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解析(通用27篇)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解析 篇1
房屋買賣合同簽定后,遲遲未辦過戶,責任應當由誰承擔?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以后,買方交付了房款,并實際占有了房屋,賣方未履行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的,屬于違反買賣合同約定義務的行為,賣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買方如果對這套房子志在必得,一定要盡早起訴,同時為避免賣方另將房屋轉賣他人,最好將房屋進行保全;如果買方志在違約金的賠付,須將已支付給賣方的房款取回再行起訴,以防賣方因敗訴而拖欠所支付的房款及違約金。
一房多賣的情況已經變得很常見,尤其是在二手房買賣交易過程中,如果在一房多賣情形下,多個當事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這種情況應該怎么處理?
出賣人就同一房屋分別簽訂數份買賣合同,在合同均為有效的前提下,買受人均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原則上應按照以下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買受人:(1)已經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2)均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已經實際合法占有房屋的;(3)均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又未合法占有房屋,應綜合考慮各買受人實際付款數額的多少及先后、是否辦理了網簽、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確定。
在二手房買賣交易過程中,經常看到這樣的情形,買家以他人名義購房,此情形如果借名人與登記人之間發生合同糾紛的,應該如何處理?
當事人約定一方以他人名義購買房屋,并將房屋登記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實際享有房屋權益,借名人依據合同約定要求登記人(出名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可予支持。但是,該房屋因登記人的債權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這里的前提是,當事人之間已經就借名購房達成了書面協議,或有證據能夠證明借名的事實。且借名人不得以其系實際出資人為由,對方善意第三人,但若第三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該情形的除外。
在現實生活中二手房買賣交易簽訂合同時,作為買家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二手房買賣時,三個合同特別重要,第一個合同是中介委托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買房,那中介一般不會讓你直接見賣房人,他們會擔心你會跨越他,直接和賣房人達成協議。所以,中介一定會讓你跟他簽一個中間合同。
第二個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這個合同上,買房人一定要簽仔細房屋原來的所有權是誰,房屋的面積有多大,房屋的價格是多少,各種費用的結清問題。對于出賣人來講,成本最低的方法就是簽訂一個相對細致的合同,各個條條框框都簽訂好了,也能避免糾紛。
如果買二手房時不是一次性付清的,那就得簽銀行貸款抵押合同。這個合同涉及到賣房人,買房人,賣房人的貸款銀行,買房人的貸款銀行,還可以再加三方,賣房人的貸款銀行指定的保險公司,買房人的貸款銀行指定的保險公司,還有中介公司,這個貸款行為可能涉及到七方,因此比較復雜。這種情況下,對于消費者來說,要想簽訂一個細致的合同,可以請個律師。
如果在二手房買賣交易中,賣家違約,作為買家是否有權解除合同?應該怎么處理?
為了維護市場經濟的交易秩序,合同解除權不能任意行使,即使賣方違約,買家要行使解除權仍需要具備合同解除權。解除權分為約定解除權和法定解除權。約定解除權即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內約定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條件,該條件具備時,一方可以通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權即合同法規定的對方違約情況下的解除權,主要包括對方逾期履行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履行、對方違反合同致使乙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對方明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將不履行合同的等等。在以上情況之一的,才可以解除合同。
定金在二手房交易中經常涉及,我就定金的相關問題簡要補充幾點:定金是指買賣雙方在訂立買賣合同或履行合同之前,為了擔保合同的訂立或履行而由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訂約或履約的保證金。《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該條通常也稱為定金罰則條款。
1)定金交付越多,是否賠償越多?《合同法》第九十一條“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二十一條“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百分之二十的,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定金數額最多不能超過房屋價款的百分之二十。如果一方違反訂金合同約定,多交的定金部分,另一方需要退還或不需要雙倍返還。因此,超過法律規定數額的“定金”,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定金”,不適用定金罰則。
2)買賣合同未能達成一致協議,定金罰則是否適用?雙方因買賣合同條款沒有達成一致意見,而未能簽訂買賣合同,即使交付了定金,“定金罰則”也得不到適用。因此,不一定交付了定金,就一定能夠保證合同的順利簽約,或適用定金罰則。在此,雙方在簽訂定金合同或交付定金時,應先就買賣合同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并將買賣合同附于定金合同后;或將買賣合同主要條款在定金合同中列明;或將定金條款寫進買賣合同內。以避免日后一方以買賣合同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為由,不簽訂買賣合同,發生定金罰則條款不能適用的情形。
3)“定金”與“訂金”的區別。“定金”與“訂金”只有一字之差,“定金”是法律上的概念,法律對定金有明確的規定,具有擔保性,適用定金罰則,但“訂金”法律沒有明確的加以規定,一般視為預付款,且不具有擔保性,不適用定金罰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一十八條的規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雙方在合同中應當明確所付款項為“定金”,并約定付定金的一方違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另一方違約,應雙倍返還定金。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解析 篇2
一、 一房多賣情形下,多個當事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怎么處理?
A: 出賣人就同一房屋分別簽訂數份買賣合同,在合同均為有效的前提下,買受人均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原則上應按照以下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買受人:
(1)已經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
(2)均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已經實際合法占有房屋的;
(3)均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又未合法占有房屋,應綜合考慮各買受人實際付款數額的多少及先后、是否辦理了網簽、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確定。
買受人中之一人起訴要求出賣人繼續履行買賣合同,出賣人以房屋已轉讓給他人為由提出抗辯的,法院可以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追加其他買受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其他買受人另行提起訴訟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依據前款原則協調處理。
二: 當事人先后簽訂數份合同或簽訂陰陽合同,對房屋價款和履行方式約定不一致的,怎么處理?
A: 當事人之間就轉讓同一房屋先后分別簽訂數份買賣合同,合同中關于房屋價款、履行方式等約定存在不一致,當事人就此產生爭議的,應當依據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的合同約定繼續履行。對于當事人在房屋買賣中確實存在規避稅收征管、騙取貸款等行為的,必要時可一并建議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也就是說,通過簽訂陰陽合同避稅的,避稅的條款因違背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而無效,仍應按照實際交易價格履行。
三: 以他人名義購房,借名人與登記人發生糾紛的,怎么處理?
A: 當事人約定一方以他人名義購買房屋,并將房屋登記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實際享有房屋權益,借名人依據合同約定要求登記人(出名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可予支持。但是,該房屋因登記人的債權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這里的前提是,當事人之間已經就借名購房達成了書面協議,或有證據能夠證明借名的事實。且借名人不得以其系實際出資人為由,對方善意第三人,但若第三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該情形的除外。
四: 一方當事人確實為購房出資,但不能證明當事人之間系借名關系的,怎么處理?
A: 當事人一方提供證據證明其對房屋的購買確實存在出資關系,但不足以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借名登記的約定,其主張確認房屋歸其所有或要求登記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不予支持;其向登記人另行主張出資債權的,應當根據出資的性質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也就是說,在此情形下,出資人只能向對方當事人主張雙方形成借款的債權債務關系,出資人只能要回借款及其利息,而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
五: 借用他人名義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保證住房,能否要求登記人將房屋過戶至借用人名下?
A: 借名人違反相關政策、法規的規定,借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并登記在他人名下,借名人主張確認房屋歸其所有或者依據雙方之間的約定要求登記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一般不予支持。
也就是說,借用人在其本身不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條件的情況下,不可能通過借用他人名義購買房屋,而達到規避購買條件,實現購買保障性住房的目的。
六: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買方交付了房款,并實際占有了房屋,能否直接要求確定房屋歸其所有?
A: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出賣人未依約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買受人提起房屋確權之訴,要求確認房屋歸其所有的,法院應當行使釋明權,告知其應當變更訴訟請求要求出賣人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買受人堅持不變更的,對其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也就是說,賣方未履行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的行為,屬于違反雙方買賣合同義務的行為,仍是合同糾紛,并不因為當事人付清了購房款,并實際占有房屋,而可直接要求確認其享有物權。
七: 房屋買賣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當事人根本違約的,違約方是否享有合同解除權?
A: 房屋買賣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當事人構成根本違約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不享有合同法定解除權。如果因不可抗力或情事變更等原因,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合同雙方均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一方當事人不同意繼續履行,愿意以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為代價解除合同,而另一方堅持要求繼續履行,經審查合同繼續履行不存在現實困難的,應當判決雙方繼續履行合同,但合同另有解約定金等約定或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的法定不能履行或事實不能履行情形的除外。
八: 房屋買賣合同對定金性質約定不明確的,如何處理?
A: 當事人在房屋買賣合同中對定金性質約定不明的,不應視為解約定金。所謂解約定金是指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約定以喪失定金為代價解除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雙倍返還定金為代價解除合同。
若房屋買賣合同中同時約定了解約定金和違約金,當事人一方已構成違約的,在約定條件成就時解約定金處罰與違約金可以同時適用。
也就是買賣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定金為解約定金的,就不能視為解約定金,任何一方不得以放棄或雙倍返還定金為代價解除買賣合同。原則上定金與違約金是不能并用的,但解約定金可以和違約金同時并用。在《北京高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的指導意見中》即規定:“當事人同時約定違約金和定金并約定了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一方違約,對方依據約定的定金性質一并主張違約定金和違約金的,法院不予支持;當事人一方違約,對方依據約定的定金性質一并主張解約定金和違約金的,法院應予支持。”
九: 房屋買賣合同因一方根本違約解除后,守約方可以主張賠償哪些損失?
