購買該數量商品,并減少按購買數量該合同所承擔的購貨義務。
10.裝船發貨
如無另行規定,買方每月定貨量及每月裝船發貨量應大致相同,如因缺貨而影響每月裝運,則應依量大致按合同年平均進行裝運。如買方不按本合同之規定定貨,賣方將無義務提供未定購貨物。
11.貨款支付
支付方式為,取貨全額即付,如買方不按本合同之規定支付貨款,除其他補救之外,賣方有權中止合同或停止發貨。
12.索賠
買方收到按本合同所發商品后十五(15)天內不向賣方提交索賠通知,則視為無保留接收該商品,且放棄一切有關權利要求。買方承擔在生產過程中使用本合同所提供之商品或將其與其他商品混合而產生的一切風險和責任。任何索賠,無論是因未提供應提供之商品或是否因過失,數額均不得超過索賠物的買價。任何一方均不對間接或繼后的損害負責,不論其是否是因一方當事人過失而引起或產生。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故(包括天災、火災、洪水、戰爭、破壞、意外事件、勞資糾紛或勞力缺乏)、政府法律、法令、規則和條例〔不論是否合法,包括(但不排除其他)優先權、征用、分配及價格調整限制等〕、物資設備及運輸短缺,以及其他類似或不同意外事故,雙方當事人均可免去違約責任。遇此事故的當事人有權免去全部或部分在該事故期內本應收、發的貨物,免去之數額應從合同總額中扣除。由于上述事故使得賣方無法提供本合同規定數額之某種商品,賣方有權公平合理地在其顧客、部門和分公司間就可能提供之商品進行分配。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迫使賣方為滿足買方的供貨而向他人購買商品。
14.其他規定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和履行以及有關產品的提供等均應遵守產品生產地州的法律規定。本合同經當事雙方充分討論同意締結。賣方保證所提供之商品符合商品規格標準及本合同中有關規格的其他明文規定,保證合理包裝及標記商品,并與集裝箱與商品標簽上的內容一致。以上保證具有排他性,將替代其他一切保證(不論是書面、口頭或默示),包括以上明文規定之外的購銷保證及特殊供應保證。本合同對雙方當事人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效力,并保證其各自的利益,但預先未征得對方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轉讓無效。未經賣方委托人書面認可,任何合同的修改或其條款規定的解除都將無效,此種修改或解除也不得因賣方認可或接收含有其他條款規定的購貨單而生效,不論此貨單是否經賣方委托人簽字。
1.2 訂購單(美國《統一商法典》規定的格式)
(正面)訂購單
發票、貨箱和裝箱單上均應填寫訂購單編號
訂購單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商: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貨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致: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供方)
經由_________________船上交貨 條件:_________________ 到達地:________________
按貴方報價:________________ 約定到達站港時間:_________________
本編號訂購單完全依照正、反兩面的說明和規定作成。
數量:__________規格型號:__________單價: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_
如所訂產品和(或)物資是為執行與美國官方所簽合同,本訂購單之規定將由附表上的規定加以補充。
總計: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和規定
1.承兌副本須及時簽字送回。
2.裝箱單據必須完整,最后一張單據應注明“貨物備齊”。
3.每箱貨物、裝箱單和發票上均應注明訂購單編號。
4.發票一式兩份,最遲須在裝船次日寄出,每張發票都應附上提單或運單。
5.貨物必須交到需方收貨處,不得提交給任何個人或部門。
6.額外費用
除非事前經書面通知同意,否則不得增收任何額外費用,包括裝箱、包裝、搬運費等。
7.支付
貼現期以收到貨物或發票(以后到者為準)之日起計算。不得采用貨到付款辦法,不得使用匯票。
8.數量
必須保證充足供貨,未經需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訂貨數量。需方可拒收并退回未經認同之供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承擔。
9.價格
如本定單未就價格作出規定,貨物應按最后報價或現行市價付款(以低者為準)。本定單所填價格不得高于最后報價,所定價格必需經需方認可。
10.適用的法律
供方保證本定單所涉及貨物之生產、銷售和定價均不得觸犯任何聯邦、州或地方法律。
11.公正勞動標準法
供方保證按本定單發運給需方的貨物均是按公正勞動標準法規定生產制造。
12.擔保條款
供方確保按本定單或按需方要求規格所提供的一切物品完全符合規定,在材料、工藝及適銷方面沒有缺陷。此擔保在交貨之后仍然有效,且不得因需方接收所定貨物或商品以及支付貨款而失效。凡有違反本定單或不符合本定單提供的規范之行為,以及其他任何例外或變更都必須經過需方采購部門的書面認可。
13.取消訂貨
如供方不按規定按時供貨,或供方違反本定單及擔保條款在內的規定,需方有權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交之定貨。
14.驗收
需方有權驗收和拒收貨物。次品和不符需方規格要求的產品將擱置等候供方通知,損失由供方承擔,如供方同意退貨,費用應由供方負責。如驗收發現所收到的貨物不符需方規格要求,需方有權取消未發運部分定貨。驗收前所支付的訂貨款不得構成承諾,因此不得影響需方對供方的任何或所有權利要求。
15.專利
供方保證此定單所供產品不得侵犯任何美國頒發的或經協定規定的專利證書權,并保證不讓需方、其轉讓人、其顧客及用戶遭受侵權之訴。
16.轉讓
未經需方書面同意,供方不得轉讓此合同。
17.合同解釋
本合同將按_________州的法律進行解釋。
1.3 購銷合同修改協議書
雙方當事人如想修改某一合同內容,可簽定以下協定:
協議書
雙方現同意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購買500薄耳土豆的合同作如下修正:
1.將有關供貨日期的第5項改為:(變動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將有關擔保的第8項改為:(變動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其他條款保留不變。
__________________(賣方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買方簽字)
商品購銷合同 篇5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簽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合作期間的所有產品在平臺上進行銷售訂立本合同。
1、合作方
本合同的甲方代表買方,包括其下屬子公司。
乙方代表賣方,包括其下屬的子公司及各類分支機構,因此,本合同中涉及的各項條款適用于甲乙雙方的總公司及所屬的各地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機構、辦事處等機構。
2、名詞定義
21產品:指由乙方生產或經銷的,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雙方約定的標準,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權益的合格產品。
22供貨價格:指在乙方給予所有經銷商的最低真實價格的基礎上進行協商,取得一致的價格。
23殘次品:指產品在售前、售中及售后中本身固有的或發生的外觀、性能、質量等任何一項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行業標準,廠家標準及合同約定的標準等任何一項標準的產品。
24滯銷產品:指甲方從乙方購進的入庫后天仍未銷售出去的產品。
25特供品:指根據雙方的經營需要,甲方從乙方以特殊的供貨價格進購的產品。
26貨到付款:指甲方在乙方產品到達甲方庫房,驗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貨款。
27款到發貨:指甲方先行付款,乙方在約定時間內送貨到甲方指定地點的情形。
28回款額:指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貨款,包括扣抵乙方在甲方處欠款的款額(將價款、退貨款除外)。
29賬期:指產品進入甲方指定物流中心到甲方支付貨款之間的時間。
210降價款:指由于供貨價下調而產生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降價金額。
211名譽損失:本合同中所稱給甲方造成名譽損失的情況,是指給甲方或甲方相關聯公司的名譽、商號、商標、商譽造成負面影響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
2111因產品問題(包括但不限于質量、假冒偽劣、虛假宣傳、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問題)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務問題被媒體(媒體包括但不限于電視、廣播、報紙、雜志、網絡等)曝光的。
2112因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媒體曝光的。
2113因產品問題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務問題被有關部門、機構、
消防公告的。
