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材銷售合同書(通用5篇)
鋼材銷售合同書 篇1
甲方(賣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授權代表:
乙方(買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授權代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采購鋼材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工程地點及工程名稱
二、供貨數量
乙方因工程需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不定時、多批次向甲方采購為準。
三、交易方式
口頭或書面向甲方訂貨,有權簽收甲方的供貨單,乙方對該代表的一切行為均予以認可;
2、除上述代表外,乙方未經書面通知甲方,擅自變更上述授權代表、擅自指定其他人員簽收甲方供貨單的,不論其有無授權或是否加蓋乙方公章,乙方均須對該供貨單簽收的供貨承擔全部付款義務,并且不得以簽收人員變更或無授權等任何原因拒絕付款;
3、上述乙方授權代表可以用電話、傳真、訂貨單等形式通知甲方所采購鋼材的具體品名、規格、數量等,甲方應當按照乙方的發貨通知將乙方所需鋼材送達雙方指定地點,如有特殊原因無法及時送達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4、乙方自行提貨或在甲方的鋼材送達之后,應當場予以清點數量,核對規格、品名、價格等,乙方核實確認后須在甲方送貨單或供貨單上簽字或蓋章簽收,如有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 3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關檢測報告,否則該批鋼材的質量視為乙方確認完全合格。
5、乙方確認:乙方完全認可甲方制作的送貨單或供貨單作為甲乙雙方結算的憑證與依據。
6、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四、價格及結算方式
格為:
2、乙方提(收)貨時未付款的,雙方一致確認按照以下價格結算貨款:
3、付款方式及時間:
五、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在上述約定付款期限內付清貨款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自乙方逾期付款之日起,按總貨款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違約金;
2.在合同履行期內,若乙方更換供應商,應提前15日通知甲方,并于通知到達甲方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付清所有貨款,否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欠款項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代為保管、保養貨物所支付的費用;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可終止合同。乙方應于合同終止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結清所有款項,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欠貨款總額的萬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
六、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 效。
甲方:(章) 乙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鋼材銷售合同書 篇2
供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需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由甲方向乙方所需鋼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及平等互利原則,甲乙雙方協商條款如下,共同遵守:
一、 根據需要,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合格鋼材到乙方指定地點,質量達到質檢、復檢合格。乙方做到先檢驗后使用,如出現質量問題所有責任全部由甲方負責。
二、 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鋼材單價按重慶市場價計算,另加運費 元/噸到工地為止。
三、 所供鋼材為國家認可的廠,并達到檢驗合格。
四、 乙方向甲方采購鋼材 噸大寫: 噸,每次供貨提前一天雙方以重慶市場核定價格為準,以現場收料單上雙方簽字認可的數量、規格、單價進行結算。
五、 甲方給乙方按批次供鋼材,十五日為一個檢測周期,十五日內如支付該批次鋼材款則不計資金利息,超過十五日則從鋼材到場第十日起計資金利息,乙方按每天每噸鋼材加價10元結算給甲方,甲方供滿 噸時,乙方必須結清所有款項。
六、 鋼材直條按檢尺理論重量計算,盤元按過稱重量為準。
七、 乙方必須提出前5天向甲方書面提供所需鋼材數量、型號、否則延誤工期由乙方自行負責。如果甲方未按乙方計劃量供貨,甲方每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叁仟元整。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支付鋼材款,乙方每日按所欠鋼材款總額的3%付違約金給甲方,直至到付款之日為止。
八、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單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鋼材銷售合同書 篇3
甲方(賣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授權代表:
乙方(買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授權代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采購鋼材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二、供貨數量
乙方因工程需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不定時、多批次向甲方采購為準。
三、交易方式
口頭或書面向甲方訂貨,有權簽收甲方的供貨單,乙方對該代表的一切行為均予以認可;
2、除上述代表外,乙方未經書面通知甲方,擅自變更上述授權代表、擅自指定其他人員簽收甲方供貨單的,不論其有無授權或是否加蓋乙方公章,乙方均須對該供貨單簽收的供貨承擔全部付款義務,并且不得以簽收人員變更或無授權等任何原因拒絕付款;
3、上述乙方授權代表可以用電話、傳真、訂貨單等形式通知甲方所采購鋼材的具體品名、規格、數量等,甲方應當按照乙方的發貨通知將乙方所需鋼材送達雙方指定地點,如有特殊原因無法及時送達的,甲方應提前三天通知乙方; 4、乙方自行提貨或在甲方的鋼材送達之后,應當場予以清點數量,核對規格、品名、價格等,乙方核實確認后須在甲方送貨單或供貨單上簽字或蓋章簽收,如有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 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關檢測報告,否則該批鋼材的質量視為乙方確認完全合格。