A: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因一方當事人根本違約致使另一方訂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房屋差價損失、轉售利益損失等可得利益損失的,應酌情予以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在認定和計算可得利益損失時,應從守約方主張的可得利益賠償總額中扣除守約方未采取合理措施不當擴大的損失、守約方亦有過失所造成的損失、守約方因此獲得的利益以及守約方取得利益需要支出的必要的交易成本,并綜合考慮守約方的履約情況等因素予以確定。
也就是說,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賠償房屋差價損失、轉賣他人所得額外收入,特別是在出賣方一房二賣,出賣人將房屋以高于買受人所出價格,賣于第三人的情形,買受人有權要求從出賣人轉售的更高房價款中分享利益。
十: 房屋買賣合同不成立、無效、被撤銷后,如何處理?
A: 在買賣合同不成立、無效、被撤銷的情形中,形成的是締約過失責任,而非違約責任,此時,無過錯一方所受的損失,主要是信賴利益的損失。信賴利益的損失包括:所受損害和所失利益(當事人信賴合同有效成立而喪失另訂其他有利合同的機會損失等)、締約花費的成本等損失,但締約過失的損失賠償數額以不超過履行利益為限。
十一: 房屋買賣合同侵害第三方優先購買權的,如何處理?
A: 房屋的優先購買權,一般因房屋租賃合同,存在房屋共有人等情形而存在,若出租人轉讓房屋給第三人,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承租人請求判決其與出租人在與第三人同等條件下成立房屋買賣合同關系,出租人為其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經審查承租人購買房屋的意思表示真實,且具備合同履行能力的,法院可以支持其訴訟請求,并判決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依同等條件支付房屋價款,但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可以根據案件實際情況要求承租人提供相應的擔保以證明其具備合同履行能力。
承租人在訴訟中僅要求法院確認其對房屋享有優先購買權,而不要求行使優先購買權,經法院釋明后仍堅持不變更的,對承租人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也就是說,具有優先購買權的人,提起侵害其優先購買權訴訟的,在訴訟中,必須立即或擔保行使優先購買權,而不能只主張侵犯優先權,而不行使優先購買權。即不能自己不買,也不讓他人購買。
十二: 房屋買賣中,房產中介在居間合同中,具有什么義務?
A: 房屋中介機構對于房屋權屬狀況等訂約相關事項及當事人的訂約能力負有積極調查并據實報告的義務。
房屋中介機構違反忠實居間義務,嚴重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中介服務費用及從事居間活動的必要費用。委托人有損失的,房屋中介機構應當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房產中介在居間合同中,主要提供的是訂立合同的機會或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盡管房產中介作為非買賣合同當事人,無需對合同承擔法律責任,但房產中介應就其提供的訂立合同機會或媒介服務負責,若房產中介未適當履行其義務,對存在重大權屬瑕疵或其他瑕疵的房屋,本應或能夠發現其瑕疵,而僅因其不積極調查等消極行為未發現或未告知合同當事人,那么房屋中介機構不僅可能承擔退還居間費的損失,而且還可能會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十三: 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夫妻共有房產的,怎么處理?
A: 出賣人將登記在其個人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未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擅自以自己名義轉讓給他人,買受人為善意的,可以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有效。
出賣人為夫妻一方,轉讓房屋行為符合受讓人有理由相信夫或妻一方有處分權的,另一方不得以其不同意為由對抗受讓人。
此種情形多發生在,存在多個共有人或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房產登記在一人或夫、妻一人名下,受讓人在購買時,已盡到適當審查義務的,已核實房產證登記名稱與出賣人名稱相符的,不應或不能發現房屋存在共有事實的情形,在這種情況下,應保護受讓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解析 篇3
1 .合同無效應返還全部定金
案情簡介: 20xx 年 6 月 21 日,朱向陽的父親由陳荊松做為中介方,以朱向陽的名義與王慧海簽訂了一份房地產經紀合同,購買位于沈陽市某區的商品房一套,朱向陽的父親并按合同約定交付給王慧海定金 20xx0 元。合同簽訂后,朱向陽發現該合同上賣方(房主)寫的是邱木真,而在賣方(房主)上面簽名的卻是王慧海,經到沈陽市房產局咨詢和核實后,朱向陽找到王慧海,要求退還定金 20xx0 元。得知該房屋系劉菁珊購買的邱木真的,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朱向陽的父親所交的 20xx0 元定金實際上在劉菁珊手中,朱向陽的父親找到劉菁珊,經交涉,劉菁珊同意退回 17000 元。朱向陽的父親于 20xx 年 6 月 29 日 在收到 17000 元后,出具了收條,并在收條上注明 " 另外補償叁仟元整房主 " 。后朱向陽在向劉菁珊索要 3000 元未果的情況下,于 20xx 年 12 月 7 日 訴訟至人民法院,要求劉菁珊返還 3000 元定金,王慧海對劉菁珊的返還義務負連帶責任。
法院判決: 法院認為,朱向陽與王慧海、陳荊松簽訂的房地產經紀合同,因王慧海并非房屋的所有權人,而劉菁珊亦未依法登記領取該房屋的權屬證書,故該房地產經紀合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第(六)項“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的規定,系無效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的規定,因此劉菁珊應當返還全部定金 20xx0 元;被告王慧海與朱向陽簽訂了房地產經紀合同,并收取了定金,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依法判決:“一、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 10 日內,劉菁珊應返還朱向陽 3000 元定金款;二、被告王慧海對上述款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律師點評: 司法實踐中,法院對賣方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而出售房屋,有關房屋買賣合同效力認定問題上,做法很不一致,有的認定有效,有的認定無效。但是近年來,法院日漸趨向于認定有效。本律師認為,判斷民事合同的效力,其法律依據是民事法律法規,是《民法通則》、《合同法》,而不應該是行政法律法規《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本案中當事人簽訂的《房地產經紀合同》應當認定為無效合同,合同簽訂人王慧海既不是房主本人,其甚至與房主沒有任何聯系。王慧海明知劉菁珊不是房主,自己既沒有房主的委托手續,也沒有劉菁珊的委托手續,而以自己的名義簽訂合同并收取定金,其主觀存在過錯。并且王慧海將定金轉交給劉菁珊也是沒有任何法律和合同依據的,該轉交行為也存在過錯,因此王慧海對《房地產經紀合同》無效和定金的轉交均存在過錯,其應承擔連帶返還責任。依據《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2 .拒絕賣房雙倍賠償定金案
案情簡介: 20xx 年 6 月 30 日 原告高素琴與被告孫和平經房地產中介公司介紹,被告孫和平將一套房屋出售給原告高素琴,雙方協商,原告高素琴向被告孫和平先交納定金人民幣 5,000 元。之后,高素琴向被告孫和平交納定金 5,000 元,被告孫和平為此給高素琴出具收條一份,收條中寫明,該房屋系私有產權,總價額 73,000 元;孫和平在 20xx 年 7 月 12 日 應搬出此房,屋內設施不動;若孫和平不賣此房需賠償高素琴 10,000 元,若高素琴不買此房則定金不退。收條還注明在未辦理產權過戶前高素琴向孫和平押 3,000 元,辦理產權過戶后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并且,交付定金時孫和平正在辦理自己名下房屋產權證,雙方亦未簽訂房屋買賣協議。 20xx 年 9 月高素琴以孫和平未能與其辦理房屋過戶手續,要求孫和平返還定金未果,特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孫和平雙倍返還定金 10,000 元。
法院判決: 法院認為,原告高素琴與被告孫和平之間的房屋買賣雖然經房屋中介所介紹,雙方雖未簽訂房屋買賣協議,但雙方之間有收條為憑,從該收條記載的內容,對雙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應當認定有效孫和平取得房屋產權證后,未將該房出售給高素琴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對于原告高素琴要求雙倍返還定金的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持。依法判決:孫和平應于本判決書生效后十日內向高素琴雙倍返還定金 10,000 元。
律師點評: 定金合同是實踐性合同,從當事人實際交付定金時生效。本案中,根據定金收條中記載的內容,高素琴交付的屬于履約定金。若房主孫和平收受定金后不履行約定的交付房屋并辦理產權過戶的合同義務時,則高素琴有權要求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具有懲罰性,目的是為了約束當事人履行約定義務,在當事人違反約定時給對方合理補償,因此也具有補償性。本案中,孫和平違反約定拒絕為高素琴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導致高素琴獲得房屋所有權的合同目的無法實現,高素琴可以要求孫和平雙倍賠償定金。《擔保法》第九十條規定: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因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或者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可以適用定金罰則。
《擔保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本案中,買賣雙方在合同中已經明確約定交付的 10000 元是購房定金,并約定了定金的懲罰性質,即收受定金的一方違約的,須雙倍返還定金;交付定金的一方違約的,對方有權沒收定金。需要說明的是:若合同已經寫明“定金”,即使沒有注明定金的性質,也具有擔保法上定金的法律效力;若合同中沒有寫明“定金”,而寫明的是“保證金”、“押金”等其他名稱,但同時規定了定金的性質,那么也具有擔保法上定金的法律效力。
雙方約定的定金數額不應超過合同標的物總價款的 20% ,否則超過的部分無效。而且定金合同是實踐性合同,以定金的實際交付為生效要件。
3 .協議收回定金則無權要求雙倍返還定金案
案情簡介: 原告李耀鵬與被告嚴樹英雙方于 20xx 年 5 月 18 日簽訂一份房屋買賣合同書,約定嚴樹英將房屋一套以 49500 元的價格賣給李耀鵬,李耀鵬在簽訂合同時給付定金 4000 元。合同簽訂后,李耀鵬支付了全部的購房款。 20xx 年 5 月 29 日 雙方去房產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由于當時嚴樹英所帶證件不齊備,故產權過戶手續未能辦成。之后,嚴樹英通知李耀鵬再等幾天,后又告訴李耀鵬說,她的房子不能賣了。后雙方重新在該房屋買賣合同書上約定:“由于嚴樹英違約,嚴樹英于 20xx 年 6 月 6 日 將購房定金 4000 元還給李耀鵬,甲、乙雙方同意該協議終止。”被告于 20xx 年 6 月 6 日 將全部房款及定金 4000 元全部退還給李耀鵬。但是李耀鵬認為嚴樹英違反約定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還應支付 4000 元違約金。雙方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李耀鵬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嚴樹英支付違約金 4000 元,并負擔訴訟費用。
法院判決: 法院認為,原、被告雙方于 20xx 年 5 月 18 日所簽的合同書及以后所補充的協議內容,均為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原告在該合同書中的明確表示在被告退還定金后同意該協議終止,并未要求雙倍返還定金,應視為雙方當事人新的約定。雙方應按此約定履行,而且雙方已經實際履行。原告起訴要求雙倍返還定金沒有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 若干問題解釋》第一百二十條之規定,判決如下:駁回原告李耀鵬的訴訟請求。
律師點評: 定金合同是實踐性合同,雙方當事人不能約定定金合同生效的時間,定金合同生效的時間是法律明確規定的,即定金實際交付時定金合同生效。為此,雙方之間是否存在定金合同法律關系,一切以是否實際支付定金為準。《擔保法》第九十條規定: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本案中,由于嚴樹英違約不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李耀鵬依法有權要求其雙倍返還定金。但是當李耀鵬收回全部定金,不管雙方是否補充約定權利義務關系終止,雙方的定金合同關系都一律隨即終止,李耀鵬再要求雙倍返還定金則無法律依據,因此其訴求也不會被法院所支持。
4 .未取得產權證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有效案
案情簡介: 甲在 20xx 年 3 月 13 日 購買一套商品房, 6 月 1 日 入住, 11 月 30 日 開發商做產權作登記,甲 12 月 20 日 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在同年 11 月 20 日 ,甲與宋某在中介公司的介紹下,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合同中約定甲將建筑面積 129.70 平方米 的房屋,以 158 萬元價格轉讓給宋某。在約定了付款期限后,雙方又在補充條款中約定了兩項內容:一是該房屋目前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待賣方房屋所有權證辦理完畢后雙方再辦理過戶手續。二是買賣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雙方對此買賣行為均不得反悔,否則由違約的一方以總房價款的 10 %支付違約金。在雙方約定的首期付款期限到來后,宋某就一直沒有再履行過合同。 20xx 年 3 月 9 日 ,甲起訴到法院,要求宋某以總房價款的 10 %支付違約金 15.8 萬元。在庭審中宋某辯稱,是甲在沒有取得房產證之前,就與宋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該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屬無效合同。
法院判決 :法院認為,宋某與甲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中,明確約定雙方在取得房地產權證后辦理過戶手續,還明確了不交易的違約責任承擔。因宋某的違約行為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于是法院判決宋某按合同約定支付甲 10 %的違約金 15.8 萬元。一審判決后宋某提出上訴,認為法院適用法律錯誤,我國的房地產管理法明確規定未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房屋不得轉讓,宋某與甲的買賣房屋的行為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應屬于無效。但最后二審法院維持了一審法院的判決。
律師點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以及相關的北京市房地產轉讓的有關規定,的確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但是,法律法規并沒有規定在沒有取得房屋產權證時,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為無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未取得權屬證書不得轉讓是行政管理的規定,即要求行政機關對未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房屋不辦理過戶手續,但買賣雙方簽訂合同時在合同中注明了雙方對這一規定完全知曉,也知道只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才能辦理過戶,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因此認定雙方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這是符合合同法精神的。因此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但目前對于未取得產權證出售房屋的情況,法院的處理方式也不一樣,有的法院認為雙方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因此請讀者注意訴訟當中的風險。
5 .未還清貸款出售房屋買賣合同有效
案情簡介 :甲 20xx 年買的房子, 20xx 年 8 月 1 日取得房產證,但甲是通過貸款買的房屋,銀行貸款還未還清,房屋做了抵押。 20xx 年 12 月 21 日 ,甲與王某簽訂了買賣合同,王某交付了首付款并入住了該房屋。房子賣完不久,房價就漲了將近 20% 。于是,甲起訴到法院,以房子在轉讓時已抵押給銀行為由,要求法院確認這起房屋買賣行為無效,以達到收回房子的目的。
法院判決: 法院經審理認為,甲的請求不符合公平原則,為維護交易安全及市場交易的流轉,駁回了甲的訴訟請求。
律師點評: 因甲對房屋做了抵押,因此在抵押未解除之前你所購房屋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甲所購房屋在所有權行使上是受到一定限制的。但甲與王某簽訂的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雖然涉訴房屋已在銀行抵押,現合同已實際履行,王某給付了部分房款,目的在于讓甲將所欠銀行貸款還清,解除抵押,以利于辦理過戶手續,因此甲應及時還清銀行貸款。況且甲已將房屋交付給王某,王某也實際入住該房屋,因此從維護市場交易的秩序及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及甲要求確認合同無效的真實目的,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