2114雖未被曝光,但因產品問題或售后服務問題造成相當多的人認為或知悉甲方的產品服務存在問題的。
2115產品不合格、退貨、返修率合計超過5%,致使甲方名譽或商譽受到負面影響的。
2116其他給甲方相關聯公司名譽、商號、商標、商譽造成負面影響的情況。
212賬扣:指結算貨款時直接扣除的款項。
3、產品訂購
31甲方向乙方正式提交訂單的方式包括以下幾種:合同書訂單形式、電子數據訂單形式、電話訂單形式、口頭訂單型式等,以上所有訂單形式均適用于本合同。
32甲方以上形式之一向乙方發出訂單的,乙方應在接到訂單后1日內進行確認并告知甲方確認結果。
甲方在要求的送貨時間前1日,有權撤銷或變更訂單。
33乙方負責將訂單列明的產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足量保質交付到甲方指定的物流中心,其間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產品在交付甲方并驗收前(驗收以甲方入庫單據為準),一切風險及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4甲方款到發貨的產品,乙方應在甲方付款后日內送達全部貨物。
35乙方保證以市場上最優惠的價格提供質量最好的產品,并承
諾所有交付的產品符合訂單以及本合同要求,并均與合同談判過程中向甲方展示的樣品完全一樣,保證產品清潔、包裝完好、適宜銷售,不得有任何包裝損壞或潮濕、變色或其他影響產品正常銷售的問題。
36甲方收到產品后對產品數量、外包裝、產品型號進行驗收。
在驗收過程中,如發現所交付的產品與訂單要求不符或外包裝破損等情形時,甲方有權拒收。
4、貨款結算
41結算期:產品經甲方驗收入庫后日進行結算。
42貨款結算方式為:1、支票;2、匯兌。
43乙方預結算前向甲方提交當期貨款的結算單據,甲乙雙方可進行核對,并整理相關票據。
如遇節假日,結算期相應順延,未到結算期的貨款不予結算。
甲方對乙方提交的結算金額進行書面確認,任何個人無權代理甲方對此作出表述與陳諾。
44合作期內,不論何種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產品質量問題、殘次品、滯銷品)甲方向乙方退換的產品、乙方應在換到位或在日內退還貨款,如果需要賬扣(包括產品的降價款)的,乙方應在日內向甲方簽署書面確認書。
逾期未調換、未退還貨款或未確認賬扣的,經雙方協商3日內沒有明確處理方案的,甲方有權在下次貨款結算中直接扣收。
45當期貨款的結算金額以甲方已到結算期的應付款金額扣除采用賬扣方式收取的乙方逾期未付的降價款、退貨款、商業折扣款、退
殘款以及其他乙方承諾支付的款項后的余額為準。
(表述上不是很準確)
46貨款結算采取“錢票兩清”的原則,甲方向乙方支付貨款,乙方必須同時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增值稅專用發票未交訖之前甲方可拒絕支付貨款。
5、雙方權利義務
5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付款,乙方應按合同約定交付產品。
52甲方應及時將乙方提供的產品資料上傳到網上,乙方應配合甲方提供相應的資料或拍攝產品。
53甲方支持乙方在是賣家,乙方在甲方提供的這個網址上,應該是平臺進行賣貨)同時乙方協助甲方進行各種促銷活動(乙方還要協助甲方進行促銷活動,那么乙方就不只是在買甲方的產品而且還有給甲方搭建平臺,讓甲方在平臺上賣的一種動機),并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促銷費用。
54所有即將上市的新產品乙方在第一時間(不得晚于廠商公布的上市時間)通知甲方,同時確保新品的貨源,甲方及時將新品進行上柜(這塊的意思是說甲方負責產品的運營嗎?還是說整個京東都是一個平臺,有些產品,廠家只是占一個窗口,這塊得搜搜)。
55乙方需按合同附件的約定向甲方提供相關資質材料,并保證材料的真實可靠性。
如相關資料有變更,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如乙方提供虛假資質文件,應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甲方損失。
商品購銷合同 篇6
供方:
需方:
為確保供需雙方的好處,特制訂如下銷售政策:
一、瓶裝啤酒的產品名稱、規格、價格、數量:
1、產品名稱:
2、產品規格:瓶裝啤酒有精裝塑包(1_9)和彩箱包裝(1_12)。
3、產品價錢:普通型暫定8度塑包型小環標9.90元/包;塑包大環標10.60元/包,精制大環標12.80元/包,普通彩箱16.00元/箱,高級彩箱18.00元/箱。依據原資料及饈物的市場價格浮動,由供方給需方價格,如有價格變動,供方須要3日內通知需方。
4、銷售數目:需方全年銷售一般型啤酒30萬/瓶一組,按月規劃銷售供貨,三個月完不成打算,供方有權解除合同。
5、12月底實現任務將保證金退還給需方,如完不成任務供不付保證金,逾額完成到達100萬瓶送長安之星面包車一輛,完成200萬瓶送桑塔納一輛。
二、產品選題:
系列啤酒產品德量契合國標,堅持期內合乎產品運輸,避光常溫0-25度以下貯存及畸形銷售前提下,如涌現品質問題,由供方負責,但需方發明批量產品存有質量問題,必需在貨到旬日內以書面情勢告訴供方,否則,需方即確認本產品及格,呈現任何問題概不負責。
三、交(提)貨方式:
供方指定倉庫,當場提貨,當場驗收。因商標造本錢合同條款不能實行(包裝外觀、文字的修正)時,乙方批準給予體諒和支撐。
4、運輸方式及費用:
供方代理運輸,所有發生用度由需方承當,或需方自提均可,汽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直接向承運方索賠,鐵路運輸失盜或造成喪失向保險保價部分索賠。
五、銷售范疇:
系列啤酒指定(市、區)一家總____,未經供方允許,需方不得自行轉讓交易合同,否則則視合同無效。需方在合同商定的縣、市、地域內銷售,不得沖擊其它縣、市市常在所銷售區域內銷售價格必須同一,不得降價銷售,否則供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或采用處分辦法,扣留全年返利跟保證金。
六、返利結算:
銷售供方啤酒按銷量不按期履行返利政策、不反復返利措施;需方銷售20萬瓶,每瓶返利2分;銷售40萬瓶,每瓶返利5分;銷售60萬瓶,每瓶返利8分;返利金額只能按現行價格提灑,可頂下年銷售義務額。
七、空瓶加收及驗收尺度:
供方回收本標的空瓶,普瓶0。45元/個,600異型瓶0。45元/個盤算,只頂酒款,不付現金。
八、結算方式:
現金(匯票)結算,款到發貨。
九、違約義務:
雙方依照經濟合同法承擔責任,需方違約不退保證金,供方違約雙倍退還保證金。
十、解決合同糾紛方法:
雙方如有糾紛,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國民法院管轄受理。
合同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需方向供方交合同保障金全任元后方可生效。本合同終極說明權歸本系列產品公司所有。
供方:
需方:
商品購銷合同 篇7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所訂產品如下:
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數量 單價 金額 備注
共計: 元(不含稅) 大寫人民幣:
2、 付款方式:
(1)、合同總價: 元(不含稅) 大寫人民幣:
(2)、結算方式: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在三日內向乙方支付訂金 元(不含稅) 大寫人民幣:
訂金到賬后,甲方通知乙方以承兌匯票的支付方式支付貨款;乙方需在三日內發貨,(乙方支付運費,甲方負責卸貨);其余價款每批貨物送到甲方接貨地后,甲方需在三日內支付貨物全部價款,直至合同履行完畢。
3、提貨方式:配貨車送甲方所在地,運費由甲方承擔,甲方接收貨物后,簽發回批單。
4、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地磅檢斤,合理磅差為3‰以內。
5、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欠款外)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或解除合同。
(2)、如需方付款超過約定期限10天,供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由此產生的損失由需方全部負責。供方必須按需方約定及時供貨,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由天氣、交通、需方欠款原因造成的除外);
6、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7、其他約定事宜: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以書面補充合同為準。
8、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單位名稱:(簽字蓋章) 單位名稱:(簽字蓋章)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開 戶 行: 匯款名稱:
賬 號: 農行卡號:
本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供方: 合同編號:
需方: 合同簽訂時間:
商品購銷合同 篇8
甲方:山東省威海市恒升米業有限公司
乙方:黑龍江省綏棱縣上集鎮村
為大力發展優質水稻,促進企業增效,農民增收,山東省威海市恒升米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綏棱縣上集鎮 村(種植戶姓名,以下簡稱乙方),本著精誠合作,互利共贏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此購銷合同。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定單收購乙方生產的水稻,品種為特優10 公斤。
2、甲方收購價按乙方生產的水稻出米率計算,乙方水 稻出米率每出一個米,甲方收購價比當地水稻特優10品種市場價每個米高0.0075元。