5、乙方確認:乙方完全認可甲方制作的送貨單或供貨單作為甲乙雙方結算的憑證與依據。
6、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產品運輸費、產品包裝物以及所產生的包裝費由甲方提供及承擔。
四、價格及結算方式
3、付款方式及時間:
五、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在上述約定付款期限內付清貨款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自乙方逾期付款之日起,按總貨款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違約金;
2.在合同履行期內,若乙方更換供應商,應提前15日通知甲方,并于通知到達甲方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付清所有貨款,否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欠款項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代為保管、保養貨物所支付的費用;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可終止合同。乙方應于合同終止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結清所有款項,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欠貨款總額的萬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
六、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 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鋼材銷售合同書 篇4
需貨方: (簡稱甲方)
供貨方 : (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鋼材買賣過程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維修船舶所需要的鋼鐵材料全部由乙方供應,大約需要鋼材300噸。
二、乙方供貨的價格按送貨當天長沙市鋼材市場實際價格。
三、甲方所需要的鋼鐵材料,乙方送到甲方倉庫后,由甲方委派工人卸車點數為準。
四、乙方送給甲方的材料,在到達甲方清點入庫后,甲方在乙方的送貨清單上簽字方可。
五、甲乙雙方協定付款方式,對于甲方所送鋼材之貨款,除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延期結款的120噸貨款外(即墊貨120噸),乙方應于送貨之日予以結清貨款,如果甲方經濟周轉有特殊情況,必須提前通知乙方支票不能進帳,在沒有通知乙方的情況前提下,乙方進帳了甲乙雙方支票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由甲方自負。
六、甲方開給乙方的貨款支票期限為三十天,但是在甲方資金周轉特殊的前提下,乙方再次讓步給甲方籌備時間定為五天,如諾甲方依然不能給乙方對現,乙方將在第三十五天后起算甲方的違約金。
七、甲方違反上述第六條之約定,未能按期足額支付貨款,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按所欠貨款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甲方在二十五天內還未支付所欠貨款,違約金在六十天《35天+25天》后按每日千分之六計算直到付清貨款。
八、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糾紛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甲乙雙方指定由湘陰縣人民法院裁決。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其他約定事項:
1、約定鋼材廠家為:湘鋼、鏈鋼、南鋼、萍鋼
2、每月15日為約定結算日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鋼材銷售合同書 篇5
買方:
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鋼材情況
1.鋼材名稱:
2.材 質:
3.規 格:
4.生產廠家:
5.計量單位:
6.訂購數量:
第二條 鋼材的質量
鋼材的質量要求為: 正規出廠符合GB1499.1-20xx 、GB1499.2-20xx標準的合格產品 。
第三條 價款
1.合同單價: 見鋼材定購明細表 (該價格含稅費、運輸費、裝卸費等)
2.合同價款: 元,大寫: 。
3.實際結算價款按照每批供貨數量過磅乘以鋼材單價計算。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需方在全部到貨后 日內按GB1499.2-20xx、GB1499.1-20xx完成驗收,驗收合格后支付。
2.支付時間:每批貨驗收合格后 日內一次性結清支付。
第五條 交貨期限
交付期限按需方提供的每次用量計劃第二天起,500噸以下 天內送齊,20xx噸以下 個工作日內送達。超過3000噸以上 日送達。根據量的變化雙方也可協商送貨時間。
第六條 鋼材的運輸及交貨地點
1.鋼材的運輸、裝卸由
2.采用 方式運輸。
3.運雜費用由 承擔。
4.交貨地點: ,到達交貨地點前標的物風險由 承擔。
5、送貨人員必須遵守買方施工現場的安全規定,裝卸車過程必須聽從買方現場人員的指揮及安排。
第七條 鋼材的驗收
1.驗收方式:
2.驗收檢驗時間: 。
第八條 雙方的義務
(一)買方的義務
1.按合同約定對鋼材進行驗收。
2.按合同約定支付鋼材價款。
3.若所需鋼材情況發生變化,需方應及時將變化后的各項要求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賣方,若因需方不能及時通知所造成的損失由需方負責。
4.其他: 。
(二)賣方的義務
1.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供應鋼材,所供產品必須為首鋼、唐鋼、承鋼、宣鋼生產的產品,供貨時賣方應提供產品質量證明書(應符合GB/T2101-20xx的有關規定)。
2.按合同約定的質量和數量供應鋼材。
3.按合同約定將標的物運至指定的交付地點。
4.交付鋼材時提供材質證明書、鋼材出廠質量證明書、合格證等壹式 份。
5.其他: 。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買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約定進行驗收,賠償因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
2.未按合同約定支付鋼材價款,每延遲一日,應償付賣方按每噸每日 元的違約金進行補償。
(二)賣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供應鋼材,在買方催告后 日內,仍不能按期供應,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
第十一條 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第十二條 本合同的債權債務不得轉讓給第三方。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 份,買方 份,賣方 份。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買方(蓋章): 賣方(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