6 .最終 辦不下來房產證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案情簡介: 20xx 年 4 月 15 日 , 何某與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 約定貸款購買開發商開發的一套房子。何某 20xx 年 2 月 28 日 辦理了入住手續,但未實際入住。 20xx 年 3 月 2 日,在北京 房地產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參與下 , 劉某、何某及中介公司三方簽訂了《房屋交易居間合同》 , 合同約定 , 劉某購買何某的房子,價款 40 萬元。合同簽訂后 , 劉某支付中介公司首付款 20 萬元,其中含定金 2 萬元 , 中介公司將其中 1 萬元留作自己的中介費,其余 19 萬給付了何某。劉某在等待開發商給何某辦理房產證,以便于盡快過戶,但是該項目的開發商已被撤銷了房地產開發資質,且房地產公司已是人去樓空,該項目無法辦理初始產權登記,所購項目的所有購房人均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于是劉某狀告中介公司 , 要求確認三方簽訂的《房屋交易居間合同》無效 , 并要求返還購房款。
法院判決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因開發商已不存在,買方最終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其合同目的已不能實現,應認定買賣合同無效,賣方返還房款。
律師點評 :目前法院對于沒有產權證即簽訂買賣合同并約定產權證辦理下來后辦理過戶手續的二手房買賣案件傾向于認定合同有效,現在也有越來越多的案例按此處理,但是對于簽訂合同時沒有房產證,賣方最終也不可能取得房產證的情況下,導致買方無法取得房產證,買方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法律保護 , 一般認定買賣合同無效,判決將買方或中介公司將已收的房款返還給買方。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解析 篇4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 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 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 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 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
第八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解析 篇5
甲方(賣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于市區小區,號樓,單元,第_____層,戶,共_________間,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
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房產權證號:____,
第二條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以后自動轉為房屋首付款,并到房管所去查實房屋產權證。
第三條:甲方出售此房屋,首先,具有〈〈房屋所有權證〉〉的上市交易權和相關的合法手續,否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并且承諾保證此房屋已經征得該項房屋所有人的同意,且該房屋權屬清楚合法。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條付款方式: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分兩期付清房款。
1、第一期:在房管所完成房產合同變更當日,乙方首付____元(含定金)給甲方。
2、第二期: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并于銀行放款日內付給甲方。
第五條交稅
1、營業稅方繳納。
2、個人所得稅方繳納。
3、契稅方繳納。
第六條房屋交付:
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后___內,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煤氣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房屋交接前產生的費用由甲方結清。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及時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內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愿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2、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使本協議無法履行,并給甲、乙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甲、乙雙方自理。
3、上述房屋以乙方勘察為準,一經交割,甲方不再承擔任何維修。
4、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由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補充協議: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_____年____月____年____月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解析 篇6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二手房售房合同范本,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買二手房合同范本,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二手房賣房合同范本,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 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北京二手房合同范本,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并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二手房居間合同范本,應書面通知甲方二手房購房合同范本,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二手房買賣協議范本,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二手房交易合同范本,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廈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解析 篇7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房屋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所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下稱“該房屋”,產權性質為商品房,房屋用途為住宅),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該房屋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已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元整,作為購房的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年 月 日,供暖費至 年 月 日,自來水費 ,天燃氣費 ,電費 。
年 月 日 ___年___月___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解析 篇8
賣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繳交稅費當日支
付首付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房屋交付
1、房屋交驗在雙方到主管機關辦理完權屬過戶登記手續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完成甲、乙雙方均應親自到場,辦理水、電、煤氣、物業、供暖、戶口遷移等相關事宜,確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產生的水、電、煤氣、供暖、物業等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后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雙方應簽署《物業交驗單》。
2、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務糾紛,并結清物業、供暖等手續。房屋設定抵押登記的,已通知抵押權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保證所售房屋建筑面積同產權證記載相符并提供齊全辦理權屬變更的全部手續
4、甲方存有公共維修基金的,在房產過戶之后公共維修基金歸乙方繼續使用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雙方依據民法典定金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悔約應當雙倍返還乙方定金,乙方悔約定金不予返還。同時,甲乙雙方如未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的,導致合同履行遲延或無法履行,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他方造成的損失。因遲延履行合同義務,違約方每逾期一日應賠償相當于成交價格的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產權人一份,乙方一份,許昌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解析 篇9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國籍: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地址:___郵政編碼:___聯系電話:___委托代理人:___國籍:__電話:__地址:__郵政編碼: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國籍: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地址:___郵政編碼:___聯系電話:___委托代理人:___國籍:__電話:__地址:__郵政編碼: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位于第___層,共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不包括±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包括±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種方式處理:
年 月 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三條 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為(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五條 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六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年 月 日 ___年___月___日
簽于_____ 簽于_____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解析 篇10
二手房買賣合同解除協議書
出賣人(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登記號:_______________,下稱“購房合同”)及相關文件,乙方購買甲方________號商品房(以下簡稱為該商鋪),現經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一致,就解除該購房合同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自愿解除上述購房合同。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雙方之間就該購房合同的爭議全部解決。
二、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后3個工作日內持上述購房合同及其補充協議、收款收據原件等相關資料,向甲方辦理退房手續。
三、甲方應于乙方辦理完畢退房手續后10日內退還乙方全部購房款人民幣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元)并無須支付利息。
四、甲乙雙方自愿協商解除購房合同,雙方就上述購房合同的簽訂以及已履行和未履行的權利義務,均無任何異議,互不追究違約責任或要求賠償損失。
五、乙方應配合甲方辦理購房合同注銷登記手續,若乙方不能按時提交相關資料或提交資料不合格或拒絕配合辦理的,甲方有權暫緩退還乙方所有款項。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政府相關部門留存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解析 篇1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
國籍: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國籍: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
國籍: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國籍: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
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
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不包括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包括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幣)_______億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幣)_______億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
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
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
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計算。
逾期超過__________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
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
按本合同
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
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個月內按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利率計算。
逾期超過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
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經_______________公證(指涉外房屋買賣))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頁,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理人(簽章): 乙方代理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解析 篇12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如為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如為單位):
授權代表(如有):
地址:
聯系電話: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如為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如為單位):
授權代表(如有):
地址:
聯系電話:
鑒于:
甲方于 年 月 日依法取得位于 市 區 路/街
號房地產所有權,現甲方自愿將該房地產轉讓給乙方所有,并由乙方支付相應房地產價款給甲方。房地產產權情況詳見相關權利證明文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其他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甲方與乙方經過充分協商,為確保雙方利益的實現,雙方就該房地產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與注釋
在本協議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規定或筆誤,下列用詞將具有如下含義:
1.1 合同或協議或本合同或本協議,指本房地產買賣合同及附件及經合同各方協商進行的書面修改、變更或補充。
1.2證明和文件,指能證實出賣人對擬轉讓房地產產享有所有權或有權處分的證明材料和文件以及其他應向受讓人出示的證明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契稅證、訴訟仲裁文書、遺囑等有關證明和文件。
1.3房產局/土地局,擬交易房地產所在地的房產局、土地資源管理局,即根據有關適用的法律法規應在該處進行轉讓房地產登記的登記機關。
1.4本協議所稱缺陷,是指房地產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房地產有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是指不符合該標準。
1.5違約事件,指違反本協議約定事項的行為,且不以給合同相對人造成實際損害為前提。
1.6 定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約定由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債權的擔保。
1.7 違約金,指合同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依據約定向守約方支付一定的金錢。
1.8 合同爭議,指與合同的簽訂、履行有關的爭議,包括與合同一方或任何第三人之間的爭議,爭議事項包括并不限于產權爭議、債權債務爭議、財產侵權爭議。
第二條 交易房地產基本情況