3、甲方收購時間為20__年10月15日至 20__年3月1日,收購產生的運費、人工費等由甲方負責。
4、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水稻后,立即按乙方的出 售量一次性結清乙方的水稻出售款。
5、甲方要向乙方所在村委會交收購定金5萬元,在簽 定合同當日一次交齊。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要按甲方收購的水稻公斤數向甲方出售
甲方要求乙方種植的水稻斤數和品種,水稻品種為特優10號。
2、乙方要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銷售甲方
要求種植的特優10品種和相應公斤數,不得在銷售時摻雜其它品種,否則甲方有權拒收。
3、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水稻含水量要不超過15%。
三、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要賠償非違約方10萬元人民幣經濟損失。
四、此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求同存異 的原則,共同協商解決。
五、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 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山東省威海市恒升米業有限公司(公章) 甲方代表: (簽字)
乙方:綏棱縣上集鎮 村
乙方代表: (簽字)
年 月 日
商品購銷合同 篇9
商品購銷合同
商品購銷合同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文件。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系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后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于確認之日后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說明書或樣式說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采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志及其它說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于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一》中說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于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說明的,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72小時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1)乙方電子商務平臺(2)電子郵件(3)傳真(4)訂貨合同(5)其他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后應當在24小時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復,答復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復的,視為不接受訂單。如答復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4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復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復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商品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給乙方,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也自交付時起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后12小時內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并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于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4.乙方對于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后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商品購銷合同 篇10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燈具購銷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規定,特簽定如下合同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燈具的型號、單價(詳見附表)
二、本合同的總價為人民幣大寫:約壹拾陸萬元整(¥:16000元),最終結算金額如超出或者減少合同約定的數量,那么所有增加或減少的按實際增減數量以及合同約定單價進行增減結算。
三、產品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GB7000—1996和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圖紙)以及甲方設計簽字確認的樣品生產,產品質保期為三年。
四、包裝標準及要求:按乙方產品出廠包裝標準包裝。
五、交貨期限:20_年11月底。
六、交貨地點及方式:地點為甲方工地方式為落地交貨。
七、運輸方式、費用及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后,甲方在三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50%作為合同預付款。
2、在乙方所有貨物送到現場,經雙方安裝驗收無誤后,支付合同總金額的40%。
3、工程竣工驗收后,甲乙雙方一月內進行結算,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
九、安裝與驗收:
1、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安裝服務。
2、乙方貨到工地現場由乙方組織甲方進行驗收,如有質量問題或所供產品不符合設計要求,乙方負責免費更換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十、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第八條約定付款,屬甲方違約,每延期一天付款,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違約金給乙方。
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第五條約定交貨,屬乙方違約,每延期一天交貨,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違約金給甲方。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本著相互信任的原則協商解決,如經協商無法解決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附表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代表簽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購銷合同 篇11
1.1 銷售合同
銷售合同(正面)
__________公司
買方和賣方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_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訂立本合同。
1.商品名稱
雙方同意在本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按本合同的條款規定,由賣方向買方提供下列商品:(略)
2.期限
交貨日期從_____起至_____止;或每滿一年后由一方當事人至少提前三十(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所確定的日期為止。
本合同中的“合同年”是指到_____為止或每年到此時為止的十二個月。
3.商品規格
賣方商品裝運時的規格標準。
4.商品數量(略)
5.價格
可按本合同背面第七條規定上浮。
6.附加條款規定
本合同背面的附加條款規定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效力等同當事人簽名前所列條款。
買方(簽定)_______________ 賣方公司(簽字)_______________
(反面)附加條件規定
7.價格浮動
賣方提價可在每個季度的第一天進行,但至少應提前十五(15)天將其書面通知提交方式郵寄買方。買方則有權在漲價生效日之前向賣方提交或郵寄通知,取消漲價部分的定貨。
8.稅收
附買價外,買方還得支付賣方因生產,銷售或運輸本合同有關商品而規定繳納的所有的政府稅收、營業稅和(或)其他一切收費(純收入所得稅除外),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9.較低競爭價格
