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木材購銷合同(通用3篇)
年木材購銷合同 篇1
年木材購銷(訂貨)合同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計量單位: 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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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91-0105│
│ 國家調撥通知書 │字第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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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區)調撥通知書│字第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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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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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局調撥通知書 │字第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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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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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號
│字第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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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站 │材│規│等│單│數│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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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收貨單位├─┬──┬──┤樹│ │ │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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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車站│專用│種│格│級│價│合│月│月│月│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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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港口│ 線 │ │ │ │ │計│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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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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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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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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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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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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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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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結算│帳│通訊│電報│電話│郵政│開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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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戶頭│號│地址│掛號│號碼│編碼│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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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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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號│
│電報掛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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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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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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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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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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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號碼│ │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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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合同按《民法典》、《工礦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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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購銷合同條例》、《木材統一送貨辦法》│ 8.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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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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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運輸方式:
│ 9.其他約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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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結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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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提)貨地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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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捆綁用具的供應與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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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檢疫辦法、地點及費用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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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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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木材購銷合同 篇2
供貨方(簡稱甲方):
購貨方(簡稱乙方):
甲方在景谷縣扶貧辦宣明林場購買到一片按樹原木第 10 林班共 4 小班,第 16 林班共 3 小班 11 小班,采伐總面積約 973畝,樹種為按樹原木。甲方需要采伐 35000 立方米,乙方愿意購買,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原木木材購銷合同書 :
一、 樹種、規格、等級、數量:
1 、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止,供給乙方按樹原木 35000 立方米。
2 、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制材規格,即從 1 米
4.2 米長, 尾經 4 公分以上的按樹原木全部制材并按同種規格碼方,全部 銷售給乙方,不再賣給
第三者。
3 、木材皮要剝光,枝節也要削平,兩頭鋸口要平直,頭尾 不能破損,造材時必須按乙方規定的規格制材。宜短則制短材, 不能方材短制,宜短留長, 3米以上材要從
第二節起制材,集 材歸堆要分別材種按頭尾同向不能直立倒亂放。
二、 供貨時間、地點、方式:
甲方須把所采伐的木材送到乙方指定存貨場后交給乙方, 檢尺方法按雙碼檢量,滿尺進位。
三、結算方式:
乙方必須預交木材款定金 200 萬元給甲方,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存到甲方賬戶,甲方每購滿 200立方米木材應立即付清貨款給甲方。如乙方遲延付清貨款給甲方,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四、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甲方通知的時間和數量供貨,影響甲方工程施工,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2.乙方所供應木材出現尺寸偏差或彎曲,不能用于工程施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年木材購銷合同 篇3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訂立,本著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反復協商,達成一致,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供貨材料
杉木雙面無結指夾扳規格2.44米*1.2米*0.017 19000塊、每塊為198元小計3760000元,杉木單面無結指夾扳規格2.44米*1.2米*0.017 18000塊 每塊為188元小計3384000元,本次合計采購金額為7144000元。 上述材料的價格是包到乙方施工現場包下車費的價格。
二、驗收標準、方法及提異議的期限
杉木指夾板必須嚴格按合同要求的寬度、厚度執行,木膠板的材質必須跟樣板一樣,厚度不得低于已定的規格,并必須保證質量合格,驗收方法到乙方施工現場按實點數,由甲方提供,供貨單、庫管簽發驗收數量單(三聯單),依送貨單驗收,如有異議必須在當日內提出。
三、結算方式
以第一次送到乙方施工現場的日期為準,兩個月內支付所送材料款的80%,次月金額支付所送材料款的尾數。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在執行合同中,不得向其他供貨商供貨,如不按合同規定,甲方可拒絕送貨,乙方每天應承擔甲方總貨款的4%違約金,若甲方不能滿足乙方需用,耽誤乙方施工工期,甲方必須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必須按照乙方提供需方施工日期按時送貨,(但乙方必須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報的數量多少)若甲方不能按時供貨到場,給乙方造成施工工期延誤的所有損失概由甲方負責。
3、甲方供貨的材料不能滿足合同的要求,乙方有權退回或酌情扣除材料費。
4、乙方若向甲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5、若甲方供貨不及時,每天應承擔當日貨款的2%違約金,但遇不可抗拒力或甲方按提前通知除外。
6、乙方按合同付有所有貨款,乙方如不按合同付款,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費用,每超過一個月未付金額的3%算違約金。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管理部門調解,依法向雙方依據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2、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須提前十五天通知并提出充分理由,以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項目部備案一份,本合同一經簽字即生效,任何雙方無權更改,材料供貨完成,材料款結清后即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