2.1 房產座落于 市 區/縣 路/街 號,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專有部分面積為 平方米,公攤部分面積為 平方米。所屬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
小區名稱為 ,房屋格局為 室 廳 衛。
2.2該商品房的用途為 ,屬 結構,層高為__________,建筑總層數為 層,所在樓層為第 層。每層 戶。
2.3 該商品房陽臺是 【封閉式】【非封閉式】。
2.4 電梯運行時間段為從 時 分開始,至 時 分止(如電梯24小時運行,本條無需填寫)。如分時段運行 。
2.5房產證號為: ,權利人為: ,共有人為: ;土地證號為: 權利人為: 共有人為: 。
第三條 權利與義務
3.1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必須按照協議約定,向乙方按時交付房屋及相關證照。并有權依據本協議收取乙方房地產價款。
(2)甲方承諾對本協議項下的房地產享有完全的所有權,交易房地產無任何爭議。如發生爭議,全部損失由甲方負擔。同時視為甲方違約,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承諾其向乙方提供或出示的涉及交易房地產的權利憑證真實、合法、有效。
(4)甲方承諾未在交易房產上設定任何形式的權利負擔,包括但不限于擔保物權、用益物權及其他債權。交易房地產未被查封或限制交易。
(5)甲方承諾本協議中對交易房地產的實物描述及權利描述均為真實,并無任何隱瞞。
(6)甲方承諾交易房地產不拖欠任何費用,包款但不限于采暖費、水費、電費、煤氣費、物業費、有線電視費、網費等。
(7)協助乙方辦理房地產登記過戶手續。
(8)其他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權利義務。
3.2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協議約定,向甲方按時交付房地產交易價款。
(2)按協議約定及時接收甲方房地產。
(3)根據登記過戶的需要,要求甲方配合辦理有關的手續。
(4)與甲方共同確認接收清單,明確交易房地產的范圍、現狀。
(5)其他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權利義務。
第四條 交易價款及支付
4.1本合同交易房地產價格約定如下,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乙方應當于 年 月 日將房地產價款 元人民幣交付給甲方,甲方收到房地產交易價款時應出具收條。
4.1.1乙方于本合同簽訂時支付定金 元人民幣,
4.2 乙方支付房地產交易價款方式為 (現金/支票/轉賬)。
4.3 如分期支付房地產交易價款,雙方同意約定如下:
。
第五條 合同見證或公證及價款托管
5.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經 律師事務所見證或 公證處公證后及時生效。
5.2 雙方履行5.1條款支出的費用由 方承擔。
5.3 甲乙雙方一致委托 暫時保管房地產交易價款,待新房地產證照下發給乙方時,托管方將上述款項交付給甲方。乙方將交易價款交付托管方視為已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付款義務。
第六條 房地產交付
本協議所稱房地產交付包括實物交付及房地產證照交付。
6.1實物交付,簡稱交房。
6.1.1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房地產價款 元人民幣時,甲方向乙方交房。
6.1.2甲方交房時應與乙方共同到水、電、煤氣、供暖、有限電視、網絡、物業等部門確認交易房地產是否存在欠費情況,并共同簽字確認房地產交易時上述費用的已發生額。
6.1.3甲方交房時,如有附屬物或附隨物(包括但不限于家具、電器等)按合同約定隨房地產一同轉讓給乙方的,應當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定上述附屬物或附隨物的明細。
6.2證照交付,簡稱交證。
6.2.1甲方交房同時交證。
6.2.2交證的范圍包款但不限于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正、契稅證等與交易房地產有關的其他證照。
6.2.3乙方應于接收上述房地產證照同時向甲方出具收據,并在收據中注明收到證照明細及編號等必要信息。
第七條 交易稅費的負擔
7.1雙方經協商確定本合同交易涉及的有關稅費按有關規定各自負擔,但有7.2款約定的除外。
7.2 雙方約定房地產交易涉及的契稅、營業稅、印花稅、個人所得稅、交易費、登記費等,由 方承擔,并于合同簽訂之日交付給合同向對方。
第八條 協議變更、終止
8.1 甲方、乙方經充分協商后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8.2 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在乙方下述行為未于甲方通知后30日內改正的情況下,可以終止本協議:
(1) 乙方明確表示不履行本合同約定條款的;
(2) 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支付房地產交易價款的;
(3) 因乙方的其它違約行為、侵權行為或違法行為,造成甲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協議,或繼續履行本協議已無必要的。
甲方依據上述情形單方終止本協議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
8.3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在甲方下述行為未于乙方通知后30日內改正的情況下,可以終止本協議:
(1)甲方未合同約定交付房地產的;
(2)甲方交易的房地產不符合居住安全的;
(3)甲方無權處分交易房地產,或依據有關規定甲方轉讓的房地產屬于禁止交易的。
(4) 因甲方的其它違約行為、侵權行為或違法行為,造成乙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協議,或繼續履行本協議已無必要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甲方應按下述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的期限交付符合協議的房地產。
(2)本協議履行期限內,因甲方交付的房地產存在缺陷或質量問題而造成乙方或第三方財產損失或人身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如甲方違約,應按日向乙方支付房地產交易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五違約金。
9.2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乙方應按下述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 乙方無正當理由遲延支付房地產價款;
(2) 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接收交易房地產。
(3)如乙方違約,應按日向甲方支付房地產交易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五違約金。
9.3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除需承擔違約責任外,還需承擔守約方支出的必要維權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交通費、差旅費、鑒定費、評估費、通訊費等。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 在本協議簽訂、履行期限內,因自然災害或任何其它不可抗力事件引致的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經各方協商在該事件發生之日起30日內仍無法確定補救方案的,本協議自動解除。
101.2 若一方出現不可抗力事件,該方應在事件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及時提交官方的證明文件。
第十一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1.1本協議的效力、解釋和執行均適用中國法律。
11.2 如因本協議發生任何爭議,各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爭議。
11.3在開始進行協商之日起三十天內仍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則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法院,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十二條 其它規定
12.1 就本協議而言,除文義另有所指,“甲方”指甲方和/或其受讓人,“乙方”指乙方和/或其受讓人。
12.2保守秘密,各方一致同意未經對方同意不向任何社會公眾、傳播媒介或其他無關其他方透露本協議的內容,及因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對方的商業信息、個人隱私等。
12.3通知,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通知須用中文書寫,地址以本協議為準。如聯系方式發生變更,變更方應于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12.4效力,本協議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各方代表簽署時生效。若本協議中某條款與現有或將來相關法律有抵觸而導致某條款無效,各方保證此條款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履行,本協議其它條款對各方仍舊具有約束力。本協議的所有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 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以書面進行,并由各方當事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對本協議的修改和補充,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12.6本協議附件系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協議本文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12.7 本協議以中文書寫。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各執 份。
12.8本協議簽署日期為20__年 月 日,以昭信守。
(本頁為簽字頁,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署地點: 簽署地點: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附件
1、 甲乙雙方簽字人預留簽名加印章(手印)
2、 甲乙雙方身份證明復印件(身份證或營業執照)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解析 篇13
房屋買賣合同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附件一);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出賣人還應當將附屬于該房屋的陽臺、走道、樓梯、電梯、樓頂、裝修、衛生間、院壩、地下室、其他設施、設備,轉讓給買受人,其轉讓價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價款。房屋及附屬設施見清單(附件二)
第二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按建筑面積計算價款,房屋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房價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該定金條款的約定,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條款的調整。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
第一期:在_________________,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期:在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
以上款項,由乙方直接通過轉帳或者直接存入等方式支付到甲方提供的本人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見附件三)。每次收到款項后______日內甲方應當開具收據給乙方。如甲方三______日內未開具體要求收據的,則乙方憑其持有的銀行開出的轉帳憑證或者存入憑證作為付款的有效證
明。
第五條
1、甲、乙雙方定于__________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2、雙方定于________________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
手續。
3、甲方應在_____________前將其落戶于該房屋的戶籍關系遷出。
4、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到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在辦理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及主管部門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辦理過戶登記,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全部房價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條承擔違約責任。并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乙方。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_________承擔。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第八條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______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個月時,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2、如果乙方有其他嚴重違約行為的,則乙方已經支付的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其他已經支付的款項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甲方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日,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2、如甲方在合同生效后,有其他違約行為,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如果確定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還應當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第十條甲方承諾并保證:
1、其為本合同項下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其有完全的權利處分該房屋并完全有權簽署本房屋轉讓合同及相關協議文件。
2、本合同項下房屋不存在任何限制或者影響本次轉讓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查封、凍結、抵押、共有人反對(如有)等情況。
3、甲方保證沒有與任何第三人簽署轉讓房屋的合同,并保證在本合同簽署后,及時辦理有關將房屋過戶到乙方名下的相關手續。
4、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甲方及時辦理完畢房屋過戶手續,不得無故拖延。甲方在(明確的日期或者時間)前沒有辦妥過戶手續的,愿意承擔違約責任,且乙方有權依法申請辦法強制過戶手續。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的,
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所有權按的轉移時間。
第十二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二條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
按下列約定處理:
1甲方應繳清自交房之日之前的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一切與該房屋相關的費用。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于乙方無關。
2甲方向乙方提交房屋全套鑰匙,雙方共同清查確認電、水、煤氣等度數。
3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物業管理的相關入戶手續。
4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的更名手續。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房屋的維修基金發票、物業管理費押金等相關收據。
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附屬設施的設備發票及保修卡。附屬設施見清單(附件二)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管轄。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其中甲方留執____份,乙方留執_______份,
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自_______之______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解析 篇14
賣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賣方所售房屋地址為 ,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以房產證為準)。
(二)隨該房屋同時轉讓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一。
第二條 房屋權屬情況
該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保證對該房屋享有完整處分權,保證該房屋沒有被司法機關查封,且出售該房屋沒有侵犯第三人權利,并保證該合同所載有關該房屋之情況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合法、準確、完整,否則賣方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由于賣方的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交易過戶手續或與第三人產生糾紛的,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條 成交價格和付款方式