如買方向賣方證實,買方可在任何一個合同年度內從任何一制造商處按類似條件規定購得在美國生產的上述商品,且質量一樣,數量等同本合同年度尚未交貨數量,但價格低于本合同之定價,如賣方拒絕就上述數量商品按此價格進行降價,買方可向其他制造商購買該數量商品,并減少按購買數量該合同所承擔的購貨義務。
10.裝船發貨
如無另行規定,買方每月定貨量及每月裝船發貨量應大致相同,如因缺貨而影響每月裝運,則應依量大致按合同年平均進行裝運。如買方不按本合同之規定定貨,賣方將無義務提供未定購貨物。
11.貨款支付
支付方式為,取貨全額即付,如買方不按本合同之規定支付貨款,除其他補救之外,賣方有權中止合同或停止發貨。
12.索賠
買方收到按本合同所發商品后十五(15)天內不向賣方提交索賠通知,則視為無保留接收該商品,且放棄一切有關權利要求。買方承擔在生產過程中使用本合同所提供之商品或將其與其他商品混合而產生的一切風險和責任。任何索賠,無論是因未提供應提供之商品或是否因過失,數額均不得超過索賠物的買價。任何一方均不對間接或繼后的損害負責,不論其是否是因一方當事人過失而引起或產生。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故(包括天災、火災、洪水、戰爭、破壞、意外事件、勞資糾紛或勞力缺乏)、政府法律、法令、規則和條例〔不論是否合法,包括(但不排除其他)優先權、征用、分配及價格調整限制等〕、物資設備及運輸短缺,以及其他類似或不同意外事故,雙方當事人均可免去違約責任。遇此事故的當事人有權免去全部或部分在該事故期內本應收、發的貨物,免去之數額應從合同總額中扣除。由于上述事故使得賣方無法提供本合同規定數額之某種商品,賣方有權公平合理地在其顧客、部門和分公司間就可能提供之商品進行分配。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迫使賣方為滿足買方的供貨而向他人購買商品。
14.其他規定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和履行以及有關產品的提供等均應遵守產品生產地州的法律規定。本合同經當事雙方充分討論同意締結。賣方保證所提供之商品符合商品規格標準及本合同中有關規格的其他明文規定,保證合理包裝及標記商品,并與集裝箱與商品標簽上的內容一致。以上保證具有排他性,將替代其他一切保證(不論是書面、口頭或默示),包括以上明文規定之外的購銷保證及特殊供應保證。本合同對雙方當事人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效力,并保證其各自的利益,但預先未征得對方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轉讓無效。未經賣方委托人書面認可,任何合同的修改或其條款規定的解除都將無效,此種修改或解除也不得因賣方認可或接收含有其他條款規定的購貨單而生效,不論此貨單是否經賣方委托人簽字。
1.2 訂購單(美國《統一商法典》規定的格式)
(正面)訂購單
發票、貨箱和裝箱單上均應填寫訂購單編號
訂購單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商: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貨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致: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供方)
經由_________________船上交貨 條件:_________________ 到達地:________________
按貴方報價:________________ 約定到達站港時間:_________________
本編號訂購單完全依照正、反兩面的說明和規定作成。
數量:__________規格型號:__________單價: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_
如所訂產品和(或)物資是為執行與美國官方所簽合同,本訂購單之規定將由附表上的規定加以補充。
總計: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和規定
1.承兌副本須及時簽字送回。
2.裝箱單據必須完整,最后一張單據應注明“貨物備齊”。
3.每箱貨物、裝箱單和發票上均應注明訂購單編號。
4.發票一式兩份,最遲須在裝船次日寄出,每張發票都應附上提單或運單。
5.貨物必須交到需方收貨處,不得提交給任何個人或部門。
6.額外費用
除非事前經書面通知同意,否則不得增收任何額外費用,包括裝箱、包裝、搬運費等。
7.支付
貼現期以收到貨物或發票(以后到者為準)之日起計算。不得采用貨到付款辦法,不得使用匯票。
8.數量
必須保證充足供貨,未經需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訂貨數量。需方可拒收并退回未經認同之供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承擔。
9.價格
如本定單未就價格作出規定,貨物應按最后報價或現行市價付款(以低者為準)。本定單所填價格不得高于最后報價,所定價格必需經需方認可。
10.適用的法律
供方保證本定單所涉及貨物之生產、銷售和定價均不得觸犯任何聯邦、州或地方法律。
11.公正勞動標準法
供方保證按本定單發運給需方的貨物均是按公正勞動標準法規定生產制造。
12.擔保條款
供方確保按本定單或按需方要求規格所提供的一切物品完全符合規定,在材料、工藝及適銷方面沒有缺陷。此擔保在交貨之后仍然有效,且不得因需方接收所定貨物或商品以及支付貨款而失效。凡有違反本定單或不符合本定單提供的規范之行為,以及其他任何例外或變更都必須經過需方采購部門的書面認可。
13.取消訂貨
如供方不按規定按時供貨,或供方違反本定單及擔保條款在內的規定,需方有權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交之定貨。
14.驗收
需方有權驗收和拒收貨物。次品和不符需方規格要求的產品將擱置等候供方通知,損失由供方承擔,如供方同意退貨,費用應由供方負責。如驗收發現所收到的貨物不符需方規格要求,需方有權取消未發運部分定貨。驗收前所支付的訂貨款不得構成承諾,因此不得影響需方對供方的任何或所有權利要求。
15.專利
供方保證此定單所供產品不得侵犯任何美國頒發的或經協定規定的專利證書權,并保證不讓需方、其轉讓人、其顧客及用戶遭受侵權之訴。
16.轉讓
未經需方書面同意,供方不得轉讓此合同。
17.合同解釋
本合同將按_________州的法律進行解釋。
1.3 購銷合同修改協議書
雙方當事人如想修改某一合同內容,可簽定以下協定:
協議書
雙方現同意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購買500薄耳土豆的合同作如下修正:
1.將有關供貨日期的第5項改為:(變動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將有關擔保的第8項改為:(變動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其他條款保留不變。
__________________(賣方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買方簽字)
商品購銷合同 篇12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產品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金額:
第二條 產品質量要求:按甲方產品企業。
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產品技術含量在有效期。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甲方技術標準不回收。
第五條 交(提)貨地點、方式:甲方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乙方倉庫)。
第六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和費用負擔:汽運,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產品標準進行檢測,并由乙方隨時抽檢 復查,合格后方能出廠,出廠后產品在市場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事故,與乙方無關。
第八條 結算方式:現金 。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依照《民法典》規定。
第十條 違約責任:違約方承擔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買 方 賣 方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 戶 銀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 戶 銀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商品購銷合同 篇13
供方: 簽訂地點:
需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備注
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備注
合同總金額:
二、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
1、按國家標準、部委標準執行;
2、無國家和部委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3、沒有上述標準,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合同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滿足需方技術要求、使用要求。
