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林木買賣合約書(通用4篇)
山林林木買賣合約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林木買賣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林木坐落
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所種林木__________顆出售給__________。
二、林木品種、價格、數量及總價款
1、林木品種為:_____
2、林木價格:_____
3、林木數量:_____
4、總價款:_____
三、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在__________日內以現金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四、林木交付方式
1、交付時間和期限:本協議簽訂后天內交付。
2、交貨地點:甲方林木所在地。
3、交貨方式:現場交接。
五、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所售林木已如實陳述上述林木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所售林木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所售林木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2、乙方保證按協議約定支付林木價款。
3、甲方保證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
4、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后,甲方放棄對林木的一切權利。
5、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土地經營權流轉方法簽訂土地流轉協議。
6、本協議簽訂后,既而得到林木的全部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關部門依法征地所得賠償款等權利。
六、本協議的解除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本協議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本協議,并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甲方___________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本協議,并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乙方___________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經濟損失。
七、不可抗力
若遇因國家政策、法律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特別約定
因乙方購買的林木為成活林木,甲交付林木后,乙方仍需在該地塊種植。故此,乙方在與該地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簽訂土地流轉協議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再者,因該地塊與甲方剩余租賃地塊相鄰,故此,在此明晰該地塊的面積為__________畝,四至為:東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約定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并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爭議的解決
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山林林木買賣合約書 篇2
出賣人: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樹木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______畝顆林木出售給乙方。
第二條:甲方承諾擁有上述樹木的合法處理權,保證上述林木無任何權屬紛爭和經濟糾紛。
第三條:甲乙雙方確認上述林木的出賣價款共計______元。
第四條:乙方于簽訂合同當日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元。剩余款項待砍伐結束裝運完畢時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乙方自行負責具體砍伐、裝卸、運輸上述樹木的相關事宜,并自行承擔安全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即簽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如有違反,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林木買賣合約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貫徹落實林業產權制度改革政策,經缸瓦窯溝村村民代表會議研究決定,同意將村所屬林地林木座落(炮臺陽坡大北坡西孟子溝)一事進行協商,最后以陸萬捌仟元整賣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擬定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林地、林木座落四至,樹種面積:
東:分水嶺 西:山根 南:石孟子溝 北:北岔陽坡 面積:約390畝。
二、林地、林木買賣年限:
從xx年8月26日起至xx年8月26日止,期限為70年。
三、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乙方一次性交林木款陸萬捌仟元(¥:68000.00元)整,將此款交缸瓦窯溝村村委會。
四、在合同期間,乙方具有林地的使用權、林木所有權,乙方自主經營,自主管理,甲方不予干涉。
五、雙方責任:
1、因四至不清,權屬不明,甲方負責解決處理,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并負責賠償。
2、林權證的變更手續由乙方辦理,并支付費用,需甲方提供手續,甲方應積極提供。
3、砍伐樹木時,乙方按規定審批砍伐,不得亂砍濫伐,否則自行承擔其責任,與甲方無關。
4、在合同期限內,乙方盡享有轉讓、轉包和他人聯營的權利,其家庭和子女有繼承權。運木村的道路問題,甲方協助乙方解決和處理,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
5、砍伐樹木后,乙方按其有關部門的規定栽植,甲方不予干涉,在合同期間乙方自己爭取的資金和上級的優惠政策,就此林木所給的補助,歸乙方所有、使用。
6、合同期滿,乙方將林木和林地內沒砍伐的樹木無條件交還甲方。
7、陽坡已賣出的墳地,見原始合同讓埋。
8、山下爆竹庫占地合同到期后,地租由乙方收取。
六、違約責任:
單方隨意解除合同,應向對方賠償違約金捌萬元整(¥: 3 80000.00元),不足以彌補對方所造成損失的還應予以補償。
七、未盡事宜,雙方另協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鎮政府一份,公證處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隆化鎮缸瓦窯溝村村委會
法人代表:
乙方:
村民簽字:
年 月 日
山林林木買賣合約書 篇4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木材約木材賣給乙方砍伐運輸,特訂立此合同:
一、甲方所賣 林木山地點在東為界;南;西;北為界;共計畝。(詳見地圖筆線標示)。
二、甲方以給乙方砍伐運輸。
三、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
2、協助乙方對林木所屬權是否屬實進行核實,除此之外,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四、乙方責任:
1、乙方應在合同簽訂時先交定金人民幣簽訂后按每遲延一天加收人了幣元計算,款項付清后乙方才可以開始砍伐林木。
2、乙方砍伐運輸期間在林區或鄉路等與他方發生糾紛或需要賠償等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3、在林區砍伐施工所出現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負與甲方無關。
4、在砍伐期間發現有林木被盜等情況,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砍伐完畢。
五、甲乙雙方不得借故中途終止協議,違約者應罰違約金元給對方,乙方按期限不能完成砍伐林木的每超一個月(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應付給甲方誤地費人民幣元。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采伐結束后本合同自行作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