(一)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 元整(¥______________元)二手房房屋買賣合同上述房屋價格包括了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和其他與該房屋相關的所有權利。
(二)買方付款方式如下:
1、買賣雙方一致同意由買方按 公積金按揭 方式付款。
2、定金:人民幣: 元整(¥ 元),買方應在簽署本合約同時交付給賣方。
3、定金余額:人民幣: 元整(¥ 元),買方應在 年 月 日前交付給賣方。
4、賣方在收到定金后 日內協助買方完成公積金按揭資料的遞交。
5、公積金按揭資料由銀行工作人員初審后 日內,賣方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在房管部門出具成功受理本次交易的遞件回執當天,買方應將首期樓款(不含定金):人民幣: 元整(¥ 元)交付給賣方。
6、買方取得該房屋所有權證后 日內提供齊全辦理公積金貸款所需要的資料,申請公積金貸款。
7、樓款余額(即申請貸款額):人民幣: 元整
(¥ 元),在辦妥公積金貸款手續后,由銀行直接轉賬給賣方。
(三)賣方同意買方可將款項存入下述賬號,視同賣方已收款項:
開戶行名稱:
戶名:
賬號:
第四條 戶口遷出
賣方應當在收齊房款總額之日起 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戶籍管理機關辦理完成原有戶口遷出手續。如賣方未按期將與本房屋相關的戶口遷出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90日,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且向買方支付房價總額10%的違約金。
第五條 房屋產權及具體狀況的承諾
賣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因賣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賣方應支付房價總款10%的違約金,并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賣方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對已納入附件一的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 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由賣方承擔,交付日以后(含當日)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賣方同意將其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賬面余額在房屋過戶后10日轉移給買方。如賣方未按期完成專項維修資金過戶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六條 房屋的交付和驗收
賣方應當在房屋過戶到買方名下后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買方。該房屋交付時,應當履行下列各項手續:
1、賣方與買方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房門鑰匙;
4、按本合同規定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
5、本合同規定的相關費用的支付和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過戶 ;
6、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應完成的事項。
本條規定的各項手續均完成后,才視為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
第七條 本合同簽訂后,賣方再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當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按買方累計已付房價款的一倍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稅、費相關規定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買賣雙方應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繳納各項稅、費,買賣雙方承擔稅費的具體約定如下:
是次交易所產生的稅費、土地出讓金金以及房改房公用分攤面積費用地產(如有)以 方式支付。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規規定繳納 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其應當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房價總款10%的違約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賣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房屋交付買方的,按照如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第七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應按日計算向買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并于該房屋實際交付之日起3日內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后,買方有權退房。買方退房的,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買方全部已付款的1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二)逾期付款責任
買方未按照第三條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計算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3日內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后,則視為買方違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買方應付之定金。且有權再將該物業售予任何人。但賣方不得再為此向買方進一步追究責任或再要求賠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對本合同的解除, 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 買方:
賣方受理人: 買方受理人:
日期: 日期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解析 篇15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并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廈門市房
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方:
鑒證機關: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法人代表:
代 表:
經 辦 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鑒證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解析 篇16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有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達成如下二手房買賣合同范本二手房買賣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
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現將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進行出售,其中,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二)所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將房屋出售給乙方后,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三)出賣人還應當將附屬于該房屋的陽臺、走道、樓梯、電梯、樓頂、裝修、衛生間、院壩、其他設施、設備,轉讓給買受人,其轉讓價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第二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一)按建筑面積計算價款,房屋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房價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
(二)乙方需在___年___月___日前付給甲方定金_________元。
該定金條款的約定,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條款的調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
第1期: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第2期:在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付款__________萬元;
第3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據。
第五條約定條款
(一)甲、乙雙方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二)雙方定于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三)甲方應在前將其落戶于該房屋的戶籍關系遷出。
(四)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到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在辦理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及主管部門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
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辦理過戶登記,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條承擔違約責任。
并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第八條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一)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乙方。
(二)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除本條第2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第九條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辦理房產過戶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___‰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
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第十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_____‰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
逾期超過_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所有權按的轉移時間。
第十二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三條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甲乙雙方可自行進行約定說明。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管轄。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留執____份,乙方留執____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自______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解析 篇17
出售人(賣方):
身份證:
買受方(買方):
身份證:
買受方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等法律、規章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就下列房屋買賣,訂立本合同。
一、房產基本情況
賣方房產(下稱該房產)座落于 ,建筑面積平方米。詳見 《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結構圖》 。
二、賣方對該房產現狀的聲明
賣方根據國家的規定己依法取得該房產所有權,對該房產現狀負全責,并保證該房產符合國家及所在地房產上市的有關政策及規定。賣方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賣方承擔。(該房產的產權證將于20--年10月01日前開具出來)
三、買方對購買情況的聲明
1、買方已親自實地看房,并對該房產的現狀及疑慮詢問過賣方,在明確賣方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后自愿簽訂本合同。買方己親自審查過該房產產權相關權屬信息資料,了解產權相關信息,愿意購買該房產。
2、買方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買方承擔。
四、房產成交價
買賣雙方商定上述房產成交價為人民幣(大寫) (但交易備案價為)【包括該房產的附屬設施、設備等物品】。
五、交易定金
買方應向賣方支付的定金為人民幣(大寫): (¥: )。
六、房款交付
合同簽訂后,買賣雙方同意,按以下商定結果,買方給付除定金之外的剩余房款。
1、買方于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三日內以現金方式支付人民幣(大寫): (¥: );
七、有關稅費
1、買賣過戶所涉及所有稅、費,均由 買方 承擔。
【按有關規定,賣方需付稅費:(1)營業稅及附加;(2)印花稅;(3)個人所得稅:(4)土地增值稅;(5)交易手續費。買方需付稅費:(6)印花稅;(7)契稅;(8)交易手續費;(9)房屋登記費。其它費用:以實際發生的稅費為準。】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因政策原因須繳納新的稅費的,由政策規定的繳納方繳納;政策中未明確繳納方的,由 買方 繳納。
2、土地證辦理費用:土地證從賣方名下過戶至買方名下的全部費用由買方 承擔;如房產所屬土地為劃撥地,則土地出讓金由 買方承擔;雙方約定其他承擔方式:
3、配套設施過戶費:配套設施的相關證件過戶手續費用由 買方 承擔。
4、買賣雙方商定,對該房產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另行簽訂過戶協議,結余部分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5.買賣雙方商定,賣方在交付該房產時,對該房產附隨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等度數進行確認,并結清水費、電費、煤氣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公共維修金等費用,并經雙方簽字確認。
八、房屋的交付
賣方在買方支付全部的購房款之日起7日內,將上述房產正式交付給買方,并履行下列手續:
1、賣方在交房前保證維護上述房產的現有固定裝修(固定裝修指構成該房裝修之固定部分,經拆除將破壞設施完整性,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墻體、燈具、水龍頭。嵌入式排氣扇、壁櫥、門、門把、門窗、防盜網、廚衛設施及其它設施等),在買方接收時移交。
2、買方在接收該房產時對該房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約定事項進行驗收,交接確認后對該房產及附屬配套設施負全責。
3、如雙方認為在上述房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的描述有不詳盡之處,可另行補充書面約定,在交接時以書面約定為準,雙方僅對書面內容承擔責任。
九、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買賣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年11月30日內,雙方共同到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十、違約認定
1、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一方未按合同約定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或未按合同及合同相關附件的約定履行義務的,視為違約。2、賣方保證上述房產產權清晰,在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前,若發生與賣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概由賣方負責,如因此造成合同履行障礙,視為其違約;若該房產己出租,賣方未在交房前妥善解決租賃事項的,視為其違約。
十一、違約責任
(一)自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違約方按成交價款每日萬分之 三 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的認定及支付不影響合同在違約行為終止之后繼續履行。
(二)自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超過 十五 日,守約方即向違約方發出函件促其履約,發函即日起超過 十五日仍未回復并履約的,守約方可解除合同。若賣方違約,則賣方除應將扣除定金金額的買方已付購房款退還給買方外,還應向買方雙倍返還定金;若買方違約,則賣方應將扣除定金金額的買方己付購房款退還給買方,買方己支付的定金則作為對賣方的賠償。同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產生的傭金、服務費、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其他費用、因違約行為給守約方增加的費用、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