三、交貨地點:。
四、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后供方 日內到貨。
五、運輸方式、費用負擔:供方負責運輸及運輸費用。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無。
七、包裝標準、包裝貨物的供應與回收: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若無上述技術規定,供方應合理包裝,確保安全運輸至目的地。包裝物由供方提供,不得向需方另行收取費用。
八、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依照技術標準驗收,驗收若不合格,需方有權拒收、解除合同;供方對其產品質量負責,質保期內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應負責無償修理、更換。如裝配不符,雙方退款退貨。運輸過程中對合同中的訂貨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供方承擔。供方承擔上述情形下給需方造成的損失,驗收若有異議,驗收異議期為驗收后30工作日。質量異議期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九、隨機備用、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按出廠標準執行。與主產品一起提供。
十、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付款。供方在貨到7日內提供17%全額增值稅發票。
十一、違約責任:供方按時交貨,需方及時付款。
1、供方若逾期交貨或逾期提供發票,每逾期一天,供方承擔合同總金額1 %的違約金。
2、若不能交貨,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20%的違約金。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應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十三、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取得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傳真件、掃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五、合同履行地:需方所在地。
供方:
需方:
年 月 日
商品購銷合同 篇14
總合同號: 字第 號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后,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托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后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于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托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并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后十五日內作出答復。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于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應予答復并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復,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于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并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于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商品購銷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責任,保障各方合法權益,特簽訂本合同書,協議如下:
一、甲方維護乙方公司內的電腦、網絡及周邊設備;
(其中電腦為____臺;打印機為____ 臺;其它________ )甲方確保乙方電腦系統的穩定性,為乙方工作人員提供良好的辦公環境。
二、甲方為乙方維護日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簽訂之日起按月付給甲方代維費 元整,共計________ 元,大寫:計人民幣________ 。此代修費不含乙方電腦硬件壞時的維修費。
乙方電腦系統出現問題,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反應情況,征求乙方意見,如若乙方硬件需要維修,甲乙雙方協商。維修費用另外計算。
三、維護程序為:乙方電腦軟、硬件及網絡出現故障的時候,致電甲方工程師,甲方將在:
當天工作日作出響應。____ (____臺)
5小時作出響應。________ (____臺)
3小時作出響應。________ (____臺)
如若甲方因特殊情況不能趕到,應向乙方商妥,如若在商妥期間內不能到達現場,乙方有權扣除甲方當月的電腦代維費的_____%。
四、乙方應及時交納代維費,逾期將收取10%滯納金。乙方中途中斷此合同,乙方應付給甲方簽約期限內的所有代維費,即: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 。
五、本合同如有涂改則無效,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約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
商品購銷合同 篇16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
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托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后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需方索賠。
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于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托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并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后十五日內作出答復。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于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應予答復并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復,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于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并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于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采用以下第種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簽字蓋章:需方便宜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商品購銷合同 篇17
甲方: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
乙方: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
風險提示:買賣的標的物
雙方一定要明確約定買賣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生產廠家,數量等詳細內容,盡可能把產品的各項標示都作為標的內容寫進合同。如有樣品的,雙方應封存樣品并可進行公正。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與否產生糾紛。
同時,要求供貨方對產品的所有權及處分權作出保證或承諾,防止其產品上存在權利限制,如產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等影響到標的物的交付。
1、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價格:
2、付款時間與方式:
風險提示:質量標準
實際上,商品缺少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情況非常普遍。采購合同一定要寫上具體的質量標準,而不能直接寫“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避免發生質量糾紛時“沒有規矩”;
在供方為外商的情況下,更應該明確約定質量標準,因為我國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如果有)僅約束國內企業,對外商并無直接約束力。在這種情況寫上適用國家強制性標準,將無法確定是哪個國家的標準,從而導致此約定不明,等于沒有約定。
