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你摩托買賣合同(通用3篇)
二手你摩托買賣合同 篇1
出賣人:
買受人:
一、摩托車金額:
摩托車品牌型號顏色價格備注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摩托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摩托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摩托車,必須是在《全國摩托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摩托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摩托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摩托車在購買后,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系、解決。
8、如屬于在摩托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后生效。
買受人:出賣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年月日
二手你摩托買賣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供方:
需方:
供、需雙方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找范文就來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并達成如下條款,以咨共同遵守:
一、產品情況
名稱
牌號商標
規格型號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三、數量
(一)數量單位
(二)包裝貨計價重量:含包裝不含包裝
(三)決定交付數量的時間、地點注:允許%正負尾差/合理鎊差/在途自然增減量,計算方法:
(四)過與不足數量的計價
四、隨貨單證(注:主要是保證產品交易合法性方面的單證)
五、質保期、售后服務
六、交貨條款
(一)交貨期限
(二)遲延交貨
(三)提前交貨
(四)交貨地點
(五)交貨通知
七、運輸條款
八、包裝條款
(一)內包裝
(二)內外包裝填塞物
(三)外包裝
(四)裝運標記
(五)嘜頭
九、付款條件
供方應在內向需方支付全部貨款,但在支付貨款前,供方應向需方提供相應的發票。
十、檢驗條款
(一)檢驗標準
(二)檢驗方法
(三)檢驗地點
(四)檢驗單位、時間、內容,異議時間
十一、違約責任
(一)1、需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付款額的%向供方支付違約金。
2、供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貨金額的%向需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日,視為供方不能如約交貨,則需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賣方特此保證,其提供的貨物如包含了他人的專利找范文就來權、商標權或著作權的,則該貨物并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工業產權或其它知識產權,任何第三人均不能根據知識產權對標的物提出任何權利或主張。供方違反本條款的應向需方支付違約金 元。
(三)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質保條款和索賠條款的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但若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不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買方有權直接從應付貨款中扣除賠償數額。
1、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費用。
2、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失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3、用符合合同規定、質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四)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若外商在檢找范文就來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買方可要求賣方承擔外商的索賠,或按前款規定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若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不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買方有權依外商索賠直接從應付貨款中扣除賠償數額。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一)協商解決:雙方之間由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有關本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修改和終止)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或索償均應當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二)訴訟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雙方日后可再行協商。
十四、其他約定事項:(視情況選擇適用)
合同傳真件視同正本,具有法律效力。 供方:
需方: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日期:
二手你摩托買賣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號: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號: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號:
買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郵破編號: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姓名 國籍:
地址:
郵政編號: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
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
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雙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 。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 ,規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 。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 __,施工許可證號為. 。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
機關為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筒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 【幢】【座】 【單元】【層】 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 ,屬于 結構,層有為__ .
建筑層數地上 層,地下 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
面積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 幣)每平方米__元,總金額( 幣) 千 百 拾___萬___千____百____拾__ 元整。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 幣)每平方米__ 元,總金額( 幣) 千 百 拾___萬___千____百____拾__ 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 幣)每平方米__ 元,總金額( 幣) 千 百 拾___萬___千____百____拾__ 元整。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職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房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房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
(2)
(3)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 30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房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 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 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合同約定面積×100%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來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愛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第八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各下列第 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5.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主之日起 日內告知受人的;
2.
3.
第九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用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 日,自本合同第八條款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的合同,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第十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 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
(3)
(4)
(5)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 15 日內作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 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受入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 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設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的定
(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處理:
1. 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
2.
3.
4.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
2.
3.
4.
第十五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
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曰起____日
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 %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
第十六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位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
本合同的附件。出實人自商品往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本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標大或者非出實人原因造成的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七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板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板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5.
6.
第十八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商品房有關聯的公關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一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______份。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 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 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章)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于 簽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