十二、合同變更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買賣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征得對方的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簽訂補充協議,注明變更事項。未征得對方同意,擅自變更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三、因不可抗力或政策的改變等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買賣雙方免責。交易過程中己產生的費用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根據本條款免責,雙方應簽訂具結報告。
十四、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請求當地消費者委員會調解處理,或者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訴。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買方所在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合同附件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買賣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數量及持有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買方、賣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生效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涉及該房產交易的口頭的、書面的內容,若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的條款為準。
(國土局備案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出售人:買受人: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解析 篇18
甲方(出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自愿協商達成如下房屋買賣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于上海市__________區______鎮______村______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全權轉讓給乙方(包含宅基地、自留地使用權及宅基證上的所有房屋一同轉讓給乙方)宅基證號_________________。宅基地面積_______平方。房屋東至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二、雙方商定房屋買賣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萬元整。乙方自愿于20_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預付定金______萬元(現金),20____年___月___日付余款___________萬元,(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商定定金乙方違約作自動放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乙方。
三、甲方應于20____年___月___日將房屋交給乙方,附屬物及院落、固定裝修等全部估價在房屋總價內同時交付給乙方(甲方交清水電費和解除房屋的租約)
四、甲方保證房產權屬明確,無爭議,無抵押,無二次買賣行為,如由此而照成的爭議和后果則有甲方承擔,本協議生效履行后房產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如今后遇到政府動遷等原因需要甲方配合的應無條件幫助和配合乙方,對房屋、宅基地、自留地造成的損失和賠償以及安置房購買則由乙方承擔和享受,甲方自愿放棄一切絕不糾葛。
五、如國家政策對該類房產可以辦理過戶、確權、有償退出等甲方應無條件幫助和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一切享有和所得歸乙方所有。
六、乙方享有對該房產進行出售或置換、抵押等權利,如果需要甲方配合的應無條件幫助和配合乙方。
七、本協議生效履行后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如一方違約需經雙方同意,按房產總價款的200%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八、甲乙雙方自愿邀請見證人對本協議的內容和簽約的真實性及對雙方表示意愿的真實性予以見證。
九、其余約定:由于房主及宅基地使用人已經死亡,房屋買賣的一切事宜和買賣前后法律責任和義務均由房主的唯一合法繼承人妻子及女兒承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買賣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簽名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解析 篇19
賣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賣方所售房屋坐落為: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小區】________【幢】【座】【號】_________單元_________號。該房屋所在樓層為_________層,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隨該房屋同時轉讓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一。
第二條房屋權屬情況
該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狀況
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________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該房屋性質為商品房。
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為未設定抵押。
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為賣方未將該房屋出租。
第三條買賣雙方通過___________公司居間介紹達成本交易。中介費用為本合同房屋總價的3%,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中介費,中介費在房屋所有權證過戶到買方名下之日支付。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費應該全部退還。
第四條成交價格和付款方式
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整。上述房屋價格包括了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和其他與該房屋相關的所有權利。
買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簽訂后,買方向賣方支付全部購房款___________________圓整,。賣方收到購房款以后,必須按照買方要求的時間、地點配合買方辦理更名過戶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否則買方有權退房,賣方承擔全部損失和價款支付之日起每天_____的利息。
第五條權屬轉移登記和戶口遷出
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內,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如買方未能在房屋權屬登記部門規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的期限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買方有權退房,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支付每天______利息作為補償。
賣方應當在該房屋所有權轉移之日起____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戶籍管理機關辦理完成原有戶口遷出手續。如賣方未按期將與本房屋相關的戶口遷出的,每逾期____日,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____日,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第六條房屋產權及具體狀況的承諾
賣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因賣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賣方應支付房價總款10%的違約金,并承擔其他賠償責任。賣方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情況和相關關系,附件一所列的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隨同該房屋一并轉讓給買方。
賣方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對已納入附件一的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由賣方承擔,交付日以后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賣方同意將其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賬面余額在房屋過戶后____日轉移給買方。如賣方未按期完成專項維修資金過戶的,每逾期____日,賣方應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七條房屋的交付和驗收
賣方應當在房屋過戶到買方名下后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買方。該房屋交付時,應當履行下列各項手續:
1、賣方與買方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房門鑰匙
4、按本合同規定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5、本合同規定的相關費用的支付和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過戶
6、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應完成的事項。
本條規定的各項手續均完成后,才視為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
第八條本合同簽訂后,賣方再將該房屋出賣給
第三人,導致買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當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按買方累計已付房價款的一倍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稅、費相關規定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買賣雙方應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繳納各項稅、費,買賣雙方承擔稅費的具體約定如下:
1、賣方需付稅費:
營業稅
____市建設維護稅
教育費附加
印花稅
個人所得稅
土地增值稅
房地產交易服務費
土地使用費。
提前還款短期貸款利息
提前還款罰息。
2、買方需付稅費:
印花稅
契稅
產權登記費
房地產交易服務費
《房地產證》貼花
3、其他稅費由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權籍調查費
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費
評估費
保險費
其他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規規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其應當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房價總款5%的違約金。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賣方未按本合同
第七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房屋交付買方的,按照如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____日之內,自
第七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應按日計算向買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并于該房屋實際交付之日起____日內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____日后,買方有權退房。買方退房的,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買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二、逾期付款責任
買方未按照
第四條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____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計算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____日內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____日后,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日內按照逾期應付款的5%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并由賣方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____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轉移給買方。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解析 篇20
賣方: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_____;
手機:___________
買方: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_____;
手機: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賣方所售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為:_____【區(縣)】______【小區(街道)】____【幢】【座】【號(樓)】___單元____號(室)該房屋所在樓層為____層,建筑面積共___平方米。
隨該房屋同時轉讓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一。
第二條房屋權屬情況
(一)該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
(二)土地使用狀況
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____(出讓或劃撥)方式獲得。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月___日止。
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三)該房屋性質為商品房。
(四)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為未設定抵押。
(五)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為賣方未將該房屋出租。
第三條買賣雙方通過____公司居間介紹(房地產執業經紀人:____,經紀人執業證書號:_____)達成本交易。
中介費用為本合同房屋總價的___%,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中介費,中介費在房屋所有權證過戶到買方名下之日支付。
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費應該全部退還。
第四條成交價格和付款方式
(一)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元(小寫),____元整(大寫)。
上述房屋價格包括了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和其他與該房屋相關的所有權利。
(二)買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定金成交總價的10%,即人民幣_____元。
2.該房屋過戶到買方名下后3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成交總價的80%,即人民幣____元。
3.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后3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成交總價的10%,即人民幣___元。
第五條權屬轉移登記和戶口遷出
(一)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二)如買方未能在房屋權屬登記部門規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的期限內(最長不超過3個月)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買方有權退房,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三)賣方應當在該房屋所有權轉移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戶籍管理機關辦理完成原有戶口遷出手續。
如賣方未按期將與本房屋相關的戶口遷出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如逾期超過90日,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第六條房屋產權及具體狀況的承諾
賣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因賣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賣方應支付房價總款___%的違約金,并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賣方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情況和相關關系,附件一所列的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隨同該房屋一并轉讓給買方。