2.1甲方于收到______產品______日內全額支票支付乙方合同全部貨款。
2.2乙方于貨款入賬_______日內提供甲方全額增值稅發票。
3、交貨方式、交貨日期及交貨地點:
3.1交貨日期:合同生效后_____日內乙方交付甲方_____產品。乙方收到甲方貨款后,交付甲方_______產品。
3.2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風險提示:驗收標準
驗收標準約定不明時,極易發生產品質量糾紛。
應在驗收條款中詳細列明貨物的驗收標準、驗收手續及過程,還可選擇約定驗收結果的最終確認權人。同時還應詳細列明貨物不符合約定條件時的處理方式、及以處理過程的溝通與銜接。
4、質量標準:
4.1乙方所提供產品的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或部頒標準。
4.2在質保期內如果乙方提供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乙方需要在______個工作日內給予相應處理,______個工作日內給予處理。特殊情況需要乙方提供備機給甲方。
5、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價款及支付方式
采購合同的主要義務是一方給物,一方給錢。因此,價款是采購合同的最為重要的內容之一。采購單一貨物,價格固定,價款比較清楚,一般不會產生爭議。如果采購多種貨物或進行長時間的貨物買賣,價款較為復雜,一旦約定不明,則極易產生爭議。因此,合同中應明確產品單價、計量標準、數量、產品附件等,對于涉外合同,還應當明確貨幣種類及外匯結算標準,防止出現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應當約定明確,價款支付是現金支付,還是用支票支付;如果采用匯款,匯費由誰負擔等細節應當明確。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合同條款。
5.2如發生交貨日期延遲,乙方每延誤一天交貨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貨款,如甲方沒有按期支付,每延誤一天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最多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
6、爭議的解決:
6.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6.2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6.3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6.4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6.5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商品購銷合同 篇18
合同編號:
日期:年月日
供 方(甲方):河北嘉信空調設備有限公司 需 方(乙方):鄭州鉑銳貿易有限公司
本合同文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為更好地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甲方向乙方購買空調機組簽定以下合同。
一、雙方確認的機組,品牌、型號、數量、金額:
1、設備清單:
二、交貨時間、地點:
1、交貨時間:乙方接到甲方開工通知后,根據甲方工程進度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設備進場。
2、交貨地點:
3、運輸費用:運輸費用包括在合同價內。
4、所有權轉移:本工程驗收合格后,所有權轉移至甲方,在此之前空調設備損壞及缺損
由乙方負責。
5、甲方聯系人或委托聯系人:
6、乙方
聯系人或委托聯系人:王慧麟
三、付款方式:
合同訂立后支付設備定金,即人民幣 元,乙方應在收到貨款 7日內將全部設備交付給甲方,經甲方驗收清點合格,支付剩余的設備款,即人民幣元。甲方的清點驗收并不代表甲方對本合同產品質量、技術標準、品牌等的確認(本公司購買設備是全額付款)。
四、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所有產品均需達到生產廠家的技術標準要求,均為原廠生產,且未經使用。設備質量問題按廠家三包規定執行。
五、保修期:
1、貨物驗收完畢后,乙方為甲方辦妥有關保修手續,并將空調的隨機保修卡交于甲方,保修期從發票開具之日(即本工程全部通過驗收之日)起計算;
2、保修期內,乙方承諾在接到甲方報修通知后24小時內作出響應。保修期過后售后服務,詳細情況雙方另行協商。
3、設備保修按生產廠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糾紛處理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七、違約責任:
甲方延遲付款或乙方延遲交貨的(除不可抗力外),應向對方支付每個履約期應付款項
0.5%/每天的違約金,總違約金不超過總款項的5%。延遲日數超過守約方可以履行解除合同,違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八、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合同總金額為最終金額,甲方不再承擔額外費用(除圖紙外需增加變動的)。
九:附件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定日期:年 月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公章: 公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商品購銷合同 篇19
1、交貨方式,地點:項目施工地點。
2、運輸,包裝費用負擔:供方負責,卸貨及產品自身安裝由需方負責。
3、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期限:按國家標準驗收,提出異議期限為收貨之日起5天內,如5天內無書面異議,視為型號、數量、質量均合格。
4、結算方式:貨到現場付合同總額的80%(計人民幣27,600.00元),安裝完畢付合同總額的15%(計人民幣5,175.00元),余5%做為質保金,一年質保期滿后無息付清(合人民幣:1,725.00元)。
5、違約責任:需方逾期付款則每天加收未付款千分之四的違約金;
供方逾期交貨則按每天未交貨物總額的千分之四承擔罰金。
6、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合同雙方均可向供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7、其他約定事項:質保期12個月,如質量出現問題,供方必須在三小時內到達現場盔行維修。
8、需方將設備安裝完畢,第一次調試必須有供方客戶服務人員到現場指揮,需方應在調試之日三天之前用書面通知供方。如需方未盡通知義務而自行調試所引起的不良后果,均由需方自負。
9、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簽訂后雙方之間的任何補充協議或凡沒有加蓋供方公章的均屬無效,對供方無任何約束力。
10、乙方向甲方開合格發票。
供方:需方:年月日:
商品購銷合同 篇20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有甲乙雙方鍋爐使用事宜洽商協議,并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雙方應遵照執行,其條款如下:
一、基本情況
乙方為減少鍋爐購置維修、保養等諸多方面的原因,幫使用甲方一臺 噸生物質鍋爐,整套鍋爐設備總價:元(不含稅金),供應給乙方生產,乙方每月支付燃料費用給甲方作為回收金。
二、雙方權益:
1、甲方負責鍋爐的購買,設計布置(一切報裝費用乙方負責)。
2、鍋爐以外的一切材料和安裝費用由乙方負責。
3、甲方負責鍋爐的維修、保養、檢查。
4、甲方負責燃料供應。
5、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的生物質顆粒含木量90%以上。
6、甲方負責配合乙方鍋爐申報工作,提供政府相關部門所需的合法有效資料與手續。
7、乙方負責鍋爐支行所需水、電與費用,同時負責將水源、電源分別接入鍋爐水處理進口和電控箱進線瑞子。
8、乙方負責建設鍋爐房、鍋爐基礎(按甲方提供圖紙施工)及燃料與廢料柵房。
三、付款方式:
1、簽訂合同后,乙方需付甲方人民款鍋爐試完付清押金。
2、生物質顆粒以“噸”為單位,每袋25公斤,向乙方輸送,甲方收取乙方每噸顆粒單價為 元/噸含運費不含稅金。生物質顆粒價格如果上升必須調整價格。
3、生物顆粒運送到乙方廠內,乙方必須在當場驗收后立即付款并負責卸貨。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面終止合同,如有終止合同者視為違約方。
2、合同期間該臺鍋爐是唯一合法使用設備,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者更換,否則屬于違約。
3、如乙方違約則賠償人民幣套鍋爐設備歸還乙方。
五、雙方約定
1、鍋爐以乙方名議登記注冊,合同期滿該鍋爐產權屬于乙方
2、每月生物質顆粒用量不能低于噸,若低于噸結算。(差額價200元/噸)
3、每月鍋爐設備累計維修時間為2天(國家法寶世假日及每年鍋爐年審檢不計維修時間)。
4、鍋爐的操作人員及支行安全由乙方負責。
5、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政府法規而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履行該合約,則合約自然終止其他費用及損失由乙方自行吸收。
七、其他約定事項:由雙方協商。
八、合同期限: 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蓋章簽字即生效。甲乙雙方各自保留一份,傳真件有效。
十、附注: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商品購銷合同 篇21
甲方(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銷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下列貨物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基本情況
1.當合同總價款超過人民幣壹萬元時,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甲方需支付總貨款的40%給乙方,即人民幣 元(大寫 ),剩余的60%貨款在一個月內付清,即人民幣 元(大寫 )。
2.合同總價款少于人民幣壹萬元時,乙方按照甲方樣稿要求訂制產品并簽訂本購銷合同后,甲方需支付總貨款的30%給乙方,即人民幣 元(大寫),剩余的70%貨款在一個月內付清,即人民幣 元(大寫 )。
三、交貨期限
乙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內交貨
三、售后服務條款
1.甲方所購產品制作完成時,甲方派專人進行驗收確認。甲方在簽收貨物后,發現貨物存在任何的外觀瑕疵問題,乙方均不負責。但發現貨物存在質量問題時,則按照乙方售后服務流程進行處理。
2.產品的首次安裝與調試由乙方負責。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3. 乙方就本合同中出售給甲方之貨物提供180天的免費保修服務,關于免費保修期的計算及免費范圍作如下約定:
①在免費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廣告產品進行維護或維修。
②免費保修期內維修服務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保修期內不屬于免費保修范圍內的損壞,乙方收取人工費及材料工本費。
③免費保修期內,由乙方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維修中的運費由乙方承擔,若不屬于保修范圍或人為損壞,運費由甲方承擔。
4.非免費保修情形:
為了使雙方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對于下列情形,乙方不承擔免費保修義務,由甲方選擇乙方或者他方提供服務:
① 超出免費保修期時。
② 由于自然因素、人為因素、政府行為和不可抗因素等意外災害而使產品損毀。
③ 由于用戶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產品損毀,包括但不限于用戶自行運輸、搬運時跌落、碰撞而造成的損毀。
④ 由于用戶自行對產品進行改裝及其他使用不當引起的損毀。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附件及補充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購銷合同 篇2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購貨內容及單價:
1、中沙
單價: 元/噸; 數量: 噸; 金額: 元
合同金額以收貨磅單中實際收到數量乘以單價為準;上述產品價款中已含運輸費、稅費、裝卸費等。
二、質量要求:
1、所供砂應為天然河砂;
2、規格要求:中砂;
3、含泥量小于3%,泥塊含量小于1%,石子及鵝卵石含量小于2%。
三、供貨方式:
乙方接到甲方要貨通知后于10小時內將貨物送至甲方指定地點,如每月三次供貨不及時,扣除貨款違約金貳萬元。由乙方負責組織承運,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結算方式:
1、乙方憑磅單與甲方對帳,付款時乙方要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2、付款方式:現金或轉帳方式。甲方不能按時支付貨款,本合同自動終止。
五、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甲方施工工地。
六、驗收方式:
1、甲方根據行規制定具體驗收標準,并據此進行驗收與計量。
2、以甲方過磅數量為準,但必須將雙方核實,乙方有權隨時對過磅進行抽查,如有異議,須經雙方協商解決。
3、每批貨物送至甲方后,甲方進行抽檢后合格的,但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發現有不合格的產品(人為除外),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給予更換并承擔全部的違約責任。
七、合同變更解除
1、因工程原因需要變更所購物品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重新變更或更改購銷合同。
2、甲乙方中有一方出現違約責任,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經濟責任。
八、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所交產品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退貨,因質量問題所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并承擔該次貨款20%的違約金。
2、乙方如不能按照甲方所通知的時間供貨,或者逾期交貨,逾期交貨的違約金為當次貨款的20%。
(二)甲方的違約責任
1、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10%的違約金。
2、逾期付款的,應按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出賣人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3、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承擔乙方此所受的損失。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甲方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執行期內,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期限:本合同一式貳份。經法定代表人簽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經辦人: 經辦人: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商品購銷合同 篇23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第二條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_________
第三條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___________
第五條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
4.運輸費:_______
第六條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__%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__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_%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__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___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__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__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注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注銷合同部分總額__%的補償金。
第九條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選一)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份。
訂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蓋章)乙方:____(蓋章)
代理人:_____(蓋章)代理人:___(蓋章)
負責人:_____(蓋章)負責人:___(蓋章)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
____年__月__日
商品購銷合同 篇24
銷售方:_________________(單位或個人)簡稱甲方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收購方:_________________(單位或個人)簡稱甲方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礎上,就商品收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清單:_________________
品名
等級
單位
數量
單價
總價(萬元)
合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一、 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_雙方根據合同產品清單共同清點產品箱數、規格、型號,如完全一致為驗收合格。