賣方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對已納入附件一的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信】:______費用由賣方承擔,交付日以后(含當日)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
賣方同意將其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賬面余額在房屋過戶后10日轉移給買方。
如賣方未按期完成專項維修資金過戶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七條房屋的交付和驗收
賣方應當在房屋過戶到買方名下后30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買方。
該房屋交付時,應當履行下列各項手續:
1.賣方與買方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房門鑰匙;
4.按本合同規定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5.本合同規定的相關費用的支付和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過戶;
6.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應完成的事項。
本條規定的各項手續均完成后,才視為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
第八條本合同簽訂后,賣方再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當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按買方累計已付房價款的一倍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稅、費相關規定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買賣雙方應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繳納各項稅、費,買賣雙方承擔稅費的具體約定如下: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賣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房屋交付買方的,按照如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第七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應按日計算向買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并于該房屋實際交付之日起3日內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后,買方有權退房。
買方退房的,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買方全部已付款的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二、逾期付款責任
買方未按照第四條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計算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3日內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后,賣方有權解除合同。
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3日內按照逾期應付款的___%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并由賣方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3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轉移給買方。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送達地址條款:
本合同簽訂人所填寫的地址信息,將作為通知、信件、法律文書等一切書面文件的送達地址。
若按該地址送達的相關文件無人簽收或被拒絕簽收,則文件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雙方確認的送達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
在不限制前款規定效力的前提下,本合同項下任何一方以預留之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向另一方預留之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以發送短信、彩信、電子郵件等形式發送任何通知、信件、法律文書之日即視為已送達。
任何一方于本合同項下預留之送達地址、接受通知之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變更,應在變更后3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相關文件通過上述地址/電話/電子郵箱送達后視為送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被送達方承擔。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
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解析 篇2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甲方房屋具體情況作了充分了解,并愿意購買該房屋。
該房屋具體情況如下:
1、房屋坐落于鄭州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小區________號樓________單元________層________號,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2、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同時,在法律、法規、政策允許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的條件下,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相應的權證手續。
第二條房屋價格及相關費用: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協商后雙方確定所售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元整。
此價格下,包含該房屋的相關配套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
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其他稅費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協商確定。
第三條房款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的按揭貨款方式付款。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鄭州市的相關政策規定,乙方向甲方所支付的房款在乙方取得房產證之前,由鄭州市房產監管部門進行暫時保管,雙方并按規定簽訂相應的資金監管協議。
3、自雙方簽訂鄭州市房產監管協議后_______天內,乙方將首付款人民幣_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_________元存入鄭州市房產監管部門所指定的賬戶。
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由乙方在60日內申請銀行辦理按揭,貸款銀行將剩余房款直接轉入監管賬戶,待乙方領取房產證后,甲方收取全部房款。
特別注明:乙方將首付款、剩余房款轉入鄭州市房管局監管帳戶,視為乙方已按相應約定向甲方支付相應的房款。
4、乙方在向監管賬戶支付首付款后,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提供按揭貸款及辦理過戶所需的相關資料。
5、乙方未按約定支付首付款和剩余房款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⑴乙方逾期支付房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實際欠款金額的萬分之二支付違約金。
⑵乙方逾期支付房款超過60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乙方方可解除。
甲方應于解除合同后三天內將已收房款退還乙方,并支付給甲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不愿解除合同,則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相應的義務,同時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
第四條房屋交付問題
1、甲方的相關義務:
⑴甲方應于全部房款存入資金監管賬戶后_________日內將房屋正式交付乙方,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應在交付房屋前將室內騰空并打掃干凈。
并確保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水、電、通訊、排水等設施完好、暢通可正常使用。
⑵雙方約定于本合同簽訂后到乙方領取房產證前向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物業交割手續,在交房前甲方負責繳清房屋內的水費、電費、燃氣費、有線電視費、寬帶費、供暖費、公共維修基金、電話費等相關費用,并協助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
⑶甲方應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身份信息、戶口信息、婚姻信息、本單位證明信息、承租人聲明信息等相關信息資料。
⑷本合同中房屋的出賣行為,甲方保證已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承諾不會有相關利害關系人提出任何異議。
⑸甲方保證本合同中的房屋屬于絕對所有權,承諾不存在抵押、擔保、查封、拍賣等一切影響乙方實際取得該房屋完全所有權的情況發生。
⑹甲方保證本合同中的房屋已經過單位的同意,允許買賣。
同時保證單位已放棄了在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
⑺本合同中的房屋現處于出租狀態,甲方保證已將出賣房屋的事實明確告知承租人,并在承租人已明確做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條件下進行處分。
⑻甲方應保證自己的戶口沒有在該房屋落戶,不影響乙方以后的戶口遷入。
同時,在以后乙方遷入戶口時,如需要甲方或者其所在單位的配合,甲方應予以積極協助辦理。
⑼甲方負責辦理該房屋的營業稅繳納及過戶相關事宜,如出現任何相關問題,由甲方負責承擔。
⑽乙方取得房屋所有權后,如遇到相關部門拆遷、征用等情況發生,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取得本單位職工同等待遇。
2、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相應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⑴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總房款的萬分之二支付違約金。
⑵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60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甲方應在乙方解除合同后三天內將已收房款退還乙方,并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
如乙方不愿解除合同,則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交房義務,并按約定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
⑶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屬設施或裝飾裝修不符合約定的,應按不符部分的實際價值承擔賠償責任。
⑷因甲方提供虛假信息、虛假承諾導致合同無效或者無法繼續履行的,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
⑸甲乙雙方約定在簽訂資金監管協議后,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房產過戶及公共維修基金過戶,經乙方書面通知甲方______日內辦理,逾期不協助辦理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
第五條房屋登記管理
雙方約定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內共同到鄭州市房屋管理部門簽訂資金監管協議,同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并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日內,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第六條協議的變更、終止
1、本合同生效后,未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
如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或就未盡事項簽署補充協議,應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并簽署書面文件。
2、在下列條件發生時,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
⑴發生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過________天期限后仍無法履行其主要義務時;或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及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情形。
⑵發生上述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有權向另一方發出書面終止通知,本協議自書面終止通知到達對方時終止。
⑶凡在本協議終止前由于一方違約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損失,另一方仍有權提出索賠,不受本協議終止的影響。
第七條不可抗力
1、本協議所指不可抗力系指:地震、風暴、水災或其他自然災害、瘟疫、戰爭、暴亂、敵對行動、公共騷亂、公共敵人的行為、政府或公共機關禁止、國家法律法規變更、政策調整等任何一方無法預見、無法控制和無法避免或克服的事件。
2、若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相關義務,該義務應在不可抗力事件存在時暫停,而義務的履行期應自動按暫停期順延。
3、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的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并向對方提供發生不可抗力和其持續期的適當證明,
4、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各方應立即磋商以尋求一個公平的解決方法,并應盡其最大努力終止不可抗力事件或減少其影響。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未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的爭議,甲乙雙方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
2、本協議的有效性、解釋、履行和爭議解決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行政法規之規定。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本合同及補充條款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五份。
雙方各執兩份,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出賣方:______________購買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解析 篇22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其位于綿陽市涪城區_____青義鎮興隆村四組____________飛龍路38號的房屋(建筑面積594平方米) (綿權涪私第青義2266號)以人民幣捌拾捌萬元整(88¥萬元)的包干房價款出售給乙方。(含地下室)
二、乙方支付甲方房屋買賣定金二十萬元整,如甲方反悔本合同按定金的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裝修費用甲方不管。
三、本合同簽訂時,房屋買賣發生的一切稅費及土地出讓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一年內20__年 月日——20__年月日一次性將剩余房款六十八萬元整支付甲方(沒按時間付款算乙方違約)。甲方把房產證和身份證復印件交給乙方,房屋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甲方不得將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及房屋轉讓,抵押。
五、合同簽訂前設及房屋的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
六、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應按所收定金二十萬元賠償乙方200%,并賠
償乙方及房屋裝修費用。
七、在合同簽訂后,乙方使用該房屋發生的一切法律行為及后果由乙方承擔。(包括安全和消防)
八、如遇到政府或私人對本房屋的拆遷,所有的拆遷費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甲方配合乙方完成拆遷賠償手續,并如數把政府拆遷款項轉給乙方。
九、若乙方支付甲方所有八十八萬元房款后不能過戶,甲方的親屬(夫妻、子女、兒孫、父母等所有親戚)不能向乙方索要所有權和使用權。
十、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解析 篇23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出賣人(甲方):