二、 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時間地點
三、 運輸費用:_________________運輸費用經協商由方承擔。
四、 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貨到付款,憑增值稅發票通過銀行承辦,或以現金及其他方式銀行轉賬支付;
五、 違約條款:_________________如乙方未按時交貨或甲方未按指定日期付款,每天均按合同金額的2‰收取滯納金。違約責任按《民法典》相關條款執行、合同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
1、
2、
3、
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執行期內,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指定委托人(公章及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指定委托人(公章及簽字)
共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20__________年月日
商品購銷合同 篇25
工業品一般是指由工商企業、政府機構或事業單位所購買,用于生產、銷售、維修或研發的產品與服務的總稱,根據產品在生產中的不同用途細分為原材料、設備、組裝件、零部件、消耗補給品和服務六種。
工業品銷售不同于一般消費品,它是面向企業而非普通消費者。因此,一個在一般消費品領域很有經驗的業務人員,轉做工業品銷售時可能做得很差,因為兩者面向的客戶不同,需要的能力也不同。
銷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并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后,10日內作出答復,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注明。有固定購銷關系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并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商品購銷合同 篇26
合同編號:
合同機密,請勿泄露軟件產品銷售合同::南昌金啟軟件有限公司合同簽定日期: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第1頁甲方(采購方)乙方(供應方)日
軟件產品銷售合同
甲方:乙方:南昌金啟軟件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K-Office協同辦公軟件(以下簡稱本軟件)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軟件版本及價格
第二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可以永久使用本軟件版本提供的全部應用功能。
2.甲方自行提供運行本軟件的服務器環境或相關軟件(服務器操作系統、數據庫軟件)。3.甲方因業務需要,需對本軟件進行二次開發增加功能,乙方有權酌情收費。4.乙方為甲方提供軟件產品使用說明文檔。
5.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服務支持內容提供及時的服務。
6.對于乙方軟件本身質量問題所引起的故障,乙方應對其進行終身維護并修正。7.乙方聲明并保證,乙方對本合同銷售的軟件具有合法的全部版權,其產品為正版軟件,不會侵犯、導致或引起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它合法權益。
第三條服務支持期限
1.本軟件的服務支持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2.服務支持期滿,可選擇是否續期,續期費用人民幣元/年。
第四條合同付款
1.本合同簽定后3日內,甲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額人民幣元,到帳后3日內乙方進行軟件安裝實施。
2.乙方收取本合同款項的指定銀行帳戶,如下:
A、單位名稱:南昌金啟軟件有限公司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南昌市陽明支行賬戶:
B、工商銀行南昌分行戶名:饒亮賬戶:C、建設銀行南昌分行戶名:饒亮賬戶:
第五條軟件版權及商業機密
1.甲方通過合同取得本軟件的使用權,本軟件著作權歸屬乙方。
2.甲方不得以任何目的(包括學習或研究等目的),以任何方式及媒介復制、傳播本軟件提供給第一條中軟件授權使用單位外的單位、個人或公眾使用。
3.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重新分發本軟件,不得在本軟件的整體或任何部分基礎上以發展任何派生版本、修改版本或第三方版本用于重新分發。更不得利用非法重新分發獲利,也不得對本軟件進行出租、租借、發放許可證、出售或抵押。4.甲方明確承諾對本合同的價款保密。
第六條軟件的驗收
本軟件安裝實施完成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軟件驗收單》七個工作日內對本軟件進行書面形式簽收。雙方同意:如甲方在收到乙方《軟件驗收單》七個工作日內未書面簽收,乙方也沒有收到書面異議的,視為本軟件全部驗收合格。
第七條免責條款
1.本軟件及所附帶的文件是作為不提供任何明確或隱含的賠償或擔保的形式出售的。2.甲方必須了解并認同自己使用本軟件的風險,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軟件產品所發生的特殊的、意外的、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的任何執行階段,因動亂、暴亂、火災、水災、風暴、爆炸、戰爭、政府行為、地震或任何其它雙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因素而沒能履行其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時,甲乙雙方之義務應暫時相互凍結,同時雙方應盡力避免損失的擴大。
第九條其他
1.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應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過程中,除提交訴訟的爭議部分外,合同其余部分繼續履行。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條款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3.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授權代表簽字:
[以下無正文]
乙方(蓋章)日期: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商品購銷合同 篇27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商品質量標準
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二條: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商品定價,乙方同意按參考、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三條:預付貨款
乙方會先預存1080元;等貨款不足250元時續存。
第四條: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每一個月的25--28號結賬一次。
第五條:運輸流程均已快遞送貨;除大件列外,應協商。
1、發貨流程:
A、乙方向甲方訂貨付款,甲方收到乙方貨款12小時內按乙方指定的收貨人及地址以快遞方式發貨,運費由乙方承擔。
B、如遇甲方缺貨,甲方應在12小時內及時通知乙方具體情況和原因,再對訂單做相應處理。
C、法定節假日只接單不發貨,節假日訂單在節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發貨(特殊情況會及時通知乙方)。春節長假會提前1周通知乙方具體假期。
2、售后服務:
A、甲方對所售產品承擔最終承擔責任,如果消費者發現假冒偽劣產品提出的假一罰十賠償承擔起理賠責任,甲方當并協助乙方做好售后工作。
B、甲方實行7天無理由退換貨的售后服務,來回運費由乙方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或者發錯貨的退換貨來回運費由甲方承擔。
C、無理由退換貨乙方需保證產品完好無損不影響二次銷售。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霉爛等情況,乙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并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甲方,因此所發生的費用損失,由甲方負責,如經甲方要求代為處理,并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七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
第九條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并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10月1日--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