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
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房產買賣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房屋及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轉讓給乙方。
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甲方依法簽訂的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地產座落在____市__________【區/鎮】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支弄】_______號_______室。
(部位___________)房屋類型:____________;
結構____________;
(三)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房屋(附件一);
(五)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集體所有】;
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________】方式獲得;
(六)房屋內附屬設施狀況及室內裝飾情況(附件二);
(七)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系(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系)見附件五。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為(_______幣)_
_________元。
(大寫):
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_______天內,乙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分_____次付與甲方,具體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協議(附件三)。
乙方交付的房價款,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_____款辦理。
(一)甲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受讓上述房地產,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為乙方依法使用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
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后,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應辦理】【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由【甲方】【乙方】按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騰出該房屋并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割。
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
查驗后雙方簽訂房屋交接書,甲方將房屋交付(轉移占有)給乙方。
第五條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割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價____倍】【價值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_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除房地產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外,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____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為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辦理轉讓過戶時,積極給予協助。
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占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權利轉移】【轉移占有】后該房地產使用中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九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書面催告乙方之日起的_____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視作乙方無異議。
甲方可以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的違約金,余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
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條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書面催告甲方之日起的______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交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視作甲方無異議。
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預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_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各持一份。
出賣人(甲方):
____________買受人(乙方):
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解析 篇24
房屋買賣合同
甲方(賣方):
姓名: 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住址:
姓名: 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住址:
乙方(買方):
姓名: 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住址:
姓名: 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住址: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所轉讓房屋系夫妻共同共有,座落
2、甲方在購買上述房產時以該房產向 銀行辦理了按揭貸款,截止至合同簽訂之日尚欠中國建設銀行懷集縣支行貸款本息合計 元,大寫: 。
第二條:價款及支付
1、本合同項下房屋轉讓總價構成如下:
1.1甲方購買該房屋時所支付的首期房款 元;
1.2截止至合同簽訂日甲方已經支付的按揭款合計 元;
1.3截止至合同簽訂日尚欠按揭貸款本息合計 元;
上述合計:元,大寫:;
2、1.1、1.2款項合計 元,大寫: ,由乙方分兩期支付。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訂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甲方當天向乙方出具收取訂金憑據;第二期房款待乙方收到銀行貸款后七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如果乙方原因貸款不成功,乙方須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房款;
3、自 年 月 日起,合同項下房屋的按揭貸款繼續以甲方名義償還,月供按揭款由乙方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每月11日前將打至以下賬戶:
開戶名:
開戶行:
賬 號:
第三條:房屋交付及產權轉移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交付房屋;
2、待本合同項下房產按揭貸款還清后,甲方須在3個工作日內聯系抵押行出具相關證明并辦理抵押涂銷手續;
3、甲方須在辦理抵押涂銷手續后3個工作日內協助進行產權變更,涉及該房產的過戶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如提前清償甲方名下房屋的按揭貸款,甲方須按上述約定辦理相關抵押涂銷,產權變更等手續。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方保證上述房產沒有產權糾紛、債務糾紛或其他權屬糾紛。屬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任何權屬糾紛、債務糾紛或權利障礙,概由甲方負責處理,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未取得乙方同意又將該房產轉讓、抵押給第三人,甲方除在3個工作日內返還乙方已支付的房款外,仍須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房產交易總價的1倍價款作為違約金;
3、本合同所約定日期,甲方如有拖延,每日須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定金萬分之五價款作為違約金;
第五條:其他約定
1、甲方向乙方交付房產時,一并移交原甲方與“ ”所簽訂的《廣東省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按揭貸款合同原件、購房發票原件、房屋鑰匙、出入識別卡及按揭銀行卡等;
2、乙方使用原甲方的按揭銀行賬戶,僅可用于償還按揭貸款和繳納該房產的物業管理費。如乙方將此卡作其他用途,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5、由本合同引起的糾紛,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年月日 年月日年月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解析 篇25
出售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房產一事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聲明,甲方所售房屋已經依法取得長沙市 區(縣) 的房屋所有權證書,證書證號為 字第 號,房屋結構為 ,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以產權證上登記的建筑面積為準),甲方保證房屋產權無查封、無債務糾紛,提供的材料齊全、真實有效,可以辦理權屬過戶、稅務登記、貸款申請等與交易有關的各項事宜。
甲方保證所售房屋符合國家及長沙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規定。甲方對違反國家及長沙市關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條 乙方聲明,乙方購買本合同第一條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承擔違反本合同義務的法律責任。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_ _元整(¥ )
第四條 付款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即支付購房定金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_);
2、乙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
A. 乙方為非貸款客戶,應在簽定本合同后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部房款;
B.乙方為商業銀行貸款客戶,應在評估報告出具后三個工作日內,支付除乙方貸款申請額之外的剩余房款,乙方首付款應為除其貸款額度以外的其他購房款項總和,
銀行貸款部分的房款按銀行規定支付;
C.乙方為公積金貸款客戶,首付款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交付,且不得遲于對交易房屋進行評估,乙方首付款應為除其貸款額度以外的其他購房款項總和,甲方應向乙方及貸款審核機構出具首付款收到證明。貸款部分的房款按貸款機構規定支付;
3、乙方經審批所獲貸款數額不足申請額, 乙方應于銀行審批貸款額度通過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補足購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請的貸款未獲批準,乙方應于銀行不予批準貸款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補足剩余房款。
4、甲乙雙方交易資金劃轉結算方式以雙方簽署的《居間服務合同》或補充協議約定為準。
第五條 產權過戶
A. 乙方為非貸款客戶的,甲乙雙方應當在乙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共同配合辦理完畢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B. 乙方為商業銀行貸款客戶或公積金貸款客戶的,甲乙雙方應在貸款機構簽發的乙方貸款審批通過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共同配合辦理完畢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第六條 房屋交付
1、房屋交驗在雙方到主管機關辦理完權屬過戶登記手續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完成;甲、乙雙方均應親自到場,辦理水、電、煤氣、物業、供暖、戶口遷移等相關事宜,確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產生的水、電、煤氣、供暖、物業等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后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雙方應簽署《物業交驗單》。
2、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務糾紛,并結清物業、供暖等手續。房屋設定抵押登記的,已通知抵押權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保證所售房屋建筑面積同產權證記載相符;并提供齊全辦理權屬變更的全部手續;
4、甲方存有公共維修基金的,根據北京市規定,在房產過戶之后公共維修基金歸乙方繼續使用。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上市批準及房屋買賣權屬過戶相關手續,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書面約定辦理,沒有書面約定的,依照國家規定繳納。
第八條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雙方依據合同法定金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悔約應當雙倍返還乙方定金,乙方悔約定金不予返還。同時,甲乙雙方如未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的,導致合同履行遲延或無法履行,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他方造成的損失。因遲延履行合同義務,違約方每逾期一日應賠償相當于成交價格的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第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解析 篇26
出賣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巷_________號的房屋__________棟_______間,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乙方應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產款項(交款日期以匯款時間為準)。
2.乙方面交給甲方現金______________元;其余____________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匯款地點、收款人匯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稅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甲方的交易額________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乙方的交易額________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稅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______房產管理局、______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解析 篇27
甲方(即賣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即買方):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二手房售房合同范本,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x省___x縣___x擁有的房產,建筑面積為___x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x號),另附帶___x號車庫面積為___x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總價(人民幣)___x元整(大寫: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乙方于本合同簽訂當日內一次性付清房款給甲方。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當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三條、甲方需在房產證滿五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日起的3個月內配合乙方辦理完過戶手續,過戶產生的一切費用乙方承擔。
第四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三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___元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三日內將已付款及相應銀行利息返還給乙方,同時支付乙方違約金___圓整。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